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名著读书笔记300字(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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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一
《红楼梦》以贾府为中心活动舞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杯具感情故事为主要资料,经过对贾、王、史、薛为代表的封建贵族家庭由盛至衰的发展过程及豪华奢侈生活的生动叙述与描述,客观而真实地揭露出封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并明白无误地预示了其无可挽回的覆亡趋势。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此刻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述了不一样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一样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作者还着力刻画了一个个聪明伶俐,可爱却位卑的丫环、女仆,如晴雯,鸳鸯、紫娟等。
可是,我觉得或比较喜欢晴雯。能够说她是丫头里面最出色的一个吧!晴雯原是贾府世仆赖大家买来的,能够说是仆人的仆人,因贾母见她“十分伶俐标致”,于是被像小礼物一样孝敬上来。她“身为下贱”身世可怜到连家乡父母也不记得。但她却开朗倔强,心思纯正健康,不像林黛玉那样抑郁凄苦更不像花袭人那样温婉卑屈。在她身上包含着一种叛逆精神,举个实例她对王夫人、凤姐等高居于她头上,掌握她生死大全的“主子”不屑一顾,还经常以犀利的言语直揭袭人的虚伪。几乎能够说她是大观园中一个最悲惨的牺牲者。只因模样长得有点像林姑娘,就被骂为狐狸精,“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就打炕上拉下来架出去了,连好些的衣服也不让带走,最终被摧残屈死。
《红楼梦》又是一部充满想象的书,它留给太多的奇想、遐想、神话,还来不及好好梳理,所以需要我们的智慧的信息……它使我们猜测,使我们迷惑,使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我们觉悟了:原本世界上有那么多种有待探索和发现的世界。
《红楼梦》更是一部百科全书,并且不仅仅是封建社会的。几乎是,我们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都能从《红楼梦》里找到参照,找到解释,找到依托,也找到心心相印的共振。
《红楼梦》高妙的艺术价值还在于它浸透并散发着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举个实例诗词歌赋,绘画,音乐,雕刻,建筑等等艺术领域的广泛涉入,和服饰、膳食、酒令,灯谜等等民俗文化的融汇和点缀。这些艺术、民俗在文中的运用,不仅仅是增强细节的真实性,还使文章富于生命力并充满诗情画意。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巨作啊!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二
吴承恩的《西游记》向读者展示了一个烂漫多彩的神魔天下,作者丰富的想象、精彩的描述让人们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必须是社会现象的反应,作为四大名著的《西游记》也不例外。正如鲁迅教师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嘲讽揶揄则取其时世态,加以虚耗形貌”。又说:“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幻化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情面,精魅亦通调皮。”简直云云。经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随处能够看到实际社会的投影。
而作者对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立场也颇可玩味,在《西游记》中,的确找不出一个称职的天子;至于昏聩无能的玉皇大帝、宠任魔鬼的车迟国国王、要将小儿心肝当药引子的比丘国国王,则不是昏君就是暴君。玉皇大帝部下十万天兵天将,竟然抵不外孙猴子一条金箍棒,而让真正的贤才去当不入流的马夫,其统治之暗淡,衰弱,不问可知。如来佛祖所创释教,和尚天然不能以财帛所迷,然则佛祖竟然默许部下人收取行贿,而《西游记》一起上妖妖怪魅,多与神佛有牵涉,如青牛精是太上老君坐骑,金银角大王是太上老君的童子,狮驼岭三魔王均与文殊,普贤菩萨乃至如来佛祖有相关,这反应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暗中景象。
对这些形象的刻画,纵然是信手拈来,也无不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西游记》不仅有较深刻的头脑资料,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绩。它以富厚怪异的艺术想象、活跃曲折的故工作节,有声有色的人物形象,诙谐幽默的说话,修建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西游记》艺术宫殿。《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绩,是乐成地缔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很是了不得的好汉。他有无限的本事,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抵御精力。他有着人道,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
大好汉的稀奇心胸,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也有爱听阿谀话的弱点,机警大胆又幽默好闹,是为人道,毛脸雷公嘴,山大王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妖怪魅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差池妖魔原谅;与统统坚苦敢斗,决不撤退垂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色泽精通的神话好汉。大闹天宫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比较好像改变很多,着实悟空的本性如故没有变,好比在骗取魔鬼的二件法宝,让玉帝派人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魔鬼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该死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号”,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夫君,跃然纸上。
说到猪八戒,他的才干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耀高峻,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很是好。猪八戒是一个笑剧形象,他敦朴诚恳,有实力,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浑身短处,如好吃,好占小自制,好女色,怕坚苦,经常要打退堂鼓,内心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偶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教唆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乃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短处其实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弱点的品评是很严肃的,但又是善意的,事实他在西天一起上披荆棘,当开路前锋,不辞辛勤污臭,以是他并不是一个被否认的人物,所以人们并不厌烦猪八戒,相反却感想特别真实可爱。出格是他的许多小智慧比孙行者强,这也是孙行者做梦也不想不到他以为的白痴居然是这么一个“凶险”“狡猾”的家伙,行者化缘的斋饭,八戒吃的最多,行者打败魔鬼,八戒捡自制,没事教唆唐僧念紧箍咒“制裁”一下行者,然则在唐僧眼中,他照旧一个诚恳人,是个好徒弟,这也是行者的智慧不如猪八戒的处所。但猪八戒照旧一个大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最终僵持到最终的胜利。写一个瑕玷许多的人能讨人喜好,让人记着,是很不轻易的。
沙僧的形象写得也不错,但比起孙悟空、猪八戒来,则要逊色得多。沙僧更是穷乏光鲜的性格特点,这不能不说是《西游记》的缺憾。尽量云云,他还是不行或缺的副角,当孙行者和猪八戒闹抵牾的时辰,须由他出来奉劝调整,两位师兄外出时,由他随同师傅。假如没有这一个徒弟,唐僧就伤害了,经也取不成。
《西游记》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自问世以来在中国及天下各地广为传播,被翻译成多种说话。在中国,以致亚洲部门地域西游记家喻户晓,个中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等人物和“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火焰山”等故事尤其为人认识。几百年以来,西游记被改编成了各类处所戏曲,及影戏、电视剧、动画片、漫画,版本繁多。在日本等亚洲国度也呈现了以孙悟空为主角的文艺作品。
关于西游记的作者,一样平常以为是明朝的吴承恩。南宋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金代院本有《唐三藏》、《蟠桃会》等,元杂剧有吴昌龄的《唐三藏西天取经》、无名氏的《二郎神锁齐大圣》等,这些都为《西游记》的创作奠基了基本。吴承恩也正是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本上,颠末费力的再缔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自满的文学巨著!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三
《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平时上学没什么时间看,这次借暑假的时间比较充分,把这部巨作给看完了,书中的人物形象个个都刻画的性格鲜明,情节也引人入胜,从翻开书的那刻起,便爱不释手,读后感叹不已,突然想起伟大的毛主席的一句话:读不完水浒传的不是中国人!
水浒传最吸引我的是人物性格鲜明:足智多谋的吴用,胆大如虎的武松,天真率直的李逵,嫉恶如仇的鲁智深……
水浒传的故事情节应当能够感染每个人,当然,我也不例外,被里面众多情节深深地吸引,比如|:武松景阳冈打虎,林冲风雪山神庙等等。
大多数人都十分喜欢《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唯独宋江这个人物,大家的看法意见都不一样,下头我就来谈谈宋江吧。
宋江自幼读儒家书,受传统教育,走入社会在县衙中做押司(小吏),刀笔精通。他的出身经历和性格,使他了解和体验百姓的痛苦,有正义感,养成一种办事谨小慎微、随机应变,喜欢玩权术。因为他在官府任小吏,他懂法,有遵守法度的习惯。宋江到梁山泊以后,他处理问题比较周全,有人说他虚伪、玩权术,这是他处理问题的一种手段。如俘获霹雳火秦明,让位卢俊义等。他犯罪后衙门给他戴上枷,别人把枷打开时,他说不能,这是国家的法度。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他对梁山的事业有必须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景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他自己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必须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必须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领袖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杯具的结局。宋江带领众人征方腊以后,原本的108位好汉还剩下27个,其余的不是牺牲就是出走了,而朝廷并不信任他,对他加害致死。宋江临死前,唯恐李逵再次造反,让李逵喝药酒被毒死。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终是悲惨的结局。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四
《简爱》主要经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感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毅力。她坚信:贫困并不是失败的象征,也不是天然成功的标志,一个人能不能在贫困中实现自己超越,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自己。所以,在罗切斯特面前,她没有因自己是一个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都是平等的,不应当因为她是仆人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最终,她实现了和罗切斯特精神上的平等。
从不幸中铸就属于她自己的智慧的钥匙,这就是简的超越!
简用进取的心态应对生活中的不幸和挫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如果没有那份纯洁,她也许早就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只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纯洁,她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感情——她喜欢的不是名利双全的罗切斯特,而是纯粹的爱!零度的爱!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简生命的高贵,源于她是能为自己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飘散出来的一种芬芳,是种恬淡的气质。她索取的养料是最少,但她却是花开得最美的一株。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之后,她仍用淡淡的心境去回应,这就是让人领略的充满怜悯爱心和宽容的精神世界。
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岁月的流逝不仅仅没有削损简的容颜,反而给她增添了新的魅力,走过了风华,拗过了流年。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感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此刻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当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当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期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完美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优雅地享受生活,简便地经营人生。斯者,如简。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五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可是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明白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明白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那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境应当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当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忙,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一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厌恶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本事。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可是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明白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那里能够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可是应当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向抱怨着什么,可是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此刻所拥有的一切。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六
在这一次的寒假读书计划书单中,我选择了《简爱》这本书。打开书架,取出爸爸送给我的那本《简爱》翻了起来。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从小受尽两个表姐和表哥的欺负,总是待人受过。并且“无论怎样讨别人的欢心,都有人从早到晚地骂我淘气、阴暗、厌恶、鬼头鬼脑”。这种强烈的不公最终在简的心中激起了她的反抗。她鼓起勇气教训了约翰,并且冲破了长期以来一向束缚着她的那个服从长辈的观念。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平,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罪行。她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伪善的女人,把她斥责得抬不起头。应对强权,她开始反抗,也开始走向成熟。她学会了独立。
当走出舅妈的家时,简爱的心境是阴暗的。因为她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已经领悟到第二个住所——劳渥德慈善学校对她不可能会简便。果然,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但她并没有下决心与全世界作战。她对谭波尔小姐和好朋友海伦彭斯都有极大的热心和热爱。在劳渥德,她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区别对待。这给她的反抗蒙上了一层是非和正义。她以别人对待她的方式对待别人,她成熟了。随着成长,简爱的反抗精神真正的散发出光芒。
简爱一生的转折发生之处便是桑菲尔德府。她来到那里,做了一名家庭女教师。而18岁的她,渐渐地与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感情。罗切斯特家召开宴会,简爱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贵族的小姐太太们相处,为自己赢得了尊严。她对罗切斯特的感情是炙热的,也是强烈的。但她决不会所以失去原则。当她误认为主人要娶一位贵族小姐,又要同时把她留在身边,使她成为无足轻重的人时,她愤怒地反驳了罗切斯特。在这个时候,她的愤怒的斥责,正是使我们感到敬佩的。
而命运似乎还要考验简。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她用法律的条款约束自己,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命运是公正的。简最终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最终,伦敦的迷雾又加深了。那个瘦小但坚强的身影远去了。我合上书。19世纪的英国渐渐如一艘航船从思绪的海洋中退去。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而我们,也在成长,也在从幼稚变成熟,从懵懂变智慧。
简爱的一生,不变的是她的反抗,她的精神。而我们,让我们保留一点不变的精神,总有一天,它会像金子一般发出光芒。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七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伴随着音乐我总会思索剧中的一位人物,他,在戏剧中被定格为奸臣,在正史中又倍受赞扬;书中他是奸雄,但鲁迅称它是英雄,但在我看来他并不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曹操的身份仅有一个。
打开《三国演义》,时光倒流,来到汉朝末年,那里已没有昔日汉武帝的辉煌,仅有桓、灵二帝统治下的民不聊生,黄巾起义打破了黑暗,中原就此成了战乱之地。黄巾之乱过后,董卓之祸开始了,曹操假献刀真刺杀被董卓识破,尔后诸侯会聚,三英战吕布,董卓挟持天子逃亡长安,奔向长安的西凉骏马在黄沙影里时隐时现,时间也如飞奔的马蹄般把场景拉到官渡这个地方。那里没有一个百姓,仅有互相对阵的士兵,在那里将决定今后北方的命运。曹操坐在营帐中,眉头紧锁,他面前的敌人是有比自己多几十倍兵力的袁绍。袁绍是当时北方最强大的一股势力,也是曹操统一北方最强大的敌人,袁氏一门,自袁绍曾祖袁安以下“四世居三公位”,“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跟这样的对手交战,曹操真的需要静下心来。首先,在未到达官渡之前袁绍大军压境的情景下,曹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破刘备,转而对付袁绍。“刘备,人杰也,今不击,必有后患。袁绍虽有大志,而见事迟,必不动也。”曹操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之上,才会做出第一步行动,应对属下的惊恐,曹操给予安慰:“吾知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少威,兵多而分画不明,将骄而众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我奉也。”“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天下无贼》中的这句台词用到汉末年间恰到好处,袁军筑箭塔,先下手为强,曹军大败,曹军二度前来,带上了谋士刘晔制造的霹雳车,箭塔这出彻底唱完了。与袁军相持数月,曹操感到身心疲惫,心生退心,谋士荀攸的一席话让曹操感到胜读十年书,信心指数一再飙升,有精神头了,吃嘛嘛香。袁绍手下谋士许攸投靠曹操劝其进攻乌巢,曹操亲自领骑兵五千,人衔枚,马勒口,各带柴草一束,决定胜负的熊熊大火燃烧了,应对前后有敌军的情景,曹操告诉众人一心向前,敌人到了背后才能够攻击,简单来说,就是领导大喝一声:“小伙子们,冲啊!”于是,前面的全挂了,后面的也活不成了,北方就此完全落入曹操的手中。
在汉末年间,粮食供应是令各统治集团头疼的问题。曹操采纳部下的提议,利用攻破黄巾所缴获的物资募民屯田,开展民屯制度,尔后又加入了军屯,当年即大见成效,得谷百万斛,“后遂所以大田,丰足国用,摧灭群逆,克定天下。”此话不假,否则司马懿怎样能够屡次在祁山等地把战术上没有什么错误的诸葛亮拖垮呢靠的就是充足的物质保证。俗话说得好,兵民是抗战之本,想汉中之战曹操战败之时,却顺利地从汉中武都等地迁出了十三四万户人口,以一户人家四口人计算,这就是五十多万,想想蜀汉投降时可是二十八万户九十四万口,就能明白这对刘备是什么样的釜底抽薪!可见曹操深谙其道。实际上曹操还是十分关心百姓的,他任命王修、司马芝、杨沛、满宠等人为官,专门负责压制世家大族,严禁地主兼并土地,由此可见,曹操并非乱臣贼子,相反倒是一位治世能人。
谁说君王只会打仗,出自魏王之手的《蒿里行》读来令人回味,曹操还着有《孙子略解》、《兵书接要》等,除了崔瑗、崔实、张芝、张旭外,章草大家五人中的另一人就是曹操,真可谓多才多艺的一代霸主。
“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法不徇情,尔宜深戒。”应对父亲的告诫,曹彰明白了作为曹操的儿子应当做什么,他果然没有让父亲失望。曹氏子孙在曹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可不是酒囊饭袋,为曹家的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反观孙刘两家的后代,那可真是有天壤之别,所谓的奸臣家庭教育反而成了三霸主中最成功的了。
曹操是安徽亳州人,我认为每一个安徽人都应当以徽州出了这一位大人物而感到骄傲。在那个乱世中,他能做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英明举动,实在是完美的体现出他那独到的眼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年迈的他雄心依然不减当年,不像刘备被陆逊一把火烧回白帝城后就一病不起,不像孙权夺取荆州守着父兄的基业就面南称帝,他把坚强演义到顶峰。
“临危制变,料敌设奇,一将之智有余,万乘之才不足。”曹操的所作所为引发了后世一位仁德之君的感叹。伟人的功绩,历史不会磨灭,小人的龌龊,历史不会掩盖。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八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一样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一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所以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终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完美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终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感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感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能够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
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九
最近先生在读"骆驼祥子",聊了几句,他说了一句"让我动了怜悯之心"。我的怜悯之心可能比大多数人都容易"动",读书观影动辄落泪;中年人的怜悯之心不大容易动,可见祥子之感染力。"骆驼祥子"看了也有好几遍了,每次读都有新的感受,此刻也正在读着,那就说说祥子吧。
祥子以拉车为业,最大的梦想是能够拉上自己的车。第一次攒下钱买了车,被当兵的连车带人捉了去。第二次虎妞给他买了车,虎妞难产死了,把车卖了,这才把虎妞给发送了。从那之后,祥子再也没能拉上自己的车。一心只想买车拉车,以自己的力气挣钱的祥子,那么好强的祥子,也开始慢慢走下坡路,开始喝酒,上白房子,去从前的老主顾家骗钱,包括他心中的"孔圣人"-曹先生。祥子,最终:败了。
祥子不断的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车被大兵拉跑,钱被侦探骗走,人被虎妞挟制,每一个坎儿他都不能顺顺利利的过去,每一道坎儿都指着人生的底端。祥子缺乏思考的本事,又缺乏思考的材料。和绝大部分的穷孩子一样,他爱钱;因为爱钱,所以发了狠的拉车挣钱,不管时间,不管早晚,甚至连拉一天一夜,更舍不得花一个字儿给自己的养病。上等车夫的本钱是身体。
他十八岁上在乡间就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进了北平;他独个儿成长。他好强,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不上白房子,他觉着自己是上等车夫,他没有朋友,也不交朋友。临了事儿,他找不着一个能与他唠唠,给他出出主意的人,所有的话都只能圈在肚里。可他那肚子里的主意一旦打定,他就顺着那条道儿走到黑,走不通了,就咬着牙,好似"咬着自己的心",显而易见的,他相当的固执,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说,他认为那是骨气,比方说就算刘四爷认了他做女婿,"咱还得去拉车。"
既没有朋友,他也没有长辈--那些经过事儿的老辈的指导。他如同一个在黑暗中的人,只拿着一盏灯笼,于是他只能看到面前一点点东西;他既看不远,也看不宽,眼光更不会拐个弯儿。他不问不学,却并非他不愿学也不愿问,而是他缺乏学习和请教的本事。白花花的现洋放进银行,变成一个小纸本,上头三画两画,几个红戳戳,哼"不是骗局,也得是骗局",银行银号是出"座儿"的地方,跟洋钱有什么关系;高妈劝他放贷,教他起社,他觉着现钱在手里比什么都稳当,还有呢,咱不求人。他的耳根子是金刚石打就的。
他以为凭着自己的宽肩膀,扇面似的胸脯,两双大脚,就能跑出一条道儿--他想要的道儿,可曾想过东郊民巷的上等车夫们可曾是一出娘肚子就能捣持几句洋文的。
这条路不易,即使是车夫也不能光动腿,不动脑子,不论是什么,活着就得动脑子,"凭心术吃饭"。于是祥子这个人,再凑上兵荒马乱的年月,遇上各色早已把心掏出来换成大石卵的人,祥子就这么出溜下去。"坏嘎嘎都是好人削成的"。
他可怜,也可悲;他是很多很多在底层挣扎的人海中的一朵小浪花,还有很多跟他相似的浪花儿,那些"我们卖汗,我们女人卖肉"的人;那些生来已受了局限,未受过教育,缺乏思考本事,善良却狭隘,以体力和本能苦熬的人们。
读祥子,最易把祥子的一切不幸一古脑儿地推到"黑暗的社会",却没看到祥子这个人的点点滴滴,岂不是辜负了老舍先生的苦心作品的好处之处正在于他没有将一个人的命运全部归咎于外界环境,周遭社会;而是一个人与周遭环境的"交流"而产生的效果。于是"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明白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老舍的小说中,我偏爱"离婚",却更尊敬"祥子"、"离婚"是小智慧,"骆驼祥子"是大悲悯。祥子的一切心理活动,前后性格的每一次变化,都被细致的描画,并且皆入情入理。作者就是祥子,祥子就是作者。这样的作品需要怎样的眼睛去观察人,去体察人,去体会他们的一切,并且表达出来;并且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群是完全不一样于作者的人群。
据老舍先生自己说,写骆驼祥子的最初动机,是有一次他听到朋友们闲聊说,有一位车夫三次买车又三次丢了车,于是他有了写一部小说的想法。老舍先生平时交很多的朋友,洋车夫,臭巡警("我这一辈子")。他并非为写小说而与他们交朋友,观察他们,而是抱着与他们打成一片的热诚,和他们交朋友。这样的掏心窝子,必能写出真诚感人的作品,比如"骆驼祥子",它有爱,有美,有悲悯。而老舍先生的文字,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只能说,若能学到其中十之一二已够人受用。
据老舍先生说,1945年此书在美国被译成英文,可是译者擅自将杯具结局改为大团圆,以迎合美国读者的心理。在原作中,小福子死了,而祥子的信用已经赁不到车,身体也不允许他在拉车。他的生活多半仗着婚丧嫁娶的仪式和规矩。而在译本中,祥子把小福子从白房子中抢了出来,二人团圆。大概译者认为美国读者神经比较脆弱,故改之。
此刻读老舍的人可能不大多了,想到这个未免神伤。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十
这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是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节选),便找来原著读了读,令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鲁滨逊生在商人之家,热爱冒险,在一次航海中流落荒岛。在如此惨痛的环境下,他不畏艰险、乐观向上、拯救野人,救出船长,最终离开了生活二十八年的荒岛,回到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上市,便引起轩然大波,鲁滨逊也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偶像,从而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这本书也展示了鲁滨逊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鲁滨逊在无人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没有住所,就用木头和船帆搭一座简陋的帐篷;没有食物,就一边蓄养山羊,一边打猎,还种麦子;太过恐惧,就在空地上插杨柳桩子,将羊群圈养;太过寂寞,还有好帮手“星期五”呢!所有问题对鲁滨逊来说似乎已不是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多么遥远,多么艰难,鲁滨逊都能完成。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和鲁滨逊比起来,我和他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是翱翔蓝天的苍鹰,我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被父母长辈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都没有体验过来自“社会”的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像个小公主,以为自己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财富,得到荣誉,事实上我错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自己努力换来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坚持那长久的二十八年吗?一年、二年?还是三年?不,恐怕连一年都坚持不了吧!在那里,我或许早已自暴自弃,无法生存了。
回忆往昔,小时候便总是三分钟热度,学习美术、舞蹈,我顶多坚持两三年,在学习上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甚至一小时都坚持不了。那是从小便有的毛病,就算大一些了也没改掉,直到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被鲁滨逊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所震惊,被他的乐观所感动,才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知道了不能被生活打倒,要像鲁滨逊流落荒岛时那样乐观向上、坚持不懈,对生活充满信心!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十一
《萤王》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如同一首长诗,充满了古典的美感。《萤王》更是一部充满力量与张力的作品,黑夜中的点点萤光闪烁出生命的活力与节奏,坚韧倔强的少年彰显出“高贵之子”的精神与魅力。
作品通过一个浪漫并带有奇幻元素的故事,讲述萤火虫与男孩间不可思议的缘分,教人尊重生命,敬畏自然。作者将写作的格局从江南水乡的拓展到更加广阔意义上的“灵魂与生命”,通过“爱与美”诠释出生命的尊贵与高洁。
万物皆灵且美。《萤王》讲述了人与人之间的故事,更传递着生命与生命间的对话。通过摹绘生命之美,传递出关于坚持信念与坚守希望的主题,在坚守的漫漫长路上也许充满荆棘,但心怀信念的人永远不会孤单,赤诚的心会融化冷硬的坚冰,充满勇气的人将得到生命的加冕。
《萤王》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男孩儿对萤火虫许下了一生守护的诺言,他便用自己的生命承担起另一份生命的重量。这份关于守护的承诺被男孩儿不断地扩展、延续,他的坚定不断感染着周围的人们,原本微小的承诺被岁月堆积成不可撼动的模样。作品叙事结构独特,采用第一人称视角,帧帧画面犹如一部电影,将那个曾在芦苇荡中迷路的小男孩充满人性光辉与传奇色彩的一生一一呈现,感人至深。
《萤王》是一个关于“家园”的故事。萤火虫的家在水边,村民们的家也在水边,但水边的这两户邻居却无法和睦相处。利益的诱惑打破了家园的宁静,贪婪的欲望撕碎了心灵的坚守。黑暗中的一线金光牵动着少年的心,将他从茫茫芦苇迷宫带回家,也用金色的光芒将人们冰冻的心逐渐温暖。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十二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到达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梦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此刻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期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梦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梦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并且我们也只能明白自己明白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经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终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一样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
这样活着了无了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当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予、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梦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应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样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能够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感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能够回到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
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所以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应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明白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己。
名著读书笔记300字篇十三
《小王子》是一本能够清澈心灵的童话书,让我深受感动。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它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让人静谧如幽谷的清净。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给予你生活的纯真与完美,简单与清澈。
作者是以孩子的角度来讲述这个故事的。
小王子住在宇宙中一颗编号为“b612”的仅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小行星上。他每一天勤勉地疏通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的火山口,认真地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境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仅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
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那朵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并且十分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心生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抛下了那朵玫瑰,开始了自己孤独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喜欢命令人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子……可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小狐狸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必须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小王子那与众不一样的脚步声,其它的脚步声则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因为小王子的头发是金黄色的,麦田的颜色就会使她很愉快……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开始明白了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承认是那朵玫瑰驯养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职责。于是,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职责。小狐狸送别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最终小王子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他的星球上去了,他徘徊在他降临地球的地方深深思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总是遥望着他自己的星球。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思念的痛苦,他急切地想要回去,必须要回去。最终他选择了用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很害怕他很痛苦,可是他认为这样才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故事的最终小王子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沙地上,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这是多么感人,多么忧伤的一个故事。难怪说这也是一本写给大人们的童话书。虽然我此刻年纪还太小,无法领会其中太深的感情,但能够感受到纷杂的世界上,如果多一份简单,多一份执着,世界应当会变得更美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