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12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一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汤泉街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以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主任刘骏为组长,主任助理陈法耕为副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民政办、工商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团委、妇联、劳动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陈法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立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日常管理。要抓好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个别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矫正对象服刑的自觉性,做到积极认罪服法,努力改造自己,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抓好矫正对象的监督、帮教工作,对符合救助的矫正对象积极努力开展救助工作,保障矫正对象正常的社区生活;抓好对矫正对象的等级测量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手机定位跟踪管理。
3、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通过“以会带训”的形式,在办事处会议上进行宣传,通过各种相关活动进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二
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在明年*月份之前,出台工作意见,建立相关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建立规章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健全考核机制;明年*月份之前在3个以上乡镇(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积累工作经验;明年年底前将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各县(市、区)由公安局牵头,法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全市适用非监禁刑罚及非监禁措施的罪犯进行一次摸底排查,逐户登记造册,逐人建立档案,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已经开展试点的**、**、**等三个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试点面,为在本辖区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积累经验。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和协调沟通工作;公、检、法三家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宣传、民政、劳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必要的启动经费和日常业务经费。落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建立自愿者队伍。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三
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及区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用心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矫正工作机制;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严格管理,充分落实定期报到、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登记,利用手机定位等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杜绝矫正期内重新犯罪。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网络,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1、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铁佛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用心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优化社区矫正志愿者结构;二是用心引入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忙、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三是探索兼职和专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提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村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状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2、执行严格的社区矫正奖惩机制。要充分用好表扬、评比矫正积极分子和减刑等奖励措施,激励矫正对象的改造用心性;又要对矫正对象严格管理,加强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矫正对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着力增强管控潜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状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
3、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用心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职责,消除管理盲区。
4、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5、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快构成应急处置体系。
(四)全面总结系统提炼,致力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工作。结合矫正对象实际状况,对其犯罪背景、家庭状况、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进行严格测评,确定矫正对象的管理等级,落实矫正个案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和成效。
2、引入心理矫正理念。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与专业单位(部门)筹划,开设心理矫正场所,由我所专业人员为矫正对象带给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3、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4、强化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开展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的技能培训,为其谋生和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职责意识感。
5、是配合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可行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能否宣判缓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一要进一步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性。加强与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构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透过普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好处,支持、配合试点工作。
四要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广泛宣传,用心推进,又要慎重稳妥,对社区矫正对象要管得了、控得住,确保安全、不出事。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四
为加强我镇特殊人群管理,为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
(二)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镇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四)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
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辖区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六)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
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一)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
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三个一”:即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签订相关协议书。
(二)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
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三)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
(四)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
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五)从严要求,加强管理。
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六)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
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1、司法所在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且会同公安派出所抓好此项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反映。
2、申请矫正对象发生突发事件,由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启动《群科镇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五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特色,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坚持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南阳”、“法治南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工作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开展,始终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一)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使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失控、不漏管,力争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一)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月一次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四)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在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五)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六)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七)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八)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社区矫正报到制度,矫正对象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7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办理各项矫正手续,填写《社区矫正保证书》。二是工作例会制度,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四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五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严格按照“四书”“五表”“一录”的规定格式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六
时间一晃而过,这是我工作xx年以来的一个新的开始,新的感谢。
我是一名普通的社区矫正人员,我非常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能够在这个岗位上有所成绩,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人员。
xx年来,我积极参加上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各项文件,学习了如何做好一名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程序。通过各项学习,我的思想和观念有了很大的突破,认识,了解了社区矫正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必要性。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过程中,我积极向同事们学习工作方面的经验,丰富的阅历使自己尽快的进入工作角色,能尽快的适应各阶段的工作,尽可能的.多的向同事们虚心请教,使自己尽快的进入角色,能尽快的融入社区的这个大家庭。
一、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惕,不断的提醒自己要认认真真做好每一项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个人,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人员。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增强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能够比较熟练的进行矫正业务作。
三、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工作,能够积极的参加各项业务的培训,能够较顺利的通过考核,并能取得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通过日常工作和与同事一起相处,提高了自身工作的能力,锻炼了自己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增强了与同事们之间的团结,能较好的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克服不足,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1、学无止镜、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矫正业务知识和做事技巧,并用于指导实践。
2、“学海无涯,教无止境”,只有不断充电,才能维持业务发展。所以,我要积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今后工作与学习中,我将努力工作,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素质,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七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从今年我所共接收矫正对象12人,目前在册人员还有28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乡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以及县司法局领导等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建立了xx敬老院公益劳动基地。并实行公益劳动签到式,具体操作由敬老院院长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陈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由于疏忽,造成交通肇事,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7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
乡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对其他地区的已解矫人员成功事例,乡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乡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八
虹口区司法局围绕“依托一个平台,坚持两个立足,把握三次评估,围绕四条主线”的整体思路,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目的,在市司法局、市矫正办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努力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理念、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走出一条具有虹口特色的青少年社区矫正之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对42名在册社区服刑青少年开展了帮教工作,未发生一起重新违法犯罪。通过帮教,帮助5名对象复学,已有15人获得电脑办公自动化、驾驶员、营业员、烹饪等技能证书,另有11人成功就业等。
青少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中心工作对象为青少年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属公益事业团体,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社会募集和企业捐助。业务上接受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的指导和监督。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心理咨询工作室、志愿者之家、技能培训室、公益劳动基地、社区一站两室、爱心超市等部门。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为社区矫正综合服务平台,所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种资源都汇集到服务中心,进行整合后输送到社区内所有需要接受矫正的青少年。服务中心的运作实现了矫正效益的优化,解决了以往缺乏统一协调、力量分散所导致的覆盖范围有限和矫正资源内耗问题,也解决了开展帮教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场地等物质保障。服务中心的运作也激活了家庭矫正力量,中心设在街道,方便了家庭全面参与矫正工作,盘活了以往已知被忽视的重要资源。
一是立足于参与的广泛性,整合帮教资源。罪错青少年矫正帮教是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发动广泛的社会资源参与。司法局利用自身职能优势,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整合资源优势,形成矫正帮教合力,共同帮助罪错青少年回归社会。整合司法资源,牵头召开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联系工作会议,促成了《中共虹口区委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虹口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工作流程图的出台;整合政府资源,与教育局和全区院校合作,解决罪错在校生的就学问题和建立罪错青少年技能培训基地;发动劳动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力量,为最错青少年顺利就业创造条件;整合社区资源,通过在街道建立青少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中心,以此为平台,充分发动青保办、街道、家庭的力量深度参与矫正帮教工作;
二是立足于队伍的专业性,保证帮教实力。青少年的矫正帮教需要一个较长周期的考察,要求帮教工作者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技巧。因此,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性的矫正工作队伍是保证帮教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我区在组建社工队伍之初就强调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科学组合,要求专职社工具备相应的人文、心理、法律、教育、社会等专业知识背景或者具有一定年限的社会工作经验;在年龄结构上要求老少比例适当。我区现有矫正社工29人,其中具备研究生学历的1人,本科学历的13人,专科学历的15人,具有多年公安工作经验4人,年龄结构上,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22岁,平均年龄34岁。这支社工队伍既具备开展帮教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又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保证了帮教工作开展的专业性和连续性。此外,我们还根据每名社工的背景和特长,有针对性地进行交叉培训,全面提升社工的专业水平和帮教技巧。
一是把关前期评估,帮教方案个性化。在正式开展矫正帮教之前,由服务中心对每名帮教对象进行背景评估,包括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教育背景和家庭状况等要素,根据评估结果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人员组建最佳组合的帮教小组,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避免千人一面影响帮教效果。如涉嫌抢劫的金某,年仅16岁,早年丧母,寄居伯父家,总感觉寄人篱下,在组建帮教小组时特意安排具备心理学知识和母亲背景的女社工,针对其特殊的家庭环境和成长背景,发挥信息沟通优势,从一个母亲的立场出发教育感化金某,帮助其打开心结。金某在20xx年中考中成功考入一所中专学校。二是注重过程评估,方案调整弹性化。由区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组建外部评估小组,跟踪负责矫正帮教指导,随时注意帮教方案的实施情况,评估考察已经实施的矫正措施是否对矫正对象发生作用,一旦发现方案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立即启动调整程序,对方案措施和小组成员随时作出调整,以保证矫正帮教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实行缓冲评估,矫正工作延伸化。对完成矫正的青少年设置了一个额外的缓冲区考察期,指派专职社工统一负责继续延伸跟踪评估,主动回访了解青少年在矫正帮教结束后的情况,进一步巩固矫正帮教成果,将帮教工作延伸化、关爱工作持久化。
1、定期进行心理测试,掌控青少年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在矫正之前,进行心理倾向测试,通过上海市爱心帮教基金会心理辅导部,测试评估重新犯罪风险;在矫正期间,进行心理健康复测,随时掌握矫正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聘请上海市德瑞姆心理咨询培训中心、知音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讲座。
2、实施个性化心理辅导。利用设于新航虹口工作站的虹口区心理咨询中心和部分街道的心理咨询工作室,对存在网瘾的、缺乏自信的、存在家庭心理阴影的青少年,制定个性化心理辅导方案,开展个案式的心理矫正和心理咨询。在虹口心理咨询中心开通了虹口“心之桥”心理咨询热线,定时接待电话心理咨询。
3、与市爱心基金会共同建立《社区服刑青少年成长手册》。对20名实际居住虹口区的社区服刑青少年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青少年成长手册》,对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跟踪记载反馈,既方便社工了解青少年心理动向,也为心理辅导提供动态依据。4。建立网络交流平台。针对一部分社区矫正青少年喜欢上网聊天吐露思想的特点,在日常教育中开辟网上交流平台,借助qq、msn等网络交流工具,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交流。去年以来已对16名进行初级心理测试,今年又对9名开展了阶段性心理测试,其中一名重点对象先后测试了3次。如,王某曾是本市某公交公司的一位优秀司机,一次交通事故中,他被判交通肇事罪而获刑,巨大的人生落差让他一度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精神陷入极度的困惑中,心理咨询师和矫正社工及时走进了他的心灵,通过多次的心理咨询减轻了他的焦虑,消除了自杀的念头。同样是心理疾病,让刑满释放后的黄某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适应性障碍,常因小事大吵大闹,女儿误认为其患有精神疾病,遂将其骗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从此父女成了形同陌路的陌生人。当黄某在报上看到心理咨询热线开通的消息后,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通了热线。在心理咨询师耐心引导下,黄某建立了基本的认知,改变他不健康的认知方式和人际关系,最终使三年来从未谋面的父女终于坐到了一起。
通过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团康”活动,发挥团体组织行为对成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区矫正青少年对自身行为的反省,重新选择定位行为方式。
1、搭建同龄互动平台。依托服务中心,搭建青少年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与社会青少年的交流互动,开展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感的比赛活动,弥合他们与正常同龄人之间的发展缝隙,达到行为引导和鼓励的。
2、组织公益劳动。所有社区矫正青少年必须参加集体公益劳动。与团区委、各街道共同推出青少年“520我公益”系列活动,包括江湾镇街道的“爱心义拍”、四川北路街道的“图书漂流”、欧阳路街道的“心灵避风港”等活动。此外,在公益劳动中特别增加关心孤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内容,培养他们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
司法局组织对全区25岁以下社区矫正帮教青少年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了解个人的兴趣爱好、教育背景、学习能力和发展规划,与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展开合作,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根据个人发展规划,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工作专长和工作能力,一方面通过兴趣爱好的熏陶达到行为矫正的效果,另一方面通过谋生技能的提升达到树立自信的效果。我区截至目前已经选择合适的罪错青少年,开办了计算机应用与管理、调酒师(初)、营业员、雅思语言、绿化工、编制(织)等专业技能培训班,先后培训人员102人次,其中有15名社区服刑青少年通过考试拿到了技能培训等级证书,有11人通过推荐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1、对于一部分具备求学意愿和基础的社区矫正青少年,通过教育部门牵头,落实其继续就学。至今已帮助5名对象复学。
2、针对部分有就业条件的社区矫正青少年,多渠道为他们就业创造条件和机会。邀请劳动保障局干部,开展就业指导专题讲座;组织参与市“送岗位进社区”和区劳动局举办的招聘会;与区劳动局、新航虹口工作站联合举办了25岁以下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专场招聘会;与过渡性基地——上海富大(集团)有限公司、新航虹口工作站举办特殊专场招聘会。今年以来针对性的推荐就业,已经有11人被用人单位面试,其中4人被用人单位当场录用。
3、对部分因家庭困难而不能顺利实现就学、就业的社区矫正青少年,通过民政部门的相关渠道和社会募集资金,资助其渡过难关,解决就业、就学问题。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九
社区矫正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地方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紧紧围绕龙潭街道法制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总要求,以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建设法治靖安、平安靖安、和谐靖安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区司法局“双严”工作精神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分析工作,遇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要提前排查。
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矫正措施,拓展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个案矫正的效果。规范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
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协助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地区资源,探索创办就业实体,进一步拓宽就业途径。
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帮教,实施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公益劳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努力积累经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十
20xx年以来,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省厅、苏州和昆山市局的工作思路步骤,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新江南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镇从06年1月开始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6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49名;20xx年上半年我所新增矫正人员18名,解除矫正12名,表扬社区矫正人员16人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6名,其中缓刑52名,假释4名;严格管理14名,普通管理41名,宽松管理1名;现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60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名。
回顾20xx年上半年,我所在硬件方面设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利用宣告室对新进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谈话。
软件方面,严格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及社区公益劳动、邀请3名相关专业老师集中授课,让全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并定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庭及村社区。严格要求各矫正人员每月上报思想汇报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同时利用移动管理平台,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由镇司法所、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对表现较好的矫正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矫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掌握他们近期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有针对性的通过村、社区专职人员及志愿者对其进行教育帮扶工作,为刑释、解矫人员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打好坚实的基础。
20xx年上半年我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和市局主管部门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在矫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下半年将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矫正对象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做好一人一档工作。继续做好移动管理平台工作,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下半年7-8月份我所要举办“张浦镇法律知识竞赛”,将全体矫正人员集中观摩晋级赛、决赛活动,让其增进法律知识、弘扬正气,让他们以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
2、继续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将与全镇村、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教帮扶工作。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利用村、社区参与帮扶工作,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做到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平安张浦”作出应有的努力。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十一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新为主线,搭建三个平台,狠抓三个环节,落实三项措施,探索实践具有洛江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截止年3月10日,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54人,解除社区矫正202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2人(男性145人、女性7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36人、被裁定假释的13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被判处管制的1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漏管等现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有效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把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投入专项资金建成区级“中途之家”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并落实了6名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86个村(社区)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的规定待遇,招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基本建立了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
二是强化业务,规范管理。和区检察院加强协作,在轻微刑事案件中,构建诉前社会调查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做好涉矫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开展矫正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矫正法律文书制作竞赛,同时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工作,不断提升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并定期联合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开展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建立机制,形成合力。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职责,加强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共同推行联合教育监管制度,在成员单位中确定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坚持区社区矫正办与区法院联合建立执行联络员工作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专职社工配备还需加强。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3.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4.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
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规范日常管理。要落实矫正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建以社区矫正人员为主体的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二要加强管教帮扶。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消极对抗情绪。要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要强化跟踪帮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沟通了解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及时通报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对外出务工的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帮教组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将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区“中途之家”作用,完善住宿、食堂、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功能,拓展生活救济、困难救助、就业创业帮扶、未成年子女就学帮助等服务。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基层司法所所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月通报汇报、抽查检查等工作制度。要争取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逐年提高社工的待遇,不断增强社区矫正专职力量。同时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培育社区矫正辅助力量,逐步形成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社区司法矫正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了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中共中央、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部署,为了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进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所认真总结去年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同时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积极研究新形势,发现新问题,结合去年工作经验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我所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2.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4.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社区矫正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认真落实“重在矫正”的要求,确保管得住、矫得好,不脱管,不发生重新犯罪。
1.努力抓好帮教队伍建设,实行人性化管理,在完成帮教小组的优化,帮教小组负责联系的继续开展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等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
2.努力抓好思想教育与劳动教育相结合,提高其法律意识,思想教育工作要采取授课、座谈、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他们对自己的罪行及其对社会危害的认识,提高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思想道德的学习教育,帮助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养成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实际行动来赢得周围人的认可和帮助。
3.努力抓好监管与考核,重视走访,努力实现矫正工作规范化,继续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等,并进一步规范每周电话汇报和每月书面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依然作为矫正工作的重点来抓实抓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一旦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及时予以教育训诫。做好对矫正对象的走访调查工作。通过走访家庭社会,了解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人际关系,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宣传,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4、 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5、 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6、 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7、 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8、 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基本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利用每月的工作例会加强对上级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宣传,交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要掌握谈话教育的技巧和通过学习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理念,结合高邮镇实际,理清工作思路,使工作更加富有实效,工作质态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