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消防安全会通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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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公告篇一
(消防重点单位)二○一一年八月责任状
溆浦县人民政府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明确责任,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依据《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特制定此责任状。
一、工作目标
1、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安排适当消防工作安全保障经费,用于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等消防安全职责。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
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内容应当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每名员工应当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7、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服从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助,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本单位新《消防法》宣传及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等工作。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8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驻消防保安员。推广使用智能型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和安全疏散指示系统不符合要求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率达100%。
二、奖惩
1、完成目标任务,成绩优异的,年内未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2、未完成目标任务,发生火灾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因不认真履行本责任状而对火灾事故的防范、扑救负有责任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的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由县人民政府与全县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
溆浦县人民政府重点单位
主管领导法人代表
二○一一年八月
消防安全公告篇二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及《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配套标准制度,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申报,经开发区公安分局审查核定报管委会备案,经管委会批准,确定2010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51家(其中保留136家,新增15家,撤销7家)现予以公布。
一、保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36家
10.嘉兴蔬菜批发交易市场
15.浙江金丰果品有限公司明珠宾馆
20.嘉兴市经开天都大浴场
8.嘉兴市洪兴实验学校
2.嘉兴市广播电视总台 3.中国联通嘉兴分公司
4.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分公司友谊路机房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9家
4.嘉兴市东业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8.嘉兴市家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9.禾欣化学(嘉兴)工业公司
20.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 21.嘉兴宜泰鞋业有限公司
34.嘉兴正楷工艺品有限公司
35.浙江嘉兴圣厉毛纺有限责任公司 36.嘉兴市南湖树脂厂
54.嘉兴小虎子车业有限公司 55.嘉兴嘉怡制衣有限公司
56.嘉兴市东方万胜实业有限公司 57.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8.嘉兴杰良服饰有限公司
(九)高层公共建筑,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9家
4.嘉兴市远洋房地产有限公司远洋大厦
7.时代广场(嘉兴市时代置业有限公司)8.嘉明大厦(嘉兴市嘉明贸易有限公司)
9.都市先锋(嘉兴市远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中央储备粮嘉兴直属库
二、新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5家)
9.嘉兴激情百度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10.圆通古庵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家
1.嘉兴康龙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三、撤消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7家)
下列7家单位(场所)经重新认定,不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予以撤消:
1.嘉兴市经开碧海云天休闲浴场(场所名称变更)2.嘉兴市秀城区热电宾馆(调整)(二)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5家)1.嘉兴圣芒帝服饰有限公司(调整)2.嘉兴迪贝斯电声有限公司(调整)3.摩腾运动器材(嘉兴)有限公司(搬迁)4.嘉兴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倒闭)5.东益电子(嘉兴)有限公司(倒闭)
消防安全公告篇三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要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要求,建立落实县政府负总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责主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履行监督协调指导职责,及时研究分析形势,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监管责任。
二、切实强化重点监管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的执法检查,坚决管好路面秩序。交运、运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督促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病车”上路运营。安监部门要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和危化品运输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确保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不发生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到村社、农户,对重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教育,对本辖区“五小车辆”和微型面包车全面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公安、交运、安监、运管、农机等部门要抽组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从4月29日开始,对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彻底排查治理交通隐患。各乡镇、交运部门要依托通畅工程项目,加强农村通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隐患路段治理,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同步设置减速带、防护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各乡镇和公安、交运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危险路段进行再排查、再整治,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必须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整治时限;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危险路段,树立警示提示标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一律禁止“两客一危”车辆通行。同时,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县城出入口及东关花园、东拓什字、南关什字、西综市场门口、东关幼儿园等重点路段的管理,切实整治出租车、私家车(黑出租)、三轮车乱停乱放,各种摊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全面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各乡镇、公安、交运、安监、运管、农机等部门要按照省上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从严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集中力量抓好路面巡查管控,下决心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始终把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遮挡号牌以及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坚决做到严防、严查、严管、严处。公安、交运、运管等部门要全力抓好客运车辆的检查,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务必做到逢车必查、查必登记,对客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严打严管的高压态势。要坚持定时定点检查与错时错位巡查相结合,加大“五·一”等节假日、下班后和夜间的巡查力度,加大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勤务力量,确保每一个时段、每一条重点路段全天候有人查、有人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电视台、农村广播和墙体标语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公安部门要制作一批各地以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宣传展版和挂图,在事故多发点段和农村集镇进行巡回宣传,开展警示教育。要把“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与执勤执法结合起来,切实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交运、运管部门要在客运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客运汽车上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引导乘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好交通安全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环境,促进事故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年月日
消防安全公告篇四
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
二、向上一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落实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四、及时发现、整改消防问题、火险隐患;
一、各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三、各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七、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四、防火巡查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五、防火检查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作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8)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确定专职人员维护保养,并保留记录;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或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护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
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一)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二)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三)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四)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六)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九)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十)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一、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法律处分。
消防安全公告篇五
发包单位:中交一航局二公司苍南霞关渔港项目经理部(甲方)承包单位:江西茂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一、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建立防火管理机构,乙方负责人为第一防火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域的全面防火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员,并向甲方备案。
二、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对农民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未经教育的单位,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
三、甲方要向乙方详细介绍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互相监督,共同遵守,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和公安消防监督人员的管理、监督、检查以及违章处罚。
四、甲方要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场所,绘制临时建筑物平面的布置图,临时建筑物的建筑材料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设计。
五、乙方从事电工、电气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禁火区域动火要向甲方消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动火审批,严禁违章动火。发生违章动火行为,视情节给予处罚。
六、乙方用火、用电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导线、电器设备。因生产施工需要应向甲方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由甲方负责派人按装。严禁使用电炉子及电褥子,生产、生活用火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人走火灭。
七、乙方冬季严禁用电炉子取暖,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取暖设施,制定防火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严禁私自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八、乙方不准违章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夏季高温季节要对氧气、乙炔气进行遮阳降温,氧气、乙炔气存放要保持安全距离。
九、乙方对责任区域的防火工作,应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确保生产施工的消防安全。
十、乙方要执行甲方消防安全控制目标,各项防火目标要达标,火灾事故起数为0。
十一、因乙方的责任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烧毁物品、人员伤亡或扑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
十二、乙方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施工区域面积的大小或火灾的危险程度配置水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确保灭火有效。
十三、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违章作业或存在火险隐患,经指出不积极配合消除火险隐患时,视情节给予处罚。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发现甲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时,应向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向甲方消防管理部门报告,甲方故意拖延不整改,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产合同终止,同时废除。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