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目录清单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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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一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代。
码
单位。
申报专业。
正常。
破格。
单位。
性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序号项目要求份数报送份数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
2外语考试成绩单1。
3计算机考试成绩单1。
4学历证明(毕业证书)1。
5现职务资格证书1。
6工资兑现材料(事业)。
1
7学历破格、拔尖、同级改职、流动人员审查表2。
8任现职以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的论文论著、译文译著、成果证书等。
9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水平考试成绩单1。
10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不一致人员相关佐证材料1。
注:此表贴在材料袋上。
好厉害!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二
一、企业申报条件。
(一)符合本通知所规定的企业基本条件。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因《目录》调整而扩大范围,以上述方式进口列入调整《目录》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调整《目录》的技术。
(三)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申报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5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二、填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等。
(二)《2015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表1-1)及电子数据。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15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表1-2)及电子数据。
(五)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六)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七)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八)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如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可不提交免税证明,但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属于《目录》第三部分“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第c74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的,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但需提交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国家级研究中心的认定文件。
(九)重要装备有技术参数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源性产品、原材料有含量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含量证明材料。
(十)在资金申请文件中说明本企业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一)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市、县(市)企业一式三份报所在地商务局,省属企业(集团)一式两份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二)市、县(市)审核上报:各市、县(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根据指南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企业申报数据及审核结果录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各市、县(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应于2015年9月1日前将本地区进口贴息申请报告、《2015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附表1-3,含电子版)报送至省商务厅(外贸处)、省财政厅(工贸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商务厅(外贸处),同时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上报以上电子数据。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核注意事项:
1.各市、县(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在审核企业提交的复印件材料时,需核对材料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
2.对“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应按照《目录》列明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和技术参数逐项判定;未列明商品编码的,按商品名称和商品功能判定;成套设备分散报关的,申报产品应为成套设备的组成部分;对“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进口的设备和零部件,申报产品应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所附的进口设备清单,且属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认定的免税进口产品;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的,核实产品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资源性产品、原材料”按照海关税则号进行核定,有含量要求的,按含量审核。
(附表略,请从省财政厅或省商务厅官网下载)。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三
项目类别:企业名称:申报材料。
一、《贴息资金申请报告》。
二、《企业贴息资金申报说明》。
三、《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付汇凭证》复印件。
六、《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七、《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
八、技术进口合同。
九、其它材料。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四
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一月。
目录。
1、湖南省建筑施工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
2、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表。
3、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2012年上半年获得示范工地文件(湘建建[2012]136号)。
6、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表(基础、主体、装饰)。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8、音像资料(含农民工学校)。
谷山庭苑二期廉租房8#、9#栋工程。
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四月。
目录。
1、湖南省建筑施工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
2、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表。
3、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检查自评表。
5、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表。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7、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8、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9、音像资料。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五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一)符合《资金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三)进口产品的,申请进口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2行量化的分析,便于后期考核。)。
四、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培训。
2.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3.项目初审。
4.与市财政局会签,上报商务部、财政部。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培训、项目申报日期,待《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下发后确定。
联系人:安琪联系电话:87211805。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六
省级申报部门:山东省农业厅。
申报日期: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目录。
一、申报企业情况表。
(一)---------------3表3经济规模及效益情况表。
(二)---------------4表3经济规模及效益情况表。
(一)---------------------7表5带动基地情况表。
(二)---------------------8表6带动农户情况表。
(一)---------------------9表6带动农户情况表。
二、其他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3。
4、企业与农民利益关系证明----------------------78。
6、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证明------------------------81。
7、科技成果、专利证明--------------------------82。
8、行业排名证明-142。
三、其他附件材料。
1、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芳绿科技掠影----------------143。
2、银行信用证明-145。
4、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47。
6、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证书------------------------151。
7、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文件------------------------152。
8、省级村企互动示范单位文件--------------------154。
9、省级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文件--------------156。
10、滨州市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示范企业文件-------160。
山东省食用菌行业十大龙头企业山东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
滨州市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示范单位滨州市农业产业化十佳龙头企业。
12、近期项目立项批文。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七
********制药有限公司。
(一)综述资料。
1、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申请表-----2~4。
2、申报资料目录-----------------------5~7。
3、申报说明-----------------------------8~12。
4、拟使用的非处方药说明书样稿。
6、证明性文件。
文档-------。
8、药品质量资料。
9、毒理研究资料。
10、不良反应(事件)研究资料。
11、依赖性研究资料(免)-----------150。
13、消费者进行自我诊断、自我药疗情况下的安全性研究资料(免)-----153。
15、药效学研究资料。
16、药品有效性临床研究资料。
--------------------------精品。
文档-------。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处方药转非处方药申请表。
--------------------------精品。
文档-------。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精品。
文档-------。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申
报
说
明
--------------------------精品。
文档-------。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拟使用的非处方药说明书样稿。
4.1拟使用的非处方药说明书样稿4.2原说明书样稿4.3修订说明。
--------------------------精品。
文档-------。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现销售的最小销售单位样品一份。
--------------------------精品。
文档-------。
******。
--------------------------精品。
文档-------。
证明性文件。
--------------------------精品。
文档-------。
******。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精品。
文档-------。
药品制剂及药材、辅料的法定质量标准。
****二钠质量标准及试行标准转正受理通知书。
******。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精品。
文档-------。
药品质量资料。
8.1药品质量情况报告8.2稳定性研究报告8.3省检报告书。
******。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精品。
文档-------。
附:药品抽(送)检省检报告书。
******。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精品。
文档-------。
毒理研究资料。
9.1动物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9.2动物长期毒性试验资料。
******。
93--------------------------精品。
文档-------。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
动物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试验单位:*****。
中**实验室。
试验日期:***试验负责人:****参加者:***
原始资料保存处:***--------------------------精品。
文档-------。
****室。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
动物长期毒性试验资料。
文档-------。
原始资料保存:*****实验室。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不良反应(事件)研究资料。
出处 cOOCO.nEt.Cn
10.1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研究综述10.2药品不良反应检索文献资料。
10.3省级以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检索报告。
--------------------------精品。
文档-------。
******。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依赖性研究资料—免。
根据中成药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及要求,本项资料免报。
--------------------------精品。
文档-------。
******。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与其它药物和食物相互作用情况。
--------------------------精品。
文档-------。
******。
151******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消费者进行自我诊断、自我药疗情况下的安全性研究资料----免。
根据中成药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及要求,本项资料免报。
--------------------------精品。
文档-------。
******。
153。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广泛使用情况下的安全性研究资料。
--------------------------精品。
文档-------。
******。
154。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精品。
文档-------。
药效学研究资料。
******。
158。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
与治疗作用有关的主要药效学。
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精品。
文档-------。
试验单位:****院。
*****实验室。
原始资料保存处:*****研究院。
*****实验室。
161。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精品。
文档-------。
药品有效性临床研究资料。
16.1药品有效性研究综述16.2临床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174******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有限公司。
******--------------------------精品。
文档-------。
临床研究负责单位整理的临床研究总结资料,附各临床研究单位的临床报告等资料。
临床研究总结单位:*****外科。
*****医院外科***人民医院外科。
总结日期:1****月---1***年5月总结人:*****
182******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精品。
文档-------。
(一)综述资料。
1、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申请表-----2~4。
2、申报资料目录-----------------------5~7。
3、申报说明-----------------------------8~12。
4、拟使用的非处方药说明书样稿。
6、证明性文件。
******。
--------------------------精品。
文档-------。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二)药学资料。
8、药品质量资料。
******--------------------------精品。
文档-------。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三)药品安全性研究。
9、毒理研究资料。
10、不良反应(事件)研究资料。
11、依赖性研究资料(免)-----------150。
13、消费者进行自我诊断、自我药疗情况下的安全性研究资料(免)-----153。
--------------------------精品。
文档-------。
******。
******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
(四)药品有效性研究。
15、药效学研究资料。
16、药品有效性临床研究资料。
--------------------------精品。
文档-------。
******。
157--------------------------精品。
文档-------。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八
2017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专项)。
一、支持内容和对象。
1、支持内容:
(1)本市企业和单位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项下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设备。
(2)重点外向型生产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自用的先进生产设备。
其中,设备进口需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报关进口(以进口报关单时间为准),且进口设备未列入其它贴息计划或未享受其他财政资助。
2、支持对象。
(1)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进口贴息的单位,必须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支持内容的进口设备予以贴息支持。贴息标准如下:
1、贴息本金。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设备金额。
2、贴息率。贴息率不超过贴息清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利率的50%。
3、贴息金额。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贴息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材料。
申请外贸专项资金的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贴息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贴息资金申报说明》;
3、《企业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如是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需提供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批准(备案)文件或认定文件。
7、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16财务报告(完整版)。
四、申报时间。
截止2017年5月18日前。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九
2月24日,工信部发布《2012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9日。中新网汽车频道注意到,此次《目录》中所列车型全部为自主品牌车型。
去年11月,国家工信部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规定“申报《目录》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此次《目录》中包括了安徽江淮汽车、比亚迪汽车、东风汽车、广汽集团、哈飞汽车、华晨汽车、奇瑞汽车等绝大部分自主品牌。
据了解,此次公务用车选用车型明确轿车车型排量小于等于1.8升,越野车车型排量小于等于2.5升,多功能乘用车小于等于2.4升。此次,25家企业的412个款型车辆列入目录征求意见稿,其中轿车款型265个,越野车款型64个,多功能乘用车78个,新能源轿车款型5个。
据央视报道,对于选用的标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杨表示,根据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有几项变化,首先是价格和排量的限制,还要有3%的技术开发费用,另外要求有比较完全的工业产权,必须是稳定生产以后的车型。
董杨说,之所以自主品牌占绝大多数,其中根本原因是目前国内的自主汽车品牌每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往往大于3%,而合资公司却达不到这一比例,另外,目前我国自主品牌车型性能价格比已明显提升。
此外,董杨还表示,此次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采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
1.8l,价格不超过18万元,比此前的标准降低了7万元,这一标准的降低缩小了公务用车采购的车型、品牌范围,有利于降低政府采购支出等。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十
班级:经济学1201班南昌爱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研究。
公司简介。
南昌爱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一家专业生产婴儿纸尿片、纸尿裤的厂家、是央视广告合作企业。公司座落在风景优美、人杰地灵的江西南昌。据有优越的地利物流优势,另外在江西、湖南等各地设有分公司,2010年开始涉足国际市场并在上海成立办事处。
集团公司成立以来,以创造您身边安全放心的母婴产品为己任,以持续为您创造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服务为目标,依托自身优秀的产品品质,秉承“不断创新,力求完美”以及“服务永恒”的经营理念,给亿万母婴带来健康、智慧和快乐。目前已形成集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并有多家经济实体的集团公司。建立了“价值力、行销力、精信力”的三度核心竞争优势,已成为个人护理用品行业最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之一。
历经近10年市场锤炼,南昌爱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发展成具备品牌规划、品牌管理、品牌设计、品牌生产、品牌销售、城市品牌服务等能力的大型品牌机构。在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功的同时,南昌爱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过不懈的努力,已经研制和开发出了艾叶草中草药的妇婴产品并已正式惠顾全球市场:并申请了多项国家专利。采用国际最先进的全自动生产线,实现全程高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保证每批的成品的合格率,短时间内“艾叶草”中草药尿裤品牌迅速窜升为中国本土最具实战力、最具信赖度的品牌之一。
企业资金流动调查。
小微企业的起点低、管理粗放、缺乏抵押物、缺信息、缺信用,于是就有人认为,融资难是由小微企业特点决定,这些特点自身难以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能变的只能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建信用平台,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主的市场培育和指导,这都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自身的一个融资能力。
研究内容。
一、首先要进行研究就必须了解企业的发展史,知道企业在历年运行的过程中的盛衰状况以及其产生这些的原因,解决措施。
二、对该企业融资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并且摸清企业现在的社会地位及运营情况,到底每年的利润额是盈余还是亏损。
三、该企业是一家专业生产婴儿纸尿片、纸尿裤的厂家,由于公司规模较小,出现以下典型的几种状况:
(一)融资渠道单一。
(二)存货管理制度不完善。
(三)应收账款管理理念和方法陈旧。
(四)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五)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解决措施。
(一)拓宽融资渠道。
对于大多数小微企业而言,在其创立初期,由于规模小,企业主要依靠企业所有者的个人投资或者企业自身的利润留存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企业自身的内部融资无法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对外部融资的依赖逐步增强。但是对于我国小微企业而言,寻求长期稳定的外部资金来源比较困难。其原因主要是:小微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取长期稳定贷款基本没有可能,上市融资对于大多数企业更是可望而不可及。所以若想解决小微企业长期筹融资的问题还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按照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结合的思路,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小微企业实现更多的直接融资。
(二)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体系。
首先,小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完善企业存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存货的采购、使用、销售等环节必须建立严格的操作程序,按照程序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才能调用物品。同时,对存货的管理和核查要分配给不同的部门完成,通过分权的方式,对存货进行监管。如果企业经济状况允许,每隔一段时间都需要对存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更新应收账款管理理念和方法。
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理念和方法可以保证企业资金的及时回流,减轻企业资金紧张的压力。因此,对于小微企业来讲,要更新应收账款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变重销售轻回款为回款销售并重。在制定应收账款管理政策时要从信用标准、信用条件、收账政策等三方面通盘考虑,制定完善的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小微企业除了充分利用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直接融资和通过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外,企业还应通过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通过了解小微企业特有的资金运行规律并对企业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合理利用应交税金、应交利润、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票据贴现等方式来缓解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十一
一、认真阅读《山东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二、根据实际情况选定研究题目。
6.预期研究成果及使用范围;7.经费概算。
四、填写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
五、主要材料:申报书并附研究计划,要求县(市)教研室、设区市课题办(教研室)签上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六、按县(市)教研室、设区市教委课题办(教研室)、省教育厅课题基地办的程序申报。
七、在申报立项时,应同时将评审费交设区市(县)课题办。
八、上半年省课题基地办申报截止时间为三月十五日,下半年申报省课题基地办截止时间为十月十五日。
九、组织专家评审。
十、课题研究与实验基地领导小组审批。
十一、发立项文件,予以通报,并将立项课题的基本情况上网。
十二、向课题组颁发课题立项证书。
申报课题结项程序。
二、课题研究到期,负责人写出申请结项的报告,填写课题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对需延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必须提前半年向省课题办写出申请报告。
三、课题负责人将本课题的申报书、阶段小结、终期成果等材料按先后时间编上目录装订成册,连同课题评审费,先交给设区市课题办。
四、设区市课题办应将课题负责人的结项申请报告、结题申报书、材料册、课题相关成果材料(音像、软件等)统一送或寄省课题基地办。上半年截止时间为三月十五日,下半年截止时间为十月十五日。
五、组织专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通讯评审或现场评审方式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
六、发结项文件,予以通报,同时将结项课题情况上网。
七、通过结项的课题由省课题基地办委托设区市课题办颁发结项证书。
八、对暂未通过结项的课题,按专家提出的意见予以改进,争取下一批再继续申请结项。
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标准。
一、选题价值和意义。
1.研究的内容,对解决当前基础教育的难点或关键总是有突破,对基础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2.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提出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新概念、新方向、新方法。
二、选题科学性。
1.课题的选定必须是以事实为依据。
2.课题的选定以已有的科学理论、科学规律或定律为指导。
三、研究内容和计划1.研究内容具体、清晰。2.目标设计恰当。3.研究的方法科学。
4.研究的步骤、任务的分派合理可行。
四、研究工作的保障。
1.课题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科研信誉(如以前承担的课题是否按时结题等)。
2.课题研究所需要的物资供应、情报资料、经费支持、研究时间等确有保障。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十二
第一条为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能减排,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采购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公务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多功能乘用车。
第三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和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第四条《目录》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联合发布的程序产生。《目录》的制订和发布,应当公开、公正、科学、高效,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组织汽车行业第三方机构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目录》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申报企业和车型的技术审查;
(二)参与《目录》车型专项核查;
(三)与《目录》相关的其他技术支持。
第二章申报企业及车型条件。
第六条申报《目录》的汽车生产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四)自觉加强销售和服务网络管理,规范销售和售后服务。实施全国统一的汽车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并认真履行。
第七条申报《目录》的车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告》内车型;
(四)申报《目录》的轿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申报《目录》的其他车型: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用车需求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章《目录》的制订。
第八条《目录》为年度目录,原则上每年制订、发布一次。
第九条申报《目录》的企业应按照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二)。
第十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专家组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评价指标体系(附件三)要求,完成车型性价比指数计算工作,形成《目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目录(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目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目录》适用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目录》车型申报和评审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列入《目录》车型的产品技术指标、配置、价格和服务等开展专项核查,查处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资料和数据,并保持《目录》车型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价格等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提高价格或降低车辆性能、配置及保修期。
第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该车型入选《目录》资格:
(一)产品已停产的;
(二)产品参数和配置信息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厂家申报价超过规定价格的;
(四)用车单位反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五)专项核查中发现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
(六)其他违反本细则及相关规定的。
第十七条专家组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程序及要求,科学、认真、负责、公正地开展相关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负有诚信以及合规义务,并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八条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申报《目录》的企业和车型有不符合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可向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汽车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暂停申报资格,并取消《目录》内所有车型。
(一)违反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
(二)企业生产车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车辆故障频繁且不能及时维修解决,影响公务需求保障的;
(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影响专家组成员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且情节严重的;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条专家组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十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四川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
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一)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有关原则确定。
(二)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三)各级党政机关因机构变动或者职能增加导致车辆保障明显不足,确需调整编制的,由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四)“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单位按1个单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五)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
(五)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国产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气候恶劣、道路交通条件较差,根据地貌区域分布,按照程序报批后,可以参照相应标准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地处川西北高山高原区的,可以配备价格60万元以内、排气量3.5升(含)以下的车辆;地处盆周山地区、川西南山地区的,可以配备价格50万元以内、排气量3.5升(含)以下的车辆;其他地区可以配备价格3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车辆。
省直机关原则上按不超过盆周山地区的标准配备。市(州)直机关原则上按不超过驻地所在区(市)的标准配备,确因情况特殊,经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参照所辖县(市、区)上限标准按一定比例配备。
(六)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的,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不得超过以上标准。
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八条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第三章配备和经费管理。
第九条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
第十条财政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党政机关部门预算。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
第十三条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线路执法执勤等车辆购置更新时,应当以采购新能源汽车为主。
第十四条省直机关配备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由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五条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配备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由市(州)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分级负责原则,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各级党政机关确因工作需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必须报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公务用车注册登记管理,无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的批文,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产权注册登记所有人应当为本单位法人,不得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
第四章使用和处置管理。
第十九条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各地应当结合实际,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平台集中管理。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采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调度、高效使用,鼓励通过社会化专业机构提高平台管理运行效率,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一条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特殊情况下应急公务交通保障预案,确保重大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车辆保障。
第二十二条党政机关应当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应当统一标识。
第二十三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绩效评价制度。第二十五条党政机关应当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租赁车辆以完成单次工作任务为租用时限,不得租用超标车或者豪华品牌汽车。
第二十六条公务用车是特殊的国有资产,未按程序报经同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或者改变公务用车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七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后,可以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八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省、市(州)、县(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本地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第二十九条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和经费预算执行等情况纳入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或者公示相关情况。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交换公务用车注册登记信息、使用状态等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第三十条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二)违规审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三)违规审批未到年限更新公务用车的;(四)违规安排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的;(五)有其他未按规定履行管理监督职责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界定。
第三十三条省直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照本办法的原则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承担。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18年11月2日起施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月29日印发的《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篇十四
第一部分基础材料……………………………………………...(1)。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9)。
3、社保凭证………………………………………………………(20)。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21)。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2)。
6、毕业证书………………………………………………………(23)。
7、获奖证书………………………………………………………(25)。
8、广东省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28)。
1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32)。
16、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成绩合格证………….…(39)。
17、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40)。
1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1)。
19、考核登记表………………………………………………(42)。
20、《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47)。
2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48)。
22、专业技术工作报告………………………………………………(49)第二部分业绩成果材料………………………………………...()1、2、3、第三部分论文著作材料………………………………………...()1、2、3、第四部分其他业绩成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