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精选5篇
在大多数人眼中,纪委是反贪反腐的“战士”,殊不知他的真实身份是审查党员干部行为的“教导主任”,他手中的那把戒尺不是法律,是比法要求更高的纪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精选5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精选5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篇1
党的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建设廉洁政治,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一系列正面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必须发挥党章党规党纪的正面引领作用,让党员干部明确廉洁自律行为规范。
焕然一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正是在这样背景下应运而生。
《准则》修订有“伸”有“缩”
“有‘伸’有‘缩’是《准则》修订的一大特点。”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认为,“伸”体现为规范对象的拓展,即从原本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缩”体现为内容的紧缩,即聚焦“廉洁自律”,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
以往,“8个禁止”“52个不准”主要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我不是领导,规定管不到我”的侥幸心理让不少党员吃到苦头。
今年1至8月,北京市纪委共查处“小官贪腐”290人,涉案金额共计3.23亿元。同样是1至8月,青海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各项纪律典型问题224件,问责处理562人,其中乡科级530人,占总问责数的94%。数据说明了将全体党员纳入规范的必要性。
《准则》发出道德宣示
《准则》针对“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既是对模范精神的提炼和传承,也体现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准则》强调‘正面倡导’,发出道德宣示,这既是我们党坚定自信的表现,也是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汪洋认为,《准则》不同于“禁令”,旨在告诉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从源头上为全党注入“正能量”。
明确“六大纪律” 划出行为底线
“西藏自治区人大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乐大克,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谷春立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0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通报中,“干扰、妨碍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钱色交易、权色交易”等聚焦“六大纪律”的行文措辞,与刚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要求高度契合。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条例》中。
《条例》划不可触碰的“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此次修订《条例》,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充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在“分则”部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十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如果说《准则》重在立德,树立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那么《条例》则重在立规,通过开列六类纪律等“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这次修订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新《条例》比原版更严
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分则”部分从“十”变“六”,主要是因为原来版本存在纪法不分的问题,纪律的种类很多是按照违反国家法律的种类来设定的。“这次修订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分成六类,就是为突出党纪特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违纪行为从十类整合为六类,表面上看,对党员的要求似乎变少了,但实际上,新《条例》更加聚焦纪律本身,在量纪的尺度上比原版更严,对党员的‘底线’要求更高了。”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介绍。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新修订《条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党章中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进行细化、具体化,将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以及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更加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关于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篇2
在大多数人眼中,纪委是反贪反腐的“战士”,殊不知他的真实身份是审查党员干部行为的“教导主任”,他手中的那把戒尺不是法律,是比法要求更高的纪律。
每名共产党员都曾高举右拳庄严宣誓: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誓要用党章、党纪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但又有多少落马干部在泪水中悔恨自己背离党章太远,视党纪为空物。长时间重“硬件”轻“软件”,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缺少政治理论学习,逐渐脱离纪律的约束,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与普通人相比,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党员不仅要接受法律的监督,更要受到比法律严格、标准更高的纪律的制约。比如思想松懈,大部分的初期表现只是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作风散漫,并没有涉及到违反法律的层面。然而拿纪律的“尺子”一量,则已经明显“越轨”。而且从实际的案件来看,涉及违法的往往起因于违纪,要查违法必要先查违纪。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从严。严的根本在于纪律。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就要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阳奉阴违、私立门派的事都不能干;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就要求紧密围绕在党中央周围,不能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从组织程序,就要求按章办事,不能寻租放行、违规操作;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就要求令行禁止,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就要求严于律人,不给他们利用身份谋取私利的机会。
如今,在“打老虎”痛快人心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纪委“教导主任”的功能。既然是先违纪再违法,那我们就要想办法让他们不能违纪、不敢违纪。不能牢记党纪的就暂时不批准入党,对党纪的约束还存在侥幸心理的就通过实际案例让他信服,对违反党纪的就坚决按章处置。每名共产党员都要时刻提醒自己: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为的底线。
关于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篇3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探索立下的严明纪律和规矩,是我党带领全国人民克服种种艰难险阻,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法宝。但是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逾越红线、突破底线,滑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说到底就是淡忘了使命,丧失了敬畏,撂下了担当。
此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行动的准则,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党员干部在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应该做到像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的那样:“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名党员的道德行为都关乎党的形象和威望。所以,党员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按照的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如此看来,做合格党员,起码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但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绝不仅于此,有些底线是以法律、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些底线是约定俗成的,需要所有党员共同坚守。对党员干部来说,明底线、守底线是一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永无止境的必修课。也就是说,做合格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示自己坚守底线,“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关于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篇4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
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法律是其作为公民的行为底线,纪律是其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而规矩则是对其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自我约束的更高要求。
从同志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规矩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正所谓“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因此作为党员干部来说,守纪律讲规矩是最起码的行为底线。
共产党员要守住纪律这条“底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共产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只有以更严的标准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共产党员要自觉遵纪守法,讲政治,讲规矩,守住“纪律”底线,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把党的政策视为“生命线”以自持,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以自醒,把廉洁自律视为“警戒线”以自律,自觉做到审慎用权,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手中的权力。
共产党员要坚持理想宗旨这个“高线”。革命理想高于天,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信念动摇,就会精神懈怠、意志消沉。正如习所言“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紧紧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切实转变作风,坚守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
我们要冷静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
关于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篇5
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是作为一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要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就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党员干部不忘使命,才能有方向。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明确指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90多年来,我党始终牢记使命,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进行了百折不挠的探索,无数先辈为此付出了勤劳和汗水,贡献了鲜血和生命,虽道路曲折,但成果丰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艰巨繁重,多元化的社会思潮、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问题、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等影响充斥左右,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在政治方向上不走岔、不走偏,关键是不忘使命。就像习要求的,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对党和人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要清醒认识我们党“为啥来,到哪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好思想总开关问题,将个人理想与党的事业结合起来,将自身发展与群众利益结合起来,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立足岗位,干事创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和民族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努力,共同奋斗。
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才能有底线。畏则不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一个人,心里没有敬畏,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行为的遵从,肆意而为,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堕落的深渊中越坠越深,最终毁灭自己。一个政党,不严格纪律、不立下规矩,就会纪律松弛、人心涣散,就无法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感召力、战斗力,执政基础就会动摇,奋斗目标就会落空,最终亡党亡国。回望两年多的时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守规矩看得很重,规矩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纪律和规矩已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戴在头上的紧箍咒,党员干部只有在党纪国法规定的范围内去工作和生活,才能不触电、不出事,才能拥有立于潮头不惧风浪的底气。人的生命在大自然面前是脆弱的,同样,党员干部在党纪国法和人民群众面前也是脆弱的。党员干部要知道“天”高“地”厚,敬畏党纪国法这个“天”,做到遵守纪律、遵守规矩,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本能,敬畏人民群众这个“地”,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让服务群众成为追求,最终才能做到言有分寸、行有尺度,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才能有作为。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勇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也是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具体表现。无论是烽火连天的革命战争时期、筚路蓝缕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时期,我党依靠这种可贵的担当精神,披荆斩棘,破难前行,战胜了不可想象的困难,夺取了史无前例的胜利,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事实证明,党员干部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和人民的事业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风险考验,要不断取得进步,党员干部就必须勇敢承担起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迎难而上解难题,推动发展建功勋。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碰到困难不退缩,遇到矛盾不回避,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在矛盾困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急关头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差错失误面前敢于承担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我们要冷静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
总之,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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