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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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一
第一条根据《中共**_***_*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xx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06〕35号)精神,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学校实际,辅导员工作室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
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校级评审,评审立项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由学校统一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章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求,学校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科研资料,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第六条学校参考市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划拨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八条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九条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第十条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五章申报及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个人自荐。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xx应用***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
(三)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四)复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并命名为“xx应用***辅导员xx工作室(筹)”,授予牌匾。
第十二条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的主持人。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部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领导肯定与推荐;在教学科研方面:每学年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教学满30个学时,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四)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五)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室主持人应该重新改选;未调离学生工作系统,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七)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联席会议制度,学工部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会议,推进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三条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
1.辅导员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须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程序,原则上三年内不退出,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学习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中主持人***的辅导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3名校内外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设要求:
1.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公开发表与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
2.至少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
3.至少每季度组织成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1.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公开发表与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6篇(含)以上,其中至少1篇核心期刊论文;
2.工作室成员中至少有一半及以上人员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申报校级(含)以上课题,其中获得校级(含)以上课题立项至少3项;
3.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3项;
4.学生受益面及在学生中的影响力:面向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服务的人次及效果;面向学生开设第二课堂讲座、活动,开设专门课程等开展情况;
5.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二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要点和学院建设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工作计划以及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所承接的任务,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启动陕西普通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通知》(陕高教生【20-】9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队伍,增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目前制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院要求各系(中心)在10月底前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研究室,即辅导员工作室,形成初步的框架,并在今年内按照学院制定的辅导员工作室标准正式启动建设计划。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陕高教生【20-】9号附件1)、《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教育部第43号令)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
学院每个系(中心)一年内至少建成一个辅导员工作室,学院按照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评审,符合标准者,命名为院级辅导员工作室(挂牌)。在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6人以上。主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等。
辅导员工作室在主持人的主持下,要把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作为根本任务,针对学生工作难题经常开展工作研究、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培养团队、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和职业能力大赛研究等。特别是能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以学生为“实验田”,积极破解各种难题,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四、建设保障
1.经费保障
学院给各系(中心)按照每名成员3000元经费标准给予启动和活动经费保障,一年后,经评审达到院级标准,授予院级辅导员工作室,挂牌后,按照每名成员5000元年经费标准予以支持。申报立项为省级辅导员工作室后,除省委高教工委每年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外,学院再配套3万元支持,同时,不少于院级工作室的正常经费支持。
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研究、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学习考察等,由主持人按照财务制度支配使用,接受学院审计。
2.场所保障
各系和学院要给工作室提供单独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学院网站首页要搭建辅导员工作室特色网页。
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要把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作为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抓手,负责院级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起草制定建设考核标准,负责择优推荐省级辅导工作室立项申报,各系(中心)党政负责本系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建设与考核。
凡是被评为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授予“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名师”称号,享受院级名师待遇。成员中成绩突出者,授予“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骨干辅导员”称号,享受骨干教师待遇。
3附件: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辅导员工作室考核标准1.主持人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
2.有工作计划和半年工作总结;每周开展至少一次学生工作研究,能形成合力,解决学生工作中的棘手问题。成员所带班级学生积极向上、学风好、讲文明礼仪,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并获得奖励。
3.至少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一项,并能积极申报。4.能发挥成员集体智慧,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至少完成一项院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有可操作性,可在学院范围内复制推广;人均发表学生工作论文一篇。
5.成员都有自己的工作案例集,并能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评比活动。
6.成员能积极参加系、院、省各级组织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并有获奖者。
7.除主持人外,成员中至少有2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者。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三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31号)的颁发后,教育部实施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于是各地各高校陆续成立辅导员工作室,作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种尝试,就目前来看,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工作还处于初期的探索阶段,工作室的内涵、建设的意义及建设路径都有待进一步探究。
辅导员工作室是指有着相同或相似的职业发展规划的辅导员,围绕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的科学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发挥各自所长,优势互补,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走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道路而形成的一个团队。
(一)创新工作方式。在高校里,要有效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这项工作,离不开辅导员这支重要的队伍,他们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和直接实施者。同时,在高校里,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管理干部,具有双重身份,可以“两条腿走路”。在多元化的社会新形势下,面对在新环境中成长起来的“95后”学生,要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辅导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定好位,找准路,科学规划自身的职业发展;其次,辅导员要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探索新的工作模式以提升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帮助学生在大学阶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拥有幸福而有尊严的人生。辅导员工作室的成立,等于组建了相应的辅导员工作团队,这种团队运作的方式,打破了以往单兵作战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辅导员工作室团队还可以通过研究、讨论、互动等形式发挥团队的智慧和力量,对工作中的难点、重点进行解决、凝练和提升,从而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提升到学科的高度进行,这种工作方式的转变,具有创新意义。
(二)创新工作内容。辅导员工作室将热爱学生工作、具有相似职业规划愿景的辅导员组建成一个职业发展团队,通过科学的团队运作,辅导员工作室将围绕着大学生成长成才路上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理论提升、实践探索等。因此,辅导员工作室使辅导员在搭建的平台上促进自身工作实践能力的提高和科学理论研究水平的提升,切实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从而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
(三)创新工作成效。辅导员工作室通过建设,会逐渐形成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和专业性理论成果,能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这样有助于树立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辅导员工作室将成为展现辅导员育人理念和育人模式创新的平台,辅导员风采展现的窗口,辅导员名师孕育的摇篮。从而进一步推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整体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水平、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推动学生工作内涵式、可持续的发展。
(一)学校:顶层设计科学可行。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首先在学校层面上要做好科学可行的顶层设计,从全局和整体上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设计,使辅导员工作室做到工作理念一致,目标统一,团队结构合理、团队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共享。
1.准入机制严格。辅导员工作室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促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一种途径尝试,因此,为了保证辅导员工作室运行的高效率、高质量,需要在申请阶段就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以保证辅导员工作室的科学化、高水平的运作效果。
(1)知识体系的要求。辅导员工作室的负责人是辅导员工作室有效运作的关键,负责人需要具有马克思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也需要系统掌握与辅导员工作相匹配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并且能够根据自身的工作实践、个人兴趣和个人专长等,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形成专业化的知识体系。
(2)职业能力的要求。辅导员工作室作为团队的形式来运作,这就要求负责人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职业能力、扎实的科学研究的基础、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等,负责人具备了这样的能力,方能带领辅导员工作室的成员进行科学研究、创新探索,提升整个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3)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目标之一是提升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水平。因此,辅导员工作室的负责人必须首先具备与工作室建设主体相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例如一个辅导员工作室如果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那么它的负责人就需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就业、学业、创业、生涯规划等为主题的辅导员工作室,其负责人也需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这都是辅导员工作室良好建设与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2.资源配置完善。辅导员工作室的良性运转离不开学校提供的优质资源。学校层面上,需要在经费、场地、培训等方面对辅导员工作室给予支持,并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参与工作室的建设工作,提升自身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1)经费和场地支持。辅导员工作室肩负着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的任务,这就需要进行定期研讨交流、开展实证研究等,辅导员工作室的成员大都来自不同的单位,这就需要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和场地支持,以保证研讨交流、实证研究的效果。
(2)专业培训加强。辅导员工作室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依赖于不断地进行专业培训,如此才能促进工作室的专业化水平。就目前现状来看,高校辅导员的培训、交流、调研的机会较少,资源有限,培训碎片化,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因此,在学校层面,要整合资源,结合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主体,对各辅导员工作室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升工作室的专业化水平。
(3)实施专家督导。辅导员工作室的科学化运行依赖于较为完善的督导制度。因此,学校层面上,为每个辅导员工作室选配专家督导,并且做到督导专家的专长与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主题相匹配。专家督导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理论研究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家督导对工作室进行定期、规律化的督导,可以帮助辅导员工作室的成员在理论研究水平、工作实践能力、业务水平上有所提升,从而促进辅导员工作室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二)辅导员工作室:构建发展共同体的模式。目前辅导员工作室还处于探索初期,笔者通过辅导员工作室的运行实践,认为以发展共同体为核心的建设模式是目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较为有效的途径,辅导员工作室围绕着发展共同体,可以从学习共同体、师生共同体、科研共同体、职业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五个方面来加强团队建设,从而提升辅导员工作室团队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水平。
1.学习共同体。辅导员工作室要建立一支优秀的辅导员队伍,需要在结构上实现“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的格局。学习共同体模式是加强辅导员工作室团队建设,促使团队结构合理的良好模式。辅导员工作室围绕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的目标,通过培训和工作坊的方式,以教学、教育、咨询、管理等为主题内容开展活动,致力于学习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
2.师生共同体。总体来说,辅导员工作室的运行实践包含施教者(辅导员团队成员)、受教者(学生)、教学媒介(包含主题教育活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辅导、网络平台等)三个基本要素。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实践本质上就是辅导员团队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网络平台、多种辅导模式,向学生提供成长成才方面的专业化教育与服务。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生为“试验田”,以探索教育新模式为目标,通过主题活动、沙龙、课程途径,以各类知识的普及、教育及宣传为主要内容,开展大学生教育与服务活动,致力于师生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
3.科研共同体。辅导员工作室是辅导员队伍专家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在专业化基础上探索辅导员专家化的发展之路。辅导员工作室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以完成学术论文、专著撰写等形式的科研成果、提升团队整体科研水平为目标,以学术交流与研究为途径,以研究方向探索、项目申报、论文撰写、专著编撰为主要内容来开展活动,致力于科研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
4.职业共同体。辅导员工作室不仅仅是一个工作平台,更是一个能力提升的平台,是助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的有效载体。这就要求团队成员具备某一领域的特长、兴趣并充分将其发挥出来,工作室成员基于共同的兴趣和特长形成了一个具有创造性而又志同道合的团队,在工作室较为完善和系统的能力提升计划中,使专业化技能、科研水平等不断提升,达到互促共进,优化个人发展路径,实现个人职业长远发展的目标。辅导员工作室需要由共同职业兴趣和职业发展愿景的辅导员和教师组成,围绕着合理规划职业愿景、细化职业发展方向的目标,通过沙龙、工作坊等形式,以职业兴趣探索、职业生涯规划、职业发展方向为主要内容开展活动,致力于职业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
5.情感共同体。辅导员工作室作为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有效途径,也需要关注辅导员队伍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辅导员工作室将围绕提升辅导员职业认同感和职业幸福感的目标,以谈心会的形式,就职业压力、职业困惑、职业瓶颈以及生活困扰等为主要内容,致力于情感共同体模式的团队建设,为团队成员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援助,进一步增强团队成员的工作认同感和职业幸福感。
(三)辅导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1.不断完善知识体系。目前,高校在录取辅导员时,对应聘者的专业要求不是很严格,导致辅导员的专业多且杂,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的辅导员数量较少,新的形势下,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解决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这就要求辅导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储备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知识,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并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能力,以有效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2.努力提升科研能力。辅导员具备了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双重身份,如若辅导员选择走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道路,就需要努力提高自身学术研究能力。辅导员在对自己较为科学的自我认知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性格、兴趣、特长选择自己的职业方向,并在此方向上结合工作实践,开展深入的、可持续的理论研究,形成科学研究成果,把自己打造成职业方向领域中的专家和学者。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申请科研课题和精品项目、组建学术团队等都是辅导员提高科研能力的有效途径。
3.不断提高工作成效。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是促进辅导员个人发展的有效途径,辅导员的个人发展、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升最终都会促进工作成效的提高,即更好地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满足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中,辅导员首先需要关心、了解学生所想、所需,工作实践中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想学生所想,做学生所需,这种师生情感的融合会使学生愿意主动接受辅导员教育的内容,并内化于心,外化为积极的学习、生活行为,从而使得辅导员的工作成效得以充分体现。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要始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学校层面进行科学顶层设计;辅导员工作室要创新发展模式,辅导员自身要寻求知识体系的优化,科研能力的提升和工作成效的提高,最终打造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优秀辅导员团队,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满足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最终实现师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四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3月28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
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06〕35号)精神,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学校实际,辅导员工作室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校级评审,评审立项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由学校统一管理,所在学院(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章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求,学校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科研资料,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第六条学校参考市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划拨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八条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九条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第十条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五章申报及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个人自荐。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
(三)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四)复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并命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xx工作室(筹)”,授予牌匾。
第十二条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的主持人。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部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领导肯定与推荐;在教学科研方面:每学年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教学满30个学时,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四)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五)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室主持人应该重新改选;未调离学生工作系统,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七)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联席会议制度,学工部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会议,推进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三条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1.辅导员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须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程序,原则上三年内不退出,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学习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中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3名校内外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设要求:
1.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公开发表与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
2.至少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3.至少每季度组织成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1.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公开发表与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6篇(含)以上,其中至少1篇核心期刊论文;
2.工作室成员中至少有一半及以上人员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申报校级(含)以上课题,其中获得校级(含)以上课题立项至少3项;
3.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3项;
4.学生受益面及在学生中的影响力:面向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服务的人次及效果;面向学生开设第二课堂讲座、活动,开设专门课程等开展情况;
5.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五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行动,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一)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考察、经费支持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二)为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鼓励并支持考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使其理论水平得到提升、实践能力得到加强。
(三)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
辅导员工作室原则上分为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就业与创业指导、资助育人、党建创新、校园文化活动指导等类别。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4-6人,助理主持人以及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确定。工作室主持人选拔程序包括个人自荐、资格审核、竞聘答辩等环节。
(二)要求助理主持人为非主持人所在学院,且工作室所有成员至少有一半是非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每个辅导员只能参加一个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若调离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则由工作室助理主持人自然替任工作室主持人。
(三)工作室可以聘请专业导师或顾问若干名,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一)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周期内至少要完成1个省级或2个校级以上课题。
(二)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选拔。
(三)增进工作交流。工作室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推荐成员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四)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建设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承办学校辅导员沙龙,组织成员开展专项工作研究;每年至少完成3个相关工作案例、2篇论文,遴选优秀作品参与各级评选。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精品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根据分类,申报人须明确本工作室所属类型,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工作室。同时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热爱高校辅导员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
(三)具备较强的思想理论研究和价值引领教育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成长成才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每年提供一定的运营经费。经费主要用于辅导员工作室开展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品牌活动等方面。
(二)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营造优良的实践研究环境。根据任务目标、特色内容等方面为工作室配齐所需相应设备,购置相关专业书籍与期刊资料。
(三)优先选派工作室成员参加全国(省)辅导员骨干培训班等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交流。对于工作室提出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学校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与管理科负责,每月召开主持人例会。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包括:
(一)制定并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二)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
(三)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2年为一个周期,采用内部考核、阶段性考核以及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在学术研究、工作亮点、团队建设、资源嵌入、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一)内部考核。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每学期撰写学习报告,对当年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由工作室主持人对成员表现进行评价。
(二)阶段性考核。学校对辅导员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每年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终期考核。工作室提交工作报告及研究成果,学校通过材料审核及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终期考核优秀,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可续聘至下一周期;终期考核合格,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不续聘,可申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主持人;终期考核不合格,该工作室撤销,终止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并取消其下一周期工作室申报资格。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35号)精神,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学校实际,辅导员工作室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校级评审,评审立项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由学校统一管理,所在学院(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章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求,学校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科研资料,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第六条学校参考市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划拨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八条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九条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第十条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五章申报及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个人自荐。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
(三)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四)复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并命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xx工作室(筹)”,授予牌匾。
第十二条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的主持人。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部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领导肯定与推荐;在教学科研方面:每学年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教学满30个学时,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四)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五)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室主持人应该重新改选;未调离学生工作系统,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七)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联席会议制度,学工部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会议,推进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三条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1.辅导员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须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程序,原则上三年内不退出,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学习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中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3名校内外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设要求:
1.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公开发表与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
2.至少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3.至少每季度组织成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1.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公开发表与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6篇(含)以上,其中至少1篇核心期刊论文;
2.工作室成员中至少有一半及以上人员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申报校级(含)以上课题,其中获得校级(含)以上课题立项至少3项;
3.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3项;
4.学生受益面及在学生中的影响力:面向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服务的人次及效果;面向学生开设第二课堂讲座、活动,开设专门课程等开展情况;
5.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