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一
技术转让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约定的价款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标的物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一定的技术意见、技术知识。
2.合同标的物是现有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在合同订立时尚不存在或尚未形成。
3.合同标的物必须是已经权利化的技术成果。所谓权利化,包括取得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及技术秘密成果权等权利。
技术转让合同由下列四种具体合同构成:(1)专利权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专利权移交给受让人。当然,专利权中的人身权并不因专利权的转让而转让。(2)保证自己是转让专利权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专利权的真实、有效。(3)按合同约定交付与转让的专利权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向受让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4)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向让与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按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为:(1)将合同约定的专利申请权移交受让人,并提供申请专利和实施发明创造所需要的技术情报和资料。(2)保证作为申请权标的的发明创造为让与人自己或自己与他人合作通过创造性劳动合法获得,或者通过委托开发合同获得,即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3)按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法律 教育 网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为:(1)向让与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2)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即是自己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机关审查后授予了专利权的技术,或者是让与人通过合法的转让合同获得。(2)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能够达到约定的目的,并许可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3)交付与实施该项专利技术有关的资料,并按约定提供技术指导。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并不得违反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2)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的主要义务:(1)让与人应是该技术秘密成果的合法拥有者,保证在订立合同时该项技术秘密未被他人申请获得专利。(2)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3)保证此项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4)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技术。(2)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3)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二
技术转让合同,包含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进行技术转让,应当签订书面的技术让合同,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项目名称;
2、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行业;
3、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具备的技术性能、达到的技术指标;
4、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成熟度、使用程度、经济效益、预计年产量、预计年产值、设备的生产能力等。
1、转让合同中应明确该转让的技术秘密应提供哪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不能用“等等”表示;
2、转让合同中应明确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的具体时间,是一次性还是分阶段性提供,及每次提供的具体内容和份数;
3、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应提供的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以何种方式,在什么具体地方提供给受让方。
本条是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范围,应有以下内容:
1、可以使用的地区;
2、可以使用的方法。
本条款不应有使用时间的限制,如果受让人掌握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可以永久使用,直至该技术被新技术取代。
本条应有以下明确的约定: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费用(用大写标明);
2、转让费支付的时间,可约定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
3、支付转让费用的地点和具体时间。
本条应有以下四种违约责任的约定:
1、转让人未按合同的约定转让非专利技术,包括1)转让不成功;2)只部分转让;3)转让的技术存在严重缺陷;4)转让的技术使用后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指标;5)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资料;6)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指导;7)或者转让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技术指导不到位。
2、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包括1)拒不支付;2)延迟支付;3)支付不足等情况;
3、转让人或者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1)故意公开技术秘密;2)过失公开技术秘密;
4、转让人或者受让人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了合同规定的范围,构成对非专利技术约定使用权的侵害。
本条应包括:
1、要求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设备、技术资料、配方等;
2、要求转让方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交流;
3、要求转让方进行现场技术演示、排除障碍;
4、技术指导相关费用的承担:如差旅、伙食补助等。
本条是指在技术合同转让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技术的改进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对其后续改进技术成果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不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三
受让方:_________(甲方)
转让方:_________(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该项目属_________计划)。
一、技术秘密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_________。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_________(地点),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5.其它方式: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______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_____方。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由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登记机关(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审查登记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本合同书适用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用专利技术合同书文本签订。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是指使用非专利技术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四
项目名称:菜肴配方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将 转让给乙方达成以下共识,特订此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 特制配方 、烹调方法等一系列相关资料,并授权乙方在 地区的经营权;
2、甲方应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技术资料(含配方、烹调方法、)与甲方所经营菜肴配方一致,且其口味亦能保持一致;
3、乙方使用该配方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
4、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元;
5、 甲方指导与培训乙方烹调菜肴;甲方应尽职尽责将该配方技术传授给乙方;
6、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五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六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由乙方将 (以下简称该技术)转让给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小试、中试及临床申报上的问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技术转让方式及所有权约定;
1、乙方同意将该技术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2、转让后该技术的所有权、生产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3、该技术任何形式的技术改进、申报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第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协作事项如下:
1、该技术 。
2、该技术 。
3、该技术 。
4、不低于 g的该技术 ,并对所有技术材料负有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技术切实可行,能达到乙方提供的各步收率和质量,终产物符合 要求。
5、其他协作事项: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小试、中试及制剂完整工艺资料等技术资料;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各步中间体、终产物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主要杂质的结构确认资料和少量样品;
4、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不低于g的中间体以及最终产物成品样品。
5、提供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为纸质文件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6、技术转让交接方式: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所有该技术转让相关技术料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到甲方所在地当面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的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技术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1、技术转让费用总额为 (¥ 万元)。
2、技术转让费用由甲方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
如下:
②甲方完成小试及验证,连续三个批次合格后,支付 。
③甲方完成连续三个批次中试验证,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支付,即。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国家政策变化;
2、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第六条 合同达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技术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
第七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工艺不侵犯
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由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除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被sfda退审,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该支付合同规定的所用款项。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李剑 为甲方
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国家政策改变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签章)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章)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 编:电 话:传 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签章)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章)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 编: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民法典技术转让合同篇七
定义条款对本合同项下的概念进行定义,如合同产品、合同工厂等概念。因不同国家的不同当事人往往对同一概念产生不同的理解,合同应单列一章,对合同中使用的关键性词汇做出专门的解释和说明。合同中经常出现的术语、短语或者不经常出现但容易误解的术语,以及非常重要的术语都应当进行定义。
是指转让权利的内容和范围。通常规定以下内容:技术的内容和范围,技术名称、转让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数据、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技术应用广度,是否专利、专利批准时间、批准机关、专利编号,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保护地区和有效期;技术权利的内容,技术的用途、技术资料的范围、权利行使的时间和地域范围,技术服务的项目和内容等。
价格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技术是无形产品,价格的确定是合同重要内容。计价的方法通常采用三类形式:
①总计。当事人谈妥一笔固定的金额,由受让方一次或分期付清,一般按技术资料交付、试验考核验收、培训指导等阶段进行两、三次付款。
②提成费。受让方利用引进技术开始生产之后,以经济上的使用或效果(产量、销售额,利润等)作为确定的使用费,按期连续支付。
③入门费加提成费。受让方在订约后若干天内或收到第一批资料后若干天内先支付一笔约定的金额,之后再按照规定的办法支付提成费。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长期合同,支付问题涉及支付工具、支付时间、账册的建立及检查和审核等环节。
①支付工具:技术转让交易中使用费清算所使用的支付工具主要是货币和汇票。
②支付时间:在总付的情况下,支付通常采用分期支付,支付的次数和比例,一般根据技术的难易程度、金额大小和传授技术的环节,由双方具体洽商。在提成费支付的情况下,支付的时问一般规定为季度、半年或一年,然后据此计算每个时期的提成费总金额。
③账目的建立、检查及审核:在按提成费支付的情况下,受让方支付提成费是与产量或销售额或利润相联系的,因而转让方通常要求建立必要的账目,并保留检查该项账目的权利,以便核对技术受让方计算提成费是否有误。
技术资料的交付是技术转让的前提,需要规定详细的条款,如时间、地点、方式、交付清单。技术资料的交付应按照受让方工程的计划和进度,以及其自身消化和吸收的能力来决定。技术资料的交付,还要考虑风险的转移问题,资料的运输方式和交付日期也必须明确。
双方约定将技术应用在一定时问内生产出一定量的合同产品,一般约定数次考核并以此进行验收。环境、材料以及考核验收人员等多方面因素均会影响考核结果,考核合格应当由双方进行授权签字。
由于技术的发展性,对于技术改进或修改的归属和分享应在合同中规定,如改进结果的归属、对改进结果的专利申请权等。
主要是指转让方派遣技术人员到受让方处提供技术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培训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受让方将自己的技术人员派往转让方处实习培训;一种是转让方派有关的技术人员到受让方处进行指导。
保证和索赔条款是指转让方承担的保证和对受让方的损失进行补救的处理办法。转让方承担的保证包括对技术资料的保证,对合同产品性能的保证和对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的保证。转让方保证自己的技术是有权转让并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技术资料是完备、系统的。转让方承担对技术资料迟交以及对合同产品达不到性能指标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第三方对其转让的技术提出侵权指控时,受让方遭受的损失南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保密条款主要是针对未申请专利但具有保密性的专有技术而言,应当规定保密措施、期限、泄密的责任等。保密措施一般规定技术资料的保存、使用、保密形式等。在保密期限上,通常长于合同的有效期。除上述合同条款外,在签订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时还应当注意合同有效期应与所涉及的技术有效期一致;明确合同有效期后的保密问题;注意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文字的准确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