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范文(18篇)
倡议书是表达对特定议题或问题看法和建议的一种书面文体。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的例子,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一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装行业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规范服装行业经费的使用,使服装行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州服装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服装行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服装行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秘书处负责编制服装行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服装行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服装行业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使用。
第三条本服装行业经费的管理。
(一)服装行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审批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服装行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自行决定。
(三)协会聘用专家的聘金参照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服装行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六条本服装行业旅差费用的管理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二
从我国女装行业发展的特点来说,首先是消费观念改变、品牌意识加强。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多元文化的发展以及年轻女性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女性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变化。追求自我风格和个体完美的趋势日益展现,越来越多的女性消费者着装讲究个性化,选择自己喜欢的服装已成为一种时尚;大部分女性愿意以服装来显示自己的文化层次和品味,而各个年龄段的女性消费者对品牌服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其次,市场细分化,国际品牌布局中国,竞争愈加激烈。如果站在全球高度分析市场格局,可以看到欧美品牌女装凭借其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规模,牢牢占据着行业的领袖地位;日韩女装特别是近期的韩国女装,在年轻群体中脱颖而出,已经开始逐渐引导世界范围年轻人的时尚潮流。而中国女装的地位与影响力相对较弱,既缺少知名的国际品牌,又缺乏时尚流行元素。随着服装市场国际化进程加快,定位不明的我国女装企业必将面临惨烈的市场竞争。女装从业者只有依靠精确的市场细分与定位,方能准确判断市场走势与自身所处地位,配合相应的市场行为,在未来的竞争中生存并且发展。
当前国外女装品牌已经开始加快在我国的扩张速度,hr、zara等等已纷纷涌进中国市场并占据了领先优势,美国的gap也已在中国开店。随着他们不断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开拓力度,女装市场竞争将更趋白热化。
我国女装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普遍存在库存高、周转速度慢、产品同质化等问题,同时消费者对女装品牌的忠诚度较低,市场份额不稳定,使得价格战和终端的促销战频繁上演。中国女装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正由过去的降价竞争快速变成款式、时尚、销售环境、文化底蕴、品牌地位等综合因素的竞争。加之今年以来服装企业生产成本增加、销售下滑、利润变薄,一些服装企业把重心越来越多地偏移向二三线城市,将二线城市作为其发展、扩张的切入点,将激烈的市场竞争带到原本平静的二三线地区。
其三,设计力量相对薄弱。女装具有设计新颖、技术含量高、时尚性强、批量小、周期短、变化快等特点,可以说设计是女装的灵魂。这里提到的中国女装设计力量薄弱,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是文化内涵的差距,虽然中国现在涌现出许多优秀的、受过高等教育的设计师,但是这种设计与美的教育,更多来源于国外的精髓,还不能完整地表现中国特有的文化传承;第二是设计的能力受制于部分企业落后的工艺技术及设备,面辅料的配套跟不上设计发展,很多好的设计作品不能成为完美的衣着类商品。
其四,具有相当实力的女装品牌企业迅速崛起。我们虽然面临很多困难,但是不能妄自菲薄。欧美品牌女装市场大约有百年历史,代表了当今女装业主流的发展趋势。而中国品牌女装经营之路则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才刚刚开始,正如中国经济一样,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猛,欧美品牌女装十年所走过的路,中国品牌女装可能只需要三五年就走完了。近年来,随着女装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逐渐加剧,优胜劣汰的市场中涌现出一批具有相当实力的女装品牌,诞生了具有明显区域色彩的产业集群。同时很多规模较大的女装企业目前都已延伸出不止一个品牌,中国女装企业正从单一品牌向多品牌、多品类过渡,以实现品牌化战略。
最后,销售渠道多样化。随着服装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需求的不断提升,我国服装商品的销售渠道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服装企业的营销渠道不仅局限于传统的百货店、自建渠道和以专卖店形式进驻大型购物中心,更着力于打造全新的高端旗舰店、拍手店、网络商店、高级定制店、超市店等多层次的立体销售网络。2009年以来,许多服装企业开出了网上商城、专卖店等网络商店,在淘宝商城就有上百家服装品牌厂商开设官方旗舰店,如欧时力、艺之卉、esprit、太平鸟等。消费者在网上能查找最新、最时尚的商品,满足了新一代消费群体追求时尚、便利和体验的消费心理。
中国女装未来展望。
随着新兴产业的发展、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多元文化的发展,年轻女性在经济上的实力不断增加,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品牌意识更加强烈。现代消费者着装讲究个性化,追求自我风格和完美,选择自己喜欢的服装是一种时尚。大部分女性愿意用服装来表达显示自己的文化层次和品位。而各个年龄段的女性消费者对品牌服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使得市场更加细分化,从大众休闲服、运动服、少女装、淑女服、时尚休闲、量体裁衣、量身定做等,还出现专门设计等深层次的个性化服务,以此来满足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经济地位、不同文化背景的女性消费者需要。
女装品牌的定位更加明确和细分,品牌效应更加明显。近年来,随着女装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逐渐加剧,市场中涌现出一批具有相当实力的女装品牌,诞生了具有明显区域色彩的产业集群;中国女装的品牌化、规模化、时尚化、个性化趋势愈加明显,女性穿着更趋向于休闲化、多样化、个性化、时装化和品牌化。越来越多外国女装品牌加快了在我国的扩张速度,类似zara等一些牌子纷纷涌进中国市场并占据了领先优势,美国的gap也将在北京东方广场开店。随着他们不断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开拓力度,女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女装企业普遍存在库存高、周转速度慢、产品同质化等原因,同时消费者对女装品牌的忠诚度较低,市场份额不稳定,使中国女装企业陷入价格战和终端促销战的漩涡中,中国女装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正由过去的降价竞争快速变成款式、时尚、销售环境等综合因素的竞争。加之今年以来服装企业生产成本增加、销售下滑、利润变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服装企业逐渐进入资本市场,通过重组、并购等途径来完成资本化运作,很多规模较大的女装企业目前都已延伸出不止一个品牌。中国女装企业正从单一品牌向多品牌、多品类过渡,以实现品牌化战略。多品牌、多品类是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发展,确定旗下品牌定位的差异化和细分化,从而带动销售的增长。国内品牌拥有三个品牌及以上的企业有白领、md(凌志集团)、影儿、赢家、艺之卉、印象、岩、江南布衣、淑女屋、依恋、舒朗、a02等。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中国女装行业的未来发展必将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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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三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规范**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以合理的成本、资金投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总裁领导下,按分管权限及责任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相关职权。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裁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负责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负责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管控、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及财务信息披露工作、负责配合公司各类审计及评估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和合理分配使用、做好税务筹划、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各种财务支持。
第三章核算管理。
第六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应在会计事项发生当日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将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未达款项应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银行印鉴由两人分别保管,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专人保管,建立支票申领签收登记制,内容至少包括票据编号、领用人、收款单位、金额。
(三)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不得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现金,不得挪用现金。
第八条应收款项管理。
(一)应收账款管理。定期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建立与销售部门及销售客户的对账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和催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二)其他应收款管理。建立对账制度,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
(三)应收票据管理。收到的应收票据在“应收票据”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设置“应收票据明细账”,票据办理贴现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四)根据公司规定的会计政策,会计期末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第九条存货管理。
(一)存货包括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二)存货的入库、领用、发出等日常核算要做到及时、准确,及时反映存货的流转状态。
(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并实行定期实物盘点,发生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及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和处理。
(四)会计期末,按存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条对外投资管理。
(一)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二)会计期末,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三)长期股权投资按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及是否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确定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
(四)无论对被投资企业采用何种会计核算方法,均需定期取得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并进行分析。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除设置总账外,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登记卡,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投资转出等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三)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四)会计期末,按公司规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二条在建工程管理。
(一)在建工程除设置总账外,须按工程组成内容设置明细账,并建立与工程管理部门的对账制度,确保账实相符。
(二)会计期末,按公司规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管理。
(一)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和商誉等。
(二)无形资产除设置总账外,须按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分类明细核算。
同时,每年至少对无形资产的原始凭据盘点一次,确保无形资产权证完整。
(三)会计期末,按公司规定的`会计政策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应付账款管理。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按客户设置明细账。对暂估入账的应付款须严格管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
(二)定期对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清理。
第十五条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管理。
(一)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须遵循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正确核算产品成本,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健全成本核算方法和控制制度。一般情况下,成本核算遵循一贯性原则。
(三)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须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每年末,下属子公司根据当年度预决算情况、下一年度经营情况及目标,制定其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编制财务预算汇编,报本公司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下属子公司须于董事会预算审核决议后的一周内上报预算的修。
须报经其董事会审核通过,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的一周内上报预算的调整稿。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根据下属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及本公司自身财务。
预算编制合并财务预算初稿,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根据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及时调整。
第十九条下属子公司须按月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重大差异的项目须作出重点解释说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条下属子公司应随时掌握本公司预算完成情况,并定期组织召开月度经营活动分析会。公司财务部人员须对下属子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必要时派员参加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分析会,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部按月度编制合并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公司领导审阅。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具体工作,根据各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经营计划、投资事项等,做好资金流的平衡工作,并落实相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本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贷、担保和资产抵押实行规范管理,以有效利用银行借贷资源,维持合理的银行借贷规模,防止出现过度银行借贷,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第二十四条根据公司年度合并财务预算,公司财务部编制匹配的年度合并融资预算,报公司领导审批。融资事项实施时,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须遵循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十六条担保和资产抵押须做好备查登记,到期及时办理解除担保和资产抵押手续。
第二十七条为确保公司资金的有效操作和使用,配合融资方案的筹划,对下属子公司实行资本性支付承诺的通报制度。即下属子公司在上报会计报表的同时,将已经确定或预计发生的股权并购、增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等资本性支付通报本公司财务部,通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性质和内容、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资金来源等。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按照财政部、证监会有关规定,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并按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开披露。
第二十九条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及其附注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十条建立下属子公司定期财务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子公司财务信息。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保证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会计信息正确、真实,防范财务风险。财务监督对象为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以及反映经营活动信息的财会资料和其他资料。
第三十二条财务监督方式为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定期检查即检查部门每年一至二次对公司财会事项进行检查,专项检查包括对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他经济活动财会事项的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结果均须出具书面报告,报送相关人员,对违规事项须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十三条各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管理部门,每年对实物资产至少盘点一到二次,对应收款项进行函证,对盘盈、盘亏、对账差额须及时作出处理,以确保公司资产真实、完整。
第三十四条各公司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已形成损失的资产进行核销,须符合相关规范管理的要求。
第八章会计交接管理。
第三十五条会计人员因各种原因而发生岗位变动的,须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不予办理岗位变动手续。
第三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时须编制移交。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四
摘要:烟草行业的发展带来对于本行业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烟草企业做大做强必然就会要求公司加大对于企业财务的科学管理,对于烟草企业的财务管理,我们要结合烟草企业的特点。
加强对于烟草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分析烟草企业财务的现状并研究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以此维护整个烟草行业财经秩序,确保烟草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五
3.1建立健全烟草企业的内部财务审计体制审计制度的健全有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有利于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财务审计体系,首先,烟草企业的财务管理者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制定严格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把审计的职责明确到人,专门授予固定的部门以及个人行驶企业的财务审计,从而提高企业的内部审计效率。
审计的工作最终还是要靠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利于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内部财务审计水平。
3.2利用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我们要以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目标,利用先进的财务管理技术,结合烟草行业自身特点打造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平台,实现烟草企业的资源贡献、业务协同的要求。
并且随着烟草行业的发展,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将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加大对于行业统一会计核算的要求,我们改变以往的财务管理模式,实现将各单位分散管理、各自为政的粗放型管理模式,转变为一个信息平台下集中、统一的集约型管理模式。
3.3加强对于烟草企业的资产管理为了保持烟草企业能够平稳快速的发展,我们就要加大对于企业的资金监管力度,我们不仅监管企业的静态资产还要加强对于企业的动态资产的动向。
作为财务管理者我们要对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动态资产进行建档管理使总公司、省公司能够及时全面了解行业资产的占有、分布等基本情况,从资产的购置申请、领导审核和审批、资产购置、入库、调拨、出库然后到资产的处置、捐赠、出售、出租等一系列活动过程,形成从源头规范操作、统一程序,将资产日常管理落到实处,从而完成资产的全过程管理,为有关部门进行技改项目审批决策、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考核提供真实而可靠的依据。
3.4探索财务业务一体化,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管理型财会软件的应用,通过系统整合的存货核算、固定资产、成本核算等明细账,通过专项开发的接口程序,可以达到财务核算层面的统一。
同时,将财务管理流程贯穿在企业运营流程之中,实现了业务驱动财务,财务反馈业务的良性循环。
加强了内部监督,降低了企业财务风险,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六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财务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财务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然而,有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则不尽人意。这些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两个误区:一是把财务管理简单化,仿佛财务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忽视其整体管理职能。二是财务部门完全听命于“老板”,忽视财务管理自身的规律性与相对的独立性。
一、实践调查目的。
(一)社会实践调查的意义和目的。
会计学专业培养既具备扎实的会计理论功底,也掌握一定的会计操作技巧和技能的实务性人才,但在一般情况下,学生缺乏业务实践机会。为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各试点单位应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活动。
作为集中性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社会调查是将学生的理论知识转换为实践技能的重要过程。是培养学生观察和认识社会的能力,提高学生对会计理论的理解,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具体实践,体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旨在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掌握社会调查方法,提高专业技能。同时也为学生写作毕业论文提供选题思路。各试点单位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社会调查这一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二)公司概况。
玩具厂是一家不大的企业,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便利,企业的业绩还不错,销量很高,特别是一些玩具出口的较多,然而企业的一些帐的回收速度很慢,甚至很难收回。我觉得是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因此我去玩具公司调查其财务管理情况。并找出其相应对策。
二、实践调查的内容与过程。
我们将单位的财务人员设置、账册设置、预算管理等作为主要调查内容,具体包括为:
1、岗位设置状况,主要针对是否设有会计、出纳、保管。
2、人员素质情况,主要针对是否有专业证书、是否专职、是否遵守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等。
3、账册设置情况,主要针对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账册设置是否齐全,记载是否及时,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
4、主要针对内部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根据以上安排我进行了实践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在第一个周的时间里,我对公司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有了初步的了解。会计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会计工作在提高经济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发展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二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的变化。前者是更根本的动力,它决定了对会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的需求。其次,在第二周的时间里,我认真的学习了日常财务操作的全过程。跟公司出纳人员学会了如何开支票、电汇等票据,如何根据原始凭证并运用财务软件进行记账凭证的编制,每月月底如何根据银行对账单与财务软件上的银行存款余额账户进行核对并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向会计主管学习财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报表的分析。最后,在第三个周的时间里,我学习和了解了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对财务人员的岗位主要职责有了具体认识:
1、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
2、实行会计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三、实践调查的结果。
(一)岗位设置与分工虽然该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但是他们合理的设置了会计工作岗位,坚持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确保了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内部控制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基本做到了数据维护管理与电算审核相分离。资料录入与审核记账相分离。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分工,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好的经验做法。
公司票据管理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因此,空白票据是由专人去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没有参与银行的全部印鉴章的保管,这也遵循了不兼容职务分离的原则[2]。票据保管人员对票据的领用和使用上严格遵守了票据管理条例,基本上能够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对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做到了全部联次保存。记账人员在会计账簿的摘要中对已使用的票据号码作了记录,以便随时检查已使票据号码的连续性。另外,未经批准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发现擅自将票据背书转让、擅自签发空白支票,对已经开出的银行本票、汇票等,做到了随时关注使用情况,期满后立即进行了使用余额的核对和记录。每月还由专人将银行对账单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还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了账证相符。加强票据管理是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中该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票据保管制度,做到了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保管制度。保管交接制度。定期盘点制度。
(三)发现存在的问题。
1、风险意识淡薄,投资决策较差。
财务管理人员盲目放账,很少考虑风险。投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主要的管理者手中,总经理要管的环节很多,而且他不理解生产环节,无法对风险做到足够的认识和鉴别,造成盲目投资。
2、融资困难,筹资渠道不畅。
(1)融资渠道少,企业负债过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造成企业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差。
(2)国家没有专设中小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未向中小企业倾斜,使之处于长期不利地位。
(3)资金回收策略不当,盲目赊销,造成大量应收账款失控,相当比例的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存货相对比例较大,且很多表现为超储积压存货。
四、改进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方面的建议。
(一)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管理。
强化风险管理,首受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其次,要建立科学有用的财务预测和风险监控机制。建立有限的风先要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即使调整财务管理热源适应新环境的'知识结构,使他们具有即使捕捉风险,衡量防范风险的能力,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把可能遭险处理机制以及建立财务风险制度文化。
(二)强化企业自身能力,提高融资能力。
1、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业层次,强化竞争。
2、健全信用融资机制及担保制度。
3、改善经营管理方式,使管理细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各方面的管理。
1、在资金运用上,要保持一定的付现能力,确保资金周转能够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所需。
2、加强存货的科学管理。合理利用进货批量和进货时间,做到既有充足的货源以满足需要,又避免存货积压滞销等问题。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3)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是为企业的一项金投放,是为扩大销售和盈利所进行的投资,因此,要制定恰当的信用政策,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要制定适应的收款政策,当应收款发生以后,要对回收情况实施监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款项,对发生的坏账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五、实践调查的心得体会。
想要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预算员,且精通各类财务分析。他的工作好比企业的心脏,心脏不跳动随之企业的肢体也将僵持。他的能力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兴起与衰退,所以每个企业都必需要要求财务管理员灵活掌握财务预算方法和懂得企业规避风险的手段。由此分析告知我们无论任何企业“财务”是操作的主干,是企业的灵魂。
经过此事件调查后,深深体会到,我学到的理论与实践调查中的具体事件还有差别的。在调查这段时间里,我不懂就问,虚心学习。在与各层领导交往中,学习了一些处人事宜,锻炼我的社会知识。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七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条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十七条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十条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二十七条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一条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三十四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四十七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五十八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六十五条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九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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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内容:
产品品种货位号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产品数量金额备注
出库方式选择1、客户自提2、委托发货3、公司送货
运费结算方式1、公司代垫运费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销售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销售分公司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销售分公司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销售分公司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九、附则
1、本制度从二零零三年开始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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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为了规范销售公司财务报销及核算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销售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制度
第二条 正常情况酒业本部必须开发票给销售公司调拨,调拨价必须符合税务有关规定
第三条 销售公司进行预算管理制度,销售公司必须制定本年度销售费用比例数
第四条 销售公司必须提供销售公司管理办法,以备财务核算
第五条 财务管理规定:
(1) 货款实行银行交易制度,原则不能欠款,特殊情况需要欠款时,销售公司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欠款单或者别的制式单据,须有部门领导签字担保)
(3) 签订大批量长时间销售合同时,需在财务部留档,货款采
(4) 无合同零售商,应遵循先款后货的原则,特殊情况可参照相关欠款规定
(7) 销售部发放促销品时,需提供客户赠品签收单,注明客户名称、电话及具体赠品
1、 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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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 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 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1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加速应收帐款的回笼,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特制订本规定。
2 销售分公司的性质
2.1销售分公司是指在公司住所以外由威孚公司销售部门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具有销售行为的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对外签订合同。
2.2 销售分公司由分公司所在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2.3 依据国、地税规定,分公司在当地领取销售发票,当地交纳增值税,当地交纳地方税种,所得税由分公司与所在地地税局商定,在当地交纳或返回总公司交纳。
2.4 销售分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时,与总公司及与客户之间均采用开票结算的方式,即总公司将产品卖给分公司,分公司开票将产品卖给客户,最终客户的应收款项明细及余额反映在销售分公司。
2.5 销售分公司的库存产品保管责任为销售分公司,其产权属于威孚公司。
2.6 总公司对销售分公司采用收支两条线,即分公司收到的货款全额入总公司帐户,分公司需发生的各项支出有三种支付模式,第一种:各项费用全部发生在分公司,在分公司利润中列支;第二种:各项费用全部发生在总公司,总公司拨付备用金到分公司,分公司原始凭证到总公司报销,充抵备用金;第三种:一部分固定性费用在分公司列支,一部分可变性费用在总公司报销,至于何种费用在总公司(分公司)列支,双方事先共同确定。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模式,费用支出总额都须与分公司经营业绩(主要有销售品种、销售收入、应收帐款余额、应收帐款帐龄、内部利润等指标)挂钩。
3 销售分公司的帐册、报表、票据、凭证设置
3.1 由于销售分公司是具有销售行为的经营性机构,因此,无论采用何种费用支付模式,其帐册、报表设置都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相同。财务上至少应设置以下独立的帐册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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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报表:a. 资产负债表;b. 利润表;c. 财务状况变动表;d. 应交税金表
3.2 销售分公司用于销售收、发、成本费用核算的票据、凭证,除特殊要求另行印制外,一般可采用威孚公司的空白票据、凭证。
3.3 销售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为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法律依据,必须严格专人保管。财务印鉴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印制,并由财务部门预留印鉴样本。
4 销售收入及价格管理
4.1 销售分公司只限于在威孚公司规定的销售范围内从事销售活动。
4.2 产品销售价格决定权在总公司,销售分公司可视客户情况在公司允许的最低限价之上进行浮动。
4.3 产品价格及浮动区间的发文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
4.4 对于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客户,可根据其销售额及回笼情况在公司每年制订的政策范围内给予优惠,由销售分公司向客户结算,但优惠结算资料须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根据审批金额,由威孚公司结算给分公司。但产品从公司总部运至销售分公司的运费需在结算的优惠内扣除。
4.5 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或超出公司优惠政策范围多结算的让利部分,由销售分公司在包干的费用中承担。
4.6 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因其无法改制、保养或从经济的角度出发而无需退回公司总部的产品,可由销售分公司提出报告,由公司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商定处理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理。
5 资金管理
销售分公司的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进行处理,货款一律不得截留或挪用。由销售分公司在当地农业银行开立两个银行专户,一个为“收入专户”,一个为“费用专户”。
5.1 销售分公司业务员从客户收取的现金货款,必须在24小时之内解入销售分公司所在地中国农业银行的“销售收入专户”(节假日顺延)。
5.2 销售分公司的现金货款的收款及解款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 销售分公司的现金解款及银行汇款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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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现金日记帐”现金收款应登记如下要素:收款日期、客户名称、收款金额、业务员签字,现金解款应登记如下要素:解款时间、解款金额、经办人签字。“银行日记帐”银行收款应登记如下要素:收款日期、收款金额、经办人签字,银行付款应登记如下要素:汇款时间、汇款金额。
5.4 销售分公司现金日记帐及银行日记帐要有专人登记、专人保管。
5.5 销售分公司要及时查询“销售收入专户”余额并督促销售分公司所在地中国农业银行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及时汇款。(每周四上午及每月24日上午汇款,每月24日至31日按销售分公司要求随时汇款)。
5.6 销售分公司要及时收齐各类银行回单及银行对帐单,每月要同银行进行对帐,未达帐要每月作银行调节表。
5.7 销售分公司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银行对帐单、银行回单、银行调节表等资料作为重要的财务凭据要有专人保管,每年移送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归档,年初重新开设帐户。
5.8 销售分公司会计应对每笔收入、支出凭证的原始依据进行审核,符合财务制度及管理规定后方可入帐,同时要逐日序时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按日登记费用支出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必须按月与银行帐单核对,差额必须按月编制银行调节表。
5.9 费用报销规定:
5.9.1 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话费、租赁费、税金、水电费、招待费、差旅费、运输费、部分工资性支出、承包性支出、坏帐损失、销售优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
5.9.2 销售分公司应按年、季、月编制费用开支计划,于每月或每季25日前将下月(下季)的开支计划送交或传真至公司销售部门,销售部门根据分公司销售业绩提出费用计划意见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将开支款汇入农业银行支出帐户。
5.9.3 费用列支模式及审批权限:
5.9.3.1 分公司费用统一在分公司报销时:
原始凭证反映在分公司,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列支渠道执行总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分公司费用列支的审批权限:
a 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运输费的开支金额在500元以内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开支金额在500元以上由销售部经理审批。
b 工资、承包费由销售部经理初审,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列支。 c 税金由销售部门经理审批后列支。
d 招待费在500元以内由销售部门经理审批后列支;招待费在500元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支。
e 差旅费按总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标准执行。
f. 租赁费、坏帐损失由销售部门经理初审,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列支。
5.9.3.2 分公司费用统一在总公司报销时:
原始凭证反映在总公司,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列支渠道执行总公司财务制度规定。费用列支的审批权限与上述条款(5.9.3.1)同。
5.9.4 已经在公司财务部门报销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费用不得另行在销售分公司开口子报销,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6 库房管理规定
6.1 销售分公司对库存产品要按月逐笔序时登记收、发、存明细帐,记帐依据为进项销售发票仓库联和销项销售发票仓库联。
6.2 分公司收到的产品实际数量、型号与发票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的24小时之内,将情况反馈给销售部门及时处理。
6.3 销售分公司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仓库实物盘点,并与帐本核对,每月至少一次,盘点后要有盘点记录,编制盘点报表,月盘点报表报销售部门,实物盘点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应予制度化。
6.4 销售分公司应单独核算三包产品,实物单独堆放,单独记帐。收到从总公司领取的三包产品和为客户调换产品时,均要逐笔记帐,为客户调换发出三包产品,必须要符合公司规定,有严格的依据和手续,要有三包单位签收单(签收单格式附后),总公司销售部门审核三包签收单后,方能同意分公司领取三包产品,三包费用统一在总公司列支。
三包产品调换会直接增加公司的费用支出,销售分公司代表总公司进行此项工作中,应做到既维护公司产品形象,又为公司把好关。销售分公司如果借三包产品名义获取分公司或个人利益,均属违纪行为。
三包换下的产品在未返回总公司之前,销售分公司有责任做好除锈工作。三包库应每季进行盘点,填制盘点报表。
6.5 商品库及三包库发生盘盈或盘亏,由销售分公司出具书面报告,经公司销售部及财务部核实后方可调帐。
7 应收帐款管理规定
7.1 销售分公司名下的应收帐款客户,由分公司负责催收,根据其信用程度确定产品赊销政策。
7.2 销售分公司名下的应收帐款客户,由分公司财务负责对帐,每半年至少对帐一次,并做好双方对帐清单。由于未及时对帐丧失法律时效,对方不认帐的损失,销售分公司应负全部责任。
7.3 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采用直接转销法,坏帐损失的确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7.3.1 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7.3.2 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7.3.3 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应收帐款坏帐的核销应由分公司提出分析报告,提交公司销售部门及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公司总部领导批准后方可核销。
对已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并不意味着公司放弃了其追索权,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入帐。
如果由于销售分公司工作不力或个人行为造成应收帐款坏帐的,销售分公司或个人应负全部责任。
8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工具等资产均应作为固定资产,除此外购置的资产、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
值易耗品或创办期间一次性购买的低值易耗品由销售部门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9.1 销售分公司聘用1人或1人以上会计人员。
9.2 会计人员由总公司委派本公司会计人员担任或在当地招聘。在当地招聘的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二证:第一,具有中专以上财务学历证书,第二,具有会计上岗证书,同时会电脑操作,方有任职资格。在销售分公司开办的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要求有专职会计人员,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聘用兼职会计人员,但兼职会计人员也必须具有二证和会电脑操作才能录用。
9.3 销售分公司应聘会计人员必须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其日常业务受公司销售部门财务领导。工作离任时必须由公司财务部门委派人员进行工作监交。
9.4 销售分公司会计人员具有三大职能:核算、监督、管理,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9.5 销售分公司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应该分设,不能由1人担任,会计人员可以开票、做会计凭证(包括现金收付凭证)、记帐,但不得收付现金,有条件的分公司最好负责发货工作的人员也与会计人员分设。出纳人员可以发货,收付保管现金,但不得记帐。出纳人员职能可以是分公司的其他会计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分公司指定其他业务人员兼管,但必须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
10 其他
10.1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会计月度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10.2 各种票据(发票除外)由公司销售部门统一管理,票据均印有流水号,由销售部门负责印制并建立领、用、存及销号登记,票据的基本联次保存5年。销售分公司领用时以旧换新,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及时通知公司销售部门处理。发票的使用根据税务部门规定执行。
10.3 销售分公司应于每月1日前将会计报表及公司要求的有关内部财务资料报公司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以便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合并报表。
10.4 销售分公司应定期与公司总部核对往来帐,每年至少一次,将对帐结果报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
10.5 销售分公司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除当地主管机关需要的资料外,其余资料均作为内部资料,一律不得对外报送。
10.6 公司每年对销售分公司进行审计。销售分公司领导离任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10.7 本规定为公司审计、财务专项检查的依据。
年 月 日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十
它包括四个方面。
一.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特点。
由连锁总部进行统一核算是连锁经营众多统一中的核心内容。区域性的连锁企业,由总部实行统一核算;跨区域且规模较大的连锁企业,可建立区域性的分总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店铺进行核算,再由总部对分总部进行核算。
连锁企业统一核算的主要内容是:对采购货款进行支付结算;对销售货款进行结算;进行连锁企业的资金筹集与调配等等。
店铺一般不设专职财务人员,店铺与总部在同一区域内的,由总部统一办理纳税登记,就地缴纳各种税款;店铺与总部分跨不同区域的,则由该区域的分总部或店铺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就地缴纳各种税款。
区域分总部应定期向总部汇报该区域各店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原则上连锁企业在建立时就应实行统一核算,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在实行连锁初期,可以分阶段、分步骤地逐步进行核算上的统一。
二.票流、物流分开的特点。
由于连锁企业实行总部统一核算,由配送中心统一进货,统一对门店配送,
从流程上看,票流和物流是分开的,这同单店式经营中资金与商品同步运行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连锁企业中财务部门与进货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是非常重要的。财务部门在支付货款以前,要对进货部门转来的税票和签字凭证进行认真核对,同时,在企业财务制度中要规定与付款金额数量相对应的签字生效权限。
三.资产统一运作,资金统一使用,发挥规模效益的特点。
连锁经营的关键是发挥企业的规模效益,主要体现为:
1.连锁企业表面上看是多店铺的结合,但由于实行了统一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大提高,特别是统一进货、统一配送,使资产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2.由总部统一核算,实行资金的统一管理,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费用、增加利润。
3.实行资产和资金的统筹调配,统一调剂和融通。总部有权在企业内部对各店铺的商品、资金和固定资产等进行调动,以达到盘活资产、加快商品和资金周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四.地位平等,利益均衡的特点。
连锁企业利润的取得是各个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创造的,不存在谁地位比谁低、谁为谁服务的问题,各方都遵循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地位平等、协商共事的原则,不能靠牺牲对方利益获取自身利益。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十一
[1]邓明然等。企业理财系统柔性及其评价研究[j].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学报,(4)。
[2]李兵,李宏英。网络财务基本问题研究[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
[3]王能安。现代网络财务与管理创新研究[j].现代财经,2002(7)。
[4]丁朝霞。网络财务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现代计算机,(12)。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十二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十三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原则,全学区的财务收支,在校长领导下,按照财务制度,由中心校财务室统一收支,各村组办学经费按校内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统一下拨,村组负责人管理使用,同时要向中心校财务室报帐,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1、学校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严禁辅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实行实记入帐制,坚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据,严禁收入不出据,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和“小金库”,严禁支出无凭据,使用无效票据和多支多报。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教师私自乱收费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制度,坚持报销标准,控制出差人次数,出差人员须经学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学校财务收支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支出,保证学校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实,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保证有计划的偿还下欠债务和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6、实行帐款分离,会计管帐不经手现金,出纳经手现金不管帐。
1、学校现金实行银行开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须坚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绝坐收坐支。
2、学校出纳手中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若因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3、学校出纳必须按时收好学校一切经费并及时入库,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清一切经费,严禁任何人抓挪学校公款。
4、学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借用学校公款,若因特殊情况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纳视其情况借支,但必须保证按期如实收回,否则由出纳自行负责。300元以上借款需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经办人不按规定办理借款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教职工福利,津补贴发放,使用工资发放清册或领条,节假日加班补贴和有关活动补助,由经办人开条,校长审核,会计制单后,校长签字发放。对外收费、购物、乘车、住宿、招待等业务开支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有效票据,务工开支必须使用税务票据。坚持报销票据要素齐全,所有支出票据须有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大宗物品严格按照教育局购货渠道、质量、价格进行购置,严禁任何人私自订购教仪,桌凳,校服,教辅资料等大宗物品。严禁任何人以私人名义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学校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设施,金额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员安排,经请示校长同意后执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报教育局领导审批后执行。学校购置的一切物品发票,须注明经办人和验收人,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自觉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保障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督促学校纠正。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财务人员按月注好帐,交校长审阅后,定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期初财务收支计划,期末财务决算,提交全体教师会或教代会审议。
学校修建(含职工集资房)30万元以上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小型维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从节约出发,精打细算,用较少的钱办较多较好的事。所有学校建设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学接受职能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学校资产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做到分类造册进入固定资产帐目,杜绝资产流失。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服装行业经费的使用,使服装行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州服装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服装行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秘书处负责编制服装行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服装行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服装行业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使用。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十五
(一)服装行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审批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服装行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自行决定。
(三)协会聘用专家的聘金参照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服装行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十六
在当今社会,廉政教育的意义愈发重大。在公共服务的管理中,廉洁、勤政、敬业、诚信的素质是每一位公务人员必备的基本素养。然而,财务管理是公共服务领域中不可避免的系统,如果没有一个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容易滋生一系列的腐败问题。在这样的思路下,本文将谈谈自己在廉政教育中的体验,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感受。
第二段:关于廉政的看法。
廉政教育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在引导公务人员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落实重大决策,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府转职能、调结构、提效能、增受益。在个人看来,廉政就是对角色定位的规范。之所以被社会赋予行政职务,就是因为公众了解到自己无须通过铺天盖地的吆喝、宣传手段,依靠相关部门或职能机构来为自己提供服务,同时也依靠这些部门或机构,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个过程必须是透明且符合法规条例的,所有人员必须坚决配合,做到以上的规范。
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是公共服务领域的“命脉”。然而,财务管理的繁琐和复杂使得管理工作难上加难。财务管理的失误,往往是导致腐败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比如有些公职人员为了摆脱财务管理中的限制,随意调整和借款、贪污夸大公款报销、擅自使用公款、隐瞒收入,等等。这些行为一方面极大地浪费了公共资源,另一方面又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信力和民众的利益。因此,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符合现代财务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做到的是自律。自律意味着能够自觉遵循管理规定,将所有文书规范化、规定化处理。这样不仅能提高管理效率,而且还能避免管理中的失误。其次,需要做好信息化的建设。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现代化财务管理的重要标志,少了信息化就难以有效地保障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最后,学习理论、注重实践、提高学习能力是不可缺少的。积极参加学习、交流,并将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掌握财务管理的技术和方法,更好地践行廉政、反腐的目标。
第五段:结论。
在财务管理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和部门规定,做好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决算、报表、会计和税务工作,对于预算资金实行全过程管理,提高预算控制和使用效果,促进公共财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财务人员也应该具备廉洁自律的素质,做到勤政为民、公正廉洁、敬业献身的态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很好地完成我们的工作,实现我们创造财富的理想。我们应该时刻记住,“严于律己,方可毫无顾虑指着别人”!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十七
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一律按照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如果制止和纠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求作出处理。
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填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
2.大批、大件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申报审批程序。
(1)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具体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计划。
(2)预算计划报校产管理站审批(包括报局审批)。
(3)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采购部门。
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认真审核有关收支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及时予以纠正。
教育行业的财务管理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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