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办完房产证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必须备案查询(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办完房产证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必须备案查询篇一
买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_个单元,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面积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________方。售价为________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_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__份,市公证处执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办完房产证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必须备案查询篇二
出卖人:联系电话:________
买受人:
身份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买受人自愿购买甲方开发的商品房,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眉山小区,第_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室,该商品房用途为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辅房
[储藏室车库]_____单元____号,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并据实调整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房屋计价方式及价款。
1.该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计价_______元;辅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计价_____________元。共计总房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水电无开户费,暖气开户费以供暖部门标准,望酿村村委负担20%。
3.除上述商品房价款外,甲方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代收下列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该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共计人民币拾____万仟佰拾元整(¥:)。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该商品房封顶时再支付总房款4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再支付总房款1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款项付款时间
4.分期付款的时间(封顶、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滞纳金。
1.逾期超过十五天时,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自动放弃购房权,乙方按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3.购房客户在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悔约的,已收取的房款将作为违约金被甲方没收。
如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期限。
本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交付日期可予以顺延。
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
2.受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响而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时;
3.其它经建筑部门认可的不可预见因素时;
4.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
1.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届时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
2.若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仍没按要求付清相应款项的,导致商品房不能办理交接,按乙方违约处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保修责任及期限。
1.甲方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甲方在交房时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但属于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从而造成意外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维修。
第十条: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时间的。
交房时达到水、电通的基本要求,必须保证客户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产权及使用权约定。
1.乙方所购房屋交付使用后,产权等由经济开发区及望娘村委统一办理。
2.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和土地部门规定提交所有有关登记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产权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而导致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延迟或不能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责任方除负担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另外负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关部门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出卖人(签章)
经办人
年月日
买受人(签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办完房产证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必须备案查询篇三
出卖人:成都忠捷臵业有限公司
买受人:徐俐身份证号: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20__年4月9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一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20__年4月16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115536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零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伍元)。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1、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元),余款:×佰×拾×万×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20__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书》。
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
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
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
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
6、买受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
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
第四条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
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
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
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
第五条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_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
第七条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
第八条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无异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办完房产证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必须备案查询篇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合法取得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结构为框架,房屋性质为还建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已经取得房屋其他产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同意。
第二条经过双方商定,乙方应支付的总房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余款__________万元等甲方将该房在市人民政府红山街办事处姚家岭村村民委员会把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手续变更为乙方所得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同时,甲方还可领取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的还建房过渡费,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后至交房日止的还建房过渡费归乙方所有,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将过渡费领取凭证交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时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所付购房款首付款后,不得擅自将该套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人,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甲方无法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或房屋建成后点选房屋时将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变更为乙方,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向乙方所售的还建房,进行摇号择房时,优先选择权由乙方行使,由乙方进行摇号择房。
3、甲方售给乙方本套房屋的实测发证面积大于或小于90平米时,所需补交及退还的房款与甲方无关。
4、甲方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期间,不得擅自将该套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人。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事宜。
5、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费用分担
因乙方购买该套房屋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五通、大修基金及其他后期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擅自将房屋出售、出租给他人或者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办完房产证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必须备案查询篇五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_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本房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