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医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总结 中医科室制度和职责(4篇)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中医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总结 中医科室制度和职责篇一
项 目bsrkyy-jyk 编号:2015-0001 日期: 2015年 1月 1日 版本:第一版,第0次修订 第1页,共28页
仁康医院检验科
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检验科工作制度】
1.热爱党,热爱中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里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文明,耐心解释,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检验,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登记,签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更应认真核对,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疑问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特殊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签字。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 9.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10.识大体,顾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背后议论,搬弄是非。
11.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科室整洁,安静、美观。
【科主任对行政业务管理办法】 【科主任对行政业务管理办法】
1.每周主持召开科务会议一次,掌握本周情况,安排下周工作,布置各项任务。 2.及时处理好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不拖拉、不积压。
3.日常工作中,随时解决疑难问题,并指导各组室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每周组织质量监督员对各组室工作质量(包括报告结果,登记情况,质量控制等)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每月检查各种制度执行情况一次,并对科室工作进行小结,对医疗差错和好人好事进行批评表扬,总结经验教训。
6.每月召开核心小组会议(主任,专业组长参加)一次,研究讨论解决科内重大问题(如奖惩办法,科研教学等问题)。
7.每季度召开科内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会议一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8.为开展科研,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的应用,做好组织领导的信息收集工作。 9.做好全科人员政治思想工作,搞好团结,完成任务。
10.每月一次以专访形式与门诊部和临床各科联系,加强沟通,联系协作,互相支持,共同提高。
11.每六个月应召开一次与临床科室的联席工作会议征求意见或处理问题。
12.关心和加强对门诊化验室的领导,每周到门诊检查工作二次,发现问题帮助解决。
【考勤考核制度】 【考勤考核制度】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以专业组长考核为主,要有严格记录。 2.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3.病假要有保健科病假证明,及时交科室作好工作安排及考勤记录。
4.事假三天以内由科室批准,三天以上由人事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
5.探亲假,工作休息假由本人申请,经科室及专业组批准后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开。 6.值班补休按科室规定执行。
7.婚、丧、产假按规定天数(加上往返路程假计数)执行。
8.各室技术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技术考核,每次考核成绩给予归档参考。 9.日常工作中保质保量,不出差错事故者,年终评比中给予一定加奖。
【政治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制度】
1.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医院规定的各项政治学习内容和规定。 2.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批准。
3.集中思想学好文件,报告时注意听讲,讨论时勇跃发言。
4.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觉悟,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5.对所发的学习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
【值班职责及交接班制度】 【值班职责及交接班制度】
1.值班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没办好交班手续不得下班。
2.值班时及时处理各种急诊项目或病房联系的临时特殊项目,保质保量。 3.如遇疑难或其它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找专业组长或科主任解决。4.值班时随时注意各室门窗关锁和电源关闭情况,注意安全保卫工作。5.无特殊情况,当班的工作在本班内完成。
6.值班者要注意血库冰箱运行情况,严格执行用血规定。 7.做好交班纪录,交班时交待明确。
8.当班内发现新问题或各科临时联系的意见等要及时报科主任处理。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1.科主任参加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全科质量管理和督促检查。
组长: 成员:
2.积极参加省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认真细心地按时做好每次质控,如期寄出报告。目前参加的有生化、细菌、临检、免疫质控。
3.每次接到质控评判后,要检查对照、总结优缺点,找出问题,及时改进。对室内质控要每天坚持,成为一项恒定的检测系统。如期画好室内质控图和填写各种表格,及时发现失控和漂移现象。
4.质控的结果,一定要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对失控的项目,要及时分析失控原因,限期攻关达标。
生化≤120 细菌 不缺项≥12 临检 wbc<2 免疫di<1.0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三基”训练,认真填写检验结果,书写清晰准确、签上全名,登记后发出报告,对拒收要写明原因,原单退回,重新取标检验。
6.一般当天标本当天完成,不能当天完成的标本要保存妥善,以免变质,血液标本要离心后吸出血清贮存于冰箱中,以免溶血。
7.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要及时复查,寻找原因,吸取教训,对推委责任,造成误诊等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8.结合医院季度质量检查的同时,对各专业组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如人员操作规范化、仪器的完好率、精密度、敏感性、试剂的质量、方法学的评价以及系统误差以外的偶然误差因素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血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血库的工作制度,做到“三查六对”、严格把好血液质量,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质量关,坚决杜绝输血事故的发生。
10.提高检验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平,是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的根本保证,为此,要有计划的实施各类人员的培养计划,加强技术考核,“三基”考核,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科室主任对各专业组(室)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1.工作室、操作台每日消毒一次,有感染时随时消毒。
2.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用一消毒。
3.对肝炎或疑为肝炎病人抽血时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抽血后的用品要先浸泡消毒后再送指定地点处理。
4.隔离衣不能穿出实验室外,并严格的清洗消毒。
5.剩余标本应消毒送指定地点处理或焚烧。
6.检验申请单应保持清洁,避免与标本直接接触,报告单经消毒后方能发出。
7.抽血后病人使用的止血棉球不能随地乱扔,要置于带有生物危险标志的污物桶内。
8.实验室每天紫外线照射30分钟,有登记,二周用95%酒精擦拭灯管一次,每委度对紫外线灯测定照射强度,低于70uw应停止使用,有登记。
9.凡传染或感染病人都要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防止交叉感染,肝炎和疑为肝炎的标本与一般病人标本分开处置。
【差错事故防范措施及登记制度】 【差错事故防范措施及登记制度】
1.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利用科周会向全科同志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
2.所有标本要进行核对:对姓名、对标签号、对科别、对床号、对住院号。查看标本是否符合检验要求。
3.对实习生、进修生和新来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了解标本收取的注意事项。
4.对疑难的检验结果发出前应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与临床沟通得到认可后方可发出,否则应查明原因并重新检验。
5.认真审核每张报告单,注意有无涂改、做错和漏做现象。
6.对急诊报告应在2小时内发出报告并注明收到标本和发出报告的时间,且有接收报告者签名。
7.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将事故隐患控制在最地低限度,否则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8.发生差错事故时应在当天将登记报表上报医务办。
9.一般差错和医疗纠纷应积极妥善处理,并严格教育当事人和全科室同志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三天内报告医务办。
10.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必须在发生的当天上报医务办,并及时做好处理工作,对当事人应填写书面材料、汇报事实经过,表明本人的态度及整改措施,并在科室会议上讨论,做好讨论记录。
11.所有的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均应认真登记,讨论,不借故包庇、隐瞒、弄虚作假,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
12.差错事故的定性,处罚措施应及时通报当事人和全科同志并做好记录。
【急诊检验制度】 【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病人检查应认真、及时、反馈数据准确、迅速。对拖延离岗、失职的检验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2.凡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的急症标本,即时插入批量标本中检验,得出结果后及时发出报告。
3.中班、夜班,节假日,收取的急诊单或急诊标本要及时处理,一般情况应在2小时内发出报告,并同时将结果登记入检验登记本中,对需要急诊保存待检的标本,要立即予以妥善处理,并做好登记、转交班接班人。
4.住院病人的急诊检验完成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师或值班护士,并留有电话记录备查。 5.完成急诊项目检验后,如有其他项目待查,在登记及电话通知送检科室后,应妥善保管好标本及检验单申请,并转交相关检验人员。
6.送检标本检验结果有明显异常与诊断不符或有其它疑点时,应予复查并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
7.有明确的检验项目。
8.有24小时急诊值班的排班表。
9.各科临床医生根据病情实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可用电话通知检验科值班人员,血、尿、脑脊液由护理人员或临床医生送到检验科。
10.各项检验结果应用电话向临床医生立即报告,并在化验单上记下电话报告时间,报告单可随其它病房化验单一同送到病房。
11.急诊检验项目:
常规:血常规、大便常规,隐血,小便常规,各类穿刺液常规,涂片检查。
生化:血和尿淀粉酶、钾、钠、氯、钙、胆红素、糖、尿素、血气分析、心肌梗塞相关项目; ☆对于特殊需要,应急时与科主任联系。
【教育培训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1.各专业组固定与轮转相结合,副主任技师以上相对固定,主管技师及技师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轮转或调整,熟悉掌握该组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避免过勤的轮转,而形成临时的观念。
2.主管技师以上的高年资人员以参加各种专业学习班,参观性学习,专题讲座班,结合自学国内外“三新”知识,并担负本科室低年资人员、进修生、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参加本科举办的各种学习活动,参加应邀外单位的会诊讲学和本科室及合作科室的科研工作。
3.主管以上人员每年在省级以上杂志1~2论文,参与本专业开展“三新”工作1~2项,并制定出个人规划,要求在五年内达到上一级职称条件。
4.技师以下人员在轮转实践中提高,并派出进修、参加各种专业学习班,学术报告会。在上一级技术人员的带领下,练好“三基”本领,参加对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参加本专业的“三新”和科研工作,制定个人五年培训计划,在现职任期内(五年)达到上级职称的条件。
5.对各级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后存入技术档案,生化、细菌、临检、免疫及凝血均参加卫生部和省临检中心的质量控制活动,其评判结果列入参加人员的考核内容之一。
6.每年派2~3人参加夜大或函授的学习,2~5人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或专业学习班,学以致用,不断改进方法学,开展新项目,应用新技术。
7.坚持由科内举办业余成人检验班或给大中专实习生及进修生带教,并安排各种辅导讲座,使双方均得到提高。
8.鼓励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外语提高班,自学外语,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并利用业余时间聘请外语教师组织大家学习外语。
9.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撰写论文,交流经验,互补长短,共同提高。
【检验报告单审核签发制度】 【检验报告单审核签发制度】
1.住院部标本每天早晨由检验科清洗工人到病房收取,所收标本检验科统一分检后进行检测。工作人员在收取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不合格标本应拒收处理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2.门诊标本由本科人员统一抽取后由专人送检。11:30点前抽取的日常标本下午按时发出,11:30点后抽取的标本应作妥善处理。
3.各室对分检的标本进行编号,并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验单联号,并通过患者的门诊号/住院号核对患者的检验项目及收费情况,发现不符者及时与临床或门诊联系解决。
4.各室的检验标本由专人负责检验,操作者过程严格按照sop文件及院检验规章制度等进行。检验报告由检验者审核后签名。
5.检验后的标本由核对者或上一级人员进行核查,并对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准确无误后签名,由检验人员分检后发送。
6.各室检验报告单需填写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名盖章后,分类发出,实习进修人员在老师指导下工作,报告单需经带教老师审核后同时签发。
【治安保卫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
1.严格遵守院规及治安保卫制度,定期检查督促,每月检查一次执行情况。 2.药品器械专人保管领发,经常检查整理清点,防止丢失。3.剧毒药品专柜保存,由科主任(二人)共同管理。
4.各种电源性器械(烘箱、烤箱、电炉等)做到使用中注意温度,每天上下班要检查电路和切断电源。
5.易燃、易爆物品要专柜妥善保管(远离火源),防止失火。 6.上下班及值班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要随时锁门,防止偷盗。7.做好保密工作,实验室内部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外借,不泄密。8.各组下班前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电灯,电炉,电扇,空调。9.注意防火,值班室及有关组室要备有灭火器。
10.值班人员要注意科室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动向,立即向总值班报告。 11.配合保卫科,做好每次三防检查工作,及时反映问题,防患于未然。12.每月或节日检查治安保卫情况一次。
【检验报告单归口发放制度】 【检验报告单归口发放制度】
1.检验报告单是临床科室及患者对疾病诊断及治疗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病人知情权的一种体现。
2.检验报告单应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发出的报告单经消毒后再分检;电脑打印报告可直接发放。
3.住院部的检验报告单由各室检验人员按科别分装到各科送检袋中,由专人送到病房各科室,并由病房工作人员核实签收;门诊病人的检验报告单统一由检验科派专人分送,并在门诊的固定窗口有专人签收发放,出现问题及时联系进行处理。
4.报告单应及时发送到临床科室,并与临床核对无误签收后方可离开,发现送错者即视为差错,造成不良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本制度由医务科制定,检验科执行。
【试剂管理制度】 【试剂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库存有数。
2.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
3.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4.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6.试剂外借一律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
7.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科室试剂管理员负责专柜保存,监督使用,使用完毕及时放回保存柜中,并做好登记。
8.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专柜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检验中心试剂请购、审批、验收、贮存、入帐程序】 【检验中心试剂请购、审批、验收、贮存、入帐程序】 1.试剂请购
各实验室根据需要填写请购单,交实验室主任鉴定。国产试剂一周,进口试剂一月前提出请购。部分与仪器配套的试剂视公司供货周期而定,每月一次请购。新品牌的试剂填写《分承包方评审表》及《合格分承包方年审表》,并提交有关供应商的各种证件。2.审批
每月25日前各实验室填写试剂请购单后交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院主管部门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联系后进货。3.验收与登记
实验室试剂管理员接到主管部门的通知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清单核对数量、品种、品牌、包装等共同进行验收,再由各实验室负责人签名领用,领用试剂须记录在各室设立的登记本上。4.贮存
冷藏试剂按分类存放在各室的冷藏柜中,合理控制冷柜温度,每天记录温度一次。5.入帐
每月25日前各实验室将本月所领用的试剂的请购单、发票签字后交×××统一入帐。发票经科主任签字后上交主管部门处理。
【室内质控的若干规定】 【室内质控的若干规定】
室内质控是获得可靠检验结果的前提,也是实验室全面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健全的室内质量体系可以增加签发实验报告的把握度,而且在今后随时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增加了对自己十分有利的证据。根据实验室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现就室内质控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请各实验室参照执行。
1.各专业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开展室内质控。生化检验,血液细胞计数(包括三分类,五分类),尿化学,凝血因子检查,乙肝三对定量(可单项)等应每天做室内质控。生化检验待条件成熟时做双水平。acs、dpc、化学发光、特定蛋白、流式细胞、放免、细菌鉴定和药敏及核酸扩增等检查项目,由于试剂成本及质控品因素,可以不每天测定质控,但必须建立质控体系,在更换试剂批号或校准后进行质控。其余项目不论仪器或手工均应积极争取,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室内质控。2.室内质控数据的处理:
所有开展质控的项目,不论每日做还是需要时做,均应划出制控图,有条件的把数据输入质控管理软件。质控管理软件包括定性(半定量),定值,westgard单水平,westgard双水平质控,各实验室可按自身质控特点选用。3.室内质控数据的管理:(1)统计:每月末,应对当月所有的质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处理,并做本月室内质控评价。(2)保存: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的质控图打印,并存盘。
(3)上报: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的质控图分析、评价后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后上报科室存档 4.失控处理及失控报告单:
遇到失控,应按失控原因分析步骤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失控后必须填写失控报告单,失控报告单设置在质控管理软件中,可按预先设置的有关步骤处理失控并填写。5.质控日记:每日与质控有关的内容要求记录在本人的工作日记中,可供回顾性分析。6.监督:科室内审小组和科主任将不定期在电脑中抽查室内质控开展执行情况。对未严格执行者按科室有关规定进行批评及经济扣罚。并记录在业务考评内容中,作为各组评审时的材料。
【关于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关于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1.不合格病人标本的拒检范围:(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7)24小时尿无注明尿量的标本。(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及检验联号等不相符者。(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11)厌养培养标本不符合厌养要求者。2.拒检程序
(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做好拒收记录。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申请科室。(3)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标本管理制度】 【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签收
严格对各样本的查对和双签制度,病房样本及时进行验收和核查, 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有书面记录。每天早上送检的样本, 由×××负责验收核对,自采标本和其他时间送检的样本由各实验室负责验收。2.验证
样本在进行编号(或贴条码)离心前,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联号、住院号、病区床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好记录,并及时通知采样科室重新采集,以免延误病人的检测结果报告,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当事者要及时与科室联系(电话),核对受检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区、床号和检验项目等。3.转送
在查对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其他实验室(本院或兄弟医院 ,包括病理科)或本科各实验室的样本,要及时转送(可电话通知)有关实验室(尤其是争论急诊项目),切勿延搁样本,延误检测,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对人为造成的样本遗失、漏检和由于延误检测违反承诺限时报告而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者, 将追究当事人和实验室责任。
4.外检标本
外单位送检的样本,一律由×××同志登记后再转交各实验室检测,报告结果交×××同志转发。
5.标本放置
各实验室在工作中如发现有需转送到其他实验室的样本,须统一放置在固定位置并有明显标志的样本盒中,以便其他实验室的同志收取,转送或取样本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并作好记录。6.多张检验单标本
凡有两张以上的检验申请单(包括其他实验室或外送兄弟医院实验室以及本科不同实验室的检测项目)原则上要分管标识,随检验申请单分别放置于样本盒中,对采样困难者要主动跟踪样本,并作详细记录以免漏检,分清责任。7.特殊标本处理
对暂不检测的项目和超规定时间的样本,要随时登记和交班,以免漏检、遗失和延误检验,对没有登记的实验室和当事者,一旦发现有样本的差错发生,一律追究责任对人,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的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 所谓特殊样本是指难于采集的样本,非常规开展的检测样本如ⅳ胶原、ica、iaa、gad、17-羟、17-酮、vma, 骨髓样本,特殊的细菌样本等以及特殊病人的样本一律实行“首接”负责制,首接标本人(包括进修生和实习生,违者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追查当事或人带教老师责任)要尽其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保证标本正确保管和及时转送到有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交班记录和双签名。
【临床检验的应急措施】 【临床检验的应急措施】
及时准确检验是检验结果有效性的重要保证,随着全自动仪器的应用和检验项目的不断增加,影响检验结果的及时性也随之增加。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及时有效,更好的为临床诊治服务,避免在意外情况发生时出现的被动局面,特制定应急措施。
1.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医院设备科和相应公司的维修部,争取尽快修复。如不能立即修复者,采用其他检验方法或到兄弟单位在同类仪器上进行检测。2.试剂不足时应立即到相应供应商处请购或到兄弟单位调剂。3.水、电等由医院调控,医院应配备相应措施,保证仪器的供电。4.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应向科主任报告,并作好记录。
5.各实验室平时应做好仪器的每日、每周、每月、每季的保养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对试剂应经常盘存,保证最低库存量,做到防微杜渐。
【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1.科室按实习大纲安排实习时间表,如遇特殊情况科室统一安排。
2.实习生必须服从实习单位和科室的直接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参加实习单位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有关活动、会议。
3.实习生要注意医德医风修养,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主动热情为病人服务。
4.实习生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工作,实验结果均须指导老师签名后方能发出报告,不得擅自签名发出报告,指导老师应严格把关逐步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5.严格请假制度,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节假日按国家法定给予准假,请假一律写请假条,一天内经指导老师同意,科主任批准,报告交×××老师登记,三天内经医教科批准,三天以上经学校批准。
6.实习生必须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要有严谨的学风,不得离岗,为了培养学生的应急处理能力,实习生必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帮班。
7.实习生必须爱护实验仪器和公物,科室贵重仪器必须在指导老师具体指导下进行操作。
【科研管理制度】 【科研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严谨、求精、勤奋、奉献”为宗旨,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坚持科研为临床服务的方向,积极开展基础应用研究与临床相结合的有关课题,使科研成果能服务于临床。
3.开展临床特殊检验,运用国内外最新检验技术服务于临床,为科研课题提供实验研究基础。
4.掌握国内外科技动态,积极申报科研课题。
5.获准资助的课题要遵守各项要求进行工作,接受主管部门检查,按计划按年度完成任务。6.要以科学态度从事研究工作,科学研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7.认真总结资料,撰写科研论文,对研究结果符合要求者,申请成果鉴定,争取多出成果。8.加强与国内外合作和学术交流工作,不断提高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9.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技术和进行技术革新,跟踪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
【卫生制度】 【卫生制度】
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
2.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并作好记录。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3.不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4.污物桶由责任人每天清理两次。 5.注意个人卫生。
6.科内有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
【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1.主任是中心实验室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他本人可能是某一专业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负责本中心各专业检验、教学、科研和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定中心发展方针,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审核质量体系,使之有效运行。
2.负责专业划分工作,并聘任各专业主管,审查各专业主管的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督促检查各专业主管工作情况及专业实验室经营预决算,按期总结。
3.督促检查全体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或仪器)操作手册的情况,考查各专业的检验质量(包括室内质控情况及室间质评成绩)。
4.督促全体人员正确使用与保管菌株、剧毒危险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及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5.结合临床医疗,制定科研规划,引进国内外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和开展新项目。6.督促检查各专业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计划的实施;有计划地安排各级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或专题讨论会。
7.安排外来进修人员、实习生到各专业实验室学习,定期检查进修或实习计划、毕业论文的完成情况。
8.经常深入临床各科室,征询对检验质量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各专业主管做出改进措施,满足临床的需求。
9.负责专业人员分工、外出学术交流或进修等任务,督促检查全员考勤考核。
10.督促检查分包检验项目的质量,组织评估分包实验室的能力及开展项目的情况。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科室管理工作。
【科秘书岗位职责】 【科秘书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科秘书、行政事务工作;
2.安排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草拟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检查督促计划的组织实施;
3.负责医院文件的登记和处理,呈科主任阅办,做好科室各种文件的申请和递送工作,解释涉及各种抱怨的有关问题,不能处理的及时呈报科主任;
4.作为科室的窗口,接待好病人的来访及咨询,为病人排忧解难; 5.完成科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专业主管职责】 【专业主管职责】
1.专业主管为本专业实验室的学科带头人,在主任领导下,实行专业主管负责制,负责本专业的全面质量管理,科研、教学和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按期向主任总结汇报。2.规划及落实本专业的发展计划及质量方针,制定本专业的质量手册,组
织编写各检验项目的操作手册及仪器的操作手册(包括室内质控措施及要求),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每日检查各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措施,分析质控数据,提出纠错办法;审查签发室间质评回报表,分析质评成绩,提出改进措施。
4.掌握特殊检验技术,解决本专业的复杂疑难问题;审签本专业检验报告。
5.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询对检验质量的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及临床意义,有条件时参加临床疑难病例讨论,主动配合临床医疗工作。
6.负责本专业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和技术考核等工作。7.安排本专业范围内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切实做好带教工作。
8.结合临床医疗,制定本专业的科研计划,并不断引进国内外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本专业的技术水平。
9.制定本专业工作计划,按期总结;检查督促检验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勤考绩、人员安排;专业主管外出前,应向科主任提出申请,临时指定人员负责代理。
【检验医师职责】 【检验医师职责】
随着检验医学的发展,实验室必须加强与临床医疗科室的联系。参照国外临床病理科体制,设立检验医师(即国外的临床病理医师)岗位。
1.配合主任确定应开设的检验项目,选择最有诊断价值的检验方法,并对所选择的检验项目或方法通过实验做出临床应用价值。
2.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接受临床医师对异常检验结果的咨询,负责检验结果的临床解释,必要时向临床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
3.审查室内质量控制数据与室间质评回报结果,审查检验报告单。
4.定期参加临床科室的查房,听取临床科室对检验质量的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及其临床意义,参加临床疑难病例讨论会。
5.在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参与临床科室和检验科的合作科研,组织相应的专业人员,按期完成临床科研课题中实验检测任务。
6.在主任的安排下,参与部分的临床检验工作。
【主任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主任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业务技术工作。
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控制,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
3.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参加院内疑难病例会诊及病例讨论。 4.负责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检验新技术。
5.担任教学工作,负责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及专题讲座,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训及知识更新工作。
副主任检验师履行主任检验师职责。
【主管检验师职责】 【主管检验师职责】
1.在正、副科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日常检验工作,负责分管检验项目的检验质量,搞好质量控制,解决技术上较复杂的问题。指导检验师、检验士的检验工作。
3.参与科研工作,担任教学任务。带教进修、实习人员,协助做好科内各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5.做好安全、消毒及卫生工作。
【检验技师职责】 【检验技师职责】
1.在专业主管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记录(包括工作量、试剂消耗、仪器使用情况、室内质控情况等)。
2.担负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收集和采集标本,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程序操作,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3.及时发送报告单;遇到生命紧急值的检验结果应报告检验医师或专业主管,并电话通知临床经治医师;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免疫学检测血清等)保留至少1个月,常规标本(生化血清等)至少保留3天。
4.认真做好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工作,分析和查找失控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真实、及时地回报室间质评结果。
5.参与科研及技术革新,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专业水平。6.参与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贵重仪器的管理,按仪器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维护、保养,使分析 仪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
8.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菌种、毒株、危险品的管理和消毒隔离工作。9.担任检验试剂和器材的请领、登记、统计和保管工作。
【检验士职责】 【检验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
2.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检验工作及质量控制,防止差错事故。 3.负责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和日常登记,统计工作。4.做好安全、卫生及消毒隔离工作。
【检验员职责】 【检验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士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及质量控制。2.做好登记、统计工作。保管好检验试剂、器材。
3.协助做好检验器材的洗涮和消毒隔离工作。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工人工作职责】 【工人工作职责】
l.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2.负责本科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包括环境卫生、走廊、楼梯、厕所以及门窗、墙壁、地板清洁等)。
3.负责被服送洗、物资领取,报告、通知、器材、药物的领送、报废,以及保管指定范围内的物质。
4、负责本科室有关器械、实验用品的洗涤消毒工作。
5、负责临床科室标本的接收、登记和本科室有关检查、治疗申请报告单的接送收发工作。
6、做好科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职责】 一线值班人员
1.节假日值班亦应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实验室l内不得进行非业务性会客。
2.在实验室内,一律要穿工作服。
3.实验操作必须认真,不得草率从事。要仔细观察实验结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并及时发送化验报告单。
4.扼要记录值班日志。
5.及时接听电话,并做好患者查单工作。
6.上班时应仔细巡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下班时应关好门窗、水龙头,切断有关电源。
7.遇有疑难或上级通知,应及时报告二线值班人员或科主任。二线值班人员
1.不得离家外出。在实验室留下手机及家庭电话号码。2.随时准备协助一线值班人员妥善解决疑难问题。
3.遇有上级通知,应及时报告科室主任或独立完成任务。三级值班人员
1.不得离开海口市。在实验室留下手机及家庭电话号码。2.随时准备协凋解决科室应急问题。值班工友
1.节假日值班亦应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实验室内不得进行非业务性会客。
2.在实验室内一律要穿工作服,注意个人卫生防护。
3.搞好室内卫生,包括擦桌面,拖地板,并将污物按要求处理后废弃在指定地点。 4.待检标本分选后送指定实验室按要求(如冰箱)保存。5.协助一线值班人员接转电话。
6.上班时应仔细巡视实验室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下班时应关好门窗、水龙头、切断有关电源。
中医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总结 中医科室制度和职责篇二
xxx医院工作制度与职责汇编
主 编:副 主 编:编 委:责任编辑:编 委会 名
录
第一章 医院基本制度
第一章 医院基本制度
一、xxx工作规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制度建设,提高医院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2、全面落实《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和省、市、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条例》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营造医院和谐的人文氛围和团结、发奋、向上的良好工作环境,3、弘扬“进取 忠诚 团队”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 规范行为”,做到“树尊重员工之根 铸关爱病人之魂”;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忠于职守,服从命令,清正廉洁,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4、xxx以“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依法治院”的办院方向,坚持走“立足中医 兼容并蓄 ”发展思路,以独具特色的医疗技术,积极向社会提供高效、实惠、优质的服务。
5、xxx各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职责履行有关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执行力,促进医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6、全院职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全力推进科学发展,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医院飞跃,让职工、病人、政府满意而努力奋斗。
(二)领导职责
7、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院长领导全面工作,主持医院的重要会议,签署重要文件。院长出差期间,指定一名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
8、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并对院长负责。受院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医院进行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活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院长汇报。班子成员出差、学习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院长指定其他副职代管。
9、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及护士长协助科主任工作。科主任出差或学习期间,委托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副主任及护士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主任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三)业务行政职能
10、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推进医院改革与发展。完善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1、中层以上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求实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和现代卫生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管理能力。
12、大力推进医院标准化建设,引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医院行为规范标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从决策到执行以及监督检查的各项程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办文办会、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各项工作严格时效要求,实现全面提速、提质。
13、明晰各岗位工作职责,全面推行首问首接首诊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院务公示制、三重一大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对医院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确保工作质量。
14、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中层以上干部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医院实际,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及医院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切实做到一切为患者服务,对待职工、患者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立即答复,能解决的立即解决,该办理的马上办理,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以诚恳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树立医院良好形象。
15、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把绩效考评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管理干部述职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制度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医院形象的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四)科学民主决策
16、医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重大活动和项目安
10 排、经费预算和分配方案、人事安排,医院起草的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以及事关全院发展和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须由党政联席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17、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出台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8、决策出台后,班子成员、职能科室及其它各科室必须无条件贯彻落实医院的重大决策和有关决定,有不同意见可按组织程序反映,不得在执行中消极抵触或散布谣言。
(五)会议制度
19、医院实行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院周会、职代会、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科室晨会、科主任会、科周会、护士长例会、门诊例会、住院患者座谈会、医护技联席会制度。
20、党政联席会:由院长或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院长、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参加,党办、院办主任列席并作记录。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研究决定所要采取的措施、方案等。
(2)讨论决定医院的重要工作和人事、财务等重要事项。
(3)讨论决定大型设备、设施、基础建设和经费开支的计划、方案。
(4)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医院中层干部的职务任免和奖惩。
(5)讨论决定医院职工工资、福利、劳保等重要事项。
(6)讨论决定以党支部、院部名义对集体、个人的表彰或处罚,以及上报表彰、奖惩的集体、个人等。
(7)讨论决定需要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1、院长办公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负责的副院长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正、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可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安排布置贯彻措施,讨论决定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
(2)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3)研究处理医疗业务、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4)听取有关职能科室的专题汇报。
11(5)讨论决定以院部名义对集体、个人的表彰或处罚,以及上报表彰、奖惩的集体、个人等。
(6)讨论决定以院部名义召开的会议及需各科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内容和有关事项。
(7)讨论决定其它需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院长办公会议一般半月召开一次,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2、院周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负责的副院长召集和主持。医院院级领导、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安排部署的工作事项。
(2)传达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精神。
(3)总结上两周工作,安排下两周工作。
(4)通报近期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及重大事项。
(5)听取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6)讨论、分析一个时期医疗服务工作的形势和应对措施。
院周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安排在双周周一下午(特殊情况除外)。
23、以上会议由院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归档备查。
24、职代会由工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全体工会委员和职工代表参加,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院长通报医院近期工作。
(2)工会主席作工会工作总结。
(3)审议表决医院需在职代会上通过的重大事项。
25、职工大会和党员大会分别由院长和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总结一段时期的工作,安排布署下一时期的工作;传达上级的有关会议精神。
26、科室晨会由科主任召集和主持,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27、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28、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
12 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29、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总护士长主持,个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两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30、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31、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32、医护技联席会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六)院务公开制度
33、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34、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35、建立医院发言人,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36、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37、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38、公开形式:在行政楼设院务公开栏。公开财务、招标、人员考核等情况;以文件形式公开违章违纪处罚情况;以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讨论、公开制度形成情况。
二、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院领导必须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经常深入所分管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院领导每月至少深入各科室一次,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业务院长至少应有四分之一时间参加业务实践,定期出门诊、查房,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疑难病例的会诊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二)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1、院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后勤总务科、财务科、设备科、院感科、预保科、药剂科等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行政查房时间:每周四下午3:00时,具体由院办负责安排。
3、行政查房目的: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研、教学、政治思想、劳动纪律、物价政策、精神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同时听取临床科室职工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部门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做好准备。每次查房药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开展。
5、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查房结束后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6、对科室提出的困难,能够立即解决的,院长或副院长当场表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尽快作出具体答复。
7、凡在查房中院领导表态,确定各有关职能科室需要办理的事情,各职能科室均要积极办理,并将落实办理的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转院办公室。
8、院办公室对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情,要加强催办力度,了解办理情况,并将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9、院行政查房由院办作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
(三)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三、院长接待日制度
为加强医院和就医病员的联系,增进沟通,及时倾听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建议和
14 要求,直接了解病人的需求,及时调整医院的服务功能,拓宽医疗服务领域,提高病人对医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医院发展,根据行风建设的要求,特建立xxx 院长
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日时间
每周二上午为院长接待日,时间为10: 00时至12;00时。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进行。
(二)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 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
1、安排好院领导接待日值班表。接待日的接待以院领导为主。值班表由院办每季度排定一次,并将值班表送交院领导。
2、及时联系,确保领导到位。值班表一经排定,不再随意变动。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须由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或委托院办调整。
3、准备好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表。
(三)接待地点
副院长办公室。
(四)接待程序
1、医院领导听取来访病员、职工反映,由陪同职能科室干部做好接访登记。必要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
2、由医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科室干部当场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3、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或职能科室干部向来访群众答复、沟通与交流。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处理。
(五)交办、督办、反馈、建档
1、交办。在来访接待中不能当时处理的,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提出意见,再由院办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限期报结。登记表原件留存,复印交办。
2、督办。来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由院办负责跟踪督办。
3、反馈。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查办。不得推诿、拖延、敷衍,要求在一周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接待日的院领导汇报。
4、建档。院长接待日来访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由院办按月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六)接待守则:
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处理答复,实事求是;坚持规范,正确引导;群众权益,切实维护。
四、督查催办工作制度
督查催办不仅是院办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是近年来医院行政效能建设的个新发展、新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推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特制订本院督查催办工作制度如下:
(一)督查催办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督促、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和本院党政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和下达、布置的工作、经营决策及有关文件精神,并协助领导从各种信息和调查研究材料中发现无人负责处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报经领导同志批准后进行主动办理。
(二)办公室应把听到、看到、查处到的,确属无人过问或执行不力的向题,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列为督查催办事项。
(三)对各种舆论(表扬、批评或建议)进行认真的分析,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设性意见,以便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改变工作作风。
(四)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对需督查催办的事项要做到及时、稳妥,不误时,不误事。
(五)实事求是,主动开展工作,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如办公室协调不了的事情,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出面协调。
(六)督查催办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认真处理好“立、办、结”三个环节。接受每项任务都要快拟办、快批阅,快转办,快催办、快处理、快报告,做到不拖、不压、不误,认真抓好“立、办、结”三个环节,确保督查催办工作质量。
五、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职能科室领导、各科护士长、部分科主任轮流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
(二)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医务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三)督促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情况,组织安排院内外紧急会诊,急性传染病的转院联系,及时传达、传递办理上级或有关单位的指示通知;接待群众来访并做好记录。
(四)凡遇大型抢救,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积极采取措施,亲临现场,协助处理具体事宜。
(五)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日志记录,在交接班前,必须把发生的事情,逐条完整地记入值班日志,以备查阅。
(六)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
16 不到,上一班不走。交班时应交接值班室物品,交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七)负责打扫值班室的清洁卫生,更换被褥。
(八)值班人员必须按照院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值班,不得脱班、漏班。因公差、病、事假不能参加值班者、个人临时因私事不能值班者,原则上自行商量调换,并报告院办公室。
(九)值班表由院办公室每月安排一次,按照院值班人员表顺序排班。
六、夜查房制度
一、医院夜查房由院领导、职能科室领导参加,每月进行一次。
二、每次检查需24小时在岗科室,检查内容有夜间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仪表、病房管理、服务态度及医疗质量等事宜,以弥补医疗行政查房不足的部分。
三、夜查房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若不能及时处理的提请院办公会议讨论。
四、记录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有关事宜及时反馈给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
五、参加夜查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如若有事或外出,要办好调班及请假手续。
七、定期满意度调查制度
一、对医院工作的基本评价措施之一,实行定期满意度调查。
二、满意度调查工作由行政副院长、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临床科室对医技、行政、后勤的满意度调查每季度一次,调查对象为全院各临床科室及工作人员;职工对全院中层以上干部满意度调查每年一次,调查对象为全院职工;病人对医院的满意度调查每周一次,调查对象为门诊、住院病人;社会对医院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调查每年一次,调查对象为社会监督员。
四、满意度调查采取随机问卷方式进行,不能刻意选择调查对象,否则结果无效。
五、满意度标准:①临床对医技、行政、后勤满意度≥85%;②职工对中层以上干部满意度≥85%;③病人对医院满意度≥85%;④社会对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90%。
六、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应用:①临床对医技、行政、后勤满意度作为考核医技、行政、后勤科室指标之一,纳入综合目标考核;②中层干部满意度作为中层干部职务升降的重要指标;③病人、社会对医院满意度作为改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的重要依据。
八、病人投诉处理制度
一、为认真听取病人意见,了解病人对医院工作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来院就医的任何病人或人民群众,对医院服务不满意或有疑虑,均可到就诊
17 科室或相关职能科室反映情况,进行投诉,也可电话反映情况。
三、对待病人投诉,原则上由就诊科室负责接待和处理。就诊科室解决不了的问题,则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接待和处理。凡涉及医德医风、服务态度方面的投诉,由院办公室负责处理;凡涉及医疗护理质量方面的投诉,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处理;涉及医疗收费方面的投诉,由财务科负责处理;涉及药品质量方面的问题,由药剂科负责处理。
四、病人投诉处理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推卸责任。如系本科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予以认真接待和处理,如系其它科室职责范围的投诉事项,应亲自将病人带到相关科室或指明去向,严禁简单、轻率推诿病人或以种种理由拒绝病人。
五、负责投诉处理的科室或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倾听病人的反映,做好耐心、细致的解决工作,做到礼貌文明,有理有节。
六、对病人反映的情况和投诉事项,应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实后能当场解决的则当场及时解决,当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和答复。
七、投诉处理意见应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征得同意和认可后执行。
八、投诉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投诉当事人反馈信息,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九、病人投诉处理事项应有登记,有相关记录。
十、投诉情况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或科室的处理,视情节予以通报。处理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九、请示报告制度
一、院长是医院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医院的医疗业务、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以及解决处理医院的重大问题,院长除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外,有权召开院一级领导联席会议、院务委员会、院长办公会,以及咨询等会议,研究、讨论、论证、决定医院的重大问题。院长不在单位时,由医院常务副院长主持医院全面工作。
二、副院长,应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职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原则,以及院长办公会议定的重大事宜,负责处理好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并应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对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院长报告,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向院长请示,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办理。
三、凡属临床、医技业务工作方面的情况问题,应直接向医务科反映或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医务科能够直接解决答复的问题,应予及时答复办理。事后应向分管院长汇报,对于无法解决的重要问题,应请示分管的业务副院长解决。
四、科研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应直接向医务科负责人反映解决,医务科应将工作情况随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对难以处理解决的问题,应请示分管的副院长解决。
五、凡属护理工作的情况与问题,各临床、医技部门,应首先向护理部反映解决,护理工作情况,应随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工作,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应请示分管副院长解决。
六、凡属医院的防疫卫生,职工保健,卫生宣教,计划生育,家庭病床等工作,应直接向预防保健科反映解决。预防保健科的工作应随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应请示分管副院长解决。
七、凡属购置医疗仪器、设备、器械维修、安装、医用物品领取等工作,应首先向设备科负责人联系解决。设备科的工作应随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示分管副院长解决。
八、凡属人事,安全工作,医院各科室应首先分别向人事,后勤部门联系解决。人事部门的工作应随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应请示分管副院长解决。
九、凡属医院的经济收入和支出等工作,应首先向财务科负责人联系解决,财务科负责人应随时向分管的副院长和院长汇报工作,对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应请示分管副院长或院长解决。
十、总务科所属的水、电、气以及后勤保障供给部门必须树立为医疗服务的思想,对于本部门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工作,应予积极地、主动地负责加以解决。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总务科负责人汇报解决,总务科负责人应经常向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汇报工作。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分管副院长解决。
十一、凡属本院职工,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以及生活上的问题,应首先向所在科负责人汇报解决。科负责人不能解决的问题,再向有关职能科室反映解决,职能科室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分管副院长请示解决。
十二、院办公室是一级综合协调工作部门,是院长的助手。如果院长或副院长外出,对科室反映的急需解决的问题,院办公室应及时加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及时向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汇报。对非紧急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请示分管副院长或院长解决。
十三、凡属院办公室业务工作所辖:秘书、文书、档案、打字、车辆、外勤通讯、接待等工作,可向办公室联系解决,办公室的工作应随时向院长汇报,对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请示院长解决。
十、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
1、对所有招聘来医院工作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至少一周时间的岗前教育。
2、岗前教育主要内容是: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院史教育;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使新来的人员树立热爱医院的思想。
3、岗前教育的方式:集体学习有关法规制度和文件,领导介绍有关情况,提出希望,组织讨论,写岗前教育心得等。
4、岗前教育结束时要由院部组织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把岗前教育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需坚持政治思想、制度职责、医德医风教育,并在转正前作出书面评价,装入个人档案。
6、岗前教育由人事科负责实施。
(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十一、安全生产制度
一、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领导都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纳人目标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医院的安全制度,做到
20 “五同”(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使安全工作不出现空挡。
二、拟定医院安全工作规划,并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促,确保医院良好的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对缺陷、差错和事故的防范,确保医疗安全,让病人满意、放心。增强“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共识”,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防范意识、防范知识和防范能力。
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对重要部门、物质仓库、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毒麻等物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六、健全消防组织,建立防火小组,培训义务消防队。拟定消防工作规划,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消防器材齐备,有防火预案,消防通道畅通,标志明显,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
七、各科室存有机密、贵重物资、重要设备的要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负责所在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盗窃破坏。凡精密、贵重仪器必须做到专人专用、专人保管,并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加强现金、支票管理,当天收人的现金,必须当天存人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存、取款必须有财务人员和适量的保卫人员同行,后勤总务科要经常检查普促。
八、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毒、麻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分类存放,双人双锁,专人保管所在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总务科要会同有关科室或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九、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校正、确保设备安全。医疗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做到使用人先培训后使用。对电工、电梯工、污水处理工、锅炉工,也必须先培训,取得上岗证后再使用。电器设备及电源、氧气设备及库房、高压电器管道和高压容器等,要进行定期检查,杜绝事故发生。
十、医院车辆要经常保持在良好的运转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定期保养和维修,不准带故障出车,不准酒后驾车,保证随时用车,救护车为急诊科专用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作为与救护和医疗无关的其它用途。
十二、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一、人民群众有关党务工作和落实政策方面的来信来访,具体工作由党办承办。
二、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并做好记录。
三、在信访工作中,要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21 和上级交给的信访事项,必须及时处理督办,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表扬信、感谢信,一方面口头向有关院领导反映,另一方面将信转交支部,利用多种形式、途径予以表扬和奖励。(见《医德医风奖惩条例》)。
五、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批评信,要认真对待、调查、核实、及时作出适当处理;属医德医风方面的问题,要与当月的绩效挂钩,予以扣款,并加强教育;对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信认真调查核实后,属违犯经济、刑事、索贿受贿等案件,要及时向院党支部、纪检反映。
六、对其它方面的信访问题及时转交相关科室,不拖不压。
七、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工作,对来信来访的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说的不说,防止打击报复或激化矛盾。
八、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材料登记、汇报、处理、归档工作。
十三、医院大事记制度
一、为便于系统地查考医院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情况。必须记载和保存医院各方面大的活动和重要事项的资料,搞好大事记。
二、大事记记载的内容:
1、党支部和医院行政的命令、重要计划、决议和项目以及科以上干部的任免和调动。
2、医疗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和重要医疗措施制订,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差错事故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3、科学研究工作的重大进展、发明、创造及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4、医院基本建设较大工程的施工、竣工日期及其建筑面积和经费使用情况。
5、购置重要仪器设备和物资器材及总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6、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的变动及重要管理制度的改革。
7、参加全国、全省及全市性重要活动。
8、外宾或其他院外单位来院参观和本院外出参加的有关事项。
9、党、团、工会的重要活动。
10、其他重要事项。
三、大事记由院办负责主持,各职能部门每月将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大事记报院办汇总,集中整理后立卷归档。
十四、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保守医院秘密,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秘密是关系医院发展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顶。
(三)医院各科室和全体职工都有保守医院秘密的义务。
(四)医院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对保守、保护医院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工实行奖励。
第二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医院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等。
3、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社会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医院职工的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家庭地址、家庭成员、通讯方式等职工基本情况。
7、其他经医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医院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通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医院秘级的确定:
1、医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医院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医院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工工资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 保密措施
(一)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行政办或主管副院长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医院秘密由信息部门负责保密。
(二)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三)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医院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医院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医院秘密。
(四)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办;行政办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50-500元绩效工资:
1、泄漏医院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未按本制度规定妥善保存秘密资料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已泄露医院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医院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医院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条 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使医院秘密被不应知悉人员知悉的;使医院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十五、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一、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
二、宣传除害防病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促进文明医院的建设,医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三、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和垃圾的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四、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前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五、厨房在每餐后应进行清扫,并于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炊事人员要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勤洗手、拿熟食不用手,并戴口罩,库房食物应经常晒翻,防止霉烂变质,对不合格的食品做到采购不买,保管不收,炊事员不做。
六、院内所有厕所,每日上、下午应按时进行清洗、消毒,做到清洁无臭味无蛆。
七、每年应定期疏通阴沟,清除蚊蝇孽生场所,断绝鼠粮,消灭老鼠蟑螂,消灭臭虫,以防止疾病的传播流行。
八、本院职工和病人,应爱护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倾倒污水,乱丢果皮纸屑,教育小孩不得随地便溺。
九、凡新病人入院,应做好清洁卫生,危重病人每周一次床上浴。
十、医院职工应经常注意个人卫生,宿舍清洁做到每天一小扫除,每周一大扫除。 十
一、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十
二、有计划地栽花、种草、植树、美化环境。
十三、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六、社会监督制度
一、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由院办负责管理。
二、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不定期向病人发放“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住院病人实行清单制,出院病人出具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业、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十七、医院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做到规范、明确、精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奖罚有章可循。确保医院工作和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 奖惩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 奖惩方面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负责督查。第五条 年度内被评为各类先进的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 参加医院派出的各级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它竞赛活动,获得三等奖或相当于三等奖以上为医院争得荣誉者,按不同级别予以奖励。
第七条 见义勇为,避免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或减轻损失;保护人民
25 群众生命安全;打击犯罪,举报或抓获不法分子,给予100—1000元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第八条 维护医院声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突出贡献,给予表扬,并奖励100—500元。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者,给予奖励。
第九条 医德医风好,遇不可推卸的财物主动及时上交者,按上交财物金额的10%奖励。
第十条 罕见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突发性灾害事故集体伤(病)抢救及在各种抢险救灾、传染病防治中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100—1000元。
第二章 奖 励
第十一条 对于损害医院的现象及行为敢于揭露、当面批评、干预、制止的,经查实证属实的,给予表扬及一次性奖励50—500元。对于举报工作人员有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反卫生部的“八项行业”及省卫生厅关于医务人员“五不准”等规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100元。
第十二条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中能及时发现、纠正缺陷。把缺陷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者,给予奖励100—500元。
第十三条 科室或职工个人收到服务对象表扬信、感谢信每次奖20元,锦旗每面50元。科室全年累计五件且无投诉、举报和纠纷的,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六件至十件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300-500元。
第十四条 科室或职工受新闻媒体的公开点名表扬,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受到上级专项检查时点名表扬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元。
第十五条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或在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上取得重大成果者给予不同程度的嘉奖,具体奖励办法另定。
第十六条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通过一定程序的评比后对先进者予以奖励。
第三章 惩 罚 第一节 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 被服务对象投诉,一次扣当事人50-200元,服务方面被投诉二次(一年内),扣责任者50-100元,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第十八条 职工与服务对象争吵,不论什么情况,扣当事人50—200元;与病员及家属打架1次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九条 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对上级的指令性任务拒不执行或因消极而使工作完成的时效性和质量受到影响,扣当事人100-1000元,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予以待
26 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贬低同事,抬高自己,并产生负面效应的,损坏医院整体声誉者,扣罚100-500元,引起病人投诉的,除按投诉处理外同时扣罚当事人100-500元。
第二十一条 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私自转诊者罚当事人500元。利用转诊、转院收取回扣费、介绍费的除交回非法收入外,另视情节轻重扣发1—6月绩效工资。违规三次以上者(含三次)给予除名。
第二十二条 凡检查发现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不合理检查单,按同等金额的10%扣罚,造成病人不满者,按病人投诉处理。
第二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的“红包”和接受患者的吃请,违者一经查实,其处理方法是:
(1)视情节轻重处以“红包”及“吃请”金额的2—5倍罚款;
(2)一年内在工资调整、职称晋升中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度。
对借工作之便向病人公开或暗示索要“红包”和“吃请”的,除上述处理外,一律下岗学习,降聘技术职务1年并与工资挂钩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人或科室不得利用医院场地经营或私售药品、物品。违者,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及药品、物品外,给予违反者所售金额的1—2倍罚款及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个人或科室不得违反医院规定擅自接受药厂、销售单位及科研单位的药品用于临床;不得擅自购买医疗设备、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及其他营利性商品用于临床,违者一经查实,其处理办法是:(1)没收全部药品、实物及所得收入;(2)视情节轻重扣罚当事人或科室负责人1—6个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六条 不得以职业谋取私利,个人收取药品、器械等“促销费”、“回扣”,经查实,除如数上交外,处以查实额度10倍的罚款,并给予行政警告或按卫生部有关规定严处。触犯有关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私自为患者手术、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会诊或私自行医,一经发现,一律作待岗3个月处理;把医院业务上能解决的病人介绍到外院就诊,发现一次扣500元。
第二十七条 违反物价政策,不按规定收费,每发现一起罚款500元。因乱收费引起的纠纷,按投诉处理。
第二十八条 “搭车开药”,“搭车检查”一经查实,除如数退款外,并处以5—10倍罚款。对违反规定给“搭车人”计费、取药、记药账等的当事人同样经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直接收取服务对象现金而不给有效凭证或占为己有,一经查实,不论金额多少,除退交全额费用外,处以收取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不交费或少交费为熟人作各种诊疗、检查,发现一起处以双倍费用的罚款。
27 第三十一条 医务人员出具假证明,如病情证明书、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死亡证明书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扣除200---5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概由个人承担。收受贿赂出具违法证件者,处罚当事人贿赂金额10倍以上罚款,造成后果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或政纪处分,触犯法律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劳动纪律
第三十二条 各科要严格考勤制度,每月3日前交上月考勤表,不按规定时间上交者,发生一次扣发科室行政管理2分;不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休假者,发生一起扣科室行政管理2分,当事人按旷工处理;不严格考勤制度,虚报考勤表,发生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三条 脱岗或查岗时在15分钟内,未能到位,发现一次扣10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因脱岗造成不良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违反劳动纪律未办理请假手续又无特殊原因旷工,每天扣罚200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并扣除旷工期间工资。
第三十五条 不遵守岗位纪律,闲聊、嬉闹,夜间上班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0元;诊疗场所及服务窗口高声谈笑、看各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发现一次扣100元。第三十六条在医院电脑上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发现一起扣100元并扣科室行政管理2分。
第三十七条 值班室、办公室内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电饭煲、取暖器等灶具及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除没收器具外,扣100元。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第三十八条 上班、值班时间,不准将宠物、小孩及无关人员带入病房和值班室,违规者发现一次扣100元(按投诉处理)。值班时间打牌、脱岗、发现一次扣100--500奖金,引起医患纠纷的,作待岗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未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而私自调班、调休,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科室擅自安排假日以外轮流休息的,发现一次扣科室行政管理2分,扣科室负责任人绩效工资200元,并视其情节轻重,纳入中层干部目标考核。
第四十条 严格请假制度。休假(补休除外)按规定程序取得科室、院方同意方能休假。未经批准或先休后补者按旷工处理。对弄虚作假、伪造休假证明材料骗取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对帮助伪造休假证明材料的本院人员,按其伪证的休假天数,处以每天5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 外出进修、培训等需离院外出者,需报相关职能科室备案后方可离岗,学成回院后需到相关职能科室销假,违者扣当事人100元。
28 第四十二条 职工在外出培训、进修期间违反学习纪律,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三条 医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应出席人员不参加,又未请假者,每人次扣50元并扣行政管理2分;科主任、护士长未及时传达医院会议精神,每发现一次扣绩效工资100元。
第三节 工作着装
第四十四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一律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左上胸佩带服务牌,护士穿软底鞋。不准戴戒指、涂有色指甲油,及大(吊)耳环、手镯(链)。不准穿工作服上街、进入食堂或做其他劳动作用。
第四十五条 着装要端庄,长裙不外露,不准敞怀、不留长指甲,男医务人员不能留长发,戴圆帽须将头发收入帽内,戴燕式帽头发前不过眉,后不过衣领,侧不掩耳。
第四十六条 衣帽须保持清洁、整齐,若有破损由洗浆房缝补完好。第四十七条 工作时,禁止穿响底鞋。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医务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发现一次违反上述规定者,扣罚当事人20元。
第四节 卫生、环境
第四十八条 对创卫、绿化、美化环境有功的,成绩显著人员,授予卫生先进、绿化先进称号或奖金;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影响医院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行为之一,分情况给予批评,责令检讨、经济惩罚。
房间公共过道(每处、每次)
① 天花板、四壁积尘、有蜘蛛网扣5元;
② 灯管、灯罩、电器、开关、管道清洁,有污垢扣5元; ③ 门窗、玻璃干净、有积尘、有污垢扣5元; ④ 病床、床头柜、椅不清洁(清洁做不彻底)扣5元; ⑤ 地面干净,有污垢、烟头、纸屑、积水等扣5元; ⑥ 洗手池、痰盂等不清洁,有污垢扣5元; ⑦ 墙角及贴角线清洁,清洁差扣5元; ⑧ 楼道扶手、瓷砖清洁,清洁差扣5元; ⑨ 公共设施不清洁,有积尘、有污垢扣5元; 厕所、洗漱间
① 天花板、灯、门窗清洁差扣5元; ② 便池有粪便、有污垢扣2元;
29 ③ 地面不干净,有污垢、烟头、纸屑、积水等扣5元; ④ 瓷砖、墙面、镜面有迹印扣2元;
⑤ 消毒桶、垃圾桶加盖,摆放无序不干净有污垢扣5元;
⑥ 生活垃圾、医疗垃圾不分类盛装,无标识、悬挂不整齐扣扣5元(纳入科室院感绩效考核)。
设施
① 电器、灯具、开关、插座完好率小于98%扣10元; ②办公家具设施摆放不整齐、不整洁扣10元。
第五十条 食堂卫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视情节给予批评、经济处罚100元以下;若发生食物中毒,除按食品卫生法处罚外,一切责任均由食堂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一条 在工作场所禁止一切娱乐活动,违者扣100元。
第五节 工作效率
第五十二条 上级或医院下达的时效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每迟一天扣50元,影响工作或受到上级部门批评,扣责任人50-200元。
第五十三条 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出错通知,起草文件失误、调查失误、报告失误、反馈不及时,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不良后果,扣100-200元。
第五十四条 各级干部对错误行为熟视无睹,或知而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究,扣有关人员20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另行处理
第五十五条 财务人员应做好“日清日结”,违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第五十六条 各级管理人员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扣50元,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者,扣责任者100元;行政后勤工作人员无故不及时完成任务(特殊情况除外),影响工作,造成损失,扣当事人100元。
第五十七条 相关职能科室应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原始数据;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数据失实,每发现一起扣100元。
第五十八条 后勤设备保障部在接到科室要求维修的电话后,必须在15—20分钟内到位(特殊情况除外),违者每次扣20元,造成不良后果,另予处罚。
第五十九条 未按规定下收、下送、下修,发现一次扣责任者50元。
第六节 财物管理
第六十条 物资因采购,验收等把关不严,发生质量问题扣责任人100元,对医院造成损失的扣1000-5000元。
计划内物资、常用药品供应满足率必须达到>90%。出现供应不及时或不满意现象,每起扣责任人100元。
第六十一条 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人为造成药品、仪器设备、办公用品丢失或者
30 损坏的,扣责任人100—1000元。
第六十二条 凡公共场所物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拿到科室移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医院各科的设备、电器及办公设施未经医院后勤保障部和相关领导同意许可,不得私自借出,违者罚200—1000元。
第六十三条 浪费水电者,如开无人灯、风扇,自来水龙头开关等,使用空调时未及时关闭门窗,或开无人空调,发现一起(处)扣50元。
第六十四条 工作人员私自担保病人出院,逃款金额由担保人承担,超过一个月,从担保人收入中扣除。
第六十五条 擅自挪用公款、公物,一经发现,除限期归还外,并处10倍罚款直至待岗,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节 医疗质量
第六十六条 违反专科收治,或医院相关规定者,扣当事人或科室100元。病人住院期间所产生费用不纳入科室,其效益指标不再计入考核。
第六十七条 违反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发现一次扣200元,诊疗、手术、会诊及必要检查不及时,对急诊病人、新入院病人不按时应诊,查实一次扣10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予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八条 医技科室不按时出报告,每起扣50元。错误报告、发错药每起扣10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按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第六十九条 中西药品因管理不严,影响药品质量或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损失情况扣1000—5000元,严重给予行政警告或待岗。
第七十条 爱护医疗设备和器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器械、药品、物资丢失,损坏的均按现价的70%-80%由责任人赔偿,情节严重者赔偿全部金额,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传染病疫报告每漏报一例,扣直接责任科室10分。护理质量检查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科室医疗质量1分。
第七十二条 违反医院感染、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无菌操作规定、传染病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科室10-20分;院内感染率超过8%,扣罚科室效益工资500元。
第八节 其 它
第七十三条 因无防范措施或防范措施不严密,值班人员玩忽职守而发生被盗事件,扣罚责任者200元,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的,待岗处理。
第七十四条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程度,对主管领导、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31 第七十五条 因维护保养不当、违反操作规程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设备事故者,按情节轻重,扣发责任者50-100元,并给予行政警告;造成特大事故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六条 违反《医院汽车管理制度》的规定,发生车祸等事件,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30%赔偿;情节严重的,待岗处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消防管理制度、重大灾隐患不及时整改或防火措施不力等发生的火灾事故,扣发责任者100-1000元,并给予行政警告;同时给予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处理程序和职权
第七十八条 职能科室每月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院办,院办根据奖惩条例的相关精神作出处理意见后,提交院长审核批准。
第七十九条 职工受到奖惩,由院办通知人事、财务管理部门、相关科室和职工本人。
第八十条 职能科室在督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现象后,将违规事由和处罚意见等以书面形式报院办,由院办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第八十一条 严重违纪违规及条例外的违章行为,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并依照有关条例提出处理建议,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八十二条 对违纪违章职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八十三条 对违章违纪人员执行待岗的处理时,由院办书面通知违纪人员所在科室,院办负责具体执行违纪人员待岗的处理。
第五章 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待岗期限为一至六个月,待岗期间不享受各种奖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待岗期满后,视情况可恢复聘用制职工,重新评定岗位工资等,如待岗期间犯有错误,应及时对其作出数错合并处理。
第八十五条 在试用期中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职工,延缓定级三个月或一年。第八十六条 职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一个月内,不享受各种奖励。第八十七条 职能科室根据本条例要制定相关的奖惩细则。
第八十八条 其他奖惩未尽事宜,参照医院制定的各级各类考核标准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八十九条 本条例由院办负责解释。
十八、请假制度
一、凡我院职工因事、婚、丧等须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呈递请假报告(病产假须有医生证明)说明请假理由,交科室负责人签注具体意见,报送院办公室。
二、院办公室根据科室送来的请假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请假批准范围决定或呈报院长批准,批准后发给准假通知单,交科室负责人转告本人。
请假人接到准假通知后,必须将工作交待妥善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满后必须按期返院到院办公室销假,对超假或未销假者,均以无故旷工论,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工资或作其它处理。
三、审批权限,职工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及时报院办公室备查。5天以内报主管院长批准,15天以上提交院长办公会同意。各临床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主任请假,24小时以内报分管院长审批,24小时以上报院长批准,副院长请假由院办统一报院长审批。
四、各科室必须严格考勤制度,并确定一名固定考勤员逐日对本科室人员进行考勤登记,领导应督促检查。于次月五日前报办公室审查汇总。
五、职工因病、产住院必须通知院办公室,出院时必须由本人携带出院证明书到医务科登记,到院办公室报到后再交科室安排工作,科室不得随意自动安排工作。
六、凡我院职工生病住院,必须经医务科证明方能入院,凡属急重症经我院急诊科诊治入院后须及时通知医务科与院办公室。
七、科室原则上不得批准职工存假,若确因工作需要或排班困难,每人每月也不得超过2天,必须在当
中医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总结 中医科室制度和职责篇三
医院管理委员会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医院重大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2.对上级机关的重要指示和医院的重大工作进行布置、研究,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3.审议医院的办院方针、发展计划、科室设置、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4.审议医院的管理条例、管理性的规章制度以及奖金分配方案。
5.审议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及大型基本建设维修等项目的实施方案。
工作制度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党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 2.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
3.制定医院中层干部及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考察、任免、调配、奖惩方案。 4.研究、决定干部职工调进调出、职能科室人员调配、大中专毕业生招收计划及高知人员退休、延聘。
5.研究、批准因公出国、出境及涉外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6.研究、审议十万元以上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物资采购等方面经费的开支、重要项目的引进与合作。
7.提请职代会审议和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8.需要以党委名义向上级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以及上级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有关问题和事项。
(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医院质量的长期发展规划、管理方针、目标。
2.贯彻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各项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3.建立健全本院的各项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4.审定医院年度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
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实现质量持续改进。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分析总结全院质量管理运行情况,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2.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育活动。
3.据全院质量管理运行中的关键指标,采取科学的方法(如鱼骨头、直方图等)进行定期分析。
4.按要求对有关部门进行全面质量的评价、考核、奖惩。5.不断完善医院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或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药、护、技等的质量管理工作。2.开展全员医疗质量教育,不断强化职工质量意识。
3.负责制定和修改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各种质量考核标准。4.负责制订各种质量管理措施,并检查落实。
5.定期召开临床科主任会议,研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6.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做好质量分析,给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工作制度
1.制订医院年度医疗质量计划和年终总结。
2.每周1次业务查房,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通知单,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3.每月1次核心制度检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
4.每月召开1次临床科主任会议,研究需要解决的医疗质量问题。5.每月1次对全院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整改建议。6.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医疗质量状况。7.做好质量分析,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医院护理质量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或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护理质量管理。2.确立医院的的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和工作计划。
3.根据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标准、工作程序,定期进行护理质量的监控和护理人员的培训。
4.负责督促各级护理质控组对全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护理质量检查,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和护理常规。
5.定期组织护理专家及管理人员对全院发生的护理差错进行讨论,分析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与防范措施。
6.年终总结医院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修订计划,以不断提高医院的护理质量。
7.学习国内外先进护理管理经验,组织好护理科研工作。
工作制度
1.确立医院护理质量管理方针,审订职能部门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 2.每月1次,开展护理质量检查活动;
3.每季度召开1次护理工作会议,对护理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4.每年举行1次护理岗位技能竞赛,提高护理人员基本技能; 5.每月举行2次科室护士长会议,研究解决相关护理质量问题;
6.每年至少1次,开展护士礼仪、护理技能,以及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 定期派出护理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做好护理科研工作。
(五)医院学术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本单位学科建设计划和教学、科研方案;
2.负责指导、协助各科室开展科研工作; 3.负责安排单位科研立项、初评推荐工作;
4.负责省市级、院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的初评推荐工作;
5.负责院级重点学科、学术科研成果奖的初评工作;
6.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论证、评价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其他学术方面的工作。
工作制度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学术计划; 2.指导科室进行科研课题的选择、申报、立项工作; 3.每年3月召开会议,安排科研立项、推荐工作; 4.督促各科室科研进展情况; 5.统计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
6.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论证和评价;
7.负责推荐科室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和重点特色专科,并进行初评工作。
(六)医院药事委员会:
职责
1.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医院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4.审核各种申请购入新药和新制剂,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备案或批准; 5.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6.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及自配制剂的质量;
7.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
8.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
工作制度
1.审定医院用药计划,制(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2.每周参加医院业务查房,严格控制抗生素的使用; 3.每年参加1次省市药品招标,选择新的医院用药;
4.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审核本院新制剂,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5.加强麻醉药物和特殊药品的使用,保存管理;
6.指导临床用药及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 7.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8.编辑《医院药讯》,宣传药政法规,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七)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职责
1.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2.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3.研究并确定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研究确定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研究制定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6.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7.根据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工作制度
1.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3.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4.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5.每年至少召开2次医院感染工作会议,安排有关事宜;
6.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7.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8.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10.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11.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12.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13.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和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2.定期组织专家,和医务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接受市医学会的委托,派专家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4.负责推荐本院医学专家进入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 5.负责各种患者投诉处理,及时报告领导,并反馈科室;
6.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培训,通报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 7.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工作制度
1.每年2次进行全员医疗安全相关培训;
2.每半年1次,对全院医疗事故进行归纳,总结经验教训; 3.定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定期到科室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协调解决; 5.积极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
6.组织院内专家,对医疗纠纷是否构成事故进行讨论,形成决定,并与患方进行沟通。
(九)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工作,负责全院病历管理,质量控制,成员由富有临床经验的副主任医师、护师以上人员组成;
2.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住院病历、归档病历、门诊病历的质量监督、检查、评比,提出奖惩意见;
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通报病案质量,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对全院病案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改进工作,提高质量,使医院的病案管理逐步正规化、科学化。
工作制度
1.每周1次业务查房,检查科室运行病历,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每月1次对全院病历进行抽查,并对全院病历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3.每年2次对医院的青年医师进行培训,学习《病历书写规范》; 4.每年召开1—2次会议,分析、讨论、通报病案质量;
5.每年至少1次举办优秀病历和最差病历展览,以督促医师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6.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宜。
(十)医院安全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医院的安全质量目标,工作计划;
2.督促检查上级部门颁发的医疗、科研、生产等安全法规落实情况; 3.组织实施医疗、科研、生产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和安全操作常规; 5.把安全工作列入医疗、科研、生产管理的内容;
6.督促保卫科、医务科、总务科等职能部门,作好安全管理、防范工作; 7.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不断改善安全条件,完善安全工作设施; 8.对安全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
工作制度
1.确立医院的安全质量目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加强法律法规、医患沟通技巧、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员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医院各种与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并督促其落实;
4.督促保卫科、医务科、总务科等职能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医疗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5.每年至少召开2次医院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
6.每一季度要组织1次对财务、药剂、设备等重点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7.重大节日前,要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十一)医院文化研究会:
职责
1.在医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医院文化建设工作; 2.审定医院年度文化建设规划;
3.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做好医院文化的研究和探索;
4.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院区内的各种标识进行管理、完善,突出医院特色; 5.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树立外部良好形象;
6.为患者提供和谐的就医环境,为人才营造良好发展空间。
工作制度
1.每年召开2次会议,制定医院年度文化建设方案,研究医院文化建设有关问题;
2.每年至少1次,邀请国内外专家来院讲学,营造文化氛围; 3.宣传医院的经营理念,拓展医院发展空间;
4.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塑造医院良好外部形象; 5.定期出版《郑州人民医院院报》;
6.每年至少组织1次书画竞赛和主题征文活动;
7.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娱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8.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关注青年成长,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十二)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制定临床安全用血的指导意见和措施; 2.举办输血知识讲座及新业务新技术学习班; 3.协调输血科与相关科室有关工作事宜;
4.分析、评估临床输血治疗效果、输血不良反应和输血后感染发生原因; 5.组织专家对重大输血差错、事故进行鉴定,并向医院提交总结性报告和结论;
6.监督输血科的日常业务工作,促进输血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
工作制度
1.经常深入临床科室,提出安全用血指导意见,评估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2.每年至少组织1次输血知识讲座或新业务新技术学习班; 3.每年至少召开2次委员会工作会议;
4.组织分析、评估临床输血治疗效果,特殊输血或不合理输血病例; 5.组织专家对重大输血差错、事故进行鉴定,并向医院提交总结性报告和结论;
6.指导和督促输血科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完成日常业务工作。
(十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职责
1.全面负责医院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和医学伦理工作; 2.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学伦理教育和培训;
3.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有关医学伦理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4.从伦理的角度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予以审查。
工作制度
1.每年2次对医务人员进行伦理教育和培训;
2.对每1例器官移植都要从法律法规及医学伦理原则方面进行审查; 3.做出准予或不予进行器官移植的决定;
4.加强医患沟通,就医学伦理问题为病人提供咨询和建议。5.每年召开1次相关人员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十四)医院后勤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及总务后勤工作,负责草拟、修改和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与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分管具体工作 .负责对国有资产中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大型设备的管理,并掌握其使用情况;
3.负责本院的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配套设施基本建设、房屋维修计划,并提请院长向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实施。_.
4.负责对国有资产中的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科室对大型、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建立“设备仪器效益登记薄”;
5.监督科室管好、用好医疗设备及固定资产,责任落实到人头或科室,控制不必要的浪费和闲置。_ 6.深入到药房、医技科室,了解药品、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使用和消耗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促进医疗用药、医技科室的物资供应工作。_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公报的要求,定期对医院的医疗收费和药品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并对科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医疗收费标准与药品零售价格进行公示。
工作制度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监督管理职 2.负责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与检查
3.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安排,完成年终工作总结。
4.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维修保养规程,建立各类巡检制度及图表。
5.负责布置工作任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完成。
(十五)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
职责
1.负责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指定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负责人。
2.建立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定期评价和更新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3.每年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4.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5.对本单位上报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材料进行审核。6.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基本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负责实验室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布局。
7.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实验室不跑毒、不泄毒、不散毒,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工作制度 1.每年组织1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落实。
2.建立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队伍培训,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3.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紧急救助及保健治疗措施,并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4.定期审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5.对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和定期培训及考核工作,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中医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总结 中医科室制度和职责篇四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卫生部医管司修订
1.行政管理 ————2 2.医疗管理————18 3.护理工作制度——45 4.医院感染管理——85 5.药剂部门制度与岗位职责————93 6.医技科室工作制度109 7.营养工作制度——125 (重症监护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目录—132 9.财务与物价制度1-17 职责———155 10.人员岗位职责——168 11.护理人员岗位职责182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
总结
推广先进经验。1.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
教学
、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1.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2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2.1 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2.3 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2 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3.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能力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进修人员的普通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报请医疗管理部门批准授权,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5.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6.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7.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8.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9.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十、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整理上架归档,自行保管者将门诊病历交至患者本人。 9.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10.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十五、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4.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5.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6.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7.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8.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十九、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1.信息部门(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长/副院长直接领导的、兼具管理职能的技术科室,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2.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3.医院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信息中心、医学工程处(设备科/器材科)、统计科、病案科、图书馆乃至通讯部门进行机构和功能的重组和归并。
4.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全院大局为优先考量,在院长/副院长的授权下完成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并确保与信息系统相关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
5.为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畅进行,信息部门必须争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包括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环境和办公空间;以及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预算资金。
6.信息部门有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条例、规程和办法的责任。
7.参照国家和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2)信息共享管理 3)机房管理 4)网络管理 5)数据库管理 6)应用系统操作规程 7)信息标准化管理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三级甲等医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 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 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6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7 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 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十二、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二十
三、
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1.全面落实国家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院所、处科、班组)明确职责、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有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盖面,把刑事、治安、火情、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
3.医院要对医护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培训和演练。
4.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值班、值勤人员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检查,熟悉处置应急处置组织程序和措施;值班日记、巡查记录。
5.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来访登记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财务、收费处等部门,贵重物品使用、保管、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二十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1.1 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1.2 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1.3 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1.4 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1.5 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1.6 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1、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2.1 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2.2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2、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3.1 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3.2 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3.3 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2.1 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2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2.3 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2.4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5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7 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 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8 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 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三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3.建立医院发言人,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6.二级(县级)以上医院应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运行程序与体制,制订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至少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要求。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4.8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4.9 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4.10 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4.11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4.12 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4.13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4.14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5.1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2.4 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5 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1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3.2 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4.1 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4.2 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事项。4.血库
4.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4.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5.检验科
5.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5.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5.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5.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6.病理科
6.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6.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6.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6.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7.医学影像科
7.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7.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7.3 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7.4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8.理疗科及针灸室
8.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8.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8.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8.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9.供应室
9.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9.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9.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9.4 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
10.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10.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10.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11.其他科室
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1.4 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1.5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2.出院病例讨论
2.1 有条件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2 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2.3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3.疑难病例讨论会:
3.1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3.2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4.术前病例讨论会:
4.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4.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4.3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4.4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5.死亡病例讨论会:
5.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5.2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5.3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5.4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1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1.2 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1.3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
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2.4 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2.5 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新增)(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
7.术后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8.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9.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10.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新增)。
1.为确保麻醉恢复期病人的安全性,对麻醉工作量较大的医院及三级甲等医院根据情况设置麻醉恢复室。
2.麻醉恢复室是临床麻醉工作的一部分,应由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进行管理。
3.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恢复室。 4.待患者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复的情况可参照steward 苏醒评分,必须达到4 分才能离开麻醉恢复室。
5.如遇到患者苏醒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考虑转icu,以免延误病情。
6.患者收入或转出麻醉恢复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麻醉专业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负责病情监测与诊治。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7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
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5.在实验室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界值试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和危急界值试验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6.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7.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二十一、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1.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2.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对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3.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用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敞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7.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二十二、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13.手术/或有创操作记录应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24 小时内完成书写,详细记述手术过程、术中病理大体所见、术中出血量、病理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情况,附有必要的图示说明,必要时可有影像记录;术后首次病程录应由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8 小时内完成书写,除记述手术的重点内容外,还应记录对术后并发症预防、标本去向等项内容。
二十四、主诊医师负责制度
1.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三级医师(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4.1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4.2 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二十七、约束器具使用制度
1.医院要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治疗的权利(精神病患者应除外)。
2.对患者使用约束器具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只有当患者的自主活动危及自身安全与诊疗操作安全时,或危及他人安全时,在帮助性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约束性措施。 3.使用前应由医师/或护士对病情进行评估,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理解后,方可实施操作,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并做好记录。
4.使用过程中要密切观察预防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的发生,当使用约束器具指征消失后及其解除。
二十八、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二十九、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1.血液净化技术是急性、慢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重要的替代治疗手段之一,属于救治重危病人的高危操作,应实施技术资格准入与授权制,参加与接受本辖区内的血液净化质量监控组织管理,参加透析登记工作。
2.医院应设置有肾脏内科专业或学组,具备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同时应获得具备急慢性并发症处理及综合抢救能力科室的强力支持。
3.透析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配置有符合规格的3.7 要记录更改重要医嘱的原因。3.8 辅助检查结果异常的处理措施。
3.9 要记录诊治过程中需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的病情及诊治情况及他们的意愿。
3.10 要有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现状、出院标准是否达到、上级医师是否同意出院等意见。
3.11 会诊及病例讨论的内容记录应在当日完成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
5.1 病危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五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5.2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6.手术科室相关记录(含介入诊疗)
6.1 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6.2 术前一天病程记录/术前小结
6.3 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6.4 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应于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6.5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完成;
6.6 术后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此三天内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7.辅助检查:
7.1 住院48 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7.2 输血前要求查乙肝五项、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7.3 对辅助检查阳性与重要阴性结果,应在收到报告后48 小时有分析记录 7.4 对属医院规定的检验“危急值报告”结果,收到后有分析记录 8.医嘱单的基本要求:
8.1 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不允许有任何涂改。8.2 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要符合有关规定。8.3 医嘱执行与停止均须有手签全名及时间,要能辨认。
8.4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9.知情同意书:
10.1 手术同意书应手术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10.2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10.出院记录:的普查普治工作。
5.负责本院职工的体检、保健工作。本院职工的诊治、病休、住院、会诊和转院等,由预防保健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有关规定处理。夜间、假日急诊,由有关科医师处理,但所开诊断证明不得超过三天。
6.建立并管理好职工病案。
7.保健医师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定期轮换。
三十三、中医科工作制度
1.各医院都要设立中医门诊,有条件的医院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医院中医科的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铺以西医治疗。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按照“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基本
规划”要求认真及时书写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有条件的医院可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7.有条件的中医科要开展针灸、推拿、正骨等疗法。
三十四、针灸室工作制度
1.严格无菌操作,严密消毒,使用一次性针,防止交叉感染。
2.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漏针、断针。3.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
4.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至零位。
5.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有不锐利及弯曲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6.针灸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三十五、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组)工作制度
1、医学工程/医疗器械部(科、组)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相关法规和设备器械管理的职能性。
2、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设备器械和医用耗材,均由医学工程部(科、组)统一负责
护理工作制度
目 录 护理-35项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2.患者入院须知
3.病房管理要求 四.早会制度
附.病房早交班时间要求 五.交接班制度
附:排班原则及要求 六.夜班督导工作制度 七.执行医嘱制度
八.分级护理制度
1.特级护理
2.一级护理
3.二级护理
4.三级护理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九.护理会诊
十.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皮肤压力伤登记报告制度
十三.导管滑脱登记报告制度(中心静脉插管、气管插管等)十四.病房安全制度 十五.患者膳食管理制度 十六.健康教育制度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