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阳市疾病控制中心(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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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疾病控制中心篇一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降低用车成本,确保正常公务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管理
(一)用车原则
1、保证学校领导正常公务用车需要。
2、优先全局性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用车。
3、车辆实行使用申报,校长审批制度。
4、非校级领导公务出差原则上不派车,三人以上(含三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派车。
(二)用车规定
1、领导用车
首先保证学校党政正职领导公务用车需要。非正职校级领导公务用车须向办公室申报,经校长批准后统一调派。
2、中层干部用车
中层干部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特殊情况代表学校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报请校长批准后,可由办公室安排用车。
3、教职工用车
教职工外出参加教育教学或其它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如果人数超过3人(含3人)到县外或本县偏远地区的公务活动,或安排用车费用与实际报销差旅费费用基本相当的情况,经校长同意,可由办公室安排用车。
4、其它用车
(1)学校中心活动需要用车的,由活动组织者制定用车方案,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调派车辆。
(2)教职工本人举行婚礼,可安排一次免费婚礼用车。
(3)教职工家庭出现突发事故,需要紧急用车的,报请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可安排一次用车。
(4)教职工(中层干部)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本人要求使用私车的,按照差旅费标准计算给予补助。如果出现交通事故由本人责任。
(5)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的非公务用车,按照0.8元/公里收取基本费用,过桥过路费及其它费用由用车人自理。
(三)用车申报程序
1、校级领导(非正职)公务用车,提前一天报办公室安排。
2、中层干部、教职工和学生公务活动用车,非特殊情况,必须提前24小时到办公室办理用车手续;集中外出参加教研活动或举行大型活动等用车,必须提前2天向办公室提供用车方案。用车申报程序为:填写用车申请表(一式两份)→主管处室主任签字→分管副校长签字→办公室安排用车。
(四)用车过程管理
1、公务用车者,应在过桥过路费收据和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如果是租用车辆必须在司机用于结账的“用车审批单上”签字证明。
2、学校公务用车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用车人不得要求自行驾驶车辆。
3、租车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必须按行程路线运行,不得变更行程。因个人原因变线或延误时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用车人自理。
4、驾驶员有权拒绝非办公室(校长、书记)调度的用车要求。
二、车辆管理
(一)调度
学校所有车辆(不含食堂车辆),统一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未经办公室调度,司机不得擅自出车。
(二)维修
1、车辆维修必须先申报,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审验签字,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到指定的修理厂保修。小额维修,预算经费在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实施;预算经费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报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大修时驾驶员必须按时到厂家跟班维修,监管实施,更换的配件和维修费用交车管人员登记备查。维修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字。为了节约费用,车辆维修时配件凭《车辆维修配件委派单》到指点配件店进货。
2、修理厂凭《维修申报单》和《维修项目明细表》结算维修费,配件商凭《车辆维修配件委派单》和《配件明细结算单》将配件送到指定维修厂,驾驶员验收签字。无合法的《维修申报单》和《车辆维修配件委派单》的不予结算。
3、车辆在行车过程中出现故障的,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以就地维修。
4、办公室建立车辆维修专帐,一车一帐,维修费用半年公布一次。
(三)车辆加油和过桥过路费
1、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卡,建立专帐,一车一帐,逐月核算,每公里耗油数超过正常标准5%以上,追究驾驶员原因和责任。
2、特殊情况在外现金加油,应由乘车人员签字证明,按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报销。
3、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出车情况登记表》,对每天的行车路线、里程、加油量、过桥过路费等进行全面登记。
4、驾驶员报销油费和过桥过路费时,应提交《出车情况登记册》作为报销审核的基本依据,由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核实无误后,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字,过桥过路费每半个月报销一次。
三、租车管理 学校公务活动用车原则上在学校现有车辆配置内调剂安排,特殊情况需要租用车辆的必须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对外租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车辆性能良好,车辆和驾驶员的各种证件和手续齐全,按规定办齐了车辆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学生或教师集体活动租车,必须符合市教育局涉校车辆管理规定。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凭办公室或校长、书记安排出车,并逐日登记。
2、驾驶员应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未经办公室或校长、书记的安排一律不准出车。未派车的车辆或出车回来,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在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3、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及时检查车况,行车途中保持精力集中,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违规罚款,概由驾驶员负责,不予报销。
4、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做好防盗、防事故工作,经常洗车、清理卫生,保持车辆整洁。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和位置停放,非公务活动需要车辆不得在外过夜。违规停车或违规在外过夜的,出现车辆损坏或被盗,追究驾驶员的赔偿责任。
5、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如果擅自交由他人驾驶发生安全事故追究驾驶员责任。
6、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凡在加油、报销过桥过路费、维修等方面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每出现一次扣除目标管理奖金200元。两次(含两次)以上,临聘司机予以解聘。
五、附则
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麻栗坡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2008年4月28日
辽阳市疾病控制中心篇二
辽阳市疾控中心出台《车辆管理制度》狠抓公车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公车管理的规定》,本着例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市疾控中心出台了《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在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公车管理的规定》各项要求的前提下,细化各项措施,狠抓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一是严格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中心规定用车科室需到行政管理科领取派车单,由行政管理科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无派车单司机不能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领取派车单需向行政管理科请示,事后补填派车单,否则视为私自出车,从制度上进一步约束了用车行为。
二是严格掌握车辆发生费用。中心规定车辆如需保养和维修时,需请示行政管理科并报中心主任批准,每周一行政管理科携车辆统一到市政府定点油站加油。中心每周公布每辆车的行车地点和耗油量,对道路通行费与派车单不符的车辆不予报销。此举既保证了中心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又降低和减少了各种费用开支。
三是严格执行车辆封存规定。中心规定正常车辆于每日晚18时前入库,双休日、节假日要将车辆入库存放,并将车钥匙上交单位行政管理科,行政管理科将不定期检查车辆封存的执行情况,有效遏制了公车私用的现象。
四是严格规范个人用车行为。中心规定个人用车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工作日期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短时间用车,需请示行政管理科批准;八小时以外及双休日、节假日用车需请示中心主任批准,否则视为私自出车;经批准的职工个人用车发生的燃油、道路通行费由个人承担。
五是严格规范司机驾驶行为。中心规定司机要服从用车科室的领导,驾驶中做到及时安全、优质高效;严禁司机酒后驾车,如有违反,将按照《交通法》有关规定处理,一切违反交通法的罚款,单位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对那些在工作日内车辆未及时入库、双休日节假日未按要求入库、酒后驾车、出私车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调离司机岗位。
六是严格禁止动用公车参加或从事非公务活动。强调领导干部使用公车要做到“三不准”,即:不准私人驾驶公车、不准用单位的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用公款报销学习费用。对因公车私用和公车私驾出现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的,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和保险索赔外,其余的损失由用车人个人负责赔偿;对使用公车参与接亲、私人喜庆活动和旅游的,由使用人和司机分别向单位缴纳燃油费500元。
通过抓公务用车管理,一方面规范了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和使用,节省了费用开支,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规范了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地促进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辽阳市疾病控制中心篇三
疾 控 中 心 后 勤 管 理 制 度
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1、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2、物品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3、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4、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5、物品数量、价格准确,做到帐、卡、物、金相符合。
6、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7、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8、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9、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1、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2、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杜绝浪费。
3、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做到专物专用。
4、对于相关科所物品的领用必须要有使用科所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5、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
物资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物资材料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投资使用效益,合理控制中心资本性支出,降低成本,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发挥最好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中心物资材料包括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一次性用品、计算机耗材,特殊卫生材料、劳保家具、办公用品、电料、维修材料及其它与中心有关的物资材料。
2、总务科对中心所需物资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所有物资材料资质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供应工作。
3、使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每周将次周需常用物资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填写申请计划,经科主任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总务科领取。
4、总务科根据科室申报及库存情况编排采购计划,科长审核呈报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临时用品购买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呈报中心主任审批。
5、批量、贵重物资材料,采取集体招标,确保所购物资材料优质优价,使用安全。特殊物资材料的购买,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书面呈报中心主任签字后总务科会同使用科室共同进行比价采购。
6、所有物资材料必须入库验收,由保管员对包装、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审核登记。
7、仓库物资材料应按类别、批次、固定位置存放,库容整洁有序,标识清楚。不合格产品要隔离存放,及时退货,防止混杂。库存要保持通风,符合安全防火、防盗、防霉变的储存要求。保证帐、物相符,尽量减少库存,避免积压、过期造成浪费。
8、物品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中心内物资材料发放实行科室领物专人制,保证物资的有效使用,杜绝浪费。
9、物资材料报废:由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物资材料指令性更新,原规格产品规定淘汰,或其他原因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了不得使用的物资材料,为减少浪费总务科尽可能与供货商协调调换,确属报废物资材料应书面说明理由,呈报中心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按帐务处理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医用耗材领用管理规定
1、医用耗材领用要遵循“实耗实销、物尽其用、厉行节约、成本控制”的原则,实行严格的报账、登记管理制度。
2、总务科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保管、供应、监督等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必须填写领用单(入库时填入库单),详细填明单位、规格、数量,经发货人和领取人签名后方可发货。
3、总务科、财务科共同负责对各科室医用耗材的领用进行监督并做好登记审查工作。
4、各科室由科所长负责医用耗材的领用和管理,并分类保管,定期检查。保管、报损应建立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5、各科室在负责人的指导下,指定专人分管医用耗材的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月与总务科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6、各科负责保管人员应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分别保管,及时消毒,注意保养维护,防止生锈、霉烂、虫蛀、过期失效等现象,提高使用率。一次性无菌耗材要按照《消毒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人员责任心缺失,保管不当,造成的耗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全责进行赔偿。
7、凡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损坏医疗器械,由责任人全额进行赔偿。
8、借出的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字,重要物品须经科所长同意方可借出。
9、科所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者共同清点签字认可。
10、医疗器械由各科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证使用,每班要认真交接。
11、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正确掌握其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清洁、消毒后归还原处。
12、办公用品须交旧领新,按“实交实领”办理。
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全中心医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进行
计划、采购、管理、调配、保管、维修。
2.各科室需增添仪器要写申请书,并申述请购理由,送总务科审核,中心主任批准,总务科负责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医疗仪器报账,财务科须见到总务科和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付款报销。
3.大型设备到货后,总务科会同使用科室验收,办理领用手续。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写好记录、签字。
4.总务科必须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购买申请书、合同书、验收记录、仪器技术资料、保养维修记录等。
5.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由使用科所保存,使用科所可向总务科及维修人员提供复印件。
6.总务科必须建立全仪器财产账卡制度,科所账卡必须与仪器总账相符,并定期核对。
7.各科所仪器设备须制定操作规程,确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实习、进修人员及非本科所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使用,总务科定期下科所检查使用保养情况。
8.仪器发生故障使用科所应立即通知总务科,总务科安排人员立即检修,对于一般设备及大型精密仪器损坏,限于我中心目前维修技术力量、设备条件不足,由总务科对外联系解决。
9.应充分发挥各科设备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如因保管不当或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由当事责任人负全责,并予以赔偿。仪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科室如实上报总务科,转呈中心主任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责任。
10.使用率不高的仪器设备进行中心内部调配,各科不得私自接收更不得留购付款。
11.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仪器鉴定会,不得自行购买仪器,否则费用自付。
科室物资丢失、损坏赔偿的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中心财产蒙受损失,根据情节轻重、造成损失的程度,结合本人的一贯表现,给予赔偿、批评教育,直至处分的处罚。
2.凡属使用年久不慎损坏的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组织核实,确认非责任性事件的,可免于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大批量器材遗失或霉烂、损坏,应检查原因,申报科所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审查处理。
二、具体管理办法
1.各科管理的器材、材料、家具、药品等,均定责到人,专管专用,丢失后由保管人百分之百赔偿。
2.玻璃器皿或金属器械自然老化时的破损,玻璃制品煮沸情况下的破损,不追查责任;已破损尚能继续使用的器材,在最后使用中损坏时,不追究责任,按报废处理。
3.消耗性器材,1~2元内的如试管、载玻片、针头、刀片、手套等,因工作损坏不予赔偿。
4.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器材破损,按市价计算,经科所报请中心主任处。
5.由于交接不清造成丢失、损坏,由接班人负责赔偿。
6.药房因责任心不强、计划不妥、保管不当而造成药物霉烂、失效变质等,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三、报废与赔偿程序
1.破损或报废:由责任人填写破损单或书面报告,详细记录器材名
称、规格、破损原因及程度,本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属于固定资产的,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确定继续使用或报废。
2.赔偿:由责任人填写赔偿清单或书面报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送药房按市价核定,经领导审批到中心财务科交款后领补。属于固定资产的,由分管领导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决定赔偿金额。
疾控中心 2012年1月1日
辽阳市疾病控制中心篇四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的规范化管理,节约相关费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范围界定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系产权归公司所有的车辆,具体指公司所拥有的商务车、轿车、卡车。第三条
车辆使用原则
使用车辆时要按照“申请派车、同向共用、先急后缓”的原则。第四条
公司车辆的使用范围
(1)公司集体活动、会见客户、参加会议用车。(2)公司宣传、巡查用车。
(3)接送密级文件、送取大额款项及各部门办理重要事宜用车。(4)公司物资采购、运输用车。(5)公司对外接待用车。
二、车辆派遣与调度
第五条
公务车辆派遣和调度的程序
行政管理部的公务车辆主管负责对公司车辆进行派遣和调度,具体规定的程序如下。(1)如需用车,用车部门应提前1天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公务车辆主管进行审核。
(2)无事先预约公务用车,且事项非常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务车辆主管申请用车,事后要填补“公务用车申请单”。
第六条
车辆调度原则
(1)原则性强,即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车辆的使用范围和对象派车,什么事可以派车、什么人可以派车、什么事不能派车、什么人不能派车,都要按照制度办理,不派人情车、关系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调度合理,要按照用车的行驶方向选择最佳线路,不跑弯路,不要在一条线上重复派车。一般情况下,车辆不能一次全部派完,要留备用车辆,以应急需。
(3)灵活机动,对于没有明确规定而确实有需要的紧急用车情况,要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
第七条
公务车辆使用批准
(1)室内出车必须得到公务车辆主管批准后方可派车。
(2)市外、省内出车必须经行政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派车。(3)省外出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派车。
(4)未经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车辆。第八条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私自出车,如私自出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杜绝随意派车、私人用车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
公车未经批准严格外借
未经总经理的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三、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第十条
车辆日常费用
(1)车辆日常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保管费以及购置各种相关配件的费用。
(2)车辆日常费用报销时必须出示经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及相关的费用发票,并要在报销单上写明费用起止时间、费用内容,经行政管理部公务车辆主管审核后,按财务部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3)经公司批准的私人用车,其费用由用车人自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汽油费、路桥费以及保管费用等。
第十一条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1)如需对车辆进行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其具体格式见下节表单),经公务车辆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
(2)车辆应由行政管理部指定的特约修理厂修理,否则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可自行修复的,予以报销购买材料零件的费用。
(3)车辆行驶在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维修费用超过规定时,应征得公务用车主管的批准。
(4)如因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的,其所需维修费用应由手机负担。
第十二条
公务车辆主管应随时掌握车辆年检、年审的时间及上缴保险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各种固定费用的时间,及时上报行政管理部审批办理,逾期办理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公务车辆主管承担。
四、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制订和解释,经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办法执行。修订、废止时亦同。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安全工作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
(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各部门指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公司办公室指定一名车管干部,负责本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检查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以及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干部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第三条 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地区和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沟通,征求他们对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第四条 认真贯彻《xx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并逐级落实,做到逐级落实,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第五条 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公司员工和司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六天 机动车管理。
(1)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12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干部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上级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实际驾驶。
(4)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认真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第七条 自行车管理
(1)骑自行车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总公司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部件处于良好状态。(3)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第八条 个人交通安全管理。公司职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第九条 公司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xx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公司职工违反交通规则者批评处罚的暂行规定》予以惩处。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交通事故组工作要领
第十一条 本公司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租统一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者或相关者应直接通知交通事故组。第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允许驾驶员或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处理人负责。
第十四条 在事故现场,事故责任者或相关者与对方交涉,如赔偿额在xx元以内时,可由当事人进行处理,但事后需提交有关报告。
第十五条 交通事故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赴现场听取说明,调查原因、协助交通机构处理。
第十六条 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都要由当事人签名。第十七条 交通事故赔偿额需由公司领导决定。
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要点
第十八条 违反交通规则中“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的规定,因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伤害时,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负担。
第十九条 在执行公司业务工程中,除认定是本人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是:
(1)因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时,由当事人负担半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的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其责,如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担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3。
第二十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时,应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号和车牌。从对方驾驶证上,纪露霞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和出生年月。
(4)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和程度。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用与时候联系。
(6)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7)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要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8)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能把责任揽于一身。
辽阳市疾病控制中心篇五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控股集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集团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集团办公室管理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地下停车场指定车位,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办公室分管主任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集团领导、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集团领导、办公室主任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持卡到加油站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遇特殊情况,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集团办公室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办公室分管主任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集团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集团办公室安排;董事长、总裁领导用车相对固定,董事长、总裁领导外出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集团办公室报到,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单位地下停车场指定车位;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集团办公室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办公室分管主任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在每月驾驶员例会上公布,办公室分管主任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