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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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一
乙方:
分包项目: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安装、改选、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甲方有权(而非义务或责任,下同)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代表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程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 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 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 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安装警示红灯。
(二)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 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 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 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 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 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应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设备、设施损坏、通信阻断、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实际特别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七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报告外,施工企业还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故意迟延报告或者谎报。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建设单位及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给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建设单位及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建设单位或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运输车辆均由承包单位自备或租赁。承包方要确保驾驶员能够对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运输设备、材料的车辆应考虑好运输线路,作到在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现任何差错。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赁的车辆必须有合法、齐全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通信工程建设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施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
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
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_____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_____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避风港,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
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2.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四
工程名称: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1、分包形式: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2、专业(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
4、管理目标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双方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等事故,现签定本施工协议。
5、安全管理负责人
乙方应建立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管领导及专职或兼职人员。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并负责与甲方联络。
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及文明生产工作。甲方应加强协调,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整改后的情况书面反馈甲方。甲乙双方应共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6、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6.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6.2甲方应对乙方的资质(包括施工能力、技术,即对在当地近三年来的施工安全记录。最好要有保荐人)进行严格审查,即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满足要求(个人承包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对乙方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等进行安规的培训教育后,方可签订有关合同。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6.3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对于危险性区域的作业应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项目部审核合格后派员监督实施。
6.4提供必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5提供必要施工用电条件,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6.6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7督促乙方做好施工人员进场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建立三级教育档案、安全交底等工作,并要求乙方把该部分安全资料原件提交甲方存档备案。
6.8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6.9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10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6.11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监督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1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6.13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6.14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6.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6.1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作出处罚,并责成乙方人员限期整改,对于严重性违章、屡教不改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等,甲方有权做出批评、警告、经济处罚、停工、责令出场等处罚。
6.17甲方有权暂停不听指挥、调配、健康状况不佳等乙方在现场施工人员。
7、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以及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7.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7.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必要时应提供原件);对实际承包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家庭住址。
7.4乙方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员(队伍超过30人)或兼职安全员(队伍在30人以下),监督本单位作业人员施工的全过程;派驻现场的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等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并对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足够和适当、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等负全部责任。
7.5施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项目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并报甲方项目部备案,必要时由甲方组织对乙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规的培训及考试。施工时,乙方应按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必须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并达到参加施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6乙方进场施工,须经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7.7乙方施工前,必须经场地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7.8开工前,乙方必须编制项目作业指导书,并经公司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7.9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7.10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二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7.11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12乙方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内进行施工的人员,应保持稳定,并提供施工队组织机构、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因人员不足需雇用人员时应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进行安全教育并将新雇用人员名单和安全教育结果报甲方核备。
7.13 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佩带施工证、戴安全帽、穿统一服装,如有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
7.14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地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7.15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如不按上述规定,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16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地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7.17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7.18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 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7.19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20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管理人员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天然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7.2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如乙方不按上述规定操作,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劳务费用。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7.23乙方人员受委托搬运甲方设备、材料时,尤其是易滚动的或非常笨重的设备、材料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车辆运输时严禁人货混装等。
7.24乙方有责任对所派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避免发生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事件,否则后果自负。
7.25乙方须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重大施工项目必须有施工方案。开工前必须向施工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7.2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生产技术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的监督指导,对甲方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有关人员的违章指挥。
7.2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7.2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7.2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7.30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7.3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7.3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7.3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7.34对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7.3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7.36如有违犯上述规定,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补充条款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五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安装、改选、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甲方有权(而非义务或责任,下同)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代表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程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 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 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 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安装警示红灯。
(二)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 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 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 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 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 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应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设备、设施损坏、通信阻断、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实际特别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七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报告外,施工企业还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故意迟延报告或者谎报。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建设单位及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给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建设单位及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建设单位或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运输车辆均由承包单位自备或租赁。承包方要确保驾驶员能够对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运输设备、材料的车辆应考虑好运输线路,作到在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现任何差错。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赁的车辆必须有合法、齐全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通信工程建设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施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六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及《生产安全事故划分试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市、区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项目部经理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保护伞,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乙方在工人入场一周内应安排填写三级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级教育卡由乙方保存好备查,经常教育有乙方负责。
10、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1、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2、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3、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5、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7、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8、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9、从事食品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并要保持清洁卫生,有消毒措施和管理制度,严禁食物中毒。
20、对乙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21、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乙方按甲方要求日期交齐相关手续及证件,否则除承担全部责任,还要承担上级或公司对甲方的处罚。
2、——————
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 分包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七
立协单位: 以下简称 甲 方
承包单位 乙方
甲方将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临港奉贤产业园区产业配套项目二标段钢结构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钢结构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严禁违章操作。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期限整改。必要时每次按责任违约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理。
6.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或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以按其责任违约给予责任单位经济的处罚,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罚幅度按乙方的工程造价1.0%来确定,最低为1000元,最高至30000元人民币(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与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陆建华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0.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1.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3.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期间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应按实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19.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八
甲方:
乙方: 队(科、室) (工种、岗位)员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条件。
2、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
3、甲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培训。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甲方安全生产章制度和“三大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必须积极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乙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以便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4、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导、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乙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劳动合同终止时作废。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九
甲方:
乙方:
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市建设系统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1、甲方应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备、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工地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根据工程进度,不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数,预防为主。
3、乙方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如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5、乙方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乙方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100~300元。
8、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协议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十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条件。
2、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
3、甲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培训。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甲方安全生产章制度和“三大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必须积极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乙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以便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4、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导、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乙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劳动合同终止时作废。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十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峡山隧道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件,为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项目,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责任目标
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扼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的制度,制定各种专业和施工安全规程,做到安全机构和制度上墙,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经公安机关办理合法手续不得私自购买、运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除按有关合同条款规定予以处罚外,有权将相关责任人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规程》建立民爆物品库房,并安排专人负责民爆物品的贮存、保管、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日清月结。乙方领用民爆物品必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坚持用多少领多少,严禁多领,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须及时退库。临时民爆物品库房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规定,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对于当天未使用完毕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临时库房内,必须及时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库房。
3、乙方应指定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证照的专职爆破员负责领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领用。
4、爆破施工所领用民爆物品原则上应当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须当天退库,并严格办理退库手续(如本条第二款约定)。
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管理,确保民爆物品不遗失、不被盗。
6、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雷管、炸药混运。
7、工程结束,对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库,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办法统一处理,乙方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转卖或带走,否则,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8、所有负责和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万无一失。
9、民爆物品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须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规程》之规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按其审批权限进行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2、乙方应该备有相应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爆破方案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指导。
3、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应经当地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时应佩戴专门的标志,戴安全帽,宣传员佩戴安全执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明确爆破信、记号规定,经通风吹散炮眼,检查确认洞内空气合格后,待爆破完毕15分钟后,经安全员检查爆破现场完毕,方可解除警戒、人员放行。
5、雷雨季节和有杂散电流、感应电流地区禁止使用电雷管。
6、使用导火索点火时,导火索长度应使点火人员能有足够的时间撤离至安全位置,且导火索长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禁止一切火源带入现场。
8、处理盲炮须有足够技术和丰富经验的爆破员作业并严格按安全程序操作,严禁强行或盲目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现行的各种管理规程严格执行。
五、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车辆和驾驶员均须持证驾驶,任何无证人员不得驾驶机车。
2、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穿拖鞋和赤脚驾驶,不得客货混装,不得开英雄车,严禁病车上路。
3、工程机械的操作手应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工程机械安全和人员自身安全。
4、工程车在高、陡坡地段弃土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车辆滑入坡下。
5、工程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作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
6、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使用脚手架作业的工程、工前务必检查脚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状况,以防作业人员坠落。
2、各种开挖作业,安全员及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坑壁岩土的稳定状况,发现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预兆,施工人员应立即撒出,等险情处理后方可继续。人工开挖基坑,必须采用支撑结构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护坑壁安全。
3、在使用电器设备施工时,工前应仔细检查线路、电器、是否有漏电、短路及线路老化现象。临地用电的电线接头不得出现“鸡爪”或明接头,通电导线不得置于水中。
4、各单位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和料场,宿舍区均佩戴“胸卡”,禁止闲杂人员出入上述场所。
5、严格各种安全物品的请领制度,防止领用物品的丢失与浪费。
6、凡高空作业的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7、无论施工现场的何种施工工序,工作人员严禁穿拖鞋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为。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本工程规定的各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规定要求实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起吊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七、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到人走火灭。
3、工地的机、车、设备、材、燃料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正确的指导,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国家、行业现行安全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对于甲方、业主、监理及其它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须立即整改和执行。每月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甲乙双方派人共同参与。乙方每周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江西省及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本责任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十二
责任县区(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重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本县区、本部门事故隐患。加强对燃气、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校园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每月向市安委办报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安全生产工作应树立为基层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领导签字: 县区(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十三
为了加强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生产事故,保护运输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运输单位免受财产损失,特签定以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公司作为甲方,运输承包单位作为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各项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观念和劳动自我防护意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经济投入,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作业危险,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危害,对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负责。
三、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措施落实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各工段、班组要明确专、兼职安全员直接主抓安全生产管理。
(二)、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增强职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劳动安全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职工上岗前必须先到公司安全科进行一级培训,再由乙方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后果,乙方要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必须健全,并认真及时填写。建立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特种设备登记档案。
(五)、乙方的厂内机动车辆、运矿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未有驾驶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录用的电工、焊工、压风工、起重工、卷扬工、锅炉工、挖掘机工、装载机工、爆破工必须持操作证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无操作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为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八)、乙方必须按法律规定让职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乙方不得强迫职工疲劳作业。
(九)、不准录用未成年工从事矿山工作和危险作业。
(十)、职工上岗前乙方应到医疗部门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录用,体检由乙方自行组织。
(十一)、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结合作业实际为职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正确的使用方法。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盗、防爆、防火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并保证良好。守护员和保管员要设专人,并严格执行储存、领用、发放制度。库区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十三)、乙方不准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禁用的特种设备和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上级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而使用而发生灾害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责任。
(十四)、乙方要与职工签定劳动安全协议或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十五)、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和“五同时”,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
(十六)、乙方必须加强内部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管理,保护环境和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
(十七)、乙方必须加强内部防火安全管理,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都要配备消防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八)、乙方必须结合内部实际,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九)、禁止违章指挥和强迫职工违章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胁的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二十)、乙方人员或车辆在非生产区域发生一切事故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必须落实好下列安全作业措施:
1、抓好班前行车安全检查,保证车辆维修和保养时间,保持车辆状况安全良好。
2、制止酒后驾车和违章操作,严禁司机疲劳驾车、驾驶室乘人、超速、超载、溜车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3、加强运输道路维修,保持道路平整畅通,做好道路防滑。
4、乙方人员进入采矿区或矿井必须经车间或井口负责人同意,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并要遵守车间和井口各项规章制度,熟悉爆破信号和爆破时间,爆破时要主动撤出危险区,到300米外安全地点避炮。凡进入采区、矿井、生产岗位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
5、在爆破警戒区内乙方人员和设备财产发生伤害和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境戒区为300米,下坡为500米)。
6、停止作业时,运矿车辆及设备不准在采区边帮下方停放。否则,发生损坏后果自负。
7、起重作业须有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不准多人指挥。起重物下和危险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须检查合格,挖掘设备作业半径内不准有人停留。
8、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安全操作平台或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使用梯子作业必须有人把扶和监护,高空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
9、爆破作业必须到公司保卫、安全科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作业措施后方可进行,不准擅自进行爆破作业。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10、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遵守公司《设备安装和检修作业规程》的规定。
11、房屋上或楼层上危险作业必须有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保护措施。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情况系好安全带。作业现场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
12、禁止夜间和雨雪天、大风天进行室外高空作业。
13、在油库、炸药库、配电室、化验室等重要岗位施工必须到安全科、保卫科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14、在设备仓内、矿仓内、漏斗内、地沟、槽内、水池内、硐内和井内等危险部位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
15、电器设备和设施安装、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技术人员操作,非电工不准操作。一切配电线路和装置不准漏电或裸露,必须有可靠绝缘保护装置,并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16、在金属容器及井下和潮湿部位作业工作行灯照明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
17、使用运转、转动的设备必须指定专人操作,裸露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防护罩或安全防护栏。
1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接近火源,严禁将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内存放。
19、使用压力容器要遵守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不准混放,不准在阳光下爆晒。十米内不准有火源,必须在专用库房存放。
20、启动设备前必须搞好安全检查,车辆倒车时要有人指挥。排毛场、落地矿堆卸料边缘要有挡堵措施,倒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21、在易发生触电、坠落、摔伤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区域及部位必须设定危险警示标志。
22、乙方与他方形成运矿或生产业务关系的双方要签定安全协议。乙方或他方在同一现场或作业现场相邻互相作业发生危险影响的,双方作业前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措施和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关系。造成事故后果的,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的按协议规定执行,未签定协议的,由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责任与处罚
(一)、作业人员要在指定的作业地点作业,不准到公司各生产岗位和作业现场及其它施工作业现场乱走乱窜,因此发生本人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在运矿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或对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事故、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甲方人员在配合乙方作业时,甲方或乙方人员发生的伤害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民事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业现场作业将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运矿、装矿或其它作业中,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变更协议时,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未提出变更仍执行此协议。
六、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有关文书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和工作检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检查和批评教育。
八、甲方可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可给予当场制止、限期整改、罚款等处理,罚款为100元以上20__元以下。对存有重大隐患的,有权做停产整顿处理,整顿期间可停止供电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九、乙方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乙方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不报。
十、乙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甲方给予乙方处2万元以下罚款。因上岗人员未安排“三级”培训发生事故的可加倍处罚。
十一、发生的安全罚款,乙方要现金交纳,不能现金交纳的,甲方通过公司财务处强制从施工费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十三、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为积极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建设方针,保证南水北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就_________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条 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乙方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编制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开工前上报甲方。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编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审查。
第四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并将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须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留安全教育记录(施工人员签字)每月底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乙方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若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第六条 乙方作业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乙方特种车辆必须取得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告,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 乙方应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严禁没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第八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第十条 乙方应当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在作业现场、场内交通道叉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与现场作业人员签定安全协议书,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每一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
第十六条 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工地时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操作规程的条件后才能复工,同时对违章人员和违章次数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本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并不免除双方的其他合同责任与义务。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补充内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十五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 安全管理:
1. 你施工队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临边作业时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有可靠拉结;
2. 施工队在现场所使用的电源必须符合一级漏电两级保护制,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配电;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总包企业ci形象的要求。
二、 安全生产要求: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非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
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记忆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本企业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
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9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0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管理:
五、争议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条款
七、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__年 __月 ___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分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 __月 ___日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签订对象篇十六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应认真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应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施工和安全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严肃安全纪律、技术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违章行为和野蛮施工。
5、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实现主动预防、源头治本。
6、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由甲乙双方或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7、协商做好施工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按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单位(或总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成立项目安全委员会,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布臵、检查和指导,组织各参建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严格审查分包队伍安全资质,严禁录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
3、按规定做好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对经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责令乙方进行辞退。同时做好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4、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执行。
5、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对乙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经检查发现有严重违章、违纪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权责令停工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制度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设备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标工器具要有严格的检查和防护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畴,对乙方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状况进行确认,并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9、工程开工前甲方按规定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做为安全施工保证金。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并出具“安全处罚通知单”,在保证金中扣除;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落实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编制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审查备案。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在交底签证书上签字备案。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4、落实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中乙方所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落实工作。
5、配合甲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有人员调整时,要对新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备案,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童工和身体状况不满足从事本工程体力劳动要求的人员。
8、按规定设臵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三十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并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班组和现场的安全工作,并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资料。
9、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执行的各种规定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加强自身队伍的安全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
行为,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10、配备经检测合格的机具、设备,机具设备随机资料齐全,报甲方备案。使用前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有责任加强对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定期维护和保养。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维护、保养,对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12、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不少于2小时),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点,查找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传达贯彻上级及甲方转达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违章现象,经甲方指出后应立即进行纠正,不得拖延和推诿。
14、接受监理公司和监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指导,对监理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在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时,监理有权停工整顿。
15、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手套等),对施工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项目部;有责任配合项目部做好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准备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整改措施要求进行整改。
17、安全监督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8、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台帐。
四、事故责任及处理: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事故,甲方负责医疗费用或按国家有关政策一次性补偿;由于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甲乙双方人员伤害,甲、乙双方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在乙方与第三协商困难的情况下,甲方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由乙方自行处理。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乙双方人员伤害和机械损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乙方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迟报或隐瞒不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的再发生。
五、其他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是双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4、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运用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争议解决的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