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营商环境汇报材料范文6篇
在学习和工作中,很多事情都需要整合,进行汇报,汇报可以是工作开始前的规划安排,也可以是工作完成后的分析总结,大家知道正式的汇报怎么写吗?下面是可圈可点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乡镇营商环境汇报材料范文6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营商环境汇报材料1
高新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以“刀口向内”的决心着力破解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政策制定不够精准,行政审批不够高效等痛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解决群众需求、服务企业发展出发,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按照调研内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商环境总体推进情况
(一)健全机制体制,制定工作方案
2月28日上午,高新区召开第4次党工委会议,专题传达贯彻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区领导在2019年全区工作会、经济工作会、投促大会、项目推进会等重要会议中多次强调该项工作,要求高新区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全区各部门协同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转发《绵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高新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区目督办每个月督查推进落实情况,截止8月底,任务清单中除新建县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正在推进外,其余任务均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落实文件政策,推进三大领域改革
我区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提出建设项目审批各环节的办理时限都为即办件的目标,最大限度的缩短审批时限;对不动产常规业务5个工作日再次压缩,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95%可达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抵押登记实现1小时办结,查封、解封登记实现随到随办、立等可取;推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度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做实企业办照“136工程”等措施,深入放宽市场准入。2019年上半年,高新区市场主体实有登记23961户,同比增长20.02%,2019年新登记2335户,其中企业880户,个体1455户。
(三)树“高新服务”品牌,强化服务意识
打造“高新服务”品牌,高效推进18个省市重点项目,京东方B11项目提前点亮,创造京东方业内项目建设最快速度,设立“建设者之家”,用真心服务集中发展区建设者们。认真落实“挂图作战”,每个项目由一个区级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项目专员负责,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项目专员、专项考核、例会推进、协调会商、公示倒逼、督查通报”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全区项目建设。
二、政务环境优化情况
(一)推进“最多跑一次”,提升服务效能
按时完成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各阶段工作。截止8月30日,我区共认领各类事项855项,网上办件472件。《绵阳高新区“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马上办”“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已公布实施,第一批清理公布的“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马上办”“就近办”事项达112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占82.3%。下一步,配合市上开展“同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事项清单继续梳理细化。
(二)优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功能
区党工委会已研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新建工作方案,新大厅有两层共约3000平方米,将严格按照大厅的综合受理区、休息等候区、咨询服务服务台、自助体验区域、自助终端办理区等区域标准化设置要求进行建设,做到高新区政务事项应驻尽驻,一楼侧重个人业务、二楼精准服务企业,最终达到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效果。区级部门政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三级服务机构已建成,印发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的通知》、《关于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等,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办事模式、服务事项、服务信息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并持续优化。
(三)贯彻政策制度,积极开展工作
用好用活绵阳市“民营经济33条”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去年高新区共为各类企业退税2亿元,在全市范围内位居第一。高新区按市级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已成立不动产城西分中心、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专厅、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专厅,率先建成全市设备最齐、功能最全、面积最大的公安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齐配强窗口人员和硬件设施。目前已协调水、电、气入驻区不动产大厅,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规范城市供气、供水报装流程的通知》。
三、法治环境优化情况
(一)持续减证便民,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已建立高新区本级证明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我区保留的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18项,通过系统数据共享的方式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了证明事项22项。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托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系统建立了高新区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信息公示共享。
(二)建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问诊”
组建了涵盖法律服务、政策宣传、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公证、鉴定多位一体的“高新区服务重大工程项目综合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法律问诊”和为民营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主动向企业“问诊把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看方抓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以来,为企业及职工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件次,受理企业农民工援助案件19件。
四、市场环境优化情况
(一)落实减税降费,助推经济发展
以纳税人满意度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为工作思路,制定高新区税务局细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在税务大厅设减税降费咨询专区,印发税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编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电子书,开展减税降费知识竞赛,量身定制个性化减税降费方案,推行一证一手印退税,建立减税降费宣传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共同开展政策辅导宣讲,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2019年上半年,全区已完成退税4857.64万元。
(二)搭建融资平台,缓解融资难题
为精准对接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推动政务服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我区打造了全国首个财税资综合智能服务平台——税鑫融,旨在解决中小微和军民融合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问题,充分调动军民融合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性,推进“银税互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平台运行仅一年来,已为400余户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综合金融服务,累计提供贷款超过6000万元。
(三)强化政策扶持,助力企业发展
已出台了《绵阳高新区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绵阳高新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政策,按照“一企一策”思路,对区属企业按照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产业类别,从载体建设、科技金融、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段精准扶持,推动企业快速上档升级。在绵阳高新区2019年投资促进大会上,高新区为辖区16家企业兑现2018年度科技创新产业扶持资金总资金31651.5万元,以真金白银切实支持科技创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打造双创升级,提升科技转化成效
高新区以科技资源支撑特色载体建设为抓手,倾力打造多元、开放、融合的“双创”升级版--“融创绵阳”示范品牌。已连续举办了三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绵阳)科技军民融合专题赛,探索“产业链+科技众包”的'成果转化模式,搭建起军民融合资讯共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新技术产品展示的“绿色通道”,促进了科技成果与现实需求的直接对接。积极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孵化载体建设,建立“创业导师+联络员”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全链条、零距离、高品质的“保姆式”服务,建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探索出一条“持股孵化、参股经营”的新路子。及时配套出台了《绵阳高新区“双创”升级示范园区项目实施方案》和《绵阳高新区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资源支撑型)》《绵阳高新区创业孵化载体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尽快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新旧动能的转换。
五、人文环境优化情况
(一)优化决策机制,建设信用体系
已印发《绵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正抓紧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二)积极走访联系,努力破解难题
印发《绵阳高新区关于开展全区“四上”企业大走访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将辖区262户“四上”企业走访工作分解到区领导及责任部门,制定走访企业信息登记表,采取集中走访和单独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详细了解每个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情况。目前已完成全覆盖走访工作。
(三)落实“服务绿卡”,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落实“服务绿卡”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服务绿卡”制度,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寻求更多支持的同时,为持卡人及子女在就医、就学及其他等方面提供便利。下一步,将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制定的《绵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为外投资者和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子女在落户、就业、就医、上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六、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全面推行“双公示”制度,规范编制《高新区政策汇编》、办事指南、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及时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清理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招投标、安全验收检查等信息。及时公开机关单位招聘信息,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定期公开社保参保、城乡低保等情况,尽可能让更多的群众知晓。
(二)做好宣传工作,强化氛围营造
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在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各级政府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等采取线上线下展示的方式,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同时,邀请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和绵阳电视台等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介,加强对区产业发展、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党的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好作法、新经验和新成绩进行重点宣传,基本形成“重商、尊商、亲商”浓厚的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督查考核
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轮岗制,定期外出参加业务培训,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素质好的骨干充实窗口一线,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绵委办发〔2018〕32号),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全面落实《绵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激发干部担当精神,同时持续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行动,区目督办会同区纪工委监工委机关通过暗访督查、个别谈话及群众和企业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破坏全区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长效监督。
七、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够明确,法律授权缺位
按照通常的管理体制,国家级高新区可以行使市级管理权限,但产业发展中重要事项审批权限一般在中央、省一级,特别是大投资项目的核准、规划、国土、环保、安监等都需要省级以上审批,有些即使下放也要求省、市、县三级实施,加上一些市级部门尚未树立“市、区一体”、共同发展的理念,把园区和县同等对待,对一些重要职权下放不到位,尽管部分市级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设立了分局,但从实际来看,这些分局大多数时候只是一个接件平台和“二传手”,很多事项还是要报市局审批,园区和企业报批报建程序繁琐,影响了产业发展效率。
(二)园区体制机制受限,基层监管难度加大
随着改革不断地深入,特别是市上机改后对园区机构行政审批权限仍未正式明确,我区各部门依然存在对应市级多个部门,甚至一个工作人员对应多个部门,且园区无税务稽查、安全检测、食药监管、卫生计生等专业执法机构,具有资质的监管执法人员缺失严重,需要报请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4行政执法,办理环节冗长,证据保存难度大,降低了行政效率,造成基层监管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
乡镇营商环境汇报材料2
辽宁省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动营商环境监督行动,现将近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共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61840个,主要集中在破坏政务服务环境、信用环境、经营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和司法环境方面,分别占问题总量的40.5%、13.4%、12.5%、10.6%、9.5%和7.1%;破坏审批环境、中介环境和其他问题分别占比3.1%、1.8%和1.5%。已督办解决问题59824个,办结率96.7%。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约拖欠各类账款91.82亿元,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2152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990个,推动拨付逾期执行款18.74亿元,下放审批事项189个,纳入黑名单中介机构258个。
1月至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6766件,处置6802件,初核6216件,立案51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22人、组织处理1496人,留置430人,移送司法机关39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42份。立案查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破坏经营环境、政务服务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审批环境、司法环境方面,分别占比32.1%、28.6%、12.7%、9.4%、6.3%、6.3%;破坏信用环境、中介环境和其他问题分别占比2.2%、1.1%、1.3%。
此外,辽宁省还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如下:
1.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波在金融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02年至2016年,刘波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并收受财物,协调相关银行负责人,为多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帮助。2002年至2021年,刘波多次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刘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刘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盘锦市盘山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雷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10年至2022年,张雷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并收受财物,为多家企业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2010年至2022年,张雷多次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张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张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乡镇营商环境汇报材料3
2022年以来,我县以全面贯彻落实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清单及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为抓手,统筹安排部署,强力协调督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推进有序。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重点任务高效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按月掌握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听取营商环境推进情况汇报。xx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xx项具体举措均能按时序进度推进,在多轮督查检查中未发现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滞后现象。建立“清、减、降〞专项行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降本钱假设干措施等工作台账,坚持按月反响、按季督办。
(二)政务效劳提速增效。2022年x月正式启用新政务效劳中心,xx个部门政务效劳事项全量进驻,实现群众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一窗通办〞。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开展“政务效劳局长(主任)体验月〞活动,各部门“一把手〞下沉窗口,亲自办理业务,疏通堵点、难点。建立政务效劳工作月考核通报制度,政务效劳事项减时限比率达xx%,即办件占比xx.x%,高频事项实现即来即办即走。
(三)聚焦问题狠抓整改。对照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逐项分析失分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营商办先后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x次,以政府督查通报形式印发检查暴露问题,并按周反响整改情况。同时,迎接上级营商环境专项检查x次,印发交办函xx余份。截止目前,各途径反响问题除长期坚持外均已整改销号。
(四)亮点工作可圈可点。组织县直各部门申报创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单项改革先行区x
项,其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的“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事项被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确定为先行区。成立县营商环境协调效劳中心,核定事业编制x名,进一步强化人员力量。整合本级营商环境投诉渠道,形成“x+x〞投诉处理联动机制。以单位推荐、网络报名、公开选聘方式,组建xx人的营商环境观察员队伍,常态化听取各阶层意见建议。全年在xx强国、xx网、xx日报客户端、xx网、xx日报等媒体平台上稿xxx篇,县级媒体开设营商环境采访专栏x期,营造浓厚宣传气氛。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作风不够实。个别部门内部工作机制不顺畅、对工作任务不重视、对工作研究不深入,在抓具体事项落实时,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均系是部门工作作风不实的表现。
二是任务要求不够高。各单位在创新举措方面思想不解放,存在安于现状心理,不愿、不想、不敢突破思想和行动上的顽瘴痼疾,能拿得出手的经验案例不多。在申报创立全省营商环境单项改革先行区工作中,仅x个单位上报创立事项x项,但因种种原因无一被市直部门认可,xx个创立事项首选和备选均与xx无缘。
三是效劳意识不够强。局部市场主体反映惠企政策宣传不够,政策推送精准度不高。有的改革事项大而化之,落实措施仅停留在纸上,效果不理想。当前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难依然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开展的瓶颈问题。
三、2022年工作方案
(一)任务清单落地提质。结合省市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按照清单化、条目化、节点化要求,研究制定xx县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催促各牵头单位主动认领任务,抓紧制定涉及事项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上衔接,结合本部门改革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书、
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序推进。继续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县直部门、乡镇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硬帐硬结。
(二)惠企举措落实提效。纵深推进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围绕宣传惠企政策、收集企业诉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企业开展信心等内容,深入开展走访效劳,对发现的问题及企业合理诉求,建立任务清单,跟踪推进解决,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运用“报刊、网、微、端“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并采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等措施,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面,不折不扣落实涉企降税减费各项政策。
(三)审批流程再造提速。探索大厅全量业务“一窗通办〞,力争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进驻大厅业务“平行受理、一窗通办、统一出件〞。继续对标先进地区,以实现我县政务效劳事项最少、申请材料最简、一事联办流程最优、跨区通办机制最畅为目标,深入推进“四减〞。推进工业园全域统一评估,将区域评估成果融入“六多合一〞平台,进一步加快工程筹划生成速度。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对接“水电气〞等业务,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等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稳固“证照别离〞改革成果,接续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互联网+监管〞。推广超时默认、自动用印事项,推动“自助办〞常态化。
(四)营商环境评价提级。深入分析总结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情况,比照评价结果,认真摸清底数、找准定位、发现差距,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可行经验,采取有效改革举措,从体制机制上真抓狠抓、抓细抓实,补齐短板,在实践中检验成效,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指挥棒和倒逼作用,到达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优化提升的效果。组织相关单位学习省、市推介复制的典型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抓好推广落实,进一步刀刃向内改革、创新务实举措,提炼xx经验、打造xx营商环境品牌,力争创立全省营商环境单项改革先行区x项以上。
(五)督查督办检验提能。认真贯彻执行xx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方法,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继续联合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持续开展综合督查、专项巡查,针对困扰企业开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逐一交办、迅速整改、逐个销号,形成反响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闭环。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观察员作用,随时跟进掌握情况。公开曝光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营造宣传气氛提档。研究制定2022年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围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有责任、个个都在局中〞为主题,讲好金牌“店小二〞故事,持续梳理、挖掘各成员单位具有突破性、创新性、示范性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积极向上推荐。同时,适当提高信息宣传任务考核权重,激发成员单位积极性、参与性。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气氛。
乡镇营商环境汇报材料4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部门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整治内容和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部门目前没有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也未接到各级有关部门关于营商环境领域的投诉和举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一是为优化开发区加油站布局,加强和规范成品油零售网点的建设和管理,科学指导成品油流通体系建设,编制起草了成品油零售网点“十四五”规划,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对成品油零售企业服务水平,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是严格按审批程序流程办事,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监管,高度重视成品油年度检查工作,运用信息化方式,采取网上年检,根据市商务局要求,对各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提报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加强与综合执法、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严格核实成品油经营企业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税收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二)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审查、电子商务发展指导及文件
此两项目前为空转事项,下一步我部门将不断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通过持续梳理优化权责事项和办理环节,减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件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乡镇营商环境汇报材料5
按照《中共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部署和《xx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八个凡是”要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查整改阶段任务要求,xxx镇政府认真对照“八个凡是”的要求,在3月19日、3月28日分别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安排布置了我镇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相关事项,在3月30日召开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镇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力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及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xxx镇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了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发动。今后将持续召开各类专项会议,明确开展优化营商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需达目标等,要求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从党委、政府的服务、引导等功能:方面进一步健全优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组织,做到方案具体实际。结合xxx镇政府部门职责,镇属各站办所、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诺,各单位部门,结合本职岗位,认真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书》,张贴办公室门上,以方便办事的群众联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坚持“三个结合”,推进优化营商活动。
一是把活动与加快发展相结合。镇政府要求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土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
二是把活动与维护稳定相决定。当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很多。在活动中,我们要把维护稳定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从基础性工作,从治本措施入手,高度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研究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专项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的关系,做到工作与专项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五)实行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上级要求,把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千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建立追责机制,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乡镇营商环境汇报材料6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
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
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 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 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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