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应急预案 最新应急预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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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应急预案 最新应急预案篇一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状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状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状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状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状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持续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掉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光、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损失。
9、停电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持续完好。
最新版应急预案 最新应急预案篇二
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后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传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成立医疗废物意外泄露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小组职责:
院长作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作为医疗废物管理具体负责人,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后勤管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卫科负责组织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封锁现场,疏散受威胁区内的人员等处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对现场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援和医护人员调配;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1、各科室或个人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后勤管理部,非上班班时间报医院总值班;后勤管理部接到通知后,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卫科等相关科室及部门。
2、后勤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领导小组,并在48小时内向桂林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后勤管理部应当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后勤管理部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5、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由预防保健科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医院发生突发医疗废物事件情况后,由后勤管理部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3、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4、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戴有防渗透性的口罩、防护眼镜;可能污染身体时,应穿隔离衣。
5、对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置时,应尽可能地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现场事故妥善处置后,后勤管理部及医院感染管理科要及时进行现场评估,对封锁区域确认已安全、无害后,方可开放。
2、处置工作结束后,后勤管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事件起因、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进行调查、评估,写出调查报告并向院领导报告或全院通报,以防今后类似事件发生。
最新版应急预案 最新应急预案篇三
为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确保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故,特制定x县交通运输局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由夏程祥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安办(应急办),联系电话x。
主要任务:保障县域内国省道、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和公路附属设施的齐全、货运车辆、两客一危、在建工程项目、渡口的安全监管。
总负责人:包德平局长
(一)国省道、县乡公路
1.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县域内公路安全畅通工作。主要有应急物资、大型机械和应急人员的准备;及时做好应对冬季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所需应急物资、大型机械的准备,储备足够的除雪除冰工具、物资;重点落实冰雪灾害隐患路段的抢险机具及队伍,随时保证灾害发生时机械、人员、物资都跟得上;确定应急任务的相关人员和应急的机械车辆,保证一旦受领任务,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冰冻天气行驶所需防滑链等器材,御寒,保暖,抗饥,常用药品等物资的筹措准备,以便应急时使用。加强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及时排查雨雪冰冻可能造成的路阻险情。灾害造成交通中断时,应急队伍发动一切力量,立即组织抢通并及时修复;一时无法抢通的,采取修筑临时便道、架设便桥、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等措施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行。对易积雪冰冻路段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行车安全。(负责人:x,联系电话:x)
2.成立五个包路小组
第一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第二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第三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第四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第五组组长x
人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x,包保线路:x。
铲雪机械联系人:x,联系电话:x
3.成立应急分队
负责人x,主要负责县域内交通道路应急抢险、畅通保障,协助全县交通道路应急抢险需求增援;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应急抢险任务。
成员:执法大队30人、公路养护中心10人。
(二)两客一危一货车辆
责任单位: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类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及时发布客运班线的运行情况,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因雨雪冰冻天气客运班线停开而出现旅客大量滞留现象。加强运力协调,严格运输调度纪律,对冰冻严重难以保障安全的线路和路段,要采取改线、改道、改班等措施。对无法改线、改道的班次,应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班的立即停班。同时加强驾驶员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应对能力,确保驾驶人员的身心素质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客运负责人:x,联系电话:x;危(货)运负责人:x,联系方式:x)
(三)水上安全
x镇、x镇政府负责水上安全工作。x镇具体负责x渡口的安全监管;x镇具体负责x渡口的安全监管。加强应对低温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的防御能力,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发布”,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及时发放到位。x已停渡,属地镇政府加强监管,禁止摆渡;x等客流量较大渡口,为水上交通安全重点监控点,实施重点监控和督查。(x镇政府负责人:x,联系电话:x;x镇政府负责人:x,联系电话:x)
(四)在建以及未交工的工程项目
局重点项目办负责组织安全畅通工作,规划科、质监站协助实施。
1.x县第一联合圩下半部中桥河堤除险加固工程-新建吼儿桥工程,施工单位x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2.长江经济带x县城乡流通体系提升项目(一期)-美丽公路,施工单位为x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3.s202三标,施工单位x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4.s202四标,施工单位x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5.g318国道x县十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x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x,联系电话:x)
1.客运、货运车辆运力由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协调;
2.应急机械、物资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调运和储备;
3.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及时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4.遇突发事件,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信息及时上报主管局,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有序。
5.加强应急值班,保障通讯畅通。值班监督电话:x。
最新版应急预案 最新应急预案篇四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责任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情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3.1、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4.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4.1.1、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1.2、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4.1.4、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4.1.5、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4.2、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责任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4.4、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5.1、事故救援
5.1.1、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5.1.2、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达到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5.1.3、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5.1.5、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5.2、事故调查:
5.2.1、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5.2.2、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情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责任人签认。
5.2.3、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内容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5.2.4、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 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情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情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5.3、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6.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