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模板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一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alp:(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
技术受让方:______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______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______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 (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有效期限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所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
二、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______
一次总付: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______
技术承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证单位意见:(公章)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三
合同号:___________
前言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_________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_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国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中国银行和_____国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银行和_____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美元(大写).
(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2.3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斯后的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如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主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__至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
迟交______至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
迟交超过____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美元(大写).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是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合同期满前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公司代表 乙方___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__________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 乙方律师
(签字) (签字)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四
项 目 名 称: “x x x 片” ”技术及临床批件转让合同 受让方(甲方): x x x 公司 转让方(乙方):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地点: 有 效 期 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 术 转 让 合 同
受让方(甲方): ___x 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 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x 项目联系人 :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转让方(乙方):
住 所 地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帐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 片”项目全部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中药6 类新药“___ 片”的全部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二)项目合作的内容和要求
1. 乙方将自行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___x 片”(以下简称“___ 片”)的全部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转让给甲方,向甲方提供申报临床的全部研究资料,并指导二批符合稳定性试验要求且质量合格的中试样品,以及临床试验药品的生产制备。乙方保证“___ 片”项目临床前研究及其成果的科学真实性,承担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
2. 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条款向乙方支付“___ 片”项目的技术转让费,负责本项目的临床研究、申报新药证书、生产批文等工作及费用,并且承担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技术转让费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申报临床的整套技术资料。
2. 乙方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中“审批结论”的要求,补充完成第___ 项,并在本项目ⅱ期临床研究结束前,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在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后,即独家拥有“___ 片”项目的全部相关技术及专利申请权。
2. 甲方拥有“___ 片”项目“新药证书”持有者的署名权,以及“新药证书”的独家所有权。
3. 甲方拥有“___ 片”项目的技术及临床批件再次转让权。
4.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5. 甲方负责完成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及费用。
6. 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提供的“___ 片”项目的工艺及技术资料审核和接收,并组织和生产二批合格中试样品。
7. 甲方负责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制备临床研究所需样品。
8. 甲方负责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完成申报生产中试、稳定性试验等及制备申报生产所需样品,并完成现场考核工作。
9. 甲方负责申报新药证书与生产批文事宜,并支付相关的检验费用及注册费用。
10. 甲方承担乙方派出的生产技术交接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
11. 甲方负责对有关技术资料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___ 片”项目的全套申报临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二套)、电子版、双方商议的原始资料复印件(一套)及该项目临床研究批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如需补充资料的,应向甲方提供补充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二份)。
2. 乙方负责保存临床前所有研究工作的有关原始资料,以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检查。
3.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全部研究技术资料均符合审评要求,并负责该项目申报生产审评时就乙方所提供技术资料的答辩等。如需补充临床前的技术资料,仍由乙方负责提供,直至审查通过。
4.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人员进行“___ 片”制剂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项目制剂的生产技术和检测技术,并指导试产二批合格的中试产品。
5. 乙方负责临床前研究工作的改进及完善并承担此研究费用,负责协助甲方进行“___ 片”项目的申报生产工作,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该项目申报生产过程中相关药学、药理毒理技术资料补充工作并承担以上补充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6.乙方对该转让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负责,乙方需保证本项目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乙方需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未使用本合同中的技术进行商业活动,也未许可他人使用本项技术。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中的技术进行商业活动,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项技术。
7. 乙方负责对有关的技术资料保密。
8. 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每一期付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___ 片”项目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
“___ 片”项目技术转让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___ 万元,分以下五期付款,其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20%);
第二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___ 片”项目的全部申报临床技术资料,甲方收到后即开始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10%);
第三期:乙方完成对甲方该项目的技术交接,指导甲方按照申报工艺生产出二批符合稳定性试验要求且质量合格的中试样品,以及临床试验药品,甲方对乙方相关技术进行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40%);
第四期:本项目ⅱ期临床研究结束后,甲方和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对研究结果进行评估,在初步确认药物在统计学意义上安全和有效,并决定继续进行下一期临床试验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20%);
第五期:甲方获得本项目“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10%)。
1. 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每期费用,超过应付时间30日,乙方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每延期一日甲方按当期应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乙双方若违反技术保密规定,将该项目的技术成果转让给第三方,将追究违约一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该项目发表论文。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全套文件资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每延期一日需支付甲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五来计算。
4.如乙方不能指导甲方按照申报工艺生产出二批符合稳定性试验要求且质量合格的中试样品以及临床试验药品,或者不能按照申报资料进行工艺放大重复,则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___ 万)。
5. 如ⅱ期临床结束后,甲方和参加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由于受试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因而决定终止临床试验,则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的 50%(___ 万)。
6.如由于乙方未完全执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得本项目不能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则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如由于甲方未完全执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得本项目不能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则甲方应在合同签定六年内或临床试验启动四年内全额支付合同未付款。
1. 意外情况:在本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时间内,如果发生战争、或地 6震、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或重大流行性疾病如瘟疫等,或国家药品注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导致本合同条款无法继续履行者,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由于合同签定后国家药品注册政策变化需要补充临床前已审评通过技术资料,则乙方负责补充技术工作,甲方承担所需费用。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变更的条款或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该技术转让后,甲方拥有项目的完全处理权(如技术转让等)。
4.乙方仅保留本项目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的共同署名权,其它权利如奖金等全部由甲方享有。研究单位署名排序按甲方第一、乙方第二排列。主要研究人员排列次序甲方为一、三、五、七,乙方人员为二、四、六、八。
八、争议及解决办法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程序,提请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陆份,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___ 研究院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五
__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签订。
中国_____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_____国_________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有利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_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二十四小时(或四十八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三十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六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_____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
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中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__国与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_国则由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受方:中国______进出口总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供方: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六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规定,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则是其中一种。
(一)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二)其他合同的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转让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三)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以技术转让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四)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一)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三)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
(四)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一)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三)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具有实用性;
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1、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2、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3、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而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4、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2)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3)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5、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以上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6、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份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