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抗旱资金使用方案(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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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一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1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2.2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3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二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街道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在防汛抗旱中能够发挥正常作用,确保街道及市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生产需要,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随着汛期临近,各村(居)要充分认清今年的防汛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坚持“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五个防止”的总体目标,即以人民生命安全为中心,以水库安全和山洪灾害防御点为重点,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防洪工程关键时候失去作用,防止无准备、无检查、心中无数、手中无物,防止群死群伤事件发生,防止预警预报不及时、不准确,贻误抢险救灾最佳时机,切实把防汛准备工作做得更周密,更扎实。
两村要认真组织好防汛检查,各防汛工程要明确责任领导,并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汛期的巡堤查险。当前要配合街道做好辖区内所有小山塘的清查工作,尤其是抓好3座小山塘的清查、检修工作,分清山塘防汛形势,做到重点山塘重点防汛。还要抓紧修复防洪设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弥补漏洞,再添措施,确保防汛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1、筹备防汛物资。为保证防汛抢险的需要,切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各类工程安全渡汛,必须筹足备齐防汛物资,一是化纤袋、二是砂石,特别是化纤袋,必须筹集到位(各单位任务数见附表)。所筹集的化纤袋分瑞丰、罗湖、街道办三处储存点。各单位于4月底前筹集到位。
2、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瑞丰、罗湖村分别组织60名、40名防汛抢险队伍,并将名单登记造册,于4月底前报街道防汛办公室,确保防汛队伍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3、加强堤坝检查工作。近期做好长河堤坝及山塘水库防汛检查工作,清理杂草,确保道路畅通。
4、做好罗湖泵站维护工作。加强罗湖泵站维护检查工作,清理杂物,确保泵站汛期正常运转。
5、检查沟渠通水情况。加强各条主要沟渠汛期通水情况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汛期安全通水。
为了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街道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辖区所有山塘、水库清查防汛形势后,将小组成员分别落实到防汛责任点,建立健全防汛岗位责任制,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好各防汛点的值班人员和责任人,做到每座工程都有专人负责,重点工程重点把守,汛期有人看守,出现险情有人报警,有队伍抢险,以铁的纪律确保防汛抗旱目标的实现。
1、防汛抗旱指挥部
2、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责任制
3、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做好防汛抗旱的值班工作,落实好责任制,切实抓好防汛工作。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三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雨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灾害、恐怖活动、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村委会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民兵和抢险队伍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本事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天师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
开江县天师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xxx
成员:xxx
2、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镇防汛抗旱指挥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执行市、县防汛抗旱指令,确保防汛抗旱政令畅通;督促指导全镇辖区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和防汛抗旱物质准备工作;负责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旱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旱情和抗灾救灾情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抗旱部门指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供给决策依据。
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决策,调集力量。
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灾害处理,上报和安抚工作。
派出所负责对灾害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受灾人员抢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抢险中医护人员的指挥,受伤人员的救护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和蔓延工作。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防汛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供电所负责电力抢修,电力供应。
民政所做好死伤家属、群众的安抚和死者的尸体处理工作。
广播站负责发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动态和通报重大汛情,组织广播电视宣传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天师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1、堤防工程信息
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溃堤时,各村(社区)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光向可能受威胁的群众预警,同时向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险情,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当苏家沟、高坪、孟家梁水库、山坪塘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山坪塘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水库、山坪塘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光向下游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作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等情景,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山坪塘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前向工程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3、洪涝旱灾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干旱灾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光、地点、程度、受害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城镇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损失。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干旱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空情,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告镇指挥部,同时对核实灾情及时组织核实并上报,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信息。
(3)各村委会(社区)应按《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镇人民政府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职责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经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也应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资料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职责、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社,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立即与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村、社,由国土资源部门协助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镇、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一天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1、重点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调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坝,零死亡,确保大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做好大坝溢洪道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强工程检查,坚持通讯畅通,管理人员和村民小组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镇指挥部,镇政府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抢险。
各村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实情景,对堵塞排洪、行洪河道,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障碍,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坚持依法清障,对排洪防洪设施,易淹易冲区、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等存在隐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上报,投入抢险,减轻损失,洪灾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疫病防治,发动群众生产自救,迅速修复水毁工程,避免下次洪灾造成更大的损失。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四
1.1编制目的
为防御、减轻水旱灾害和在我市发生水旱灾害时,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加盟芾砉娑ā贰ⅰ度∷砜芍贫仁凳┌旆ā芬约啊豆曳姥纯购底苤富硬砍稍钡ノ恢霸稹贰ⅰ豆曳姥纯购底苤富硬抗ぷ髦贫取贰ⅰ蹲酆侠盟獾鞫韧ㄔ颉贰ⅰ逗登樵趾ν臣票ū碇贫取贰ⅰ豆曳姥纯购涤痹ぐ浮罚确伞⒎ü妗⒐嬲拢岷衔蚁缯蚴导手贫ū驹ぐ浮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镇辖区内突发性旱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旱涝灾害包括:河库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防指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1.4.3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旱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1.4.7防汛抗旱统筹兼顾,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8防汛抗旱各类信息实行信息共享。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乡镇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防办)设在乡镇政府农业办公室。
2.1.1乡镇防指组织机构
(1)总指挥:镇长
(2)副总指挥:镇党委、政府班子其他副职成员
(3)成员:镇党政办公室、镇武装部、镇宣传办、镇广播站、镇经贸办、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科技文化中心、镇教委、镇派出所、镇民政所、镇财政所、镇土地所、镇交通管理所、镇安检办、镇统计办、镇卫生院、各村卫生所、镇电信局、镇邮政局、镇供电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
2.1.2乡镇防指职责
乡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乡镇防汛抗旱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实施乡镇内主要河湖防御洪水方案、全镇抗旱预案和跨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迅速汇总灾情,在灾情发生1小时内向镇党委、政府及即墨市政府报告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镇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负责乡镇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乡镇级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乡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在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镇农业服务中心: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并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气象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负责灾区农、林、牧、渔业救灾,组织恢复生产并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镇邮政通信部门:优先传递抗旱防汛信息和邮件等;
镇财政所:协调安排抗旱防汛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情况;
镇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
镇广播站: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
镇党政办:协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灾情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
镇交通所: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
镇供电公司:保证防汛抗旱、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镇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其它有关部门在防汛抗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救灾任务。
2.1.4乡镇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乡镇政府的指示;承办乡镇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乡镇内主要河湖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及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乡镇内主要河库、水工程防洪排涝调度方案和防台风方案;组织协调各村庄、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镇防汛抗旱部署和决策意见,供乡镇政府和乡镇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2.2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村庄设立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设在村委办公室。
2.3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洪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镇水利部门应将市水利局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当接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情灾害和风暴灾害时,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村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当河库发生洪水时,水利部门应将雨情、水情在1小时内报到乡镇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乡镇防指,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旱情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情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道、水库抗旱调度预案。
(5)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库、滩涂、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法下达清障令,强行清除。
3.2.2洪水预警
(1)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镇防指应确定全镇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及时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向镇防指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同时,应做好排涝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抗灾指挥组织结构和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应加大观测密度,加强巡逻。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应落实信号发送员,确保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同时,应将险情及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干旱灾害预警
(1)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机预警
因干旱引起的大范围供水危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干旱风险图
(1)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抗旱预案
(1)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村庄及有关单位应贯彻执行。
3.3.3防御洪水方案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编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并根据洪水变化情况,修定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对已经镇政府或镇防指批准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有关镇(处、区)和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水、工、旱、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镇防指负责跨镇河道、中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其他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村防指负责,必要时由镇防指直接调度。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
4.1.4水旱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指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都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镇发生的水旱灾害,将影响到邻近镇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镇的防指通报情况。
4.1.6因水旱灾害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镇防指报告。
4.2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洪水灾害
(1)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市防指按照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指挥实施;包工程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上岗到位;组织专家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军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根据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2.2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有关镇防指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排涝设备,尽快排出积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防洪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排涝应当服从防洪。
4.2.3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指负责,水利、国土、民政、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指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再转移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指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指应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2.4台风暴潮灾害
当发生台风暴潮(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时,市防指应及时启动台风暴潮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全力抗灾救灾。
4.2.5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报告,同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大沽河、边界河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中小型水库溃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指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指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市防指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2.6干旱灾害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轻度干旱
a.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b.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c.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2)中度干旱
a.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
c.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d.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e.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f.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a.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c.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督促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d.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4)特大干旱
a.强化各级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b.各级防指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市防指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抗旱工作。
c.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经市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d.密切监视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e.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
f.加大旱情灾情及抗旱宣传力度。
4.2.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镇防指应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跨镇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应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限度地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汛、旱、工、险、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3.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3一般汛、旱、工、险、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地防指办公室处理。较重险、灾情,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地防指负责人批准后报市防指。
4.3.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指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指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3.5市防指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旱、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青岛市防指,并及时续报。
4.4指挥和调度
4.4.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市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4.2事发地的防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4.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防指应迅速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5抢险救灾
4.5.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指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5.2事发地的防指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市防指决策。
4.5.3事发地的防指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本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抢险队或驻即部队实施。
4.5.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指统一指挥,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6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6.1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6.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6.3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指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6.4事发地防指应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6.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妥善安置灾区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基本生活。
4.6.6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防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1发生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4.7.2必要时可通过市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8信息发布
4.8.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2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局审核和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4.8.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8.4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镇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镇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9应急结束
4.9.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指视汛、旱情况,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9.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镇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9.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指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储备常规的抗旱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救灾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一是各镇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负责调动。二是市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由市防指批准。三是同级其他镇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各镇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市防指协商调动。
d.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防指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防指通过市武装部向驻即部队提出,驻即部队按照军队的的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
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即时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供电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的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依法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各级防指、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各级防指办公室、物资站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b.镇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本级防指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镇、村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指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时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2)物资调拨
a.物资调拨按照先近后远,确保重点的原则实施。
b.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5.2.8资金保障
乡镇财政根据旱情灾害程度,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旱情灾害的补助。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旱情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做好全社会抢险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广大干部群众救灾和自救能力。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旱情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⑸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抗旱工作。在抗旱的关键时刻,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5.3.1建设乡镇抗旱指挥系统
相关农业部门和单位须提供相应的地图及有关统计数据,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
5.4培训和演习
5.4.1培训
(1)采取分级培训的原则,由各级防指组织培训。市防指负责各镇防指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各镇防指负责村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军队抗洪抢险应急部队的培训由军队安排,地方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4.2演习
(1)镇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1.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4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灾情核定
6.2.1镇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6.2.2镇民政部门应协调农业、水利、地震、气象、统计等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及时上报市防指。
6.3灾情发布
灾情数据以镇民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对外发布和新闻报道,需经市防指批准。
6.4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各级防指、有关单位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5水毁工程修复
6.5.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人民政府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5.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6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7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五
根据省、市防汛抗旱会议精神,为扎实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立足防御“98+”特大洪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园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园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对待今年预计发生的厄尔尼诺现象及由此引发的厄尔尼诺事件,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有力提升应对极端灾害的能力。
确保防汛期间不倒一堤,不溃一坝,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业生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到大灾之年不见灾,小灾之年夺丰收;确保在强降雨天气下,全园工厂、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不发生大面积涝渍,做到生产、生活安定有序。
(一)汛前准备
1.查漏补缺、有备无患。一是以指导组为单位,督导沿湖各村泵站维修并调试到位,二是以村为单位对南干堤开展徒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配合农办开展清理树障,四是对仙北长渠、红卫河、三道横渠、刘家河、友爱河、幸福河三横三纵渠道上的启闭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汛前进行检修调试。
2.险工险段,做实预案。对郭州、友爱河、幸福河三处尾水闸,因在建项目有待完善而存在安全隐患,由刘国华、肖作安负责,每处配备挖机1台,由郭家林、刘可才、谢百光三个支部书记根据情况调度。
(二)汛期安排
根据汛情趋势、气象预报以及上游客水和辖区内汛情形势,科学研判、及时会商,做到一是严把三道节制闸,即:广荣幸福桥、九湖沟尾水闸、三道横渠郭州闸,分别由党委委员成文平、肖年华、张志刚值守。二是上下联系、左右逢源,形成联动机制,协调刘家河泵站、沉湖五七泵站排涝泄洪;调度郭州尾水闸、幸福河尾水闸及时启闭;调度永丰、永益、彭麻二机房、友爱一、二泵等五处群泵发挥最大效益,为泄洪腾空减压,由鄢旭升书记负责,刘国华、刘水清、郭小兵、刘行平配合,三是成立应急突击队,对电力线路、泵站、高压线故障及时排除,确保电送得出、泵转得动、水排得快、堤档得住。由刘国华牵头,刘水清、郭小兵、刘行平配合。
1.防汛期间,相关责任人确保通讯畅通,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2.坚持防汛抗旱一盘棋,一切行动听指挥,形成合力抗灾的工作格局;
3.树立大局观念,坚持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园利益;
4.汛前准备工作要在5月10日之前完成;
5.严肃追责,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灾害损失,或者因本位主义严重导致严重损失,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六
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导我县地面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我县地面工业企业产生次生伤害及财产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体系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关党委书记
总经济师
成员:办公室、生产发展股、信息产业股、科技股、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全体工作人员;
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股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汛工作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具体负责指导全县地面工业企业和成品油企业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厂区和储油区排水系统检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施工单位、周边群众联系协调安排好企业的防洪抢险工作。要求企业以多种形式对员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洪工作,立足于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等不受损失。
(2)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领导小组要组织局相关股室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现场、厂房建筑、施工工地等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地下管道、排水沟、公司周边河沟进行检查,指导企业抓好清淤、维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50毫米以上大雨过后企业厂区无严重积水。企业应定期对各种防雷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遇到雷电袭击时能充分导雷、防雷。
(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要求企业通过生产例会、部门会议、员工会议,下发和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积极的宣传活动,增强防暴雨雷击的意识和能力,使员工懂得在险情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旷地带、大树下、高大的建筑物下和高处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机,防止发生雷击事故。
(4)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
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
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各股室职责
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
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做好煤、电、成品油、医药等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协调工作。
生产发展股:协助政策法规股指导地面工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协助做好应急工作
信息产业管理股:指导通讯行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通讯应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各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汛情接收传达汇总。防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当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后,相关人员均应立即赶赴现场,在防洪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抢险。
省市县各级启动防汛应急后,按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立即行动。
(一)通讯保障:由信息产业管理股牵头组织协调各通讯企业优先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传递,保障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信息畅通。
(二)供电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电力公司开展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
(三)应急物资保障:由政策法规股牵头随时做好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调令保证防汛抗旱物资快速、安全地运达指定地点。
遇突发险情、灾情,值班人员及相关股室人员及时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七
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保持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和“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突出防汛抗旱重点,坚持防汛抗旱并举,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总体要求是:在规定的防汛标准内,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平原地区排水通畅;全镇安全度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做好安排,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一)灌区防汛
防汛重点是梅山东干渠、沣西干渠及东干一支渠。全镇境内所有渠系要确保安全度汛,各村要在境内加强管护工作,确定管理人员,按期检查,要严密注视雨情、水情,起闭机要在汛前擦油调试,保证升降自如。定时启闭闸门,提前控制上游来水,及时抢排径流,保证汛时干渠不漫溢、不决口。尤其是对排涝闸站等建筑物要检查养护,同时要组织群众对险工地段进行加固除险,要备齐抢险所必须的木桩、土牛、碎石、塑编袋等,做到有备无患。
(二)水库防汛
我镇四座小型水库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病、险情,按照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小水库度汛方案》要求,利民水库存在大坝上游冲刷,输水洞平斜漏水等问题;铁铺水库存在启闭设施锈蚀严重等问题;马岗水库存在主坝砼护坡滑坡,付坝冲刷严重,启闭机老化失灵等问题。要求利民、铁铺、丰收水库按限制水位运行,马岗水库要在汛期内空库度汛。同时要求汛期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密切注视水情水位变化,及时做好泄洪、调洪工作,所在村要对水库、大塘进行加固除险,做好溢洪道、输水洞的疏浚工作,同时做好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三)河道防汛
全镇境内河道汛情要清除阻水坝和阻水树木,保证排洪顺畅。汛期各村和农业服务中心要密切注视水位变化,大汛前要及时转移低洼处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庄稼损失。
(四)其它防汛
集镇是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直部门要对排水沟进行清淤疏浚,以免阻水成灾;湾畈内涝面积大,危害重,各村要组织群众抢排内涝,力争不积水成灾;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公路上的桥涵、路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交通畅通。另外,根据指挥部安排,做好防汛重点镇镇的对口支援工作,我镇对口支援沙河铺镇。
(一)防汛安危事关大局,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充实和加强防汛指挥力量,为此镇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亲任组长,相关部门和村负责人共同参加,统一指挥全镇防汛工作。要严明纪律,强化防汛责任。防汛分片包干,各驻村镇干部、各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村境内防汛工作逐部位检查,同时要对村内险房、危房逐户排查,特别要对特困户、贫困户、孤寡老人和学校险房、民宅土坯房进行细致排查,汛期转移安置,确保村村不出问题,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排查不细,出现人员伤亡事件,将给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各中小学要加强安全教育,大汛时,做好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工作,防止出现学生安全事故。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八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1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挥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温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安监局、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温州电业局、市气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市邮政局、农行温州市分行、电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个单位负责人和海军、武警支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九
今年7月以来,受持续干旱影响,全区农业生产受损,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抗早救灾保民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最大限度降低旱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稳定粮食生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抗旱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财农发〔20xx〕55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2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动员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通过玉米秸秆青贮、劳务输转、就近就业、田间管理等措施开展生产自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和对象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重点用于受灾严重的新集、白碌、石峡湾、葛家岔、鲁家沟、巉口、称钩驿、青岚山、西巩驿、凤翔等10个北部乡镇,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一)资金来源。省市财政共安排抗旱救灾资金1400万元。其中: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投向。999.1544万元用于受灾严重乡镇的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抗旱救灾补助,300.8456万元用于饲草收贮主体抗旱救灾补助,100万元用于水利抗旱救灾补助。
(一)补助对象。
1.种植方面:因旱灾减产较为严重的177家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909户“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
2.饲草收贮方面:以实施20xx年粮改饲项目的71家主体为主。
3.水利方面:引洮一期安定灌区内的巉口、鲁家沟水利工作站。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1.种植方面:“三类户”马铃薯受灾7291.7亩、每亩补助100元,玉米受灾7461.74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147.5344万元,主要用于受灾农户购置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的补助。合作社(企业)马铃薯受灾97328亩,每亩补助87.5元,共计851.62万元,主要用于合作社(企业)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的补助。合计补助资金999.1544万元。
2.饲草收贮方面:对实施主体在9月10日前(含9月10日)收贮的.饲用玉米每吨补助40元,补助75212吨,共计300.8456万元。
3.水利方面:在灌区内修复的输水渠道、管道、渠系建筑物,购买的应急灌溉设备等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补助。
(三)资金拨付程序。
1.种植方面:按照摸底上报数据,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三类户”、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受灾面积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供相关报账资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2.饲草收贮方面: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实施主体的饲用玉米收贮量完成自验,然后向区畜牧兽医局提出验收申请,区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核查验收主要通过现场查看饲草收贮情况,查阅饲草收购磅单和向农户支付草款的银行兑付凭证(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且必须支付总草款的30%以上;自种部分需提供流转土地和购买种子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管种植部分需提供村乡两级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计算收贮量。验收完成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3.水利方面:9月下旬由各相关水利工作站对水利抗旱救灾补助资金实施内容进行自验,自验完成后及时向区水务局申请竣工验收,水务局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验收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事关受灾农户、主体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抗早措施落实到位,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补助资金发挥实效。严禁弄虚作假,对因工作失误,引发农户不满,影响社会稳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高质量落实到户。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畜牧局负责饲草收贮主体收贮数量的审核、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作站资金使用监管、检查验收、资金报账资料及绩效管理等;区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检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助对象确定、人员组织、公告公示、资金落实、自查自验,同时要积极督促各相关主体及时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引导受灾农户储备好种子、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抗旱补助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到户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要坚持登记造册,完备手续,规范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档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
(四)加强公告公示。各乡镇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监督方式,充分运用乡村信息公开栏、公众号、微信群、宣传单等有效方式对抗旱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迅速、准确地将抗旱补助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认真、细致、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抗旱救灾工作的知晓度,坚决杜绝因宣传引导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十
xx县地跨xx河、xx河两大流域,降雨受季风、xx山地形影响,天气变化剧烈,多灾害性天气,年降雨量的60%-70%集中于主汛期7、8、9三个月内几次较大降雨过程,7月上旬至8月下旬为大暴雨的多发期。xx河、xx河从我乡境内穿过,系无堤排涝河道,多年未清淤整修,防大汛能力较差。慈周寨沟、大寨沟等五条沟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现象。部分干部群众的防洪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仍存。这些问题应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20xx年我乡防汛抗旱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街道排水畅通,主要交通要道正常运行,企业正常生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一)河道防汛
1、做好堤防加固工作,经排查,我乡境内的河段受损严重,主要有:xx河尚xx东段因取土河堤、河床严重受损;xx河xx桥南段,xx河xx社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毁坏。各村要对所辖受损河段抓紧补修,确保安全度汛。
2、要本着“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河道淤积,开垦种树、种地等阻水障碍要立即清除,保证汛期流水畅通。
3、要保证xx闸、xx闸、xx闸汛期正常运行,健全管护制度,要责任到人。服从乡防指统一指挥,不得随意启闭。由责任村及责任人协同水利站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桥闸,立即上报县水利部门,及时整修。
(二)内地防涝
我乡境内排水防涝沟渠已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甚至消失,近几年来各村硬化道路较多,但多数未修建排水设施,容易造成雨水滞留路面,致使道路不畅。有些村庄建房截断历史水路,造成雨水不能及时村内向xx、xx河转移,容易造成内涝。因此,我乡内地防涝形势非常严峻。
各村要详细排查村庄及大田排水出路是否畅通,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排水沟内的垃圾、树木、杂草等阻水障碍必须在汛前清除。各村必须将平掉的沟河地段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拒不恢复的要依法严惩。对在排水出路上建房、耕种的要依法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三)防汛抗旱两手抓
汛期不仅要立足于防大讯、抗大涝,而且做好抗旱保丰收的工作。各村要利用汛期多水多雨的时节,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利用现有水利调节工程引水、蓄水,趋利弊灾,统筹兼顾,提高抗旱能力。注意在xx河、xx河上拦河蓄水,以保障农田水利灌溉所需。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紧做好度汛工程检查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水利站要重点抓好沟河、水路的清障和堤防除险加固。xx河、xx河内的节制闸要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涵闸,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涵闸及时启闭。
(三)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防洪抢险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低洼易涝地区的乡村,要成立排涝专业队,采取沟排和提排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突击排涝能力。
(四)加强气象、水情预报、预测和洪水调度工作。电信、水利部门汛前要检修调试通讯和量雨器械,复测量水、量雨设施,各村、各单位都要指定一部防汛专用电话,明确专人值班,确保汛情畅通。
(五)严格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和使用。防汛物资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办法储备。供销、商业、粮食等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计划,进一步搞好防汛物资的动态管理,确保储备计划落实到位。
(一)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凡因汛前不检查、情况不熟悉、问题不解决、指挥不力、准备不足等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明纪律,依法治水。《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汛条例》是我们做好防汛工作的法律保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防汛工作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整体与布局的利害关系,各村、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依法治水,凡违抗上级防汛方案或调度命令,不及时分洪、滞洪,擅自阻水、放水,向河道倾倒垃圾、弃置杂物,设置阻水障碍,破坏水利工程实施和测报设备,借故聚众闹事,玩忽职守,谎报汛情、水情等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十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 [20xx]7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xx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洪涝灾害)使用的指导意见》(桂农厅办发 [20xx]85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9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受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深刻认识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将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等各个环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全力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力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稳产增收。
本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范围,主要针对自然灾害性天气导致的农业基础设施损毁、且已直接造成农作物受灾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为使受灾地区群众灾后恢复生产进行资金补助以修复农业基础设施损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如水毁农田及设施的修复。
(一)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
马路镇大和村石九渠道损毁塌方约20多米,涉及水田灌溉面积300多亩;马路社区北村渠和中林村中林坡坝水毁,需要投入资金修复。补助资金30万元。
(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
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4000米,影响面积1080亩,由于水利设施受损,农田水毁给归义镇新圩片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尤其今年发生的严重干旱由于水利不通使粮食等作物均发生一定程度的灾害,部分粮食作物受灾严重。补助资金20万元。
以上两项自然灾害共计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0万元。
根据受灾影响的紧急程度,对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按受损程度进行补助,该项补助由马路镇人民政府、归义镇人民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工程施工预算、结算后直接给付施工方。
(一)强化绩效督查。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有效降低农业受灾损失,恢复生产,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资金执行率100%,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确保效果”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确保完成任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要按照桂财规[20xx]1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实施内容,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四)确保档案资料完善。救灾补助资金兑付过程中,相关单位及经办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受灾对象信息、受灾影图片、视频等资料。
(五)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结束后要及时将实施情况及实施结果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十二
为了保障三建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辖区内国家和团体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建乡辖区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采取争取有效的防御措施,把洪劳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洪水水位到达警戒水位,降雨量达200mm,或发生旱情,连续干旱,启动本预案。信号以指挥长电话通知党政办。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领导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督促制定各种防汛措施,领导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争取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密切配合,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职责。部署有关防汛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准备。
(3)督促检查重大防御洪水措施方案、调度计划、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种非工程措施的落实。
(4)应急抢险时亲临第一线,现场指挥,调动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投入到抢险工作中。
(5)做好灾民安置,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灾后工作。
2、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制定三建乡场镇防汛警戒水位。
(3)了解、掌握气象趋势、雨情、水情、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信息工作。
(4)组织检查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
(5)组织汛后检查,查看水利设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复计划及监督防汛物质的使用和防汛经验教训的总结。
(6)检查灾民安置和救济工作的落实情景。
(7)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落实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9)检查通信设备的完好情景。
(10)负责统计上报灾情情景。
(11)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推广好的防汛抢险经验。
3、日常工作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职责是:
(1)制定场镇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请示和报告制度。
(2)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机构的批示、命令。
(3)严格按科学规律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灾情,按时了解雨情、水情实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了解水文、气象预报。
(5)及时请示报告,对重大汛情和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时请示,对批准的方案及时执行;对授权传达的上级使命及时准确传达。
(6)对发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整理好记录,以备查阅,并立卷归档。
(7)对所发生的各种类型洪涝旱情要根据资料及时进行分析、整理,给领导供给决策依据。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领导及指挥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设立相对应的领导机构,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
2、三建乡及各行政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制定各种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关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3、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的统一指挥、人员调度、部门协调工作。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挥组:由乡长王健同志任指挥长,谭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为副指挥长。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防汛抗旱等工作。
2、抢险组:由向承忠同志任组长,成员为三建乡防汛抗旱抢险组全体成员。负责撤离、疏散、断电、救援受灾群众等工作。
3、安保组:由张金海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其余干警为成员。负责警戒险区交通及安全,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调用抢险救灾车辆及治安等工作。
4、救护组:由黄本国同志任组长,卫生院及计生服务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险区伤员抢救、伤员护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术服务组:由陈永翠任组长,向传兴、陈军、毛政军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技术指导和险区界线的划定及灾后重建指导工作。
6、灾情调查组:由陶松森同志任组长,凌成英、黄均庆为成员。负责组织民政、社会事务办、农服中心等部门调查收集受灾基本情景及统计资料上报及灾后理解捐赠和救灾物质发放工作。
7、通信组:由田伍同志任组长、黎勇同志任副组长、三建电信及移动公司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通讯畅通工作,组织抢修遇险线路及设备、保障通信畅通。
8、电力抢险组:由张先林同志任组长、乡村电工员为成员。负责全乡遇险输电线路及设备的抢修、保护工作,保障输电线路和设施安全及居民用电安全。
9、供水抢险组:由黄安福同志任组长、三建供水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三建场镇供水抢险,保障人饮水安全。
(二)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领导: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党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领导: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领导: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领导: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5、组织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受灾程度,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牵头领导:谭建于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事办、民政办、农服中心
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防汛抗旱应急机构在灾前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所、农服中心、国土等部门会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检查和巡视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监测与报告
雨情主要依靠县防洪办公室供给数据。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员随时报告给乡防汛办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办公室处置。当灾情异常严重时报乡人民政府处置,若乡人民政府不能处置,报县人民政府处置。
3、支持系统
现有的。信息监测和预警信息传递手段主要是靠电话、预警器、喇叭、传真和邮传等手段。
4、预警级别及传递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4级)、较重(3级),到达或超过警戒线时为2级,若上游出现溃坝洪水,为异常严重(1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预警行动
(1)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河堤管理,防洪调度方案实施和组织防汛抢险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员的转移、安置。
(3)邮政、通信部门保证汛期的各种信息畅通。
(4)公安部门负责防汛治安管理与安全保卫。
(5)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助。
(6)抢险人员全部到现场待命。
(1)应急队伍保障: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可投入应急抢险人员50人、各村80人(鱼泉子15人、廖家坝30人、蔡森坝20人、绿春坝15人)、乡武装部民兵连10人、志愿者30人。
(2)交通运输保障:三建乡场镇现有“长安车”30辆、货运卡车16辆、摩托车29辆,所有车辆大都分布在三建乡场镇附近,基本能做到随用随到。要租用时,先由乡防汛抗旱办租用,然后给予适当的补偿。
(3)医疗卫生保障:以三建卫生院为主体,三建计生服务站协助,共有医务工作人员14名,卫生院和服务站设施设备都较为完善,完全能做到随要随到并开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够的警力维护应急状态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乡政府机关和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村民小组及群众互助联防组成强有力的治安保障体系。
(5)经费保障:应急状态下乡政府能供给至少3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工作。
1、各村务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间水利设施状况排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实职责人对水利设施的管护,异常加强病险水利设施的监控。
3、龙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实专人负责。
4、辖区内各中小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小学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各种应急措施。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十三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抗旱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1组织指挥体系
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1.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
2.2职责分工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预报,;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
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旱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和预防工作;负责全镇范围重点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及泥石流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解决防汛抢险经费;及时下拨省、市、区下达的抗旱、防汛投资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的急需程度,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统计站:统计旱情、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水旱灾害动态,组织、协调、落实灾区农、牧业减灾、救灾措施。
镇林业站:负责全镇造林地抗旱保苗预防工作。
学区辅导站: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时掌握并上报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学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全镇抗旱防汛及抗洪抢险期间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根据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时向群众发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修、抗洪救灾知识的宣传
指导工作,做好严厉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报道。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1.1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灾情上报。
3.1.2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出科学依据。
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各村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抗旱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抗旱防汛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强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流、河滩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行洪的项目,应依法拆除。
3.2.2河流洪水预警
(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预警:由水管站、村、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时将水情、旱情等信息传达有关部门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预警。
(2)汛期警戒水位至紧急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尚在紧急水位以下时,由水管站、村、组及镇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监控,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会商分析气象、水情、工情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
(3)超标准洪水预警。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抗旱资金使用方案篇十四
目前,已进入6月中旬,根据以往的经验推断,我县高温季节已经来临,从7月份起会出现连续高温干旱天气,日平均最高气温可持续在37℃以上,对大量新植苗木、行道树的成活率将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保护县城的绿化成果,保障新植苗木花卉乔木的成活率,最大限度减少因干旱造成的苗木损失,确保把园林处的抗旱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旱情发展情况及园林处工作实际,制定园林处抗旱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同心协力,共抗旱灾。
在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科学调配,最大限度发挥洒水车辆作用,确保园林处各项抗旱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新植苗木、乔木的成活率。
1、成立园林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林处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绿地内苗木的抗旱工作。
2、需调用抗旱作业车4台。目前,园林处现有洒水车2台,因2台车都已老化,工作不正常,远不能满足全城抗旱工作需要,为做好此次抗旱工作,在发挥洒水车的最大功效下,满足全城抗旱需要,还需抗旱作业车3台。(晚班需要)
3、抗旱作业车司机由环卫处派人,园林处安排工作任务。驾驶证必须是b照及以上,工作时间18:00—00:30。
1、各园林工作小组应密切关注其管辖地段苗木旱情,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各小组组长及园林处小组负责人为管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旱情的监测上报并监管抗旱工作质量。
2、园林处每天检查抗旱情况,做好抗旱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
3、每辆洒水车负责一个责任区,服从安排积极做好抗旱工作。
4、每日工作时间分为早、晚两个班,暂定为:上午5:30—10:30,下午18:00—00:30,遇特殊情况需调配时再另行通知。
5、各路段责任人及洒水车辆应认真负责,服从抗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配,严格遵照洒水车工作时间要求,保证浇水质量,每日浇水数量应有记录,不折不扣地完成承担的抗旱工作任务。
园林处的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冒着酷暑,迎难而上。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如旱情持续发展,我处将采取歇人不歇车24小时连续轮班抗旱。最大限度保证苗木花卉成活。做好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