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评批复格式要求(六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环评批复格式要求篇一
环评批复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权限;新开工项目必须经过有关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审核,该项目是否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即为环评批复。下文是环评批复,欢迎阅读!
赤水白马溪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地点位于赤水市复兴镇凯旋村,规划建设占地10亩,各类建筑设施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接待中心、住宿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本土文化展示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修建景点景观停车场面积20xx平方米、公厕6处、占地面积204平方米、修建河滨酒店、占地面积2870平方米、客房总数为25间标准间、水上娱乐设施、配套建设供排水、安全消防设施等。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㈠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5、项目建设期间应严格执行土石方开挖、弃土堆放等水土保持保护要求,确保达到水土保持相关要求。
㈡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本项目无燃煤、燃油锅炉,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汽车废气以和餐饮油烟废气及垃圾堆放臭气。停车场均位于地面,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餐饮油烟废气应设置专门的油烟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经专门的排烟通道进行排放;应设置专门的规范化垃圾堆放点并定期清运,确保垃圾恶臭不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2、加强废水的防治。本项目主要涉及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项目营运后,主要噪声来源于交通噪声、游客活动社会噪声、轴流风机噪声、建筑设施制冷制热噪声等,应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和管理,对噪声进行衰减,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应设置专门的收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5、本项目涉及设备保养产生的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为危险废物,必须规范化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做好防渗漏、扩散等措施,不得对周边环境构成影响,并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等,危险废物的定期清运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不得自行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
规章制度
,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污水处理厂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向我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七、项目建成试运行前,业主应将试运行报告交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
八、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7月8日
赤水市旺隆中心卫生院:
一、赤水市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位于赤水市旺隆镇兴旺社区创业大道北侧,卫生院总用地面积4959.9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4层楼框架结构的综合楼,综合楼占地面积1587㎡,建筑面积5748.03㎡,设病床60张,预计年接诊3万人左右,化验5000人左右,住院20xx人次。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旺隆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治理及控制措施,并且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通过采取以上减噪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设导气管将产生的臭气由专用管道收集消毒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引至综合楼楼顶,并高于楼顶2m对外排放。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同时需加大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确保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保持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及时将垃圾和污泥交具备资质的单位清运来处理。
2、加强废水的防治。项目运营主要废水为医疗废水、检验化验废水和医务人员、就诊病人及陪护家属产生的生活污水等。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直接进入城镇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本次新建的1座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xx)表2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旺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赤水河。检验化验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就诊人群嘈杂声。建设单位对各噪声源采取必要的减震隔声、绿化、规范停车等措施等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医疗固体废物及污水站污泥属危险废物管理范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集中代处置。医疗废物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xx〕206号)、《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医疗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毁型,经毁型、消毒送到院区医疗垃圾暂存室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消毒和干化后与医疗垃圾一同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在营运期产生的过期药物也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可与一般固废混装。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需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十一、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手续。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12月29日
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
一、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位于赤水市丙安乡丙安村老鹰坝,乡政府中心道路南侧,用地面积1738.00㎡,一层主要设置入口大厅,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科、清创室,注射室,输液大厅,医护办公室。二层主要设置:病房,手术室,配药室,医护办公室,检查室,待产室,产房。三层主要设置:行政办公室,资料房,保管室,会议室。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后外排,并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中表3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应保持收集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及时交具备资质单位清运。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10月24日
环评批复格式要求篇二
机关第六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
组成,为支部书记,为组织委员,为宣传委员;
机关第八支部由
同志任书记。
特此批复。
环评批复格式要求篇三
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落款构成。
1.标题
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 发文机关 + 表态词 + 请示事项 +文种,这种较为简明、全面和常用。
也有的批复只写事和文种。
2.主送机关
3.正文
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
批复意见是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如果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 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
环评批复格式要求篇四
一、赤水市旺隆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位于赤水市旺隆镇兴旺社区创业大道北侧,卫生院总用地面积4959.9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4层楼框架结构的综合楼,综合楼占地面积1587㎡,建筑面积5748.03㎡,设病床60张,预计年接诊3万人左右,化验5000人左右,住院20xx人次。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旺隆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治理及控制措施,并且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通过采取以上减噪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设导气管将产生的臭气由专用管道收集消毒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引至综合楼楼顶,并高于楼顶2m对外排放。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同时需加大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确保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保持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及时将垃圾和污泥交具备资质的单位清运来处理。
2、加强废水的防治。项目运营主要废水为医疗废水、检验化验废水和医务人员、就诊病人及陪护家属产生的生活污水等。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直接进入城镇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本次新建的1座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xx)表2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旺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赤水河。检验化验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就诊人群嘈杂声。建设单位对各噪声源采取必要的减震隔声、绿化、规范停车等措施等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医疗固体废物及污水站污泥属危险废物管理范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集中代处置。医疗废物严格按《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xx〕206号)、《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医疗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毁型,经毁型、消毒送到院区医疗垃圾暂存室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消毒和干化后与医疗垃圾一同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在营运期产生的过期药物也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可与一般固废混装。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需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十一、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善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手续。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12月29日
环评批复格式要求篇五
公文批复格式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文批复格式要求,欢迎参考阅读!
重庆民政学校:
你校重民校(87)001号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有关助学金制度仍应按原教育部、财政部1977年12月17日下达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和1979年10月24日关于主要副食品销价提高后,对中、小学民办教职工补助费和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等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人民助学金标准系国家教委、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各部门不能自行修改。至于学生中发生的学习、生活的困难,可用人民助学金中的困难补助费等,区别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解决。
xxx学校:
你校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有关助学金制度仍应按原教育部、财政部20xx年12月1日下达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和1985年1月4日关于主要副食品销价提高后,对中、小学民办教职工补助费和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助学金等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至于学生中发生的学习、生活的困难,可用人民助学金中的困难补助费等,区别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解决。
xxx高职:
现批复如下:
有关助学金制度仍应按原教育部、财政部等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人民助学金标准系国家教委、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各部门不能自行修改。学生学习、生活的困难,可用人民助学金中的困难补助费等,区别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解决。
长春镇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洪江村、渔洋里村、渔洋垾村、秋竹岗村、武曲村、传胪村、长溪村、武岐村、埕坞村、大京村、斗米村、闾峡村、小京村、外城村、亭下溪村、积石村、里城村、赤沙村、祖厝村、文岐村等二十个村村庄规划。
二、请你镇充分吸收相关部门意见,对该二十个村庄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并依法组织实施,发挥村庄规划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作用。
xx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28日
胥口镇政府:
你镇等关于要求批复上练村等3个村庄规划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经组织有关部门认证,认为胥口镇镇委托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城建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富阳区胥口镇上练村村庄规划》、《富阳区胥口镇平畈村村庄规划》、《富阳区胥口镇查岭村村庄规划》等3个村庄规划符合村情实际,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明显,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技术规范。根据法律规定程序由胥口镇人民政府组织公示,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予以批复,同意按此规划实施。
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及建筑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本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其用途有所改变或者建筑进行重建为止。
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本规划和实施村庄规划的村规民约。
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进行修改的,如果只是涉及局部农房位置调整,不影响村庄总体布局的,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规划局备案。修编年限未到的村庄规划,涉及道路、停车场、给排水、强弱电等基础设施,村委大楼、医疗、学校、邮政、电信、公厕等公共设施,古树名木、水源保护、公共墓地、村庄色彩、高度、村庄风貌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以及范围比较广的重大修改,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对国土部门认定有地质灾害地区,在项目实施前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文本和图集的解释。规划批准生效后,原有同级别类型规划同时废止。并要求结合规划的实施,因地制宜、创新办法制订相应的计划和配套政策。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局
二○xx年五月二十日
环评批复格式要求篇六
一、项目地点位于赤水市复兴镇凯旋村,规划建设占地10亩,各类建筑设施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接待中心、住宿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本土文化展示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修建景点景观停车场面积20xx平方米、公厕6处、占地面积204平方米、修建河滨酒店、占地面积2870平方米、客房总数为25间标准间、水上娱乐设施、配套建设供排水、安全消防设施等。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㈠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5、项目建设期间应严格执行土石方开挖、弃土堆放等水土保持保护要求,确保达到水土保持相关要求。
㈡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本项目无燃煤、燃油锅炉,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汽车废气以和餐饮油烟废气及垃圾堆放臭气。停车场均位于地面,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餐饮油烟废气应设置专门的油烟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经专门的排烟通道进行排放;应设置专门的规范化垃圾堆放点并定期清运,确保垃圾恶臭不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2、加强废水的防治。本项目主要涉及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项目营运后,主要噪声来源于交通噪声、游客活动社会噪声、轴流风机噪声、建筑设施制冷制热噪声等,应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和管理,对噪声进行衰减,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应设置专门的收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5、本项目涉及设备保养产生的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等为危险废物,必须规范化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做好防渗漏、扩散等措施,不得对周边环境构成影响,并根据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标志、管理台账等,危险废物的定期清运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不得自行处理。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污水处理厂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向我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七、项目建成试运行前,业主应将试运行报告交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
八、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