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院规章制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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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篇一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当日后勤值班人员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六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所有科室负责人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调整,考评成绩突出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1、日常休假
所有医务人员每人每月在出勤满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两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节假日休假
按照国家所规定的节日休假11天。具体休法:(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春节留守值班人员每人发放人民币200元,节后补休3天。每人每个假日均应在本月内轮流休完,不得攒在一起休。没法轮休的人员,按本人日工资金额乘天数补给工资。其它法定假日,如医院工作需要加班者,每天发放加班费50元。
3、其它休假
婚假3天、丧假2天(直系亲属)
医院的宿舍是医院为在本院上班,而家又不在本市居住的员工提供的住宿场所。所有宿舍均分布在各个居民楼上,因此我们每个宿舍住宿人员都要保持本宿舍的肃静,以免影响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尤其住集体宿舍的人员,还应注意不要影响同一个宿舍人员的学习和休息,更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其他人带入宿舍或留宿(尤其异性)。如有违规者,前者处以50—100元的罚款,后者直接解聘。以保证宿舍内每个住宿人员的切身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每个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
所有住宿人员,晚上就寝时间为:22:00,如有事外出须两人以上同行,以保证人身安全,因特殊情况需单人活动时,必须告知同宿舍负责人或同宿舍人员,说明去向、所需时间和联系方式,以便随时取得联系,但必须在晚上22:00前
返回宿舍。如不按时返回,出现任何意外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由院方解决住宿的人员,必须接受医院管理,爱护宿舍所有的配套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设施,应由当事人赔偿。
要节约用水,随时关好自来水开关,以免长流水,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在上班前要关闭宿舍所有用电设施,以免发生火灾。宿舍卫生,应由住宿者自己清扫,两人以上的宿舍要自行选出宿舍负责人,由负责人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搞好宿舍卫生。
未经批准私自设置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热杯和电饭锅等电器,一律没收,并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如需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本院职工及后勤人员家属在本院治疗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治疗费优惠5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
凡属本院职工亲属来我院就诊,手术费、治疗费优惠2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但必须由蔡院长签字后方能生效,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本院外地的员工每年只能报销一次往返直达目的地的火车硬卧票等。
医院制定奖惩制度的目的: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奖励部分
1、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积极开展新业务,在临床实践中受到病人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给与奖励50~200元。
2、抢救病人积极主动,获得成功的主要成员奖励100~200元。
3、避免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的主要成员(上报事情经过),情况属实的奖励50~200元。
4、凡介绍病人来我院治疗,经查实情况属实者,给与奖励50~200元。
5、凡在医院改革创新中提出书面合理建议并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奖励100~200元。
6、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苗子和严重差错可给予50-100元奖励。
7、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对医院建设有突出贡献,年终给予一定金额的红包奖励。
(2)、处罚部分
1、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当月旷工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的30%。
2、凡以医谋私,私自给亲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疗,未经办公室同意者,除照价赔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红包。经查实除退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者,除了罚收取现金外,给当事人10倍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
5、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卖药和划价。发现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
6、凡有意来医院看病就诊的病人,介绍其去他处看病或检查并拿提成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辞退。
7、收费人员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收费、划价、结算出现严重差错,视不同情节扣罚责任人50—100元。如漏收费用、误收假钞,按损失的金额全额赔偿。
8、无论什么原因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9、不爱护医院公共财产,造成设备、物资、仪器、器械缺少或者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各科室、部门的设备、物资、材料不得私自外借,违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医院规章制度篇二
1、新生儿入院时清洁皮肤更衣,穿上医院睡袋,嘱将脏布类及多余的物品带回。
2、医务人员人人有责向新生儿家属宣传新生儿喂养、护理卫生知识。
3、上、下午做护理的护士应向每位家属宣传卫生知识,并督促护理前后洗手。换尿布后应先洗手,然后再进行喂养,人工喂养患儿奶具应消毒。
4、母乳喂养的母亲应督促勤剪指甲、洗净双手,喂哺时应用干净毛巾(专用)湿擦乳头、乳房。
5、对早产儿家属应详细进行喂养、护理的示范指导,甚至手把手的教,一边教方法,一边教卫生知识。
6、出院前,进行新生儿缺陷筛查(妇产科做);出院时,应进行出院指导,预防接种:卡介乙肝疫苗等,注意保暖、喂养、预防感染及早期干预等。
7、同时应向家属宣传减少探视时间和探视人员的重要性,必要时加以控制。
8、保持病室整洁,不随地吐痰、丢垃圾。
医院规章制度篇三
办公室主要负责医院内外事务性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法务管理
(1)负责外联法律顾问,协调处理医院法律事务;通过协商或诉讼形式处理与相关单位的经济纠纷。
(2)协助医务部处理与患者的医疗纠纷;
2、文秘管理
(1)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2)负责办公室的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草拟各类行政文件;
(3)负责医院的各种资质的办理和管理。
3、服务管理
(1)为医院科室,特别是一线科室服好务。
(2)为病员、专家和一线医护人员服好务。包括各办公室物品购置、内务管理等。
4、外联管理
(1)协助与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外联工作;接待好政府机关相关部门来院检查。
(2)负责与社区管理会、社区派出所等机构的外联工作;协助各科室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外联工作。
(3)负责医院邀请专家及集团员工接待工作;负责或配合医院会议及行程安排(包括酒店、机票预订)。
(4)负责医院证件的办理及年检工作。
5、检查、督办
(1)院周例会的组织,会议纪要整理、发出,对需要安排和落实的工作的检查督办;按照领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月度工作报告催缴。
(2)定期进行全院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和通报,督促、协调改进;
(3)院总值班安排、检查;
6、企业文化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文化体系;组织对企业文化的宣导、传播;组织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7、车辆管理
负责医院公务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车辆的派遣与监督;负责医院停车位的管控。
8、负责本部门的成本、费用管理。
9、其他
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院规章制度篇四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血库的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珠、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参加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7.制定本科的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8.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医院规章制度篇五
1、执行《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院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2、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督。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与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及时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4、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临时必须的开支要按照审批手续办理。严格实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努力增收节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5、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6、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及院领导签名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字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出差及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任务完成后一周之内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帐。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有资产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理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银行帐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及个人。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相关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日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进行消号,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10、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11、每日收入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壹万元(10000元),不得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和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如实反映,报经院领导研究处理。
12、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及装订工作。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医院规章制度篇六
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二、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知识,并纳入病历质量考评。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3、凡是在医院120车辆、商务车、轿车内吸烟,驾驶员未出面禁止或禁止无效一律处罚驾驶员,第一次扣当月奖金50%,累计两次当月奖金全部扣完。同时扣除120车队队长当月职务津贴。
4、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处罚100元),控烟办公室随机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7、科内未完成控烟知识培训,或有培训无培训书面材料、参加人员签字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由控烟办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医院规章制度篇七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 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 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六条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 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 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十二条 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 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 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 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 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 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 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 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 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 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 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三十二条 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 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 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 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 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 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 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 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 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 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 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一)功能影响:反映医学装备用于临床诊疗活动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 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 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 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 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 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 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 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 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 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第六十四条 医学装备处置是指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医学装备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医学装备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报损等。
第六十六条 医院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免税医学装备,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
(一)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
(二)因医院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医学装备;
(三)因医院隶属关系改变需要划转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八条 在使用期限内,但技术落后,功能已不能满足本院工作需要的医学装备,可予以调拨。
第六十九条 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对外捐赠、调拨未变质残损和未过期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七十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报废:
(一)使用期超过折旧期,使用中损耗过高,效率低,或计量、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修复无法达到质量安全指标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且无改造价值的;
(四)超过使用寿命的;
(五)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
第七十一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可予以报废:
(一)在使用期限内,设备无故障,但支持运行的关键耗材在市场上无法购买到,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条 对经批准报废的医学装备,医院应当按照公开、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出售、转让。
第七十三条 对所有待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第七十四条 对已完成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手续。
第七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强植入类耗材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十六条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入出库管理制度。严格核对订货信息与实物一致性,包括数量、规格、外观、效期、批次等,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七十七条 医用耗材仓储空间应当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贮存要求,确保安全存储。
第七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医疗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订计划,设置医用耗材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条 医用耗材库存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近效期产品、滞用产品并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
第八十一条 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及时毁形。属于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 医院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控,建立医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培训,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十五条 医学装备档案是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信息。医院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装备档案完整、明晰和准确。
第八十六条 医院应当设置适宜的医学装备档案保存场所,设有专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 医学装备档案包括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
(一)管理档案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印发的与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2.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报告;
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包括:
1.医学装备申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报告、购置计划、上级部门批复等;
2.医学装备采购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记录、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及批复、进口产品商检记录等;
3.医学装备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安装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等;
4.医学装备运行资料:计量检测报告、维修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维保合同等;
5.医学装备处置资料:报废、调拨、捐赠等申请及批复。
第八十八条 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第八十九条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当收集齐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九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医学装备管理活动中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一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管理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如需复制、外借须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条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医学装备档案,不得涂改、拆散、遗失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第九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连续。任何人不得因工作变动、离职或退休等,擅自带走或销毁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四条 因对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医院对外调拨或捐赠医学装备时,与医学装备质量保障相关的技术资料、运行资料等医学装备档案,应当一并移交。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备份留存。
第九十五条 医学装备报废后,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归集、整理完整的技术档案移交医院档案管理处室,按照规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学装备档案的作用,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九十七条 卫生部对各医院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条 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九十九条 对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处室与个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一百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学装备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各医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规章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
第三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六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
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节
总则
第四十五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第五十二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六十三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
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六十九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为逐步完善和加强对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人、财、物资源,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制定研发部规则制度。
第七十条
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管理公司产品整体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第七十一条
承担公司对新员工的实习培训,让新员工对研发方面的知识尽快了解。
第七十二条
研发部主管负责研发部日常事务和管理,对新产品开发制定一个开发计划和对部门所有工作承担责任,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培养和考察新员工。对新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每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监督该部门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每天的工作任务。
每周一次周会,了解各个员工上一个星期内的工作情况,布置这个星期的工作任务。
第七十三条
对于业界、自己公司在业界里的立场、服务、地理条件等,要有客观的认识,以采取适当的销售途径政策。
第七十四条
独自的系统化。参与其他公司(或者是大公司)的系列。无论采取那项政策,都要充分研究相互的得失关系。任何公司经营、服务以盈利为前提,以公司利益为主。
第七十五条
不要以过去的情面、私情、上司的偶发意向,或仿效其他公司,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六条
不要仅凭借负责的业务员或顾客等的意见或批评来下判断;必须根据客观而具体的市场调查,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七条
效率不高的销售途径,应果断地废止,重新编制新的销售途径。关于这一点,销售部的经理,必须向上司进言。
第七十八条
交易条件和契约的订定必须格外地小心,一切都要以书面形式。
第七十九条
销售经理必须调查研究,并努力企划更有效率的销售途径。
第八十条
纸上谈兵是无法知道确实的效果的。所以,应该在危险性较小的范围内,先试行看看。
第八十一条
认真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成为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
第八十二条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十三条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对医院各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八十四条
经常对医院各病区、科室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
第八十五条
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案件。
第八十六条
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十七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八十八条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十九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九十条
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十一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九十二条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九十三条
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九十四条
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九十五条
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九十六条
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九十七条
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九十八条
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九十九条
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代理人。
第一百条
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一百零一条
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一百零二条
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一百零四条
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一百零五条
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
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
第一百零八条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一百零九条
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一百一十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
医院规章制度篇九
室内布局合理,院内、院外新生儿分室收治;院外新生儿根据病种相对隔离,放于婴儿床上的新生儿,床与床之间应有
适度间距;感染性疾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的患儿应单间隔离,无条件时同类疾病可同室隔离,护理人员固定、诊疗用品专用,医务人员接触患儿前后应严格执行手卫生,同时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使用隔离防护用品,落实相关的消毒隔离措施。
二、空气
1、室内温度保持在22-24℃,湿度保持在55-65℃,每天上、下午开窗通风各1次,每次30分钟。
2、监护室内按规定使用紫外线动态空气消毒仪,每天检查消毒仪的使用状况,定期对消毒仪进行清洁维护并进行效果评价。
3、治疗室、奶库每天一次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次60分钟。
4、中央空调的进、出风口应定时清洗、消毒,以避免空气污染。
三、环境和物品表面
1、墙面和门窗: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迹、霉斑。
2、地面:每天1次用清水擦拭,污染时随时擦拭。
3、医疗器械:包括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微量注射泵、听诊器、血压计等,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尤其是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如仪器按钮、操作面板,每天1次用75%酒精擦拭消毒。
4、床单元:新生儿暖箱、蓝光箱及小床等每天用清水擦拭一次,如有污染及时清洁,患儿因出院、转科(院)、死亡等离开以后,应及时对床单元使用500mg/l(1:100)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半小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5、新生儿使用的毛巾、衣物等,一用一换,清洗干燥以后压
力蒸汽灭菌备用;床上用品,如枕套、床单、被套等,每周更换一次,污染时随时更换。
6、其他用品及物体表面,包括治疗台、治疗车、操作台面等,每天清洁擦拭一次,有污染及时清洁,电话机、电脑键盘、鼠标等,定时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
7、清洁用具,包括拖把、抹布等,必须分区使用,拖把应区分院内监护室、院外监护室、治疗室、奶库、办公室、卫生间等,并有明显标记。有隔离病人时隔离室内的清洁用具应固定专用,当没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水擦洗即可;当有血液或体液污染时,应使用1000mg/l(1:50)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当多重耐药菌流行或有医院感染暴发时,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天至少2次。
8、每月组织科室人员彻底卫生清洁一次。
四、人员管理
1、医务人员须穿室内专用的清洁工作服,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室内工作人员要有严格的手卫生意识,包括医生、护士、工勤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应根据洗手和手消毒的指征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室内应合理放置方便使用的快速手消毒剂。
2、限制不必要的探视,确需探视时,探视者不得有急性感染性疾病,探视者进入室内应按规定更衣、换鞋,接触新生儿之前医务人员应指导探视者做好手卫生。
3、与工作无关人员谢绝进入新生儿监护中心,如有发热、腹泻等相关症状的工作人员也谢绝进入,进入新生儿监护中心的工作人
员应按规定更衣、换鞋,并清洗双手。
五、其他
1、新生儿监护中心的消毒隔离制度在医院消毒隔离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医院消毒隔离的相关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2、奶库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奶库管理制度。
3、制定各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操作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如换尿布时应及时将脏尿布放入污物袋,避免排泄物的.污染。
4、每月一次根据要求对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呼吸机管道及奶库内物品进行细菌污染情况监测。
5、若发生三例或三例以上出现相同症状(如发热、腹泻等)的患儿时应立即报告院感科,并配合院感科做好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michel发表于20xx-12-9 11:44
奶库管理制度
一、物品的清洁消毒要求
1、奶瓶:清洗干净后每天一次高压灭菌,灭菌后奶瓶及时规范地放置于存放柜中,以防污染;当天使用的奶瓶清洗干净后可经消毒柜消毒备用,消毒灭菌后的奶瓶超过24小时应重新灭菌。
2、奶头:每次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进行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从水沸后开始计时,不得少于15分钟,24小时更换,盛放奶头的容器也应每次使用后消毒备用。
3、配奶杯:每天一次高压灭菌,每次配制使用后可以在消毒柜消毒,干燥保存备用。
4、开水:配奶用开水应保证使用烧开的水。
5、配制后奶液:应尽量做到现配现喂,配制多余的奶液应存放于加盖的广口瓶内冷藏保存,存放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4小时。
6、外送的母奶:暂时不喂时应放入冰箱冷藏,存放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4小时,喂哺前应规范实施巴氏消毒(55-65℃,30分钟)。
二、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消毒要求
1、每天一次清洁冰箱、奶瓶奶具存放柜、消毒柜、巴氏消毒箱及配奶操作台,地面每天用清水擦拭一次,如有污染及时擦拭。
2、巴氏消毒箱应每天清洁并更换水,若有污染时及时清洗消毒,水温应保持在55-65℃之间。
3、每天一次对奶库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次60分钟。
三、工作人员要求:配奶工作由护士负责完成,进入奶库配奶前应戴口罩并规范清洗双手,配奶过程中疑有手污染时应及时清洗双手,配奶时应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配奶后做好一手清工作,保持奶库清洁干燥。
四、每月一次对奶库的空气、奶瓶、奶头、配制后奶液及操作台物体表面等进行细菌污染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落实相应的措施。
医院规章制度篇十
1、事假、病假: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人员办好交接班后方可离院,不许电话请假、电话续假、他人代为请假。凡是病假者,需出具县级医院以上诊断书,病假期间无工资。假期期间应保持手机通信畅通,超过规定假期按旷工处理。
2、产假:产假(有准生证)为90天。产假期满后未按时上班,且没有续假者,视为自动辞职处理。
3、请假人员须提前1天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签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常规假调休科主任(护士长)签批即可;非常规假期休假人员1天(含1天)以内的须经科主任(护士长)获准和主管院长签批;休假2天(含2天)以上的`由科主任(护士长)签批、主管院长和院长批准;中层以上人员,无论常规假和非常规假,休假1天(含1天)以内主管院长批准;休假2天(含2天)以上由主管院长签批和院长批准;副院长请假须由院长批准。所有请假者必须获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在休假前一天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未经批准离岗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科主任(护士长)、办公室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5、请假期间假期未休完,提前回院上班者,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6、连续请假超过30天者,返院上岗员工须先到院人事科报到,安排岗位后方可上岗,否则后果自负。
7、新入职员工,首个月工作周期内没有调休假期,次月调休假期按正式在职人员调休制度执行。
医院规章制度篇十一
1、医务人员必须工作严谨,认真负责,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规范,严格交接班制度。
3、为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医务人员须按时参加全员医疗安全培训。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作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4、医务人员坚持"三基三严"及继教培训工作,将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晋级职称评定及工作能力考核依据。
5、新进医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岗前质量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各科室根据每月进行的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总结,作出自查缺陷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7、各科室须建立医疗缺陷登记本,针对发生的医疗缺陷,科主任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认真作好调查核实工作。
8、发生缺陷后,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后果扩大。
9、对已发生的医疗缺陷,应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成员及科室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
10、发生医疗缺陷的科室或个人不按规定上报,有意隐瞒,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11、医院开展医疗缺陷管理,定期统计、分析医疗缺陷,改进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医院规章制度篇十二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统计室有专人负责收集、登记、核实和积累医院各项活动的原始资料数据,并由专人负责汇总、填报,做到原始资料来源落实,有据可查。
3、有价值的卡片、记录等资料,要归档长期保存。
4、认真、反复核对统计中的每个数字,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5、认真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字迹清楚。
6、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统计指标进行的分析,写出各种统计分析报告。
7、根据规定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8、提供本院领导管理需要和各项科研所需的各种统计资料。
9、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
10、做好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篇十三
1、有一名副院长监管教学工作
2、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医教科、各教研组组长、带教老师及实习小组长组成教学管理体系
3、教学工作由医教科统一组织,统一安排与组织实施,各教研组由一名高年住院医师以上人员任教学秘书负责科室管理工作,教学人员未经医教科同意,不得拒绝代教任务
1、医教科加强带教队伍医德医风教育和纪律教育,培养“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医学科技人才”的思想觉悟,全心投入带教工作
2、医教科抓好实习生的岗前教育,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医院从政治上爱护实习生,从生活上关心他们,切实解决好学生学习上、生活上的实际问题,鼓励他们好学上进,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创造优异成绩,奉献人民
1、医教科根据各院校的实习大纲,按不同要求制定不同教学工作计划,制订实习轮转表
2、院领导对医教科教学工作每年年终进行考核,医教科对各教研组的.教学工作和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帮助、解决
3、严格按照实习计划,严格要求学生,各教研组认真督促检查实习生的学习和工作,重视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培训
4、带教老师认真修改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件,培养基本技能操作,结合临床病例作出正确分析及诊疗计划
5、每2周给实习生上小课一次,由高年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授课。每学年,由主治医师以上给全体实习生集中上大课,结合临床病例组织实习生进行病例讨论
6、单科实习结束时,对实习生进行本科实习考核,带教老师及时写出本科实习鉴定
7、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进行评教反馈,及时调整教学工作中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