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摘要(三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摘要篇一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省委x届x次全会和省委加强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在强基固本上下真功夫,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质量,为x提供坚强保障。刚才,x五个单位作了得好的发言,各有亮点、各有特色,希望大家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下面,就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四个伟大”,开创性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推动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发生了根本性、长远性重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地位,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深刻阐明了基层基础工作的目标任务,强调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深刻阐明了基层基础工作的路径方法,强调必须从最基本的东西抓起,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推进党建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让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深刻阐明了基层基础工作的支撑保障,强调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做实基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基层基础工作怎么看、抓什么、如何抓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了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是我们做好工作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省委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将其列为今年省委常委会工作重点,6月召开加强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强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一定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的政治清醒,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忧患意识,成功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基层基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党的建设高质量的要求在基层落到实处。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提高管党治党质量的迫切需要。党的基层组织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强弱,决定着执政的成效。近年来,市委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施“党建强基”三年行动,突出抓好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形成了大抓基层基础的鲜明导向。但是对标中央、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基层基础工作还有不少短板弱项,一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战斗力不强,村党员干部队伍缺乏活力、在群众中缺乏威信,干事创业环境不优,基层基础保障不到位等。解决好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把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政策措施向基层倾斜、资源力量向基层下放,使基层组织联系更加紧密、社会动员更加有力、推动工作更为顺畅、服务群众更为有效。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必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当前,我市乡村治理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些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还有所缺失,一些村庄存在年轻人空、住房空、产业空、干部空现象,个别地方宗教渗透、黑恶势力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加强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筑牢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建设又富又美x的重要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要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又富又美x、在x高质量发展进程中x出重彩,都迫切需要把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基层,迫切需要在基层发力、在基层出彩,迫切需要坚实的基层基础来保障。我们要把抓基层强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每一个党员都培养成合格党员,把全市人民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形成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加强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镇(街道)、村(社区)为重点,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聚焦短板、合力攻坚,巩固落实、创新提升,深化拓展、常态长效,通过3年努力,到2022年底,全面建成以党的基层组织为统领,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群团组织为纽带,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基层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党建引领、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机制,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明显增强,基层治理水平、服务群众能力、群众生产生活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解决基层“人、事、权、钱、责”等问题,细化分解为x个方面x项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在这里,我重点强调x个问题。
(一)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在丰富的实践工作中,我们愈加深刻地体会到,无论是产业转型、城市提质、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是x专项斗争、宗教问题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我们都能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到方向、找到答案,这就是创新理论的力量、真理的力量。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基层基础工作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要把党的创新理论变成物质力量,必须持之以恒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要推动党员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是党员开展经常性学习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方式,要坚持运用好、严格落实好,推动广大党员经常学、持续学。党员领导干部要领学带学督学,运用平时抓紧自学、以会代训领学、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等方式,作好示范、当好表率,推动基层党组织解决好理论学习不经常、不严肃等问题。要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全面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基层干部专题学、系统学。要持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加大村(社区)党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要提升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培训的层次和效果,市级重点培训、示范培训,各镇、街道普遍培训,每年分期分批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遍,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网上网下渠道,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x全媒体中心、“智慧党建”和“学习强国”等“两中心两平台”,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多用群众语言,善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二)着力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必须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推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各类组织更加健全有力,把党员组织起来、人才集聚起来、群众动员起来,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建强基层支部。深入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党支部“堡垒工程”,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建设。要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这体现了强化党组织对基层其他组织的政治领导。要深入实施“党建强基”三年行动,扎实开展“争创最强支部、争做最优党员、争当最佳书记”、“星级党组织”创建和“逐村观摩、整镇推进”等活动,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包村联居抓支部”,提升党支部整体建设水平。要加大农村党员发展力度,强化党员管理,深化党员“五事争先”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全面推行农村无职党员“一编三定”、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做法,扩大功能性党小组覆盖面,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选好配强带头人。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抓实“选育管用调”各个环节,推行市级备案管理制度,定期举办“支部书记论坛”,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镇、街道机关挂职锻炼,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宽视野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管好用好,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调整撤换。实施“乡村人才提升工程”,开展乡土人才回引工作,建好乡土人才库、村级后备力量库,使每个村都有2至5人的后备力量,着力解决后继乏人问题。要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要坚持以党支部为核心,健全基层各类组织,犹如众星拱月,“月”就是基层党组织,“众星”就是其他各类组织,建成“月明星灿”的组织体系。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一约四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开展“补链”行动,着力解决群团组织在农村“断链”缺位问题,进一步培育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打造体系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组织体系。
(三)着力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要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基层治理各方面、全过程,使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具体来讲,就是要把党组织的主张通过社会协商等方式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把党的组织意图通过多元互动变成各类组织参与治理的措施,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党的引领,不是让党组织大包大揽,承担和解决社会治理中的所有问题,关键是引领其他各类组织找准定位、激发活力,积极作为、发挥作用。要强化源头治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把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预警预测预防能力,做到抓早抓小、干预有效、管控有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注重综合施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要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要发挥村级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用好法律顾问,强化依法调解、专业调解,提升群众法治素养,让法治成为社会治理运行的思维模式和运行机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要坚持典型引领,着力培育打造一批“三治融合”基层治理的先进典型。去年,我们确定x等作为“三治融合”治理试点,试点单位要尽快见成效、出经验,打造具有x特色的“三治融合”示范村、示范社区,为全面推广打好基础。
(四)着力优化基层干事创业环境。当前,我市基层总体上干事创业的环境越来越好,基层干部的精气神比较足。但是要清醒认识到,一些镇、街道人少事多、权小责大,往往一名工作人员就要对口上级多个部门,再加上上升通道窄、待遇不高、工作生活条件较差等问题,一些同志工作激情不够、动力不足。与此同时,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在基层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既严重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又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结合即将开始的机构改革,在科学配置职能的基础上,推动编制资源向镇、街道倾斜,赋予镇、街道更多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市直机关不得挤占和变相挤占镇、街道的编制,不得长期借用镇、街道工作人员。要在镇、街道设立党建办公室、党政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为基层减负赋权。中央把今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就是要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今年从市级层面做起,召开的会议、发至镇级的文件要比去年减少x%以上,对镇、街道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减少x%。同时,省委在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中明确要求,赋予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等x项权力,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我市有关下放权限的操作细则,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生态环保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惩治“村霸”和宗族势力、x势力以及背后“保护伞”祸害百姓现象。要深入推进巡察向村居延伸,用好机动巡察、专项巡察、流动巡察,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着力提升基层保障水平。这些年,市委持续加大投入,确保基层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但从调研情况看,一些村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仍然不足,仅能满足日常办公耗材、水电支出。一些村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创收增收渠道单一,对上级政策补助依赖性较大。解决这些问题,要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输血”就是要加大投入、建立机制,把钱花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用得其所。要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基层组织工作需要。市委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起,小村(x人以下)、中村(x-x人)、大村(x人以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分别调整为x万元/年、x万元/年、x万元/年,服务群众经费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按照村均不低于x万元/年的标准予以保障。从2020年起,市财政按每年村均x万元、每名党员x元的标准安排党建经费,主要用于党员活动、党员和党组织书记培训、“最强支部”和阵地建设奖补等。“造血”就是要挖潜增效、激活内力,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三年专项行动,在原有试点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扶持范围,2019年-2021年,市财政每年将安排x万元村集体经济增收专项奖补资金,通过中央财政补贴和省市配套,再扶持一批村发展集体经济。各镇、街道要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情况,加大指导力度,以点带面、因地制宜提升发展水平,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所有村均有集体经营性收入。
抓基层打基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把基层基础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把各项工作任务一件一件落到位、抓到底。
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少涉及动体制、动权力、动资金、动利益,需要党委书记亲自上手、高位推进。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督查、困难问题亲自解决。要实施“书记攻坚工程”,集中推进基层减负赋权、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从今年开始,市委将对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承诺事项,开展“清账行动”,确保说到做到、兑现承诺。要通过书记抓、抓书记,形成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上下协调联动的生动局面。
二要树好工作导向。在政策导向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落实好基层基础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措施,推动资源、服务、力量向基层下沉。今年开始,新录用的选调生要先在村工作2年,科技特派员直接服务贫困村发展。在用人导向上,注重引导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困难地方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选拔干部,注重理解和支持从事基层基础工作的同志,在政策待遇方面给予倾斜,进一步形成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工作导向。
三要坚持分类施策。要适应形势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好”“中”“差”不同类型的村党组织,加强分类指导。对先进典型,要指导他们巩固提高、创新发展、作好示范,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起到抓一点、带一片的效果。要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示范带示范区建设,用x年时间培育x个市级示范党支部,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让“盆景”变“风景”。对处于后进状态的,要坚持找准问题、抓住症结,研究改进措施,促使他们尽快改变后进状态。要分类整治基层后进党支部,区分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村霸”干扰侵蚀,宗教势力渗透蔓延,村党组织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班子不团结,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不明显、村级管理混乱,党组织服务群众资源和能力不足等x种情况分类施治。对处于中间状态的,要重点帮助他们提升层次、完善措施,引导他们上台阶、上水平。
四要健全工作机制。基层基础工作点多线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健全机制,统筹联动。要健全统筹联动机制。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工作思路举措,部署分解任务,加强指导推动。对需要协同攻坚的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集中力量、联动落实。比如,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涉及纪检监察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多个部门,就需要党建领导小组统筹,各部门联动,整合资源、集聚力量、集合功能,合力建好用好。要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针对关系全局的要事、关键事,市、镇(街道)两级每年都要确定一批重点推进,以点上突破带动全局提升。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瞄准不同领域、不同区域,组织专题研究,开展集中攻坚,实现瓶颈问题各个击破。比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就要用项目化的理念和方式,编制方案、组织专班、推进落实。
五要锤炼工作作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今后市里将突出用基层实效来检验工作落实情况。如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问题上,将不再要求按比例倒排,由各镇、街道自行排查整顿,市里只做三件事:明确标准、备案名单,直接走村入户了解党组织状况和群众评价,以此检验排查准不准、整顿实不实。各级各部门都要大力弘扬x精神,聚焦基层、走遍基层,在基层发现问题、为基层解决问题,把基层基础工作一件件做扎实,用亲民务实的作风树形象、赢民心。
同志们,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担当作为,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为建设又富又美x、在x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摘要篇二
元月10日支部委员会
资料:1、强调冬季社会平安稳定工作。2、传达镇党委工作会议精神。3、讨论优化村内环境,清扫大街。3、走访困难群众,座谈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3月10日支部委员会
资料:1、讨论如何进一步优化村内环境,清扫大街。2、传达镇党委政府春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调社会平安稳定工作。3、初步制定2016年工作计划,定于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5月10日党员大会
资料:一、__书记传达镇党委近期工作会议精神。
二、介绍我村今年重点工作,由村文书宣读2016年工作安排。
三、党员对201_年工作计划提出意见推荐。
四、_书记总结发言。
6月10日党课
一、林书记主持会议
这天上党课的资料主要是新时期如何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一、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提高党的执政潜力的迫切需要。首先,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是我们党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支持的关键。其次,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再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党的执政潜力建设的基本资料。
二、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迫切需要。首先,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资料。其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再次,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集中体现。
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第一,透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的思想武器。
第二,透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谋划建设、第三,透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政策利弊、检验工作得失的价值尺度。
第四,透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修身立德、建功立业的行为准则。
7月20日党员大会
资料:纪念“七一”建党__周年座谈会
一、广大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二、党员展开讨论,回顾中国共产党成长历程,广大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走过的坎坎坷坷的道路由衷感慨,对未来充满期望。同时,也指出成果开之不易,要格外珍惜。党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会用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支持上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工作。
三、党员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8月10日:党课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反腐倡廉的成败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腐败的实质就是脱离群众。古人讲:“水能够载舟,也能够覆舟”,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二、党对反腐倡廉的决心大、力度大
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潜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反腐倡廉的核心是提高思想认识
目前,我们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放松“三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错位;不能坚持严格自律,降低对自己的要求,从不拘小节开始,信奉明哲保身,成为庸俗作风的牺牲品。需要个性强调的是干部队伍中不勤政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务必认识到,贪污受贿是腐败,不廉政是腐败,不勤政也是腐败,精神状态不振,工作不作为,不负职责,不执行政令,不履行职责,都是腐败,而且是很大的腐败。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摘要篇三
自2010年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转变观念,不断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保障,紧紧围绕粮食流通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管,为深入推进依法管粮,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国家粮食局决定,开展“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以下简称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以政策性粮食行政监管为主线,以执法检查和大要案查处督办为重点,以创建创新示范单位为抓手,着力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创新示范。服务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大局,树立法治思维,完善法治措施,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可复制、可推广的粮食流通监管新方式新方法。
——严格标准,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改革方向,因地制宜细化创建内容。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评选,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创建质量和示范效果。
——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实行当年创建、次年认定、周期管理。每一个评选周期为5年,总量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总数的15%。因故被撤销称号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从命名授牌之日起满5年的自动退出,符合创建条件的可再次申报。
——以创促建,分类指导。对照创建标准要求,查找自身不足,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分级分类指导,推动粮食流通执法监管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执法监管重心向基层倾斜,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强;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人防能力全面提升,技防措施不断加强,法防机制逐步完善,群防手段更加丰富;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制更加健全。
(一)认真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企业收购、储存、销售国家政策性粮食(中央储备粮除外)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其他各类涉粮企业执行粮食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执法督查,切实履行行政监管主体责任。
(二)全面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模范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监管经费、执法装备保障有力,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监管任务。
(三)本地区执法督查工作在人防、技防、法防、群防等方面,至少有一项有创新、有成效,可示范、可推广。
(四)近3年没有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的案件,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辖区内未发生被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涉粮案件。
(一)增强人防力量,带头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机构、监管队伍和执法督查能力建设,严明监管纪律,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人员培训,保障监管经费,充实监管装备,为依法管粮提供坚强保障。
(二)提升技防水平,带头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粮食行业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布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执法监管方式,积极探索移动执法、自动监控等智慧监管,增强监管实效。加强粮食库存动态监管,实行在线监控。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粮食行业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当地或上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三)加强法防力度,带头完善监管制度。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带头完善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检查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加强与综合执法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举报投诉受理、案件查处移送报备、执法案卷评审、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层级督导,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压实粮食质量安全、储存安全、生产安全监管责任。
(四)发挥群防作用,带头消除风险隐患。加强信访信息研判和舆情监测,带头建立完善涉粮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等;对容易激化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群众诉求作为群防群治的重要抓手,深挖问题线索,及时堵塞漏洞,剖析矛盾成因,增强监管针对性。
为加强对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突出各地创新特色,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指引》(附件1)进行细化,更好指导基层开展创建活动。
创新示范单位按照基层创建、申报推荐、审核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产生。
(一)基层创建。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创建主体,创建单位要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对照创建内容自评,并填写《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推荐。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审核,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向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本级开展创建的,创建材料直接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三)审核公示。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创建申报情况要从严从紧把关,并现场审核;拟推荐名单要通过网站等渠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的,上报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对审核合格的候选名单,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四)命名授牌。通过审核公示的申报单位,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称号,发文通报并命名授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创新示范单位称号。
(一)粮食监管机构不完善、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的;
(二)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政案件的;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违法犯罪的;
(四)辖区内发生重大涉粮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不力或被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
(五)监管工作水平严重滑坡,辖区内涉粮违法违规案件频发多发的;
(六)其他应当撤销创新示范单位称号的情形。
撤销称号一般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国家粮食局撤销;因辖区内发生重大涉粮违法违规案件被国家有关部门督办或国家有关部门抽查发现达不到创建要求的,由国家粮食局直接撤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加强统筹协调,广泛发动,上下联动,强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创建内容,严格评审程序,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创建活动的调研指导,注重总结宣传经验,培树先进典型,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活力。
(三)强化督导抽查。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违规评审推荐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国家粮食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抽查发现达不到条件被撤销的,相应核减次年该省(区、市)申报创新示范单位比例。
(四)做好创建衔接。首批命名创新示范单位100家左右,原则上从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中择优推荐产生。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进行复审,从严把关,择优遴选3~4家向国家粮食局推荐;对未纳入首批创新示范单位的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要加强指导,按照创新示范单位条件积极创建,优先作为第二批创新示范单位备选对象,坚持优中选优、优胜劣汰。自第二批创新示范单位命名之日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称号终止。
国家粮食局根据各地推荐情况,择优遴选;对命名授牌的创新示范单位,在推荐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并选择部分代表性强、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本省(区、市)创建方案、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评选推荐名单报送国家粮食局(执法督查局)。
附件:1.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指引
2.全国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创新示范单位创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