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百多字的读后感(十篇)
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一
要是你在公园里玩耍突然下起了大雨,而勤快的妈妈正好带了伞,妈妈一定会说:“谢天谢地!”
要是你吃鱼时喉咙里卡了鱼刺,不过你喝一口汤,发现鱼刺已经落肚了,妈妈一定会说:“谢天谢地!”
看起来,“谢天谢地”真是个好词,全世界所有的妈妈都爱说它!
《谢天谢地》的作者叫谢倩霓。故事是这样的:随着谢天谢地的成长,中间发生了许多趣味的事,20xx年5月1日上海世博会居然搬迁到了彩虹城,世博园的六座阳光谷被盗。在许多的挫折中,谢天谢地在妈妈的鼓励下,支持下,战胜了挫折!正是谢天谢地妈妈的正确教育让它们知道了成长是多么重要。
读了这本书,使我深受启发,我们的茁壮成长,不只有健康.快乐,妈妈也注入了辛勤劳动,才铸造出我们完美的未来。虽说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在父母心中,孩子永远是天真无邪,完美的。妈妈常说:孩子犯错误是正常的,但不能反反复复犯同样的错。在生活中,我们有悲也有欢,每天的心情都不一样。不高兴的时候随便可以发发小脾气,开心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正是谢天谢地让我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让感恩中成长,首先要做个懂事的孩子,才能做出回报。不是吗?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二
自小最爱的名著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的故事情节我简直能倒背如流。但幼时沉浸在孙悟空打妖怪的乐趣里,充满童真的欢笑便象征了它带来的喜悦。
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西游记》依旧爱不释手,却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孙悟空,这是一只顽皮的猴子,镜头里总会出现他咧嘴大笑的画面,他想一个幼子,无拘无束, 不用为生活烦恼,更不用操心世间的俗世,他只用在师父困难时挺身而出,斩妖除魔。即使被师父用紧箍咒赶走,也不会记仇。回来之后,依旧如此淘气,整日大笑,这是人幼年的情趣。
猪八戒,这是一头贪婪的神猪。他曾拥有天河兵权,权大势大,却因一时色迷心窍,犯得不可饶恕之罪而落得一副吓人的模样。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却依旧我行我素。他像一个正在茁壮成长的青年,有欲望有个性,却叛逆。所以他一直认为高老庄才是他最终的归宿,故一旦唐僧有难,便嚷嚷着散伙。这是青年人的写照。
沙和尚,这是一个老实的挑夫。他沉默寡言,一出下来也没什么台词,也就是劝劝师父宽恕大师兄。但
他却做着最累的活,那生活的重担压在他的肩膀上,他毫无怨言。他就像一个老实巴交的中年人,承担着生活的压力和劳苦,却将笑容挂在脸上,令人于心不忍却又无可奈何。这是中年人的负担。
唐僧,这是一名老成的智者。说他老成不是贬他,只是将他的内心反应出来。他是智慧的,不平凡的。他的起点伴随的只有一匹白马,而在终点站,他的身后,战争一群坚定而有力量的支持者。但他从不显示他的喜悦,从未见他开怀大笑。多少令人垂涎的妖女在他面前卖弄,竟丝毫不能打动他。他目光坚定,充满他心里的,只有取经,洞穿世俗万物。这是老年人的聪慧。
四个人,四种人生,这就是我们众生一致的生活。也许我们并不轰轰烈烈,但我们确实在走那样的人生路。
也许,我们的人生路便是那条取经之路吧! 《西游记》是精彩的,那么,谁说我们的生活不精彩呢?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三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著名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 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 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 在某种层面上, 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 无奈的自我欺骗, 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 婚姻是围城, 冲进去了, 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 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 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 由于夏志清的推崇, 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 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 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 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 这样的性格, 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 在买假文凭之前, 他也问问良心, 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 要看‘报条’, 丈人是商人, 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 就是"说了谎话, 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 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 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 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 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 我想没有人会反对, 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 圈"围城"建立时, 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 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 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 买文凭时, 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 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 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 有那么一点的良心, 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 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 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 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 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 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 真实的社会环境。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四
《致加西亚的一封信》这篇文章质朴的文字里传达出一种关于忠诚、服从、敬业的理念和行为准则,所推崇的更是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如文中接受任务的罗文中尉,就显示出他对上级、对自己国家的绝对忠诚,上级的信任来自于对罗文中尉品质的肯定,也是对他能力的认可,这是他平时的品行为他“赢”得了这次机会。 忠诚就是我们判断和选择的立足点与理由,只要在脚踏实地就有立足点与理由,在生活中忠诚能为我们赢得信任,在工作中忠诚给我们带来事业上的发展机遇,可见忠诚作为精神装备的核心力量,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是必不可少的。
如何忠诚?“忠”就是要心居正中,做事不偏不倚;“诚”就是强调“言必行”,一诺千金,一言九鼎。个人而言,恪守商业机密顾全大局,这都是忠诚于事业的表现。
罗文中尉做为一名军人,服从是军人的天职,在接受任务的时候是军人的服从,让他无任何的疑问和犹豫,就接受了充满危险的任务,并在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全心全意的去完成任务。
服从受到他人或者规范的压力,个体发生符合他人的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叫做服从。服从更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上学期间服从老师,参加工作后服从单位的领导者……
所以说,服从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员工要学会服从领导,忠诚于公司,主动克服困难,直至完成任务,这就是个人需要服从的理由。一项工作要干就干好,干到问心无愧,只有像罗文中尉那样有忠诚、服从和敬业精神的人才能表现较为充分的展示自我,而一个人的这些表现就是一个人社会价值,一个人就越是有忠诚、服从和敬业精神,他获得就会越多,占有的也越多,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五
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小姐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白小姐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白小姐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白小姐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白小姐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白小姐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白小姐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六
在“三八”妇女节这一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桃花心木》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作者看到一个人栽种桃花心木苗。奇怪的是,这个人浇水的时间很不规律,而且浇水的量也是多少不一。作者好奇地问那个种树人,才知道如果有规律地浇水,树会慢慢地长得柔弱不堪,只有在不确定中生活成活率才高,也会很强壮。
读完这篇文章,带给了我很深的感受,就像文中的一段话“他的一番话,使我非常感动,想不到只是树,人也是一样。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比较经得起生命的考验。因为在不确定中,我们会养成独立自主的心,不会依赖。在不确定中,我们深化了对环境的感受雨情感的感知。在不确定中,我们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成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我对12年几乎没有什么困难,甚至压力也很少。可是,有点儿芝麻大的小事儿,我就会有很大的压力,也会有压抑感。所以,我总是生活在焦虑中。每天都是忙忙碌碌,紧紧张张。看完这篇文章,我才发现:其实没有必要把自己搞得这么忙。遇事应该分清大和小,没必要把一切全部弄得完美无暇。
通过和妈妈交流,我发现其实妈妈对我的教育也和种树人相仿。她对我对批评就是对我对关心和爱,无非是希望我能做一个好孩子。我为何不化被动为主动,力争上游,多让妈妈省省心呢?于是,我决定努力发扬自己的优点,克服自己的缺点,开始准备冲刺啦!
今天正好是三八节,我想,这就是我送给妈妈最好的礼物吧。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七
绿,似乎也不寻常。——题记
那是来自深深地上的一粒坚实的种子。它,破土而出,造就着不同寻常的绿色。它,是一株芽儿。
那微小的芽儿,长在干裂的泥土之中,虽然它的叶十分的脆弱,只是小小的,泛着微微的青黄。可它却在如此荒漠的一片土地之上,从裂缝中,直直地挺着茎干,可以分明地看出嫩绿的的茎干中充满了甘甜的水,所
以看上去十分有力。它只有两片小小的叶,分别向着两端,整个儿呈向上的姿势。那缕阳光照射在它身上,它叶子里富有的叶绿素不断进行光合作用,促使它奋网力向上生长。那片荒废的土地里,它成了绿色的焦点!
在还没有那芽儿时,一颗种子被风儿无情地吹落在这里,落进了土地的一个裂缝里。逐渐地,它生长了,当它发现自己的变化时,它惊喜极了,原来它一直以为自己是一棵小石子。如今,它变了,它明白,如果没有水的滋润,它不可能完成一粒种子的使命。
于是,它拼命地向下扎根,越扎越深。当碰到嶙峋的石块时,它咬咬牙,继续向下寻找水源;当碰到长着尖牙的虫儿时,它义无反顾地扎根下去……根被割伤了,跟被咬痛了……它都忍了下来。终于,在若干个月后,跟寻找到了水。它成了生命的赢家。
根儿继续往下潜深,芽儿继续向上生长,它终于破土而出,高高的伸出头儿,望着那片属于它自己的蓝天,虽然其间有那么多的腥风血雨,体味过之后,它还是欣慰地笑了,笑得那么灿烂。
可以说,它征服了那片土地!
从一粒种子到开始发芽,再开始生长,最后突破而出,这期间,是那么漫长,那么艰辛。更何况,它的开始也是一个缺陷。但是,它挺过来了。
这场生与死的战争,它就是赢家!
新生的力量,也是不可忽视的。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八
终于在奔波中看完了这一系列的7本书,回味无穷。在看书的时候就在考虑怎么样来书写自己的感受,却发现犹如陷入银河的浩瀚中,四处都在闪亮,却难以理出头绪。今天回看了自己在看完《银河帝国基地》时候的读后感,重温了初读书时的感受,也解答了之前自己的一些困惑,不如就着上一篇提到的问题,一并谈谈自己的思考。
首先是哈里谢顿创立心理史学和建立基地的动机。这部分内容在第4、5部(即《基地前奏》《迈向基地》)中有详细的过程,讲述哈里谢顿是如何从一篇论文开始,一步步走向创立心理史学以及建立基的过程。据说这两本书是阿西莫夫在生命中最后五年完成的,通过这两本书为他最爱的主角哈里谢顿立传。我在阅读的时候,也采用了作者书写的顺序:1-2-3-6-7-4-5,最后阅读的这两本书,让整个系列的情感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当你从端点星的第一次危机开始,在经历了基地-骡-第二基地-盖亚星系-回到地球的整个历程之后,回看恍若神明般的哈里谢顿是如何创立出他那惊世骇俗的心理史学,颇有有一番滋味。不得不说,小说对人物的塑造太成功了,读者不仅仅跟着人物经历了历险般的奇遇,更重要的是感受到了从32岁到82岁这期间人物的成长,相比之下《三体》中的人物经历乏味的可怜。哈里谢顿在夫铭的期望下,在铎丝的保护下不断逃亡,不断思考,终于找到了建立心理史学的可行方式,也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自称是记者的夫铭,不仅仅是帝国的首相丹莫刺尔,而且是传说中的机仆丹尼尔,而一直保护他的铎丝竟然也是机器人。然而他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她,并愿意携手相伴,即使她是个机器人,无法生育。为了保护谢顿,铎丝遭人暗算而停摆,在临终前,她对谢顿说:谢谢你,谢谢你对我的爱,让我成为了真正的人类。铎丝的离去成为了谢顿心中难以愈合的伤口,而对铎丝的爱正是是他研究创立心理史学的动机之一。并不是为了拯救什么,得到什么,只是因为能够和她在一起。
其次是关于女性角色偏少。读到后来才发现,书中的女性角色是如此的出彩,各个都是拯救银河系的好手。阻止了骡的贝妲、鬼灵精怪的艾嘉蒂娅、强权执政的布拉诺市长、全能少女宝绮丝、以及谢顿的爱人铎丝等等。与《三体》中女性角色纯为摆设截然不同,每一个女性角色不仅仅活()灵活现,而且都在关键时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者对性别的差异以及各自的优劣势都有着相当精妙的把握。在基地初期,开拓疆域是发展的首要任务,因此男性角色偏多,性格也都是英雄式的聪慧与勇敢。而随着基地的发展,象征精神力量的第二基地的登场,女性的戏份越来越多,甚至最后的男主崔维兹的直觉式思考,都让我觉得非常的女性化。而最终出现的双性人,更让我觉得作者的格局确实很大,不仅没有歧视任何性别,甚至在思考超越性别的人类会如何发展。
最后想说说我的收获。又要忍不住说,读经典的好处就是每一次阅读都能够有所收获。这一遍下来,最大的启发是心灵控制,它拓宽了我的沟通思路。
首先是对超越语言沟通的极力赞同。在《安德的游戏》中虫族就是用思维沟通的生物,包括植物形态的猪仔也是一样,甚至三体人也是思维沟通。语言是思维的碎片,正是语言与思维之间的差异才导致了人类的分离与猜忌。日常中太多沟通都是通过语言、文字完成的,且不说故意和假装这两个极大的障碍,即使是想要好好说话,也会出于自身表达和理解的差异,造成沟通中的问题。家庭关系中糟糕的沟通莫不是如此,近年来各种提升家庭中沟通技巧的培训比比皆是,间接说明了这个市场的巨大潜力。
其次是正确看待影响他人的利弊。因为有意识地影响一个人,最终导致了这个人的改变,在我看来是非常不正确的一件事,因为这妨碍了他人的自由选择。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是极力避免对他人产生影响。然而阅读这部为大的未来史,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一件事,就是没有人拥有绝对的自由,自我对他人的影响根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大。过去自以为为他人自由着想的看法,更多的还是源于夸大了自我的重要性。
最后是摆脱对情感利用抵触。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理性的思考于我而言成为了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感情的共鸣常常发生在阅读或者观影甚至听歌的时候,在遇到事,遇到人的时候,尤其是分析问题的时候,常常会忽略掉情感的因素。这样做当然是为了获得更客观的视角,实际上却变得不那么客观。人类和机器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人是忠于自己情感的,为了忠诚、为了名誉、为了爱情、为了尽孝、为了很多虚无缥缈的感情,来调整目标,付诸行动。在很多影视剧中,都有坏人利用他人的情感牵绊而达到自己目的的情节,因此默默地认为这是一件坏人才做的事情。但这次对情感控制思路的打开发现,曾经看到的这只是情感利用的一种而已。我们都是凡人,无法“调整”别人的情感,然而如果可以将自己的目的在其他人情感上找到适合的实现途径,也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我们都有为情感驱动而获得的充盈幸福感,这从不因为同时做了其他事情而减弱。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九
今天我从政家借了《寻找黑骑士》,不足一个下午我就看完了。
这本书写了小猫们到了该交朋友的年龄了,他们去交友会上交朋友,三宝先交了朋友,叫山姆,三宝和他玩得很快乐,三宝用一个字来比喻朋友是“棒!”两个字是“很棒!”,三个字是“棒极了!”。
二丫交了个朋友叫艾娃,艾娃说二丫太土了,一点都不时尚,怎么才叫时尚呢:毛要像我这样黑,说话声要像我一样,走路姿势也像我一样,名字要改成艾丽斯,全身的毛一道黄一道黑,一道黄一道黑……
胖头交了个酒肉朋友,所谓的酒肉朋友就是只有吃喝睡的朋友,胖头和他在一起,没几天,胖得都看不清脖子了。
最后,他们都跟这些朋友绝交了,而笑猫、老老鼠和三宝决定离家远行,寻找他们的真正朋友——黑骑士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交朋友要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办到的,交朋友就交真正的朋友。
二百多字的读后感篇十
《十三岁的故事》是作家梅子涵写的一篇文章,(我们班主任华老师对他仰慕已久,上一回华老师出去开会遇见了他还问他要了签名呢!哈哈。)这是一篇很幽默的回忆文章,如果你没有读过呢,推荐一下。读了会让人忍不住哈哈大笑的!补充一下,梅子涵先生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但是你读了这篇文章会感觉他是一位运动健将,力气好大,对妈妈很好,天天都送她上班,还不考虑吃完早饭就跑会不会得胃病?运动量太大会不会肚子饿?
文章主要描述了他十三岁时跟着妈妈骑的自行车跑,妈妈每天到了厂里会给他买一个馒头,半年后,他当上了田径队队长,他跑得很快很快,拿了冠军,他用了一句非常长的排比句,用了七个“我只顾着”。
他还写了一次写作文时他很认真地写自己如何在运动会上得冠军,但老师讲评的是同班同学俞敏的作文,俞敏的作文里写到:梅子涵像“苍鹰”一样飞了起来。大家以为是“苍蝇”一样飞了起来,都哈哈大笑。
文章结尾也挺幽默:“你没有很失望吧?我知道你不会。如果你很失望,那么我也对你很失望。”哈哈!
文章写出了作者十三岁时就扛起责任,为了保护妈妈不考虑自己。因为觉得内容太沉重,加入了幽默的语句。文中隐藏了两个道理,不知你们有没有发现:一、母子之间的感情是不需要用语言来表达的,二、做人要诚实。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