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昆虫记》读后感(10篇)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昆虫记》读后感篇一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昆虫记》读后感篇二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离家出走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叫乌鸦的少年,列车上偶遇的樱花,回忆几十年前的广岛原子弹事件,命中注定的贾村图书馆,和猫说话的老人,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难以有交集,但就是这些,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最终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书中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直面灵魂深处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实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昆虫记》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昆虫记》读后感篇四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昆虫记》读后感篇五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昆虫记》读后感篇六
一本书或者一堂课只要有一句话能触动我们,那就是一本好书、一堂好课了。如果把一次触动比喻为一朵浪花,那么,在读这本书时,你会觉得波涛汹涌,浪花翻滚!在阅读前,下了很大决心,要求自己一定要沉下心来仔细领悟,因为总认为和哲学相关的书籍都是深奥、晦涩难懂。但当我翻开书时,吃了一惊,因为它娓娓道来,通俗易懂,且翻译本的文笔优美,引人入胜。
里面很多观点并不新颖,但却分析透彻,且加以佐证,有理有据,使人觉得言之有理,绝无空洞乏味之感。
前言里,亦非介绍叔本华时,提到他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从小就性格孤僻,孤傲敏感且喜怒无常”,此书字里行间也流露出来了。但这样也会觉得叔本华也和我们常人一个样,一下子拉近了距离,总的来说,本书内容还算正面、积极向上,读完后可以提升我们对人生的理解和感悟,唤醒藏在我们内心的那份激情!“人们在世间有何种感受,主要在于人以什么方式来看自己所处的世界”。
中国有句古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是这个道理,同样是逛街、参观,但每个人却会有不同的感受,对同一个事物也会有不同的见解。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提醒我们要注意学习,不断提升、拓展自己“看世界的方式”。当别人有不同意见时,不要轻易地以自己的看法去判断对错,而应该顺藤摸瓜,找到产生这个观点的“方式”,以此提高自己;另外,要尊重别人的意见,错和对都不是绝对的,做到“合而不同”。
“人持久不变的并不是财富而是人格”,这是亚里斯多德的名言。“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由此可见,人格会伴随我们走过一生,意义非凡!从小的方面来说,人格会影响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等,进而影响我们的生活、事业。中国命相学上有句名言:“性格决定命运,气度影响格局”真是有它的道理!从大的方面来说,一个人的人格好坏决定了他对社会是贡献还是损害,而人格不会因为财富、学识、能力的多寡强弱而改变,相反,如果一个人的人格不健全,那么他拥有的能力越强,只会增加对社会的威胁,因此,科学是把双刃剑,关键就看它掌握在谁的手里,所以我们常强调做事先要学会做人。
这就像武侠小说里的大反派,他们拥有超人的能力,却不造福人类,反而杀人如麻、贻害江湖,结果弄得天怒人怨,人人得而诛之!如果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健全他们的人格,金庸笔下的变态杀手、江湖怪人就会大大减少。中国的教育在这方面做得工作很少,并不怎么关心孩子心理的成长、人格的培养,而把精力放在了其他方面。和亲朋好友聊天时,一旦提及他们的小孩,我都不会问学习怎么样,也不关心他是否爱学习,是否中途辍学,因为在这百花齐放的社会,在学校读书并不是唯一通向成功的路径。相反,我往往会问他懂事不,是不是经常思考,有没有考虑过人生,有没有学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而并不是一时冲动,“读书明理”才是关键所在。
“人生的幸福与悲苦,关键不在于遭遇的事情本身是苦是乐,而要看我们要如何面对这些事情,我们自身的感受是什么样。”,“我们更容易抵御来自外界的苦难,但却很难承受自身性格缺陷所带来的痛苦”。从古至今,流传着许多苦中作乐的感人故事,就是这个道理。从这个角度看,当我们面对苦难、挫折时,应该坦然、乐观面对,因为人生本来就是由酸甜苦辣组成,缺一不可,这些我们都无法选择,但我们可以选择对待它们的态度。人最大敌人其实就是自己,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勇于战胜自己。在这次公司组织的乒乓球比赛中,第一场和超声对决,我参加单打,结果输了,关键就在于很少参加正式比赛,心理太紧张了,而在后续的比赛中,自己过了这道心理关,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水平,赢得精彩,输,虽败亦无憾!战胜自己的感觉真爽!一个人幸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多少,而在于他要求多少,知足就会常乐,叔本华也开出了幸福良方:“心地善良,思维敏锐,乐观进取,爽朗大方,体格强健这些人自身所应该具备的美好的品德才是获取幸福的第一要素”。
《昆虫记》读后感篇七
固然才智天赋,若无灾患磨砺,如何意志跨越忧患,灵魂挣脱困顿?难受是伟大的注解! 一一题记
“巨人三传”被世人称为“三大英雄
传”。称颂的三位英雄分别是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贝多芬一一他们都是忠诚的“人类公仆”。
不经过激烈斗争就轻易舍弃,那是虚伪至极的!这是贝多芬传给我的启示! 贝多芬传为三传中最短的一传,在我看来也是最引人深思的一传。 1770年12月16日,贝多芬出生在德国波昂一所破旧简陋房子的小阁楼上。他的父亲是个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个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最初嫁给一个官臣之家的男仆,丈夫死后嫁给贝多芬的父亲。父亲想挖掘贝多芬音乐的天赋,用暴力逼着他学习各种乐器,把他累得死去活来,那时候的他简直是恨死音乐了!一个没有温暖的家庭,怎么会培养出如此出色的音乐家?十二岁的贝多芬就成为宫廷古钢琴与风琴师,负起了养家的重任。而十二岁的我们,在干嘛? 贝多芬母亲不久后就去世了。天妒英才!不幸的命运再次降临在贝多芬身上——他有了耳聋的疾病。一个音乐家没有了听觉,多么可悲啊!贝多芬隐瞒着所有人,变得越来越孤僻。在此时,他与一名十七岁少女朱丽叶塔·古奇阿帝相恋。随着年龄增大,贝多芬身体愈来愈差,可是他始终与命运做斗争,没有屈服!就像一株顽强的草,在狂风暴雨中扬着头,带着笑!
书中,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米开朗琪罗。他的艺术天赋无人能及,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艺术,献给他的梦!他追求真善美之表现力的执着更是感人。米开朗琪罗无愧于那个时代,无愧于巨人的称号。
在十九世纪,托尔斯泰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抚慰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己。最后,有一样东西救了他:真诚、坦白和善良。最终他努力而成了俄国作家。
人生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保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走下去,有一天,你也可以是英雄。
《昆虫记》读后感篇八
这本书太深刻了,太多的哲学思考,有我能理解的和不能理解的。我觉得它是部伟大作品,形式严谨、故事动人、思想深刻,下面写下我的一些想法。
书以尼采的永劫回归论点开始的。尼采是正确的,永远循环下去绝对称得上是一场噩梦。没有死,何为生?但是有限回归却绝对是十分有益的,我想这是昆德拉的观点。昆德拉以捷克勇气和谨慎的两次选择阐明:只有一次经历等于没发生过,多次重复后发现当初选择不一定真的是错误的。这使我想到了囚徒困境,单次囚徒博弈必然会选择互相背叛,但多次重复博弈,双方都会采取互相信任。我始终觉得,因为人人都知道生命的时间有限,所以都会去让人生朝好的方向发展。但在道路上面临的一个又一个选择,谁能确定哪一种对未来是正确的?有限回归就给出了这样一种测试,去帮助你掌握正确选择。我越来越觉得年轻时候,试错是可以被原谅的,以包容心态而非苛刻去对待自己和他人,所有人都能活的更好。
轻与重是全书的的主题。对待生活上,托马斯的轻与特丽莎的重形成鲜明的对比。从两件事上可以明显看出。
在对待对待性与爱情上。托马斯认为性和情感分开的,或者说他认同灵与肉是分离的,他可以一心一意只爱特丽莎,与其他女人做爱只是在消遣,是像打篮球一样的一种娱乐。特丽莎不理解,一个人怎么去和自己不爱的人做爱呢?她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嫉妒,她尝试效仿托马斯和一个工程师有了外遇;做爱到一半她后悔了要把工程师推开(她认为,没有爱,怎么能有性?),事后她觉得自己差点爱上工程师(她认为,有了性,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爱),这让她更加不解了,她把这次外遇看成不可饶恕的背叛,她再也不敢再去这么尝试了。
在对待苏联入侵捷克这个他们生活的时代背景上。托马斯厌恶苏联人,对他们入侵捷克深恶痛绝。但他还是觉得这与自己的关系并不大,所以没有多么强烈去反抗。相反,特丽莎将到街头拍照作为自己捍卫祖国权利的努力,她甚至因此像获得了新生一样。
其实这在两人成长中已经决定,托马斯离开妻子和儿子,过着单身汉的生活,他的生活就开始轻飘飘了,作为布拉格一个十分出名的脑外科医生,他可以说应有尽有,他惬意的享受着这种轻飘飘的生活。而特丽莎从小就想摆脱母亲,想却做不成,这就是一种沉重。她喜欢看书、游泳,这些似乎都是沉重人生的表现(我有种感觉,有些人在生活中就能很轻松得获得知识,而像我就需要到书中苦苦求索,轻与重从基因里就决定了,我喜欢看书和游泳也说明我承受不了那种轻飘飘的生活)。但是他们两个遇到了一起,轻不再轻,重不再重。托马斯常常为这个顺水飘过来的孩子望着院外的墙,也痛苦的一点点改变、一步步追随着特丽莎。另一方面,特丽莎勇敢的离家去找托马斯,开始了轻盈的尝试。但是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轻之不能承受是必然的,托马斯和特丽莎从苏黎世到布拉格再到农村,这本身就像书中说的那样,越来越贴近大地,越来越重。强大的托马斯遇到了特丽莎,不管出于同情还是爱情,最后都他都变得软弱;而软弱的特丽莎一步一步牵着托马斯走,她最终让托马斯只属于她一个人。什么是轻和重?什么是强大和软弱?到头来不过决定于人生中遇到什么人而已,往往因为那个对的人,我们才变得沉重和软弱。
还有关于媚俗的讨论,这也让我收益匪浅。小说没有给一个简单的定义,而是一个概念群。我个人觉得偏见就是媚俗,认为上帝神圣的不拉屎就是媚俗,认为所有人都要遵从同一个价值观就是媚俗。反过来,以包容的心态看问题,允许异己,最重要是自己不盲从,这就不媚俗。
再就是关于俄狄浦斯悲剧的寓意。我曾经深信王阳明心学,只要自己内心是为了做正确的事,即便结果不正确也可以被原谅,甚至可以被推崇。俄狄浦斯王所做的一切罪孽,他都毫不知情,他戳瞎自己、流放自己,这演变成无法抗拒的悲剧。从常情上评判俄狄浦斯王没有任何问题,这也与心学切合;但从现实后果上看,这就是俄狄浦斯的原罪。心学能治心,用来治世我觉得还不够。
其实还有很多可以谈的话题,比如:由于认识的差异导致人与人之间误解的问题,过分关注陌生大众、熟悉小众和父母情人等的目光的问题,灵魂与肉体到底是否同一的问题等等。但是真觉得头脑中东西太多了,反而失去了单点深入切入的能力。如此哲学思考密度的小说,我想是适合多读几遍的。
《昆虫记》读后感篇九
jane eyre gives me much useful inspiration after reading it. i respect jane eyre’s independence and i am most impressed by the true love between jane eyre and mr. rochester who was a poor blind man, twenty years older than her.
jane eyre never felt herself inferior as a tutor before mr. rochester and gained an equal status. she had lofty sentiments and was pure in mind. she had not been contaminated by common customs, so ter was attracted by her independent personality and falling love with her.
in the story, jane eyre dismissed the chaise and driver with the double remuneration, which reflected her determination to come back to mr. rochester. she did not know whether mr. rochester was really there, but she still groped about in the twilight and came to the desolate house. she missed him that much. she only hoped that mr rochester let her live with him even if she found mr rochester blind and mutilated.
mr rochester became extremely excited when he heard and felt his beloved jane was still living. he suggested that jane marry one of the other young men because he thought himself as a sightless block. but he also showed his jealousy when jane talked about st. john’s proposing marriage. all in all, mr. rochester was always loving jane deeply.
mr. rochester once exclaimedjane,jane!janeand jane heared rochester’s voice calling to her. her voice replied,i am coming. wait for me i think these are the call of love and the answer of love.
later on, after their marriage, ter miraculously regained his sight and lived happily with jane.
personally, love can fasten the hearts of lovers tightly. love is beyond time and space and the miracle of love can lead prayers to become reality.
《昆虫记》读后感篇十
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这是一个梦啊!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而事实证明我这次的决定是对的。
然而有一点我错了。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塔利班、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就是战争,进一步推动了悲剧的发生。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佯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使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塔利班的下。
漱桑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漱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
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如果作者仅仅是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曲折的故事情节,那它就太平凡了。故事的精彩在于它细腻的景物和心理描写,每个细节都值得去细细品味。还不只是这样,通过阿米尔的视角和内心独白,我们看到他的世界。每一次聚焦都是那么精准,就像自己亲眼所见。我竟产生这样的想法,我可以拿它来拍一部电影了。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
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他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他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他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结果,阿米尔解脱了,在二十六年的的挣扎折磨之后。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幸福的结局。
然而对我来说,还没有结束。我会记得这本书,反复回味着其中闪烁着的人性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