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10篇)
演讲,首先要了解听众,注意听众的组成,了解他们的性格、年龄、受教育程度、出生地,分析他们的观点、态度、希望和要求。掌握这些以后,就可以决定采取什么方式来吸引听众,说服听众,取得好的效果。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演讲稿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一
下午好!我是,来**县地税局,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地税——我们的最高追求》。
当我们头顶国徽,身穿税服,就是选择了“为国聚财,为民服务 ”的地税人生。作为地税人,规范管理、法治地税乃是我们当下地税工作的最高追求,这不仅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赋予我们地税人的职责和使命。那么,进入真正的法治地税时代,我们需要改变什么?
法治地税,应该上升成为我们地税人的“精神信仰”。记得我刚刚被分到永兴第三税务分局的第一天,我曾向连续两次获得 “省级稽查能手”称号的刘永建局长请教独门秘籍,他告诉我:要做好税务工作,用最简单的方法最好——按规矩办事。按规矩办事,咋一听普通平淡,细想却别有深味。按规矩办事,我们得先知道规矩是什么,这是一个信法畏法学法尊法的过程。其次,按规矩办事,强调严格守法用法,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敬畏规则在前,敬畏领导在后”,“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规矩办事”,简单而朴素的表述,就是一个“地税老兵”对法治信仰的最佳诠释。
法治地税,要求我们积极适应“新常态”,进入“新状态”。地税已经步入2.0时代,金税三期,各方面形势都在不断变化,工作“新常态”要求学法进入“新状态”。如果税务干部不知规不守纪,必然跨过“警戒线”,触动“高压线”,不仅损害纳税人利益,损害税务部门形象,更危及政府公信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守法才能执法。只有不断学习税法新知识,强化法治手段,才能真正实现征税公平、执法公正。只有把税收执法与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牢牢把握征税新理念: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努力建立和谐文明的征纳关系,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才能不愧于地税干部的神圣称号。
法治地税,更需要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与纳税人的日常接触中,可以说成也一张嘴败也一张嘴。我所说的绝不是用嘴巧言令色,而是用嘴传播依法纳税理念,解读税收政策。刚到分局大厅开票的时候,纳税人看到税票明细后脸色大变,质问为什么还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说实话当时我对此也毫不知情,只有对纳税人投以标准的八齿微笑。站在身旁的票证管理员见状一条条向纳税人耐心解说,最后纳税人发出了标准的知会声——哦~这样啊,并询问可否拿几期涉税月报回去看。几句温馨话语,无形中化解了一场危机。试想,如果当时票证管理员不在,只有我抱歉的微笑,征税部门的依法纳税形象将大打折扣。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与方向,而税务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成效。“法治之路,任重道远”,作为地税人,必须真诚地信仰法治,奋进地学习法治,耐心地传播法治,依靠我们每个地税人的心血和汗水,努力将依法治税打造成郴州地税的名片,成为郴州地税人的精神信仰,让我们头顶的国徽更亮,身着的税服更蓝。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二
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学法用法,从我做起。”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
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三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治改变我们的生活》
法治是一道治国的阳光,法治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想。然而,昨天的昨天,我们还在人治的漩涡里挣扎:今天的昨天,我们开始提到法治的字眼:到了今天,我们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的字眼到法的精神。短短十年,法治在中国快速前进,走过了西方国家上百年走过的路。我们似乎已经看到梦想的阳光照进了灰暗的现实。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稳定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国是保障国家稳定和繁荣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1997年9月,党的xx大向世界宣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x年10月15日,举世瞩目的17大报告将指出“坚持依法治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这标志着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将进入一个新时代。法治也是生活的一道阳光,它涉及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举3个比较贴近我们的例子:
第一:拾得物品必须归还.《民法通则》第97条:没有合法根据,获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该将不当利益返还损失的人。受损的人在得知他人非法占有自己遗失物品的情况下,可以自己索取,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归还,如果原物灭失无法归还,受损人有要求他人赔偿的权利。
第二:不得损害他人的名誉,不得恶言侮辱他人。《民法通则》第9条: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生活中,有人因嫉妒,憎恨同学,就散布一些无中生有的传闻,这是一种损害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是极不道德的。
第三:讲法律也要讲道德。有些人为了逃避责任,在受到追究时躲躲闪闪,含糊其辞甚至否认事实真相,最后即使躲过法律的制裁,但从道德的角度看,他们要受到良心的谴责。
对法治,许多人从陌生的怀疑到日渐熟悉的信任,生活规则,法律有明示;重大决定,先看看法律;遇到纠纷,让法律说话;权利受到损害,理直气壮地说一句:“我要告你!”。法治如此亲切地走进老百姓,与大众生活水乳交融,得益于社会主义法治本身的正义性。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折射出人类政治文明的光辉。
我国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草案,听证会,座谈会等渠道,稳步推进公民有序参与,充分收集民意,集中民智,使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护卫者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权益。
相信法治,崇尚法治,让我们做一个讲道德,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四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的权利。但你知不知道,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你要知道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因为重要,所以守法;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同志们,亲爱的朋友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谢谢大家!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五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生依法治国优秀演讲稿篇3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
众所周知,古往今来,上至国家集体,下至黎民百姓,谁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国家一直把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作为根本的治国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治国如此,治校亦然。依法治校,用法制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中学生都是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易冲动、重哥们义气,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涨,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农村家庭为了改善生活,父母大多在外打工,造成家庭教育缺失。再者现在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等不正常的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故事,他是我以前的一个邻居,名叫小军(化名),他有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哥哥,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常在外地打零工,对孩子的管理教育自然也就很粗放。由于经常不在家,总是怕亏待孩子,所以平时的零花钱就给的多一些,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毕竟是孩子,有了零花钱,兄弟二人经常上网、抽烟。结交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在一起瞎混。后来被父母发觉,真是又生气又寒心。为人父母的在外地如此辛苦的挣钱,却换来这样的结果,自然会很生气。大发雷霆之后,他们决定,从此零花钱一分不给。这兄弟俩上网成瘾,为了5元上网费,小军在校门口拦截低年级学生索要钱物,被欺负的学生找来一位高年级学生将小军吓跑。第二天,小军叫来哥哥和几位朋友,在上学路上截住那位高年级学生,争吵中,小军的哥哥拿起砖头朝那位学生头部砸去,被砸着当时就晕倒在地,后经检查颅骨塌陷。由于都是未成年人,没有判刑,但小军家赔偿其医药费3万多元。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认为学校在这方面应加大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我们开座谈会,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要使同学们通过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实现依法治校,首先要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那么如何来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我们学校在这一点上做的比较到位。学校法制教育课由校长及学校领导亲自担任,每位教师都是法制宣讲员。在法制课上师生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们都熟记于心。目的是为了让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负责。如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
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新教育观念,用法律保护全体师生的利益,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要说:依法治校,势在必行。功在当代,利泽千秋。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六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
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七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
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八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很高兴站在这里进行简短的演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日常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大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发展,先后出台了300多部法律,“依法治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多么令人振奋!更有许许多多像詹红荔这样的司法工作者用爱心诠释专业法律的尊严和光辉!
詹红荔是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7年以来,先后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87件,涉及1120人,这些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开启新的人生之路。她真正做到了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走出了一条用司法程序,全方位、多层次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色审判之路。
多年来,詹红荔同志怀着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社会和谐的坚定追求,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挽救了众多失足少年,化解了众多社会矛盾;她走进社区、学校、看守所,凝聚社会力量,创新法制教育模式;她廉洁公正执法,无声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挽救一个孩子就挽救了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就增添了一份和谐。詹红荔同志被称为“法官妈妈”,体现了她对人民群众的爱心,用心,恒心和公心。她不仅做好审判工作,更重要的是化解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种种不安定因素,詹红荔同志对每个失足少年都不离不弃、悉心关照,不断通过爱与温暖感化教育失足少年,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感恩社会。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感化和拯救工作,是全社会的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要引导社会中更多的人来关心支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她说:每一天的多一点,每一个法官的多一点,每个案件的多一点,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距离就近一点。詹红荔坚信没有坏到骨子里的孩子,只要耐心,加上正确的引导方法,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变好。为此,工作中的詹红荔总是多走一点,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七年来,在她的帮助下,70多名失足少年出狱后找到了工作,315名失足少年得以继续在校完成学业。
詹红荔同志凭着对人民司法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实在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工作,交上了一份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她比别人多走一点,多想一点,多做一点,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实现司法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爽爽做事、开开心心工作”,这是詹红荔的真实写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心中的天平永远不失衡。詹红荔同志用一种执着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折射出当代法官不断探索、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她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
力找准情、理、法的结合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人民的信任是无言的丰碑,詹红荔的工作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认同,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我们赞美詹红荔,更要从中思考道德和法律的力量。
在当今全球化的信息时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似乎道德的约束不断被人们所淡忘,甚至有些人在讨论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人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是“金钱”和“利益”。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完善之中。我们应当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坚决地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相互监督、严格自律。从被动约束到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风气做斗争。同学们,我们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如果你认为违反学校的纪律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情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尝到法律的制裁才悔恨呢?所以我们在校园里只有做一名守纪、勤学、上进的大学生,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朋友们,从今天起,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道路吧!
谢谢!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对于法律,尽管我们年龄小,但通过学校近年来对我们的普法教育,我们还是学到了不少的法律常识。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加知道了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常言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了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却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请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他们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慢慢地一步步而走向犯罪道路的呢?所以,“小恶”就像是一只不起眼的小白蚁,如果任其发展,千里之堤终会溃于蚁穴。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并不陌生。那么,什么是法?形象地说,法就是安全的眼睛,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就是智慧的窗口,能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对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每个人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家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生活在社会上,一定要法在心中,时时处处遵守法规,否则,必将会受到相应地惩罚。
而今,我们正是身体发育成长的时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灿烂阳光,也有阴霾夜暗,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会出现一些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会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全面依法治国演讲稿篇十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街道上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准备高飞的雄鹰呢?
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懂法,将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好朋友骗到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用绳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当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赶到现场时,小男孩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见小男孩的两手深深地抓在泥土里,绳子还紧紧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这种残忍的情景,他的母亲晕了过去。由此,许多家长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虽然这两个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犯下的罪行,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年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个社会的好公民。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学会珍惜自己的生命,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我们要同法律做朋友,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21世纪的栋梁之材!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是神圣的,如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分辩来者是妖魔还是鬼怪。在法律的殿堂上,伤害别人的坏人会的到相应的惩罚,而被别人伤害的人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现在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青少年,防止青少年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这个法则中,我觉得有一条写的最好,那就是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不能沉迷于网络。沉迷于网络常常会害了我们自己也会害了我们的家人,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这样的事例:一个17岁的少年小新,两年前,开始沉湎于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辍学了。因为担心小新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了。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对小新一顿打骂。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小新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那天中午小新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着了,就去翻东西,可一想又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小新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看完以后,我惊讶的张开了嘴巴,一个17岁的少年,竟然为了上网而杀了最疼爱他的奶奶。我只能说这些人,他们轻视法律,,他们在不良的环境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沉迷上了网络,害了家人也害了自己。
我们可千万不能像文中的小新一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啊。要不然,就像是一张雪白的纸,一不小心沾上了一滴黑呼呼的墨水,沾上就很难擦去了。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我与法律共成长,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我与法律共成长,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我与法律共成长。我们的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