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障性住房会议纪要格式要求(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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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会议纪要格式要求篇一
一、会议指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的重大民生问题,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团结协作、大力支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会议就以下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关于项目主管部门与业主单位。会议明确区征收安置局为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业务主管部门,区城建投为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业主单位。全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与廉租房建设等,项目的立项、设计、报建、招标等相关手续由区城建投全权负责。
(二)关于项目资金监管。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拨付到区城建投实行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区监察、财政、审计、房产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的检查监督力度,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检查相结合,跟踪问效,严禁资金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三)关于项目投融资。区城建投要加大对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融资力度,整合资源、扩宽渠道,多方式、多途径筹资与融资,确保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
与会人员:李青松 许国辉 付田夫 符朝辉
陈 晖 周剑锐 王 勇
保障性住房会议纪要格式要求篇二
保障标准。保障房一般是满足最低居住标准的住房,我国可能采用的标准如下:套均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根据家庭人口、代际结构和基本分室需求,原则上1-2人户,建筑面积30平米以内;3人户,建筑面积40平米左右;4人户,建筑面积50平米左右;5人户,建筑面积60平米以内(或人均13平方米以下)。
另外,各地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向上进行调整。
保障对象。保障房的保障对象可以分为两种:1、城镇住房基本保障对象,即租不起基本住房的群体;2、城镇住房政策帮助对象,即租得起但买不起基本住房的“夹心层”群体。总体来看,基本保障对象主要包括最低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即平均收入不足全部家庭平均收入40%的两个阶层;政策帮助的主要对象是中低收入者,即平均收入/全部家庭平均收入在40%-60%的阶层。
保障形式。我国现有的住房保障形式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共租赁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其中,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均存在着保障对象不清晰的问题。未来的发展方向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采取分层次补贴:坚持市场定价、政府透明补贴的原则,对支付能力不足的城镇家庭,租金负担超过家庭一定比例的部分,给予分层补贴。经济适用房供应量会逐步减少,未来的城镇住房保障方式以租为主。
保障现状。初步估计,“”期末,城镇住房保障需求家庭大约为3000万户,占城镇居民家庭的比例为12%。其中,基本保障需求家庭占比5%,政策帮助需求家庭数比例为7%。“”期末,累计获得城镇住房保障的家庭户数大约18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数的比例为8%。其中,廉租房累计保障家庭数量1140万户,经济适用房累计竣工大约700万套。由于执行统一的保障标准,当前的住房保障存在着两个方面的失衡:1、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之间的不均衡,户籍人口保障比例要明显高于外来人口;2、区域之间的不均衡,中西部地区的保障比例显著高于东部发达地区。
保障规划。xx期间,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其中20xx年、20xx年每年1000万套。各种棚户区改造大约占45%,公共租赁房每年200-300万套,其余为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旧城区改造。20xx年规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需建设资金大约1.3万亿元,将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加约10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约1个百分点。
资金问题。根据产权归属以及融资模式的不同,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可分为两类:1、销售类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和棚户区改造。可以通过销售较快回收资金投入,得到了商业银行的主动支持,融资渠道畅通;2、租赁类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因为租金水平较低,难以回收成本,普遍存在融资困难。
目前,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依然主要依靠财政投入,银行资金没有大规模介入,地方政府财政负担重、管理成本高,建设模式不可持续。
具体措施。目前,各地公租房的融资模式主要有三种:1、城市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包括财政直接投资和成立国有保障性住房公司投资;2、开发企业作为投资主体,政府贴息(天津50%贴息)。多数农民工公寓属于这一类型;3、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除此之外,部分地区探索政府投入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危旧房改造相结合,共同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性住房会议纪要格式要求篇三
3月29日,市人大会主任高永明主持召开了主任会议,市人大会副主任尹刚、夏月林、张逸群、王萍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钱爱社,市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物价局、总工会主等部门要负责人和市人大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市长钱爱社作的《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本会社事工委主任钱忠林作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与会人员作了认真评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起步较早,走在泰州、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以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起点越来越高,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使得一大批困难家庭圆上了“住房梦”。具体表现:一是组织领导有力,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二是建设成效明显,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协同机制建立,保障行为不断规范。
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统筹性不够、保障资金的归集力不大、监督管理的联动性不强等。
会议要求,市政府应积极策应省和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推进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和社区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规定,让相关部门和单位主动参与、积极履职。对廉租房配租、经济适用房申购的相关信息要多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城市未来发展方向,适时修编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要坚持适度、便民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地点、面积、户型。要明确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力度,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基础配套设施,加强物业管理,不断解决不同层次人员的住房需求。
(3)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力度,确保公积金的净收益全额返还;优化土地出让方式,着力规范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确保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根据市情实际,适度提高经济适用房的售价,超面积部分实行阶梯价格,增加资金来源;吃透中央保障性住房政策,多渠道、多形式积极上争资金;出台指导性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租赁房的建设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
(4)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摸底和审查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不错不漏。健全保障性住房准入机制,建立保障对象准入承诺制度,在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发放租赁补贴等环节上,进一步严格申报程序和审批责任,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正常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实现保障性住房有效流转;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规定,确保房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管理效益;加强纪检监察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