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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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一
原户名:xxxx有限公司
原税号:xxxx
原地址、电话:xxxx
原开户行:xxxx
原账号:xxxx
现变更为:
户名:xxxx有限公司
税号:xxxx
地址、电话:xxxx
开户行:xxxx
账号:xxxx
特此函告!如因此给贵司带来不变,敬请谅解! 顺祝
商祺
x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二
尊敬的客户:
您好!鉴于我司业务发展需要,原“深圳市互联易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前海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相对应的原互联易的所有收款帐号,现已不再使用(香港、广州收款账号暂不变动),自20xx年x月x日起,我司将正式启用新的银行收款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1、开户名:xx市前海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行深圳皇岗支行
帐号:755xxxxxxxxxxxx0806
2、账户名称:深圳市前海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支付宝账户:xxxx@
3、开户名:吴xx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账号:621xxxxxxxxxxxx3933
因信息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多谢配合!
商祺
xx市前海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20xx-x-x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三
尊敬的中xxxxx:
基于公司正规化管理的需要,同时保证广大会员的汇款安全,本站“银行转账”收款账户将于20xx年x月x日由个人变更为对公账户。
账户变更为对公账户后,之前相应的个人账户(收款人为:陈龙)将停止使用,请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会员按新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如果使用“银行转账”有所不便,建议您选择网银充值等便捷方式。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新的`对公账户:
公司名称:常州旺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 开户行 帐号
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常州怀德路支行 32xxxxxxxxxx59
附对公账户的相关说明:
1、atm不支持汇款到对公账户;
2、网银、现金汇款到对公账户,上午9点-下午17点汇款,当天到账,下午17点以后汇款的,下一个工作日到账;
3、周六日汇款,周一到账(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4、一般情况,银行每天下午5点下班,无法柜台汇款;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四
致**公司:
兹有**(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附件所列材料,与贵公司联络,将此笔***款项计***(大写:人民币****)支付该人,账户名***,账号:________________!以上情况属实,若由此引起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
附件一:身份证(复印件,需有持有人签名)
附件二:送货签收清单
(加盖单位公章)
___年__月__日
【公司账户收款委托书范本】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五
证明信:证明信是组织(单位)证明有关人员的身份、经历、学历或某件事情的`真象而写的证明。
格式:
1、标题:“证明”或“有关**问题的证明”。
2、称谓。
3、正文:被证明的事实。
4、结尾一般写“特此证明”。
5、出具证明的单位署名、日期,加盖公章。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六
兹证明 同志现从事 工作,累计满 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盖章
经办人: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xx学校:
贵校xx系xx专业xxx、xxx等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xx部门实习工作,各方面表现优秀。特长证明。
xx公司(章)
xx年xx月xx日
公司证明格式
员工工作及收入证明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 章: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xxxxx.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xxxx公司 ...盖 章: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
xxxxx公司
地址: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
以下须打印:
证明
兹证明王 x 中 ,出生于1xx-xx年9 月10 日,于2xx-xx 年1 月1 日( 须任职六个月以上 ) 在xxxx 公司,担任xx 职务至今,月工资收入xxxx 元人民币。
特此证明
(盖公司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职公司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须1个月内开具有效)
3.
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盖 章: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xxxxx.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xxxx公司 ...
盖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七
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过两个(一个基本户、一个结算户)。各公司及下属单位只允许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开设一个账户。因业务情况,需要开立个人账户的,要实行开户人、留密码人、持卡(折)人三者分立,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更换开户人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八
兹证明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已在我公司工作_________年,现任职_________部门 职务。该职工税前收入_________,税后收入为____________,发放形式为____________。
我单位保证上述情况属实,如因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写盖章的人接电话的人一般要认识
电话(劳资或人事部门): (提醒只能是座机)
公司名称: 公司全称(部分贷款公司需要这一栏)
单位地址: 此地址要详细到某路某号某楼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_年_月_日
1.收入填写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
很多人误以为请求用人单位填写与实际不符的高收入,下面重点注意3点
(1)你的收入要根据你所在地区经济和职位及职务类型情况相符,比如你是销售和采购你的收入都可以写高一点。
(2)你的收入要配合你的银行流水来填写可以在流水的基础上稍微的高一点点都可以!
(3)你的收入要根据你的行业和公司大小相符。比如你公司的注册资本才1万元,公司成立1年你说你的月收入3万别人相信吗?作为贷款的审核人员,他们审核你的收入情况是根据这个地区的行业和职位的平均收入表来评估你的收入,高的太离谱了可能别人就更难相信了。贷款审核见了你的收入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便能感到心旷神怡,有助于自己的贷款之路勇往“钱”行。实际上,这只是掩耳盗铃的做法,究其原因,任何完美的谎言都能看出蛛丝马迹的端倪,银行流水作为反映你真实收入的有力证据,恐不自觉的就会将你谎填的收入拆穿。
2.填写内容要有含金量,不要缺斤少两
工作证明的内容上,除了含有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所在职务、收入情况、工资发放形式以及在现单位已工作时间外,还应包括公司对于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的承诺,并注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字,最后加盖公章。
3.工作证明应盖有“鲜章”,复印无效
不同印章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在工作证明上盖有合同章,贷款机构除了啼笑皆非,便只剩下耐心说教了。所以千万别犯下这种低级错误,为了避免工作证明返工,总是徘徊在申请材料递交的路上,直接在工作证明上加盖公章才是王道。另外,切记工作证明上要加盖“鲜章”,躺在复印件上的黑色印章无效。
4.工作证明的时间要与公司成立时间,社保公积金相符。
在很多客户的工作证明一写都是几年几年,但是查看公司成立时间还不到一年这个明显都有造假嫌疑,完全不能过关;如果你有社保公积金这是联网通过社保公积金就可以暴露你的工作年限!在填写你的工作时间的时候要配合这些证明资料来填写。
5.你的.工作证明要根据你的上一次跟金融机构(银行或贷款机构)打交道提供的内容相符。
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用报告,在查询你的详细版的征信的时候可以查询到你之前提供的任何的关于你的工作情况及联系电话这些信息都可以看得。在我们填写的工作证明信息于这些信息不能够有相违背的地方!现在很多的信用贷款本来就是体现你的信用问题,如果这些资料上都显示的不是很讲信用在后面把资金贷给你后公司是否考虑收回的风险呢?这个不仅仅是影响你的贷款额度问题!填不好有些公司直接拒贷!否则都不利用你的信用贷款!做事是否成功的问题,你是否真正的了解了这个问题所在?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九
1. 目的:
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2. 适用范围:
3. 帐户管理
3.1以xxxx为分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税款帐户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须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部财务部备案。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变更银行帐户;
3.2 按人民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在当地xxxx以各自的名义分别开立“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各一个,其中:“收入帐户”的帐户属性为“一般结算帐户”,“支出帐户”的帐户属性为“基本结算帐户”;
3.3 收入帐户”用于收存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收入及总部下拨款;
3.4 “收入帐户”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支出,(退票、支付帐户费用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帐户资金进行冻结、扣划的除外);
3.5 “收入帐户”不得购买任何支付结算凭证、不得通过柜面办理任何支付业务;
3.6 “支出帐户”仅用于支付各项零星开支、支付帐户结算手续费等费用;
3.7 “支出帐户”除可以收存总部的下拨款和“收入帐户”的划入资金外,不得发
2/ 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
3.8 “支出帐户”仅办理现金业务(含取现、购买现金支票),不得办理转帐业务,不得购买除现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结算凭证。
4. u盾管理
4.1 权限:u盾管理的权限在公司总部;
4.2 u盾分配:总部出纳和总部财务经理各执一个可操作各个分公司银行帐户的u盾,各分公司总经理执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银行帐户;
4.3 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
4.4 u盾只能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电子银行网上操作,严禁授权给任何人代为操作;
4.5 u盾的初始密码可以更改,确定好的密码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妥善保管。
5. 财务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6. 本办法从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十
为进一步提高集团资金管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规范所属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企业资金安全,避免多头开户,减少闲置账户,依照《企业财务通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现行制度规定,结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适用本办法的企业为集团所属各级控股企业,包括各级控股子企业设立的各级分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以企业法人名义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 指导原则
第三条 严格控制开户数量。所属企业除基本户、住房公积金、税户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专户和有投资、融资等企业专项用途的银行账户外,严格控制新增开户。
第四条 逐步清理冗余存量银行账户。所属企业应当进一步优化合作金融机构,对已无实际合作的银行账户予以及时清理。
第五条 逐步实现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对集中。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将逐步集中所属企业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工具,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集团资金整体在线监控运作。
第六条 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企业开立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严禁企业出租和转让银行账户,或将规定用途银行账户挪作他用。
第七条 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须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银行账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应定期向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 银行账户的审批备案
第八条 集团公司各级控股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实行审批管理。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由集团公司审批,三级及非二级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经二级主管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企业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应完成内部审批流程,由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并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连同企业内部审批资料一并报送至上级主管公司审批。
第九条 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账户撤销事项经由企业内部审批后即可自行办理。
第十条 企业应定期上报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填报《天津**集团企业银行账户备案表》,上报至集团公司备案,二级主管公司负责本企业所属企业汇总上报备案。
第四章 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各二级主管公司负责其所属企业银行账户开立的审核,以及银行账户信息变更、销户的上报备案工作,并对各所属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各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本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明确银行账户管理直接经办人,直接经办人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正确办理账户开立、变更、销户等,建立健全本企业账户管理档案。
第十三条 企业务必定期与银行对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 银行账户的监督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实施业务监督,集团公司审计部对企业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账户证明 文案篇十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为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 银行账户审批权限
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 分公司管理企业、子公司所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上一级企业审核后统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统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 上市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 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
第八条 开立银行账户只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和集团公司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同时须满足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体系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认可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
第九条 银行账户必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第十条 各企业原则上只可开立两个账户:一个基本账户(即支出户);一个一般账户(即收入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申请开立专用账户。需要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和注册验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第十一条 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均统一纳入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为满足结算要求,须选择同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电(热)费结算一般账户。网上银行可以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
第十二条 银行账户核算内容
(一)基本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支出;
(二)一般帐户(收入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电(热)费收入;
(三)纳税、还贷等专用账户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资金;
(四)临时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临时机构的支出。
第十三条 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一)申请开户。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需要提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文。
(二)审批账户。集团公司根据各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批。
(三)开立账户。各企业按照批复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四)办理网上银行登记。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对各企业银行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底,各企业对截至上年12月31日保留的所有银行账户填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见附表1),集团公司根据审核情况签发年检结论和年检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各企业银行账户存款限额。
第四章 银行账户管理责任和监督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统一管理各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情况,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各企业主要领导、主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银行账户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办法的规定,作好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各企业须明确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正确办理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建立健全本企业账户管理档案。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以下处理:
(一)责令限期纠正错误;
(二)给予通报批评,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违纪单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
(三)有关人员如有循私舞弊、贪污受贿、纵容违法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6月10日发布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