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方案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7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复工方案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一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成立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任爱红经委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建立企业复产、项目开工预审备案制度。加强对开工开业企业的统筹指导和服务保障,负责审核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同步有序推进。
(一)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一是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县外来郓人员暂不返岗。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接续管理服务。
(三)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一是要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返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二是要设置独立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四)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要登记上报消杀部位台账。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向镇政府进行申报,由镇政府初审核实后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为减少人员流动,所有材料一律以电子邮件发送)。
(一)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要制作在岗职工监测每日台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
(二)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尽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三)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各企业尽量安排好职工中午用餐,减少人员流动,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四)坚持日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五)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要立即送进入隔离室进行隔离并上报镇政府,及时安排赴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发送至邮箱。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方案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二
按照县相关工作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乡企业的复工复产帮扶指导工作,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平稳运行,切实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我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能,通过帮扶指导工作,确保我乡企业能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我乡企业平稳安全复工复产。
(一)成立乡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金田乡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工作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帮扶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各项具体工作,切实把好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关”和安全生产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复核制的通告》(安新冠指办字〔20xx〕40号)要求,指导企业落实复工复产的报备复核工作。
(二)做好复工复产摸排和帮扶工作
对乡域范围内企业进行现状摸排,掌握总体情况,并迅速开展暖企行动,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出现困难和需要复工复产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落实见效。
(三)明确企业复工条件
帮扶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组织到位的企业确保“条件成熟一个、复工复产一个”。具体指导企业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防控机制到位。帮扶指导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到车间班组负责人组成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按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清单》(附件2),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工作措施、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班组、员工,配置好综合协调、宣传健教、检测排查、日常管控、环境消杀、物质保障、监督检查等功能的专职、专班人员,明确各级责任人。帮扶指导企业统筹规划,采取员工分批有序错峰返岗的方式,原则上春节期间留在我县的安福籍员工和外地员工优先复工,外地回安福县的员工分批次有序复工,对疫情高发地区籍员工,非紧迫岗位工作人员应适当延期返工,有条件的企业应在疫情期间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企业复工前,指导帮扶企业做好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员工防疫承诺报告》等材料(附件3、4)。
二是员工排查到位。帮扶指导企业提前做好返工人员的`假期流动情况、健康状况、信息采集、甄别及预排查工作。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前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登记,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还未返回安福县的外地员工,企业要规劝他们留在原地暂不返回复工,并落实好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已在县内的,严格落实自行隔离、企业内部医学观察14天等措施,确保无感染症状后方可复工,严禁“带病上岗”;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并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急促等疑似症状员工的企业不得复工;各企业暂不新招录或派遣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员工。各企业排查后,填写好《20xx年返岗(返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企业发热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6),在正式复工前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的同时也必须向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三是物资设施到位。帮扶指导企业根据厂区及人员情况,配备足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快速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剂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帮扶指导企业设立隔离场所,设置医学观察隔离点,建有员工宿舍的企业要按照1000人以下的配备不少于3-5套隔离房、1000人以上的按不少于人数千分之五配备隔离房。隔离房设置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远离人群,具备通风条件,卫生环境良好,设有卫生间、休息床等基本生活设施。
四是内部管理到位。帮扶指导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厂区闭环管理。帮扶指导企业提前对厂区建筑和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消毒,派专人做好隔离区管控,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疫情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帮扶指导企业每日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等“四个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检修,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四)明确企业复工程序
企业在充分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前提下,按下列程序报备并申请复核。
1、企业申请复工的,应告知企业提前5个自然日向行业主管部门和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上报《企业复工申请》(附件7)、《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员工疫情防控承诺报告》等相关材料。
2、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联合小组)对企业复工申请提出复核意见。
3、经联合小组复核同意的,企业可以启动复工;未复核同意的,联合小组提出完善意见,企业经完善后再次提出复工申请的.,联合复核组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复核。
4、坚决杜绝无人员情况、无物资保障、无隔离场所的“三无企业”复工,坚决杜绝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复工。
(五)强化企业复工后的内部防控
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人”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复工生产期间的内部疫情防控措施。
1、落实日常预防控制
(1)帮扶指导企业以科学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宣教;
(2)帮扶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工作场所通风和消毒制度,开展员工手部和眼部卫生教育,严格戴口罩上下班;
(3)帮扶指导企业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在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帮扶指导企业在防疫期间严格要求员工非工作时间不参加集聚性活动,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5)帮扶指导企业设置防护废弃物专用垃圾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6)帮扶指导企业加强饮食安全管理,员工尽量采用配餐和错峰、分散就餐制;
(7)帮扶指导企业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疏解员工的焦虑恐惧情绪,预防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
(8)帮扶指导企业做好其它必要的疫情防控日常措施。
2、落实异常应急控制
(1)帮扶指导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制。若企业出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应第一时间送至本企业医学观察隔离场所,并及时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复工组报告,积极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2)帮扶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隔离措施。若企业员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隔离。
(六)强化企业复工后的外部监管
乡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联合县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复工后的外部监管,对于违规复工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1.对未报备复核,疫情防控准备措施不到位,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责令其停工停产和依法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经报备复核并已复产复工的企业,联合小组要及时跟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复核、帮扶指导;存在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责令该企业停工停产、整改到位或依法处罚;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企业复工报备作出承诺时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员工,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实施惩戒,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失信者黑名单”。
4.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加强企业的疫情防控的帮扶指导,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安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增设副指挥长及企业复工组的通知》(安新冠指办字〔20xx〕31号)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我乡复工复产前后有关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送。要帮扶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企业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企业发热人员信息表(附件5、6)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相关信息报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日下午3:00前报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卫华,联系电话:),同时上报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监督检查。乡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乡纪委对全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及时受理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对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众健康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
企业复工方案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响应通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纪要(第46期)精神,结合我市全域疫情低风险等级和文化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已放开行业复工率
全市酒店宾馆5697家,已全面放开,目前复工约2300家,复工率约40%,要继续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困难,不断提升复工率。
全市印刷企业1626家,已全面放开,目前复工约480家,复工率约30%,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不断提升复工率。
全市书店752家,复工77家,复工率约10%,指导、鼓励企业尽快全面复工。
(二)全面放开可控行业场所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有序开放低风险区域博物馆单位、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督促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三)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旅游景区分类有序开放:自然风光类、主题公园(园区)类、建筑和设施类景区有序恢复开放,同时确定景区开放区域;景区所属密闭型景点和场所暂缓开放。
(四)有序放开公共文化场馆
根据《山东省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防控指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需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开放。
(五)根据山东省电影局通知要求,及时开放电影院。
(六)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团队旅游和团组和机票+酒店的旅游产品服务。
(七)有序逐步放开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和活动。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放开剧院、演艺场所与歌舞娱乐场所;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四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恢复大型文艺演出、文旅节庆活动。
(一)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采取实名登记,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作为重中之重。
(三)严格控制室内流量,通过预约、分批、限时等措施控制人员数量;有座位的采取隔排、隔座措施,无座位的采取划隔离带等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原则上1平方米不超过1人。
(四)疫情防控期间,文化和旅游场所一律不得进行人员聚集性活动,必须带口罩方可进入。
(五)文化和旅游场所是人员密集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部位,复工复产必须以有方案、有对策、有备案为前提。这些措施要贯彻到各文化和旅游单位的工作方案中。
(六)立足行业特点,充分发挥电子健康通行证码的作用,助力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
(一)广泛动员部署。各区(市)文旅部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复工复产宣传动员,加强对辖区内各文旅场所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既有规范要求,全面压实恢复开放的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特别注意检查实名登记、控制流量、保持间距、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开展消杀等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防疫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各区(市)工作专班做好督导帮扶工作。继续工作下沉,明查暗访相结合,督导帮扶企事业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发现漏洞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共同推进防疫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各有关处室全力快速抓好各项帮扶和优惠政策落实,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工作方案,培训疫情防控基本常识,提高企事业单位复工速度和防控能力。
(四)局安全应急处会同有关处室和有关专业机构,吸取泉州隔离点坍塌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对所有定点隔离酒店(场所)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重点突出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完善组织体系、物资准备、场所管理、人员防控、应急处置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强舆论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恢复开放之后,市民及游客相对增多,可能出现各种负面舆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媒体和网民的关切,引导广大市民、游客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七)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报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企业复工方案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四
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餐饮服务业要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了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和社会防控的安全,特制定餐饮服务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指引,望各企业认真执行。
1、各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就医参与筛查。有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及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4、企业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5、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上级允许,停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1、店内需配有测温器对来店客人逐一测温(75座以下店参照执行)。如发现来店客人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现象的应及时劝说就医并做好详细记录。
2、在店內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池,备有洗手液、消毒酒精;对就餐客人提供一次性消毒纸巾。客人就餐桌放置公筷公匙。
3、在做好店堂全面打扫消毒的基础上要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空调房间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调过滤器进行清洁消毒。
4、店内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打扫环境及坐具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卫生间洗手池配有洗手液、消毒酒精、手纸,保持空气流通。
5、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6、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1、对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员工进行社区登记、测温并按地区防疫管理要求落实配合。员工宿舍需加强环境清洁、室內消毒,做好每日员工测温记录,确保宿舍安全。
2、店内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器,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店內建立测温台账,持续记录每个人的体温状况。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3、每天落实晨检、午检(晚市开始前)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就诊。歇业的门店如提供员工餐需对就餐员工落实测温检查,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安排就诊。
4、所有员工须戴口罩上岗,每日及时更换口罩,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上岗前、如厕后、接触垃圾后必须及时进行双手消毒。
1、所有顾客进店须全程带口罩(除就餐外),并应有测量体温的过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在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情况下,应要求顾客离店并及时就医检查,同时做好登记,保持可追溯。
2、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避免人群聚集。要根据店堂内人群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导流措施和预警机制的要求:在餐饮场所可活动区域毎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提倡在50人以下为宜;人员密度为50-100人时,应适当控制顾客进入;人员密度为100-150人,应限制顾客进入;室内场所人员密度超过150人,应停止顾客进入。各餐饮企业要分别制定相应方案,视情启动控制、限制和禁止顾客进入就餐的三级响应机制,同时积极做好顾客的疏导工作。
3、提供堂食服务时,应尽可能扩大客人就餐时人与人的间隔距离,可推行分时就餐、错位就餐、同向就餐等方式,确保顾客就餐安全。尤其是团餐企业,可以采取分批次就餐、分装成盒饭送餐到岗位、餐桌上做临时隔断等方法,改变面对面的就餐方式。
1、加强食材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各类食材、食品的安全。
2、暂时停业的餐饮企业在处理库存食材时需封闭包装,注明日期。开业后确保食材在保质期內使用。绝不使用过期和不新鲜的原材料。
3、禁止经营野味,不在厨房宰杀家禽。
4、严格执行、严格检査餐饮企业原有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规范的落实。特别强调烧熟煮透,确保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消毒后使用,每日对经营场所、电梯、传菜梯空间进行消毒。但要避兔消毒液伓接触到菜品、成品。
1、企业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在家里加热制作时要求等内容。
2、餐饮单位从事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市场监管局许可核准经营项目,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一家餐饮单位向同一服务对象一次供餐不得超过200人份;凡供餐超过200人份的,食品经营者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或“团体膳食外卖”经营项目许可。
3、外卖外送餐食要加“食安锁”。使用的保温箱、物流车及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
4、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应为外卖小哥设立指定通道;为外卖小哥提供口罩、消毒液等用品。
5、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弘扬特色,适应市场。遵守服务承诺,赢得消费信赖。
企业复工方案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镇招商引资企业将在近期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镇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自1月24日四川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我们始终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己成立由党政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办公,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个人,明确各个工作点的责任人,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得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或在湖北方向有过居旅史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所有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由村(居)和卫生部门出据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镇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镇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前的一切筹备工作,特别是应急物资的筹备;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
三是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审批;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己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督查监督。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方案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六
为全力促进重点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企业要做到以下“十个必须”。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组,明确工作内容及人员职责,并在本企业公示。细化制定本企业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将疫情防控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体系,内容应包括返岗人流管控方案、复工复产前期准备等,将责任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严格实行闭环管理,除物流配送车辆以外,其他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出厂区。
开展一次全员(含外包服务人员)排查,掌握员工最新的健康状况、“两码”情况、核酸检测结果、疫苗接种情况、本人和同住人员行动轨迹、现居住地风险等级等信息,确定复工复产人员名单。对于存在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的员工,暂时不得安排返岗。同时,推行“场所码”,实行扫码进企业,扫码上岗。
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配备工作,按照1个月的使用量进行储备,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企业复工复产前,须组织场所消杀培训,提前对办公区域、生产车间、经营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并向所在区镇报告排查检查情况。复工复产后开展一次预防性消杀。
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做好自身防护,尽量保持工作、休息区域两点一线,不集聚,降低感染风险。密切关注企业员工的情绪变化,强化人文关怀。
正式复工复产前,企业应设置独立、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场所。制定工作考勤、办公、作业、就餐等人流管控措施,排队区域保持适当距离,合理划分办公、生产班组及住宿、就餐区域,封闭生产的同时,避免造成人员集聚。
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因疫情防控和停工造成的安全生产隐患(含省市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员工未到岗的不得复工复产。落实好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企业需提前一天申领“货运码”,货车实行专人专车、全程保运,并按要求落实装卸管理,完成资料上传平台。对所有进出车辆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并对进口物品、中高风险地区来太货物按要求进行消杀,做好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消杀。
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晨晚体温监测,两天一次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建立员工每日健康台账。在劳动岗位上,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全套防护用品。各企业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企业每日要将员工健康最新状况以及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向所在区镇报备。
企业复工方案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确保文旅体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开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韶、乐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文旅体企业及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有序复工(开放)及疫情防控工作。
文旅体企业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景区、限上住宿业、民宿旅行社等。
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综合服务中心)、体育馆、竹林游泳池等。
按照分级分批稳妥有序复工(开放)原则,分三批次复工(开放)。
第一批:全市旅游景区(开放式景区或景区开放式区域的室外区域)、限上住宿业酒店、民宿、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室外体育运动场所(室外无身体接触、非人员密集运动项目),要按照相关规范指引,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第二批:各镇(街道)文化站、各村委会(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风度书房兴业茗居分馆、廊田分馆。
第三批:以室内参观为主的景区,全市游艺、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文化娱乐企业,室内体育馆、游泳池,旅行社,要按照《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在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暂缓开放;九福兰花公园因经景区内客栈目前在接待疫情隔离人员,暂缓开放;
所有拟复工文旅体企业和拟开放公共文化体育场馆,需提前2天提出复工(开放)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
2.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2);
3.一员一卡(附件3);
所有拟复工文旅企业和拟开放文旅公共服务单位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和场馆要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成立防控小组、防控小组职责分工、防控措施、发现发热人员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二)员工排查到位。对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籍贯和过去14天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档”,将上述内容记录在案。
(三)设备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购置体温检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内部管理到位。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对职工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造册;加强消杀作业,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条件,避免集中就餐。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乐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企业复工工作组,设置各行业小组,针对实际,制定各行业复工指引,指导督促企业和场馆有序复工(开放);及时掌握企业、场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解决困难,使具备条件的企业、场馆建尽快复工(开放);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情况,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场馆违规复工(开放)。
(二)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韶、乐昌出台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使融资支持、稳岗就业、税收优惠、降低成本、全力保供等政策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三)企业、场馆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企业和场馆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复工(开放)指引,有序推进复工(开放)。广大职工要服从大局、令行禁止,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科学防控、不留死角。
(四)加强预警,妥善处置疫情。企业和场馆要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