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信访信的样本简历(四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信访信的样本简历篇一
一、依法确认xx小学所占用土地归xx西队村民小组所有;
二、确认xx村民委会与张xx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
三、依法追究xx村委会擅自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违纪责任;
四、立即责令关闭xx浴池,拆除张xx非法建造的房屋。
信访事实:
xx小学位于xx自然村东头。学校所使用土地原是xx村委会xx西队的耕地,后因xx小学的建设需要,xx西队无偿提供耕地给学校使用。2004年之后因乡镇小学合并,xx小学被撤销,学校所剩校舍、操场等一直没有处理。2005年10月18日,xx村委会在xx西队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张xx签订《土地买卖协议》,约定xx村委会以9万元的价格将张营小学卖给张xx。后xx村西队村民发现学校的土地被卖,要求xx村委会予以处理,但村委会一直拖而不决。
信访理由:
xx小学所使用的土地本来是xx西队的耕地属于xx西队集体所有。后虽然提供给xx小学使用,但是没有在土地管理局办理任何土地所有权变更手续。既然没有做土地权属的变更,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60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规定,学校所使用土地的所用权就依然属于xx西队。现在xx小学已经被撤销,土地的使用主体不复存在,那么xx西队作为土地的所有人,就有权收回土地,行使土地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同时《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xx村委会和张xx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反上述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此外,xx小学使用的土地归xx西队所有,而不属于xx村委会所有,村委会也无权出卖第三方xx西队的土地,其所签土地买卖协议也应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同时《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228条的规定处罚。2005年10月18日,张营村委会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买卖土地,现倒卖土地已经成为既定事实,且村委会不愿主动和张xx解除土地买卖协议,同时倒卖土地的9万元又去向不明。故xx村委会的行为涉嫌非法倒卖土地罪,应该给予处理。
现在在xx小学开设浴池的是xx西队的村民刘xx,其声称是从张xx处租赁的。因为张xx和xx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因此张xx无权处理xx小学,也就无权将xx小学出租给刘xx。基于以上原因,刘xx就无权在xx小学开设浴池,xx浴池应该立即关闭。此外,因为张xx和张营村委会所签《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那么张xx就无权在xx小学建造房屋。且xx小学的土地属于xx西队所有,张xx建房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土地所有权,因此应该予以拆除。此外张xx建房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的批准手续,属于擅自违法私自建造,所建房屋亦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依法予以拆除。
最后,在xx西队村民得知村委会擅自出卖土地后,村民一直本着邻里和睦、和平解决的精神,多次要求村委会协商解决,村委会却一直有恃无恐,任意践踏村民意愿,不断激化村内矛盾。作为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违背村民自治的法律精神,不仅不维护村民权利,反而任意放纵张xx、刘xx侵犯xx西队村民的权利,对张xx、刘xx的侵权行为不闻不问。现xx西队村民被迫信访,请求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信访信的样本简历篇二
一、收入不透明、支出不公开,白家油坊村干部用作假账和不做张等手段,将巨额集体财产、扶贫款贪污行贿。
二、村干部把集体资源作为私人财产;白家油坊村干部把集体林地、荒山、部分耕地等,作为私有财产,未经村民会议等合法途径,随意给其亲友经营。
三、国家的扶贫项目、救灾救助款,被作为村干部的私人慈善。
四、时至今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基本完成,这里仍然是反腐败的死角。
落实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原村干部韩德富、刘宝才等,把全村的集体林地、荒山、部分耕地,既不公平分配,也不通过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而是做为他们的私有资源随意给其亲友经营,直到20**年在村民多次举报的情况下有的才补办所“谓的合同”,收取的款项又被其用作假账和不做账的手段装进自己的`腰包,严重侵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
19**年后白家油坊村有上千亩杨树和部分松树,被他们陆续卖掉,其款项没有合理去向。
1**9年——20**年连续三年大旱,粮食几乎绝收,农民得到的国家救济是每人一斤挂面,农业税费照收不误。事实是否如此,恳请上级政府明察并澄清。
国家的各项扶贫、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在这里被他们作为私人慈善,随其意愿给其亲友办理。
20**年国家下拨白家油坊村50万元扶贫款,被村干部用于贪污行贿、贿赂公行;
因为以上种种见不得人的贪腐行为,使得他们从不公开账目和村务,把村民集体经济作为村干部私人经济,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以上问题早在20**年开始就多次向三十家子镇农经站申请公开村务可至今仍被拒绝
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农村深入开展之机,三十家子镇的农经主管领导仍然百般纵容包庇村务作假行为、拒不公开村务。
总之,由于三十家子镇农经站长李xx的纵容包庇,使得白家油坊村干部不遗余力的弄虚作假,收入不透明、支出不公开、巨额集体财产和扶贫款去向不明;由于村干部的违法行政、违规操作使得集体资产流失、村民权益受损。
依据以上事实,请求上级政府:
一、公开并审计白家油坊村财务,查清事实真相;
二、确认白家油坊村各项集体资源发包合同的合法性。
此致:
国家信访局,中纪委
个人信访信的样本简历篇三
溪洛渡信访办:
申述人:杨友军,男,19xx年12月1日出生,永善一中教师,身份证号:
5xxxxxx8,家庭住址:xxxxxxxx,电话:13xxxx。
请求:1依法依纪对明子村大学生村官周兵作出处理;2并请求对周兵给杨友军
带来的家庭破裂,家族名誉损害及给杨友军个人的精神损害给与补偿的调解处理;3公开和书面陪礼道歉与保证不再与我妻子蒲艳有任何往来瓜葛。
事实:杨友军于20xx年11月14日晚阅卷完毕后,打电话给岳母杨发香询问孩
子杨恒请身体情况,岳母告知我说孩子感冒,于是我又打电话给妻子蒲艳(明子村计生宣传员),连打了几个都没接,我想反正这几天有没什么大事,于是我连夜走路去了明子,到了村委会坝子里,我又打了不知多少个电话,仍然没人接于是我就到蒲艳住的房间,发现房间里没人,我又想问问隔壁村官有没有看见蒲艳,敲了敲门窗没反应,发现门窗并没关,用电筒一照就看到周兵与蒲艳正赤身裸体睡在床上,我气不打一处来,我按捺住激愤立即打电给村支书刘永开和蒲艳她母亲,过后他们两来了,后又刘永开组织我们进行了调解但未果,在刘支书取材料是我又打电话报警,刘支书说不用报警,但一直打不通永善的110。刘支书建议给周兵一天半时间考虑,于17号中午一点再次组织调解仍未果,于是刘支书给了杨友军组织人事部薛贵杰的电话:13887111520,镇党委副书记李奎的电话:13638884188.但20xx年11月18日早上蒲艳的两妹冲进家打闹,于是我立即将此情况反映给刘永开支书他说在帮忙很忙,于是才将情况反映到镇党委办,由该办公室两位同志接待了我,在他们的建议衔接下,我决定将此情况反映到信访办。
理由:上述所提到的两位道德作风极坏,此事件给我的名誉及精神造成极严重的
损害,因此要求周兵给我公开和书面的道歉并赔偿我的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同时此事件给大学生村官集体形象抹了黑,对村两委在民众中的威信也造成极大的损害。我依赖政府,相信政府会给我一个公道,天可以不应,地可以不应,但政府一定会主持公道。
申述人:
2021年11月18日
个人信访信的样本简历篇四
尊敬的上级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青海省西宁市银座国际娱乐会,现在抱着希望的心情向你们反映以下问题,希望你们在忙碌中抽出时间关注,指示有关部门解决。
1、银座国际娱乐会简介。
银座国际娱乐会所位于城市中区最繁华的地区,占地面积800平方米,投资500多平方米。主要经营项目包括商务包间、演艺厅。品味奢侈,追求完美的品质,体验生命价值,创造平静的人生。俱乐部因其独特的创新装饰风格、强烈的文化氛围和真诚的服务力于创造青海省第一个文化与商业完美结合的高质量俱乐部。
2、本公司宣布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条列出的违法犯罪记录
(一)犯有组织、强制、诱惑、容忍、介绍卖淫罪,制作、销售、传播{访问信的范文}。
淫秽物品罪、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暴力团体性质组织的;
(二)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毒、注射毒品而被强制戒毒的;
(四)卖淫、卖淫被行政拘留。
综上所述,为了银座国际娱乐会的正常营业和发展,希望有关部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