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制(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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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篇一
所有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都必须区分不同情况分门别类经过发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
审批制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审批程序和内容:1项目建议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初步设计4资金申请报告书。
审批类项目分三步;1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初步设计的批复
核准制备案制
非政府投资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均采用备案制。
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核准制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进行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核准材料:1申请报告书2规划选址意见书3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4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材料
审批效力:有效期2年,对应该审批但未审批的项目或核准文件失效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海关等部门不办理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已经核准项目如需对核准项目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报原核准机关出具局面确认意见或重新核准、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备案申报材料1项目备案申请表2单位法人工商登记证明
项目制篇二
湘潭市原种场项目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申报与管理流程,配合“种苗中心”的项目运行体系,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 满足项目需求。将“种苗中心”的项目执行与管理更加规范化。特编制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执行原则
1、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进度及完成质量。
二、项目执行流程
1、项目申请:
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申报组,填写项目申报所需资料,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各部部长与财务人员沟通后按要求编制项目预算等资料,经主管副主任审核,报经“种苗中心”主任审批后,填写申报文本,此阶段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文本:
(1)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信息,报送纸制资料到相关部门。
(2)签订后的项目申报文本,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存档,财务备案。
3、项目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决定项目组成员及分工,做好实施计划,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召开项目讨论 会、项目中期汇报会,此阶段责任人为项目部各部长。同时定期向场长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4、结题验收:
项目完成后,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对各阶段成果进行验收,根据需要提交验收报告。
5、项目完成:
完成以下三项内容,方可确认该项目为完成状态。
(1)项目部部长已向上级单位提交正式的项目结题报告(或项目验收报告)。
(2)项目负责人已向办公室提交所有有关项目评审、实施、验收(结题)文档、文件和记录,且确定归档完毕。
(3)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提交项目资料备案。
6、合同保管
合同作为“种苗中心”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1)项目部门应定期将本部门的合同执行情况,向主管副主任汇报,重要事宜并向场长汇报。
(2)各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将履行完毕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7、责任约定 凡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未及时汇报情况而给“中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行为严重者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项目制篇三
中天城轨大连地铁201标项目部
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中天城轨大连地铁201标项目部
二〇一〇 年十二月
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1、为了更好地了解分析项目的成本构成,完善改进项目成本结构与成本责任体系,有效进行项目的成本控制及为完善企业内部定额提供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2、成本核算的工作流程
2.1、成立“项目成本核算小组”(以下简称“核算小组”)。
2.1.1、核算小组的任务:负责整个项目成本核算工作。
2.1.2、核算小组成员构成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核算小组成员:项目部相关岗位人员。
2.1.3核算期间日程安排
1)确定核算期间;
2)确定首次动员会议时间;
3)确定中期会议的频率及时间;
4)确定末次会议时间。
3、项目成本核算分“用于项目盈亏情况分析”和“用于对项目的考核评价”两种。用于项目盈亏情况分析时,综合考虑与成本发生情况相关的所有要素;用于对项目的考核评价时,由于部分成本要素项目部不可控,不列入核算评价范围。
4、项目成本核算中各主要岗位的职责
4.1、商务、物资经理:负责项目成本核算的整体策划、资源整合、材料耗用、机械耗用、成本成本分析及相关的协调工作,负责收集各主要岗位分析评价报告并组织撰写成本分析报告。
4.2、综管员:负责人工费及现场管理费中的办公费、交通差旅费、接待费、生活用品等各项费用的核算和分析工作,并提交相应部分分析报告。
4.3、技术员:负责核算各项技术优化、方案优化和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等费用及对成本影响的分析工作,并提交相应部分分析报告。
4.4、生产副经理:负责现场零星设施费用核算和分析工作,并提交相应部分分析报告,并负责协助各部门进行成本核算。
5、各项成本要素的核算办法
5.1、材料费用:
5.1.1、项目部实际消耗的主材、辅材:按照出库时载明的使用方式与部位归集到相应各分部分项工程中作为该项的资源耗用。
5.1.2、项目部剩余主材、辅材:项目部剩余主材、辅材(工具、周转材除外)按照当前市场价值进行合理估值后从项目的相应消耗中扣除,而该批材料预计调入下一项目前的库管费用及运杂费用计入本项目相应的消耗项中。
5.1.3、项目部剩余工具和周转材:项目部剩余工具和周转材,自入库时即确定其周转使用的折旧办法,该批材料仅计算当期使用应计算的折旧费用及调入本项目的相应运杂、库管费用。
5.2、机械费用:自有大型工程机械,折旧费用标准,项目使用的自有大型机械费用应计算机械的进退场、经常维修费及使用期间应当计提的折旧费、大修费。
5.3、人工费:作业人员工资归集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消耗中。管理人员、后勤、辅助人员工资按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比例分摊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现场管理费。
5.4、其他相关设施:其他能周转使用的相关设施、劳保用品、办公设备等,亦按照折旧的办法计提费用,另外,还应计取设施、设备等的拆建、搬迁等费用。
5.5、其他费用:无法归集到各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用消耗中的费用,包括有关项目的业务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对外赔偿等有关费用列入项目的有关措施费中核算。
6、成本分析报告:根据各项资源的消耗情况撰写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一般应包括:编制说明、工程概况、项目成本概况、自营分包盈亏分析、盾构隧道工程工机料分析、成本管理措施及建议、内部定额的适用性及调整建议和成本工作建议等。具体内容如下:
1)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主要介绍分析报告中各项数据的来源。
2)工程概况
主要描述该项工程的地质状况主要特点,是否存在与施工图纸有重大出入的情形存在;工期方面是否与业主的要求相符;业主场地移交是否及时,项目设备配置、垂直运输系统平面布置是否及时并满足实际需要;施工工法是否存在更改;经济标说明等。
3)项目成本概况
项目成本概况主要分析以下几项内容:投标报价与结算收入对比、项目成本与利润、分部工程盈亏构成分析、潜在的机会利润分析。
4)自营与分包盈亏分析
项目成本基本由两部分构成,即自营工程成本、分包工程成本。自营工程即由项目部自行完成的各项工程;分包工程为由项目部委托分包商完成的各项工程。
5)盾构隧道工程直接费分析
由于盾构隧道工程是自营工程中成本比重最高的一项工程,因此必须对盾构隧道工程进行详细的直接费分析。该项分析主要是对比投标时直接费与实际直接费耗用对比,以及本项目部耗用与其他项目的平均耗用进行对比。直接费包括工机料和现场管理费。
6)成本管理措施及建议
根据目前成本管理现状,提出工程管理措施及总结。
7)内部定额的适用性分析及调整建议
根据项目的成本执行情况进行成本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编制企业内部定额,并在执行过程中对偏差进行深入分析调整。项目竣工应对现行的内部定额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并按照分析的结果提出调整建议。
8)成本工作建议
根据成本工作的现状提出未来的工作建议。
项目制篇四
项目实施首席责任人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 服务水平,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各级卫生行祕 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责任人制度.第二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责任人是指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对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负总责。
第三条
各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指定一名首席负责人,并在上级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备案。
第四条
首席责任人应为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首席责任人的责任
首席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负责目标落实。提出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节点目标,确保整体目标任务的实现;
2.负责组织实施。牵头研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调度。召集相关单位协调调度实施培训、督导、考核; 4.负责报告反馈。提交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需政府或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并提出有关解决方案、措施和办法的建议;
5.负责跟踪监督。跟踪监督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等。
第六条首席责任人在单位法人领导下,行使下列权利: 1.计划权。首席责任人有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项目阶段性目标、工作计划,考核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
2.组织权。首席责任人有权提出对项目服务组组成人员的选择、考核、调整的意见与建议,并根据项目推进和建设的需要对服务组成员进行调配、指挥。
3.调度权。首席责任人有权召集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有关规定安排调度分配等。
4.监督权。首席责任人有权向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对涉及项目工作的相关部门及个人奖励或问责的意见建议。
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在项目首席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政策调整、日常管理、协调联络、综合督导、培训考核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并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
第七条
首席责任人要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 策和任务要求,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一定的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第八条
首席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做好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努力促进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健康持续科学化发展。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更换首席责任人的,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
第十条
对首席责任人的工作实绩完成情况,上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同步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依据此制度由本级主管部门自行制定。对工作积极,实绩突出的项目首席责任人给予评优、表彰、授予荣誉称 号并进行典型宣传,优先培养使用;对工作懈怠、管理不力、滥用职权、失职失 责的项目首席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及时调整。
项目实施监督问责制度
为了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项目任务落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意识,结合项目实施要求,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监督问责制度。
一、问责主体
实行自治区对盟市、盟市对旗县、旗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自上而下的监督问责制度。
二、问责范围
问责范围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内部科室;各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问责内容
存在以下工作落实不到位、疏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问责:(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内部科室和工作人员不能按照项目要求落实责任,造成项目实施质量不高,影响工作整体推进的;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不服从安排,未尽到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协助专项考核责任、在工作中敷衍应付,影响资金发挥作用和项目实施效果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质量管理低下、效果不满意,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或违规使用资金的。(四)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任务达不到进度要求,工作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慢病、重点人群规范化管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群众不满的。
四、问责方式
问责方式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可视情节单独或者合并使用:(1)(2)取消单位或个人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通报批评;
(四)追回或扣减相应资金;(5)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六)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项目实施承诺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城乡居民的知晓率和依从性,以旗县为单位,统一在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诺公示制度。
一、公式责任主体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公示场所及内容
(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门诊大厅公示内容:
(1)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管理。(2)向居民每月开展健康教育讲座。(3)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疫苗。
(4)为0-6岁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开展儿童健康管理。
(5)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6)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每年进行健康体检。(7)为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规范化管理。
(8)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建档管理。
(9)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奖惩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2、有关诊室公示内容:(1)全科诊室公示:每季度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1次,每半年对高 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合并症发生与发展监测。
(2)免疫接种室: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一类疫苗。
(3)儿童保健室: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家庭访视2 次,婴幼儿健康管理8次(1岁以内婴儿每年健康检查4次,第2年和第3年 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3次(4一6岁儿童每年1次健康体检)。
(4)妇女保健室: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5次孕期检查,2次产后访视,产妇出院后7天后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
(二)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公示内容由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其服务功能确定。(三)居民家中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在居民家中进行公开公示。(四)公开服务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
服务咨询联系电话为本单位具体执行科室或个人电话,监督投诉电话为上级主管单位电话。
三、公示方式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公示的内容,制作公示栏摆放或张贴悬挂在醒目位置,可利用电子滚动字幕的方式适时公亦;科室公亦内容张贴上墙;可利用广播、报纸、网络、印刷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公示。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公示,要采取制作图版、宣传专栏等形式 进行公示。
3、居民家中公示可采取印发宣传画、宣传册、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公示。
四、公示考评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诺公示实行逐级考评制度。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所属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把项目公示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资金挂钩。检查中发现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扣减相应经费并进行通报批评。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示制度,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监督,认真受理和处置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实施包保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力度,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管理,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卫生行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共同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县乡两级分片包干、保证工作质量责任制度。
一、人员组成
(一)旗县卫生行政班子成员实行包保。
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确定以班子成员为组长,机关相关股室、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人员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包保责任工作组,确定所包保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旗县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班子成员实行包保。
旗县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结核病防治所、健康教育所)也要实行包保责任制度,由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骨干组成包保团队,要分片包保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实行包保。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分别对辖区内的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分片包干,抽调医、护人员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组成若干个包保小组对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包保。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包保负责人、服务团队和所包保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报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以便联系和工作考核。
二、包保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任务
三、包保职责:包保人员主要负责参与指导所包保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方案制定、项目实施、人员培训、业务督导、工作考核等。
四、工作要求.各包保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包保单位,督促、指导和帮助被包保单位幵展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常态化管理。包保人员每年至少 到所包保单位开展督导工作两次以上,督导要有记录,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发挥出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作用。
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和辖区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员培训,包保人员要主动参与,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包保人员要精心指导,狠抓规范化管理。要严格按照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要将基层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结果与所包保人员的年度个人考核相挂钩,对工作积极王动、实绩结果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履行了职则、工作开展不力的要给予批评,对所包保单位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不合格的,包保的领导和成员年度不得评优。项目实施服务合同约定制度
为了落实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明确权责,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 益,分级建立项目实施服务合同约定制度。
一、合同约定主体
合同约定主体为自治区、盟市、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分级分层签订服务合同约定书,明晰权责,推动工作。
二、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年度核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指标;
2、考核评价量化指标;
3、资金额度;
4、违约责任,奖惩量化指标;
5、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事项。
三、合同约定时间
合同约定的时间以年为周期。
卫生室(服务站)承担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卫生院(受卫生局委托)乙方: ___________村卫生室(服务站)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根据卫生室(服务站)的服务能力,甲、乙双方为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辖区城乡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居民健康档案
根据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核定任务,完成本辖区内档案建立与管理工 作;
(二)健康教育
1、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2、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烟草控制及本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
3、配合各种卫生节日幵展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慢性病防治有关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三)预防接种或免疫规划
1、掌握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情况,及时动员通知适龄儿童 按时接种和强化接种,逐步实行预防接种网络管理;
2、落实流动儿童管理制度,定期巡查流动人口状况,动员通知应接种儿童及时接种。
3、协助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等开展调查、动员、验证工作;
4、协助社区、乡(镇)防保机构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并调查处理。
5、协助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四)传染病管理
1、及时发现辖区内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登记并及时报告,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2、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肝病(病毒性肝炎)、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3、配合专业机构人员对非住院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患者进行治疗和随访管理;
4、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食品、饮用水安全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5、参加定期培训、例会,汇报传染病管理工作情况。(五)其他工作
配合或协助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本辖区内妇女、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保健,蒙中医健康服务、结核病健康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高危人群进行指导管理,对重性精神疾病登记管理等。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符合下列标准。(一)居民健康档案(1)协助为辖区居民建档;(2)健康档案项目填写齐全。(3)及时记录辖区居民主要健康信息。(4)居民健康档案计算机录入率达到100%。(二)健康教育
(5)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每次更换2个版面。(6)配合各种卫生节日幵展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
(7)开展健康知识讲座。
(8)健康知识入户每年不少于x次,每次入户率达100%。(三)预防接种
(9)及时掌握管辖区目标儿童情况,动员通知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10)对流动儿童进行属地化管理,动员通知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11)协助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动员通知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和验证工作;
(12)及时发放宣传资料,确保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5%。(四)传染病管理
(13)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确保 法定传染病无漏报。
(14)能够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情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人家属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15)结核病等传染病标语宣传画、公告、就诊流程、标语上墙并常长期保留,咨询服务、可疑症状者、接触者检查按要求开展,相关指标达规定要求。
(16)协助完成艾滋病、梅毒的病人随访管理。
(17)结核病:对治疗病人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督促病人按时复诊复查取药、及时处理不良反应,并做好各项记录。
(18)协助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
(19)开展卫生法制宣传(食品卫生1次、职业卫生2次)(20)承担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工作,协助做好卫生监督检查。(21)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或职业病职业卫生管理档案。(22)按时上报公共卫生管理信息报表。(23)早孕建卡率>95%。
(24)产后7天、14天、28天上门进行母婴保健访视,进行常规体检,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对常规问题、母乳喂养等问题进行指导。
(25)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提供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95% ◦
(26)及时记录访视内容,并做好产后42天检查动员,及时收回围产期保健手册,并及时交乡(镇)卫生院归档。
(27)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包括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完成老年 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体检率>95%。实行死因 登记报告制度,报告率100%。开展蒙中医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28)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报告、管理;每季度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一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95%,肿瘤登 记报告率达100%。
(29)辖区内重性精神病病人登记率> 90%。
(30)为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患者提供定期随访等管理服务。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并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条乙方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一)乙方应掌握全科医学基础知识,按医疗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对农村 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有疑难病症应逐级转诊。
(二)乙方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原则,遵守村卫生室(服务站)相关制度,热心为辖区居民服务,若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 应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服务资格。甲方根据《xxx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内卫发[2011 ] 46号)考核项目,结算服务补助资金。对考评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公 共卫生服务的资格,终止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自20_____年1月1日起至201______年12月31日止。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项目经费预算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应本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工作任务,符合工作实际需要的原则,以旗县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和预测的实际工作量为依据,结合当地的相关支出标准和物价水平,编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成本预算。
预算编制采取自下而上编制、自上而下审批的方式进行。旗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年度核定任务及项目经费总额,年度任务重点,确定辖区内年度每个项目所使用资金比例(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占x%,健康教育占x%,预防接种占x%,0〜6岁儿童健康管理占x%,孕产妇健康管理占x%,老 年人健康管理占x%,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占x%,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占x%,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占x%,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 理占x%,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占5x,中蒙医体制辨识占x%等)。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每个项目所使用资金比例规定内,分项目编制预算支出成本,上报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实施。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如需调整,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通过年初的合理预算,以保证经费使用与项目实施任务相吻合,防止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在项目经费出现剩余或不足、使用中因分配比例不合理、影响项 目整体推进效果问题的发生。
项目经费使用标准量化制度
为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强化项目成本核算,确 经费跟着项目走,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和绩效经费分配制度,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制定项目经费使用标准量化制度。
一、经费标准和使用单位
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为每年国家规定的人均补助标准。
经费使用单位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经费分配使用方法
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旗县确定的经费分配参考标准,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实施每个项目的服务成本,对经费使用进行标准量化。对不能 有效承担服务任务的,经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许可后,向专业卫生服务机构或 其他卫生服务机构购买,购买服务项目资金需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列支,不得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接坐支代购。
要根据有关政策将年度人均补助经费分配到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按照项目成本核定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绩效考核,达到经费补助与承担服务任务相适应。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成本,确定各个项目具体成本(举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占补助经费总额比例为x%,人均x元。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二)健康教育:占补助经费总额比例为x%,人均x元。
1、健康宣传资料:辖区人口人均x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2、健康主题宣传:辖区人口人均x元。
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主题开展健康宣传活动,每年6次。
3、健康专栏更新:辖区人口人均x元。
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每年更换12期;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每年更换6 次。
4、健康教育讲座:辖区人口人均x元。每月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全年12次。
项目经费使用报备制度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铺张浪费,保证资金安全和防止基本资金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备原则
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 用规定的费用幵支范围、开支标准,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 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二)报备要求
一次性支出金额较大的,应向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备案,说明资金的具体用途,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支持的嘎查村卫生室进行补助时,需向卫 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发放的标准及考核依据,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发放。对嘎查村卫生室补助发放明细表应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项目经费日清月结季末审计制度
为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制度本制度、一、日清月结
对于符合规定的支出要及时结算,原始票据要素、清单等要齐全,并填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报销审批单”,“审批单”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经费支出做到日清月结,即对已发生的业务,票据符合要求的 做到当天结清;月末汇总支出明细,每月底向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报月经费支出明细表备案。
二、季末审计
每季度末,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台账、资金使用情况、票据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终结后,应做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编写季度审计报告,下发各个基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项目实施服务券提供服务制度
推行服务券制度是落实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机制,通过发放服务券,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效 果,提升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可度和依从性。
1、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券管理工作网络,根据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内容,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实行服务券提供服务制度。
2、服务券由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发放,各医疗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提供服务,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服务券的服务机构、服务种类、服务对象和内容。
——服务机构:各苏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券的种类: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券、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券、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券、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等。
——服务对象:辖区内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患者、ii型糖尿病患 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
——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要求提供服务。
4、服务券的制作
——服务券由旗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测算,统一负责印制。
5、服务券有效期
服务券有效期为1年,具体有效时间从发放之月起向后顺延,服务券在规定时限内使用,过期一律作废。
6、服务券发放的数量和程序
——摸底。各基层医疗机构确定服务对象数量,并将名单报送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服务内容、次数及人数确定应发放的服务券数量。
——发放。基层医疗机构按名单发放到户,发放时填《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服务券发放登记表》,实行发放者和领取人双签字,并在服务券上注明有效时限,发放服务券不得设置任何附加条件。
7、服务券的使用和回收。
——使用。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对象根据服务的内容在规定的 时限到相应的卫生院、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服务机构为其填写档案信息,并及时录入系统。
——回收。各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前,要及时填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券回收登记表》,服务后将服务内容如实填写在居民建档档案、随访、保健手册上,并回收服务券,服务一次回收一次,回收服务券应有服务对象和 服务人员的签名,并预约下次服务的时间和地点。
对于在旗县内,苏木乡镇辖区外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如孕产妇的产前检查,提供服务的机构要按照服务券上的面值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服务,并负责收回服务券,在规定的时间与相应苏木乡镇卫生院进行结算(购买服务),同时提供相应的服务数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填写档案信息,并及时录入系统。
8、组织领导与监管
旗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服务券执行效果进行监督和管理,调查群众满意度,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规范和具体要求 提供服务,不得简化服务内容,确保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团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为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旗(县)实际,在全旗(县)范围内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治疗,改善居民健康状况,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按照属地管理和划片包干原则,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团队、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向社会公开。
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
服务团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要求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频次开展工作。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契约服务落实情况、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数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纳入定期考核,按照绩效购买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辖区居民实际户数,合理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一般由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和乡村 医生组成,将乡村医生作为团队工作的延续,按照“城市切块、农村划片、统筹 规划、全面覆盖”的原则,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凭身份证明或户口薄、暂住证进行签约。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周期不应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解约需告知服务团队并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要充分发挥协同配合作用,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确保服务能力和服务内容满足群众需求。
各旗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不同职责,承担相应的人才培养培训职责(具体制度内容略)
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1.每年至少2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每年第一季度审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年末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年度内部审计。
4.根据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每年至少2次检查诊疗科目收费、检查项目收费、常用药品收费情况及价格公示的落实情况。
5.每年检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收费、药品和物资核算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必须成立由卫生计生局有关领导任主任,从专业部门抽调有关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培训等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科室。同时对存在问题在下次督导或考核中进行重点检查,看其问题是否改进。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完 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真实填写有关内容。如果存在虚假信息,根据完成真实的工作量给予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 室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每个服务单位每年至少接受4次的督导、考核。每次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时,必须依据考核打分结果进行下拨,对 得分低,核拨经费多的有关人员要给予追究责任。
五、建立起淘汰制度。
对一个单位连续两次考核均为末位或者连续两次考核(至少间隔在3个月以上)工作无改善者(两次考核得分均不及格,且两次得分相差在2分以内者即可认为无改善者)建议退出或者更换单位负责人。
六、建立起定期培训制度及新近人员必须通过业务知识考核来保证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七、各地要建立奖惩制度,来保证工作质量。对工作质量好,工作中有亮点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处罚。
八、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后,及时(3个工作日内)更新信息平台内的相关内容。
九、各级进行上报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前,必须严格对有关报 表内容加以审核,特别是各个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横向和纵向均要进行比较)。
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各种报表及时规范上报,制定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1.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 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管理。
6.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7.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照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
3.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按照65岁以老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有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4.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更新、补充相应就诊、随访记录,登记 已经获取的健康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 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
5.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 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6.应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 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7.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颜色标识区分。
8.健康档案由责任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9.孕产妇、儿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重性精神病病人健康档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10.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11.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全部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1.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应信息报告卡》,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
4.按照有关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存。
5.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6.根据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 织演练。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 挥。
4.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5.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 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 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 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 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幵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 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 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疫情报告制度
1.凡诊治患者的医务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2.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和报告办法。3.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填写疫情报告卡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要填全。
5.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在填写门诊工作日志时,凡发现确诊为传染病时,要在门诊工作日志表 上登记患者的家庭地址和病名。
7.对不执行本制度或因违反规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 相符、专物专用。
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 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6.定期幵展居民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调查,年度至少开展两次,根据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幵展健康教育。
7.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慢性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 作计划。
2、对辖区内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 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幵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〇-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提供0-6岁儿童保健,按照要求开展体格检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幵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6、8、18、30月龄 时分别开展一次血常规检测,对发现有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
4.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5.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6.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7.掌握辖区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幼儿园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8.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9.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 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辖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乡镇、村、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管理,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重性精 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内老年人进行管理。
4.对以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 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5.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6.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7.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控制、自我保健、常见伤害的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工作制度
1、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辖区具体情况,按照网格化、规范化服务的要求设立家庭责任医生服务团队。
2、团队长由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成员为业务骨干人 员,必须由具备执业(助)医师、执业护士资格,且经过医学系统培训,并取得 全科医生、护士、公卫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组成。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固定时间到村屯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原则上每 周下社区不少于2个半天。在各责任社区内醒目位置公布团队人员姓名、职 称、服务电话、服务时间、监督电话、工作职责等。并实行五个统一:统一规范 用语、统一着装胸卡、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要求、统一服务装备(出诊箱和 出诊车等)。
4、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并完善健康档案,完成责任区居民的健康诊断,并针对责任区重点人群和存在的健康冋题采取相应的健康干预措施。
5、及时处理好团队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助家庭医生开展签约 服务工作,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请示,由领导协调解决或 转介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团队应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 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指导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 记录,及时整理相关信息。
家庭医生工作制度
1、根据辖区常住居民户数和医务人员数,每200—400户家庭配备一名家庭医生,保证每户家庭有一名家庭医生负责。
2、家庭医生应由具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非卫生技术人员不 得担任家庭医生。家庭医生的姓名、职称、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信息应予以公示。
3、家庭医生在服务团队的协助、指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为居民 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
4、做好责任区卫生调查,按要求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资料,并实行动 态管理。认真履行健康服务协议承诺,居民合理要求,不得拖延推诿。
5、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 上报,并跟踪服务落实情况。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自律,不索要钱物、不收受居民馈赠、不向居民 推销药品和保健设备、不进行其它与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商业活动。
7、积极宣传家庭医生制度,遵循充分告知、自愿签约的原则,严格保守社 区居民及签约家庭的秘密和隐私。
8、外出开会、培训、休假等不能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的,应向团队长汇报、请假,并由团队长协调安排其他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9、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医学知识和社区卫生服务的能力,并及时整 理社区卫生服务相关信息、资料等,及时完成“家庭医生手记”。
10、家庭医生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质控指导、督查和考核。定期召开 家庭医生工作会议,加强服务团队之间、团队成员之间、家庭医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为做好我区居民高血压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期给予积极的健康指导和合理的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提高生命质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局,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到全区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嘎查村卫生室)就诊的所有35岁以上人群,免费进行首诊测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二、所有诊治35岁以上人群的首诊医生为第一责任人。
三、血压计要定期校准,测血压技术要规范。
四、血压测量读数要精确:取两次读数的平均值,两次间隔不少于2分钟,如果两次测量的收缩压或舒张压读数相差大于5 mmhg,则需在间隔2分钟后再次测量,取三次读数的平均值。
五、掌握血压值判定标准及分级:根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5年修 订版)》定义,高血压为18岁以上成人在未服用高血压药物的情况下,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收缩压≧140 mmhg而舒张压≦90mmhg为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患者既往有高血压史,目前正在服用抗高血压药物,血压虽已低于140/90mmhg,也诊断为高血压。
六、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七、凡测得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mmhg者,应将其姓名、性 别、年龄、地址、电话、高血压史等内容记录到首诊血压测量登记本,并进行随访登记。
八、对诊断为高血压的病人要纳入慢性病管理体系,每3个月随访一次;同时要发放相关的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九、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内部各接诊科室(站)将每 月首诊测血压人数填写“高血压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本单位公共卫生科室,公共卫生科室每月底及时汇总并上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十、各医疗机构要定期对各接诊科室(站)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人本单位工作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