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意见(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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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意见篇一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股室、所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八个纳入”:
1.纳入机关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绩效评估。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3、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接受监督和评议,像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样,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4、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年初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5、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6、纳入干部任前考察。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7、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局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评议监督。
8、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股室、所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一是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一手抓自然资源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自然资源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局内网、局微信等网络媒介及时刊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是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依托廉政教育积极弘扬正能量,培养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乐观、阳光向上的精神面貌,形成觉悟,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扎实开展廉洁主题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先锋带头”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股室、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进行督查。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意见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上报通报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一)加强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好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目的,建立每周一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好用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创的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等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创热情。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人。一是有宣讲团队,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宣讲和百姓微宣讲。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
(一)建立考核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真实、准确地反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明确考核方式。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也可以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或者抽查。检查考核工作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述职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座谈或者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落实考核责任。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意见篇三
为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的主导权,保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市委和学院党委关于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始终在学校占主导地位,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牢牢抓住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阵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学习、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和师生头脑,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推进和完善党总支(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好党总支(支部)理论学习是我校理论学习活动的基础。学习对象可以是党员以及中级职称以上教师,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学习活动。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开展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广大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用“中国梦”凝聚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理想和共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和发展氛围。
3.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主阵地作用。学校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特别是德育课教学,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政治分析能力、价值判断能力、是非辨别能力。学校德育课教师、班主任必须加强自身的马克主义理论修养、理想信念、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对错误的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二)切实加强网络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根据教育部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专岗专人负责网络建设和管理的统筹工作。全校要立足全员育人,统筹推进网络舆论引导、网络信息监管等队伍建设。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学校思想文化阵地,进一步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亲和力、影响力。充分发挥校内广播、校园网等媒体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氛围营造的作用,把好学校宣传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严格审核审查报批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彻底封堵有害信息。党政办要会同各部门高度重视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禁止发布散布不利于稳定的信息,同时要加强对校内发放宣传资料、推销书籍的监管和严控。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校园网的监控管理,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扩散,及时封堵煽动性有害信息,牢牢把握网络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实训实验中心要健全和完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思想水平高、网络业务强、熟悉学生上网特点的网络管理队伍。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适时监测与跟踪、路由路径控制等系统,提高校园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倡导文明上网,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建成一个系统安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内容丰富、信息健康的“绿色网络”。
3.加强舆情分析、研判、监管和引导。完善落实舆情监控制度,加强网上监管工作,健全网上舆情分析制度,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提升网络舆情引导水平。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舆情信息热点,开展相应的教育引导。
(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课堂教学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1.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把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否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是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课堂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所有教师严禁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教务科要担负起课堂教学全过程管理的重要职责,会同党政办、人事、学生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教学部严格执行专兼职教师聘用、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严把课堂教学政治关、质量关,确保第一课堂正确的政治导向。德育课教师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始终,正确解答学生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2.严格实行德育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的申报审批制度。主办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管理,严格申报、登记、审批制度,把好关口,确保德育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正确政治导向,未经审核审批不得擅自举办,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管理
1.以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为主线,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开展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雷锋精神、红旗渠精神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管理。学校团委要把握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支持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以及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严格实行学生社团登记报批制度,健全组织机构,社团日常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学生社团开展跨校交流活动以及组织大规模社会调查、举办人文社科讲座、论坛和报告会等,必须报校团委审批。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对学生社团经费来源进行严格把关,未经批准,学生社团不得接受境外资助。
(五)构筑抵御宗教渗透防线
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学校保卫部门应着力加强监控,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宗教组织、建立宗教团体,突出加强极个别参与宗教活动师生的教育与监控。加强对师生进行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坚决防止各种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打着宗教的幌子进行渗透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委领导、党政办统筹协调、各党总支(支部)和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党总支(支部)、教学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及时有效地加以应对,防范和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问题。
2.完善管理体制。将意识形态领导工作纳入学校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体系,有关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意见篇四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工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成立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小组,由主任柯希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科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核和资料收集等日常性工作。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包抓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构,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及恒口示范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20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统征中心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支部各成员发现有下列情况之的,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数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暑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0、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1、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坏党和国家形象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