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范文(15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的方向。在写总结的过程中,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确保表达的清晰明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参考。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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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元月16日-18日开始对公司各部门及一线生产骨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大力宣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通过专家们深入浅出地讲解,学员认真地学习了相关知识,学员们的安全理念、安全意识、风险防范能力与职业责任均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现将此次培训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是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成功的保证。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作为落实公司年度安全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公司领导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在办公会议上强调了各部门责任,质量安全部制定了培训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与公司各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同时要求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展开,督促各部门及生产一线员工参加培训,责任到人,培训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
有了领导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基础,整个培训过程中,员工积极响应,培训热情很高。
培训主要由省安监局、长沙市海事局、市消防中队等单位的专家负责。
按照公司培训要求,授课人认真编写了相关教案,质量安全部汇编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个学员手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员工培训过程历时两天半,共有39名员工参加,基本实现了停泊待工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船长培训率达到98%。
二、培训内容实在,形式多样,突出结合安全意识、安全风险及施工实际,这次培训的教材以授课人根据公司要求编制的课案,针对公司施工实际情况,突出了海上施工相关安全方面的内容。
同时质量安全部收集整理了培训知识手册等书籍作为补充教材,对员工灌输了先进的安全理念、介绍了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传授了海上防火救生的方法与策略等等。
在培训授课中,授课人利用投影仪,通过生动的画面,详细的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给员工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大家防患与未然,提高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
三、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对学员进行了严格地考勤,每次上课均进行签到、点名。
培训刚结束马上进行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用人力资源部拟定的试卷,考试成绩和员工的绩效挂钩,并对考试前七名及全出勤率的学员给予了物质奖励。
这次培训考试的参考率达到80%,合格率达到88%。
四、深入调查,收集意见 在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及时就此次培训的效果及公司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在所有参加培训人员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27份,收回27份,反馈率达100%,职工积极踊跃的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质量安全部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总结。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员工在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风险防范和职业责任四个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企业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员工的集体意识,培养了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本次培训工作虽说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许多进步,但离公司的目标还有差距。
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今天和明天的工作,在本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
2、培训参与的人员不积极,培训时间短,公司各部门经理、职员及项目经理参与度不高,内容形式还有待充实。
3、个别员工对培训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培训重视不够。
建议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中,增强对员工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工作和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培训纪律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持之以恒地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使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切实取得实际效果,我镇严格按照结合辖区企业职工实际技术水平情况,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及各层级重点内容,督促各生产班组制定了培训计划,并提出了有关要求,力争使培训工作达到最佳效果。
现将十月份培训工作内容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安全生产通过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安全生产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
因此,施工现场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
安全
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
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帮,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态度,先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
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
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首先,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偿;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还需按规定参加
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一切管理,操作人没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
其次,要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
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地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
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机关报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
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
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针对由于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面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
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 安全教育。
最后是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
是消除事故陷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它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检查。
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
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
发现危及人的安全隐患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按照市局《关于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强化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患必除、安全第一”的思想,营造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我所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安全常识和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全体职工更深刻的认识到了安全是家庭幸福、单位稳定、社会和谐的生命线,增强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同时积累了宝贵的培训经验,保证了单位各项工作健康、高效、持续发展。
现就此次培训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市局《通知》要求,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安全培训领导小组。
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制定培训计划,选定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时间,为此次培训工作的圆满成功打下了良好基础。
并要求全体职工真正做到全员、全过程学习,把此次培训当作一次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完善自我业务技能的机会。
二、组织严密内容全面
为使此次培训工作做好、做细、做严、做出成绩,达到预期的目的,龙山国土资源所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地震防护、传染病防治、计算机安全使用常识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安全常识手册使用全体职工对安全常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方法灵活成效显著
为了解决培训时间和业务工作之间的矛盾,我们采用了上午工作、下午培训的方式,或者采取工作间隙进行培训的方式,这样既没有影响到正常工作,又没有影响培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学好理论的同时,我们还对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进行了实际操作训练,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达到了培训的目的。
培训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市局《通知》要求,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清查,主要表现在:第一,单位没有消防器材;第二,个别同志还存在着酒后驾车的问题;第三,随着办公设施的现代化,单位用电管理存在着很大漏洞,个别同志下班忘记关掉电脑、空调,晚上值班还有长明灯现象;第四,单位和个人在饮食方面还没有对蔬菜、水果进行彻底消毒等。
通过这次培训给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能够做到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共同把安全问题搞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培训工作存在的不足
1、个别职工对培训认识程度不够,存在应付现象。
2、培训组织上虽然经过努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还存在如时间安排不妥等不利的地方。
3、安全教育培训不应只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任务来抓,应成为我们单位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二
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范文一全国人大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根据公司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分厂高度重视,从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宣贯学习,现将宣贯学习总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巩固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1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的形式进行深入宣贯学习。期间出版了专题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板报7版;悬挂横幅1条;组织参加集团公司新《安全生产法》视频专题宣贯学习1次,为在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之十大亮点。
2、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3、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三
为了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全镇范围内狠抓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氛围,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由镇安办牵头,于2xx年8月9日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大会,会议工作总结如下:
为保证教育培训效果,镇安办精心组织,连同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3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率达到96%以上。
组织学习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业道德伦理,确保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目的、有内容的'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认真传达党和政府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不断增强食品经营单位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从业素质。通过广播、标语、板报等多种方式,以会代训,在全镇范围内轰轰烈烈的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乡镇责任,本着对全镇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2、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的契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署《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食品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素质,从而进一步确保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四
我们这次培训,办领导从学习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的确定到授课教师的选择和参加培训的人员等都是经过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办党组书记魏亚伦同志对讲课内容亲自进行审核,从全面、系统、深入地组织经常性的培训,为形成健康良好的学习培训机制奠定坚实基础的高度,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办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出席了培训的开班仪式和今天的结业式。亚伦、兆安同志亲自为大家授课;国贵、福林、连毅同志也在百忙中也抽出时间和大家共同参加培训;我也从国家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形成过程、安全生产理论体系的构成及其内涵等三个方面做了中心发言。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办领导对这次培训的高度重视。
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全力配合,确保了培训的人员出席率。与此同时,对所承担的授课内容都进行了精心准备,保证了授课质量。
在历时6天、48个课时的培训中,我们共安排了14次专题讲座。
同志在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回顾了我办从组建伊始到逐步发展壮大各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对10项重点工作和10个体系建设,向参加培训的全体学员进行了透彻的解读。
同志以近50年从事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丰富经验,将大学生活中煤炭专业所学到的全部课程浓缩为2个小时的精彩演讲,在授课中,从煤的形成过程、地质构造,到煤矿灾害预防措施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深入浅出地为学员们讲解了煤矿安全知识。使大家实现了对煤矿知识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跨越。
市法制办的同志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培训中,重点讲解了在依法行政前提下,特别强调了其执法过程中的合理性、适当性。正如古人所云:不可乘怒而重责;不可乘喜而轻诺。我们执法时绝对不可以情绪化,也绝不可以凭个人主观好恶去执法。“情绪化”执法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大忌,也是依法行政内涵所不允许的,从一定角度讲,也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曾参加《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起草工作的省安监局同志,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授课中,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宗旨以及具体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使我们对一部法律、法规出台背景的艰辛过程和《条例》的每一条款的具体内容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近60年的原省劳动厅劳动保护处处长同志,以其亲身的实践,将《安全生产法》7章、97条内容进行了高度的总结、提炼,形象地将相关条款比喻成人体的头部、心脏、腹部、四肢等部位。他对《安全生产法》诠释,为我们学习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提供了形象记忆法,起到了曲径通幽的作用。
办内各相关处室的等同志也都结合各自的业务和工作实践,向大家讲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场监察知识。
由于这次培训时间紧内容多,不得不采用一种填鸭式的方法。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大家都很辛苦,很疲劳。但大家的学习情趣和学习热情,却让我们非常高兴和欣慰。一是态度认真。上课时,没有打瞌睡、说话和做与培训无关事情的,大家都能认真地听课、认真做笔记。每个同志都是在自觉地、主动地学习。二是互相交流。针对一些疑惑和问题,及时向老师请教,大家相互交流、探讨。三是严肃活泼。大家自觉遵守培训规定的各项纪律,保证出勤,尊敬讲课老师。课前歌声嘹亮,课后欢声笑语,既活跃了学习培训的气氛,又使紧张的学习得到了放松,在增强了培训班的凝聚力的同时,也增加了学员的相互了解。
为使培训形式上新颖、生动,办组建以来,我们首次采用了多媒体授课形式,每个授课人员都精心准备课件,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倾注了劳动汗水。他们选用现场模拟画面,将枯燥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实际案例有机地结合,增加了大家的感性认识,方便了大家学习,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学习培训,应该有这么三个方面的收获。一是对安全生产机构的状况、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过程及我们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管任务有了一定的了解。二是对在工作中应该掌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轮廓。三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安全生产监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了一定的把握。
使大家经历了一段由不知到知之,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跨越的历程,我们把它作为新形势下在安全监管工作的万里长征路上迈出的第一步,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同志们,就学习的重要性而言,学习是立身之本,成长之源,是增长知识,强化素质,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创新思维,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正处在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学历教育正在逐步的向大众教育和终身教育转化,学习永无止境。不学习,就会变得平庸,就要被淘汰,就要落伍。讲大道理,不学习,你就不具备胜任某项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讲小道理,你不具备与他人竞争的资格和资本。
同志们,我们在座的同志中近四分之一的同志是从10月以来,走上我们安全监管战线工作的。所以,我想用毛主席的一段教导来结束我这次总结发言,毛主席曾教导我们,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既然我们大家都选择了安全监管事业,就要同舟共济,荣辱与共,义无反顾地为安全监管工作尽职尽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五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重点突出了以下内容:
(一)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即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障。
(二)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
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主要包括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三)增加了安全生产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的规定。
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是,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不衔接,导致问题突出,留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新安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目的是通过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长远目标、工作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融合,推动政府和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规定保证安全经费投入,是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新安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新安法第二十条规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企业、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五)增加了有关部门制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规定。
新安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这一规定对提高事故隐患处理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六)完善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是增加劳务派遣教育培训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增加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新安法明确了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单位从业人员具有相同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与《劳动合同法》相衔接。同时,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双方都有教育培训的责任,各有侧重。
(七)完善了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
新安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完善了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对验收结果负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核查。一是加强了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监管,保证安全设施的质量;二是按照减少、取消行政审批的要求,取消验收审批环节,强化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八)完善了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淘汰目录的规定。
新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与原安法相比,新安法增加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确定淘汰目录的规定,增强了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通过制定发布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目录的形式,及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动态管理,有利于提高工艺、设备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九)完善了对危险物品查封扣押的规定新安法第六十二条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可行使的职权,其中包括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权,即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权力。此项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原安法中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避免因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处置不当引发事故。
(十)完善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深刻吸取2013年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危险作业管理。新安法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这一规定,授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确定危险作业的新类型,强化现场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完善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租赁规定。
由于有些生产经营单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不负责任,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甚至发生安全事故。新安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依照这一规定,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发包、出租方承担,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租赁的责任,有利于生产经营单位对建设项目、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十二)完善了矿山井下、海上石油开采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新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把涉及安全生产的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在本法中予以明确,与《特种设备安全法》相衔接。
(十三)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规定。
应急救援是防范安全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新安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将多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保障措施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一是明确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新安法第七十六条)。
二是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新安法第七十六条)。
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有关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新安法第七十八条)。
(十四)完善了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规定。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是在多年事故救援、调查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符合事故调查的基本规律,多次被写入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新安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条规定从法律上肯定了近年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取得的经验: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事故调查应当遵循的原则,由原来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改为‚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制度,只有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才能回应遇难者家属及社会公众的关切,同时真正发挥事故的教育警示作用;三是增加了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义务,强化了事故调查的后续处理工作。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新安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作出了严格规定。一是明确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二是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三是明确规定了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范围,既包括本单位招收的人员,也包括被派遣劳动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等;四是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二、创新建立了10项法律制度。
(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安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法律规范。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的重要体现,把多年来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新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二)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危害较大,整改难度也较大。为此,新安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责任,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具有重要意义。新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越级报告制度。
在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予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新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赋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越级报告的权利,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的职责,有利于及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代表了现代管理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多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结合多年来的实践,新安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五)建立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为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定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安全管理队伍朝着职业化方向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新安法第二十四条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三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是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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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是厂毁人亡,群死群伤,一些企业无力对伤亡人员进行救治和补偿,往往是企业赚钱、政府买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企业解决事故救援和第三者伤害补偿费用问题,以及引入保险企业参与事故风险防控辅助管理。根据2006年以来在湖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直辖市)进行试点取得的经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本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第三人的赔偿资金来源,减轻政府负担。新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发挥保险机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
(七)建立依法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强制措施制度。
近年来,因企业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停业指令,仍然违法生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新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这一规定,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事故,保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八)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诚信守法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最低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针对实践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的情况,新安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
(九)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计划制度。
改进安全执法方式,提高安全执法效率,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新安法将分级分类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新安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新安法还规定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法律责任。
(十)建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制度。
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及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活动,安全风险较大,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技能。为此,新安法明确了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地位,明确监管部门要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新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强化了10项法律规定。
(一)强化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李克强总理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明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新安法第三条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情况问题复杂。如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组织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等问题,仅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自身还难以解决。许多问题都需要由政府出面,统筹协调,依法解决。新安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这一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新安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新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新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为安全监管执法的主体。安监部门成立十几年来一直是执法部门,这次在法律上再一次明确,对突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
(五)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最基层,大量高危企业集中,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安法第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六)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国发〔2010〕23号文明确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安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并进一步强化,对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修法在总则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在其后的章节中对此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凸显出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七)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
新安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增加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既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也有利于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消除。新安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强化应急救援措施的规定。
深刻吸取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把警戒、疏散等救援措施纳入法律规定,强化应急救援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新安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参与事故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九)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最终都要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只有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和震慑力度已经明显不够,新安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扩大了行政处罚对象的范围,并且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加大了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1.强化对事故企业的处罚。
新安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对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安监部门处以二十万元到一千万元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2.强化了对拒不执行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指令的处罚。
新安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新安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了对未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价的处罚。
新安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价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支同祥)。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六
为了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全镇范围内狠抓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氛围,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由镇安办牵头,于20xx年8月9日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大会,会议工作总结如下:
为保证教育培训效果,镇安办精心组织,连同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3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率达到96%以上。
组织学习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业道德伦理,确保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目的、有内容的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认真传达党和政府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不断增强食品经营单位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从业素质。通过广播、标语、板报等多种方式,以会代训,在全镇范围内轰轰烈烈的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乡镇责任,本着对全镇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2、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的契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署《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食品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素质,从而进一步确保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七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企业经营方针和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培训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
客观上,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势必增加各种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从而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是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因此施工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
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这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管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本人从目前安全事故多发的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械、外脚手架及模板承重架方面,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要求谈一些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以期与监理同行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监理水平。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的监理工作,首先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进行审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不得做为工作零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线,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电箱内必须通过端子板连接,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每个工地重复接地装置不得少于三处,阻值10ω。接地线应由二根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圆钢、钢管和扁钢,严禁采用螺纹钢。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以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三证齐全,箱体必须采用铁板制作,进出线路应在箱底进出。箱体内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的连接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配电箱、开关箱的连接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检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重点应查验相关资料的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的型号是否相符。各种建筑机械必须经验收合格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能使用。
井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机械的书面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留存备案。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在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从事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后方可进行;上述机械设备的装拆及操作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应查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与施工单位上报的上岗证人员是否相符,物料提升机(井字架)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提升机应具有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上极限限位器及紧急断电开关。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使用提升机时,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
塔吊检查的项目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注意的是:塔吊指挥人员按规范要求也应持证上岗,塔吊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遵守"十不吊"规定。
脚手架搭设之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进审批批,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搭设及拆除施工工艺、材料及质量保证体系、文明施工要求、稳定承载计算、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审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施工,并应注意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的纵、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最大立杆纵距、横距及连墙件间距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对搭设在楼面上的脚手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包括屋面、雨棚、阳台及后浇带等悬挑结构。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作为一名项目经理,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从基层施工多年的经验来看,抓好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安全环保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将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基层hse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近几年,集团公司、公司对安全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经营是性指标,节能降耗是约束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hse行为准则、hse检查及考核标准、hse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hse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安全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专业路分管,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hse奖惩约束机制,把hse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
规章制度。
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环保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环保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开展,组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施工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施工项目“两书一表”、岗位“两书一表”和操作规程中,指导作业人员施工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八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及局、段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抓出成效。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区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为指导思想。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车间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为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达到培训目的。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
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5、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6、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
7、安全典型事故分析。
新《安全生产法》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完善了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通过组织车间、工区所有作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总之,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九
一、培训是花,培训效果评估是果。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培训仅仅是做了“答疑、解惑”,而培训效果评估是做了知识的消化和应用;所有的培训项目,无论是讲师的水平多么高、课程内容多么的切合企业及员工的需求,如果没有培训效果评估做培训后期的巩固和推动,即行动与成果的确认,那么所有的培训就都是“过眼烟云”,正所谓“课堂上激动,课后就忘”。
二、培训效果评估的方法应用
各企业有各企业的特有文化环境和特点,各企业的领导也是风格迥异,人资部门在企业所处的地位也不尽相同,因此,培训效果评估的方法只能是结合企业的实际来采取适合的方式来实施。
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和准则。
三、培训效果评估的创新?
培训效果评估要创新,不外乎三点:一是打铁先要本身硬;人资部门负有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评估的责任。
如果人资部门自身对培训效果的评估就示弱,那么就无从谈起培训效果评估的工作如何开展啦。
二是部门间沟通是关键;因为,培训是面对全体员工的'培训,这就从根本上确定了所有的培训项目都离不开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部门经理这一重要层次的人的支持和配合,做好与部门经理的沟通,即搞好“关系”,是做好培训效果评估至关重要的一环。
三是企业领导的支持;
上述观点没有详细展开说明,理由是从事人资工作的都比我聪明,明白其中的道理。
应该怎么做,都心知肚明。
如果有错误,请批评,虚心接受。
入职培训,主要是公司对每一个初入公司的新员工介绍公司历史、基本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组织结构、人员结构和处理同事关系等活动的总称,目的是为了使员工融入这个团队。
效果评估
一般来讲,经过有效培训,新员工都能逐渐地认可公司,并很快地进入工作角色。
不过,在实践中,一些公司的新员工培训内容充实,形式多样,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问题出在哪里?
主要原因是效果评估环节出了问题。
培训评估工作要做好,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培训一定要考核,且要有淘汰机制。
没有考核、没有淘汰机制的培训,会使新员工没有学习压力,容易得过且过,甚至滥竽充数。
例如,南京某路桥公司的做法比较好,他们会在试用期后让新员工进行自身评估,同时也让上下级对其进行评估和其沟通,使其明白自身能力的“短板”。
其二,分阶段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不能等到培训最后,才知道培训的效果不理想。
分段进行效果评估,不合格者还可以进行补充培训。
其三,对培训效果评估要全面。
可以从公司级培训、车间/公司业务培训、专业课、实习等几个维度(按照实际需要赋予不同的权重)进行评估。
其四,评估的方式可灵活多变。
可采用柯氏四级评估方法,前期可多采用反应评估,了解新员工对培训的满意度;后期可多采用学习评估,通过笔试、现场操作、模拟演示等方式了解新员工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必要时还可采用行为评估,即了解培训后的新员工在工作上应用的行为状况等。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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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不多的安全培训即将结束,作为公司的一员,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而且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道理,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二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鼓励职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的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其次,我们还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查处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二是宣传教育要到位,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的施救和自救能力;三是制度措施要到位,要根据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分厂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抓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四是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换药,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
2019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省建设厅在中国水利水电八局南托基地开展了为期四天的建筑企业法人继续教育培训班活动,我公司有五位领导参与了此次培训,这次培训旨在加强和促进建筑行业企业法人对工程安全的重视,为企业自身的良好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保障。
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加强管控,提出了大量而有效的建议和科学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省建设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活动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和落实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各项目部的监管,加大对各项目部安全隐患的处罚力度,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全力做好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企业法人必须从组织上、措施上、行动上把这项活动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各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
新开工项目工程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需派出专职安全人员参加了项目管理,并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及施工现场用电与消防安全技术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尤其是特殊工种进行定期培训教育。各项目施工队必须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各施工安全的认识统一到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施工。
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入安全生产月的,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可在醒目位置悬挂大型安全生产。
口号。
横幅;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必须按规定保持距离。通过这些组织宣传工作,可以极大的强化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可以开展建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项目部组织人员参加,对进参与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通过这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活动,使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意识有进一步的提高。
各项目部除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外,还必须组织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不文明、不安全行为建设问题为内容的安全专项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覆盖面包括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在安全管理部日常检查中,只要觉得是安全隐患问题,由专人下达安全隐患。
通知书。
并限期整改落实。通过日常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可以极大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调动各项目部的积极性各项目部还可采取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较好的管理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较差多次检查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部进行通报并处以经济处罚。
在新开工程开工前公司都与各项目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责任书。
公司工程部就安全事宜及时与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公司还可以建立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小组将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发布到各项目部便于项目部人员随时查阅调用。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执行“突出一个早字、做到一个实字、形成一个好字、狠抓一个严字”,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组织有序的项目部。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的工作离标准工地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一定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项目部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这一原因普遍存在,项目经理只是一味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还是不够,安全生产工作在思想上重视不够,存在认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只是为了应付公司及上级部门的检查思想,加上施工基层人员的素质低,思想意识差,所以导致公司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下一年度安全管理将继续落实,确保全年公司各大亡事故,一般事故控制在2‰以内;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1.续加强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项目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教育,遵守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3.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凡未持证上岗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并限期换人,查封设备,限期到公司交费办证;凡未换人,也未交费办理的视为态度恶劣,公司将查封设备,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特种工持证上岗工作,各工地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用各项制度来指导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新招收的工人,转换工种和新上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培训,方可持证上岗。
5.现场巡查工作,巡查原则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期复查,超期处罚,对违背强制性条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勒令停工整改。
6.对品牌工程的申报管理工作,品牌工程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体现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在投标时可以增加企业的业绩分,因此工程部在一级交底中根据工程规模情况并与。
合同。
管理人员结合,在交底中写清楚,写明申报什么样的品牌工程,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何时提供,表格从哪下载等。
7.凡是对重点部位(库房、木工加工区域等)配备灭火器警示牌等,并有显目的警示牌,做到有备无患。
8.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严禁机械操作人员擅离岗位、疲劳作业及机械带故障作业。
2019年即将结束,但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不论过去和现在,公司都必须在安全问题上投入大量的精力、人力和财力,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网络组织、制定安全制度,到培训员工安全知识,不断检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各项目部必须以这次安全生产培训活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章,促进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为我公司的生产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十一
为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校制定了培训计划,选定了培训内容,安排了培训时间。
二、培训组织及内容。
1、培养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危害及其应对。
3、食品安全与饮食卫生。
4、中小学校园(内、外)活动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
三、培训目的'。
提高广大教师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素质是此次培训工作的目的。为了达到目的,并实现全员、全过程学习,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把我校7位教师全部集中到阶梯教室集体培训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明显。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十二
为期天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第一期培训班今天就要结束了,在办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家的辛勤努力下,这次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这次培训可以说有这样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培训内容丰富,三是学习气氛浓厚,四是办班形式新颖,五是学员学有所获。
我们这次培训,办领导从学习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的确定到授课教师的选择和参加培训的人员等都是经过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办党组书记魏亚伦同志对讲课内容亲自进行审核,从全面、系统、深入地组织经常性的培训,为形成健康良好的学习培训机制奠定坚实基础的高度,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办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出席了培训的开班仪式和今天的结业式。亚伦、兆安同志亲自为大家授课;国贵、福林、连毅同志也在百忙中也抽出时间和大家共同参加培训;我也从国家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形成过程、安全生产理论体系的构成及其内涵等三个方面做了中心发言。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办领导对这次培训的高度重视。
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全力配合,确保了培训的人员出席率。与此同时,对所承担的授课内容都进行了精心准备,保证了授课质量。
在历时6天、48个课时的培训中,我们共安排了14次专题讲座。
同志在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回顾了我办从组建伊始到逐步发展壮大各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对10项重点工作和10个体系建设,向参加培训的全体学员进行了透彻的解读。
同志以近50年从事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丰富经验,将大学生活中煤炭专业所学到的全部课程浓缩为2个小时的精彩演讲,在授课中,从煤的形成过程、地质构造,到煤矿灾害预防措施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深入浅出地为学员们讲解了煤矿安全知识。使大家实现了对煤矿知识从感xx认识向理xx认识的跨越。
市法制办的同志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培训中,重点讲解了在依法行政前提下,特别强调了其执法过程中的合理xx、适当xx。正如古人所云:不可乘怒而重责;不可乘喜而轻诺。我们执法时绝对不可以情绪化,也绝不可以凭个人主观好恶去执法。“情绪化”执法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大忌,也是依法行政内涵所不允许的,从一定角度讲,也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曾参加《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起草工作的省安监局同志,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授课中,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宗旨以及具体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使我们对一部法律、法规出台背景的艰辛过程和《条例》的每一条款的具体内容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近60年的原省劳动厅劳动保护处处长同志,以其亲身的实践,将《安全生产法》7章、97条内容进行了高度的总结、提炼,形象地将相关条款比喻xxxx体的头部、心脏、腹部、四肢等部位。他对《安全生产法》诠释,为我们学习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提供了形象记忆法,起到了曲径通幽的作用。
办内各相关处室的等同志也都结合各自的业务和工作实践,向大家讲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场监察知识。
由于这次培训时间紧内容多,不得不采用一种填鸭式的方法。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大家都很辛苦,很疲劳。但大家的学习情趣和学习热情,却让我们非常高兴和欣慰。一是态度认真。上课时,没有打瞌睡、说话和做与培训无关事情的,大家都能认真地听课、认真做笔记。每个同志都是在自觉地、主动地学习。二是互相交流。针对一些疑惑和问题,及时向老师请教,大家相互交流、探讨。三是严肃活泼。大家自觉遵守培训规定的各项纪律,保证出勤,尊敬讲课老师。课前歌声嘹亮,课后欢声笑语,既活跃了学习培训的气氛,又使紧张的学习得到了放松,在增强了培训班的凝聚力的同时,也增加了学员的相互了解。
为使培训形式上新颖、生动,办组建以来,我们首次采用了多媒体授课形式,每个授课人员都精心准备课件,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倾注了劳动汗水。他们选用现场模拟画面,将枯燥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实际案例有机地结合,增加了大家的感性认识,方便了大家学习,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学习培训,应该有这么三个方面的收获。一是对安全生产机构的状况、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过程及我们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管任务有了一定的了解。二是对在工作中应该掌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轮廓。三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安全生产监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了一定的把握。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十三
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人社发xx47号)通知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的业务范围为:理财规划师、信用管理师的初、中、高级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中心暂无自有教学场所,每年春秋两季进行招生后到长江职业技术学院租赁教室、办公室,教学时间为周末9:00-17:00进行培训。
培训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了每个员工。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培训中心对教职员工进行了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并模拟了突发火灾消防演练。通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教职员工和管理人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培训中心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不断地修改完善。
xx培训中心。
xx年8月25日。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十四
在本次培训过程中,我们为考察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了签到。在本次培训过程中,员工出勤率较高,学员们较好的遵守了培训纪律。
二、考核情况
新员工在培训的过程中,人事部门对其现场进行监控,在培训的过程中,人事部门人员对其员工进行考勤调查,并根据培训中的新员工的表现对新员工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并在培训结束后对员工进行测试。大部分员工表现较好,学习较认真。
三、培训效果
(一)培训安排
学习对本次培训时间安排的合理性,通知等事项满意度较高,但部分因为设备资料不是很齐全,培训效果未能达到效果。
(二)课程安排
本次培训课程对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制度流程有很好的帮助。让员工的对企业文化以及工作流程有了一个很好地认识。
(三)讲师表现
讲师在表达技巧和讲授能力方面很完美,与学员互动也较频繁,学员对bj输油气公司的企业文化,内部运转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
(四)学员收获
1、员工对此次培训的满意度
培训结束之后,发放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员工对本次培训持较满意的态度。
2、员工的学习成果
本次培训结束之后,人事部对各学员的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主要是测试学员理论知识的学习成果,通过考试发现,新员工的基本合格,只有个别员工没有通过测试。
1、员工在实际过程中的实施与应用
2、培训对员工业务的影响
3、投资回报率
4、无形收益
本次培训学员总体满意度良好,学员对公司安排的培训持肯定态度员工的学习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工作方面员工的表现也很理想。
四、新员工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 培训体制
1、对各层级员工的课程安排不是很明确,没有对各类员工进行明确的分类。而且此次公共课程的针对性不强,由于公共课程太多,员工不能很好地学好每一个公共项目。
2、新员工培训方式创新性差。公司的新员工培训主要是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员工培训政策按部就班的进行,虽然在培训项目上有些创新,增加了一些实践性的项目,如拓展训练,团队活动等。但是在培训方式上没有创新,大部分都是以知识传授为主。
3、新员工培训制度欠缺。公司没有制定明确的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和新员工指导制度。公司新员工培训的原则不明确。
4、新员工培训机制不健全。主要靠内部管理者和内部培训师进行培训,虽然能很好地让员工了解企业的文化与机制,也节省了培训费用,但是在某些方面公司内部培训师没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不能很好的向员工传授知识。外部培训资源较少,可能某些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5、新员工培训周期不合理,对于服务类的新员工,在公共课方面如礼仪学习的强度应该增加,适当的拓宽培训周期。
(二) 培训力度
1、本次培训的公共课程单节课时间太长,前半节员工很热情,学习也很积极,但是到后期员工表现较为懒散。对于讲授类的的培训单项时间不宜过长,不然员工会产生厌倦的心理。
2、本次培训的公共课程太多,项目太多导致员工不能够很好地把握每一项,让很多员工认为公共课程只是流于形式而持不认真的态度。
3、新员工培训人力投资少。企业培训大部分都是从内部选择培训师,没有从外部聘用培训师。虽然节省了培训费用,但是内部选择的培训师难免缺乏专业性,所有有些知识不能很好地传授给员工。
4、新员工培训的
(三) 培训流程
1、新员工培训需求分析不合理,没有根据不同岗位的员工设计不同的问卷,培训计划不详细,针对性不强,并没有根据新员工的个性特点和不同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制定不同的培训方案。
2、新员工的授课方式太过单一,知识类的课程大多采用老师ppt放映和老师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在学习过程中,学员不能很好地参与进去。只是单方面的`听讲师讲解,所以学习效果不产生佳,学员易产生厌倦心理。
3、新员工培训内容的选择方面较盲目,大部分的培训内容都是知识类的,没有很好的实践性,员工也很难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来。
五、建议
1、针对不同的员工设计不同的需求调查问卷,全面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
2、可以适当缩短培训单节课程的时间。
3、、培训的形式太过单一,大多以讲授为主。
4、可以适当的减少公共课程的学习,有些公共课程部分部分岗位员工可以不用学习,部分公共课程可以归为某类岗位的专业培训。
5、公司可以适当聘用外部培训师,外部培训师的专业性较强,也可以给新员工传递一些新的思想。
六、培训总结
(一)本次培训整体上圆满结束,学员们能很好的遵守公司培训纪律,部分培训场所由于设备故障的问题,学员无法很好地参与到培训当中。
(二)通过本次培训学习对bj输油气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有一个很深认知。也熟悉了企业内部的运转和工作流程,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三)通过本次培训,增强了新员工的专业知识。本次培训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总结篇十五
公司从元月16日-18日开始对公司各部门及一线生产骨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大力宣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通过专家们深入浅出地讲解,学员认真地学习了相关知识,学员们的安全理念、安全意识、风险防范能力与职业责任均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现将此次培训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作为落实公司年度安全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公司领导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在办公会议上强调了各部门责任,质量安全部制定了培训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与公司各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同时要求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展开,督促各部门及生产一线员工参加培训,责任到人,培训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有了领导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基础,整个培训过程中,员工积极响应,培训热情很高。培训主要由省安监局、长沙市海事局、市消防中队等单位的专家负责。按照公司培训要求,授课人认真编写了相关教案,质量安全部汇编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个学员手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员工培训过程历时两天半,共有39名员工参加,基本实现了停泊待工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船长培训率达到98%。
突出结合安全意识、安全风险及施工实际,这次培训的教材以授课人根据公司要求编制的课案,针对公司施工实际情况,突出了海上施工相关安全方面的内容。同时质量安全部收集整理了培训知识手册等书籍作为补充教材,对员工灌输了先进的安全理念、介绍了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传授了海上防火救生的方法与策略等等。在培训授课中,授课人利用投影仪,通过生动的画面,详细的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给员工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大家防患与未然,提高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
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对学员进行了严格地考勤,每次上课均进行签到、点名。培训刚结束马上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人力资源部拟定的试卷,考试成绩和员工的绩效挂钩,并对考试前七名及全出勤率的学员给予了物质奖励。这次培训考试的参考率达到80%,合格率达到88%。
在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及时就此次培训的效果及公司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在所有参加培训人员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27份,收回27份,反馈率达100%,职工积极踊跃的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质量安全部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总结。(见附件)。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员工在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风险防范和职业责任四个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企业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员工的集体意识,培养了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问题如下:
1、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
2、培训参与的人员不积极,培训时间短,公司各部门经理、职员及项目经理参与度不高,内容形式还有待充实。
3、个别员工对培训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培训重视不够。建议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中,增强对员工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工作和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培训纪律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持之以恒地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使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1、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是什么?
为有效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1)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法可依主要是解决立法问题,为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的社会秩序制定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提供切实可行的行为准则。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有法可依的目的要做到有法必依,即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3)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切实保证,这是在强调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的基础上,对于那些无视法治、践踏法治和以身试法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者加强监督管理和法律制裁的必要措施。
2、请详细解释行政处罚有哪些程序。
答题要点:行政处罚的程序可以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填写预定格式、编有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一般程序。
除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以外,其他行政处罚当适用于一般程序。行政机关载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合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审查调查结果,酌情分别作出决定:
(1)确有应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支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述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在对较重的行政处罚实施前适用的一种程序。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程序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执行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1~2人代理;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3、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答题要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简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答题要点: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一下条件,依法申请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2)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的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8)特种作业人员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0)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11)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1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14)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5)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简述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
答题要点:
(1)消防规划;
(2)安全位置;
(3)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4)公众聚集场所和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
(5)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
(7)消防产品和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管理;
(8)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
答题要点:
(1)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分,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分别做了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建设施工许可;
(3)日常监督检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