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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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篇一
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场次
学生测试
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
学生科学测试
09:00—10:20
09:30至全部填答完成
学生科学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10:50—11:30
学生德育测试
14:00—15:20
学生德育相关因素问卷填答
15:50—16:30
三、监测对象
本次质量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相关学校校长,参测学生在四年级、八年级时相应的科学(四年级或称为自然,八年级含科学、物理、生物、地理,以下称为科学教师)、道德与法制教师,班主任教师以及具备条件的学校配备的心理健康教师。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等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一)教育局工作任务
1.积极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意义,提高全县中小学对质量监测工作的认识。
2.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2020年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本县的工作细则。
3.做好整个监测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尤其是对各样本校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4.督促各样本校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数据,并核实汇总上报。
5.上报全县属地范围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的基本信息。
6.做好各监测点(样本校)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工作。
7.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收回和回寄工作。
8.准备各监测点所需的文具物品。
9.对本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工程的规范性和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9.建立临场处置机制,做好重大事件(案件)发生时的专报工作。
10.协助国家视导员、省、市巡视员开展工作。
(二)样本校工作任务
1.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2020年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按照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地上报监测工作的相关信息。
3.对本校师生进行宣传与教育,确保被抽测师生能积极、认真、如实地填答测试卷和问卷。
4.提前做好测试当天教学秩序的调整安排,做到既不影响其他师生正常教学,又能保证国家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测试组织过程中要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监测工具的绝对保密。
5.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2020年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点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举报电话等,学生检录后公示测试学生名单。
6.安排好通风良好、光照充足、避免噪音干扰、没有安全隐患的测试教室。测试教室应保证单人单桌,并按要求依次贴好座位号。测试前按要求对测试教室进行清扫,调整课桌间距,并在测试教室外5米处划警戒线。
7.安排好能保证单人单桌、确保安全、避免干扰的教师问卷填答室教师。
8.在警戒线范围内安排测试当天的现场办公室1个,室内必须有带锁的文件柜作保密柜。
9.按要求做好对监测工具的管理、使用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密监测工具。
10.组织和培训各类工作人员,使他们能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
(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东兰县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陆遥 东兰县教育局局长
负责统筹安排质量监测实施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韦阳东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协助组长做好监测实施工作,负责监测工作的安全保密工作。
副组长:梁孟业 县教育局副局长
负责监测业务工作总指导。
成 员:牙朝首 东兰县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负责辅助协调测试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责任督学的组织管理,全面督促测试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韦 锋 东兰县教育局安稳办主任
负责测试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覃明线 东兰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负责组织教研室相关教研员开展好科学、德育科目监测的培训和测试工作。
黄焕荣 东兰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负责督促信息员收集整理并上报数据。
华 健 东兰县教育局招办副主任
负责卷领取及保密工作。
韦 飞 东兰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负责测试经费协调管理工作。
韦丽珍 东兰县教育局装备股股长
负责测试相关电器设备的配备、收发管理工作。
韦健龙 东兰县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负责全县的信息接收、报送和审核工作。
(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韦阳东
联络员:牙朝首
信息员:韦健龙
责任督学: 每监测点2人(共44人,另行安排),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密和运送等工作,并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及监测全过程的总监督。
保密员(3人):从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选派。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督导室。
(二)各监测点(样本校)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
责任督学:每个样本校2人,从政府责任区督学选派,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的测试工作,组织校长与教师进行问卷填答。
样本校校长:负责组织本校测试,对本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副校长配合校长组织本校测试,在校长填答问卷时,具体负责本校测试组织工作。
各样本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78号)结合本校已经执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一校一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测试前、测试当天的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和应急处置预案。
监测员:每个样本校1人,由样本校非测试学科(即不包括科学、地理、物理、生物、道德与法制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任,负责配合主监测员完成科学、德育测试及科学、德育相关因素问卷的具体组织工作。
保密员:每样本校2人,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司时员:每个样本校1人,由样本校教务主任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安保人员:每个样本校2人,由样本校保安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治安保卫工作。
医护人员:每个样本校1人,由样本校校医担任,负责学生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问题的临场处置和送医交接工作。
(一)8月24日前,完成样本校名单确认,召开样本校负责人及信息员动员会。
(二)9月1日前,提交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县级实施工作细则与防疫方案。
(三)9月6日前,完成样本校参测师生信息上报与审核。
(四)9月15日前,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五)9月14-18日,开展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的填答练习。
(六)9月16日前审核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提交县级实施工作总结。
(七)9月25日前,指导监督各样本校进行测试准备工作,完成测试工作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提交样本县测试培训完成情况报告表。
(八)9月27日前,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九)9月28日,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事件。
(十)9月29日前,提交县级应急事件报告表,完成监测工具回邮。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顺利完成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关系到我县乃至自治区教育形象和荣誉的大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以科学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此次监测工作作为促进我县教育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好、抓实。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性、保密性高,因此各有关学校、相关人员必须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各样本校校长要在县“监测办”的统一领导下,层层抓好落实,要成立以校长为主监的管理实施机构,确保本次监测的真实客观、程序规范。
(三)加强培训,严格程序。为了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将召开样本校校长动员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会,对样本学校校长和教导主任、巡视员和监测员、主监和副主监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确保各样本校监测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流程和要求有序进行。
(四)加强保密,保障安全。各样本校要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和收回的保密工作,同时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整个测试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七、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试题在运送、保管过程中出现紧急状况。
由于人为的因素发生失盗、泄密时,发现人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报告,将泄密范围控制在最小。在运送试题过程中,如果出现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的情况,或者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押运人员首先要坚守现场,保护试题不被泄露,同时及时报告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必要时拨打110报警,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控制现场,确保试题安全。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堵车等要立即报告交通、公安、交警等协作单位出警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交警部门要固定警员、固定时段,在县城固定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确保试题安全顺利到达测试点。
2.火灾事故。
测试题在运送途中或在保密室内发生火灾,保密人员要马上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及时查明火情,切断火源、电源,迅速报警,并报告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
3.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测试过程中,如发生打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或个体伤人重大突发事件,迅速报警并协助公安保卫人员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并将当事人带到值班室处理。如有人员受伤,测试点医生要及时处治,如受伤较重要及时送往医院。
4.食物中毒事件。
测试期间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测试点的卫生排查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启动卫生防疫部门应急预案,报告至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转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同时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源头进行调查,进行必要查封处置。
5.出现疫情。
测试前或测试中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要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自治区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相应工作,根据疫情发展随时向卫生防疫部门、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6.恶性自然灾害。
如当地预报有遇台风、地震等恶性自然灾害不能进行正常开展测试时,样本县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与监测工具一并寄回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测试中发生洪灾、泥石流等灾害时,要取消测试,并及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
(二)测试点偶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测试工具及学生名册中出现问题。
测试工具包内出现种类不全、学生名册与密件不符或错漏、
卷袋内装试卷与本场测试内容不符、测试卷数量不对等情况时,
按照《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中应急预
案要求处理,同时报自治区级巡视员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
监测员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自治区级巡视员,并准其退出测试,交医护人员处治。
3.考场秩序受到外来干扰。
监测员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及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如无法排除,则请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逐级上报。
4.监测员或者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
责任督学、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监测员、工作人员在测试过程中有意作弊,违反测试纪律时,样本校主监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其他偶发事件。
监测员立即报告样本校主监、责任督学和省级巡视员,根据《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要求,按照临场处置机制采取相应处置办法,必要时逐级上报,请示解决。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篇二
我校是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需要完成相关问卷调查,师生信息上报,八年级学生数学,心理健康,体育与健康测试等工作,为顺利完成本次质量监测工作,特安排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教学副校长)xx(德育
副校长)
联络员:xx
信息员:xx
保密员:xx
测试员:xx(数学)xx(心理健康)吴
xx(体育与健康)
下设办公室在xx,由xx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测试员和数据员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严格按照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部
署,按时完成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其工作进度安排
如下:
月份工作内容
3月03.02--05.28
下载问卷调查系统操作手册
03.25--04.15
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
上报师生信息
4月04.09--05.21
实施管理系统
校级-安排校内测试工作人员
5月05.10--05.14
下载问卷调查系统客户端安装包
问卷调查系统作答-练习阶段测试
05.10--05.14
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
查看教师练习账号
05.27
问卷调查系统作答-正式测试
05.28
体育现场测试数据录入系统学生体育现场测试数据录入
05.28--05.29
实施管理系统
校级-测试情况记录表录入与上传
05.28--05.31
实施管理系统
校级-测试完成情况上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室联系。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篇三
为切实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测试工作,根据《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测)实施手册》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采集和分析我校学生学习质量等相关信息数据,准确把握义务教育的质量现状,科学诊断义务教育实施中的经验、问题及其影响因素,为我市义务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并通过监测的结果,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观和教育质量观。我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要按照《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测)实施手册》的要求,切实做好监测实施工作,为国家输送准确、客观和真实的监测数据。
(二)监测时间。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
场次学生测试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科学测试9:00—10:20;学生科学问卷填答10:50—11:30;德育测试14:00—15:20;学生德育问卷填答15:50-16:30;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09:30至全部填答完成。
(三)监测内容
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科领域为科学、道法
(四)监测对象。
2019—2020学年度的四年级。由于2020年下半年进行测试,因此实际测试学生群体为2020—2021学年度秋季学期的五年级学生。抽测本年级23名样本学生。样本校校长及2019—2020学年度四年级的科学、道法和班主任教师。
(五)样本校的产生。
***有学校在9月1日前上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由中心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学校,形成本市县的样本校。其中我校是12所小学中的一所。
(一)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加强对我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领导,保证测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成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续铁智(校长)
副组长:张剑(教学副校长)
组员:张某某(教务主任)阴佳丽(政教主任)
保密员:阴佳丽胡某某
为加强监督与指导,确保监测工作规范、科学、客观,每学校接受1名市责任督学负责到我校具体监督与指导,并全程协助做好巡视工作。主要职责。
制定我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我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保密人员负责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监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及职责。
1.监测工作组。
学校成立监测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
主监:续铁智(校长)
副主监:张某某(教务主任)
责任督学:市教委人员
保密员2名:由我校保密员阴佳丽、胡某某老师负责接送工具及保密工作。科学监测员:每间测试教室配2人;(本校非测试学科教师);(非本校非测试学科教师)。道法监测员2人:(本校非测试学科教师);(非本校非测试学科教师)。保卫人员:(本校保安)司某某:(本校时令员)
医务人员:(刘文秀医生)
2020年9月1日前,组织完成学校信息统计工作,完成5年级的学生和教师基本信息,并上报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2020年9月1日前,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监测工作手册以及监测工作人员安排和培训工作。
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监测工作人员、5年级学生、教师、班主任培训工作。
2020年9月14号前,完成监测场地及器材准备调试工作。
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迎接市督导室的检查。
2020年9月27日前,接受与保管监测工具。
2020年9月28日,正式开展现场测试工作。测试工作完成后,尽量于当天将监测工具打包回寄给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上报测试年级学生与教师信息。
安排测试工作人员。配备校内测试工作人员,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测)实施手册》,掌握有关工作内容设置测试场地。按要求设置好学生测试教室、教师问答填答室,都设在平房。设置公示栏。测试前一天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对本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在监测年级全体师生中宣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的意义,强调国家对学校和学生、教师的监测结果不公布、不排队,不奖优罚劣,打消顾虑,明确认真、如实填答的重要性。调整测试当天教学安排。
(一)领取试卷(6:00-8:00);
(二)学生检录(8:00-8:40);
(三)学生科学测试;(09:00-10:20);
(四)学生问卷填答(10:50-11:30);
(五)学生德育测试(14:00-15:20);
(六)学生问卷填答(15:50-16:30);
(六)校长与教师问卷填答(09:30至全部填答完成);
(七)监测工具入机要袋(16:30后--);
(八)监测工具回邮。
一)高度重视今年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20年实施办法》和本方案有关监测实施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家和市县确定的主要工作项目和期限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测筹备工作和测试工作。
(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目的是要为国家和我市对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研究提供科学依据。我们要始终坚持真实客观、严格保密、规范程序和标准的原则,填报学生、有关学科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等基本数据信息要准确和真实,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认真做好测试工作,确保测试数据采集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严格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和测试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2020年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监测工具的交接、运送、保管、启封和发放、回收和封装、回寄等工作。监测工具保密管理工作要全程负责;交接要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全程有明确记录;运送要有专车专人护送,严禁无关人员搭乘;监测工具的启封和发放要做到规定的有关人员全部在场,并严格遵守启封和发放、回收和封装、回寄的时间和手续。测试保密工作要严禁泄题漏题、顶替代考、商量答题等舞弊行为,确保每位接受测试的学生和教师独立客观完成测试答卷,校长针对测试问题可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有关具体情况,保证数据采集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篇四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7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组 长: 黄朝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黄祥武(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建熙(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傅朝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 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林庆廉(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郑捷斌(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成 员:王金炼、张元顺、黄建辉、傅黎晖、林民强、黄国雄、彭宗枝、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吴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一)综合工作组
组 长:张元顺、吴 喜
成 员:吴鹏腾、杨宗海、范双梅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4.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5.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6.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7.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 长: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
成 员:陈明发、洪丽文、蔡翠林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 长:黄建辉、傅黎晖
成 员:张志鹏、郑华枫
工作职责: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 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保密工作组
组 长:林民强
成 员:陈成普、郑云龙
工作职责: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疫情防控组
组 长:黄国雄
成 员:林春香、胡丽容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监测防疫指导方案,对样本校开展监测的制定的防疫方案进行指导,对样本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六)后勤工作组
组 长:彭宗枝
成 员:王雄亮、黄彬彬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20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福建省2020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 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
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9月1日前,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制定仙游县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和防疫方案,并发送给各样本校。
10.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1.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2.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各样本校,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疫情防控组对各样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
13.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4.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5.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6.9月27日前,由县保密工作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7.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8.9月28日,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9.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密工作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20.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21.10月16日前,综合工作组、测试工作组总结提县级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篇五
为科学规范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一)客观性。采取抽样调查方法,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监测流程,准确反映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二)规范性。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教学差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规范流程,严格操作,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
(三)引导性。全面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
为全面反映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依据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考虑相关学科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程度,借鉴部分国家和国际项目的做法,监测学科确定为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为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领域。具体安排是: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第二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第二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
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每年测试时间选择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当年测试方案中确定。
为了测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参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科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语文。重点测查语文基础、文本阅读、书面表达,识别与推论、整合与解释、评价与鉴赏,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二)数学。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三)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四)体育。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兴趣与态度,健康、睡眠和锻炼习惯等状况。
(五)艺术。重点测查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民族艺术作品特点、中外艺术作品表达主题和情感的了解、理解,对民族艺术的兴趣、喜爱,以及艺术活动的参与等。
(六)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为全面掌握义务教育总体情况,为相关政策制定和改进管理提供依据,在监测六个学科领域表现水平的同时,调查影响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包括所监测学科领域的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等。
监测工具包括纸笔测试工具和现场测试工具。纸笔测试工具分为学科测试卷和调查问卷。学科测试卷主要测查学生的学业水平,题型分为选择题、填空题以及开放式问答题等三种;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三种。现场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的现场演示和项目参与,考查运动、操作、创作能力。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抽样监测方式。监测样本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方式抽取,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抽取县(市、区)。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样本数量为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个省(区、市)不少于6个样本县(市、区)。
(二)抽取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pss)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的小学不少于12所,初中不少于8所。
(三)抽取学生。在每所样本学校的四年级和八年级随机抽取不少于30名学生,每个省(区、市)抽取学生总数不少于3600名。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全国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等级标准的划定,参照我国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借鉴国际通行方法,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ⅰ、水平ⅱ、水平ⅲ和水平ⅳ四个水平段。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形成基础数据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和国家监测报告三类报告。
(一)基础数据报告。主要呈现以县为单位的原始数据汇总,供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二)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学科领域的表现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供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参考,不对外公开发布。
(三)国家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国学生学业水平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形成报告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篇六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7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组 长: 黄朝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黄祥武(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建熙(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傅朝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 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林庆廉(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郑捷斌(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成 员:王金炼、张元顺、黄建辉、傅黎晖、林民强、黄国雄、彭宗枝、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吴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监测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祥武兼任,设在县教育督导室,设置六个工作小组,负责全县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
(一)综合工作组
组 长:张元顺、吴 喜
成 员:吴鹏腾、杨宗海、范双梅
工作职责:负责与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具体工作:
1.组织召开全县质量监测动员大会;
2.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学校召开培训会;
3.配合中教股、初幼教股和进修校安排各样本校督学和测试工作人员;
3.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进行测前准备的问题排查;
4.协调招考中心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
5.陪同国家、省、市巡视组对样本校测试工作专项督检;
6.撰写、提交质量监测实施情况阶段总结。
(二)测试工作组
组 长:黄兴伟、张国云、杨兰娥
成 员:陈明发、洪丽文、蔡翠林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对样本校做好监测前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具体工作:
1.制定监测实施细则;2.做好监测经费预算;3.指导样本校配齐监测用仪器设备、文具物品和工作手册;4.组织召开样本校测试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监测工作。
(三)信息工作组
组 长:黄建辉、傅黎晖
成 员:张志鹏、郑华枫
工作职责:1.负责上报属地学校信息; 2.审核并提交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校长和教师信息;3.为各样本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和监测过程提供技术支持。4.督促指导样本校做好网上材料上传工作,并全程跟踪落实。
(四)保密工作组
组 长:林民强
成 员:陈成普、郑云龙
工作职责:1.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工作;2.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五)疫情防控组
组 长:黄国雄
成 员:林春香、胡丽容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监测防疫指导方案,对样本校开展监测的制定的防疫方案进行指导,对样本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监督检查。
(六)后勤工作组
组 长:彭宗枝
成 员:王雄亮、黄彬彬
工作职责:做好监测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车辆安排,做好国家、省市巡视员住宿接待工作。
1.3月28日,成立仙游县2020国家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3月31日,综合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监测办召开福建省2020年国家监测信息上报培训会网络视频会议。信息工作组负责收集审核学校信息。
3.4月3日前,综合工作组上报县级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至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的实施管理系统中。
4.4月14日前,综合工作组布置全县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填报学校信息,上报至信息工作组审核汇总后,由综合工作组在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平台的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中提交全县学校信息。
5.8月18日,国家监测中心抽取样本校。
6.8月20日,综合工作组公布仙游县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名单并发放相关样本学校的账号。
7. 8月24日,组织县监测实施工作组成员参加教育部基
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网络视频会。
8.8月25日前,监测办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仙游县样本校信息上报布置工作,并在监测样本校微信工作群传达国家级、省级培训会议精神。
9.9月1日前,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制定仙游县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和防疫方案,并发送给各样本校。
10.8月20日至9月6日,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校长与相关教师信息。信息工作组审核样本校提交的信息后,由综合工作组汇总上报国家监测中心。
11.9月10日前,由信息工作组遴选确定样本校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名单并汇总至综合工作组。
12.9月15日前,监测办组织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测试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各样本校,召开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测试工作组组织学习、解读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测试工作组和综合工作组布置样本校负责人、主监测员、监测员等相关工作人员测试程序与规范要求工作;疫情防控组对各样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
13.9月14日至18日,各样本校开展校长与教师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测试年级学生模拟填涂答题卡练习。
14.9月14日至25日,综合工作组、信息工作组、疫情防控组和测试工作组开展测前准备工作的专项督导。
15.9月25日前,监测办对各样本校开展测前准备进行指导、监督与宣传教育,设置并公布社会监督专线;综合工作组提交样本县测试规范培训完成和配备监测文具情况报告表。
16.9月27日前,由县保密工作组负责接收与保管监测工具,完成测试准备工作的问题排查。
17.9月26日至29日,监测办组织人员陪同国家、省、市巡视员开展测前、中、后的工作督导检查,进行测试前、中、后问题排查,确保质量监测工作万无一失。后勤工作组做好国家、省、市巡视组督导检查的后勤工作。
18.9月28日,2020年国家质量监测考试正式开始,监测办组织六个工作组对测试全程跟踪、现场采集数据,监控测试过程,处置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样本校按照要求上传测试情况记录表、测试完成情况。
19.9月29日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保密工作组负责完成监测工具的回邮工作。
20.10月15日前,信息工作组审核、提交各样本校上报的测试生基本信息。
21.10月16日前,综合工作组、测试工作组总结提县级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篇七
为科学规范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一)客观性。采取抽样调查方法,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监测流程,准确反映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二)规范性。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教学差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规范流程,严格操作,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
(三)引导性。全面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
为全面反映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依据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考虑相关学科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程度,借鉴部分国家和国际项目的做法,监测学科确定为语文、数学、科学、体育、艺术、德育。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为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领域。具体安排是:第一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第二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第二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
综合考虑学习内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组织测试等因素,每年测试时间选择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当年测试方案中确定。
为了测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参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科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语文。重点测查语文基础、文本阅读、书面表达,识别与推论、整合与解释、评价与鉴赏,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二)数学。重点测查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三)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四)体育。重点测查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力量、速度、耐力,兴趣与态度,健康、睡眠和锻炼习惯等状况。
(五)艺术。重点测查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民族艺术作品特点、中外艺术作品表达主题和情感的了解、理解,对民族艺术的兴趣、喜爱,以及艺术活动的参与等。
(六)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为全面掌握义务教育总体情况,为相关政策制定和改进管理提供依据,在监测六个学科领域表现水平的同时,调查影响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包括所监测学科领域的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以及学校管理等。
监测工具包括纸笔测试工具和现场测试工具。纸笔测试工具分为学科测试卷和调查问卷。学科测试卷主要测查学生的学业水平,题型分为选择题、填空题以及开放式问答题等三种;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三种。现场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的现场演示和项目参与,考查运动、操作、创作能力。
为了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根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抽样监测方式。监测样本采取分层不等概率方式抽取,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抽取县(市、区)。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状况,在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样本数量为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个省(区、市)不少于6个样本县(市、区)。
(二)抽取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pss)方法,在样本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的小学不少于12所,初中不少于8所。
(三)抽取学生。在每所样本学校的四年级和八年级随机抽取不少于30名学生,每个省(区、市)抽取学生总数不少于3600名。
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全国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等级标准的划定,参照我国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借鉴国际通行方法,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ⅰ、水平ⅱ、水平ⅲ和水平ⅳ四个水平段。
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形成基础数据报告、分省监测报告和国家监测报告三类报告。
(一)基础数据报告。主要呈现以县为单位的原始数据汇总,供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二)分省监测报告。分省(区、市)呈现学生在学科领域的表现水平,影响该省(区、市)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供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参考,不对外公开发布。
(三)国家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国学生学业水平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形成报告等工作。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