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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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幼儿园信访条例作为保障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规,对于维护幼儿园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们学校幼儿园也积极履行信访制度,不仅保障了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家园合作的良好发展。
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出台,为解决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提供了科学、有效的途径。通过信访制度,家长可以反映幼儿园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幼儿园的行为,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同时,也为幼儿园营造了规范、透明的办学环境,促进了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三段:信访条例的运行机制。
我们学校幼儿园信访条例的运行机制相对完善。首先,信访委员会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管理人员和家长代表组成,确保了家长在监督和管理中的参与。其次,信访受理室设立了专门的信访窗口,并制定了清晰的受理流程和时限,确保了信访问题的快速解决。最后,信访结果的反馈和通报也得到了广泛宣传,增加了公开透明的度。
从我们学校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首先,信访制度的落实需要全员参与,家长、幼儿园工作人员和幼儿都是制度的主体,只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发挥信访制度的作用。其次,我们学校注重培养家长的法律意识和信访意识,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和座谈会,介绍最新的法规和条例,提高家长的知识水平。最后,我们学校非常重视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受理窗口非常及时并给予了相应的反馈,从而有效减少了信访问题的积累,保证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结尾。
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实施,为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沟通搭建了一座桥梁,构建了和谐的家园合作关系。只有通过信访制度的有效运行,才能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保障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我们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信访条例,加强家园合作,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广州市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新的幼儿园条例,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项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本人在学习和贯彻实施幼儿园条例的过程中,有一些心得体会,现与读者分享。
幼儿园是我们孩子成长的另一所学校,也是孩子们在生活中的第二个家。作为一个养育孩子的媒介园所,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素质培养。而幼儿园条例的出台,则是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进行规范和完善,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
广州幼儿园条例在出台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亮点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定幼儿园和园长、教师必须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二是明确规定幼儿园要建立档案,为幼儿健康保驾护航;三是规定幼儿园要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四是强制要求幼儿园要为幼儿提供晚托和假期服务,以方便家长工作。
我认为,广州幼儿园条例的出台,使幼儿园管理更为规范化和科学化,有助于提高幼儿园服务质量。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虚心学习新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更新教育观念,继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更好地服务于幼儿园的发展和孩子们的成长。
第五段:结尾。
总之,广州幼儿园条例的出台,为广大家长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幼儿园选择,也为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同时,这也要求幼儿园从自身出发,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广大幼儿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幼儿园是儿童的第一次教育和社交经验,是孩子们在成长中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鉴于幼儿园是一个“小社区”,保持幼儿园环境的卫生和健康至关重要。因此,2018年1月1日,中国政府发布了《幼儿园卫生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幼儿园(托儿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项法规是指导幼儿园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旨在保护幼儿的健康,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对这项法规的理解和实施,我深深地感到了良好的卫生管理对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性。
第二段:卫生条例的主要内容。
《幼儿园卫生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坚持预防控制与保健促进相结合;教案,活动计划和游戏,合理安排幼儿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科学制定膳食安排并注重饮食卫生;每日对幼儿园环境进行清洁消毒,避免儿童受伤,加强儿童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并进行健康监测,按时开展预防接种和健康体检,提供有益的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准确实施卫生条例可以协调幼儿教育的发展,加强幼儿园卫生和管理将让幼儿园在学龄前教育的进程中坚持正确的方向。
第三段:卫生条例的重要性以及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影响。
通过在幼儿园实施卫生条例的合理管理,可以防止疾病的传播,避免儿童受伤,提高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不仅促进了儿童健康的成长和身心健康的发展,也关系着学前教育的质量。因此,对于幼儿教育来说,良好的卫生管理是重要的。在规范的环境下,幼儿们可以学习、游戏和享受舒适的环境,同时在传承经典教育的同时也能接受最新卫生知识,树立健康意识,从而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提升幼儿园教育的质量。
第四段:卫生管理的介入与家长的合作意义。
要提高幼儿园卫生管理的水平,除了幼儿园管理人员需要全力以赴,家校合作也必不可少。幼儿园可以主动向家长介绍卫生知识,并将家庭卫生亦纳入卫生管理计划,由家长来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随时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通过这种方式更好地与家长沟通互动,让家长更好地了解幼儿园的卫生工作与管理,有利于幼儿园卫生和家庭卫生的和谐发展。
第五段:后续对卫生条例的实施及结论。
虽然《幼儿园卫生条例》为幼儿园卫生管理提供了一定的指导,但要达到良好的效果,需继续深化幼儿园卫生管理工作。将来应加强幼儿园的卫生管理人员和幼儿园环境的改善,强化全员的卫生意识培养,让卫生知识更好地渗透到幼儿教育中,提高幼儿园的卫生管理水平,让儿童在学前教育过程中健康成长,并为国家的未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总之,尽管在幼儿园卫生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卫生条例的实施是幼儿园一项重要的工作,告诉我们重视健康和清洁需要从儿童的早期开始。让我们健康地成长并创造出一个更美好的未来吧!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幼儿园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之一,其卫生问题一直备受人们关注。为了提高幼儿园的卫生水平,我国制定了《幼儿园卫生条例》,自2012年起实施。在这一条例的指导下,幼儿园的卫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我从中深深感受到了落实幼儿园卫生条例的重要性。
《幼儿园卫生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幼儿园卫生管理的规范,保障幼儿园幼儿、幼儿园工作者和家长的健康,保持幼儿园的良好卫生环境而制定的司法文件。这一条例包括了幼儿园的卫生标准、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是加强幼儿园卫生管理的重要依据。只有落实这一条例,才能给幼儿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在我国,幼儿园的卫生以前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幼儿园存在儿童传染病多、消毒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孩子的身体健康有很大威胁,也会影响幼儿园的声誉和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度。因此,幼儿园卫生问题亟待解决。
《幼儿园卫生条例》的出台,为幼儿园的卫生工作提供了标准和规范。条例对幼儿园的地理、建筑、布局、设施、设备、消毒、通风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规定了幼儿园的卫生要求和标准。幼儿园只有按照条例的要求落实卫生工作,才能有效解决卫生问题。条例还规定规定了幼儿园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推进幼儿园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幼儿园是孩子成长的场所,幼儿园的卫生问题涉及到孩子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环境。对于任何一家幼儿园来说,切实落实《幼儿园卫生条例》才能保证幼儿园的卫生质量。幼儿园要全面地落实好条例的要求,包括规范管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干净的环境。
第五段:总结。
《幼儿园卫生条例》的出台,无论从哪个角度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条例规定了幼儿园的卫生要求和标准,有效发挥了规范引导的作用。幼儿园要严格遵守条例,真正认识到好的卫生标准对幼儿园发展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幼儿园的卫生管理,确保幼儿园、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健康和利益。文章到此结束。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我深深地感受到广州市新颁布的《幼儿园条例》对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幼儿的生活成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我深入思考这些条例对我的工作带来了哪些影响,并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些体会和建议。
第一段:对幼儿园教师的考验。
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重要阶段,而幼儿园教师则shoulders肩负着他们成长的重要责任。然而,由于幼儿的发展水平和能力有限,在引导和照顾他们的同时,幼儿园教师也需要承担着许多奇妙而困难的措施。幼儿园教师是孩子们的朋友、引路人和希望,但这也是一份极具考验的职业。《幼儿园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需要获得国家承认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同时也必须在职业道德、语言表达力、心理健康和安全等方面达到一定熟练度。这将对于现有幼儿园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或许防洪即将到来,但锤炼幼儿园教师的能力、修养也成为幼儿园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题材。
第二段:加强幼儿园的管理。
幼儿园的教育投资意义深远,承载着孩子们未来的人生道路,而对于幼儿园的教育水平,管理环境更是十分的重要。目前,一些幼儿园管理不规范,存在卫生、安全、教育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广州市新颁布的《幼儿园条例》要求幼儿园必须遵守相关管理标准,加强投资、维护教育、强化安全、专注孩子的综合素质教育。实际上,幼儿园的发展不仅仅是幼儿园教师和幼儿之间的关系,幼儿园管理层的良好运作对于幼儿园的长期发展和成功也是必要的。因此,对于幼儿园管理层,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和流程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优质的教育和管理理念,才能助力幼儿园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段:缔造幼儿园安全和谐的教育环境。
安全是幼儿成长的基础,在幼儿园责任人的细心呵护之下,孩子们才能安全快乐的玩耍,快速成长。然而,安全问题却非常容易被忽略,而一些安全管理问题,例如课堂管理、活动场所设置、安全设施等,却是孩子们的安全保障,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事实上,广州市新颁布的《幼儿园条例》已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幼儿园的安全要求更高,如果幼儿园不能保证幼儿的安全,那么幼儿园就必须为此承担责任。因此,幼儿园的责任人和幼儿园教师必须保证幼儿的安全,同时,学生也要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段:提高幼儿园教师职业素质。
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成长的第一导师,其言传身教、引导幼儿正向成长、培养幼儿成长的能力和责任都非常重要。但幼儿园教师的工作也是十分辛苦的,例如各种工作冲突,学生事情的处理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幼儿园教师,我们必须时刻关注学生的需求和感受,优化自己的专业技能,以便更好地引导孩子们进步和成长。通过广州市《幼儿园条例》的规定,幼儿园教师将有机会获得职业发展的空间和提高素质的平台。例如幼儿园教师资质的标准化要求、培养幼儿园教师的培训计划,等等。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磨练自己的专业技能,幼儿园教师才能对幼儿的成长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五段:结语。
《幼儿园条例》对于幼儿园行业的发展和幼儿健康成长具有很强的推动力。幼儿园教师要不断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幼儿园管理方面也要不断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幼儿园的目的是培养健康、快乐、有爱心的人类,而我们幼儿园教师的使命就是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从中受益。我们相信,随着《幼儿园条例》的贯彻落实,我们的幼儿园教育和幼儿园行业的未来会更加美好和可期!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幼儿园是孩子们的第一所学校,也是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阶段之一。为了保证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幼儿园的条例。通过学习这些条例,我深深地体会到幼儿园条例的重要性和解决幼儿园问题的指导作用。在交流和讨论中,我对幼儿园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从中汲取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幼儿园条例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幼儿园教育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幼儿在幼儿园期间的健康和安全。这些条例详细规定了幼儿园的建设标准、设施要求、人员配备、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规定,为幼儿园教师、家长和孩子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法律保护。了解这些条例的背景和目的,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非常重要。
第二段:规范幼儿园经营行为的作用和意义。
幼儿园条例的重要作用之一是规范幼儿园的经营行为。在过去的一些年里,幼儿园行业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设施陈旧、教师素质不高、教学内容单一等。条例的制定填补了管理的空白,保护了孩子们的权益,升级了幼儿园的教学质量。通过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幼儿园教育可以更加健康和有序地发展,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
第三段: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
教师是幼儿园的中流砥柱,他们的专业素养对孩子们的教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幼儿园条例对幼儿园教师的资质和培训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例如,一些地方要求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必须参加相关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这些要求帮助教师提高了专业水平,更好地了解儿童的成长规律和教育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第四段:加强幼儿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
幼儿园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保障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教育的首要任务。幼儿园条例对幼儿的安全保障提供了详细的措施和要求。比如,幼儿园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必须建立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出入园的管控等。这些措施的落实,对于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幼儿园条例的落实无疑为幼儿园教育的创新提供了更有力的引导。通过对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育环境的规定,幼儿园条例促使幼儿园教师更加注重创新教学,更好地满足孩子们的学习需求。条例还强调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紧密联系,要求幼儿园与家长充分沟通合作,实现共同培养和关爱幼儿。这种以规范引导和创新发展相结合的方式,为幼儿园教育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方向。
总结:通过学习幼儿园条例,我深刻体会到幼儿园条例的重要性和指导作用。幼儿园条例规范了幼儿园的经营行为,提升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强了幼儿的安全保障,并推动了幼儿园教育的创新发展。我相信,只有充分理解和落实幼儿园条例,才能真正做到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幼儿园是孩子们走进教育的第一步,因此幼儿园的条例管理至关重要。近期,我参加了幼儿园条例培训课程,通过学习了解到幼儿园的条例是为了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权益。在这次培训中,我获得了很多关于幼儿园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幼儿园的条例要注重安全保障。孩子们在幼儿园中度过大部分的时间,因此幼儿园需要成为一个安全的地方。幼儿园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种安全措施,比如幼儿园门禁制度、幼儿园防火演练等。这些措施不仅能够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培养了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在培训中,我意识到只有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才能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其次,幼儿园的条例需要强调规范管理。幼儿园是孩子们第一次接触社会规则的地方,所以通过条例的规范管理有助于培养孩子们的自律能力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如,幼儿园条例要求孩子们穿校服、按时上下学、遵守纪律等。在培训课程中,我发现只有孩子们在遵守这些规范的过程中,才能够建立自信、独立和文明的品格。
第三,幼儿园的条例需要重视教育教学。幼儿园是为了孩子们的教育而设立的,因此幼儿园的条例不能只注重安全和管理,也应该着重教育教学。比如,幼儿园条例要求教师们积极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在培训中,我了解到只有幼儿园将教育教学纳入条例管理,才能够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够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第四,幼儿园的条例需要注重家园合作。幼儿园和家庭是孩子成长的两个重要环节,只有家园合作,才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幼儿园条例强调了家长的参与和教育责任,要求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活动,并与教师们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培训中,我明白到只有幼儿园和家庭共同努力,才能为孩子打造一个和谐、温暖的成长环境。
最后,幼儿园的条例需要不断完善。幼儿园的工作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因此幼儿园的条例也需要随时跟进。在培训课程中,我了解到幼儿园条例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以保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只有幼儿园条例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满足幼儿的需求和幼儿园的发展。
通过这次幼儿园条例培训,我对幼儿园的条例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幼儿园的条例要注重安全保障、规范管理、教育教学、家园合作和不断完善,这些都是保障孩子们身心健康和教育权益的重要方面。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将会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为幼儿园的条例管理做出积极的贡献。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作为幼儿园家长,我们对孩子在幼儿园的安全和教育质量一直倍感关切。为了更好地保障幼儿权益,维护幼儿园教育的公平公正,我积极参与了学校和政府组织的幼儿园信访活动。通过这次经历,我深感幼儿园信访条例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幼儿园教育管理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幼儿园信访条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条例明确要求幼儿园建立信访制度,设置信访办公室,专门负责处理家长的投诉和意见。这样一来,家长们可以通过书面信访、电话、面对面等方式提出问题或建议,及时沟通和解决矛盾。我曾在一次信访活动中遇到过一个问题,即幼儿园的教学费用明细没有公示,也没有相关政策说明。通过信访,我向学校提出了质疑,并要求学校向家长公布相关政策。很快,学校采取了行动,解决了这一问题。可见,幼儿园信访条例为家长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可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其次,幼儿园信访条例对于幼儿园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条例对幼儿园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幼儿园应该保证安全,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制定完善的学生资料管理制度等等。在我参与的一次信访活动中,家长们对于幼儿园的卫生问题提出了质疑,认为幼儿园存在环境脏乱差的问题。通过信访,教育部门介入了调查,并责令学校整改。这次信访让我深刻认识到,幼儿园信访条例对于提高幼儿园管理和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地增强了幼儿园的管理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再次,幼儿园信访条例为幼儿园家长和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搭建了桥梁。条例规定,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代表幼儿园家长的利益和愿望。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发展、管理和教育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可以提出合理建议,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在我参与的一次信访活动中,家长们对于幼儿园招生政策和收费问题提出了质疑。通过信访,家长委员会与学校举行了座谈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这次信访让我深感,家长代表的参与和沟通对于构建和谐的家园关系至关重要,幼儿园信访条例为家长和幼儿园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提供了一个平台。
最后,我认为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出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推动。条例不仅仅是保障我们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更是促进幼儿园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该加强对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宣传和解读,让更多的家长了解这项政策,积极参与到幼儿园信访中来。同时,我们家长也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通过信访活动来推动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高,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
总之,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家长提供了一种维权的途径,让我们的声音被听到,让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幼儿园信访中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幼儿园教育的公平公正做出贡献。同时,我也期望政府和教育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家长们对幼儿园信访的参与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将孩子送入幼儿园接受早期教育。幼儿园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也因各种原因面临一些问题和困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2019年我国正式施行了幼儿园信访条例。通过对这一条例的学习和思考,我深切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幼儿园信访条例的颁布对维护幼儿园教育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幼儿园作为孩子的第一课堂,对他们的成长影响深远。然而,一些幼儿园存在着违规办园、虐待幼童等问题。这些问题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对其一生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通过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实施,可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对违规行为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这有效地遏制了一些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了孩子们在幼儿园里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其次,幼儿园信访条例的颁布也为家长提供了一个合法维权的平台。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对他们的教育事务负有重要的责任。然而,有些家长可能因为自身条件限制或知识乏同,无法有效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出台为家长提供了种种合法维权的途径和权利。他们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幼儿园提出自己对幼儿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时也能举报违规行为。这有效地增强了家长的主体地位,保障了他们合法权益的实现。
不仅如此,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实施还能够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幼儿园在教学中往往存在着教师数量不足、教学设备落后、师资培训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会直接影响幼儿园教育的品质和效果。通过幼儿园信访条例的落实,可以引导幼儿园加大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好的教学环境和条件。同时,幼儿园在接受家长的监督和建议后,也会更加重视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教育水平。
最后,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实施还有助于营造和谐的幼儿园社会环境。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社会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幼儿园信访条例的作用不仅仅是对幼儿园进行监管和管理,更重要的是为提供监督和维权的家长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公正的平台。这能够有效减少因不满和纠纷而累及到孩子的现象。同时,家长和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社会环境的和谐程度。
总之,幼儿园信访条例的实施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惊喜和希望。它对维护幼儿园教育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家长提供了一个合法维权的平台,促进了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并营造了和谐的幼儿园社会环境。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幼儿园信访条例只是保障幼儿权益的一项措施,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仍然需要更多的积极行动来关注幼儿园教育,提高幼儿园教育的整体质量,为孩子们的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幼儿园作为培养孩子们良好品德和基本技能的基地,担负着重要的教育责任。为了实现对幼儿教育的科学管理,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各地相继出台了关于幼儿园的条例。笔者受邀参与了我们社区幼儿园的一场研讨会,与专家们一同探讨这些条例的内涵,从中体会到了一些重要的心得。
首先,幼儿园条例的制定应以儿童的身心发展为出发点。专家们在研讨会上指出,幼儿期是儿童身心发展最为关键的阶段,任何一项政策或条例的出台都应优先考虑到儿童的发展需求。这就要求幼儿园条例应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情感发展以及社交能力等方面。而且,制定幼儿园条例时还需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特点和需求,以确保教育内容与教学方法的合理性。
其次,幼儿园条例应强调家庭与学校的合作。研讨会上,专家们强调了家庭与学校的合作对幼儿的发展至关重要。对此,幼儿园条例应明确规定家长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家长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活动,了解幼儿的教育进展,为幼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等。同时,学校也应提供与家长沟通的渠道,通过家庭访谈和家庭作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三,制定幼儿园条例时应注重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们在会上强调了优秀教师队伍对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因此,在幼儿园条例中,教师队伍的建设应被赋予更多的关注。条例可以规定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要求幼儿园保证教师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此外,条例还应完善教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推动幼儿教育的全面提升。
第四,幼儿园条例应注重保障儿童权益。幼儿处于心智发展脆弱期,他们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幼儿园条例可以明确规定幼儿的安全与保护措施,强调对儿童的爱护和尊重,并制定措施保护儿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此外,条例还可以明确规定对欺凌行为、虐待行为以及其他对儿童身心健康有害的行为的惩戒措施,保护儿童免受伤害。
最后,幼儿园条例应加强对运营管理的监督。研讨会上,专家们强调了监督机制对于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幼儿园条例应明确相关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并规定监督频次和方式。另外,条例可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并明确对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以确保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处理。只有加强对运营管理的监督,才能保证幼儿教育行业的规范运作,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质量。
通过这次研讨会,我深刻意识到幼儿园条例的重要性。条例的制定不仅仅关乎幼儿教育的发展,更关乎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只有健全的条例制度才能为幼儿园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为广大幼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同时,我们也应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执行,通过共同努力,为孩子们打造更美好的幼儿园时光。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幼儿园是孩子们人生中宝贵的阶段,也是他们生命成长和发展的基础。而在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中,做好保健卫生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幼儿园卫生条例》对于幼儿园的保健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要分享我对《幼儿园卫生条例》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合理运用卫生知识。
《幼儿园卫生条例》明确规定了幼儿园的保健工作应该具备的标准。在幼儿园工作期间,我们必须要有一定的医疗知识,能够应对突发状况,比如儿童发生急症、肢体骨折等情况。此外,对于儿童的饮食、睡眠和个人卫生等问题,我们也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所以合理运用卫生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第三段:加强管理。
幼儿园是一个特殊的场所,但也存在着很多危险因素。比如食品不卫生、玩具不干净、老师不注意身体卫生等等,这些都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困扰。因此,加强管理十分重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监督和检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幼儿园的安全和卫生保健工作有保障。
第四段:提高自我修养。
作为幼师,提升自我修养同样不可缺少。幼儿园的保健工作需要不断的更新和提升观念和知识。同时,对于自身的身体素质和卫生观念也应有所了解和改善。只有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卫生意识,才能更好地为幼儿提供保健服务。
第五段:结尾。
《幼儿园卫生条例》不仅要求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幼儿园做好保健卫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还要求幼儿园保健卫生工作者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而实际上卫生保健工作的质量,还要受到幼儿园师资队伍、门户和家长的支持和协作,保持一个良好的措施。只有众志成城,方能共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让每一场“童年味道”都是幸福和快乐的。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幼儿园是孩子们走向知识世界的第一步。而书籍则是通向知识宝库的“钥匙”。为了让幼儿更好地接触到优质的、有益的读物,保证他们受到良好的知识影响,近期我校针对幼儿园书籍进行了规范管理,制定了幼儿园书籍条例。而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享一下我对这一条例的心得体会。
二、创设优质读物环境。
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对于孩子们的成长发育至关重要。通过制定幼儿园书籍条例,学校逐步更新了幼儿园图书馆的书籍,不仅丰富了种类,而且提高了书籍的质量。在儿童文学、科普读物等方面,我们选购了一些经典的、教育性强的著作,并重点推荐给幼儿。这一系列改变不仅让孩子们有更多的选择,还让他们能够接触到更有深度的内容,提高了阅读的效果。
三、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
幼儿园书籍条例中还规定了孩子们的阅读时间和方法。学校每天安排固定的阅读时间,让孩子们在放松的环境下阅读。同时,学校还规定了佩戴眼镜和保持卫生的要求,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这一点让我深受触动。因为阅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良好的阅读习惯是必要的。通过规范管理,能够帮助孩子们养成积极主动的阅读习惯,进一步提升他们的阅读能力。
四、推动家校共育。
幼儿园书籍条例不仅规定了学校的要求,也要求家长对孩子的读书行为进行指导。学校定期向家长们发放阅读指导手册,提供了一些家庭阅读方法和建议。同时,学校还鼓励家长们积极参与到孩子的阅读活动中。这一点让我非常欣赏,因为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境,而家长的关注和参与是促进幼儿阅读发展的重要因素。幼儿园与家庭的共同努力,能够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加全面的阅读环境。
五、提高幼儿的阅读兴趣。
幼儿园书籍条例对提高孩子们的阅读兴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学校不仅推出了一系列丰富多样的阅读活动,还通过设置奖励机制来鼓励孩子们多读多看。这些措施让孩子们养成了主动阅读的习惯,提高了他们的阅读能力。而孩子们由于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心情也愉悦了许多,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阅读中,享受着书籍的魅力。
综上所述,幼儿园书籍条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举措,对于幼儿园的阅读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通过规范、创设良好的读书环境,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推动家校共育,提高幼儿的阅读兴趣,可以更好地帮助孩子们打开知识之门。我相信,在这样一个优质的阅读环境下,孩子们的阅读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他们也将受益于书籍带来的知识和快乐。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让幼儿充满自信做好每一件事,教师应多鼓励幼儿,包括一些很小的事,对进行赞美,他们定会有所发展,有所进步,本班有个小朋友发音清准,我益不断纠正,只要他有点进步,我们就给予表扬,树立他们的自信心,现在,发音有很大进步,这些赞美的高速就像一个个小光环一新,老师新手替他们带上。
所以,做为一名幼儿教师,既要当好老师,又要做幼儿的朋友,保证他们幸福的成长。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教育是国家的根基,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师的工作涉及到远比课堂教学更多的事项,所以法律对于教师的职业行为和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近日关于教师条例的讨论颇为热烈,而我也从中深刻领悟到了教师职责、管理、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誉等方面的重要性和考验。
第一段:教育实践的核心——教师职责。
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事业,而教师作为教育实践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一部分,其职责也是最为重大的。教师条例明确了教师的职责范围,其中包括课堂教学、学业指导和思想政治引领等方面。对此我认为,在课堂教学中,不仅仅是要让学生掌握知识技能,更应该注意发扬学生的思考能力,鼓励学生探究问题的本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在学业指导和思想政治引领方面,则需要教师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丰富的知识技能,从而引导、教育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段:教育管理的保障——教师管理。
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同等重要,教师管理也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教师条例对于教师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教师必须依法接受管理、不得委派工作或接受其他人的任务等。从我的经验来看,教师管理对于教育教学的保障作用十分显著。如果教师自行其是,管理混乱,如何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而如果建立比较完善的教师管理机制,不仅能够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事业中来,而且也能更好地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第三段:个人信誉的重要性——教师师德。
教师是社会的楷模,其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广大学生的思想行为以及日常观念。所以教师身上不仅仅要具备丰富的知识技能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更应该有积极向上的道德风范。教师条例中的“教师师德”据我的理解就是要求教师具有高度的道德自律性和廉洁自律意识,注意在日常生活中言行得体,强化自身的道德修养,为学生们树立榜样。因为学生除了接受教师的学科知识以外,还需要接受教师的道德熏陶和人格修养。
第四段: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教师责任。
现在犯罪事件频发,未成年人成为了大大小小犯罪事件的主要受害者,其中不乏学校内部发生的系列事件。教育教学关系到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因此,教师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教师条例明确要求教师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惩戒等。我认为,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必须时刻以学生的安全、健康为重,遇事积极主动地采取积极行动,及时通报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处理问题。
第五段:教育事业的根本——教育服务。
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教师的一切行动都是出于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服务于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教育服务是教师最基本的职责和责任。教师条例对于教育服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教师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等。除此之外,还要非常注重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成员的情感和需求,积极地去进行沟通和服务,确保教育和教育者的形象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和尊重。
结语:
教育是祖国未来的根基,教师是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这个事业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他们的工作涉及到更多的事项和更大的责任,需要更为严格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对教师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我认为作为教师,只有在实践教学、个人提升、专业管理、师德道德方面保持持续的努力和进步才能够担负起这份责任和完成这份工作。同时,今天的教育也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创新和实践能力,我相信,只有在这样的教育环境和制度下,我们的国家未来会变得更加美好。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五
引言段: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政府和学校都会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规范,发布相关的条例和规定。今天,笔者将通过分享自己的条例心得体会,探讨如何更好地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
正文一:执行规定的重要性。
条例、规定是比较严谨的规范,其制定是为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教师,我们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这不仅是对学生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对行业的负责和规范。只有认真遵守,才能保证教育教学的有序进行,达到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正文二:条例执行中的挑战。
虽然条例、规定是为了教育教学活动的规范而制定,但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挑战,如条例内容复杂、不同规定之间矛盾、实际操作难度大等。要应对这些挑战,需要教师进行反复学习和思考,掌握执行技能,从而保证规定得以贯彻落实。
正文三:避免个人主观行为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在执行条例、规项时,教师还要避免个人主观行为对教育教学的影响。在实际执行中,教师要对规定进行正确的理解和解释,坚守教育教学的原则,做好管理体制的衔接,杜绝个人主观行为对教育教学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正文四:不断完善规定。
教育教学条例和规定作为时代背景下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如今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更新与完善,以适应新的发展和需求。针对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也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教师可以积极参与相关学术平台,与同行或学者进行讨论,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新问题。
结论段:
总之,通过条例执行,可以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质量和顺利进行,对于教师们来说,要认真学习和遵守规定,学会正确理解和解释,避免个人主观行为对教育教学的负面影响,为培养优秀人才尽自己的力量。而在制定规定方面,也需要更加贴近教师与学生真实需求,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六
“两法一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实施条例》。近年来,教育部门对学前教育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对于幼儿园来说,深入理解“两法一条例”是开展好幼儿园工作的前提。本文将分享我在工作中对“两法一条例”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们幼儿园工作的基石。教育法明确了教育的目的、原则与方向,明确各级政府对教育发展的责任。在工作中,我们应始终牢记教育的根本宗旨是什么,怎样做才能对孩子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在对待幼儿的教育上,我们也要以幼儿的身心特点为基础,注重培养幼儿的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此外,教育法也规定了家长的权利、义务,在幼儿园,我们要积极与家长沟通,促进家校合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三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每一个学生都应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这一点对于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的人员来说也非常重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的政策,注重幼儿园教育的“提前铺垫”,让孩子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之前获得更好的教育。此外,义务教育法还强调了学校教育的公平性,我们应该尊重每个孩子的个性差异,充分发掘每个孩子的特长,让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第四段: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实施条例》对幼儿园的监管从细节上进行了规范。这一法规规定了幼儿园的办学准则、幼儿教育的内容与方法、幼儿园师资队伍的要求等多个方面的规定。幼儿园需要严格按照这一条例的内容开展教育工作,营造合理的教育环境、制定有效的教育方案、建立完善的教育评估机制等。同时,条例也规定了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要求,强调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在工作中,我们需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一条例的内容,时刻保持教育理念的更新,积极践行师德师风。
第五段:结尾总结。
总体来说,“两法一条例”为我们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规的保障,对于我们职业道德的提升和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需要深入学习贯彻这些法规条例,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养成优良的职业操守,为提升我国学前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质量贡献一份力量。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今教育部)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育职能。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奖惩规定。
出处 COOcO.Net.cn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园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八
现行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共五章三十二条,那么,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一九九0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相关解读。
一、《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政府加强对幼儿教育管理和指导的两个重要行政法规。两个法规的施行(试行),将使我国幼儿教育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推动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部门,必须把实施《条例》和《规程》的工作认真抓紧、抓好。要调查研究,分析本地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或细则,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条例》和《规程》是举办、管理和评估幼儿园的基本依据。各地应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并采用报告会、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两个法规,使各有关部门、广大幼教工作者、幼儿家长以及社会人士都能知晓。
宣传、学习两个法规,对不同对象应有不同要求。在当前,应重点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教工作的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各类幼儿园主办单位的有关人员或公民个人,以及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学习。通过学习,使他们了解幼儿园的任务,管理体制与原则,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保育、教育工作的目标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等,树立以法治教的观念,做到依法办事。
三、实施两个法规,要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要采取积极态度,努力创造条件,但不要搞“一刀切”、“齐步走”。在办园条件和水平上,应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幼儿园,分别提出不同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也可制定不同类型幼儿园的具体工作规程。在实施步骤上,应本着积极、稳步、扎实的精神,依据可能条件,逐步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应选择基础较好的地方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依实施规划逐步推开,使本地区的幼儿园分期分批达到《规程》的基本要求。对现有幼儿园中办园条件差的,要采取措施推动他们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调整、充实、提高保教人员,逐步提高保教质量,一般不要采取关、停等简单办法处理。
四、《条例》和《规程》规定了国家对幼儿园的基本要求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各地应根据需要,按照职责、权限,制订相应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如:幼儿园审批、注册办法,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审定、进修和考核制度,幼儿园编制标准,幼儿园经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幼儿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等等。制订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应通盘考虑,区别轻重缓急,有先有后,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