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论文题目 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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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论文题目篇一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聘请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岗位。
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项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为防止甲方商业秘密被侵犯,保持甲方产品的竞争优势,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职务开发结果的权利归属:
1、乙方同意,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将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
2、乙方理解,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3、乙方同意在未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于乙方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自己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结果的有关权利,属于乙方自己,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结果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该研究、开发结果是在甲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第一条商业秘密定义
乙方应保守在工作过程中知悉和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也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制造、设计有关的信息: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计划、产品开发有关的信息;
(3)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财务、人事管理有关的信息;
(5)与上述信息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照片、磁带、软盘及与研究开发产品有关的装置、设备、文件复印件等。
(6)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和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不泄漏、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为避免甲方商业秘密被侵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漏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三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竞业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股份(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除外)
3、乙方不得为与甲方具有竞业的企业提供有关自身业务方面的任何形式的帮助。
4、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是间接的)咨询、顾问性服务,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5、乙方不得和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联营、合作,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或利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6、乙方也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终止后三年之内,除非甲方同意,决不从事上述五项行为,不到竞业企业工作,如果确系对甲方没有危害,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四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提纲、笔记数据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五条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据为己有或牟取私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上述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和有关职务开发结果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或被侵害的,或造成其他损害的,在停止侵害的同时,除支付违约金外,应向甲方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乙方违反上述竞业禁止义务的,在停止该行为时,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保密报酬
为了体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作为对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并且于在职期间和离职三年内履行不竞争义务的报酬,甲方给予乙方的工资当中包含保密和不竞争津贴(或称岗位补贴),与工资一起发给乙方。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处理,争议解决方式和法院选择同劳动合同一致。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论文题目篇二
甲方:_________ (总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 (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员工)。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许经营系统总部(_________ )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竞业限制
本协议所称竞业限制,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禁止期限
竞业限制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__ 年内。合同终止时间按照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一)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以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但未经仲裁裁决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及_________ 清偿债务(货款、违约金等)并履行其他全部义务之日起计算,否则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第三条禁止行业
本协议所指与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应理解为与总部相同和相似的经营领域,包括以下行业:
(一)_________ 行业,包括_________ ;
(二)_________ 行业,包括_________ ;
(三)_________ 行业,包括_________.
第四条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除外情形
鉴于乙方长期从事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可以在_________ 行业、_________ 地域范围内继续从事原来的业务,但不得开展特许经营及_________.
第六条补偿
在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甲方(不)给予乙方补偿,补偿标准为_________ ;但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经总部同意,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权利,不再给予乙方补偿。
在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甲方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由_________ 承担补偿义务。
第七条支付
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_________ 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八条总部保留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当甲方为分部或加盟店时,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第九条监督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
(三)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__ 万元以上_________ 万元以下的赔偿。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 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 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论文题目篇三
摘要:本文认为,保密措施是判断商业秘密存在的外在标志,企业有无采取保密措施及其合理与否,成为该权利是否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保密意识不强、保密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保密措施有待强化等问题。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应着重在教育引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等方面下功夫。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中利益主体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知识产权的概念己深入人心。国际型企业越来越多,其利益己经不限于国内,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巨大投资,使这些企业只有通过全球市场才能回收,各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政策、法律直接影响这些企业的利益。商业秘密保护从而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谈判的重要内容。wto中的trips协议第7节“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第39条规定了商业秘密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搜自披露、获得或实施其商业信息、技术信息。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知识产权法协调方面必须遵守trips协议的所有条款。
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权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一旦商业秘密失“密”,就进入公知领域,权利人无法收回其商业秘密,损失将无可弥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成为每个权利主体所关注的问题。采取怎样的措施保护商业秘密是恰当的,一旦出现侵权纠纷,是否可以寻求并实现法律的救济,对企业来说,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对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我国目前的商业秘密纠纷中,许多企业因对自身的经营秘密管理失当,造成不可追回的巨大损失。
一、商业秘密及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一般包括独特的配方、图案、设计、工艺流程、销售方法和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的持有人与不知道或不使用它的竟争对手相比,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所以,商业秘密是在现代市场竟争中获利的重要条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该定义可以看出,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秘密性,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2具有经济性或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竟争优势;3权利人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所谓适当的保密措施,是指权利人根据不同信息的特点或特性,采取的能够有效地对该信息进行控制和保护的措施。经营者是否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是判断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存在的一个标准,也是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
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业秘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因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商业秘密保护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的因素,这给保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从当前看,一些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保密意识不够强。一些企业管理者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视不够,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密意识不强。在对外交流、对外发表文章提供宣传材料时无意泄密。一些员工在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上存在误解,认为商业秘密只跟高科技联系在一起,存在企业没有什么秘密可去保护的思想一些员工对商业秘密的区分还存在差距,分不清哪些是秘密,哪些不是秘密,哪些该保护,哪些不必保护。个别员工大局意识差,认为企业秘密事不关己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甚至有人因个人利益的驱使出卖企业秘密,损害了企业利益!
2.保密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一些企业还没有形成规范的商业秘密保护组织体系没有健全的保密组织,缺少系统的保密机制。在划分保密范围,界定保密事项和商业秘密的确认方面还存在差距。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论文题目篇四
虽然现代企业已经越来越重视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然而更多情况下,企业关注的只是已为大家所熟知的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的保护,而忽略了对同属知识产权范畴的,并且相对企业而言更为重要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可以说,对身处知识经济时代的现代企业而言,商业秘密是其企业财富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体现,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更确切地说,企业应该将商业秘密保护提升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和把握,因为在经济高度发展的竞争社会,丧失或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意味着对企业的毁灭性颠覆。
战略一:确定范围
企业应当综合分析因保护力度而消耗的成本与被保护的商业秘密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以确定最为适合的保护范围。
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自身特征与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有着根本的差别。同时也正因为这种差别,使企业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手段上获得更大的选择。以技术信息而言,在符合专利保护条件下,既可以申请专利保护,也可以采取商业秘密保护。至于选择什么样的保护手段则应当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及需要保护的内容的不同而区别对待,以期达到最佳的保护效果。
以商业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比较而言,商业秘密的独占性不是依靠任何专门法律而产生的,而只是依据保密措施而实际存在的,而专利权则由专利法直接赋予,不能靠当事人的行为而自然产生;商业秘密保护不能公开秘密信息,而专利保护必须公开;商业秘密不具有法定的排他性,而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具有法定的排他效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固定,视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等情况而定,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固定的等等。
所以,企业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应当综合考虑法律赋予的保护方式的不同性、秘密信息的特点、秘密信息可能获得的经济效益等多种因素,对不同性质的保密内容予以不同的保护措施。
战略二:系统建制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战略的部署依赖科学、健全的保密制度予以实施,下列几类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以供参考。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论文题目篇五
县国家_:
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富保办办20xx4号)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活动周密部署,及时开展了保密知识普及宣传,并对保密工作进行了自查,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得到了加强,杜绝了保密工作风险隐患。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根据县保密委关于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乡召开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了县国家_20xx年保密工作要点、“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研究制定了《***乡“保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保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分阶段安排部署了保密宣传月活动的具体事项,为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县保密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活动方案,号召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宣传工作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宣传教育活动中,切实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能力,努力形成全员参与的宣传教育格局。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好这次保密宣传月活动,按照县保密委的具体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了对各站所开展保密宣传活动的督促指导。
。
一是在宣传栏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积极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了保密工作信息调研及学习体会文章的撰写工作。
一是以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保密自查及检查工作,明确了保密自查的总体要求,即:落实保密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严格保密制度,杜绝失泄密隐患,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以此推进我乡的保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站所保密自查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消除失泄密隐患。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论文题目篇六
经济法主要规制的是市场竞争秩序和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商业秘密虽然为其所有者个体所有,但是,其内涵的经济价值和经营技术信息却会对市场竞争产生重大的影响。反不正当竞争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商业秘密的内涵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社会公众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并经过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护的经营技术信息。由此可见商业秘密主要具有四个特征,即商业性,秘密性、合法性和存在保密措施。收集整理业秘密和其他不为公众知悉的技术信息的根本区别,只有经营技术信息具备了商业特性,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价值才能被归于商业秘密。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一般商业信息的区别,一般商业信息为大众所知悉,具有一般性,只有商业信息具有一定的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才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才有保护的价值。合法性是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的基础,商业秘密本身违法或者用途违法都将被法律排斥在外,不仅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保护措施主要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为了防止其独有的经营技术信息被泄漏而做出的防止其商业信息泄漏或被窃取的行为。
二、商业秘密的经济法保护现状
经济法分两大部分,一是宏观调控法,一是市场规制法。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规则层面的重要内容,我国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由此可见,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的侵犯行为来对其进行界定的,这种界定虽然对于司法认定有着较好的指导作用,但是规定面未免有些狭窄。如今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多数为职业流转所致,也有一些商业间谍行为所致,但是不论是哪种行为,商业秘密侵犯的主要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市场竞争秩序有着较大的冲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三种行为并不能够很好的囊括现有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而且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量刑并不合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里的罚款的上限是二十万,《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993年实施的,二十万的规定在当时对于不法分子是一个较高的处罚,但如今我国的经济总量和当时相比有着较大的变化,二十万的上限似乎偏低了,而且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并没有对“情节”做出标准。
三、关于商业秘密经济法保护的完善
商业秘密的经济法保护主要应当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二是不法行为人的行为规制以及高危群体的管理;三是对于不法行为人的处罚的具体规定。
1、完善对于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保护
商业秘密由于不登记不备案,所有对其事先保护一直处于一种空白的状态。由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使得对其的事先保护一直较为困难。笔者以为即使商业秘密较为隐蔽也还是可以对其进行保护,可以从其同业竞争者和有机会接触商业秘密的从业者进行规制,当商业秘密的权利人认为其同业竞争者接触到其商业秘密时可以请求司法保护;对于有机会接触商业秘密的从业者笔者以为应当规定不同行业职业流动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时间限制,避免职业流转带来的商业秘密的流转。当然这对于接触商业秘密的从业者来说是一个较重的负担以为,故当限制从业者的职业选择时应当对其进行合理的补偿,以平衡其负担。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论文题目篇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双方就双方有关_________卡拉ok制作大奖赛参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责任
1.1?_________卡拉ok制作大奖赛,由_________主办,_________承办,规则制定及解释权属于_________。
1.2?甲方负责提供其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工具及使用说明,并在预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训。乙方可自愿到场接受培训。
1.3?乙方自愿参加本次_________卡拉ok制作大奖赛,并服从大赛规则。
1.4?乙方自行解决其他有关素材,包括声音文件,歌词和_____。乙方保证素材的选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属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参赛作品和没有提交的作废作品。
2.保密条款
2.1?本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况:乙方以各种形式(原始或经修改的形式)或方式(例如书面文件、口头讨论、录音或其他电子记录媒介、或直接观看方式)向其关联人(包括同学,朋友,老师,校系办公人员,家人等)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例如产品、设计和规格、研究成果、发明、公式、硬件config、过程、软件、数据、程序和专有知识),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应的关联人对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以上信息及其基础上的分析,编排,研究及其他演生材料),同意根据本条款规定,对有关方在本协议签定前后的行为承担保密义务。
2.2?乙方对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向其透露的技术和商务等方面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甲方要求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其他
3.1?本意向书的订立、执行、解释及_____均应适用_____法律。
3.2?本意向书以中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论文题目篇八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费用
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仲裁及适用法律
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__订约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