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4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当前,全省各主要湖泊水库即将进入冬捕生产期,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切实加强我省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冬捕是我省传统的渔业生产方式,具有作业难度大、参与人员多、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近年渔猎文化盛行,开展冬捕生产作业的生产单位和参与冬捕冰上体验活动人员越来越多,保证冬季渔业生产安全尤为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本地冬季渔业生产实际出发,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研判在先、预警在先、行动在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生产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布置到位、落实到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渔业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其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将责任具体到人。
各地要提前对辖区内从事20xx-2023年冬捕生产的企业进行调研和统计,包括冬捕生产的时间、地点、参与人(车)数等。要针对冬季渔业生产组织开展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制定落实、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冬季生产用网具等工具设施安全状况,以及冰上警示标志等设置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限时督办并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检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及遗留问题等,并建档保存。
各地要指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冬季生产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车辆管理,设置行车路线,严禁大型车辆上冰行驶,控制冰上车辆总数,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和数量。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控制生产现场及周边人员总量,确保生产安全。各级渔政机构要提升渔政执法船艇的冬季管护水平,玻璃钢材质的船艇要在封冰前出水上岸,钢质船艇要做好存放水域选址及日常看护等工作,严防春季消水融冰后发生船艇搁浅等事故发生。
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鱼类安全越冬指导,及时掌握本地鱼类越冬有关情况,积极指导养殖户根据需要适时采取破冰、清雪、人工补氧等措施,保证池塘溶氧量,确保鱼类安全越冬。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进入冬季,冰冻、寒潮、雨雪等恶劣天气多发,加之岁末年初,群众出行等增多,企业、烟花爆竹等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引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不松动、工作力度不减,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
民爆物品:由派出所负责,深入排查民爆物品经营、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制造、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快递企业等场所,要全面,反复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卖易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排查彻底、整顿到位。
道路交通:由交警中队负责,以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为重点,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加大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到“五不两 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和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安监办牵头负责,以“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为重点,全面做好危险化学品在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要严查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生产、超量储存、超定员上岗等同题。坚决打击在人员密集等场所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到来,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无证经营,严禁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非煤矿山:由安监办负责,国土所配合,重点检查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乱挖滋采等“三违”现象,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采石场,加强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私采挖、无证开采行为。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紧盯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五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确保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肃查处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速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停业。
地质灾害:由国土所负责,重点检查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冬季防冻融崩塌措施是否落实,监测监控是否全盖,预警预报信息是否畅通等。
防煤气中毒:全面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工矿商贸企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住宿区和学校、医院、取暖设备运行情况,严防煤气中毒事故。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要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把安全责任、措施 真正落实到每个 环节、岗位和人员,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保障全镇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检查要做到对隐患零容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并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三)广泛发动,务求实效。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动员人员参与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利用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冬季安全检查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水平。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118条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努力达到根本好转目标。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和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为重点的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确保深化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专项整治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一类企业(单位)、政府要求关闭的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全部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机制。
1.煤矿安全冬季行动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忻州煤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民爆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2.交通运输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密切配合。
4.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
5.建筑施工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规划、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
6.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经信委、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7.特种设备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8.农业机械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
9.民爆器材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民爆支队牵头负责,市安监、煤炭等部门密切配合。
10.民用燃气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11.学校、幼儿园安全冬季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
12.铁路、网吧、歌舞厅、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冬季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
13.关闭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开辟专栏对冬季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县级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2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差的全市通报批评。各单位总结材料在1月25目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在冬季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xx〕24号)第31条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xx年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冬季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5目前要书面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及时上报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市安委会要适时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为确保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领导组,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攻坚战冬季行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检查时间从xx年11月1日开始到xx年1月31日结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农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车、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消防:深入开展“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同时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严格定量储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汛期学校楼房、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的安全检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要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油气输送管道:进一步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逐项确定年底前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
特种设备及旅游:深化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同“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同时,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实行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隐患。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xx年2月5日前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