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3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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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一
答辩人:
名称: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
民族: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注: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应着重陈述对上诉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列据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个人经济纠纷答辩状的具体内容是围绕着当事人对于经济诉讼事实中有关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经济纠纷原因所认定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如果对答辩的具体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认定,是提出合法有效的答辩意见。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
答辩人:××省b县××银行
地址:××省b县××街×号
法定代表人:×××行长
委托代表人:××××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省a县××银行某信用社因不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经济纠纷判决提出上诉,我方就其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1.上诉人a县××银行信用社在收贷时,明知借贷人于某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合法取得220万元用来还贷,但上诉人仍然收贷,这种做法实际上默认了借贷人以不法手段筹措还贷的行为。上诉人明知道借贷人一时无力还贷,仍胁迫借贷人迅速还贷,从而诱发了借贷人诈骗的动机。因此,对于我方被骗的贷款,上诉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属于 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一审法院判决a县××银行某信用社全数返还贷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我方向个体户于某贷款是为了让他办公司,搞合法经营,但他却把这部分钱用来还贷,违反了贷款 专款专用的原则。因此,个体户于某的还贷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a县银行某信用社的收贷行为也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他们之间的收还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3.个体户于某在a县办公司时,其不法经营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早该绳之以法。但a县××银行××信用社为了收回贷款,不到法院控告个体户于某,害怕他一进_,就无力还贷,因此放纵了罪犯,为他到我县进行诈骗行为提供了时机,使不法分子得以继续进行买空卖空的诈骗行为,给我方造成了巨大损失。
我们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恳请二审人民法院公正审理,维持原判。
××省 高级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壹份
答辩人:b县××银行(盖章)
××××年×月×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三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本次事件中有相当大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捏造事实称“因车费原因发生争吵,”“______强行将原告拽下车”。事实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答辩人一行七人搭乘被答辩人车回家,在客车运行过程中,被答辩人借机辱骂答辩人一行。在答辩人之家人到达目的地时,又故意多行近_____米,让家人(有一名幼儿)在寒风中(多云转阴天,小雨夹雪,零下1度到1度)步行。而后,自己冲出驾驶室,继续谩骂答辩人家属。正是由于被答辩人的挑衅行为,激化双方矛盾并且使场面失控,对此事负有相当大的责任。因此,被答辩人应与答辩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按比例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二、原告请求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不合理
1、医疗费(_____元):被答辩人提供的医疗费收款凭证,应有病历和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相佐证。否则,不能排除被答辩人因其他伤病而进行的医治,要求答辩人支付该笔费用不合理。
2、误工费(_____元):被答辩人无固定收入,收入状况不明。
3、护理费(_____元):被答辩人出院后,生活能够自理,无需他人护理,医疗机构也没有明确意见,无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由答辩人支付护理费与事实不符。
4、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元):参照《______省直机关和事业管理差旅费管理办法》,应为_____元/天。
5、必要的营养费(_____元):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和住宿费(_____元):被答辩人应提供相关正式票据,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被答辩人家住城关,要求支付_____元显然过高。
7、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元):本案中,被答辩人有过错,答辩人的行为未造成被答辩人伤残,精神损害赔偿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应当忠实履行客运合同义务,将答辩人一行安全送达目的地。然而,被答辩人多次辱骂答辩人,制造矛盾;故意违反客运合同,将抱有孩子的答辩人家人超拉,加剧矛盾;冲出驾驶室,继续谩骂,激化矛盾,是此次打架的主要诱因。其受伤住院治疗,其本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为此,答辩人请求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找准案发原因,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应诉答辩状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四
答辩人(被告):黎x,女,x年8月21日出生,仫佬族,住xx市青秀区路号x号楼号房,公民身份号码:。
就原告万诉被告黎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特作如下答辩:
一、原告没有按《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第一条第1款第3项的约定与第二条的约定向被告提供借款,因此,其应依据合同第五条第8款的约定,向被告支付违约金6800元。
原、被告订立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第一条第1款第3项约定“期限:壹拾贰个月,自x年7月6日至x年7月6日。”,但是,原告却迟至x年11月21日才向被告提供100000元借款,因此,原告应依据合同第五条第8款“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五违约金”等合同的约定,付给被告100000元×136日×5/10000=6800元的违约金。
如果原告不同意将6800元的违约金抵扣相等的借款,或原、被告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被告又不能提起反诉的话,被告将另行起诉请求原告支付6800元的违约金。
二、被告通过陈x的账户于x年12月24日、x年3月4日、x年3月16日、x年6月4日分别向原告返还了4000元、4000元、4000元、8000元的借款,因此,被告尚未返还原告的借款为80000元。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第一条第3款约定原告将借款资金转入被告同意的陈x的账户。被告于上述日期通过陈x的账户向原告返还了共计20xx0元借款,故,原告于今只能向被告主张返还80000元借款,而非原告所主张的100000元。
三、原、被告约定的借款期限自x年7月6日至x年7月6日,原告迟至x年11月21日才向被告提供100000元借款,而被告在借款期限内共计返还了原告20xx0元借款,这属提前偿还借款,依据《_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之规定,被告应支付原告借款期间的利息合计为元。
如按原、被告约定的借款期间的月利率2%计,被告应支付原告实际借款期间的利息(分段计算)为:
(一)x年11月21日至x年12月23日
100000元×2%×33日/30日=2200元
(二)x年12月24日至x年3月3日
96000元×2%×69日/30日=4416元
(三)x年3月4日至x年3月15日
920xx元×2%×12日/30日=736元
(四)x年3月16日至x年6月3日
88000元×2%×79日/30日≈元
(五)x年6月4日至x年7月6日
80000元×2%×33日/30日=1760元
以上自原告实际提供借款的x年11月21日至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的最后一日即x年7月6日期间的利息合计为元。
四、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除应返还尚未返还的80000元借款外,只须支付原告该款的逾期利息。
请人民法院公正审理,依法判决。
xx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被告):
年 月 日
1.熟悉诉状内容,列出可辩事项;抓住要害,确定答辩重点;设计答辩内容的层次;准备好过硬的证据。
2.答辩理由应有针对性:
(1)说明事实真相,指出对方“事实”的不实处;
(2)用确凿的证据,指驳对方诉状举证的虚假不当。
(3)指出对方诉状说理逻辑混乱,观点与材料矛盾,违背常情事理。
3.据理提出答辩意见:综合答辩内容要点,提出主张,否定对方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请求。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五
答辩人:济南市人民*,住所地济南市经二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现就原告隗某某等人诉答辩人行政不作为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 原告在诉状中编造、歪曲了事实
原告在诉状中称:“历城区人民*为了占用原告转正名额,虚构东风铁矿被被告批准关闭的事实,擅自下文并动用*强迫清退原告回乡”——答辩人注意到,原告的这一陈述内容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
实际情况是,东风铁矿早已于1982年被人民*依法关闭,包括原告等人在内的铁矿工作人员均被作了妥善安置,原告等人作为该矿曾经的临时工,对此是知悉的、同意的,并且接受了安置条件。
二 原告的投诉请求已经得到人民*的复核意见
1 原告的主要投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原告的请求主要有两项:
第一,撤销历政发[1982]125号文件;
第二,为自己办理退职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原告的事实和理由主要是以下两点:
一是计划内临时工不应被辞退;
二是东风铁矿没有被关闭。
2 原告于20xx年12月17日向答辩人邮寄《请求》之前,曾两次通过*途径向人民*和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问题,人民*和有关部门均已作出了明确的答复、复查意见
原告的第一次*过程:
20xx年,原告等人曾以“计划内临时工不应被辞退,历城县*执行文件错误,东风铁矿没有被关闭,自己应当享受退休待遇”为由向济南市历城区经济贸易局提出*请求。20xx年12月19日,济南市历城区经济贸易局作出《关于原历城东风铁矿临时工韩作亮等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明确地答复原告等人:*人(即本案原告等人)要求解决的*事项无政策依据。
原告的第二次*过程:
20xx年,原告等人又以上述事实和理由向历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请求,历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法作出了答复。
原告对历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答复不服,向历城区人民*请求复查。20xx年7月21日,历城区人民*作出了《历城区人民**事项复查意见书》。
3 对于原告上述*,答辩人已给出了最终复核意见
原告等人对《历城区人民**事项复查意见书》仍然不服,又向济南市人民*(答辩人)请求复核。20xx年9月16日,济南市人民*依法作出了[20xx]21号《济南市人民**事项复核意见书》,决定“维持历城区人民*作出关于隗开喜、韩作亮等人的*复查意见。”
三 原告于20xx年12月17日向答辩人邮寄《请求》的行为是第三次*投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与前两次相同
原告第三次《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计划内临时工,不应被辞退,东风铁矿没有被关闭”——而这恰恰是原告前两次*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属于重复*!
四 答辩人不再受理原告《请求》的行为合法
《*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综上所述,在*请求得到复核意见的情况下,原告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答辩人提出请求时,按照法律的规定,答辩人不再予以受理,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被驳回。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济南市人民*
20xx年5月6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六
答辩人:xx市第x金属机械厂,住址地:xx市xx区xx街x号,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金,系本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吕,男,x年出生,系本厂法律顾问,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街x段x里号。
被答辩人:xx市轻纺机械厂,厂址:xx市xx区xx街x段x里x号。
法定代表人:安,男,系该厂厂长。
案由:加工承缆合同纠纷。
答辩人现就xx市轻纺机械厂诉xx市第x金属机械厂加工承缆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x年七月十六日,我厂与被答辩人签定了铝轴套的加工合同,并订有协议书。合同规定,由被答辩人供应铸铝毛坯,由我厂按约加工,每件加工费用120元。
我厂先后两次从被答辩人处取来铸毛坯2800件,加工后,交回成品2300件。交货时,被答辩人经过验质、核实数字后,已收受入库。二十天后,被答辩人却口头通知我厂,说明加工的零件全部不合格,要求我厂按协议赔偿。
我厂曾要求被答辩人提出不合格外的检验数据。例如:
如果是尺寸超差,应指出超差的部分和测量的数据;如果是光洁度精度等级不合格,应提出具体部位,况且光洁度与材质有关,亦应提出零件材质物理及化学性能的分析报告。我厂将上述意见通知被答辩人后,被答辩人至今未提出任何数据和报告。
所以,被答辩人的起诉,只凭笼统的通知,即要求我厂赔偿,其理由是不充足的。我厂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被答辩人能够提出所有技术数据报告,有充分理由说明他们的测量方法是正确的,测量数据是准确的,材质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根据说明我厂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那么,我厂愿按协议第5条规定,承担全部违约金,并予以赔偿。否则,我厂不能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相反,根据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被答辩人应承担我厂因中止合同而造成的全部损失,x元,并要求被答辩人继续履行合同。
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被答辩人验收证据两份
答辩人:xx市第x金属机械厂(章)
法定代表人:金(章)
委托代理人:吕(章)
x年二月十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七
因江秀云诉我局行政赔偿一案,答辩如下:
20xx年5月26日,对江秀云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我局依照【_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并根据国家_“20xx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29元,日平均工资为元”,的公告,决定对江秀云违法行政拘留五日支付赔偿金五百五十九元九角五分(元)。
同年5月27日,我局向江秀云送达【行政赔偿决定书】,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遂向贵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一,原告要求“律师费三千元,一审,二审法院诉讼费壹佰元,应给予赔偿“.
答辩人认为:对一审,二审法院诉讼费壹佰元将按照(20xx)芜中行终字第6号行政判决书的判决承担,但对律师费不应承担,理由是律师费不属于行政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二,原告要求因精神伤害和治疗高血压,冠心病及后续医疗费赔偿五万三千八百九十三元。
答辩人认为:(一)对精神损害,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国家不予赔偿;(二)对高血压,冠心病的治疗及后续医疗费不予赔偿,理由是上述疾病的形成与行政拘留处罚无关。
(三)原告要求我局公开赔礼道歉。
答辩人认为:可以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项丰年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八
the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116023
liaoning province
november 20,1999
prof. steeve hunter
the dept. of civil engineering
university
new your, ny 10017
dear professor steeve hunter,
i have for many years cherished the hope of studying civil engineering under your personal guidance as a graduate student in your university, to which your name has added so much luster.
i was enrolled to study civil engineering in the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of zhejiang university in september graduated from zhejiang university in july 1996. and ever since my graduation, i have been teaching in the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of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if you could tell the necessany procedure of taking the graduate course of your department, i will be very grateful to you.
i am looking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 soon.
sincerely yours,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九
答辩人:张xx,男,1963年生,x族,云南省大理市人,公务员,住大理市满江片区“xxx别墅区xx号”,身份证号码:5329xx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男,1978年生,x族,云南省弥渡县人,个体,住弥渡县弥城镇xxx号,身份证号码:5329xxxxxxxxxxxxxx。
因原告xxx诉答辩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法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xxx的全部诉求请求。
事实与理由
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有明确约定。
原告系专门从事家装业的个体人员,20xx年9月经人介绍后拟为答辩人位于大理市满江片区“xxxxxxxx号”别墅房进行装修。
经原告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充分的考察和测量之后,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为答辩人进行装修,最初原告向答辩人的报价为8万多元。
答辩人认为价格过高,就不打算让原告承包施工,后原告又重新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测量,重新提出装修报价为:元。
答辩人认为该报价比较合理,遂同意将自己的房屋装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施工。
之后原告向答辩人提供了一份《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对装修工程量和单价均予以明确。
其中也明确结算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计算,但同时也明确约定如有增加施工项目的甲乙双方先行签订《工程变更单》确认工程项目及工程价款后,乙方再行组织施工。
同时,原告还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室内装修施工工艺质量保证书》,其中还特别承诺所有施工工艺保证符合相关《室内装饰施工工艺验收规范》的要求。
否则答辩人有权对其作出经济上的罚款及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
因此,在原告装修施工之前,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
原告开始施工之后,答辩人一直按照施工进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原告每完成一项工程内容,双方就进行计量,然后由答辩人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原告,这有原告向答辩人出具的10份收款收据(共计63000元的工程款)为证,根本不存在原告垫付大笔工人工资维持施工进度的问题。
另外,由于原告恶意拖欠刮瓷和刷乳胶漆工人的工资,导致承接该项工程的楚雄人xxx二人生活困难,xxx向答辩人提出请求之后,答辩人还替原告垫付了刮瓷及刷乳胶漆的工资12300元。
答辩人还为原告支付其木工工人的交通费1200元,登高梯租赁费1000元。
由于原告在未安装灯具的情况下甩手不管,答辩人又另外请人安装灯具,支付灯具安装费6000元。
这样答辩人总共支付的工程款达到83500元,已经远远超出了原告当时的报价。
原告提出答辩人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这完全是歪曲事实!
当然,这也是原告认为答辩人尚欠其工程款的一个理由,然而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立。
答辩人的购房合同当中明确载明房屋建筑的总面积为平方米,加上答辩人加盖的约平方米的面积,答辩人房屋总面积约为平方米,答辩人的房屋就在那儿,只要一测量就清清楚楚。
因此,按照原告之前的测量,已约平方米的面积计算,原告当时的报价元是比较客观的。
其中提出答辩人还欠其元的工程款是按照其无中生有的5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当然与事实不符。
原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约,不仅给答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答辩人一家的正常生活。
原告的装修施工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按照原告提供的《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44项约定,原告要进行强弱电改造布置,包括负责开管槽、埋线管、穿线。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
答辩人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庞建军 局长
被答辩人渭南市临渭区某某村一组
负责人 刘某某 组长
答辩人因非法占用耕地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作出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1、《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在今年的五月份,我局接到某某村一组部分村民的举报材料,称所在村组组长刘某某以搞新农村建设为名,在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房屋建设。随即,根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规定,我局立案查处,经过调查,被答辩人占用的土地为基本农田,占用土地9。642亩,从20xx年3月开始建设,现已建成45间房屋。虽被答辩人称持有临渭区城建局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批复,但至今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及村民建设住宅批准手续,严重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同时也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及第44条的规定。据此,答辩人认定被答辩人非法占用耕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认为,正是由于被答辩人具有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擅自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及村民建设住宅批准手续,明显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和《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及第44条的规定,并且 针对被答辩人的行为,适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之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故针对被答辩人的违法事实与处罚,适用上述法律十分准确。
3、《处罚决定书》处罚适当。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非法占用耕地事实客观存在,且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村民强烈要求“还我耕地,我们要生存”,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之规定,依法作出退还耕地,拆除房屋,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对该违法行为处以每*方米20元的罚款。答辩人之所以作出以上处罚,根据规定,退还土地,拆除房屋,恢复耕地是强行规定,任何人不得改变适用;答辩人在处罚时,没有适用最高限作出罚款,考虑到被答辩人的动机、给其一个改错的机会。因此,答辩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罚适当。
综上,答辩人作出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认定事实上十分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无误,对其处罚客观适当,故应依法维持《处罚决定书》。
二、赔偿经济损失236万元没有依据。
被答辩人称,其在新村规划建设中的经济损失与答辩人的行政行为有密不可分的直接的因果关系,还认为,如果没有答辩人的批准和失职失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绝不会仅凭“新农村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占用本村土地为村民建房。答辩人认为,对被答辩人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我局至今没有作出任何批准用地手续,被答辩人所称的答辩人的答复根本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至于被答辩人提出的失职失查行为与其损失有关,答辩人固然具有检查违法用地的职责,被答辩人不能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归结到行政机关的未及时检查。根据其推理,任何一个*的受害人都可要求*机关进行赔偿,这样岂不滑稽?正是由于被答辩人没有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土地,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自己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答辩人不可能承担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了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故应依法维持答辩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市人民*
答辩人****
年月日
——[答辩状范文]刑事答辩状范文 (菁华2篇)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一
答辩人熊欣,男,1981年3月7日生,汉族,住潼南县上和镇田湾街3巷7号。
被答辩人王利,女,1985年5月4日生,汉族,住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李台村。
2014年12月23日,答辩人收到潼南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王利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基础稳固,且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法定离婚情形,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2011年,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因对彼此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与2012月12月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同年12月,双方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儿子熊顺逸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础稳固;且答辩人品行良好,奋斗上进,并无《婚姻法》第
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不良行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辩人与原告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 双方婚后生有一子——熊顺逸,答辩人认为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反之,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由于原告坚持选择离婚,并同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答辩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衡量,认为即便双方最终离婚,孩子也应当由答辩人抚养。
1、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原告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
2013年,在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由于对孩子监护不力,使孩子误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另:医院病例资料正在调取中),才得以生还,此事给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其他原告未尽到监护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原告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质,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原告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提供给孩子,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答辩人收入远远高于原告,且收入稳定,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综上,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答辩人不能接受。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潼南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熊欣
20xx年1月5日
范文一:离婚案件答辩状-大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二
尊敬的邓老师:
您好!
邓老师,你还好吗?虽然我们在同一所学校,但你在为九年级的中考成绩而操劳。
你是我在中原初中的第一位老师。因此,你在我的心目中的印象很深,相信你对我的印象也很深吧!因为我是最后一个报名的。
在我的心中,你是一个和蔼老师,上课时总挂着微笑。经常对我们给予鼓励。记得在七年级时,您布置的作业我没做好,你把我叫到办公室,我本以为我要挨批了。但走进了办公室我的心才放了下来,你用温和的语气把题给讲解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会做了。并鼓励我说“以后要努力哦!我看好你,你可是一个好苗子。”
做为学生的我给你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去年夏天,我的身上风疹。你知道了之后,领着我到了卫生院,替我付了钱。回到学校之后,您亲自为我冲药,你拿出杯子,讲袋子斯开,提出电壶,倒上水,用筷子搅拌,小心的走到我的面前,一边搅一边吹这滚烫的水。和蔼的对我说,“来,喝吧!慢慢喝别烫着了。还有,药也要常抹”看着那杯褐色药液,我的鼻子一酸,眼中泛起了点点泪花。
去年,你不得不离开我们。今年,你终于又回到了学校。我才发现你原来是如此小巧玲珑。你带着我们班的女生来我们的宿舍来看我们,你穿着墨绿、深绿的衣服。戴着眼镜,眼镜下是一双晶莹剔透的眼睛,眼中泛着点点光茫。还有你那头乌黑的头发……这一切都是如此亲切、熟悉。
进了宿舍之后,你笑着对我说:“你们好……_
你的学生:尹本坤
20xx年5月24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三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因原告_______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答辩人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就事实与理由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对行政处罚相对人________的行政处罚事实证据于法有据、程序全法。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答辩人_________处报案称,行政处理相对人原告_______在城区正街从事经营服务,该经营户未按政策规定缴纳_____费。经责令限期改正,原告仍未按规定缴_____费。答辩人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原告______送达行政处罚前期通知书,行政处罚相对人______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拒不缴_____费。至此,答辩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对行政处罚相对人_______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送达行政处罚相对人。答辩人对行政处罚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证据充足、于法有据、程序合法。
二、原告诉求事实理由不足。
(1)我们向行政处罚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人员亲自上门送达到经营门面。当时其________在场,并非其诉称在地上拾到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现象。
(2)行政处罚相对人以环卫部门未按照《___________》中的第_____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____________。依据此规定,答辩人责令行政处罚相对人限期整改不缴纳_______费的行为。答辩人又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前期通知书,行政处罚相对人仍不缴纳______费,至此答辩人依法对行政处罚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三;答辩人责令行政处罚相对人缴纳__________费,数额标准没有违法,没有超标准,且程序合法。
综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诉求事实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恳请贵院法官明察,驳回原告诉请。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四
答辩人:××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男,××年××月××日生
住所地:××
针对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健康权纠纷一案,答辩人认为,首先,被答辩人受伤并非答辩人的原因,与答辩人无任何因果关系,被答辩人受伤完全是自己不小心,从车上摔下来造成的,并非答辩人员工使用叉车装货将其撞飞所致。其次,答辩人只是出于同情心,出于人道主义,为其垫付医疗等费用,被答辩人理应返还。
另外,被答辩人不顾答辩人从经济上的帮助和支持,以德报怨,提出许多不合实际的无理要求,建议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予以驳回。
鉴于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书于x年9月25日出具 (司鉴中心[]临鉴字第2664号),根据鉴定中心对被答辩人刘训宏损伤后的伤残程度(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及休息、营养、护理期进行法医学鉴定,鉴定意见为:被答辩人××右股骨、右跟骨骨折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其本次损伤后休息900日,营养180日,护理210日;今后若行残留螺钉取出术,则休息15日,营养7日,护理7日。
故,答辩人即使赔偿,赔偿的数额至多为元。【具体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暂计10000元。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被答辩人主张111201元;护理费8680元 (具体算法如下: 40×217=8680元);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暂计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为800元(具体算法如下:20×40=800元);营养费5610元(具体算法如下:30×187=5610元);鉴定费2060元;残疾赔偿金31288元(具体算法如下: 15644×2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元(具体算法如下:11272×2×÷2=元)】
其外,根据《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另外,律师代理费不是必然发生的费用,而且过高,不应得到法庭支持。
综上,被答辩人由于自身原因受伤,不应得到答辩人的任何赔偿;即使答辩人须支付赔偿金额,也应有法可依,而不能如被答辩人所主张的那样漫天要价,望法庭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有限公司
x年一月十五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五
被答辩人:王xx,女,汉族,1942年2月3日生,住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xx室,身份证号xx。
答辩人就原告王xx提起答辩人支付购房款17万元一案,现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要求答辩人支付购房款17万元及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2月7日,被答辩人王xx的儿子刘xx及王xx在芜湖xx中介的见证下,与答辩人签订了《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格47万元,双方同意分三次付款,签合同当天,20xx年2月7日,答辩人首付购房款人民币39万元,刘xx交付房屋给答辩人,第二笔4万元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后付款,第三笔4万元在办理完过户后付款。
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于20xx年2月7日将首付款39万元整付给了房屋出卖人刘xx(被答辩人的儿子),刘xx写下了39万元的收款收条给了答辩人,并将房屋交付给了答辩人。在本案起诉之前,合同履行情况良好,没有任何纠纷,答辩人没有拖欠购房款。
1、刘xx不仅于20xx年2月7日手写了39万元的收条,交付了房屋,而且因为担心自己以后有什么意外而影响房屋合同的继续履行,于20xx年2月26日在他的朋友xx等三人的见证下亲书遗嘱,证明该房屋已经卖给了答辩人及答辩人丈夫李xx,该房屋之后的办证及过户由答辩人的丈夫李xx执行,并把房屋相关原始资料转交给了答辩人和答辩人丈夫李xx,此遗嘱是真实有效的。
2、本房屋买卖合同是在芜湖xx中介的见证下签订、履行的,芜湖xx中介亦已出具了证人证言,证明答辩人已经付清了房屋的全
部首付款。
3、被答辩人王xx在诉状中提出刘xx因患重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具的`收条、承诺等文件在没有被追认前都不具有法律效力,答辩人完全不能接受。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13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刘xx因患重病,就被认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刘xx在卖房、立遗嘱时虽然患病,但头脑清醒,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4、通过生活常理也可以得出答辩人已经付清了购房首付款。如果答辩人违反合同约定,尚欠17万首付款,那么刘xx会把房屋交付给答辩人吗?如果答辩人违反合同约定,尚欠17万首付款,刘xx会立下遗嘱给答辩人及答辩人丈夫李xx吗?如果答辩人违反合同约定,尚欠17万首付款,刘xx会把房屋相关原始资料转交给答辩人吗?如果答辩人违反合同约定,尚欠17万首付款,被答辩人王xx会直到今日才起诉答辩人吗?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房屋全部首付款39万元,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起诉显系滥用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不正当诉求。
弋江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xx
委托代理人:陈xx
20xx年xx月xx日
附:1.本答辩状副本2份;
2.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共8页;
3.刘xx出具的39万元收条复印件1份;
4.刘xx亲笔书写的遗嘱复印件1份;
5.芜湖xx中介出具的证人证言复印件1份。
——离婚答辩状优秀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六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您的孩子 就读于( )年级( )班,我是班主任____________,我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
20xx年的寒假开始了,首先,感谢您为孩子成长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持续开展对孩子各方面的教育,让您的孩子过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学校希望家长予以密切配合,现将放假、开学安排及假期注意事项告知与您: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二、假期期间望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职责,督促教育好子女,请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几点:
(一)、学习与生活:
1、希望家长能严格督促子女,希望学生在假期生活有规律、学习有效果,督促子女能认真完成假期作业,有意识地培养孩子自学能力和自控能力,对子女进行有效生活实践教育,要鼓励孩子多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使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家长要做到每日检查孩子的作业和作息情况。
2、每天收听广播,收看电视,看报纸,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国内外_势和经济发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并能认真填写学生成长记录袋。
3、读书活动:多读书,读一本好书(弘扬民族精神),不断完善自我,提升素质,通过读书写好心得体会,(a4纸)开学上交。
(二)、安全事宜:
为切实保障自身、家庭、社会安全,请您时时提醒孩子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教育子女学会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身安全、家庭聚会安全,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
1、督促子女加强身体锻炼,注意个人,家庭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饭菜和“三无”食品,尽量不进入人多拥挤的场所,预防传染病发生及传播。
2、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禁子女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无牌,无证或报废“三无”等不安全车辆,禁止搭乘超载车船。遵守交通规则。
3、加强校外安全,避免天寒路滑造成摔伤。家长教育子女不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教育子女不玩火、防触电、防火、防盗、防煤气、燃气中毒、严防登高弄险。超市和营业场所文明购物。外出由家长陪护,避免发生拥挤而造成的踩踏事故,禁止滑冰、滑雪、造成摔伤或溺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意外伤害,假期外出必须事先征得家长同意,不要让孩子私自外出和在外留宿。
(三)、加强法制、道德品质教育,加强抵制和防范宗教渗透活动教育,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礼貌言行举止。
1、坚决反对_活动。家长要配合学校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强化“四个认同” ,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_活动。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七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对未年满12、16周岁的学生,确系需要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需由家长到学校备案,方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八
答辩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被答辩人:×××彩板活动房厂,地址:××市××镇××路××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厂长。
第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县××乡××村。暂住××市××镇××路××号。
因被答辩人×××彩板活动房厂不服答辩人作出的×人社工认[ ] ××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现答辩如下:
一、根据被答辩人《行政起诉状》诉称:“原告单位注册地在××市××县,被告认定第三人为工伤,不仅超越工伤认定管辖权,而且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合法。”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这种说法是完全没有依据的。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只要对照这条规定,即不言自明。第三人受伤事故,发生在答辩人管辖范围内,却要求答辩人到其注册地调查,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被答辩人未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为第三人办理工伤保险,按照上述规定,答辩人理应为之受理认定。第三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因此,答辩人认定为工伤,
二、被答辩人诉称“第三人系醉酒导致受伤,不应认定工伤”,缺乏事实证据。答辩人派人到该项目经营部施工工地调查核实时,被答辩人施工管理人员说,第三人上班前后经常喝酒,但并未说其醉酒。而“喝酒”与“醉酒”,其性质完全不同。如果第三人确系“醉酒”上班,被答辩人管理人员为何不予以制止呢?答辩人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前,曾书面告知被答辩人举证,但被答辩人一直未提供“醉酒”证据。因此,被答辩人以第三人“醉酒”为由否定工伤的理由难以成立。
三、经调查,第三人与同事一起在安装门架时碰到顶上高压线,结果被电触伤。从事故原因分析,原告也难逃其咎,负有一定责任。因为施工前明知顶上有高压线,却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致造成这样意外事故。
综上所述,答辩人作出的该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规准确,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申诉,维持答辩人所作的该工伤认定。
×××人民法院
答辩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 月 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十九
答辩人xx县人民政府名山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石xx,主任。
答辩人现就xxq等上诉人不服“(xxxx)渝三中法行初字第00013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一案,作如下答辩。
总的答辩意见是:一审判决正确,应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具体理由如下:
一审是以上诉人在一审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驳回起诉的;认定不属于受案范围又是基于认为管委会的答复行为是重复处理行为。
所以,本案的关键点是:要查明并析明管委会的答复行为是,还是不是重复处理行为。
而纵观上诉人的上诉,却漫无边际地大谈与此关键点无关的所谓事实与理由。
答辩人认为:
重复处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没有改变原有行政法律关系、没有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新的影响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发生于对当事人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后,当事人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行政机关经过审查,维持原有的行为,驳回当事人的申诉。
本案中,不能因为管委会方的答复中没有“申诉”二字,没有“驳回”二字,就不是重复处理行为。从本质上看,该答复完全符合重复处理的行为特征。一是,没有改变280号房屋的属性即“三峡淹没不予补偿”;二是,没有改变原名山镇人民政府(即现答辩人)按照《关于处理旧县城房屋搬迁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与各上诉人分别签订的《xx县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中,所确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三是,没有对各上诉人的权利义务发生新的影响。
行政诉讼制度之所以规定对这类行为不能提起诉讼,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重复处理行为没有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新的影响,没有形成新的行政法律关系;二是如果对这类重复处理行为可以提起诉讼,就是在事实上取消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期间,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一个当事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重新将任何一个行政行为提交行政机关或法院进行重新审查,有悖于行政诉讼设定的目的;三是如果将这类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仅不利于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而且不利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信任。
综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xx市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县人民政府名山街道办事处
代书:付xx·律师
xxxx年2月18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
(对方公司名称):
贵公司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尚欠我公司货款共___元,根据贵我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或约定),贵公司应在___年__月__日付清该款。现贵公司已逾期__天仍未支付,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生产安排。请贵公司收到此通知书后 __天内将上述逾期未付的货款汇付我公司帐户(户名:××××;开户行:××××;帐号:××××)。否则,本公司将循法律途径或委托相关追收人员上门催收解决,届时可能造成贵公司不良影响并将有损贵公司诚信形象。
故特此通知。
商祺!
x公司
__年__月__日
1、标题和编号 标题要简明,一般写作“催款通知单”、“催收、清理联系单”等字样。如果催收的是紧急款项,可在标题前加上“紧急” 二字。标题下要注明编号,以便于查询和联系。
2、双方单位的名称和账号 要正确地写上催款单位和前款单位的全称和账号。必要时候还应该写上催款单位的地址、电话以及经办人的姓名。如果是银行代为催款的,还必须写明双方开户银行的全称和账号。
3、崔收的内容 应该具体、准确地写明双方发生往来原因、日期、发票号码、欠款的金额或货物的数量、金额,以及款、货拖欠的情况。
4、处理意见 一般是再确定一个付款期限,希望对方从速交付。同时也可以把再次逾期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对方,如停止贷款或收取逾期罚金等。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一
一般的书信由六个部分构成。这六个部分是:称呼、问候、正文、祝福语、署名、日期。下面分别说说它们在格式上的要求。
(1)称呼
写一封信,先要把收信人的称呼顶格写在第一行,然后,再在后面加上冒号,表示下面有话要说。
(2)问候语
问候语要写在称呼的下一行,空两格。它可以独立成为一段。
(3)正文
正文一般分为连接语、主体文、总括语三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开头都应另起一行,空两格落笔。
(4)祝福语
祝福语是表示致敬或祝贺一类的话,如“此致”、“祝”等。应独占一行,空两格写。
另外,在写与“此致”或“祝”相配套的“敬礼”、“健康”等一类表示祝福的话语时,一般要另起一行顶格写。
(5)署名
写完信之后,在信的右下角写上发信人的姓名叫做署名。在署名的前面一般还要加上合适的称谓,如“你的同学”、“你的好友”,“您的学生”等。
(6)日期
日期写在署名的下一行。
信的格式如下例所示。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二
方的朋友:
你好!
不论我们相识不相识,不论你是大人还是小孩,不论你是男还是女,今天,我要给你推荐一本好书:《雾都孤儿》。
首先,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孙青,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向你推荐这本书的话,我的理由是很简单的两个字:好看。
如果你现在正闲着无聊,那你就翻开翻开这本《雾都孤儿》,你一定会爱不释手。
你此时可能会想,童年因该是快乐,幸福的。可奥利弗,他的童年却是悲惨的让人不忍目瞩,但尽管他尝尽了人间的辛酸,经历了太多的不幸,可他坚强的活了下来,与邪恶进行着不断的抗争,心依然那么善良,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为奥利弗的举动哪怕只有一点点小小的感动,那我想你已经和书中的奥利弗站在同一个视角,身临其境。
我之所以把这本书推荐给你,是因为这个世上对穷人和孤儿不公平的事太多了,希望你能呼吁,有更多的人来保护穷人和孤儿,最后祝你:
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三
答辩人:××人民医院
住址:××市××路七号
因×××要求×××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答辩人与×××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答辩人1998年6月10日与××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立了一份口头合同,由××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把答辩人的一个高压电表柜拆除,×××是受××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来拆除高压电表柜的,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2、××的伤害赔偿应由××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其一,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其职工在履行合同的范围内所受到伤害应负责任,×××的伤害并不是由于合同客体以外的事物造成的。
其二,受××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委托的×××在拆除高压电表柜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行为,未尽一个电工应尽的注意。
3、答辩人对×××伤害赔偿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致他人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而本案中答辩人与××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有合同,高度危险来源已通过合同合法地转移给××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为该危险作业物的主体,××在操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这是××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客体造成自己员工的伤害行为,与答辩人无关。
综上所述,×××人民医院为不适合被告,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答辩人:
20××年4月2日
——行政答辩状
行政答辩状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四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创建服务型机关,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同_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的声誉,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三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四条 认真学习《中国_章程》、《廉政准则》和省、市、县委及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自觉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第五条 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自觉遵守局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七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
第八条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
第九条 自觉履行局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属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大问题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
第十条 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本着“少添乱,多服务”的原则,凡事多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基层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十一条 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该请示的问题,要逐级请示,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要逐级请示,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第十二条 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时间要求,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对符合正常程序的请示,能马上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或不能予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对来机关办事人员,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貌取人,不生熟有别。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文明待客。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要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要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落实。
第十四条 接电话要热情,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办事及时。 打电话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对上级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外出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到办事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办事单位工作程序、规则。
第十六条 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办公务以外的事情。
第十七条 参加局内各种会议要提前10分钟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主管领导请假,事后要及时了解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八条 参加会议要遵守会议秩序,无特殊情况不中途退席。不随便说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报刊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前关掉手机,重要内容要做记录。
范
第十九条 自觉维护、团结稳定,不说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事。有问题(包括个人问题,需要向领导和组织反映的问题)坚持在机关说,不到领导家里说,不允许采取非正常方式解决。对领导有意见当面说,不背后乱说。
第二十条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要有“推功揽过”的胸怀和气量,工作中有了成绩不骄傲,有了问题不推诿。正确对待荣誉,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领导要尊重,对同事要相互支持,对部属要关心爱护。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互谅互让,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第二十二条 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做到窗明几净,桌面整洁,摆放有序。自觉维护楼道、厕所卫生。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 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第二十四条 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二十五条 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带酒气上班。 第二十六条 接待交往中,用语要文明。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今后多联系”等。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时,要说声“对不起”、“很抱歉”。称呼年长者,要用“您”、“老同志”、“老人家”等专称。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五
本文主要是写在答辩状范文中刑事答辩状范文怎么做呢
刑事答辩状
答辩人何**,女,36岁,汉族,山东省济南市人,江苏徐州市**局干部,住徐州市**宿舍*栋*号。电话:******,邮政编码:******。
被答辩人陈*,男,35岁,汉族,江苏省苏州市人,江苏省徐州市**局干部,住徐州市**宿舍*栋*号,电话:******,邮政编码:******。
答辩人因陈*指控答辩人犯诽谤罪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主要条件一是要有捏造并公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事实;二是出于故意,目的在于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三是必须情节严重。
从本案情况来看,首先,我没有捏造有损陈*名誉和人格的事实。今年6月17日,陈*在办公室内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是我单位同事刘**、胡*亲眼所见,后来向我和我处王**处长做了反映,这有胡*、王**处长的证言为证,并非我的捏造;其次,我没有有意损害陈*的名誉和人格。我是在6月28日单位党组织生活会上对陈*的生活作风问题提出批评的,目的在于希望陈*引以为戒,能够吸取教训,加以改正,做一名合格的*员,这是很正常的同志式的批评意见,怎能被视为故意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呢?难道陈*犯了错误,就不能在组织内部进行批评教育吗?由于我的所作所为并不具备诽谤罪成立的条件,所以不构成犯罪。
2、陈*的行为应当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陈*犯了错误,本应吸取教训,注意改正,但陈*却采取恶人先告状的错误做法,向人民法院提**讼,请求人民法院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并对他给予“精神损失赔偿”。我认为,对陈*这种知错不改、拒绝批评、一错再错的行为,应当给予舆论和道德的谴责。在这里,我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驳回陈*的诉讼请求,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寻求司法公正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何**
1995年9月15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六
行政答辩状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针对原告的行政起诉状或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依据相关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向人民法院做出的书面答复。
行政答辩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
(1)依法答复
提出答辩状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而不是诉讼义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或者被上诉人收到上诉状副本之后,主要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的内容,提出答复。有答复才有答辩,答复是不可缺少的内容。
(2)依法辩驳
被告和被上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观点。运用确凿事实、充分证据和有关法律条款驳倒对方,证明自己行为的合理合法,是辩驳的根本属性。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七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好!
有人说:“有一种情,叫亲情,它离幸福最近,且不会破碎,那是一种天长地久的相互渗透,是一种融入彼此生命的温暖。”从小,我沐浴在爱的阳光下长大,人间的真情滋润着我成长。在你们的关怀下,我数不清我有多少次带着幸福的感觉进入梦乡,多少回含着感动的泪花畅想未来。这是因为在人生滴滴长河中,有一个词语最亲切,有一声呼唤最动听,有一个人最要感谢,它就是——“妈妈”;这是因为在人生漫漫长路上,有一双肩膀最坚实,有一双手最沧桑,它就是——“爸爸”。你们的皱纹深了,把美丽的青春给了我:你们的手粗了,把温暖的阳光给了我;你们的腰弯了,把挺直的脊梁给了我;你们的眼花了,把明亮的双眸给了我。我该拿什么来感谢你们——我的父母,你们生我养我育我,你们的爱,道不完,言不尽。
我,作为一个生命。自从呱呱落地那一天起,爱就像阳光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普照着我。妈妈你用甘甜的乳汁一天天把我养大;爸爸你则用宽厚的肩膀将我高高地托起,让我看见外面的世界,像大树一样为我遮风挡雨。父爱如山、母爱如海。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中,给予我最多的是你们,你们的爱是无私的、真诚的、伟大的,是不求回报的。因为当我遇到困难,能倾注所有一切帮助我的人,是你们;当我受到委屈,能耐心听我哭诉的人,是你们;当我犯错误时,能毫不犹豫地原谅我的人,是你们;当我进步时,会衷心与我分享喜悦的人,是你们。母爱是船,载着我从少年走向成熟;父爱就是一片海,给了我一个幸福的港湾。妈妈的真情,点燃了我心中的希望;爸爸的厚爱,鼓起我远航的风帆。每当面对爸爸深沉的感情,聆听妈妈殷切的期望,我本该学会感谢你们,学会感激你们,但是在很多时候,我认为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我习惯了接受这种爱,渐渐地,我忘记了感动,忘记了该对你们说声“谢谢”。
“无私的爱是困境中最迷人的良药。”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几乎都是为了我,然而,我又有多少次在当时能真心地感觉到呢?“可怜天下父母心”,当你们因为我做错事而责怪我时,我总会感到委屈,总会在心里埋怨你们。然而,事过境迁,当我还在为旧事闷闷不乐时,你们那慈祥的笑容又再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你们没有把我的错事记住,更不会因为我的错而记恨于我。你们没有因为我的顶撞,没有因为我的埋怨,没有因为我的任性而减少对我的爱,哪怕是一点点。此时,我是多么羞愧,多么无地自容啊!
爸爸妈妈,我要对你说一声“谢谢”,我不知道这声“谢谢”是否来得太迟,我也不知道这一声“谢谢”代表着什么,但是,除了这样,我真的不知道给怎样表达我由衷的感激。
鲜花感恩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成长;苍鹰感恩长空,因为长空让它飞翔;高山感恩大地,因为大地让它高耸……我最感恩的人,是爸爸妈妈,是你们给予我生命,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
爸爸妈妈,你们就像引航的灯,为我在迷茫的大海中指明方向;你们就像默默无闻的石子,让我前进的道路宽敞笔直……作为你们的女儿,我更知道“万事孝为先”和“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虽然我现在不能用涌泉的力量来报答你们,但我会努力做些滴水的回报。我知道,我也相信,水滴多了就能汇成大河。因为我深知,你们对我的爱,我会永远铭记在心头,那是什么也无法代替的!爸爸、妈妈,我爱你们,永远永远!
看遍了星空,却没有发现哪颗璀星比母亲的容颜更灿烂!
踏遍了土地,却没有发现哪个地方比父亲的肩膀更坚实!
幸福快乐永驻心田!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八
上诉人(一审原告):陈z,女,195x年1x月3x日生,汉族,山东省xx总公司退休职工,租住本市龙江路xx号1xx户。
残疾证号:鲁xx字第a053019号。
委托代理人:李aa,男,195x年x月x日生,汉族,青岛xx公司职工,住址同上,系上诉人丈夫。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住所地:本市巫峡路6号。
法定代表人:陈培新,男,职务:局长。
责任人:于守贤,男,职务:房政处主管副处长。
上诉人坚决不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xx)南行初字第104号行政裁定,依法据实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xx)南行初字第104号行政一审裁定,应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一审法院。
(2)依法据实确认被上诉人和被上诉责任人因其行政乱作为的过错责任以及应由被上诉人负责承担的赔偿责任。
(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据实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以下经济赔偿责任:a.房屋大修费用暂定80万元;
(也可判令被上诉人限期保质将房屋恢复原状,并出具相应书面证明文件)b.自19xx年3月份至20xx年底近二十二年的房屋租金损失95万元;
c.多年来,被上诉人毫无妥善解决问题之诚意,以其顽劣霸权的行政乱作为逼迫上诉人诉讼、上访、在外以市场价格租房、给上诉人造成身心病疾等人为灾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3万元。
合计人民币共188万元。
(4)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
(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第八条第一项、第四项的明确规定,被上诉人的行政级别属“县级以上”,并且,此案经国家和省级新闻媒体多次披露报道,属社会影响重大的复杂案件,属于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一审裁定没有认定事实和相关证据就盲目结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1)一审裁定的案由错误。
上诉人没有诉被上诉人“行政违法确认”。
正相反,上诉人认可被上诉人“按省委[83]13号文及市委[85]81号文的规定精神”向上诉人合法私房下达的[86]青房私字第6号专用文件,并以此专用文件为关键的直接证据上访、诉讼。
上诉人起诉被上诉人的主要过错是“缺失应有的法定监督管理责任,纵容责任人肆意违法、违规、抗政的行政乱作为而应承担行政赔偿的法定责任。
”一审裁定没有依据被上诉人于1986年2月对本案房屋下达的[86]青房私字第6号专用文件三项决定、一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审理被上诉责任人是否存在行政乱作为的关键事实,严重违犯了《行政诉讼法》相关的明确规定。
(2)没有相关依据和证据及枉法否认铁的事实,就草率盲目的将本案定性为“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是一审裁定的原则性事实的严重错误。
被上诉责任人于守贤早在20xx年1月就已明确告知上诉人:你们私房的落实政策工作已经结束,挤占户不迁户腾房等诸多问题应由你们起诉到法院解决。
因此,才发生上诉人与挤占户在区、市两级法院打了八十多起诉讼仍没完结,仍在继续、并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的事实。
被上诉人虽然在本案庭审中又主张“此案属落实私房遗留问题,法院不应受理。
”但是,被上诉人没有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向法庭提供足以证明其已经依法、依规、依政而作为的真正的事实和证据。
同时,也没有任何解决此所谓“落私遗留问题”的计划和措施,纯属干扰司法公平公正的持续乱作为。
(3)上诉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根本理由、证据和事实是:被上诉法人缺失应有的法定监督管理责任,被上诉责任人肆意违法、违规、抗政并已具体下达实施的编号为707号的二次发还产权通知等多项严重的行政乱作为给上诉人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为灾难。
一审裁定却故意否认这些铁的事实和确凿证据,极为荒谬的将被上诉责任人严重的行政乱作为列为落实私房政策范围,这是对党和政府落实私房政策的极大抵毁和抗拒,也是对上诉人为维护私有财产合法权利依法据实行使合法诉讼权的非法侵犯。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二十九
答辩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黄,系局长
因原告龚、龙诉我单位行政赔偿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方对原告方房屋进行的强硬拆除行为是完全合法的;
(一)本案中答辩方的行政行为是根据湖南省人民 湘政函(20xx)40号文件作出的`,因此其主体是合法的。
(二)答辩方的行政行为在程序上也是完全合法的。答辩方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完全根据法律法规和城管部门对违法建设的办案流程进行操作。
二、本案所涉房屋确属违法建筑,根据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对辉下达的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可证明此建筑为违法建筑。因此,原告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解决房屋宅基地问题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原告龚、龙向贵院提起诉讼,与事实、法律不符,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 致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黄
201x年3月31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三十
案情简介:
原告马xx,二轮承包取得承包地,5月9日流转给曲谋,曲谋耕种至今,曲谋开始享受种粮补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流转无效,收回土地,法院以流转方式不明,判决驳回诉请。
原告要求乡级人民*,将粮食直补补贴自己,遭拒后起诉。
李振功律师代理被告,出具了答辩意见:
答辩状:
一、原告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
诉状要求“由原告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1、原告曾在原籍取得取得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的土地已于5月9日由原告马xx流转给案外人曲x,并且承诺“如生产队有调整变动,自己从(重)分还归曲x承包”,涉案土地已经流转给曲x,曲x从20xx年5月9日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耕种至今;
2、原告曾于10月25日向xx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土地,xx县人民法院以“不能证明是何种流转方式”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原告诉状称“建议行程程序解决”不属实,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就意味着法院有权受理,“建议行政程序解决”的前提是该案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xx县法院判决书中并没有该建议,且不可能提此建议;
4、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的理由是“证据不能证明是何种流转方式”,原告完全可以收集证据后,重新提起民事诉讼,来救济自己的权利。
二、原告“请求乡*变更由原告领取农业补贴”的理由不能成立:
1、案外人曲x领取的是“种粮补贴”,不是“农业补贴”,诉状中使用“农业补贴”显然在偷换概念;
2、根据*、国家*、农业部、国家*、*农业发展银行20xx年、20xx年种粮补贴的文件要求,是“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并且强调“按种粮农户种面积进行补贴”,显然,种粮补贴的对象就是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户;
3、原告于5月9日已经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未实际种植土地;
4、案外人曲x从5月9日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耕种至今,且实际负担着农业税,直到农业税取消;
5、案外人曲x,是实际经营种植粮食的农户,取得“种粮补贴”符合政策规定;
综上,建议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69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xxxxx乡人民*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
谁在箜篌里舞出沉郁的步子,是谁的叹息席卷飘雪如花,是谁一路迤俪的路途上,雪花以润湿羽毛的姿态直直的堕落。
亲爱的,我是桂花荫下你忧伤呜咽的笛音,我是河畔边优雅翩飞的柳絮,我是你最后一滴眼泪,是我,是我以飞翔的姿态堕落到你光洁的面庞。
亲爱的,你是花荫下忘情吹响横笛的少年,你是轻拂过河畔的微风迎面,你是,你是我永不能以雪的姿态去深深触摸的我的爱。
长长等待的日子如逝如流,这个天阴雪漫的冬日。是谁,是谁在枝桠突兀的相思树下拧眉守望,守望雨润雾浓里即使咫尺也只能,只能有着模糊面容的模糊身影?风的叹息如沙潮扑上沙岸拌拂过黄叶阑珊的山林,最后一片落叶悄然坠落琴弦,逸出的又是,怎么样与守望者相和相怜的忧伤沉寂的调子?
泛黄的树叶积了厚厚的一地飘零,匆匆踏过溅起片片枯黄如尘。这样的步子只为远方灯下焦灼的身影。等了许久,也盼了许久,在终于可以拨云见日,终于可以不再临水对月兀自悲叹时候,竟惴惴的心慌意乱起来。难道,难道那充满荷香的午后你回眸的一瞬,就注定,注定了在长长等待的似水流年之后唯一留给的竟是如梦如幻如风?
每一阵风过去,感觉微微湿润的凉意,待我要捕捉,它已倏的掠出了好远。
马不停蹄的奔跑,于是马不停蹄的失望感觉,是我一次次靠近风一样的男子,一次次的铩羽而归。
亲爱的,想化做一池涟涟的湖水,只需你稍稍的靠近我便会一路滟潋,滟潋到心神俱动,到无以为计。
亲爱的,想化做你从兀自怒放的玫瑰,微风拂过,唯留花香在空气里弥散,弥散……
或许,一切的绝美只在邂逅,经历,沉沦然后解脱的过程。于是,风的叹息如何的婉约忧伤,不论花摇曳在风里,如何疏离,目眩神迷的姿态。风拂过去,一切,终只是,只是回归到原来的静谧沉默。
ps:亲爱的,如果你愿意,请我们都能以一种超然的姿态。直面这一次倾心的相遇。深深的相爱,再别离,也是一种痛极流血的美丽了。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
尊敬的团组织:
我通过团章的学习,团员同志的教育,知道中国共青团是领导青少年的先进组织,是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对青少年有着深远而积极的影响,是青少年迈向21世纪的光明道路。
团支部组织是一个先进的集体,能成为团支部的人都是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新青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她领导着青年,培养出先进的青年,使一批又一批的人才涌现,加强民族的自尊,使青年们认识到只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社会主义强国,才能成为新一代强国。
我通过初中一年多的学习,明白到只有入团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才能使自己的初中生活过得更加充实、有意义。
本人热爱学校,热爱班级体。能够做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在班上担任音乐科代,对工作认真负责,督促同学做好劳动工作,协助老师解决一切问题,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举手发言,课后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家复习当天所学知识的重点、难点。遇到困难时,积极、主动去面对,尽自己的所能去解决。本人成绩良好,本人还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曾参加xx市钢琴比赛第三名,现在,钢琴已经考了7级,准备在寒假考8级。
希望团支部批准我加入中国共青团。如果我被批准,我决心遵守团的纪律、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继续努力,爬上峰。如果我未被批准,我决不放弃,补足自己的缺点,接受更多的考验,争取早日入团。
我知道我的我还存在很多的缺点,但是我有信心改正我的缺点,我一直在不断的进步中,虽然进步不是那么的明显,可是我想,既然我已经进步了,我就应该积极的申请加入到中国共青团之中来,那样我的进步还会更明显。
希望团组织认真考虑和审查我,给我一次机会,加入团的大家庭,为团作贡献。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
答辩人:_______利通实业公司
地址: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夏_______,男,30岁,经理
对原告_______省_______地区时光贸易公司上诉的占用拖欠货款及第三人高( 麻袋货款一案答辩如下:
一、对_______省_______地区时光贸易公司诉告我方拖欠货款问题的答辩如下:
年4月18日时光贸易公司的吴____和韩_____来我公司,要求一次性购买麻袋10万条。原因是他们与_______省_______县湘东贸易货栈签订了麻袋购销合同,在合同行将到期的情况下,拿不出货物,请我们帮助解决燃眉之急。我方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对方汇入我方人民币20万元整。除去10万条麻袋款万元整之外,尚剩余万元整。当时我方要求将余款退回,但对方的吴_______和韩______一再要求我方不要退款,要用这笔余款办理麻袋发运和其他业务。并请我方出具介绍信、公章等,为其向_______铁路分局装卸公司办理了2万元的发运杂费汇款手续,将麻袋顺利发往目的地。一直到10月末这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吴、韩等人几次往返于我市,都没有提起结算退款之事,我方多次提出结算问题,他们都以同对方发生合同纠纷和铁路装卸公司收费不合理为由,拒绝同我方结算。由此可见,对方诉我方拖欠货款是毫无根据的,也是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的。
2.从一审法院的卷宗里可以查到,吴_______和韩_______在调查记录中承认:准备用这笔余款在我市搞业务活动,直到_____年___月_____日之前的调查中,他们都直言不讳,说准备在我市使用这笔钱办理其他事宜。因此,对方在上诉状中云“早已要求退款”和“占用拖欠款”等,纯属编造出来的假话。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我方与对方的经济往来,属于正常业务交往,而且我方为对方的业务活动提供了诸多方便条件,对方这种以怨报德的行为是令人气愤的,所以,我方根本不存在“占用拖欠”对方货款问题。一审法院判处我方支付余款,我们同意,但基于上述情况,我方不同意支付余款银行利息。
3.原告违反_[____]____号文件精神,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应予以取缔。从表面上看,时光贸易公司买利通实业公司的麻袋,利通公司欠时光贸易公司的剩余款,时光贸易公司催要款项是正确的;而实质上,时光贸易公司从根本上违背了_[1985]102号文件精神,利用经济合同买空。据湘东贸易货栈张____提供,在麻袋这笔生意上,时光贸易公司一无资金,二无货源。时光贸易公司向湘东贸易货栈大吹有麻袋现货1300万条,导致湘东贸易货栈上门订货,于________年3月16日双方签订了麻袋一号合同。数量为100万条,总额167万元,执行日期是4月20日前完成,湘东贸易货栈付给时光贸易公司万元预付款。时光贸易公司拿着湘东货栈的预付款大买麻袋。随即又签订二号合同200万条,三号合同350万条。开始给大连侯家沟批发部30万元买麻袋未成,后又拿20万元给我方,买了10万条麻袋,仅就一号合同而言,只买了10万条麻袋,其余90万条全部落空,造成了时光贸易公司同湘东贸易货栈的合同纠纷,而在本案一审判决时,时光贸易公司却隐瞒了____县经济合同仲裁调解书,提供了假证,致使一审判决我方“支付从________年7月13日起到付款日止的银行存款利息”。根据张____提供的确凿证据,此20万元系湘东贸易货栈的预付款,而不是时光贸易公司的款。湘东贸易货栈不要求付息,而时光贸易公司要求付息是没有道理的。以上事实可见,我方不但不应付给对方所谓银行贷款利息,而且认为对方违反_文件精神应予取缔。
二、对第三人高____的答辩
高____原系我公司工作人员,此案发生时已调出。时光贸易公司从我公司购买的10万条麻袋,经____铁路分局装卸公司运用4车皮之后,剩余麻袋存放在装卸公司,而高____不经原告同意,将剩余麻袋发往西安庆丰公司。在本案运输麻袋短缺纠纷中,一审判决第三人高____返还原告麻袋6450条,而高____在一审法院的庭前调查及开庭中均一口咬定:在给时光公司发麻袋时曾多发6450条,并说我公司欠高3000条麻袋,以此3000条麻袋顶款。事实上我公司与高____从未发生过买卖关系,也不存在麻袋顶款问题。据了解高____是________年1月5日将6450条麻袋发往西安的,而事隔两个月之后,高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骗拉我公司库内的3000条麻袋,被我方发现后及时追回,此事纯属我公司内部事务,与时光贸易公司麻袋事件毫不相干,高____硬把两件不相干的事件搅在一起,其目的是想把水搅混,从中捞一把,请二审法庭详查。
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利通实业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
1、行政答辩状的涵义和用途
1)涵义
行政答辩状是指行政诉讼的被告或上诉人根据行政起诉状或行政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2)、用途
行政答辩状的使用,有利于答辩人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2、行政答辩状的结构和内容
行政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几个部分构成。
1)首部
首部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a、标题
标题要表明文书名称也即“行政答辩状”。
b、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详情见158页)
c、案由
写明答辩状是就哪个案件提出答辩的,并由此引起下文,表述形式一般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2)正文
这是行政答辩的主体部分,在此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理由。答辩理由通常要从下述几个方面进行表述:一是阐述事实真相,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不实之词。二是写明有关法律规定,指出对方当事人适用法律不当。三是提出答辩主张,申明态度。
3)尾部
a、结尾
结尾主要写入两项内容:一是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二是落款,即由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具状日期。按规定,一审答辩状,被告在受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出;二审答辩状,被告人必须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所以具状时间是需要很好把握的。
b、附项
附项是指答辩状的副本数、附件证据材料的名称和件数的标注。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
尊敬的家长:
您好!入秋以来,降水稀少,天干物燥,可燃物多,稍不小心就会引发各类火灾事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希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孩子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孩子注意以下问题:
一、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上山游玩,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一切野外用火活动。
二、不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
三、不可将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
四、提醒孩子入睡前,必须将用电器具断电、关闭燃气开关、消除遗留火种。
五、使用液化气时,先开气阀再点火;使用完毕,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手机。
六、学生发现火情后不得擅自扑救,需要报警时要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等。
七、要掌握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住宅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大火来临时要迅速逃生。逃生途中,不要携带重物,逃离火场后,不要冒险返回火场。
八、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在农村、社区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火灾预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希望我们家校联合齐心努力做好孩子的教育与监督工作,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您的子女平安健康成长。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x小学
20xx年x月x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
答辩人田x恒,男,62岁,汉族,xx省xx县人,xx市xx建筑公司工人,住市政建设管理局花园路xx号。
因田x信、田x兰诉田>父母同意搬出居住,至今30多年不尽赡养义务”,不符合事实
我与原告田x信、田x兰虽系同胞兄弟姊妹关系,但由于伯父田xx无儿,xxxx年农历四月初三,经生父母与伯父田xx协议,我被过继给田xx为养子,并立有过继单。从那时起,我即与养父田xx一起生活。xxxx年我到xx市xx建筑公司x队干瓦工,才与养父分住两地,但每月给养父寄款,直到xxxx年养父去世为止。养父田xx虽有女儿,但早已结婚在外地居住。我对养父养老送终的情况,养父的生女可以证明。我被送养的事实原告是清楚的,生父母也从来没有否定我已被送养,也从来未曾要求我尽赡养义务。现原告提出要我尽赡养生父母的义务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
至于说xxxx年我回xx市居住的原因,那是因为我的工作单位在xx市。刚回xx市时,因单位临时解决不了我的住房问题,才暂居住在生父母家里,并不像原告起诉状中所称是“由于生活困难”才搬回xx市“与生父母兄弟姊妹一起生活”。xxxx年生活并不困难,我养父母家庭的生活更不困难,这有证人证明。原告企图用“生活困难”搬回xx市,来否定既成的收养关系,没有事实依据。
2、原告在诉状中称:xxxx年,被告田x恒出卖了南河街13号个人住房,又到父母的院子里建房,今年4月17日,将所建房屋卖掉得款156000元,被告独吞。要求人民法院将156000元追回,除了父母拿出一部分外,其余的钱由兄弟姊妹共同所有。
事实是这样的:xxxx年我从工作单位和工友处借钱买下xx街xx号房屋,从生父母家搬出后,就一直住在那里。因为邻居不断侵占生父母家的空闲宅基地,不得已,1981年生父母找我协商,要求我在空闲宅基地上盖房子。同年建房时,除了使用出卖xx街xx号的房款外,工作单位还给了我部分砖块和石灰。当然,兄弟姊妹也帮了几个工,这我不否认。今年4月17日,市政建设管理局因拓宽公路,需要拆迁我住的房屋,将我的房屋作价15600。元作为补偿,这完全是我个人的财产,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清清楚楚地写着我的名字。原告在诉状中说这是全家人的共同财产,是毫无道理的。当然,在我盖房时,原告也帮过王,其工钱要求归还,合情合理,我同意算清。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既然我与伯父田xx之间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我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对于生父母也就没有了法律上的赌养义务。但今后我个人仍愿在物质上帮助生父母,使老人幸福地度过晚年。但这只是我个人的心愿,并不是应尽的义务。市政建设管理局因拆迁补偿给我的156000元,是我个人的合法财产,他人无权争要鉴于上述事实,我恳请法庭依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决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
答辩人:肖,男,汉族,xx年7月生,住潢川县*镇凡村曹大店村民组,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答辩人:肖,男,汉族,成人,住址同上。电话:
答辩人因与原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法规答辩如下:
一、原告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
本案原告原系*镇林淮村村民,受利益驱动,于近年将户口迁至*镇凡村曹大店村民组后,因宅基地与土地补偿款分配等事项多次与曹大店村民组集体及个人发生纠纷。x年,原告再次无理取闹,侵占、破坏答辩人的承包地。同年8月2日中午,为妥善处理原告的无理行为,本着友好协商、睦邻友善的原则,答辩人肖亲自到原告家中,要求原告停止侵害。但原告不顾事实真相,称该块土地是原告所有,双方发生争吵。相邻的答辩人肖端着饭碗,立即前去劝解。原告肖云不听规劝,迁怒于肖,挥拳打掉肖饭碗,对肖拳打脚踢,双方矛盾升级。而后,肖云持刀追砍肖,肖、肖身体多处受伤,出于自卫的需要,肖两次夺下肖云的凶器,肖举起凳子迎击,碰及原告,双方矛盾激化。肖维枝赶到现场后,一直劝阻双方,制止冲突。以此为借口,原告小病大养,长期住院,漫天要价,要挟答辩人同意无偿转让承包地。
综上,原告无理侵占承包地是冲突的诱因,不能冷静处理矛盾是冲突的关键,无偿索取承包地是原告的目的,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原告的部分诉求于法无据
1、医疗费:原告提供的医疗费收款凭证,应有病历和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相佐证。否则,不能排除原告因其他伤病而进行的医治,要求答辩人支付该笔费用不合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河南省直机关和事业管理差旅费管理办法》,应为30元/天。
3、护理费:原告能够生活自理,无需他人护理,医疗机构也没有明确意见,无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由答辩人支付护理费与事实不符。
4、误工费:原告无固定收入,收入状况不明,主张过高。
5、交通费:原告应提供相关正式票据,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要求支付640元显然过高。
6、物品损失:损害原因不明,致害人不明确,没有法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不应认可。
综上所述,虽然由于答辩人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伤害,但答辩人也有不同程度的伤情,原告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原告主张的部分损失也于法无据,与事实不符,请法院查明事实,找准案发原因,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肖 肖
x年4月9日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
妈,借着母亲节的到来我给您写封信,说出我心里对你的感受。不然不知何时才有机会。
我很感激您对我的生养之恩。如果没有你,我怎能感受这世上的多姿多彩,怎能体会喜怒哀乐?从小到大,我就在你的关爱中健康茁壮的成长。每天放学回到家便能吃到你做的可口的饭菜和感受家的温馨,尽管那时我很挑食。然而,现如今你们都在外奔波,只有我一人每天面对着那冰冷的墙壁,空旷的房屋哪还有家的温暖。何谈那时我挑食不爱吃的饭菜。
幼时,您会在睡觉时给我讲故事并告诉我其中的哲理,例如《曹冲称象》、《掩耳盗铃》等等。我对此乐而不疲,会问些无厘头的问题,尽管我那是并不懂。从小学开始,我就是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您常常被叫到学校听老师反映我的情况。每次开家长会您都很不情愿的去了,听这个老师反映我的问题听那个老师反映我的不对。那时,说实话您对我的教育方式也不是很好,只会一味的用棍子鞭打我。反之我屡教不改,时常伤透了你的心,现在想想那时我真是不懂事啊。您也对我说过,那时你们年轻,教育方式的确不对,我对此只有深深的懊悔。现在都是以理对人。
多年来您和父亲在社会上的拼搏和不轻易言败的心我早已耳濡目染,您也会时常的对我说你们年轻时候的不懂事,以致于这个家走了许多的歪路,让我以后别重蹈覆辙。我自认为我的心智在同龄人中算是较为成熟的,每次通过电话中您总是告诫我不要与人起争执,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学校认认真真的学习,不然老师又该给我们打电话了。然而,在今天。我可以骄傲的对您说:“妈,您的儿子长大了,不再是那个三天两头给你们惹麻烦不懂事的孩子了,您也不用时常的叨念我,我什么都明白,我会照顾好我自己。反而是您,别再太省了,该花的就花。衣柜中就我和父亲的衣服最多,您也该添添了。我现在并不追求什么也不崇尚什么,只希望你们在他乡能够平平安安的,不用太辛苦。今后的路还长着呢,多注意保重身体啊。切记,还有一个懂事的儿子挂念着你们呢。您以后不用再为我操心了,您的儿子我长大了,懂事了。
此致:
敬礼!
您的儿子:付光辉
经济补偿金答辩状 不给经济赔偿金答辩篇
答辩人:苏州市建设局
住所地:苏州市锦帆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游膺 职务:局长
为原告***等人不服答辩人核发的苏建拆许字(20xx)第2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提起诉讼一案,答辩人作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核发的苏建拆许字(20xx)第2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符合法定条件,应予维持。
20xx年6月16日,苏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根据_《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苏州市《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向答辩人提交了申领拆迁许可证申请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文件材料,答辩人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实地查勘,核查了的拆迁范围。
20xx年6月18日答辩人根据《_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在拆迁范围内张贴了公告,告知了拆迁范围内的公民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相关人的申请,答辩人于20xx年7月4日下午召开了轨道交通工程三个拆迁标段的听证会,并作出了听证意见书。答辩人依据听证意见,于20xx年7月8日向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核发了苏建拆许字(20xx)第24号拆迁许可证,并在苏州日报上刊登了拆迁公告。
综上,答辩人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审核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提交的申领拆迁许可证的文件资料,向其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应予维持。
二、原告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应予否定。
其一、原告所有的房屋受到《宪法》、《物权法》的保护,但是法律也从末规定过房屋受法律保护而不能实施拆迁。何况答辩人所核准许可的拆迁项目系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属市府实事工程,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答辩人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的行为并无不当。
其二、对原告所有的房屋实施拆迁并非无偿灭失原告的房屋,根据_《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即拆迁人)应当依照拆迁规定给予补偿,这一点与《物权法》中的征收规定完全一致,并不矛盾。因此,原告认为房屋受法律保护不能实施拆迁的观点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综上,答辩人认为其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维持,原告诉称的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上述答辩意见,恳请行法院予以采纳。
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建设局(盖章)
二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