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在会议上的讲话(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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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在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一年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不断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力争实现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政府连县长在百忙中出席了我们今天的会议,一会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贯彻落实,以实际成效向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下面,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x1年新农保工作回顾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和工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民工程。自今年7月我县被正式列为新农保试点县以来(以下简称新农保),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人社部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努力完成x1年各项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广覆盖”原则得到较充分落实。自x1年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县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开创了良好的新农保试点工作格局,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较好的打开了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局面。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全县新农保参保人数达133714人,共收缴新农保基金达1397.4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达29126人,共发放养老金1153.47万元。全县城镇居保参保人数达 747人,收缴城镇居保基金20.12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达 317人,共发放养老金14.78万元。
(二)新农保基金监管得到有效完善。一是建立了基金收缴、给付、审计监督等责任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的新农保基金和1355.39万元省市县补助资金全部进入财政专户,指定银行专户储存,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县财政认真审核提前安排,全年共筹措调度资金1168.25万元,确保老年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参保缴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建立农保中心、银行、专管员三方对账制度,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农保处定期将死亡人员数据等信息与新农保数据进行比对,从源头上预防基金流失。去年累计核销死亡人员和重复参保人员550名。五是出台了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办法。各乡镇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村到组入户,对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通过采取照相、指纹采集、当面验证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防止基金“跑”、“冒”、“滴”、“漏”,减少了基金的损失,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益。
(三)经办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今年2月,我县开通了新农保信息业务经办系统,实现了新农保养老金发放、个人账户各项业务的全流程计算机管理,通过金融机构网络接口,支持金融机构代发养老金,提高了新农保业务经办效率。今年,我们将运用该系统,实现保险费的预存代扣,方便参保居民按期缴费。随着网上查询、12333电话查询和自助服务终端等多渠道、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参保查询不出村、缴费领钱不出乡、钱在银行流、信息网上走”的新农保经办模式即将建立。
(四)经办基础条件得到一定改善。一是根据人社部关于新农保经办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我区新农保基层工作平台、信息系统和能力建设,加快实现经办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确化。为建立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示范点(岗位),在区、乡、村三个层面,围绕新农保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关系转接及终止等环节,在硬件上提标准、在管理上提要求,在服务上下功夫。二是开展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培训活动。自开展培训活动以来,县农保中心已组织23名县、乡两级工作人员通过结业考试,合格率100%。今年,我们将组织乡村一级的新农保代办员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农保系统的干部职工的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为高效完成新农保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实保障。此外,我们还为全县13家乡镇和开发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动态密钥等设备,各乡镇可以利用加密通道通过互联网登录专网平台办理新农保业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目前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新农保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新的挑战。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经办服务不够到位,影响了群众参保积极性。由于信息平台建设步伐缓慢。省级新农保数据大集中系统软件即将上网运行,而目前的办公设备、系统软件没有到位,无法实现与财政、公安、信用社等系统对接,无法充分利用新农保电子信息系统完成业务办理,因而严重影响新农保工作进展。
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造成了参保信息不真实。通过社保基金审计,暴露了新农保基础、基层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干部垫付保险费,造成“帽下无人”,资金空挂;对基础养老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让极个别人员钻了空,产生了新农保养老金和城镇企业养老保险金“两头拿”,重复领取养老待遇;乡村基层组织工作压力大,迫使一部分参保群众跨村组、跨乡镇,甚至跨险种重复参保缴费,加重了群众负担;身份证号码空缺、编造、输入时粗心大意,造成身份证号码多位、缺位,个人信息无法录入信息系统致使个人账户无法建立和做实。以上这些具体问题都拖了经办工作的后腿。
思想发动不够深入,群众参保自觉性有待提高。部分低龄群众觉得要缴费几x年,不知以后的政策会有什么变化,心存疑虑,看不到现实的好处,因此参保自觉性不太高。有的群众对提高缴费标准,增加账户积累的认识不到位,误认为政策多变不严肃;有的群众没能正确认识子女缴费和老人领取养老金的关系,误认为是拿子女的钱发给老人。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务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x年工作安排
x2年,是我县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关键之年。根据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和总体要求,今年城乡居保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67883人(其中:续保缴费人数为105453人,新增参保62430人,),参保率保持在96%以上,基础养老金发放率在100%以上。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继续把“续保”和“扩面”作为今年城乡居保工作的重点,各乡镇要围绕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虽然我县已提出基本实现城乡居保参保和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但是离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即:“适龄居民应保尽保,老年居民应发尽发”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35周岁---16周岁之间的年轻人参保率不高,是我们参保工作的“短板”,还存在着较为广阔的参保空间。今年我们在继续努力做好巩固已有参保人员续保工作的同时,各乡镇应当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发动年轻居民参保缴费,变“短板”为参保缴费工作的“增长极”,并鼓励他们多缴、长缴,确保制度的可持续落实。各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工作职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为全面完成x2年新农保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尽力尽职。
二是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宣传工作思路,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聘请在农村中有人品影响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并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作为新农保政策义务宣传员,现身说法。在每个乡镇、行政村设立政策咨询点,继续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上门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切实消除农民参保缴费的疑虑,吸引他们积极主动参加新农保。同时继续抓好“以发促缴”宣传方式,激发尚未领取基础养老金老人的子女参保热情,树立早期投入、自我供养的新理念,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是开展保险费征收突击活动,巩固全覆盖工作成果。从现在开始到12月份结束。利用不到5个月的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续保工作。今年下达的保险费征收任务将由过去的任务数具体到每个人。年人均缴费标准仍然维持上年水平,不下降、不提高。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们将抓好突击活动期间的督查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汇报、巡查制度,各乡镇每周通报一次养老金征收扣缴进度,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由县人社局定期巡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期间,县农保中心要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主动深入乡镇调查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要认真研究解决,为乡镇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
四是继续完善业务流程、规范经办行为。一是在充实县、乡(镇)、村三级经办工作力量的基础上,组织乡镇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新农保系统操作流程和经办规程,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二是分期分批对各乡(镇)驻村干部、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村干部进行全面培训,使之成为一支懂政策、熟悉业务的基层经办服务队伍;三是认真做好新农保的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发放、稽核检查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
同志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事关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统筹推进,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城乡居保工作目标任务,为建设壶关转型跨越小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村支书在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策和部署,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扎实有序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上,同志宣读了《关于成立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局长宣读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会后,县人社局还将对有关业务进行专题培训。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特征和城乡居民的新期盼做出的又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工作部署,是我国继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我国继实现城乡居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着力解决“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出了重要步伐。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对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和谐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认识到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县先后建立了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惠民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但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没实现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彻底解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缺失,标志着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给全县城乡居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到的实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每月至少可以享受中央财政拨付的55元基础养老金,直接提高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养老有了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特别是农民将对土地的依附大大减轻,为广大城乡居民筑起基本生活的坚实保障,这对于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增强城乡居民即期消费意愿,释放城乡居民的巨大消费潜力,扩大城乡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其次,要认识到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城乡居民编织养老保险“安全网”,实现老有所养,是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度建立后,城乡居民可以象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让公共财政更好地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随着全县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可以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居民在此方面的差距,这对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要认识到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经济运行的“减震器”、收入分配的“调节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证。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主要采取家庭养老的方式,大多数老年人主要依靠子女供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我县有60多万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农村老年人难与子女一起生活,年轻人的赡养父母的压力不断加大,传统的单纯依靠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老年人有了基本稳定的收入保障,一方面可以极大地提高经济自主能力,有效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避免城乡家庭因赡养老人问题产生家庭矛盾,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和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从而形成文明的乡村风气与和谐的邻里、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近年来,围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在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同时,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问题。自年起,我县先后启动实施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们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总体层次不高,覆盖范围不广,与一些先进发达的县市相比、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责任、有信心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开展
今年,省委、省政府已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纳入了33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明确我县7月1日全面启动实施。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我县人民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是对各级各部门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我县是人口大县,此项工作覆盖人群广、时间紧、任务重,且工作量大,目前离启动工作只有3个月的时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时间,真抓实干,切实把工作启动好、操作好、实施好。
一是突出抓好政策要点。根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xx元共12个档次。省财政和县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县财政根据缴费档次给予补贴。中央财政给予每人每月发放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启动后,凡达到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且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子女同时参保的,个人不缴费每人每月已可享受中央财政补贴55元的基础养老金。
二是突出抓好制度衔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新老农保之间、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我们要按照上级的相关政策,落实好新老农保制度之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计划生育政策等政策之间的衔接。目前,上级正在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村干部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扶贫助残等政策的衔接办法,待政策出台后,我们将本着“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暂按原办法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保证城乡居民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失。
三是突出抓好资金筹集和养老金发放。一要确保财政补贴到位。财政补贴及时足额到位,是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因此,县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预算,及时安排,多渠道筹集资金,按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的落实。二要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越多,基金积累越大,共济能力就越强,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就越能得到充分发挥。要以60周岁以上人口的家庭和40周岁以上人口参保为突破口,带动其他人员积极参保。各乡镇要确定1个重点示范村,树立样板,推动面上工作。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过程中党员干部等家庭要带头参保。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困难群体的参保工作,尽量使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能够及时便捷的参保。三要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今年4月30日前要完成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人员摸底登记工作,5月31日前要完成16-59周岁参保人员摸底登记工作。县公安部门要及时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与户口簿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一致或信息错误的逐人纠正,确保准确无误。对已死亡或迁出人员及时注销户籍。对少数城乡老年居民没有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当地派出所及时为其补办相关证件。我在这里着重强调,各公安派出所所长为户籍把关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户籍关,切实负起责任,严禁突击修改年龄,并负责做好本辖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登记率和养老金发放率达100%,这是一项硬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
四是突出抓好基金监管。要把基金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基金安全责任意识,自觉执行各项法规政策,将基金监督贯穿“收、支、管”的全过程。要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稽核制度。县人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制度规定,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照“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的要求,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多头参保、套取资金等现象发生。为此,县财政局务必为农保资金单独设立基金管理账户、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从而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领导,明确要求,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繁杂、任务艰巨,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为统筹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高规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各乡镇、县工业园区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任副组长,乡镇要确定2-3人名专职工作人员,村级配备1名协办员专门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研究和制定有责任、有目标、有措施的工作计划,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是部门配合要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人社、公安、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县人社局要负起牵头抓主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协调、人员培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局要做好养老补贴资金预算和拨付,保证工作经费,严格按要求开设农保资金专户。县审计局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县公安局要提供人口统计数据和确定户籍性质,乡镇派出所要将60周岁以上人员户籍、身份证信息核准和更正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力配合。县人口计生委、残联等部门要准确提供城乡居民计生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信息,配合做好计生对象类型认定和重度残疾人的等级认定。县民政局、卫生局、统计局、农委等部门要提供有关资料,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掌握城乡居民相关人口信息、收入状况和其他待遇情况,配合做好政策落实和制度衔接等工作。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要制定宣传方案,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又要主动协调,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共同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制度规范要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城乡居民安度晚年的“养老钱、救命钱”。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规范管理这个重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资金和档案管理,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体系。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运行程序,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公平、有效地用在参保居民身上。要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使整个基金的运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维护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县、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村经办人员要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流程,要根据不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指导他们合理确定参保缴费的档次标准,及时受理群众的参保申请。
四是监督检查要到位。县委、县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工作奖惩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管理好自己的人员,严格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县督查局要定期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是宣传氛围要到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采取算帐的办法、通俗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城乡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电视等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
同志们,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同心协力,扎扎实实把这项惠及我县100多万人民群众的民生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力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村支书在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这是一项造福农民的大好事,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实现“两率先、两步走”目标的重要举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中的一项重要指标,20xx年,我市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为40%,要实现全面小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必须达到90%以上,可以说,任务艰巨而繁重。因此,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既是贯彻省委李源潮书记“善待百姓”重要指示的具体措施,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刚才,王润亮市长作了动员报告,对扎实有效地开展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卫生局、运河镇和司徒镇三个单位作了表态性发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这一工作能否做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富民强市目标的实现,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1、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就是一项民心所向、民心所系、民心所盼的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农民健康水平和平均寿命有了较大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村卫生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困难更大,农民参保率不高,合作医疗保险资金“盘子”不大,抗风险能力差,导致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较为突出。现在农民群众最担心的是什么?就是担心生病。在农民总体消费中医疗消费支出具有“刚性”和“突发性”的特点,一个家庭一人得病,全家不安,往往是倾其所有,给家人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就我市农村一些特困户的情况看,农民穷就穷在生病上,困就困在医疗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帮助农民提高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解决农民群众就医难的问题。这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保障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占全市人口70%的农民走上致富之路的重要措施。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凝心聚力把这一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真正为全市60万农民谋福利。
2、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加快实现“两率先、两步走”目标,首先必须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劳动者的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文化技术素质、身体健康素质三个方面。身体健康素质是基础,没有健康的身体,一切都是空谈。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农民的健康也就没有全面的小康。我们要建设的小康社会,是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小康,由于历史的原因,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农民增收难度很大,难以抵御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许多农民生不起病,更看不起病,这是我市现阶段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两率先、两步走”的积极性,难以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难以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当前,城市居民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确立和不断完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关心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果。
3、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曾明确指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立党之本、成事之基。只有时时刻刻关心群众的冷暖、疾苦和安危,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和政府才能取信于民,群众才会拥护我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是保护和增进农民健康的工作,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不断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建立农民健康保障体系,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就可以使农民群众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我们就会取信于民,党群、干群关系就会融洽起来。所以说,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是党同农民群众密切血肉联系的一个具体行动,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势在必行。
二、把握关键,重点突破,确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卓有成效
到20xx年,在全市建立起基本覆盖农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必须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1、抓好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氛围,切实消除农民心中的疑虑。既要注重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充分了解农民群众在担心什么,在观望什么,并针对农民的现实思想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措施、办法的宣传;又要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市、镇新闻媒体开展专栏、专访、专题报到宣传和板报到村、资料到户的宣传,力争有最大的覆盖面。同时,要十分重视面向农户和个人的宣传工作,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与党员包户的责任制;还要加强这些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在进村入户做工作时能正确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和实施办法,真正能让一户一户农民听明白、搞清楚。通过深入宣传发动,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积极性,确保20xx年全市参保率达90%以上,20xx年全市参保率达95%以上。
2、抓好基金筹集。筹集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是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关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的责任,是属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内容,是非做不可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在省财政补助茅山老区每人每年5元、镇江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元、我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5元的情况下,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农民个人资金的筹集力度,确保我市制定的个人自筹资金标准落实到位。如果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能按照标准筹资,肯定可以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参加,有效推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这里还要强调一点,哪个镇没有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市里的资金就不安排。换一句话说,哪个镇不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就等于剥夺了农民享受政府扶持资金和获得医疗保险的权利,这不仅是一个地方的损失,也是政府工作的失职。
3、抓好基金管理。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是农民的“保命钱”,涉及千家万户。如果对基金的使用管理稍有放松,就有可能严重影响合作医疗的运行。因此,我们在基金管理上必须设置一条“高压线”,即严格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全封闭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更不准从基金中提取一分钱作开办费、办公费,违者严肃查处。同时,市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对基金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公布基金使用情况。在基金运行保障上,要制定全市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措施,提高基金管理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整体合力
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1、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工作落实。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把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目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实践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的追究责任。
2、建立健全机构。目前,我市已成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件实打实的好事,实事要有专人抓才能抓实。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成立合管会,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使这项工作有序推进,见到实效。
3、确保责任到位。要使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健康运行,必须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保(本文权属第一范文网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险制度建立的指导和管理;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合作医疗的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力度,组织、宣传、教育、工商、税务、民政、药监等部门都要主动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同志们,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功在当代,泽被子孙,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两率先、两步走”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