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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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篇1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年月日——月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xxxx益保障法》、《未成年xxxx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xxxx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xxxx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
规章制度
,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一是注重各镇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篇2
20xx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在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截止xx月xx日),包括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计xxx件,其中: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计xx件,提供法律咨询xxxx人(次),在办理民事和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受援人共xxx人,涉及农民工案件xxx件。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
在法律援助宣传方面,今年x月,在县司法局的组织领导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基本要求,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组建了由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十四人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深入基层,目标群体与困难群体零距离服务,面对面解答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在宣传月活动中,向群众发放了xxx多份宣传材料,现场解答了有关法律咨询,使前来咨询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
在机构设置方面,法律援助有四名专职人员,另外还有一位司法所长兼任法援中心的律师,有独立的办公室和主要办公设备。各乡镇依托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站率达xxx%,各法律援工作站所辖的村也有法律援联络点。三、
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面,法律援助律师尽心尽力,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在办理康某和李某等五十多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中,承办律师急农民工之所急,及时调查取证,加班加点为其写的有关仲裁文书并代理参加仲裁,从而使仲裁机关及时作出了裁决,进入了法院的执行程序,很快使五十多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了落实。在办理刑事案件指定辨护的过程中,承办律师为被告人陈某担任故意杀人的指定辨护人,承办律师为其提供从轻、减轻的辨护意见、得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采纳,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在办理丁某、彭某抢劫、抢夺、故意伤害一案中。因被告人丁某、彭某因实施抢夺、故意伤害(轻伤)作为尚未满xx周岁,为其辨护的法援律师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提出了被告人丁某不构成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彭某不构成抢夺罪的辨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采纳。从而在法律上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四、
在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方面,县局领导经常检查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并且在有关会议上强调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一年来,我县法援中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的发展与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办公条件和设备有待于进一步改善;法援工作的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相关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展望xxx的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力争在x20xx的基础上,各项工作有一个新突破、新飞跃,使法援工作更贴近民生,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弱势群体的关怀。
法律援助篇3
20xx年上半年,在区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的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1-5月底,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2件(其中刑事案件11起,民事案件139起,行政案件2起),受援群众131人,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82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7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为契机,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工作,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问题,及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
1、积极推行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节约办案成本。
2、群体性案件突击办。对追讨农民工工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对工伤赔偿案件放宽经济条件审查标准,简化办理手续,实行特事特办。
3、刑事案件靠前办。认真做好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等三个阶段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工作,及时为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和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维护犯罪嫌疑人权益的第一线。
二、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吉州区司法局精准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了对援助对象调查摸底、适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完善衔接机制等工作,精确定位援助对象;在提供精准服务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团队和建立“惠民卡”制度等保障精准服务。在强化精准管理上,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投诉查处,强化质量管控;通过健全实体窗口、壮大人员队伍、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财政保障等措施完善精准保障。
三、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按照省市局要求,加快推进集援务公开、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网上监管和在线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结案、归档于一体,全要素、全流程、全集成的法律援助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并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集远程咨询、远程会见、远程培训等于一体的远程视频法律援助系统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的全覆盖,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化、一站式、零距离。区局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明确1名法律援助网络专管员。顺利开通“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微信以案释法。
四、完善制度,规范法律援助管理和监督。
按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咨询接待》、《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查指派》、《服务承诺》、《案件质量评查》、《档案管理》、《案卷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从实体上、程序上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通过旁听、走访、回访等手段,对承办人的办案质量进行评查,有效转变了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上半年未发生因办案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五、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局的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案件承办人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导致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容简单,不能反映办案过程和体现办案水平。
二是基层法律援助资源不足。其原因主要是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变动后未及时补充,导致个别乡镇的法律援助案件不能及时办理。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针对上半年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力争今年工作有新发展,取得新成绩。主要打算如下:
1、充分利用新建立的吉州区法律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让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
2、按照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案数质量督促力度,既要确保办案数量,更要确保办案质量,让受援群众满意。
3、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向区局建议,及时配齐、配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人员,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有人做,案件有人办。
法律援助篇4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回顾我校近年来的综合治理工作,简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
我校领导十分重视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分析研究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并与各部门的负责人签约,做到各司其职、责任明确,为确保一方平安,全校共同努力。会同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市容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社会综合治理的力度,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坚持以法治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有效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的同时,对世界观形成阶段的学生来说,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提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针对行为偏差生,有学校的党、团员、积极分子、班主任做好帮教结对工作,并进行行为跟踪调查,确保了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的记录。
二、组织落实
为搞好学校的综合治理,由校长亲自挂帅,学校建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治安委员会、学生护校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防火安全信息网络、义务消防队、民事调解小组、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各类组织网络,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三、防范措施有力
1、防患于未然是综合治理的目的,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健全组织网络之外,进一步加强门卫、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化学实验室、计算机房等安全防火的管理,并设置消防器材。
2、进一步加强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要登记、签单和不放行无故外出学生。
3、食堂严把卫生关,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4、化学实验室药品及仪器只限于化学实验用,并作详细记录。对易燃易爆物品分开放置,剧毒品加锁放置,严格把关,并定期检查。
5、图书馆要防明火,禁止吸烟、点蚊香。
6、计算机房要严格按规定使用,促进机房的安全。
7、学校充分利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班会、黑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教育。
8、教导处组织学生观看“中学生骑自行车”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学生分年级观看xx年“十大火灾实录”的警示教育vcd光碟,信息科技教师通过学校的论坛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教育等活动。
9、取得松隐镇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协助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校园。
10、建立联防互动网络,经常与周路口街委、公安派出所及学生家长沟通与联系,掌握动态,搞好群防群治。
11、结合季节特点,抓好汛期防洪工作,发致家长信争取家长配合学校杜绝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事件发生,保护学生安全。
12、重视“禽流感”预防工作。坚持一手抓预防工作,一手抓教学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把“禽流感”拒绝于校园之外。
13、新建的校舍将按消防要求配备设施和器材,学校在专用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和“教工之家”添加了2只红外线探测仪,这样专用教学楼地110探头有原来地6只增加到了8只,在门卫和校长室安装了紧急报警系统,并配备了响应的防暴器具。
14、每年的5月份、11月份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通过安全月活动,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忧患意识,每年的5月和11月举行“消防技能大比拼”活动等。
四、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做了以下工作:
1、针对学校周围个体餐饮多、门口时有摆摊叫卖,时有各种车辆频繁通过的情况,会同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社会综合治理力度。
2、及时更换教室等地方的破损玻璃,加固围墙出现的漏洞。
3、对消防器材作了普查,发现过期的及时更换。
4、学校总务处坚持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检查学校中的各项设施,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及时作出整改,诸如破损玻璃的更换、围墙护栏脱落的日常维护等。回顾近年来的安保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校领导的重视和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安保意识得到提高,消防意识有所增强。对学校安保工作有了很大的促进,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不足,及时予以整改与调整,使今后的学校安保工作做得更好。
法律援助篇5
20xx年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红寺堡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上半年我们积极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年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站开展了法律援助培训活动,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5件,现场接待群
众咨询4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
二、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上半年我乡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工作人员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45余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
法律援助篇6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