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协议(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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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协议篇一
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年)。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账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_______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账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账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
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贷款管理
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
第十二条还款
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_________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___%的承担费。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借款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协议篇二
合同编号: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以及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
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
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账户内。
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
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
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
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
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
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
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
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
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账户内。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协议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_________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______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_____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______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送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
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违约金。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进行追索的权利。
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
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
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_________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
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法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
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
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他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