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中七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总结(三篇)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初中七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总结篇一
1、都是数字与字母的乘积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
2、单项式的数字因数叫做单项式的系数。
3、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和叫做单项式的次数。
4、单独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5、只含有字母因式的单项式的系数是1或―1。
6、单独的一个数字是单项式,它的系数是它本身。
7、单独的一个非零常数的次数是0。
8、单项式中只能含有乘法或乘方运算,而不能含有加、减等其他运算。
9、单项式的系数包括它前面的符号。
10、单项式的系数是带分数时,应化成假分数。
11、单项式的系数是1或―1时,通常省略数字“1”。
12、单项式的次数仅与字母有关,与单项式的系数无关。
1、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2、多项式中的每一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
3、多项式中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4、一个多项式有几项,就叫做几项式。
5、多项式的每一项都包括项前面的符号。
6、多项式没有系数的概念,但有次数的概念。
7、多项式中次数最高的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1、单项式和多项式统称为整式。
2、单项式或多项式都是整式。
3、整式不一定是单项式。
4、整式不一定是多项式。
5、分母中含有字母的代数式不是整式;而是今后将要学习的分式。
1、整式加减的理论根据是:去括号法则,合并同类项法则,以及乘法分配率。
2、几个整式相加减,关键是正确地运用去括号法则,然后准确合并同类项。
3、几个整式相加减的一般步骤:
(1)列出代数式:用括号把每个整式括起来,再用加减号连接。
(2)按去括号法则去括号。
(3)合并同类项。
4、代数式求值的一般步骤:
(1)代数式化简。
(2)代入计算
(3)对于某些特殊的代数式,可采用“整体代入”进行计算。
1、n个相同因式(或因数)a相乘,记作an,读作a的n次方(幂),其中a为底数,n为指数,an的结果叫做幂。
2、底数相同的幂叫做同底数幂。
3、同底数幂乘法的运算法则: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即:am﹒an=am+n。
4、此法则也可以逆用,即:am+n = am﹒an。
5、开始底数不相同的幂的乘法,如果可以化成底数相同的幂的乘法,先化成同底数幂再运用法则。
1、幂的乘方是指几个相同的'幂相乘。(am)n表示n个am相乘。
2、幂的乘方运算法则:幂的乘方,底数不变,指数相乘。(am)n =amn。
3、此法则也可以逆用,即:amn =(am)n=(an)m。
1、积的乘方是指底数是乘积形式的乘方。
2、积的乘方运算法则:积的乘方,等于把积中的每个因式分别乘方,然后把所得的幂相乘。即(ab)n=anbn。
3、此法则也可以逆用,即:anbn=(ab)n。
1、共同点:
(1)法则中的底数不变,只对指数做运算。
(2)法则中的底数(不为零)和指数具有普遍性,即可以是数,也可以是式(单项式或多项式)。
(3)对于含有3个或3个以上的运算,法则仍然成立。
2、不同点:
(1)同底数幂相乘是指数相加。
(2)幂的乘方是指数相乘。
(3)积的乘方是每个因式分别乘方,再将结果相乘。
1、同底数幂的除法法则: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即:am÷an=am—n(a≠0)。
2、此法则也可以逆用,即:am—n = am÷an(a≠0)。
1、零指数幂的意义:任何不等于0的数的0次幂都等于1,即:a0=1(a≠0)。
1、任何不等于零的数的―p次幂,等于这个数的p次幂的倒数,即:
注:在同底数幂的除法、零指数幂、负指数幂中底数不为0。
(一)单项式与单项式相乘
1、单项式乘法法则:单项式与单项式相乘,把它们的系数、相同字母的幂分别相乘,其余字母连同它的指数不变,作为积的因式。
2、系数相乘时,注意符号。
3、相同字母的幂相乘时,底数不变,指数相加。
4、对于只在一个单项式中含有的字母,连同它的指数一起写在积里,作为积的因式。
5、单项式乘以单项式的结果仍是单项式。
6、单项式的乘法法则对于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单项式相乘同样适用。
(二)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
1、单项式与多项式乘法法则: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就是根据分配率用单项式去乘多项式中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即:m(a+b+c)=ma+mb+mc。
2、运算时注意积的符号,多项式的每一项都包括它前面的符号。
3、积是一个多项式,其项数与多项式的项数相同。
4、混合运算中,注意运算顺序,结果有同类项时要合并同类项,从而得到最简结果。
(三)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
1、多项式与多项式乘法法则: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先用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乘另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即:(m+n)(a+b)=ma+mb+na+nb。
2、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必须做到不重不漏。相乘时,要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即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乘以另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在未合并同类项之前,积的项数等于两个多项式项数的积。
3、多项式的每一项都包含它前面的符号,确定积中每一项的符号时应用“同号得正,异号得负”。
4、运算结果中有同类项的要合并同类项。
5、对于含有同一个字母的一次项系数是1的两个一次二项式相乘时,可以运用下面的公式简化运算:(x+a)(x+b)=x2+(a+b)x+ab。
1、(a+b)(a—b)=a2—b2,即:两数和与这两数差的积,等于它们的平方之差。
2、平方差公式中的a、b可以是单项式,也可以是多项式。
3、平方差公式可以逆用,即:a2—b2=(a+b)(a—b)。
4、平方差公式还能简化两数之积的运算,解这类题,首先看两个数能否转化成
(a+b)(a—b)的形式,然后看a2与b2是否容易计算。
1注重打好数学基础
对于学生来说,想要学好数学,那么一定从小打好基础,因为数学是一个非常注重基础,一环扣一环的学科,之前知识上的欠缺也会影响后续的学习,所以对于数学不好的学生来说首先应该做的就是打基础,把自己欠缺的基础都补上,才能更好的进行后续的学习。
2整理笔记
关于数学的笔记我有两本,一个是我们老师总结的一些方法和技巧,一些公式的记忆以及法则概念之类的(这个要好好记!做题的时候经常用到!没有公式做题简直是… )另一本是关于一些好题难题错题典型题,把这些题从纸上剪下来贴到本子上再做一遍,到中考前我把这个错题本又全部重新做了一遍(当然,这个由于太懒,有的题有点三天打渔两天晒网 )
第一,重视初一数学公式。有很多同学数学学不好就是因为对概念和公式不够重视,具体的表现为对初一数学概念的理解只是停留在表明,不去挖掘引申的含义,对数学概念的特殊情况不明白。还有对数学概念和公式有的学生只是死记硬背,初一学生缺乏对概念的理解。
还有一部分初一同学不重视对数学公式的记忆。其实记忆是理解的基础。我们设想如果你不能将数学公式烂熟于心,那么又怎么能够在数学题目中熟练的应用呢?
第二,就是总结那些相似的数学题目。当我们养成了总结归纳的习惯,那么初一的学生就会知道自己在解决数学题目的时候哪些是自己比较擅长的,哪些是自己还不足的。
同时善于总结也会明白自己掌握哪些数学的解题方法,只有这样你才能够真正掌握了初一数学的解题技巧。其实,做到总结和归纳是学会数学的关键,如果初一学生不会做到这一点那么久而久之,不会的数学题目还是不会。
初中七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总结篇二
第七章 平面图形的认识(二) 1
第八章 幂的运算 2
第九章 整式的乘法与因式分解 3
第十章 二元一次方程组 4
第十一章 一元一次不等式 4
第十二章 证明 9
第七章 平面图形的认识(二)
1、“三线八角”
① 如何由线找角:一看线,二看型。
同位角是“f”型;
内错角是“z”型;
同旁内角是“u”型。
② 如何由角找线:组成角的三条线中的公共直线就是截线。
2、平行公理:
如果两条直线都和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也平行。
简述: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平行。
补充定理:
如果两条直线都和第三条直线垂直,那么这两条直线也平行。
简述:垂直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平行。
3、平行线的判定和性质:
判定定理 性质定理
条件 结论 条件 结论
同位角相等 两直线平行 两直线平行 同位角相等
内错角相等 两直线平行 两直线平行 内错角相等
同旁内角互补 两直线平行 两直线平行 同旁内角互补
4、图形平移的性质:
图形经过平移,连接各组对应点所得的线段互相平行(或在同一直线上)并且相等。
5、三角形三边之间的关系:
三角形的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
三角形的任意两边之差小于第三边。
若三角形的三边分别为a、b、c,
则xxxx。
6、三角形中的主要线段:
三角形的高、角平分线、中线。
注意:①三角形的高、角平分线、中线都是线段。
②高、角平分线、中线的应用。
7、三角形的内角和:
三角形的3个内角的和等于180°;
直角三角形的两个锐角互余;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与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的和;
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与它不相邻的任意一个内角。
8、多边形的内角和:
n边形的内角和等于(n-2)180°;
任意多边形的外角和等于360°。
第八章 幂的运算
幂(power)指乘方运算的结果。an指将a自乘n次(n个a相乘)。把an看作乘方的结果,叫做a的n次幂。
对于任意底数a,b,当m,n为正整数时,有
aman=am+n (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
am÷an=am-n (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
(am)n=amn (幂的乘方,底数不变,指数相乘)
(ab)n=anan (积的乘方,把积的每一个因式乘方,再把所得的幂相乘)
a0=1(a≠0) (任何不等于0的数的0次幂等于1)
a-n=1/an (a≠0) (任何不等于0 的数的-n次幂等于这个数的n次幂的倒数)
科学记数法:把一个绝对值大于10(或者小于1)的整数记为a×10n的形式(其中1≤|a|<10),这种记数法叫做科学记数法。
1.乘方的概念
求n 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 中,a 叫做底数,n 叫做指数。
2.乘方的性质
(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
(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第九章 整式的乘法与因式分解
一、整式乘除法
单项式与单项式相乘,把它们的系数,相同字母分别相乘,对于只在一个单项式里含有的字母,则连同它的指数作为积的一个因式。ac5bc2=(ab)(c5c2)=abc5+2=abc7 注:运算顺序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
单项式相除,把系数与同底数幂分别相除作为商的因式,只在被除式里含有的字母,则连同它的指数作为商的一个因式
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就是用单项式去乘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m(a+b+c)=ma+mb+mc 注:不重不漏,按照顺序,注意常数项、负号。本质是乘法分配律。
多项式除以单项式,先把这个多项式的每一项除以这个单项式,再把所得的商相加。
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先用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乘另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乘(a+b)(m+n)=am+an+bm+bn
乘法公式:平方差公式:两个数的和与这两个数的差的积,等于这两个数的平方差。(a+b)(a-b)=a2-b2
完全平方公式:两数和[或差]的平方,等于它们的平方和,加[或减]它们积的2倍。(a±b)2=a2±2ab+b2
因式分解:把一个多项式化成几个整式积的形式,也叫做把这个多项式分解因式。
因式分解方法:
1、提公因式法。 关键:找出公因式
公因式三部分:①系数(数字)一各项系数最大公约数;②字母--各项含有的相同字母;③指数--相同字母的最低次数;步骤:第一步是找出公因式;第二步是提取公因式并确定另一因式。需注意,提取完公因式后,另一个因式的项数与原多项式的项数一致,这一点可用来检验是否漏项。
注意:①提取公因式后各因式应该是最简形式,即分解到“底”;②如果多项式的第一项的系数是负的,一般要提出“-”号,使括号内的第一项的系数是正的。
2、公式法:①a2-b2=(a+b)(a-b)两个数的平方差,等于这两个数的和与这两个数的差的积a、b可以是数也可是式子②a2±2ab+b2=(a±b)2 完全平方两个数平方和加上或减去这两个数的积的2倍,等于这两个数的和[或差]的平方。
③x3-y3=(x-y)(x2+xy+y2) 立方差公式
3、十字相乘(x+p)(x+q)=x2+(p+q)x+pq
因式分解三要素:(1)分解对象是多项式,分解结果必须是积的形式,且积的因式必须是整式(2)因式分解必须是恒等变形;(3)因式分解必须分解到每个因式都不能分解为止。
弄清因式分解与整式乘法的内在的关系:互逆变形,因式分解是把和差化为积的形式,而整式乘法是把积化为和差
添括号法则:如括号前面是正号,括到括号里的各项都不变号,如括号前是负号各项都得改符号。用去括号法则验证
1、含有两个未知数,并且所含未知数的项的次数都是1的方程叫做二元一次方程(linear equations of two unknowns) 。
2、含有两个未知数的两个一次方程所组成的方程组叫做二元一次方程组。
3、二元一次方程组中两个方程的公共解叫做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
4、代入消元法:把二元一次方程中一个方程的一个未知数用含另一个未知数的式子表示出来,再带入另一个方程,实现消元,进而求得这个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这种方法叫做代入消元法,简称代入法。
5、加减消元法:当方程中两个方程的某一未知数的系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时,把这两个方程的两边相加或相减来消去这个未知数,从而将二元一次方程化为一元一次方程,最后求得方程组的解,这种解方程组的方法叫做加减消元法,简称加减法。
6、二元一次方程组解应用题的一般步骤可概括为“审、找、列、解、答”五步,即:
(1)审:通过审题,把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问题,分析已知数和未知数,并用字母表示其中的两个未知数;
(2)找:找出能够表示题意两个相等关系;
(3)列:根据这两个相等关系列出必需的代数式,从而列出方程组;
(4)解:解这个方程组,求出两个未知数的值;
(5)答:在对求出的方程的解做出是否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写出答案。
一元一次不等式
重点:不等式的性质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
难点: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和一元一次不等式解决在现实情景下的实际问题。
知识点一:不等式的概念
1. 不等式:
用“<”(或“≤”),“>”(或“≥”)等不等号表示大小关系的式子,叫做不等式。用“≠”表示不等关系的式子也是不等式。
要点诠释:
(1) 不等号的类型:
① “≠”读作“不等于”,它说明两个量之间的关系是不等的,但不能明确两个量谁大谁小;
(2) 要正确用不等式表示两个量的不等关系,就要正确理解“非负数”、“非正数”、“不大于”、“不小于”等数学术语的含义。
2.不等式的解:
能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值,叫做不等式的解。
要点诠释:
由不等式的解的定义可以知道,当对不等式中的未知数取一个数,若该数使不等式成立,则这个数就是不等式的一个解,我们可以和方程的解进行对比理解,一般地,要判断一个数是否为不等式的解,可将此数代入不等式的左边和右边利用不等式的概念进行判断。
3.不等式的解集:
一般地,一个含有未知数的不等式的所有解,组成这个不等式的解集。求不等式的解集的过程叫做解不等式。如:不等式x-4<1的解集是x<5。不等式的解集与不等式的解的区别:解集是能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取值范围,是所有解的集合,而不等式的解是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值.二者的关系是:解集包括解,所有的解组成了解集。
要点诠释:
不等式的解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解集中的每一个数值都能使不等式成立;
(2)能够使不等式成立的所有的数值都在解集中。
知识点二: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基本性质1:不等式的两边都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符号语言表示为:如果 ,那么 。
基本性质2:不等式的两边都乘上(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符号语言表示为:如果 ,并且 ,那么 (或 )。
基本性质3:不等式的两边都乘上(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号的方向改变。
符号语言表示为:如果 ,并且 ,那么 (或 )
要点诠释:
(1)不等式的`基本性质1的学习与等式的性质的学习类似,可对比等式的性质掌握;
(2)要理解不等式的基本性质1中的“同一个整式”的含义不仅包括相同的数,还有相同的单项式或多项式;
(3)“不等号的方向不变”,指的是如果原来是“>”,那么变化后仍是“>”;如果原来是“≤”,那么变化后仍是“≤”;“不等号的方向改变”指的是如果原来是“>”,那么变化后将成为“<”;如果原来是“≤”,那么变化后将成为“≥”;
(4)运用不等式的性质对不等式进行变形时,要特别注意性质3,在乘(除)同一个数时,必须先弄清这个数是正数还是负数,如果是负数,要记住不等号的方向一定要改变。
知识点三:一元一次不等式的概念
只含有一个未知数,且含未知数的式子都是整式,未知数的次数是1,系数不为0。这样的不等式,叫做一元一次不等式。
要点诠释:
(1)一元一次不等式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①左右两边都是整式(单项式或多项式); ②只含有一个未知数;
③未知数的最高次数为1。
(2)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方程可以对比理解。
相同点:二者都是只含有一个未知数,未知数的最高次数都是1,左右两边都是整式;不同点:一元一次不等式表示不等关系(用“>”、“<”、“≥”、“≤”连接),一元一次方程表示相等关系(用“=”连接)。
知识点四: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
1.解不等式:
求不等式解的过程叫做解不等式。
2.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
与一元一次方程的解法类似,其根据是不等式的基本性质,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的一般步骤为:(1)去分母;(2)去括号;(3)移项;(4)合并同类项;(5)系数化为1。
要点诠释:
(1)在解一元一次不等式时,每个步骤并不一定都要用到,可根据具体问题灵活运用
(2)解不等式应注意:①去分母时,每一项都要乘同一个数,尤其不要漏乘常数项;②移项时不要忘记变号;③去括号时,若括号前面是负号,括号里的每一项都要变号;④在不等式两边都乘(或除以)同一个负数时,不等号的方向要改变。
3.不等式的解集在数轴上表示:
在数轴上可以直观地把不等式的解集表示出来,能形象地说明不等式有无限多个解,它对以后正确确定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解集有很大帮助。
要点诠释:
在用数轴表示不等式的解集时,要确定边界和方向:
(1)边界:有等号的是实心圆圈,无等号的是空心圆圈;(2)方向:大向右,小向左
规律方法指导(包括对本部分主要题型、思想、方法的总结)
1、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是解不等式的主要依据。(性质2、3要倍加小心)
2、检验一个数值是不是已知不等式的解,只要把这个数代入不等式,然后判断不等式是否成立,若成立,就是不等式的解;若不成立,则就不是不等式的解。
3、解一元一次不等式是一个有目的、有根据、有步骤的不等式变形,最终目的是将原不等式变为 或 的形式,其一般步骤是:(1)去分母;(2)去括号;(3)移项;(4)合并同类项;(5)化未知数的系数为1。这五个步骤根据具体题目,适当选用,合理安排顺序。但要注意,去分母或化未知数的系数为1时,在不等式两边同乘以(或除以)同一个非零数时,如果是个正数,不等号方向不变,如果是个负数,不等号方向改变。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的一般步骤及注意事项
变形名称 具体做法 注意事项
去分母 在不等式两边同乘以分母的最小公倍数 (1)不含分母的项不能漏乘
(2)注意分数线有括号作用,去掉分母后,如分子是多项式,要加括号
(3)不等式两边同乘以的数是个负数,不等号方向改变。
去括号 根据题意,由内而外或由外而内去括号均可
(1)运用分配律去括号时,不要漏乘括号内的项
(2)如果括号前是“—”号,去括号时,括号内的各项要变号
移项 把含未知数的项都移到不等式的一边(通常是左边),不含未知数的项移到不等式的另一边 移项(过桥)变号
合并同类项 把不等式两边的同类项分别合并,把不等式化为 或 的形式
合并同类项只是将同类项的系数相加,字母及字母的指数不变。
系数化1 在不等式两边同除以未知数的系数 ,若 且 ,则不等式的解集为 ;若 且 ,则不等式的解集为 ;若 且 ,则不等式的解集为 ;若 且 ,则不等式的解集为 ;
(1)分子、分母不能颠倒
(2)不等号改不改变由系数 的正负性决定。
(3)计算顺序:先算数值后定符号
4、将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集在数轴上表示出来,是数学中数形结合思想的重要体现,要注意的是“三定”:一是定边界点,二是定方向,三是定空实。
5、用一元一次不等式解答实际问题,关键在于寻找问题中的不等关系,从而列出不等式并求出不等式的解集,最后解决实际问题。
6、常见不等式的基本语言的意义:
(1) ,则x是正数; (2) ,则x是负数;
(3) ,则x是非正数; (4) ,则x是非负数;
(5) ,则x大于y; (6) ,则x小于y;
(7) ,则x不小于y; (8) ,则x不大于y;
(9) 或 ,则x,y同号;(10) 或 ,则x,y异号;
(11)x,y都是正数,若 ,则 ;若 ,则 ;
(12)x,y都是负数,若 ,则 ;若 ,则
教学目标:
1.掌握定义、命题、定理、逆命题、互逆命题等概念,知道一个命题是真命 题,它的逆命题不一定是真命题。
2.基本事实是其真实性不加证明的真命题,弄清真命题与定理的区别。
3.会用举反例说明一个命题是假命题;掌握三角形内角和定理的证明。
重点:定义、命题、定理、逆命题、互逆命题等概念的理解与运用
难点:会用举反例说明一个命题是假命题;掌握三角形内角和定理的证明。
内容:
1.以基本事实:“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证明: (1)“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平行”
2.基本事实:“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
证明:
(1)两只相平行,内错角相等
(2)两只相平行,同旁内角互补
(3)三角形内角和定理”
(4)直角三角形的两个锐角互余
(5)有两个锐角互余的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
(6)三角形的外角等于与它不相邻的两个外角的和
初中七年级下册数学知识点总结篇三
①由数与字母的积组成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单独一个数或字母也是单项式。
②单项式的系数是这个单项式的数字因数,作为单项式的系数,必须连同数字前面的性质符号,如果一个单项式只是字母的积,并非没有系数。
③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①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在多项式中,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其中,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一个多项式中,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②单项式和多项式都有次数,含有字母的单项式有系数,多项式没有系数。多项式的每一项都是单项式,一个多项式的项数就是这个多项式作为加数的单项式的个数。多项式中每一项都有它们各自的次数,但是它们的次数不可能都作是为这个多项式的次数,一个多项式的次数只有一个,它是所含各项的次数中最高的那一项次数。
1.整式的加减实质上就是去括号后,合并同类项,运算结果是一个多项式或是单项式。
2.括号前面是“-”号,去括号时,括号内各项要变号,一个数与多项式相乘时,这个数与括号内各项都要相乘。
同底数幂的乘法法则:(m,n都是正数)是幂的运算中最基本的法则,在应用法则运算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法则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幂的底数相同而且是相乘时,底数a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数字式字母,也可以是一个单项或多项式;
②指数是1时,不要误以为没有指数;
③不要将同底数幂的乘法与整式的加法相混淆,对乘法,只要底数相同指数就可以相加;而对于加法,不仅底数相同,还要求指数相同才能相加;
④当三个或三个以上同底数幂相乘时,法则可推广为 (其中m、n、p均为正数);
⑤公式还可以逆用:(m、n均为正整数)
1.幂的乘方法则:(m,n都是正数)是幂的乘法法则为基础推导出来的,但两者不能混淆。
2.略
3.底数有负号时,运算时要注意,底数是a与(-a)时不是同底,但可以利用乘方法则化成同底,
如将(-a)3化成-a3
4.底数有时形式不同,但可以化成相同。
5.要注意区别(ab)n与(a+b)n意义是不同的,不要误以为(a+b)n=an+bn(a、b均不为零)。
6.积的乘方法则:积的乘方,等于把积每一个因式分别乘方,再把所得的幂相乘,即 (n为正整数)。
7.幂的乘方与积乘方法则均可逆向运用。
1.同底数幂的除法法则: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即 (a≠0,m、n都是正数,且m>n)。
2.在应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法则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同底数幂相除”而且0不能做除数,所以法则中a≠0。
②任何不等于0的数的0次幂等于1,即 ,如 ,(-2.50=1),则00无意义。
③任何不等于0的数的-p次幂(p是正整数),等于这个数的p的次幂的倒数,即 ( a≠0,p是正整数),而0-1,0-3都是无意义的;当a>0时,a-p的值一定是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