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金周转借款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资金周转借款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_____的借款(以下称债权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的范围
1.根据乙方与债权人签订____年___字第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向债权人借用本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利率为___%。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愿就上述款项为乙方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____年。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且确定无力偿还,以至在主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甲方就其不足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3.超出甲方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债权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 款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2.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3.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乙方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主债的本息、违约金及其他负担。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将承担乙方的全部偿付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保证合同;
2.乙方应按担保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3.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甲方清偿本合同第三条 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账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变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费用等。
5.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1)抵押的抵押物;(2)质押的质物;(3)质押的质权。
7.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8.如需举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济决策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合同,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或改变资金用途等);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第三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对主合同到期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还本付息的,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的,从到期之日起,甲方按约定担保费加倍收取担保费,并每超出____个月,再增加一倍收取担保费。
2.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规定担保额的%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 第12项约定的,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为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合同,合同,文件等情形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借款委托保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周转借款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出借人___,住址___,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___。
借款人___,住址___,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___。
保证人___,住址___,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___。
借款人因需要(比如购房、买车、生意周转),今借到出借人___的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借期叁个月,年利率___,年月日到期日本息共___元一并还清。如到期没有还清,以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付违约金,所借款项借款人现金已实收(转账到借款人指定账户户名:___账号:___开户行:___),立此为据。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至借款人偿还完毕全部借款本金利息之日止。
借款人(签字摁印):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摁印):
借款日期:
资金周转借款合同篇三
编号:
保证人:
出借人(债权人):
特别提示:保证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为确保出借人 与借款人 于______年____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自愿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属性
1、本合同为下述条款所称的主合同的从合同,除非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自然终止之外,本合同具有其独立性,因主合同借款人过错导致主合同无效、或因保证人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均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主合同之贷款人,下称债权人)与债务人 (主合同之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
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 保证人承诺
保证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出借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将其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六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八条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担保人应履行的义务,保证人应按其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保证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签字):
出借人(债权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xx年 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