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黑龙江装修管理条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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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装修管理条例篇一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门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全国各区域门店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不含灯具、电线)
1.3工期:按甲方的工期管理规定完成装修。
1.4 工程质量: 符合 的装修验收标准
1.5结算方式: 单店独立核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
2.2 指派 甲方工作人员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施工前书面告知甲方在本工程设计或甲方指令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能预测到而未告知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 指派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放样,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必须与甲方设计师联系,及时修改图纸、调整施工方案等,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树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商铺)的关系。
3.5施工过程中涉及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水管及线路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在取得批准后方可施工,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水管及线路所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 腾空装修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商铺中所滞留的物品、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8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清运垃圾时造成行政部门对处理垃圾的罚款全由乙方承担。
3.9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交场前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质量: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工艺说明、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__)、《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验收: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5.2.1 水电隐蔽工程
5.2.2 防水工程
5.2.3 泥水工程
5.2.4 木工工程
5.2.5 油漆、瓷砖、乳胶漆工程
5.2.6 整体验收
5.2.7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5.2.8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2.9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0乙方应预计工程竣工日期,并提前7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3 保修:
5.3.1本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及外墙的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它工程为2年,终身维护保养。
5.3.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承诺的时间内派人维修(紧急报修如吧台理石、门锁、玻璃门、给水等必须立即安排维修),属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维修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因维修不及时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5.3.3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结算时可调整:
6.1.1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
6.2.2 经甲方确认的增减工作。
6.2 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约定:
6.2.1 预付款: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开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进度款的50%支付给乙方。
6.2.2 决算款:单店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30个工作日审查完毕无异议后付清该店的决算款。
6.3 工程质保金:
6.3.1 如双方终止合作,甲乙双方合作一年以上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装修尾款中扣除壹万元(¥:10000元)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
6.3.2 双方合作未满一年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装修尾款中扣除伍仟元(¥:5000元)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
6.3.3 保修期结束后,扣除保修期发生的维修费,甲方将余款无息支付给乙方。
6.3.4乙方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装卸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另行支付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3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造表注明品牌、产地、单价、规格。
第八条 安全施工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甲方相关的管理规定,如
有违反,甲方有权向乙方做出每次200-500元罚款。
8.2 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安排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6 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工程验收。
9.7 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的租金。如乙方逾期 5天后仍不能交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8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造成的决算延误,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10.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经过协商取得对方谅解后方可解除合同,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1.1 甲方对 门店的装修风格(包括但不仅限于门店内外的商标、标识、图案、文字、布局以及店内货架、收银台、吊顶、地板等)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黑龙江装修管理条例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按每股人民币计算,共计____股。
1.2虚拟股: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是指____________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____每股利润
3.分红取得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取得分红的其它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三年内,由甲方按每期____分之一的额度支付乙方
.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甲方所有。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为________年,____________始,____________止。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终止
6.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6.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需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黑龙江装修管理条例篇三
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发包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从业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从业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房结构:________户型:_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_卫_______阳台
3.施工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双方商定采用下列一种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工程期限__________日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步工期约定:水电隐蔽工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瓦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
水电预收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水电预收报价涨幅度不得高于预收款的______%,高出的部分由施工方自行解决,水电施工按双方确认的平面布置图为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另计。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元
水电预收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元
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筑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第五条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地
2.开工三日前要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有待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等所产生的费用。
4.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5.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施工材料、隐蔽工程、竣工等验收。
6.甲方提供的材料应提前一日到场。
7.负责协调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8.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图纸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行业资质证书。
2.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设计图纸、工程报价、使用材料、工艺说明等。
3.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如甲方强烈要求改动,需提供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出具的拆改通知单。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六时之间不许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负责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设备和居室内留存家具陈设物品的安全和保护。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乙方材料进场,应通知甲方验收。
8.必须保证使用施工合同约定的材料,不得中途更换或以次充好。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九条材料的提供
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检测合格则由提出方承担。
5.发包方订购的材料,由第三方施工的,不属于本合同施工内容及工期。施工时所产生的垃圾由发包方负责清运,由于以上施工对已装修完的成品、半成品产生污染或损坏的,返修费用由发包方负责支付。
第十条工程延误
1.对一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程顺延的其他情况。
2.对一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办理移交手续,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如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未能及时组织验收,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第___日开始,工程的安全等事项由发包人负责。
3.因质量有疑义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乙方拒不交房的,甲方可以委托相应机构进行取证,如未取证,发包人擅自入住视同竣工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限为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_______日内,填写工程保修单。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施工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当事人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罚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承包人按迟延部分工程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4.由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发包方向承包方按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6.由于承包人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承包人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以诚实可信为基础报价
2.乙方应该以现场实际项目报价,不得随意漏报、误报、缺项等来压低报价价格。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份。
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下______个附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