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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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一
1. 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认真分析、深刻把握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抓好以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克服形式主义、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公司安全保卫部报告,务必保障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的畅通知如下:
2. 抓住工作重点各单位,尤其是各大县(市)分公司、接入网维护中心、网络操作维护中心、无线维护中心以及八大分局等高危作业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要认真做好通信机房防火安全一要严格各项防火规章制度通信机楼、营业网点、无人值守模块局和重点部位(如:程控机房、c网核心机房、关口局机房、固网智能化机房、电力室、油机房、食堂、档案室、物资仓库、机动车辆修理间等)。
3、要严格防火管理制度,严禁吸烟吃食物;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切实加强施工、维修作业的现场管理。特别是电焊、气割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未经许可,严禁施焊,如须施焊,必须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经安全保卫部现场勘查,并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后,方可使用,同时还要做到定人、定点使用,做到人离电断,防止引发火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乱堆乱放废旧易燃物品;严禁封堵消防设施。
4、要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从现在起各单位要对所辖范围进行一次以夏季防火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5、要认真做好户外高处作业和通信线路安全。一要教育员工坚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把好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关。二要按照户外高处作业“五个一”安全工作要求,员工在户外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必须带好拭电笔;必须带好脚扣;必须穿好绝缘鞋;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赤膊作业。四要加强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育,把好员工的遵章守纪关。严格遵守户外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尤其是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人员作业时,五要时刻牢记在屋顶上行走时,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走钉、楼顶内走棱;在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缆的安全影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发生触电、高处坠落和倒杆事故。
6、要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管理,把好劳动用工关。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对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贫血和登高恐惧症的员工以及年龄偏大、体质较差的员工,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的员工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7、要把好楼梯的安全使用关。使用竹梯、金属梯(下面一定要有人监护)、人字梯要有防滑措施(保险链)。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五要切实做好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有心人”,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农村架空通信线路安全隐患多、工作难度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存在不安全因素。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二
园区各部门、企业单位、在建工地:
今年以来,园区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尽管火灾事故损失不大,也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事故的大小很多蕴含着运气的成分,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也给园区乃至整个江北区造成了负面的影响。特别是随着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的到来,暴雨、雷电、高温、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趋向频繁,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的夏季高温可能会猛又长,所以季节性的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多。为确保广大职工在高温期间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工业区管委会就做好夏季高温期间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夏季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尤为重要。园区各企业单位、在建工地要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以及夏季暴雨、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定严密防范措施,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要与总工会正在开展的以送清凉、送安全、送健康、强意识 “三送一强”活动有机结合,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高温季节的特点,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扎实做好防汛、防洪、防火灾、防暑降温、防雷电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各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其中,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对有毒、有害物质和遇水、高温、潮湿、雷电等易发生事故或发生化学反应物质的妥善保管、保存,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严禁违章操作。建筑施工企业要把露天作业现场、高温高湿作业现场、高空作业作为防暑降温和安全监管的重点,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要把脚手架防滑防坠、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以及塔吊、提升机等设备的安全运行作为安全监控的重要内容。其他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强化责任,确保平安度夏。
各单位要针对夏季温度高,作业易疲劳,生产设备易出问题等安全现状,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现场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品仓储、设备检测维修等关键环节管理,尤其是要加强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岗位防暑降温工作,及时调整作息时间,适当减少或避开高温、高热条件下的工作时间,采取隔热、散热、通风、喷淋等各种方法,降低环境温度;连续生产型的企业要结合实际调整好班次,尽可能减少员工的作业时间,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园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管理行业和片区的划分,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在积极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及时解决处理好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督促企业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夏季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对危化、建设工程、人员密集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决进行停产停业整顿,隐患不消除,不得生产经营。
园区各部门及企业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严格巡检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结合自身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时掌握情况,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畅通。同时,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重大情况和事故隐患,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安全生产每天都是“零”起点,因此各企业要立即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坚决消除“三合一”现象,即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栋建筑物内。若有此类现象,必须无条件搬离,并恢复原状。
2、 对本企业的用电、电器、机械设备开展一次检查。
检查设备是否按规范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电线、开关、电器有没有老化、有没有接地装置、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配电房、值班电工有没有配备了必要的防护设备和装置等。
3、 对厂房(仓库)、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大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坚决解决在厂房、集体寝室内设置电瓶车充电装置等问题。
4、 对有除尘装置、喷漆房、食堂的企业,要定期开展烟道、管线的清理,并建立台账,认真检查清理后的效果。
5、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充装、储存等问题。在使用过程中,要着重解决未按规定领用、清退,在生产车间内随意堆放,使用、储存场所不符合规范,未使用防爆开关、电器等。对易制毒、剧毒物品更是要加强管理,严格实行总量控制,落实双人双锁制度,绝不能走过场。
6、 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非” 特种设备流入企业(即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
安监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重点的企业、重点的部位进行严格的监管,对责任心不强、自查不力的企业要发挥“蚂蟥精神”,要有抓铁有痕的毅力和功夫,抓住不放。要做好与上级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上报,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以保障整个园区的和谐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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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三
夏季高温,是台风、雷电、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多发期,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辖区生产经营实际,现就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以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夏季安全生产责任
辖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分析和排查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务必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1.切实加强防暑降温等劳动安全防护工作。夏季高温易引起作业人员的生理疲劳和心理变化,各单位、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一线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尽量避免高温户外作业,适当调节作息时间,减少工作时间,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及时增加通风降温设备设施,尽量降低作业现场温度,切实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中暑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
2.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三合一”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燃气管道以及人员密集型企业、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切实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治理用电安全隐患,加强对用电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夏天空气湿度增大,用电设备增多、负荷增大,带电设备的检修、电气线路的调试等极易引发触电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特别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及时做好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测和维护工作。
4.切实加强防汛防风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地下人防工程和可能或经常发生灾害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全面、细致、严格的防汛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对广告牌、路灯、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电线杆、树木等防风加固工作,防止在雷雨、台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暴雨、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5.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经营管理人员带班生产制度,严禁与生产无关人员(特别是暑假期间的职工子女)进入作业场所,有效遏制各类意外事件发生。
三、有效应对,强化应急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加强沟通,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及时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各自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通畅。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四
各项目经理部:
龙湾区**大桥提高荷载标准等级加固工程已进入施工高潮期。由于本工程地处瓯江入海口,又是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施工,车流量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特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各项目部已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但仍需进一步完善。除专职安全员外,各施工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确保施工安全。
1.建立民工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位民工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
2.要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所处地理环境特点对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将安全生产教育的材料和人员登记表存档备查。
3.各项目部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上段安全生产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下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存档。
4.各项目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也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5.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作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报监理审查。
6.专职安全员应作好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的记载,并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1.吊(支)架、爬梯四周必须设置安全网,上下爬梯必须设置栏杆扶手。
2.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所有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吊(支)架搭设人员还须佩戴安全带。
3.由于上部加固使用的各类粘结胶属易燃易爆物品,其仓库应有专职保管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灭火器和防火砂。
4.各类材料应分类摆放整齐,并设置材料标志牌。
5.必须配备一艘小型机动船,作为工程指挥、检查及救生工具。
6.桥面限速、限载应找出更为有效的措施,以保证碳纤维布的粘贴质量和支座更换的施工安全。
7.桥面必须设置限速、限载标志;占道施工的,必须在距30m处设置“前方30m施工占道,向右绕行”的标志;占道部分必须以“红帽子”隔离;夜间仍需占道的,还需设置闪光警示灯;占道处要有身穿反光背心、手执红旗的'安全人员指导交通;沉箱等占用河道的,夜间须设置轮廓灯。
8.车辆、船只必须由专业人员驾驶;电焊、顶升、张拉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
9.各项目部必须尽快办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各项目经理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以确保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五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国庆长假临近,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庆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庆期间,旅游、走亲访友等出行人员多,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精力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现场隐患严重、生产过程中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开展单位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积极发动本单位职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场所、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交警、路政、公管要加强路面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配足配全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严查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城乡公交、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及外省籍在本市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工贸办、旅游办、安监所、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卫监所、药监所等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对相关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商场、卫生院、敬老院、农家乐饭店、宾馆、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工贸办、安监所要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假日期间员工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监所、派出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镇建办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作业安全。其它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的值班备勤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高度重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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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六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的到来,雷电、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频发,季节性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安全生产进入了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切实加强工业企业20xx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了各类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与专项整治,为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三违”现象突出、文明生产差等现象仍然存在。随着夏季高温和汛期的到来,要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以及夏季暴雨、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部署夏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制订严密防范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针对夏季气候特点,提前部署防范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的应对措施,加强高危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危化行业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措施。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要加强企业用电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开展用电安全常识教育,落实漏电保护以及避雷设施的安装、检测到位,切实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高温情况下的防暑降温工作,尤其是对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工人要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清凉饮料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有效防范中暑事故的发生。
(四)重点抓好防汛工作。要对汛期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督促企业重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汛期值班安排,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对企业排土场、堆渣场、尾矿库等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的隐患排查并对其严格监测控制,防止汛期泥石流等灾害事故的发生。要对企业厂区、库区、生产区域等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清理疏通排水沟渠,防止沟渠不畅影响排洪等,切实抓好“雨季三防”工作,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五)抓好夏季消防工作。要按照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部署,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十类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劳动密集型企业十二条规定、电气火灾消防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重点园区和危化品行业企业事故高发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提高企业风险预判能力。督促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制定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导,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总结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与集中整治隐患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对防汛、消防、防暑降温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市政府将组织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工业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检查。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完善防范夏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联动,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情况能做到及时有效处置。
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并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七
各镇(街道)农办:
“中秋节”和“十一”长假相继来临,为确保全区人民欢乐、祥和、平安过节,严防节日期间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要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防控体系,防止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来提高安全意识:在城镇、乡村主要道路悬挂横幅,在平安农机示范村橱窗张贴安全宣传图片;以平安农机示范村和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片组为阵地,组织机手参加安全交流;借助农民信箱这一平台,向农机驾驶员发送安全宣教信息。让农机安全生产走进千家万户,让平安农机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各镇(街道)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农机监理、交警中队查处无牌无证、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拖拉机超载、超速、载人、脱检等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修,把维修服务工作落实到田间地头,保证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要做好跨区作业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保证“两节”期间有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做到尽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特别是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上升100%、125%,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当前,烟花爆竹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为认真做好当前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势头,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十月中旬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做好今年烟花爆竹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各地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认真做好当前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法治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定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5号),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湖南岳阳“1·24”、湖南临澧“5·16”、陕西富平“6·24”、江西万载“8·26”等较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精心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督查检查,持续推动深化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黑火药引火线和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各地区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企业复产“六不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库存产品已经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等六类企业不准复产)要求,细化复产标准,明确验收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住复产验收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把住延期换证审核关,对“三库四防”和生产工艺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换证。要强化复产验收未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等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采取视频监控、定期巡查等有效措施,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复产验收、行政许可工作不认真、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的,依法提请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不得销售和购买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产品;积极推行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要坚决取缔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集中连片经营、走街窜巷销售,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存放、使用明火。
各地区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复产验收未通过违法组织生产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继续进行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对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制度不落实、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和破坏事故现场、相关证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各地区特别是近年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要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闲置工库房等场所,对关闭退出企业从业人员、重点人员等要建档立案并跟踪管控。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彻底追查生产药物来源和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经济链条。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依法给予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严防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9月11日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九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及时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要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一)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作业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
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xx]166号)的文件要求,向劳动者做好高温补贴发放工作。每年6月-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同时,用人单位要做好对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总工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6月-8月,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和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各区县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实际,对劳动者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以及总工会部门于9月15日前,分别将防暑降温总结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部门。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十
夏季是每一年施工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如何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呢?结合在现场施工工作中的体会,以及各个项目自身特点,总结出以下7个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
1、安全用电
夏季天气炎热,人们穿着单薄且皮肤多汗,相应地增加了触电的危险。另外这段时间潮湿多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有所降低。这就使夏季成为电气安全事故的易发季节,抓好电气安全防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雨季要注意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箱的防雨措施要落实好。
2、防暑降温
夏季天气干燥,对于施工来说是个好季节。许多工人为了赶工期,连续超负荷地工作容易造成中暑事故的发生,项目部要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只有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才能消除季节性的安全隐患。同时,要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3、压力容器的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气焊、气割已经成为施工的经常性操作。将气瓶直接放置于施工现场,这是一些施工项目的一贯做法。夏天气温比较高,高压气体在烈日的照射下温度上升,体积膨胀,严重的会发生气瓶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爆炸还会带来二次事故(比如说火灾),使损失变大。可见,压力容器在夏季作业中的使用和存放非常重要。
4、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为了保护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施工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这些东西一般都是比较厚实的,比如说水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带等。天气炎热穿上这些东西会让人觉得更热,于是一些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放弃了穿戴。一旦危险来临连最基本的防护都没有了,使得原本不是伤害很大的事故变得比较严重。
5、脚手架工程、塔吊、龙门吊、拌合楼
脚手架工程、塔吊、龙门吊、拌合楼等一定要注意做好基础排水工作,保证基础排水畅通,无积水。大雨后,要及时检查脚手架工程、塔吊、龙门吊、拌合楼的基础是否变形,一旦发现变形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整改,经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6、自然灾害的预防
本季节为夏季,高温、多雷暴雨是这一季节的气候特点,要切实做好防雷电、暴雨,沿海地区施工项目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雷电、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做好防范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汛情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各种施工船舶遇有台风时要及时入港避风,对特大型设备、设施要进行有效加固,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施工项目,要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
7、季节性检查、教育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季节性全面检查和教育工作,并留好记录。雨季施工工地注意现场防滑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做好对机械驾驶人员包括小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组织人员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当然,暑雨季施工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上只是其中的几个方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要求我们要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只要我们牢记安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尤其是有针对性的安全保护措施,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际,为施工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十一
各部门:
为及时、顺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根据辽宁省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xx市交通局、xx市运输管理处对于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考评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即日起在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关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和检查。各部门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要全力配合,按照要求认真推进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梳理检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程、资料、图表、文件和工作措施等。
二、由考评小组对各部门的考核形成自评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考核不合格部门要按照安委会和自评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接受自检小组的复查直至合格。
四、不得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过程中制造障碍,妨碍工作推进,不得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计入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十二
(一)加强农村安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农村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的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宽,基础较为薄弱,安全知识的普及与教育等工作必须引起村两委的高度重视。村主任是本辖区农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体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履行相应的职责,日常工作要在镇安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办。农村安全工作一定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农村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各村委农村安全工作年初要有安排,年底要有书面总结。在召开村组会议、村民议事会议、村民大会等会议上必须讲安全。要开展经常性的深入到农户、院落、集中居住点、种养殖基地、经营场所开展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隐患消除情况必须有文字记载,重特大隐患消除情况要报镇安办备案。如遇紧急情况,各村应在及时上报的同时先行果断处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指那些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方面,主要包括:农户住房安全管理;鼠药、农药的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举行宴会时防食物中毒;预防沼气、煤气中毒;农村防火。特别是油库、液化气库、酒库、酒精库、烟花爆竹门市及仓库、粮油库、竹木市场等易燃易爆仓库周围的农田,必须严格禁止火种。林区必须搞好森林防火、预防山体滑坡;各村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善本辖区内灾后重建道路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公路沿线各村必须教育农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拖拉机、收割机械、货三轮、农用汽车等各类行走机械,严禁违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机动车无牌无证的,要清理出名单,劝其完善手续,拒不办理的,要向相关部门报告。搞好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固定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农村及场镇旧房拆、建和修建,维修塘、库、堰、机沉井等水利设施时,必须按安全要求,搞好防护,在作业中要预防垮塌、摔伤、物体打击和高空坠物事故;龙蟒河沿岸各村和水库周边村在汛期要预防洪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中小学校舍、食堂要预防垮塌;学生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管好农村用电安全,临时用电的拆、装、架设必须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范操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建设,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力度。在高压电线、电杆、水源、道路交通设施附近建房必须依法经过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农村(含场镇)的大型集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在集会期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民兵搞好安全值勤和防护。
通过标语、公示栏、广播、会议等形式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广播宣传的安全稿件或内容,要进行必要的记录注明播出时间次数;在有重大危险源的地方,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标志。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以便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科学、有效的组织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篇十三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市属及外地进温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
当前已进入高温季节和主汛期,台风、雷电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我省夏季高温、台风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管〔20xx〕15号)、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安委办〔20xx〕60号)精神,省建管局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布置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购置和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用品,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针对高温特点,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改善施工人员的作息环境,同时开展高温慰问活动。
1、加强对工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施工企业要针对高温季节施工特点,及时向工人宣讲高温施工的注意事项、防止食物中毒、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2、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时间。要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气温在37℃以上不得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适当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3、抓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医疗保健工作。各施工现场项目部要从食物采购、制作等多个环节进行把关,改善食堂的就餐环境,保证饭菜可口卫生,防止集体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搞好蚊蝇易生场所的卫生,如厕所、食堂、民工宿舍、排水沟等地方应有防蚊蝇、灭蚊蝇的措施;生活垃圾应集中清理,从源头灭杀蚊蝇的孳生地;要准备足够的常用防暑降温用品、药品,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名专职医护人员,以便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救助。
4、改善职工住宿条件。各施工现场应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适当控制宿舍人员数量,要保证每个工人住宿空间在2㎡以上,每个宿舍必须配备电扇等,确保职工的正常休息。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内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切实抓好防汛防洪防台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我局有关防汛防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汛防台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隐患整治措施,特别是加强对地下室施工、基坑开挖和处于低洼地带、江河边等在建工程的管理,切实将防汛防洪防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并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深基坑工程应加强监控,保证应急救援材料的现场储备和应急电源的配备,组织有效的排水,避免基坑坍塌或因施工对周边建筑物和城市地下管线的破坏。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设备应确保基础不积水和非工作状态下的稳定,超过六级风力不得施工作业,台风来临时要采取防台加固措施。
三、做好夏季施工的值班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并制定各种自然灾害、高温酷暑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我局的值班电话:88869119,传真:88824593。
温州市建设局
二〇一x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