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复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十篇文章(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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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十篇文章篇一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既要看到成绩、坚定信心,又要正视差距、居安思危,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一)客观估价成绩,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贯穿到各行业、各领域,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环境。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主要指标都有明显下降,指标控制位居全省前列,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该说,2020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式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迈上了新的台阶。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工作在安全生产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今年既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年”,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各项建设点多、面广、线长,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的关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发展安全。
(二)找准问题差距,补齐安全发展短板。当前,影响我市安全生产的因素还较多,问题还较突出。从行业领域看,水陆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公共消防、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方面还存在安全隐患,排查还有死角,整改还欠进度。从安全基础看,部分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还有差距,有的还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投入欠账较大,安全基础还较薄弱,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时有发生。从安全监管看,个别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确,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监管力量还需加强,监管水平还需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补齐安全生产短板,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三)领会中省精神,落实安全发展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李克强总理强调:“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去年xx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座谈会,xx书记强调xx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中、省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各项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安全生产压力明显增大。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要动态整治安全隐患,千万马虎不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许多安全事故从后期追责来看,基本上都是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起的,最后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切实把发生事故的风险降到最低。要以常态化的手段排查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问诊、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抓早抓小,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一般性、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查处重点安全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真正把问题发现在一线,把隐患消除在现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隐患。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销账制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真正做到整改不流形式、不走过场、不留后患。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细化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倒逼企业按期整改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随时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定期通报整改进度,特别是对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要强化复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带伤运行。
(二)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千万懈怠不得。近年来,从全国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来看,许多安全事故往往都是因为某一环节、某一方面存在监管缺失、监管疏漏而引发的。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改进监管方式,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国家强制标准,对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要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进行审查,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借发展之名降低安全标准、违反安全规定,务必从源头上堵住各类安全风险。要切实加强过程监管。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电子监测监控作用,对矿山井下、建筑施工等生产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全天候监控,做到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节点都不放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水平。要切实加强重点监管。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扎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等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着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要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千万大意不得。基层基础薄弱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短板”。各级各部门要把基层基础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进一步提升技防水平。以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为载体,推进信息化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在线监测、预警防控和监管执法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今年内,各区市县、园区都要建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市县两级平台联网运行,促进重点领域、大型企业信息数据与平台有效对接,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要进一步增强物防能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新设施、新设备,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规程标准,深入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人防建设。要狠抓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引进具有专业技能水平的执法人员,不断提升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要按照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调整充实专家力量,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要督促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教育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没有任何价钱可讲,没有任何情面可言。各级各部门必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实。
(一)要把依法治安要求落实到位。依法治安是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新《安全生产法》对推进依法治安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确保全市各行各业依法生产、安全发展。要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不断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性特点,科学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安全操作指南,加快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知法用法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努力营造“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安全法治环境。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通过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和园区等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努力实现执法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要把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到位。抓安全生产,核心就是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落实“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到位、落实到位。党政领导要履行好主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抓好分管行业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行业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协调好、组织好,共同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各环节、各领域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扎实抓好行业监管工作,做到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工作谁落实。生产企业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生产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企业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本着依法办企、依规管企的原则,加大安全投入,健全监管机构,完善安全制度,督促一线职工按照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生产,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把严格问责追责执行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追责相关制度规定,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强化严格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环境。要强化责任倒查。各地各部门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照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到位、安排部署是否到位、工作监管是否到位、督促检查是否到位的要求,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严格追究事故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确保所有责任人员一个不放过,真正打到痛处,惩到关键处,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要强化巡查考核。充分发挥好市政府9个综合督导组和市安办3个专项督导组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责任履职情况的巡查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予以严肃追责,对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人流、物流、车流密度逐步增大,又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珠考验,加之雨雪雾等特殊天气增多,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宁可把问题思考得更严峻些,把情况估计得更复杂些,切实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当前,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结合“走基层送温暖”活动,深入联系区市县、园区、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抓好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要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全方位的春运安全大检查,严格管控路面交通秩序,严厉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要全面加强旅游景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控,努力提升公共场所安全保障能力,坚决防止公共安全事件发生;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持证经营,规范燃放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经营和燃放安全;要严格审批大型集会等群众性活动,着力抓好应急、预防和监管,坚决防止拥挤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三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
报告
制度,切实抓好各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程序报告
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安全和谐稳定。复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十篇文章篇二
同志们:
下午好。
经处党委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演练培训,目的就是进一步落实半年工作会的“强化安全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体系,健全安全机制”的工作部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刚才我们很荣幸的聆听了市消防支队警官为我们作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警官深入浅出的介绍了火灾的特点、灭火常识、灭火器的使用、逃生自救方法等基本内容,又一次为我们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使我们受益匪浅。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消防支队及警官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最近发生了7.4、7.22、7.23重大交通事故,其中两起是由于事故中发生火灾引起的,火灾是最容易造成群体性死亡的罪魁祸首。水火无情,人命关天。据权威统计,人在遇到火灾时烟雾、高温、有毒气体是“三大杀手”,往往在几分钟的的时间内会使人昏厥,进而夺去人的生命,刚在大家经过了实战演练,亲自感受了火的威力、火的残酷,燃烧是由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三要素构成,破坏其中一项就可以控制燃烧,这一点老师已经讲得很清楚、很具体了,我就不再累述。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再讲三点意见。
7月2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国务院xx指出“搞建设、谋发展都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的理念,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巩固的安全基础,做任何工作都会不踏实、不放心,在这点希望大家要要清醒的认识。一是夯实思想认识的基础。在安全生产中,思想要跟上,认识要到位。安全工作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人人有责、人人履责。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大局出发,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与日常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夯实制度规章的基础。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规范性特点,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家一定要加强制度建设,实行安全工作痕迹管理、责任倒查,以制度管人、管事。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安全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各单位每月要向办公室报告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把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实施相应的整改措施,作为制度确定下来。机关相关科室要发挥好监督、考核作用,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作为一个社会人,具有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等;作为一个单位要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等,但是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安全是第一能力,没有安全这个能力,其他的能力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是加强消防能力。培养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不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公安部曾明确提出社会消防安全“四种能力”的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当前天气比较干燥,要把防火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火灾事故危险性极大,最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各单位要下大力气抓好防火安全工作。二是加强应急能力。上周日十堰、襄樊、宜昌等地发生强对流天气,大风暴雨所到之处树木连根拔起、工棚被掀、电力中断等,造成了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当前是汛期的重要预防时期,要全力围绕夏季强对流天气做好防范应对。防雨,各单位要加强发电机房、办公室、仓库检查,购买彩条布、铁锹等物质,做到防患于未然;养护和路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边坡、涵洞、桥梁的监控,避免发生泥石流、塌方等自然灾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牌;信息中心、站所要做好安全行车、气象知识的提醒提示,通过收费窗口、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加强信息实时发布。防雷,7.23事故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由于雷电引起的,雷电突发性、随机性很大,防不胜防,但是必须要把基础工作做好。信息中心要对收费系统进行检修,检查防雷接地设备是否可靠,检查ups供电是否有效,检查发电机是否正常。各单位要加强防雷知识普及,雷雨季节不得在高杆灯下、空旷地方站立,不得室外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等。防风,对站所简易临时建筑进行加固,养护站要对行道树、标志标牌进行修剪、固定,要加强驾驶员强对流天气下的安全驾驶技能。三是加强隐患排查能力。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每个岗位和工作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标准,责任到人。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账,进行跟踪。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坚决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在积极汇报的同时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在安全生产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对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处理问题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强预案实施能力。各单位要制定并定期演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出现火灾、中毒、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迅速报警,迅速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减少损失。
安全生产是一票否决制,所谓的一票否决制就是不论你其他工作干得再有成绩、再出彩,凡是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杆子抹到底,因此从这个方面讲,安全是第一业绩,是重中之重的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宣传教育系于一半”的理念,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本单位的学习教育工作之中,采取经常性教育、阶段性教育和突击性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拓展教育渠道。要充分发挥宣传优势,在报刊、网站、宣传栏等媒体上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火灾预防、报警、逃生等自救知识,做到人人皆知,在全社会营造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强化对单位负责人、收费员、路政员、电工和厨师的安全知识培训,特殊岗位的必须持证上岗。要在收费窗口、公示栏、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将安全知识送到司乘手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十一”假期到来之前,对每一个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教育,确保这一期间的安全。同时,今后在部门、个人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等活动中,都要把安全生产和安全培训作为基本条件予以考虑。
同志们,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从大局出发,从自己做起,从小事抓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能,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处的各项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复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十篇文章篇三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们洋口镇作为沿海重点渔业镇之一,一直高度重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几起海难事故发生以后,我们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从严要求,狠抓落实,在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我镇下海作业的渔船,特别是农业村的渔船、小船比较多,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暨滩涂管理工作会议,这充分表明县委、县政府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度重视,我们也深感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重、压力大。今天会后,我们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四个到位,确保海洋渔业生产安全。
到目前为止,我镇已与相关村、用滩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今天会后,我们将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村、用滩企业责任制落实的情况和层层签定责任状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一个企业、每一条船、每一辆车、每一个下海人员,认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我们深知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马虎不得、松懈不得,一丝一毫的疏忽,就有可能引发大的事故。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指导,规范各项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台帐。要求各村、各单位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整改记录”,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并把各种制度公布上墙。二是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要求各相关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强调编组作业。会后,我们将对全镇的下海渔船、拖拉机和人员的编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明确专职安全员,确保所有渔船和拖拉机都实行编组出海作业,一旦发生险情,可实施互救。
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幸福。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我们将利用伏季休渔期间,组织用滩企业、所有下海拖拉机手、出海渔民,进一步学习海上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提高渔民的自救自助。我们将严禁未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安全合格证”的渔民下海作业。二是进一步推行人身保险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所有出海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严格做到:凡未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渔民,不得下海作业。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我们将组织对全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必备的安全设施,要求相关村和企业尽快安装到位。四是进一步完善海上应急救援体系。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海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时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救援队伍能拉得出,打得响,救援预案能快速有效实施。
海难事故带给我们的教训很多,它时刻提醒我们:海洋渔业生产是一个高风险的作业方式,来不得半点疏忽,任何安全隐患,都有可能带来血的教训。因此,我们将坚持正常的检查制度,认真排查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总之,我们将根据今天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迅速将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并坚持做到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复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十篇文章篇四
1、仓库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包括:
1、根据各车间需要,设立采购计划单,由统一扎口的部百门和公司领导批准后,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2、采购回来的货物应立即办理验收进仓手续,货物的质量应主动邀请技术部门度开箱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不能进仓,报请有关部门处理。生产上急需的物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领料。
3、货物进仓应按品种分类堆放,排列整齐,经常打扫整理,擦拭物资表面灰尘,做到先进先发,保问持库房整齐卫生。
4、领料时应凭领料单,领料单须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发料。
5、按物资的分类,品种建答立明细帐,详细登记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产地等,每年要进行物资大盘点一次。
6、对于易燃易爆,有腐蚀的物资应设专柜保管,作好防火,防暴回,防盗工作,保证安全。仓库是重地,严禁吸烟,严禁外人进入,严禁明火。库房钥匙不得交给他人保答管。
7、夏季油库领油要避开高温时段,油库严禁烟火,认真履行检查安全生产,防火安全责任书的各条款职责,确保所管辖库区安全。
2、我是保管员,谈谈如何保管好粮食,安全生产?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作为全面做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粮食仓储管理工作中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尤为突出,做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鉴于此,我们在库内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粮食仓储工作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工作任务不能减少;搞好粮食仓储,减少损失损耗,确保储粮安全,功在国家,利在企业。从而把全库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了确保储粮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上,统一到了推动粮食仓储工作
创新
发展上。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切实做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库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粮食仓储管理领导小组,全库上下营造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专业人员靠上抓,各个环节配合抓,一级抓一级,人人抓落实的仓储工作氛围。三是责任落实到位。为切实把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长效的粮食仓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根据季节和粮情变化情况,认真组织好粮食安全检查,准确掌握仓情粮情,及时消除储粮隐患,确保储粮安全。3、如何做好粮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该局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抄员变动,对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出调整,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落实到人。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以“明责、尽责、知厉害”为主题,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与各企业负责人谈话,重点解决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摆位不准、红线意识不牢、底线思维不强等问题。
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粮食系统储备粮库和涉粮企业的粮食储存、加工、经营等场所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夏季防汛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知单位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一把手”带队的全面检查和每半月组织一次“一把手”带队的安全隐患排查,并每月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每半月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同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是扎实做好防汛工作。成立汛期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掌握雨情和灾情动态,对重要部位进行重道点监控和巡查。同时,要求各涉粮企业必须配备抢险队、预备队及防汛物资,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复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十篇文章篇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恢复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正华同志就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计划
进行了说明,区相关部门作了发言,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为确保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出现了大幅下降。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生任何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代表就没有其他类别的事故发生。3月23日,在水黄路6公里+600米处,发生摩托车与货车碰撞事故,导致1人死亡;5月9日,白水镇洞口村发生溺水事故,导致1人死亡。近期,龙宫镇、黄果树镇山火频发,过火面积都不小。发生以上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盲点和薄弱环节,我们千万不能麻痹大意,思想不能松懈,工作不能放松。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正常,但安全生产工作绝不能放松,而且要以更严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目前,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还有一些短板:一是疫情过后,一些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只是口头上重视,行动上不重视,工作不上心,有走形式的现象;二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跟不上,企业思想麻痹松懈,安全投入不足,管理存在缺陷;三是进入主汛期,各类风险隐患不断增多,各行业领域事故发生的概率不断增大。
(二)全面把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国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第二个一百年目标迈进提供稳定环境;二是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三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一批老大难问题,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责任落实到位是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要坚决压实四个方面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抓手。一是要压实党政领导的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上,认真落实《地方党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要压实部门的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三是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督促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四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要更加重视,要深入排查乡镇突出风险和隐患,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安全基础工作。通过“四个责任”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时间跨度大,任务重,我们必须全面做好统筹,认真做好谋划。一是各专题和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全面谋划好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动员部署阶段各部门要充分准备,既谋当下,又考虑长远;排查整治阶段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整治措施要严格、要具体,确保整治行动能解决问题,能出成效;集中攻坚阶段要加强工作联动,强化合作研判机制,全力解决和消除排查整治出的各类突出问题和隐患;巩固提升阶段要认真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和短板,提出系统化科学化解决措施和办法,系统总结,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风险隐患治理体系;二是要加强基础保障,按照省市要求和做法,设立专项资金,或者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年度预算,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三是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负责人,责任落实到岗,任务明确到人。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认真抓好本部门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各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横向沟通与合作,积极联系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加强对下级部门和企业单位的指导,强化纵向沟通,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五是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和各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参加各类专题学习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各类数据、信息、报表和工作开展情况。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统计本单位该项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六是结合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9个“六月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按照省、市要求,建立督查和问效机制。一是成立全区专项整治综合督查工作组,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敷衍塞责,对各阶段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被省市给予肯定、表扬和推广学习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表扬;二是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内容,提高考核的权重比例,强化专项整治成果运用;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各单位认真收集和整理安全专项整治各阶段的佐证资料、归档,做好迎接上级专项督查和检查准备。
昨天,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但安全工作仍是重中之重、不可松懈。目前,已进入主汛期,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抓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在谋划安全专项三年行动工作的同时,深入分析行业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汛期的各类风险进行管控,督促各责任企业和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二是要备足备齐各类应急物资。各部门要完善综合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确保一旦突发情况,能及时高效进行处置。三是要加强巡查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同志们,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论述,深入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三届第三次会议的精神,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工管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抓牢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复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十篇文章篇六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明晰思路,动员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扭转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很重视。家宝总理将在下午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作重要讲话。黄菊副总理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建敏同志明天下午将作总结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大家汇报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05年国务院先后召开了6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一定幅度下降。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与2004年相比减少85635起、9666人,分别下降10.7%和7.1%。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取得一定成绩。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13142起、死亡15868人,分别下降10.6%和3.8%。其中煤矿事故3306起,下降9.2%,死亡5938人,减少1.5%,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2.811,减少0.27。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事故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安全工作成效明显。除渔业船舶外,道路、水上和铁路交通、民航等事故都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减少67635起、8339人,下降13.1%和7.8%,分别占全国减少量的79%和86%。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6%和2.4%。特种设备、农机、旅游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多数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相对稳定。全国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北京、上海、河南、江西、浙江、安徽、山东、四川、江苏、河北、山西、陕西、广西、湖北、甘肃、云南、西藏、宁夏、广东、福建、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比控制指标减少5%以上。天津、安徽、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
2005年重点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各主要产煤省区都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向45户重点煤矿企业派出了督导组。四川等省区还把地方国有和乡镇重点煤矿纳入督导范围。河南省多数产煤市县实行了领导包矿、特派员驻矿制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在安徽淮南联合召开了瓦斯治理现场会,组织近百名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进行安全技术“会诊”,提出了安全技改项目建议。80%的煤矿完成了通风能力核定,江苏、甘肃、浙江、辽宁、江西、湖北等省已全部完成核定。全国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全部装备监测监控系统,67户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重点煤矿已有66户实现内部联网,95个重点产煤县已有69个实现县域联网。山西省各类煤矿分别实现了省市县矿四级联网。煤矿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煤层气开发利用等也取得了进展。
(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下发后,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意见,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若干配套办法。各地政府认真贯彻,加大整顿关闭力度。河南省吸取事故教训,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山西省严格办矿标准,煤矿数量压减30%,已关闭1035处。全国累计停产整顿矿井12990处,公告关闭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矿井5243处。全国还取缔非法采煤窝点10669个次。
针对整顿关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从12月中旬开始,采取了七项断然措施。要求各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确保停产整顿到位;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确保实现关闭目标;规范资源整合,严禁以“整合”为名拖延关闭或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借技术改造和改扩建之名逃避整顿;继续抓好瓦斯治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七项措施得到了各地的支持,河南、河北、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广东等省区,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市、县、乡镇政府,严格督促落实,超额完成了预定的矿井关闭任务。
(三)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公安、交通、建设、铁道、民航、国防科工、教育、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全总、安全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治理车辆超载超限、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广东等七省区低质量船舶进行了督查;开展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了北京、四川等8省市建筑安全工作;开展了铁路公路交叉道口安全治理等。从12月中旬开始,在各地政府的支持配合下,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消防、航空客运安全、中央企业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等8个方面的专项督查,收到了一定成效。
(四)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去年5月9日至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对山西等10个产煤省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11个省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进行检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意见,下决心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并组织了检查。多数省区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抓好安全生产法配套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特别规定》;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部门规章;已有12个省(区、市)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一些地方还制定了贯彻实施《特别规定》的细则。认真查处事故。对全年发生的12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已调查结案6起,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了刑事、行政和党纪、政纪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了查处结果。
(五)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中纪委、监察部会同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高度重视,列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建立机构,制定细则,摸底排查,鼓励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和各地认真开展督查,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定。截止2005年底,全国共报告登记48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1人,登记入股金额7.37亿元,年底已撤资5.62亿元。各地高度重视核实、处理等后续工作,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对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撤资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认真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截止12月31日,高危行业各类企业申请、发证情况:(1)煤矿应持证单位24981个,申请23329个、申报率93.4%,已发证17111个、颁证率68.5%。(2)非煤矿山应持证单位115662个,申请107735个、申报率93.2%,已发证40220个、颁证率34.8%。(3)危险化学品生产应持证单位22737个,申请20211个、申报率88.9%,已发证10146个、颁证率44.6%。(4)烟花爆竹生产应持证单位7086个,申请6731个、申报率94.7%,已发证3198个、颁证率45.1%。(5)建筑施工应持证单位92237个,申请72096个、申报率78.2%,已发证67314个、颁证率73%。(6)民爆器材应持证单位396个,申请380个、申报率96%,已发证377个、颁证率95.2%。按照规定,凡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上述各类企业,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关闭或取消资质。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化到基层、安全法制建设论坛、“安康杯”知识竞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生命之歌”安全歌曲竞赛传唱等活动。举办了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展览会、企业安全生产论坛、安全文化建设论坛等。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特别重大事故查处结果和“清纠”工作进展情况。
(八)完善监管监察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增设了湖北、广东、广西、青海、福建5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辽宁、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健全了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机构。北京、浙江、云南、湖北等省市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力量。山东、山西、广东等省市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推进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三个转变”和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中介“四个分开”,加强内部教育和管理,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
在一年来的工作中,各地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改、抢险救灾和事故查处,以及清理纠正入股煤矿、制定“十一五”安全规划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去年几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以及一些重特大典型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等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当即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既高屋建瓴,又具体翔实,既阐明了安全工作的大政方针,又在各个方面和环节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通过学习、领会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践,我深切体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五点:
第一,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研究理论,把握规律,认清形势,做好工作。研究回答安全生产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和意义,探寻“安全发展”的方法和途径。要把握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增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信心。认清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这一基本特征,充分估计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共同性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动“安全发展”。
第二,必须突出重点,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各种矛盾交织,各类问题繁多,必须集中力量,争取在重点方向、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全局工作。目前煤矿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又在于瓦斯灾害和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要下决心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抓好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克难必须痛下决心,集中精力,超常工作,一抓到底,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和企业厂矿,才能见到实效。
第三,必须建立地方政府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是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只有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才能提高安全执法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第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视政策治本、源头治本。分析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各种原因,既有浅层次问题,更有深层次矛盾,既有短期因素,更有历史原因。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又要加快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明确了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考核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推动安全科技进步、研究出台经济政策、落实教育培训政策措施、加快安全立法、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事故和防范惩治腐败、倡导安全文化和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12项措施,就是治本之策。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治本上也做了积极探索。下一步要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第五,必须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加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好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回顾2005年的工作,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愿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3049人,同比增加17%。其中煤矿58起、1739人,分别上升34.9%和66.6%。先后发生了4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即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2·14”瓦斯爆炸事故、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水灾事故、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煤尘爆炸事故、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去年11月份以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也相继发生了一些特大事故。如河北邢台石膏矿“11·6”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11·14”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12·15”火灾事故、四川都江堰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12·22”瓦斯爆炸事故等。这些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
二是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暴露出一些煤矿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等严重问题。少数国有大矿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管理滑坡,“三违”现象严重;为数不少的小煤矿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有的非法矿主利欲熏心,漠视生命,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本应关闭的煤矿有的借“资源整合”之名继续生产;有的借技改、基建和改扩建逃避整顿关闭;有的敷衍了事,走过场。一些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有的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但惩处不力;对落实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政策措施,工作不扎实,甚至流于形式。其他一些行业和领域也存在类似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一些行业管理相对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多,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相对滞后;以及违法违纪、官商勾结、腐败现象等,都在影响和制约着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同时,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经济规模急剧扩大,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度增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加重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要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安全生产分期目标。2006年是实现上述目标,特别是《决定》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目标的关键一年。安全工作压力大,任务很重。同时也要看到,做好2006年工作的有利因素很多,主要是:
一是“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立,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利舆论氛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安全摆在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强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正在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二是国家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实施和发挥作用。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结构调整的加快,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行业管理的加强,以及一些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势必遏制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盲目超产冲动,改善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开展,也为进一步解决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创造了条件。
三是煤矿两个攻坚战和其他专项整治逐步深化,将有力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工作。瓦斯治理,增强了煤矿防范事故的能力;整顿关闭,消除了一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阱”。补还安全欠账和技术改造的效果,将在今后逐步显现出来。各个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将有助于加强各个薄弱环节。
四是在实践中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在安全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管方法和手段、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相继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更促使我们深刻反思,吸取教训,痛下决心狠抓治理整顿。
五是初步建立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精神面貌较好。各级政府对安全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联合执法的路子渐趋成熟;监管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抓好安全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坚定。
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唱响“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人心。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教、培训基础建设,扩大宣传阵地,完善培训教育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社会对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信心。
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
(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制定全国和各地区、各行业“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明确规划期间和各年度的工作目标,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和地方、行业“十一五”规划。做到有指标、有项目、有资金、有措施、有支撑体系。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设置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并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一起纳入统计指标体系。各地应分解落实,并从实际出发,可选定更为具体完善的安全指标,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实施量化考核。在调查研究、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国务院安委会将下达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各地要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企业,作为评价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奖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我们将定期公布进展情况。
三是落实安全科技规划,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安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产学研”相结合,加大科技投入,组织实施煤矿瓦斯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开采重大灾害预防与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和事故应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重大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尽快启动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扩大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三)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抓实。瓦斯治理上,要坚决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规定,强力推进“先抽后采”,新建高瓦斯矿井尤其是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利用设施,现有高瓦斯矿井必须达到规定的抽放标准,否则不准开采生产。所有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做好煤矿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及其后续工作,对放松标准、盲目调高和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重新核定,并依法追究责任。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已公告关闭的煤矿必须彻底关闭,不留后患。工作滞后的要迎头赶上。凡2005年底没有提出验收申请和没有通过验收的煤矿,地方政府要依法关闭。结合正在开展的矿业秩序整顿,继续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本着“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各地区对尚有开采价值、纳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煤矿,必须先关闭,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品,然后再进行整合。矿井整合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做到统一布局、统一规划;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履行相关核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国务院已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整顿关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改进、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的管理,及时淘汰丧失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去年12月24日,设计年产400万吨的贵州盘南响水煤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12人死亡。今年1月5日,设计年产300万吨的淮南望峰岗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12人死亡。这两个矿均为国有重点基建矿井。两起事故,说明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如果事故发生在投产以后,后果不堪设想。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已会同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调查。各地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以及各地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复核复查,并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
认真排查整改煤矿事故隐患。所有煤矿包括国有重点煤矿,都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发挥群众安监员作用,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管理,严惩“三违”。地方政府以及安全监管、煤监机构要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督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用好国家对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的扶持资金。在2005年30亿元资金的基础上,今、明两年国家要继续予以扶持。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也应到位。需要强调的是,治理隐患主要依靠煤矿企业的投入,必须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国家扶持资金必须用在治理瓦斯、水灾等重大隐患上,煤矿安监局要配合发展改革委对2005年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挪作他用的要追究责任,限期纠正,并取消今后年度接受扶持的资格。
(四)推广联合执法,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非煤矿山:配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源头管理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制定和实施深化整治
方案
。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获得许可证的非煤矿山,要依法关闭。危险化学品: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各地要确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
方案
,按计划
实施。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今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要依法关闭。烟花爆竹: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严格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实行工厂化改造,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严格质量监管。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2006年3月31日之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交通运输:继续治理超载、超限,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船违法从事客运业务。继续抓好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深入开展铁路公路交叉道口的综合治理,防范路外事故。加强机场和飞机的安全检查、检修保养,减少飞行事故征候。
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些祸及中小学生的交通、坍塌事故教训,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五)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要在依靠企业自身努力的同时,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措施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针对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一些民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改进国有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中央企业、国有骨干企业安全生产,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基础。建议企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抓。安全监管总局将和有关部门一起,就规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大中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严格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质管理,煤矿矿长等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厂矿和车间(区队)以及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扩大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发挥好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对小企业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
三是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安全监管总局已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下一步将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健康等工作,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抓紧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工作。建议尽快出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刑法》有关条文的修改或司法解释,推动《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的修改。部门规章和行业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要全面安排,分批实施。《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已提交审议的4个省以及尚未纳入地方立法程序的15个省(区、市),要加快工作进度。
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政策法令传达贯彻责任制,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到乡镇和厂矿,尤其要使乡镇长、企业负责人和业主清楚明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建议相关部门对已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的落实情况,包括移交司法处理的情况,进行复查。
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中纪委、监察部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加快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把防范治理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纳入日常工作,列为事故必须查处的内容。按照中纪委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排查核实处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研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化导向作用。认真实行国务院《决定》明确的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提足、用好煤矿安全费用,实施、管好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抓紧研究制定以下经济政策:以储量计征煤炭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适度提高煤炭成本中资源、环保、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费用含量;减轻国有煤矿企业负担;完善电、煤价格改革;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改革等。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就矿业高等院校扩大地矿类专业招生、实行定向委培和奖学金制度、加强煤矿职业教育等,提出具体办法,争取在今年夏季招生时实施。希望各地政府在国家已经明确的政策原则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为切实有效的经济政策,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
(八)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议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建立健全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责任的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执法队伍,增加力量,保障所需要的装备和经费。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的关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完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报备制度,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
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都创造了宝贵的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在如何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等关系上,尚需要我们发扬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精神,在实践中深入探索。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推动“三个转变”和“四个分开”,重视企业的责任主体地位,支持地方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调动好、发挥好、依靠好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条共同经验,就是普遍重视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要认清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逐步实现“专家监管”。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坚持从严自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整顿、创新发展之年。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即将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复工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十篇文章篇七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2019年区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相关会议精神,通报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前面宏亮同志和义军同志分别通报了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有关情况,后面建新区长还会做安排部署,会后,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月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总结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月3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2019年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省委林铎书记就做好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2月1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2019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市委李荣灿书记从讲政治的高度、超常规的力度、利长远的角度和负责任的态度等四个方面就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会议精神,切实把做好安全生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毫不松懈地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走深做实、做细。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过去的一年,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两大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九大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四项事故指标“全面下降”。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今年全区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从现在到二季度末,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很多。从自然天气特点看,目前正处于冬春交替之际,极端天气频繁,道路状况复杂,维护交通安全难度加大;春季风大物燥,是火灾的高发期,防火压力增大;同时,春季气候渐暖,土壤解冻松软,易发生垮塌、坍塌等现象。从政治活动节点看,全市“两会”今天明天相继开幕,全区和全国“两会”也将于3月初召开,确保这一时期的安全稳定,不仅仅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从工作任务难点看,我区安全生产任务艰巨,人口、机动车辆、学校师生、消防监管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危化品单位、地质灾害隐患点、特种设备等10项数据都位于全市前列,有的甚至占到一半以上,是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单位最密集、任务最繁重的县区。从隐患问题重点看,我区在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多个领域仍然存在消防通道堵塞封闭、消防设施短缺坏损、施工管理松散无序、“三超行为”屡禁不止、个别区域车辆停放杂乱无章、特种设施“带病运行”、危险物品违规运输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潜伏着极大安全隐患。这些隐患都是我们的“心病”,如果放任不管,不仅安全生产工作会处于被动,也会给城市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区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丝毫懈怠,行动上不能有丝毫放松,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口气、歇一歇的倾向,切实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紧抓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细致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堵塞安全漏洞,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安全生产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我区安全生产监管点多面广、任务艰巨繁重。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严防重点对象,死守重点隐患,精准施策攻难点,久久为功保安全,标本兼治求长效,不断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要有效强化隐患源头治理。在1月21日党中央召开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就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作出深刻分析、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党同志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上了深刻一课。安全生产风险是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的重要方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关键是要彻底排除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去年,全区发生火灾379起,经济损失122.76万元;生产经营性事故19起,造成18人死亡,特别是发生了穆氏火锅店醇基燃料闪爆、金昌北路绿化带路面塌陷等事故和事件,造成了较大社会影响,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必须居安思危、时刻警惕、常抓不懈,丝毫容不得马虎、容不得侥幸、容不得自满。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守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定期不定期排查、研判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风险,特别是要盯紧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隐蔽致灾隐患,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注重从源头上查漏补缺,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突出抓好安全防范措施。去年底,省上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兰州城市建成区要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测评体系中的负面清单明确提出“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将取消参评资格。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牢安全“闸门”,深刻汲取去年青白石“4·19”暴洪、“7·20”城市内涝、瑞德大道人行道路塌方伤人事件等灾害教训,细化各项安全措施,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各环节各领域。要进一步加大对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道路、隧道、桥梁、通讯、防汛排涝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从严从实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确保各类生命线运行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施工工地的教育管控,积极开展宣传指导,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素质和人员安全意识,扎实开展专项检查,严格督促整改,确保施工作业规范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治理力度,坚决整治挤占排洪沟和无障碍设施、“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加强对不符合防火性能要求仓储彩钢房、高层外墙保温材料的治理;要进一步加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器材,补充丢失器材,定期进行试运行,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各街道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突出抓好基础保障建设。基础打不牢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强化基层基础不放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的在线监控,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构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在线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尽快出台《城关区安全生产领域购买社会化服务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机构在检查指导、风险辨识、事故评估中的技术优势,借力提升监管执法的专业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要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开展以农民工、新员工为重点的专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教育部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教育学生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要深化推进依法治理,完善相关执法制度,规范安全执法行为,从严执法、从严治理、从严督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生产从行政手段向依法治理转变。
目前,全区机构改革正在全面实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正处于转换和衔接的关键期,人员调整和转隶工作已正式启动。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相关部门必须坚持改革与监管两手抓、两手硬,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责任体系,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一要理顺应急救援各项职责。正确处理“防”与“救”的关系,是构建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按照这次机构改革的目标方向,“防”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救”是应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涉及本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摸检查、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等职责,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全力做好应急救援等工作,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健全完善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要突出抓好灾害应急处置。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要实施“九大工程”,把自然灾害防治提升到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对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的新高度。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组织实施一批自然灾害类风险隐患治理工程,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要坚持第一时间及时准确报告信息,为事故处置、正确决策、掌握主动赢得时间、创造条件。要坚持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信息,由“两办”和宣传部门进行统一把关,做到口径一致、互通共享,防止不准确信息误导群众、误导舆论,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和负面影响。
三要强化应急管理基础保障。这次机构改革中安全生产部门改革力度很大,涉及多方面的职责、人员调整和转隶,但需要强调的是,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有效整合街道现有力量,组建专门应急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特别是容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区域街道,要重点倾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场所办公、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要加大科普知识宣传和救灾预案演练力度,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力争灾害发生第一时间群众能自救互救、安全转移,切实把自然灾害影响降到最低。要强化救援物资储备,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规范现场组织指挥,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是一项时刻归零的工作。无数血的教训表明,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数都是责任链出现断档而引发的。全区上下必须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关键,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奠定基础、提供支撑。
一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去年,中央和省市委下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我区也出台了《城关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细化明确了各级领导、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区四大班子县级领导要带头履行包抓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包抓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共同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目前,一些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还没有完全厘清、职责还没有完全理顺,存在一些监管盲区和死角。对此,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扎实抓好行业监管工作,切实增强事故预防、形势分析、预警预测能力。要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督办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顽疾,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区安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导督促组织各行业各单位做好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滚动排查、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突出单位主体责任。各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健全监管机构,完善安全制度,严格按照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生产,坚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
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从去年全国几起重大责任事故来看,问责是非常严格的。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追责问责相关制度,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倒逼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但也不能怕被问责而在工作落实上退缩不前。区安委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综合监管职能作用,完善落实挂牌督办、问责约谈等制度,着力提高安全监管质量和水平。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保障全国和全市“两会”平稳召开是全区上下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真正做到心中有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信访维稳方面,节会期间,区、街两级领导干部要值班接访,借鉴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针对性的教育,实行24小时不间断稳控。对以上访为名聚集滋事、扰乱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坚决严厉依法处置,典型案例要向社会公布,不能让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态滋生蔓延。要提前组织好进京劝返工作,一旦接到省、市、区信访部门通知后,必须在指定时间内组成工作组赴京开展工作。在意识形态方面,要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大力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及时发现、处理敏感信息,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工作。在治安防控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防频次和密度,深入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宾馆、网吧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清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震慑态势。在城市管理方面,要保持节会期间良好城市风貌,认真做好会议驻地周边、会场周边、交通枢纽、繁华商业街区、背街小巷、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沿线道路环境卫生和公厕保洁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城区整洁有序。
同志们,今年国家大事多、喜事多,做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安保工作至关重要。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强化安全防控措施,做好重大节会期间信访维稳安保等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