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食品安全个人工作总结结尾(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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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树立“食品安全,人命关天”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从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保留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朝安区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朝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行动。
我们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各种主题活动,采用宣传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普及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据统计,全年共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开播有线电视25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多份,积极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把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作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事关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了“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畜牧局和区动物防疫检疫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瘦肉精”监管工作。
三是注重宣传,积极引导。我们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国家禁用药品目录、限用兽药等,加大和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对人体的危害,宣传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政策法规,全年向各基层发放《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700多份,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和强大的整治声势。四是制订方案,扎实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力度,提高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订了《朝安区20xx年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目标、重点环节和措施步骤,使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是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我们对基层辖区内的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基本情况,为推进“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六是签定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整治责任。我们在与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的基础上,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与基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同时,要求基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生猪养殖场(户)和辖区内饲料、兽药经营点签定承诺书,以此增强生猪养殖(场)户和饲料、兽药经营点自律意识,提高诚信水平,确保在养殖、销售和屠宰等环节不使用“瘦肉精”。
七是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我们积极推进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场地检疫证明签发行为;加强屠宰环节检疫查验,增加“瘦肉精”抽检频次,严格执行宰前、宰中、宰后检疫“三同时”制度,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建立“瘦肉精”生猪黑名单档案,严格禁止疑似“瘦肉精”阳性养殖场(户)生猪再次进厂屠宰,对确定为“瘦肉精”阳性猪只及产品,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把好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关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饲养场、中转站和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巡查检疫。今年来累计出动800多人次,检查牲畜12万头、禽80万只。为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我们落实区动监所5名技术骨干,带领25名驻厂检疫人员进驻生猪屠宰厂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共检疫进厂生猪28万头,检疫率100%;发现病死猪只126头,切除猪只病变组织1.18万公斤,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积极推进兽药gsp工作
为切实推进我区兽药gsp工作,我们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构,成立区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畜牧局和区动监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兽药gsp实施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订了《朝安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宣传动员发动,我们于20xx年1月18日和6月22日召开了两次全区性兽药gsp宣传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包括基层单位负责兽药管理的人员,兽药经营单位负责人等,会上,我们将《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实施兽药gsp告知书》和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申报材料目录等宣传资料发给每一个兽药经营者,每一个经营者都按要求签署了《实施兽药gsp告知书签收回执》。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动员,使兽药管理相对人熟悉gsp基本内容,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兽药gsp工作。四是签订责任书。我们通过与市有关部门和兽药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完成兽药gsp工作任务。五是是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目前,我区已经组织15名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经考试合格,成为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专职人员。至目前,我区已有14家经营单位通过兽药gsp认证,占全部单位的90%,取得兽药合法经营资质。
我们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对全区兽药经营点进行检查,重点是查处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以及无批号、无生产日期和无说明的假冒伪劣兽药,检查中没有发现非法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此外,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成立农业局食品安全生产检查组,组织人力,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
我们将按照上级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的要求及其它有关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认真分析薄弱之处,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基层群众和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督促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和免疫记录等,不断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三是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滥用、制售使用违规食品添加剂行为。
食品安全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为扎实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乡及时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办、食安办、警务室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乡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周边食品进行一次规模细致的专项检查。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
检查学校食堂1个,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卫生许可证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均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严格食品原料检查登记并索证索票管理。同时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检查,确保能正常安全使用。
(二)生活饮用水
检查学校1个,具备较完善的饮用水防护设施,配备有专人管理,对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每学期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蓄水池加盖。
(三)联合执法检查
强化对学校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学校食堂严格持健康证上岗,同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利用开学教育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强化学生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自动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和购买食品时查看保质期等。
(一)检查结果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通过我们对辖区内的每个学校食堂的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教办、各学校领导对各类安全都高度重视,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
1、个别食堂采购的蔬菜有不同程度的腐败;
2、部分食堂从业人员的自身卫生有待加强。
食品安全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我乡及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董加华乡长担任,成员由乡食安办、卫生院、畜牧站、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村委会,同时下设了食品安全办公室,配备了食品安全专干、信息员、监管员,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明确了乡、村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等的责任,并和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结合万里乡实际,制定《万里乡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方案》、《万里乡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有效地加强了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
我乡始终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民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利用“3.15”、“农民夜校”、“坝坝会”等,深入学校、农户等,宣传食品安全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食品安全。二是利用各村级宣传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意识。三是对“一专三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人次达40人次,提高了“一专三员”指导、督导农村集体聚餐现场的能力和从业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
(一)、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县食品安办省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会议精神,及时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会,安排部署我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并保质保量按照完成了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二)、认真对全乡餐饮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通过排查,我乡共有餐饮、食品店共11家,企事业单位食堂6家。
(三)、加强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对各餐饮单位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健康证、原材料进货等进行检查,检查表明,个别餐饮单位存在着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相关场所混在一起,卫生设施缺少等,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引导经营户正确对待食品安全工作,提升法制观念,提高责任意识。
(四)、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结合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辖区内万里乡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及周边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的设施设备情况,*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有无过期食品等问题。通过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校园食品卫生,对学校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相关场所混在一起,卫生设施缺少等,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引导经营户正确对待食品安全工作,提升法制观念,提高责任意识。
(四)、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结合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辖区内万里乡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及周边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的设施设备情况,*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有无过期食品等问题。通过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校园食品卫生,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整顿和规范,为学生安全饮食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积极开展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检查,强化乡、村对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增强聚餐举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一是络。乡政府将农村聚餐的管理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大事来抓,并纳入到对村的年终考核。专人负责聚餐信息的收集、全乡食品安全的指导、检查以及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台帐等工作。各驻村干部负责各村的食品安全工作;村委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并由各村的村主任担任,及时收集上报村内集体聚餐信息,上门入户对集体聚餐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指导。二是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村积极开展聚餐的备案工作。乡食品安全信息员督促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及时进行申报备案,食品安全管理员及时登记申报备案的农村集体聚餐情况,乡食安办建立有农村集体聚餐台帐。三是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指导、督导。要加强对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使其具备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督导的基本能力。四是建立聚餐食品及加工原料检查制度。对申报举办聚餐的群众,乡、村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对其食品及其加工原料的检查指导,把好质量关口,严禁其采购、使用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六)开展专项整治。以“五一”、“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为重点,突出抓好肉类、酒类、月饼、糕点、儿童食品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
xx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中,万里乡做了大量工作,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xx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中,万里乡将继续在县食安办的领导下,继续加强食品检查力度,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食品安全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根据市粮食局和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放心粮油”工程创建领导组,领导组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负主要领导责任,总支书记、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同时明确综合股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放心粮油”工程的创建工作,并签订责任制,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
根据食品安全的分工和要求,粮食部门在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承担的监管职能为:负责市、县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依法履行对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确定了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平时跟踪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抓好“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建设,惠及全县百姓;强化安全责任,实施长效监管;确保实现全年粮食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
5月9日,我局派人参加了在厦门举办的粮食仓储质量新标准培训,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粮食仓储新标准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化学药剂使用标准、粮食安全管理要求,保障库存粮食粮情稳定,储粮安全。今年在我县存放的960万斤贮备小麦其中315万斤需要轮换,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要求年底完成轮换任务。县级贮备小麦1000万斤,根据储备粮管理规定也已到轮换时间,由于县上财力所限,故至今未能实施轮换。
“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同时被列入我县重点项目。“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创建工作是一项真正为民、惠民,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工作,是全面提高粮油食品安全水平,改善粮油食品放心消费环境,规范粮油经营者经营行为,确保粮油食品消费安全,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工作。
1、今年我们又明确了由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创建“放心粮油”经销店的日常工作。
2、今年市局下达我局的创建任务是在去年建立一个粮油配送中心、四家市级“放心粮油”连锁中心店、54个“放心粮油”经销店的基础上,今年再建立50家“放心粮油”连锁店,为完成该项任务,5-6月份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跑遍了全县各镇、村,对粮油销售店进行了专项考察和创建,至6月底这50家新的“放心粮油”经销店已基本建成,这样全县建成县级粮油配送中心一个、“放心粮油”中心店4个(已经省、市验收)、“放心粮油”经销店104个,将覆盖全县七个乡镇人口达16万,覆盖率67%。现等待下半年省、市的验收。
3、创建实施,在创建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市级创建标准,促“硬件”到位,“软件”配套。在“硬件”上,我们为每家放心粮店统一购置货架、磅称、粮斗、工作台等物品,统一装修门面,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软件”上,我们统一下发商品采购入库、商品质量检验、商品销售等台帐,以粮食行业协会的名义,联合各收购加工企业,作出了“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公开承诺。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使命无尚光荣。我们决心在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关心下,团结一致,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地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实效,做到经得起消费者评议,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率先让粮油食品做到人民放心、社会放心、政府放心。
食品安全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一、制度保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认真执行学校的各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如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
二、措施到位,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1、组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2、加强对同学们考勤考纪的登记工作,对旷课,早退等学生及时上报。做到班级无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的出现,确保每一位班级成员的人身安全。
3、加强对外出的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积极宣传宿舍管理条例,禁止使用违章用电器,以免引起火灾,做到防范于未“燃”。
5、加强各宿舍晚归情况的登记,将责任落实到各寝室长。
三、做好各种疾病的预防工作
学院对各种传染性疾病给与了高度的重视,尤其是曾经发生过的流脑事件及近期的甲流,要求各班进行日零报告制度,在流脑这个问题上,学校组织各班进行疫苗接种,我班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在在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了全班性的接种活动,做到防之于身外;对甲流,学校则更为的重视,定期对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外来人员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防甲流于校外。
“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我们会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处处为同学们着想,积极响应学校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做好本班的安全教育工作。
食品安全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前来督导我们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将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和促进。下面我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xx年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机制。成立了以政府县长为主任、政府副县长为副主任、工商、质检、经信、食药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并将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整并改名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县长负责制,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了《浮山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推进局面。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20xx年共召开6次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会议,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集贸市场、超市、饭店督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5月份,县食安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在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张贴公告,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40辆次,执法人员230人次。经排查,我县无食品非法添加剂案件,无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流通环节也未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和食品。
落实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措施:一是签订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状,建立自下而上的责任体系;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了清缴公告,督促持有问题乳粉的企业和人员主动上缴;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管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对清缴出来的问题乳粉,指定监管部门依据监管职责就地封存,按照规定由质监、工商等部门现场监督销毁,并登记在册,不允许生产经营者退回上线生产经营者,不得在监管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自行销毁。四是对全县范围内的乳制品及鲜奶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掉一厂一店和每一个批发、经销商,严格上下架制度,有检合格者上架,无检或不合格者下架,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对清缴过程全部记录在案,留档备查。
问题乳粉流入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经排查,无问题乳粉流入饲料环节。
县食安办各成员单位对全县食用油经营店(点)所销售的桶装及散装食用油进行了检查。一是全面检查食用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用油的行为;二是严格实行了食用油质量准入制度,对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一律停止销售,做到有检上架,无检下架。特别是对经销的无标签标识的来源不明等进货销售价格偏低的食用油重点进行了排查;三是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食用油经营者不得准入销售。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户86户,未发现违法经营“地沟油”行为。目前该项工作结合“两节”检查正在进行之中。
今年,县食安办各成员单位注重协调配合,不断深入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酒类等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规范豆制品行业,加大豆腐等豆制品小作坊整治力度,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经工商、畜牧等部门联合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的规范了全县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联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瘦肉精”、辣椒及其制品中含有苏丹红等工业染料、酒类、食醋市场检查等安全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管,重点检查与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销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净化节日市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统计,节日整治行动中,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户次,发出整改通知20余份。
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和制售劣质餐具的“黑窝点”,以粮油、肉、蔬菜、蛋、乳制品、酒类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及车站等区域,加大对小食品、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同时,督促经营者落实各项食品经营制度,加强索证索票、购销台账、散装裸露食品防护措施。经排查,在种植养殖环节未发现违法使用禁用农兽药的情况,无“地沟油”、“瘦肉精”、“塑化剂”、私屠滥宰和注水肉案件。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县委宣传部指导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掌握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做好舆情应对;组织全县媒体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等公益宣传;及时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我县食品安全方面的舆情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
以上是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做法,取得了点滴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工作面宽、量大、战线长,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中小餐饮单位和街头食品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大、卫生条件差;二是各类集体食堂经营成分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三是在自身工作方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重复执法及监管空白的问题;四是有的执法装备差、检测手段落后,综合监管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视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强化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管,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是加大食品专项整治力度。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
三是强化和理顺农村食品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和信息网络,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空白问题,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加强培训、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发挥作用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