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员工守则十条(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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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业员工守则十条篇一
(一)人事调配
1、员工定编管理
2、员工上岗管理
3、员工异动管理
4、员工离职管理
(二)劳动管理
1、考勤管理(双向考勤):检查员工到岗情况及处理员工假事。
2、劳纪管理:检查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3、劳动组织:合理组织、调配员工,以适应营业淡旺季及促销等专项经营活动对人员的不同需求。
(三)薪酬管理
根据公司人事部统一规定,结合员工劳绩、劳效,计算发放员工薪酬。
(四)奖惩管理
即对员工工作、行为表现按《员工手册》实施奖励与惩罚。
(五)员工考评
即跟踪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对其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分析与评价。
(六)教育培训
1、上岗培训
2、在职培训
3、日常思想教育
(七)档案管理(部门人事档案)
1、人事台帐:人员设卡记录基本情况
2、工作档案:考评、出勤、奖惩、职级变更与表扬投诉信件等
二、员工管理规定(试行)
本规定适用于广场全体一线员工,一线员工由公司聘用员工和厂商自聘员工组成。
1、员工定编管理
1)各楼层的人员定编由人事部根据公司总体计划及经营实需状况统一制定。
2)由于工作需要,需进行定编调整(含临时性增减人员)的由现场,专柜,提前一周向人事部提出书面报告,经人事部确认后统一安排。(包括厂聘员工)
3)员工的定编(含厂商员工)变更,需有主管总(副总)经理级审批的新增员工审批表或清退表。如属合同变更的需附合同审批单,通知信息、财会一同做变更处理。
2、员工上岗管理
1)公司自有员工的上岗管理:
a、经公司招聘和培训合格后的新聘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配,员工持人力部签发的员工调配单到所分配的部门报到。报到之日为员工上岗之日。
b、各商场对新聘员工进行上岗前入职教育,安排工作内容及岗位。
c、员工报到当日由综合主管为其办理员工工牌号、《员工手册》、工作餐卡(券)、工作制服,并收取缴纳制服押金。
d、综合主管引导新员工上岗,介绍给柜组长及成员,引导熟悉工作环境。
2)厂聘员工的上岗管理
a、厂聘营业员工聘用条件
年龄:26周岁以下
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2米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商业零售工作。
b、上岗程序
填表:由厂商填写“厂聘营业员工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核对定编:厂商人员定编严格按合同情况执行,厂商持“申请表”请楼层综合主管对人员定编按合同进行确认,对人员异动原因情况进行说明。
面试:厂聘营业员工持经确认定编的“申请表”、身份、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到人力资源部面试。面试合格后填写“厂商员工登记表”,提供详细地址、联络电话、担保人电话、住址。提供户口所在警署的户籍证明,提交近期彩色照片(1寸)2张。用途建立本企业员工档案。厂商异动员工需统一时间培训,非办班时间禁异动员工。
培训:合格员工持人力资源部颁发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通知单”到培训中心接受培训。(每月初开班,培训期一个月)经培训考试考核结业后,人力资源部开据调配单,新员工持单到需要部门报到。
c、促销员(临时员工)
促销员上岗程序依照“厂聘员工面试上岗程序”办理,并附促销申请。促销期促销员上岗不得超过一个月。
3)员工异动管理
①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的职位或工作岗位作临时性或长期性调整,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其岗位的安排。
②员工异动(含部门内异动、部门间异动、岗位调整等)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要求统一安排。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员工异动,楼层因经营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临时性的调整一周内的由楼层负责进行,一周以上的须事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因经营工作需要,经营布局调整而发生的人员异动,原则上是营业员随柜组或经营品种的调整,成建制异动,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
④根据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员工岗位调整工作,由部门提出建议,部门经理签署,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由部门进行调整。
⑤厂聘营业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岗位调整。广场请退员工不得在进场聘用。
4)员工考核管理
①公司的制度和管理是绝对权威。员工必须自觉执行公司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按照公司及厂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对员工进行同一标准的考核与管理,一线员工(包括新、老员工、厂聘员工)的业绩考核均纳于统一标准予以考核。
②员工的考核管理包括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执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考核管理。
③员工考核工作按月度进行,由公司人事部统一布置。
④公司自有员工的考核由公司与各专柜厂商共同负责,公司派往专柜工作的员工应无条件接受公司及厂商的考核管理。
5)员工离职管理
①员工任何形式的离职均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统一进行。
②自动离职:
a、离职员工按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天数提前向部门经理或区域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b、在规定时间内,离职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c、部门经理、主管应督促离职员工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d、离职员工其手续全部完毕后,由人中部统一办理离职清单。
③公司辞退
对不能胜任或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而被即时除名、辞退或终止合同的员工,各部门主管、经理须督促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离职通知”下发的当日内办理全部手续后,及时离开公司。
④厂聘员工的离职、辞退
a、为保证各专柜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厂聘员工经培训上岗后,在各专柜工作未满三个月不得提出离职,未经公司许可厂方不得擅自更换营业员。
b、在本公司辞职的厂聘员工,从离开公司半年内,厂商不得重新聘用。原则上一方解聘的员工,另一方不得聘用(即从甲厂商辞职或解聘的员工,乙厂商不得重新聘用)
c、厂聘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向所在区域主管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商场批准,主管在三天内督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后(商品交接、退还工号牌、员工证、考勤卡、注销工号、交回更衣箱钥匙等),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d、对不适应工作和严重违规的厂聘员工,公司及厂方均有权对其作出辞退处理,其程序为:区域主管提报并提出辞职理由,商场经理批准,负责当日内督促办理全部交接手续手,请退该员工。
6)员工工资管理
①标准制定
a、员工工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
b、公司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严格按合同执行。
c、厂商聘用员工工资标准由厂商自行制定。
②工资发放
a、公司自有员工的工资每月11日由公司委托银行代为发放。派驻厂商专柜员工的工资按合同从厂商销售额中予以扣除。
b、厂商自聘员工的工资由厂方自行发放。
7)员工膳食管理
①全体员工(自有员工、厂商员工)必须在公司职工食堂就餐。
②公司自有员工、厂商员工的膳食费用将按定编人数从厂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本规定为公司《员工手册》的补充规定,视同《员工手册》对员工的考核。
本规定望各商场、部门认真传达、培训,切实执行。
服务行业员工守则十条篇二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7:50前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30分钟扣50元,30分钟后扣100元,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早退人员扣100元,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1次罚款20元,下次再犯则罚款50元。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您好!金立手机专卖店);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不理不睬。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力6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10分钟罚5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照旷工处理,周六日不得请假。
八、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一次,卫生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一次。
九、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一次,工作时间不得玩微信、qq等违者罚10元。
十、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当次奖励100元。
(2)如需离职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工资,不发提成。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服务行业员工守则十条篇三
一、试用转正
1.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如不录取则不计薪资。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期间店长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2.转为正式员工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a:市、县市场的店铺,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实行拉班轮休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以下由店铺负责人填写)
b:乡镇上的店铺,由1个店铺负责人+2个导购员的3人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
1)平时上两通一休,上班时间为:9:00-----21:00
2)遇到赶集日实行早晚班制:早班:夏天07:30----14:00(3个人)
冬天08:30---14:00(3个人)
晚班:14:00----21:00(2个人)
1.员工必须于正式上班前10分钟到达店铺,准备上班前的整理化妆及清扫工作,并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在店铺开始工作。
2.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平时超时工作,不予补薪,特殊事情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向区域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后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将以5元/小时计算补贴员工,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3.签到:各员工必须准时签到,相互监督。并由店长(店铺负责人)负责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明作弊,将处罚当班店员与店长(店铺负责人)各50元罚金。
4.迟到、早退:超5分钟者按每分钟2元予以处罚;30分钟以内扣底薪一天;超过30分钟不超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无故迟到一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处以三倍日底薪工资罚款。
5.旷工:员工没有亲自签到.事先没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发生突发事件不能签到办理请假手续而没有任何形式向直接上级请假.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且时间最低达1小时者的均视为旷工处理。
6.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底薪三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5天旷工的予以辞退,若在旷工期间给店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员工负责百分百赔偿。
7.店铺正常上班时间当班员工不得随意请假办私事,如因特殊事情需要办理的请假超过10分钟的按照1元/分钟予以扣款。
三、编更方法
1.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乡镇赶集日均不得安排员工休息。周六、周日、节假日、赶集日请假的,按请假一天扣两天底薪的原则扣款。
2.店铺员工排班表每月编一次,每月28号做好下月排班表,并传给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店员无条件服从排班,不可私自调班,调班次数超出当月应休假天数,视为请假处理,排班与实际出勤不相符又没有原因说明的行政人事部均视为请假。
3.市、县市场各店员轮流用餐时间为30分钟,乡镇市场各店员用餐时间为50分钟,并由店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错开销售高峰期。
四、假期与福利
1.因行业性质特殊,国家规定之节假日不能休假,4人以上的店铺店员采取每月轮休4日的工作制,周六、周日不安排调休。
2.上班时间凡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外出者每次罚款10元。
3.凡属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交给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以旷工行为。任何休假者必须将手头上的工作安排好,若因员工休假交接不清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赔偿。
3.当月累计休假超过正常休假天数的,按超出天数*日底薪扣款(节假日双倍);
五、调职·离职制度
1.因店铺运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动员工不得借故推卸。
2.离职手续:
a.员工辞职必须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员工在协议有效期内辞职,必须提前一月递交申请;经允许签字后方可离职。(农历12月和正月不允许辞职)
b.店长在接到辞职申请书2周内给予答复,在未核准和交接清除前不得离职,否则扣一切未发薪金和福利以补偿其造成的损失。
c.因行业性质不同,每年国家节假日期间无重大特殊情况不予以辞职。
e.因触犯店管理制度或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辞退而无须作任何补偿。
f.凡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连续累计旷工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店方有权按除名处理,没收其余留薪金和福利做为损失之补偿。
g.凡玩忽职守或因违反协议条款给店方造成损失的,当事员工须承担百分百的责任赔偿。
六、盘点、失货赔偿制度
方案准则:基于店铺人员分工不同,各岗位职责不同,所以盘点失货扣款制度如下:扣款标准:店铺丢失货品按吊牌价计算赔偿金额,扣款在员工当月薪金中扣除。
1.交接班的员工要养成清点库存和外挂样品是否与账目相符的习惯;
2.店铺每天点数盘点确认有失货时,按当班员工的出勤人数记录来计算。
3.员工离开店铺前,须主动让当班店长或其他员工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离开后一般不允许再返回货仓,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回货仓,必须将随身携带物品寄放在收银台。
4.每周一(节假日顺延)交接班时由店长组织一次全店自盘;
5.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由店长组织店铺月末大盘点工作,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请假或缺席。
6.盘点差异,盘亏的由店长(店铺负责人)和出勤内的所有员工赔偿;店长先承担盘亏应赔偿金额的25%,余下的再由出勤内的全店人员(含店长)平均赔偿。
7.收银员.开单店员少收顾客货款应全额赔偿,情节严重者扣发所有工资、福利、奖金并报警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店铺员工(含店长)每天要总结当日工作、销售心得写《工作日志》,店长每天检查若未写者每次罚5元,店长加倍处罚;
2.所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当面顶撞或推诿,否则每次罚款20元;店长以上职员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