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作文(4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作文篇一
这应该是真实的,但在我却未曾感得;我住得久了,“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只以为很是嚷嚷罢了。然而我之所谓嚷嚷,或者也就是他之所谓寂寞罢。
我可是觉得在北京仿佛没有春和秋。老于北京的人说,地气北转了,这里在先是没有这么和暖。只是我总以为没有春和秋;冬末和夏初衔接起来,夏才去,冬又开始了。
一日就是这冬末夏初的时候,而且是夜间,我偶而得了闲暇,去访问爱罗先珂君。他一向寓在仲密君的家里;这时一家的人都睡了觉了,天下很安静。他独自靠在自己的卧榻上,很高的眉棱在金黄色的长发之间微蹙了,是在想他旧游之地的缅甸,缅甸的夏夜。“这样的夜间,”他说,“在缅甸是遍地是音乐。房里,草间,树上,都有昆虫吟叫,各种声音,成为合奏,很神奇。其间时时夹着蛇鸣:‘嘶嘶!’可是也与虫声相和协……”他沉思了,似乎想要追想起那时的情景来。
我开不得口。这样奇妙的音乐,我在北京确乎未曾听到过,所以即使如何爱国,也辩护不得,因为他虽然目无所见,耳朵是没有聋的。
“北京却连蛙鸣也没有……”他又叹息说。
“蛙鸣是有的!”这叹息,却使我勇猛起来了,于是抗议说,“到夏天,大雨之后,你便能听到许多虾蟆叫,那是都在沟里面的,因为北京到处都有沟。”
“哦……”
过了几天,我的话居然证实了,因为爱罗先珂君已经买到了十几个科斗子。他买来便放在他窗外的院子中央的小池里。那池的长有三尺,宽有二尺,是仲密所掘,以种荷花的荷池。从这荷池里,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养出半朵荷花来,然而养虾蟆却实在是一个极合式的处所。科斗成群结队的在水里面游泳;爱罗先珂君也常常踱来访他们。有时候,孩子告诉他说,“爱罗先珂先生,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哦!”
然而养成池沼的音乐家却只是爱罗先珂君的一件事。他是向来主张自食其力的,常说女人可以畜牧,男人就应该种田。所以遇到很熟的友人,他便要劝诱他就在院子里种白菜;也屡次对仲密夫人劝告,劝伊养蜂,养鸡,养猪,养牛,养骆驼。后来仲密家果然有了许多小鸡,满院飞跑,啄完了铺地锦的嫩叶,大约也许就是这劝告的结果了。
从此卖小鸡的乡下人也时常来,来一回便买几只,因为小鸡是容易积食,发痧,很难得长寿的;而且有一匹还成了爱罗先珂君在北京所作唯一的小说《小鸡的悲剧》⑷里的主人公。有一天的上午,那乡下人竟意外的带了小鸭来了,咻咻的叫着;但是仲密夫人说不要。爱罗先珂君也跑出来,他们就放一个在他两手里,而小鸭便在他两手里咻咻的叫。他以为这也很可爱,于是又不能不买了,一共买了四个,每个八十文。
小鸭也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放在地上,便蹒跚的走,互相招呼,总是在一处。大家都说好,明天去买泥鳅来喂他们罢。爱罗先珂君说,“这钱也可以归我出的。”
他于是教书去了;大家也走散。不一会,仲密夫人拿冷饭来喂他们时,,在远处已听得泼水的声音,跑到一看,原来那四个小鸭都在荷池里洗澡了,而且还翻筋斗,吃东西呢。等到拦他们上了岸,全池已经是浑水,过了半天,澄清了,只见泥里露出几条细藕来;而且再也寻不出一个已经生了脚的科斗了。
“伊和希珂先,没有了,虾蟆的儿子。”傍晚时候,孩子们一见他回来,最小的一个便赶紧说。
“唔,虾蟆?”
仲密夫人也出来了,报告了小鸭吃完科斗的故事。
“唉,唉!……”他说。
待到小鸭褪了黄毛,爱罗先珂君却忽而渴念着他的“俄罗斯母亲”⑸了,便匆匆的向赤塔去。
待到四处蛙鸣的时候,小鸭也已经长成,两个白的,两个花的,而且不复咻咻的叫,都是“鸭鸭”的叫了。荷花池也早已容不下他们盘桓了,幸而仲密的住家的地势是很低的,夏雨一降,院子里满积了水,他们便欣欣然,游水,钻水,拍翅子,“鸭鸭”的叫。
现在又从夏末交了冬初,而爱罗先珂君还是绝无消息,不知道究竟在那里了。
只有四个鸭,却还在沙漠上“鸭鸭”的叫。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作文篇二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作文篇三
当初读书,并不知道读书的重要,只是平来无事,自己想找点事做,才拿起书,以解自己心中的忧愁,寻求一种心理上的满足。这一切都是心中的自尊支撑着。但在默默成长中,在痛苦与烦恼的冲击下,逐渐厌倦了心理上的浅薄的满足,是书这无声的挚友使我明白,读书时为了自己获得更多的知识。在探险中,不断提高自己,丰富自己的知识。
我最喜欢夜深人静,没有喧杂的声音,自己独自遨游书的海洋,到书中做孤独的跋涉者。细细地品味书中的乐趣。读三毛的洒脱、豁达的人生;读朱自清那充满深刻道理的散文;读高尔基的人生体验;读吴承恩的神话世界……还可以再书中旅行,跟着鲁迅去看社戏,跟着鲁滨逊去航海,跟着海伦尽情地享受三天的光明。
从卡通画到童话,又到神话,接着是传说,而又真正的读到了名著,一点点在改变着,津津有味嚼文化大餐,感受散发的书香,使我耳目一新,颇有成就感。
一本好书拿在手中,你会不觉地被它吸引,难以割舍,于是全神贯注,一门心思的阅读。随着一页一页地翻过,书的妙味同它的悲欢离合相照应,别是一般滋味。虽难为人理解,却能自得其乐,古时候所谓“书痴”也该是如此吧!
读书是要专心致志!心烦意乱读不进书。古人读书不受干扰,可现如今安静已逝去。可是,我们要在时间中寻找读书的影子,不能让阅读与古人一起远去。只要我们有心,完全可以忙中偷闲,而不必非等到有许多时间才去领略读书滋味。只要用心,一样可以品味书中的深蕴,当你进一步了解书,那心境,同样令你无所止从,与书沉浮,此间滋味,也只有读书者才能领会。
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我选择读书。眼前诗人一起吟诵。可以和李白说几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和李煜说几句“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在书中可以感受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意境,在书中,有失“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自信。
读书时,抛掉烦恼,使我拥有了一片宁静的心境,随书中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痛苦而痛苦,使自己了解世间的情缘。
读书已成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寻找那属于自己的一本书。唯有书,才是寄放自己灵魂的乐园。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作文篇四
《奇风岁月》是一部完成于1991年的美国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叫罗伯特麦卡蒙。
《奇风岁月》是一本“有重量”的书,因为这本书不但长达600多页,而且20xx年,永远是amazon书店世上评价最高的不朽传奇。20xx年,永远100%五颗星的完美口碑。被全美图书馆员票选“有史以来最好看的100本书”,二十年best of the best。可见它对人的影响力是有多深。
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在一个小镇——奇风镇。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主人公 科里陪着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科里的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汽车里有一个男人被手铐铐在方向盘上,那个男人上身没有穿衣服,皮肤冰冷惨白。他一头金发剪得很短,眼睛紧闭,眼眶四周都是淤青,满脸浮肿而且扭曲变形,显然受过凌虐。那个男子的脖子上还缠着一条细细的像是钢琴弦的铁丝,缠得很紧,铁丝深深陷进脖子里,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
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但湖底的一幕还是纠缠着爸爸,精神濒临崩溃。一根绿色的羽毛成了科里手中唯一的线索……
虽然这也是一本悬疑小说,但它更是一本充满思想气息的少年冒险故事。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这本书让很多厌倦看书的学生变成是书如命的书虫,
这本推理小说真的很了不起。
一开始读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枯燥,但是我还是耐着性子读下去。后来,当我读到第四部《严冬的真相》之后,就发现自己就在其中,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后来,案件解决了,却给科里的爸爸造成了伤害,让他对人生对世界的态度和感知更加深刻。
但是书中的每一处无不表现出了奇风镇的世界,生命的真相,人生的善与恶,生与死的意义。
这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籍,它唤醒了每个读者心中的少年梦。奇风镇,一个有魔力的地方,我相信,只要你读过《奇风岁月》,你就一定会深深喜欢上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