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范本(五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范本篇一
一、指导思想
创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促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推进和巩固,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一)签约主体
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农村居民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组成团队,负责对签约家庭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二)自愿签约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在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自愿签订服务协议,自主选择医生,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
(三)签约时限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期限可定为 1 年。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其他团队医生签约。家庭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居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三、签约内容
签约农村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
家庭医生要为签约农村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家庭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 65 岁以上老年人、0—6 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开展农村 65 岁以上老年人、0—6 岁儿童、孕产妇基础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脑卒中等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 三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通知适龄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第一类疫苗; 四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五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 4 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六是在疾病流行期间,为签约对象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三)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 4 次的用药指导和健康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和用药管理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
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家庭医生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时,必须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并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四、实施目标
2017 年全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五、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家庭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家庭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
家庭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一般诊疗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也可根据各院实际情况给予签约服务经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助等四个部分组成。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核拨
家庭医生绩效部分,每年年初,市卫生计生局将政府补助的 50%通过乡镇卫生院作为基本补助足额发放给签约家庭医生,剩余的 50%年底考核后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有关考核办法经乡镇卫生院考核后拨付;一般诊疗费新农合支付部分按程序审核后拨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工作,并受市卫生考核;要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画出线路图,有序、有效的推动工作进程。
(二)广泛宣传,创造条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家庭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通过明明白白消费,自觉接受签约服务。市卫生计生局将加快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平台,为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创造条件。
(三)严格督导,加强指导
市卫生计生局将建立督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签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导结果列入对乡镇卫生院的年度考核考评指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家庭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 家庭医生 、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
乙方: 行政村、 组、居民户主 、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医生,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按照指导单位的统一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 1 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2、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 1 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或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 1 次。
3、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每年免费为家庭中 65 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 0—6 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妇进行登记管理、宣传动员和产后访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 4 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或上报给指导单位。各类人员的体检及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4、提供 24 小时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
6、在疾病流行期间,对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7、为乙方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也可为乙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并在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疗。
8、如乙方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甲方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以上服务项目,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对其进行增加、细化。其中 1—6 项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不收取费用。7—8 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如涉及特殊收费项目,由协商确定。为了保障乙方及时得到家庭签约服务,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求助申请后,应及时提供服务。在甲方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保证上门服务时,可以请指导单位指派其他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家庭成员主动配合甲方开展上述服务,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甲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需甲方上门服务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预约。
3、积极参与、配合甲方开展的与疾病防治相关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甲方或指导单位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
三、其他事项
1、指导单位应加强对甲方的管理,做好宣传材料印发、体检时间安排等规划,并为甲方在为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2、乙方如对甲方服务不满意,可向指导单位投诉,也可请指导单位协调解决,对协调不满意时,可申请更换签约医生。
3、甲方给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乙方对甲方隐瞒病史信息、或不执行甲方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其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有效期一年,期满后自动解约。
5、本协议为试点版本,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需解约时间: 解约原因: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范本篇二
为充分发挥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服务经济强县和谐成安建设中的作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20xx年继续在全县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全县19个帮扶村,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水利建设、医疗卫生等方面问题,组织专家开展科技推广、人才服务、技术咨询和项目攻关,集中力量破解一批制约帮扶村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转化一批应用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培育一批技术推广和转化示范区、示范点,培养和培训一批农村专业技能人才。
20xx年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要突出重点,围绕帮扶村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服务工作。
(一)现场科技推广。组织农业类专家到田间地头、林果基地、养殖工场等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通过手把手传授技艺、发放科技资料、解答咨询等方式,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农村实用知识,帮助农民、专业户、示范户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二)组织技能培训。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农业实用技能、乡村医疗卫生人才短缺、技能不足等问题,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电视授课,网上教学与现场示范教学的形式,为帮扶村培训一批扎根农村的实用技术骨干和技能人才。
(三)开展医疗义诊。结合一些帮扶村存在的地方病、易发常见病、传染病,组织医疗卫生行业专家开展医疗义诊、预防宣传等服务活动。
(四)实施结对帮扶。结合帮扶村种养殖大户、基地的特殊技术需求,抽选相关行业专家与其开展一对一帮扶,建立长期结对合作服务关系。
20xx年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研摸底阶段(5月4日—5月25日)
由人社局会同基层建设年办公室,对本县所有帮扶村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全面了解各帮扶村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水利建设、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技术需求和民营经济、乡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亟需攻克的难题。
(二)选派专家对接阶段(5月26日—6月10日)
人社局会同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对所有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汇总梳理。根据需求项目,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选定服务专家。配合好市选派专家对接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31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选派专家个人与选派专家服务小组、专家服务与电话咨询、网络服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对接服务。各驻村工作组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对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各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相关部门和各驻村工作组要把开展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县人社局成立以魏宇宁局长为组长、宋恩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职称股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局长要亲自挂帅,健全组织,统筹协调,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及各驻村工作组要按照活动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要本着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全面推进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确保全县19个帮扶村都能享受到技术服务。
(二)突出帮扶重点。在确保帮扶村全覆盖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精选帮扶项目,围绕农业、林果、水产、工业、医疗等方面选择3个村的帮扶项目,安排市专家进行重点帮扶。
(三)严格专家选派。着眼帮扶村服务需求,严格选派标准,认真把好选派关,切实把业务能力较强、拥有基层需要的科学技术、具有奉献精神、对基层有感情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家里手选派下去。
(四)明确责任分工。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由县人社局负总责,统筹活动开展全过程;县人社局负责市派专家接待,做好本级服务工作;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到基层服务,按因公出差对待。各专家派出单位要将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每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各个帮扶项目倒排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五)加强督导检查。千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制度。项目对接完成后,县人社局和专家派出单位要细化方案,建立健全月报告、季调度的督导制度,在活动集中开展时期及时向人社局汇报反馈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人社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帮扶村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六)强化考核验收。按照《河北省千名专家服务基层项目验收办法》,分级组织考核验收小组,对确定的服务项目进行量化考核,并将专家在帮扶村服务的业绩纳入专家服务基层活动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和各类专家选拔、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范本篇三
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x文【2012】9号)精神,特制定“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提升精神区位,构筑精神高地,为实现xx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将xx建设成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xx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叶志环、副部长xx任副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市经信委、市党史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省新华书店xx分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
1、纳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知名专家为市委中心组作《党史》辅导报告,举办一期学习《党史》研讨会,印发一期《党史》相关参考资料,供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参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
2、推荐一批书目。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认真学习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党史以及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的重要论述。在此基础上,重点把《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历史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历史二十八讲》、《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等党史著作,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基本学习教材,并作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必备书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省新华书店xx分公司)
3、举办党史知识竞赛。下发通知,号召全市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学生分组进行党史知识竞赛,拟在“七一”前后举行。(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4、举办“红心颂党”征文、演讲比赛。下发通知,全市范围征文,拟在“七一”前夕进行演讲比赛,并对征文奖项予以颁奖。(责任单位:省新华书店xx分公司(征文)、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5、举办“党的历程”大型图片展。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力量源泉。拟定在体育广场举办大型图片展,让干部群众一起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责任单位:市委党史办、市文广新局)
6、组织“党史知识传递”学习活动。通过互联网、手机阅读、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对全市党员干部免费传递一条简短党史知识和党史故事,让党员干部随时可以了解党史、学习党史、传递党史。(市委宣传部、市党史办、市经信委、xx移动、xx联通、xx电信)
7、组织开展“党史进课堂”活动。邀请党史专家利用学校政治课、班会、团会等时间,到课堂讲述党史知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8、组织开展“党史宣讲年”活动。充分发挥市委党校主阵地作用,定期开展党史宣讲活动。组织一批党史理论宣讲员和义务宣讲员,深入学校、基层、党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党史宣讲和上党课活动。
9、组织观看红色经典影视活动。组织一批红色经典剧目在电视荧屏上播放,尤其利用节假日和黄金时段,做好对未成年人的荧屏引导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经典红色电影。(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
10、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市级各新闻媒体开辟“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专题专栏专访,组织党史知识和学习活动动态宣传。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整体谋划、工作推动、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相关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组长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相关科室具体落实。
2、统筹结合,精心安排。要把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与推进和服务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工作业绩争创一流结合起来,做好统筹文章。各地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根据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开展各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掀起“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高潮。3、加强督导,整体推进。要加强对“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督查指导,加强巡查和督导力度。并把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文明创建等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范本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浙卫办基层发函〔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建设健康云和打下坚实基础。
(一)活动目标。依托“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均得到明显提升;至2023年底,中心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至2025年底,中心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详见附件2)。
(二)活动范围。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
(三)活动形式。以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提高服务能力。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馆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2.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优质服务基层行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全县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建立县级专家库。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活动有关政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评价指南和乡镇卫生院能力评价指南等内容的培训指导。
2.县医疗健康集团:县医疗健康集团是落实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责任主体。县医疗健康集团要发挥医共体“一家人”优势,以“活动”为载体,统筹推进基层机构能力提档升级,有效运用“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机制优化基层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提高签约团队的诊疗服务和健康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加强对各基层成员单位落实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日常督促指导、协调管理。
(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优质服务基层行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要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查,落实专人负责在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中填报内容。对自评发现的问题短板,要及时落实整改,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改进服务质量。及时总结,加强活动宣传。接受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健康集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的培训、指导、督导和评审。
(二)活动安排
1.自评工作。5-6月,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开展自评工作。
3.活动申报。8月20号前,原则上每年1次申报,各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均应通过登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进行自评申报;局基层和公共卫生科负责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并将达到标准的机构逐级上报复核。
3.复评工作。8-9月,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信息系统上报资料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组织优质服务基层行专家对当年申报达到标准建设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复评工作。
4.整改提升。本周期内未申报、复核未通过或达到基本标准继续申报推荐标准的机构,要对标制订可操作的整改提升方案,立行立改,做好继续申报工作。
(一)做好活动部署。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推动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到2025年底,中心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确保活动质量。各单位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向县局里反馈。每个周期结束后,我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三)开展监测评估。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各自的特点,围绕服务能力提升,有侧重地选择过程性和结果性指标进行监测,如诊疗病种增加情况、开展手术病种情况、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情况、特色科室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检验服务情况、医师日均诊疗人次和床位使用率等服务效率指标提升情况等,客观反映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和进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我局将适时遴选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五)完善保障措施。各单位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六)强化结果应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卫生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范本篇五
为贯彻落实《广西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8〕14号)精神,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为重点,紧紧抓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质量,突出服务特色,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县卫生健康局制订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严格按要求开展活动。
2.严格标准。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287号)以下简称“指南”,认真开展自评整改,严格复核评估,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3.全面覆盖。县卫生健康局要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积极参加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
4.公开公正。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一)活动目标。利用3至5年时间,通过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力争使所有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2021年度三个中心卫生院要达到推荐标准要求,一个中心卫生院要达基本标准要求。2022-2025年度普通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详见附件)。
(二)活动范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县卫生健康局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应参加活动。
(三)活动形式。本活动以开展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强化规范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模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通过典型引导、现场观摩等活动方式相结合开展评审评价等创建工作。
(一)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结合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要求,着力提升急诊抢救、门诊、住院、检查化验、中医药等医疗服务能力。
1.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以我县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脑卒中康复期、晩期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有针对性地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努力提高门诊就诊率。
2.提升急诊急救服务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设置独立抢救室,合理配置急救设施及药品(给氧设施、吸引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喉镜等急救设备)。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急救技能指导培训,熟练掌握基本急救技术与操作规程(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对循环、呼吸、急性中毒、休克、肾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症患者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能力。
3.提升住院服务能力。(1)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2)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并根据分级诊疗要求,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康复期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床位使用率。
4.提升检验诊断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等检查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诊疗新模式,推进医联体内检验结果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5.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独立设置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突出中医文化特色。结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加强中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各类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优势,增加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知识,更好地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服务。
6.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方式。根据乡镇卫生院相关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结合辖区服务人口,严格落实房屋建设面积、设备配备、床位设置等硬件建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功能布局和就诊流程,科室布局、服务流程等应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设置醒目引导标识;提供便民服务措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结算服务、导医服务。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利用医联体、医共体推动医疗资源下沉。绿化、美化、亮化院内外环境,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服务环境清洁、舒适、温馨,保持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医疗秩序。
7.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机制和签约激励机制,明确签约服务费和签约服务内容,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在内的基础性服务包,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宣传家庭签约服务项目和内容,提高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稳定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率,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8.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对村级卫生机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一体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建立科学合理分工协作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9.强化“三基”培训,提升诊疗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员培训、考核,人人达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三基”水平的提高。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推广适宜技术,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率。
(二)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群众获得感
加强培训,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突出普通人群健康素养提升和重点人群个性化连续健康管理,规范服务,提升服务效果,逐步实现健康档案向居民公开,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获得感。同时,配合专业公共卫生结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1.制定完善医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的岗位职责,力求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管理层级分明科室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流畅,医疗服务规范。认真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过程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加强护理质量管理。重视并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护理人员配备、岗位管理,保证临床护理人员数量。建立健全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护理人员医嘱执行能力,规范护理文件书写,护理人员应正确、完整地做好护理记录。落实基础护理和护理安全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责任制护理,进一步提高临床护理水平。
3.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手部卫生规范,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人人掌握六步洗手法,杜绝院感安全隐患。加强消毒效果监测,落实整改反馈责任机制。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建设,做到“五防”,即: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落实好辖区内“小箱进大箱”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符合要求,并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4.规范药事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完善药事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原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提高处方书写质量,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控制抗菌素联合使用,防止抗生素和激素滥用;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与安全保管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四)完善综合管理
加强行风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业务、资金巡查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骗保、收受药品回扣、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规定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基层医疗卫生执业环境。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制度,以评促建、规范发展。
(一)安排部署。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此项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创建自评。参加活动的乡镇卫生院按照活动要求,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县卫健局提出审核申请。2021年1月底前,四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完成自评并将自评情况上报到县卫健局;2021年2至5月,根据自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等创建活动申报工作。此后,乡镇卫生院,要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单位可于每年的4月前随时申报。
(三)县级复核。每年5月上旬县卫健局组织专家完成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级复核。
(四)市级复核。每年6月对照标准做好迎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的第三方开展现场复核。
(一)达到基本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在其床位设置、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三)未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可参加评选评优、表彰奖励等。
(一)建立领导组织
为确保我县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活动相关政策措施,领导和组织活动深入开展,同时组建多股室参与的检查小组,负责全县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并协助省、市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办公室主任由韦向恒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体改规划信息科教股、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办公室等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内部协调机制、部门间协作机制,内外形成合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落实配套政策。县卫健局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进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健康报》、健康中国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并及时跟踪、学习外部经验,将自身活动引向纵深,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理性思考,积极报送经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