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衡阳珠晖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公示 衡阳市珠晖区教师公开招聘(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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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珠晖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公示 衡阳市珠晖区教师公开招聘篇二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凡从事选聘(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选聘(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本次选聘(选调)工作,珠晖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4-2540687。
3.本次选聘(选调)工作相关事宜,由珠晖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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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珠晖区2017年公开选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2017年珠晖区公开选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珠晖区2017年公开选聘(选调)事业单位简介
附件4: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衡阳市珠晖区公开选聘(选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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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珠晖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公示 衡阳市珠晖区教师公开招聘篇三
1.报名范围
面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热爱工作,勤奋敬业,事业心强,公道正派,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共事;
(2)报考人员应为行政编制和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文秘岗(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旅游管理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岗(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4)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衡阳珠晖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公示 衡阳市珠晖区教师公开招聘篇四
(一)发布简章
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湖南人才网、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珠晖党建网上发布选聘(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中共珠晖区委组织部(珠晖区湘江东路95号区委楼610);网上报名,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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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4-3331135,0734-3331138
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填写完整的《2017年珠晖区公开选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2017年珠晖区公开选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附照片)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拍照件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考1个岗(职)位,本次选聘(选调)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复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聘(选调)全过程。报名时,区公开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岗(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珠晖党建网统一发布,届时一并通知笔试准考证事宜。网上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前,要提供初审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在选聘(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聘(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选聘(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公开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一套试卷。其中,文秘岗(职)位,笔试内容为理论文章和领导讲话稿,分值各占50%;综合、医政医管、农业技术、法律事务、旅游管理岗(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分值各占50%;财务、工程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分值各占50%。
(2)笔试开考要求: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珠晖党建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根据每个岗(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岗位及编制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再按照同一岗(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只替补1次。
(3)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由评委当场评分、当场统分、当场告知考生评分结果。
(4)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公开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文秘岗(职)位按理论文章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等额的办法确定,与拟选聘(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由区公开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区公开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选调)岗(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则以报考同一岗(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区公开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岗位需求,经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聘(选调)人员初步人选后报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聘(选调)人员名单,再由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对报考接待处、区政务服务中心文秘职位的,录用时,选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岗位。
(六)试用和调入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选聘(选调)人员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