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大全(15篇)
在生活中,制定一个明确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时间和资源。在制定计划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了解,掌握相关的信息和资源。不同的计划范文展示了不同领域和目标的计划制定方式和内容安排。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一
4.1.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4.1.3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4.1.4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4.1.5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1.6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4.2、煤矿安全管理 (由矿长黄家河负责)
4.2.1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4.1.2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4.2.3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细则)和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2.4兴隆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4.2.5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4.2.6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4.2.7工伤保险知识。
4.3、煤矿开采安全
4.3.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本条由安全副矿长陈泽军负责)。
4.4、 职业病防治 (本条由副总经理黄志东负责)
4.4.1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4.4.2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4.4.3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4.5、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本条由总工程师黄克仕负责)
4.5.1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4.5.2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4.5.3创伤急救知识;
4.5.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6、 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本条由矿长黄家河负责)
4.6.1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4.6.2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4.6.3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
4.6.4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4.6.5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5、再培训内容(培训负责人按照第4条落实进行)
5.1煤矿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其内容包括:
5.2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5.3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5.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5学习近期的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内容
6、培训教育方式
6.4.2班中有针对性抽查提问井下安全注意事项,巩固学习成果。
6.4.3利用节假日或停工停产时间组织巩固培训。
6.4.5利用办墙报、专栏,悬挂安全图片、标语,井下规范安
全警示牌板及示范牌板。
7.1、年初开工前的全员培训由本矿矿级成员负责轮流授课。
7.3、定期安全培训由本矿矿级成员按照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
7.4、日常安全培训利用停工、停电及班前会和一切可利用的空余时间由各科室、队级为单位分别组织培训。
8、培训管理要求
8.3、矿培训机构要制定培训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根据不同层次采取不同形式,选用不同的教材,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合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备课,祥细讲授,严格考核,做到培训率和合格率都地达到100%,全面完成全年培训教育计划。
第一条 根据《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二条所称的乡镇煤矿,包括在我国乡村、城镇开办的除国有煤矿企业和外商投资煤矿企业以外的集体煤矿企业、私营煤矿企业、联营煤矿企业、股份制煤矿企业及其他经济类型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 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对全国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实行行业管理。
第四条 乡镇煤矿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乡镇煤矿管理条例》规定的办矿条件和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禁止无证矿井进行煤炭生产活动。
第五条 国家通过制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扶持、指导和帮助乡镇煤矿的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乡镇煤矿的经济政策,帮助乡镇煤矿筹集资金,促进乡镇煤矿健康发展。
合法权益;对发展乡镇煤矿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 开采工业储量的乡镇煤矿,必须实行正规的采煤方法,禁止采用掠夺式采煤方法,破坏、浪费煤炭资源。
国家鼓励乡镇煤矿依法开采边缘零星煤炭资源,国家规定开采厚度以外的极薄煤层、表外储量及复采残留的煤炭资源。
第七条 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煤炭工业的部门是乡镇煤矿的行业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主要产煤县(市)应根据需要,健全行业管理机构。
未设煤炭工业管理机构的产煤市、县内人民政府授权的同级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煤矿实行行业管理,行使行业管理职权,承担行业管理责任,接受上级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同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对乡镇煤矿实行行业管理。
第八条 煤炭工业行业管理的任务是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监督检查。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对乡镇煤矿实行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根据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在保证国有煤矿企业开采煤炭资源的前提下,应在全国煤炭资源行业开发规划中划定可供乡镇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全国煤炭资源行业开发规划,应在地区煤炭资源开发规划中划定经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由乡镇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范围。
第十条 未经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乡镇煤矿不得开采《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煤炭资源。
乡镇煤矿开采《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煤炭资源,必须提交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料、论证材料和专项设计,经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经过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从其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 乡镇煤矿在国有煤矿企业井田范围内开采边缘零星煤炭资源或复采残煤,必须征得国有煤矿企业同意,征得乡镇煤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国有煤矿企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乡镇煤矿开采前款规定的煤炭资源,必须与国有煤矿企业签订煤炭资源和安全生产协议,并报国有煤矿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乡镇煤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
1.明确划给乡镇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范围及储量;
2.订有不影响国有煤矿企业及其他矿井安全生产的内容;
3.双方认为应当明确的其他内容。
乡镇煤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对煤炭资源和安全生产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 开办乡镇煤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全国煤炭工业发展规划;
(三)有与所建矿井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装备和技术人才;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乡镇煤矿在缺煤地区开采极薄煤层、表外储量和复采残留的煤炭资源及边探边采不稳定煤炭资源的,市、县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区域地质特征制定管理办法,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第十四条 申请开办乡镇煤矿,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 申请开办乡镇煤矿,应当依照《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办矿审查。
除经《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办矿条件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须经市(地、盟)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办矿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乡镇煤矿建成投产前,应当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由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乡镇煤矿,不得进行煤炭生产。
第十七条 在《乡镇煤矿管理条例》颁布前开办的乡镇煤矿,未按规定经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应在本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补办办矿审查手续。
第十八条 乡镇煤矿开采获得工业储量的煤炭资源,必须按照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要求,采用合理的开采程序和采煤方法进行开采,资源回采率应达到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 乡镇煤矿应当按照矿井当年实际产量提取维简费。维简费专款专用,必须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不得平调或挪用。维简费的使用范围和提取标准,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乡镇煤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安全规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省、市、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同级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煤炭产量较大的县、乡(镇)对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固定,制度完善,责权明确。
第二十二条 乡镇煤矿的矿长和办矿单位负责人对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职责是:
(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
(三)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合理使用安措资金;
(五)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实行正规生产;
(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处理事故。
第二十三条 乡镇煤矿矿长,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未取得煤炭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矿长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乡镇煤矿矿长。
更换乡镇煤矿矿长,应当征求原审查办矿条件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乡镇煤矿的安全检查员、瓦斯检验工、井(坑)下放炮工、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主提升机司机等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未取得煤炭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本岗位工作。
第二十五条 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对乡镇煤矿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建立、健全培训网,完善培训设施;
(四)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写培训教材;
(五)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师资来源,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乡镇煤矿救护工作的领导。乡镇煤矿应与市、县煤矿救护队或邻近国有煤矿企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按当地有关规定交纳安全救护费用。
第二十七条 乡镇煤矿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重大伤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乡镇煤矿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
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有向事故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事故调查组工作。
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阻碍事故调查工作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 乡镇煤矿应自本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绘制实测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并应定期测绘,及时填图。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换图制度。乡镇煤矿应当定期向原审查办矿条件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报送交换图,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相邻煤矿之间必须留有符合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的矿井隔离煤柱。未经原审查办矿条件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批准,乡镇煤矿不得开掘矿井隔离煤柱。乡镇煤矿进行采矿作业时,不得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
相邻煤矿之间贯通后,乡镇煤矿必须及时报告原审查办矿条件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按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进行密闭。
第三十条 乡镇煤矿矿井(坑)停办或关闭,必须向原审查办矿条件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实际开采的图纸资料、矿井关闭后安全隐患资料及可行的安全闭井(坑)措施,经原审查办矿条件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停办或关闭手续,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图纸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原审查办矿条件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分别存档。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对乡镇煤矿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有权对取得矿长资格证书的矿长进行抽查。
第三十二条 违反《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及本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审查办矿条件的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违反《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经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办乡镇煤矿的,处以2—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整顿。
(二)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绘制《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或者责令停产整顿。
(三)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向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报送交换图的,给予警告,限期报送;逾期仍不报送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或者责令停产整顿。
(四)所报图纸不能反映井下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处以5000元—2万元罚款;由此发生与相邻煤矿贯通的,处以2—5万元罚款或者责令停产整顿。
第三十三条 违反《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及本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由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三)未经国有煤矿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国有煤矿企业矿区范围内边缘零星煤炭资源或复采残留煤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3.乡镇煤矿违反煤炭资源和安全生产协议,影响国有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情节较轻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情节较重的,处以2—5万元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开采。
第三十四条 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违反《乡镇煤矿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撤职、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一)符合开办乡镇煤矿的条件不予审查同意的,或者不符合条件予以同意的;
(二)符合矿长任职资格不予颁发矿长资格证书的,或者不符合矿长任职资格予以颁发矿长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议或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依照《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取得的罚没收入,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做出补充规定,报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及本实施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国家规划煤炭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煤炭矿区,系指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经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定,并联合通知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的矿区。
交换图,系指采取定期交换的形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的图纸,即煤矿在采掘工程平面图(蓝图)上,将一个定期内的采掘活动进行实测后填于该图,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并换回上一个定期的图纸。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解释。
第四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二
婴儿游泳馆越来越规范化,社会日益重视,有关部门也开始出台一些政策来约束婴儿游泳行业。为了适应发展,婴儿游泳馆加盟店就要立刻优化自身,规范整顿。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今天金色太阳与您一块看下婴儿游泳馆各人员卫生制度及岗位职责。
婴儿游泳是宝宝的集中场所,服务于我们的未来之星。对人员的整体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也应该是严格的。
一、婴儿游泳师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婴儿游泳馆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疼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婴儿游泳馆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明确岗位职责,做好卫生分配,使工作秩序井然。
一、负责人(婴儿游泳馆主)职责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婴儿游泳馆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并及时清除。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严禁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3、公共浴室、婴儿游泳池等应有禁止皮肤病人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识。
4、婴儿游泳馆员工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
5、每日对馆内进行卫生打扫,并完成负责人(业主)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6、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分配好工作,明确职责,有检视点将工作进行到底,确保婴儿游泳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婴儿游泳馆店内人员的整体素质、精神面貌。金色太阳与您分享的婴儿游泳馆各人员卫生制度及岗位职责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一些有时间再讨论,但不要生班硬套,要本地化、本店化、灵活化使用。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三
为了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适应本校教学环境,学校卫生保健室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卫生室负责教师,按季度对全校师生进行常见疾病“防重于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黑板报,音像资料和广播形式,使学校健康教育生动、形象地开展。
二、卫生室每学期定期检查两次视力,一次身高体重,每月统计因病缺课率,和传染发病情况,及时检查认真统计分析。
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注意用眼卫生,做好眼保操,养成口腔卫生习惯,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四、教育学生增强环保意识,认真做好教室值日工作。每二周(单周)进行一次大扫除,门前三包有专人负责,垃圾袋装化。由卫生室专职教师和值勤班级负责检查。
五、督促伙房落实消毒措施,定期检查,确实地保障师生们饮水卫生。
六、建立健全各类学生卫生健康档案,做到:科目分清,检查方便。
七、发现流行病或在流行病发病期间及时深入到班级做好消毒预防工作。
八、抓好近视眼防病工作,严格控制新发病率。每学期深入各班指导眼保健操,重点抓好低年级眼保健操正确率。
九、及时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负责送医院治疗,并填好处理情况记载表。
十、及时做好全校卫生检查评比工作,每周向全校师生公布检查情况。
十一、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物,经常检查,避免变质失效。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措施落实工作。
1 、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有关卫生工作的要求,并接受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2 、实施学校卫生保健计划,建立卫生保健网,健全校内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督促搞好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3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定期举行卫生讲座,做好对班级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4 、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片,积累学生身体素质和疾病方面的各项资料,并整理归档。
5 、切实加强预防近视眼工作,开展防近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
6 、切实做好学生砂眼、寄生虫、龋齿、脊柱弯曲、鼻炎、结核病及神经衰弱等易发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
7 、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突击性-爱国卫生活动,以及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工作。
8 、热情为师生员工看病提供服务,并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9 、关心教职工身体健康,定期联系体检,分别建立健康档案。
10 、配合工会搞好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11 、定期总结工作,做好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12 、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四
内容制定
(一):长期计划
(二):短期计划
短期计划指针对每项不同科目、内容的培训活动或课程的具体计划。制订培训活动详细计划的步骤如下:
1.确立训练目的—阐明培训计划完成后,受训人应有的收效。
2.设计培训计划的大纲及期限—为培训计划提供基本结构和时间阶断的安排。
5.制订控制措施—采用登记、例会汇报、流动检查等控制手段,监督培训计划的进展。
注意问题
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年度培训计划的组织
培训总结
培训效果评估
四、培训主题
团队合作与团队的建立
领导能力、指导与授权
变革管理与变革导向
沟通与人际关系的技巧
树立激励机制
对技能培训内容反复练习
五、企业培训-《赢在执行》课程资料
第一部分:铸造执行力的3个要素
一、要素一:结果导向(员工靠结果生存、企业只为结果买单)
1.员工和企业是什么关系?
2.执行是“我做了吗”?
3.做任务是陷阱、做结果是馅饼。
4.做结果三思:结果是谁要的?结果要有什么?结果有什么用?
5.如何获得最佳的结果?结果思维、底线原则、外包理念。
二、要素二:责任逻辑(锁定责任,收获结果)
1.理由源于责任是否锁定
2.陷阱一:“请示”工作与推脱责任
3.陷阱二:“人多力量大”与推脱责任机会
4.领导只为结果买单、员工为结果而战
5.4个步骤:结果定义、一对一的责任、跟踪检查、结果考核
三、要素三:6大执行法则
1.服从法则:以服从为天职
2.目标法则:盯准一只野兔
3.冠军法则:做自己擅长的,上帝助你成功
4.速度法则:先开枪再瞄准
5.团队法则:利他就是利已
6.裸奔法则:没有退路就是出路
第二部分:如何提高个人执行力
一、效率做事:管理好时间才能管理好事情
1.为什么人们总说“很忙”?
2.时间守恒:时间在哪,执行力就体现在哪
3.不良时间分配:哪里起火往哪里跑
4.最佳时间分配:永远做重要不紧急的
5.生命守恒:若不是现在,那是何时?
6.时机守恒:与其盯着新闻,不如常照照镜子
二、说对话办对事:沟通无障碍、执行有保障
1.沟通目的:鼓舞他人的行动
2.沟通步骤:解码、编码、反馈
3.沟通底线:说对方想听的,听对方想说的
4.沟通策略一:与对方频道同步(同理心)
5.沟通策略二:如果…更好…
第三部分:如何提高组织执行力
一、执行的三个核心流程
1.人员流程:用对的人
2.战略流程:做对的事
3.运营流程:把事做对
二、组织执行力8个误区
三、领导力决定团队的执行力
1.言行一致地实践企业价值观
2.确立明确的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先后顺序;
3.持续检查与督导
4.对执行者即时奖励;
5.用人所长
六、企业培训-总结
“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新员工进入公司最初阶段的成长对于员工个人和企业都非常重要。新员工培训的成功离不开每一个细节的精心筹划。成功的新员工培训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为员工顺利融入企业,进而选择长期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培训题目:如何有效管理
培训参加人:各部门领班以上管理人员
培训提纲:
2.什么是有效管理:简单地说,就是迅速地执行指令,使部门工作快速运转,不推诿,不扯皮。
3.主管、领班的工作职责:
(1)带领员工作好当日工作
(2)完成上级领导交-班的任务并及时回复
(3)作好当班次员工的工作安排
(4)对本班次员工的考勤负责
(5)对本班次员工的工作态度负责,(关心员工、了解员工)
(6)对本班次的卫生负责
(7)及时处理员工对客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8)及时解决宾客投诉并及时汇报上级。
(9)作好下一班次的交接工作
(10)具有优秀的礼貌礼节和强烈的服务意识。
4.角色转换:(1)首先是服务员:直接为宾客服务、为服务员服务、直接为宾客服务要求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基本知识:即要熟知本岗位的标准,程序(本月要考核) 为服务员服务要突破一个概念:任何人都是服务员。只不过是分工不同,你拿的薪水本身就是对你拥有的服务经验的一种承认,你要运用你的服务经验为宾客服务,为服务员提供指导、帮助。为服务员服务要具有的基本要素:具备疑问解答的能力;具备员工违纪处理的能力;具备团结员工的能力。既要讲制度,又要将方法。
5.管理手段:
要对解决服务中存在问题的方案有准备;要对会议中提出的问题有落实。
(2)工作日记:工作日记是完善细化管理的一种记忆手段。每天现场工作很多,很乱。如不及时记录,会遗忘, 后果是让员工产生不信任感;上级交办的事遗忘会打乱上级的计划,有时会造成投诉。工作日记的记录可分为两种:简单的是记录当日发生的和完成的事及第二天需要完成的事。 另一种是除了记录上述内容之外,还会写一些工作体会和工作心得。
(3)计划、执行、检查、反馈、落实。
(4)凡事要有回复,这是个执行力的问题和认真负责的问题。会形成 一种习惯。回复能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回复能促进管理人员提高素质。
(6)细节管理:
7.管理能力:
(1)解决问题的轻重缓急分辩能力。
(2)管理中的灵活性,主动性:灵活性:熟能生巧,一种情况是
工作时间长,经验积累多,应知应会就熟练;第二种情况是强制性
培训,强制性考核,和工资挂钩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__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六
为了规范医院的病案管理,使病案更好的为医疗临床和患者服务,根据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病案工作计划:
1、病案管理委员会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院所有病案,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急诊病历、急诊观察病历的收集、整理、规范和质量控制。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病案中质量问题,病历书写的问题,会议不少于两季度一次。
3、充实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根据我院目前情况,组织兼职人员从事病案管理工作。
4、开展对全院临床医生病案书写规范学的培训,对病历书写、合理使用抗生素、三级医师查房、手术审批及医患沟通等内容加强管理,凡不合格者按照制度严肃处理。
5、定期进行运行病历、门诊病历的检查,科制定不合格病历的处罚办法。核查每月进行一次。
6、对病案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在医院临床医生中进行讲评。每年计划进行病历评选一次,好的病历进行表彰奖励。
7、组织临床医生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种医疗文书书写学习班,以帮助提高医疗文书书写的水平。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二:
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是医院管理的重点。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加大病历质量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本院病历质量,现制定计划如下:
一、加强病案管理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完善岗位职责,提高病案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使病案室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病案管理涉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管理学、医学统计学、病案学、计算机、法律法规等学科,要求工作人员具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这样才能适应现代化病案管理的新需要。病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会直接影响至病案管理工作,因此做好病案管理工作,必须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病案管理人员队伍。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培训,鼓励参加院内外的知识讲座,加强业务交流,使病案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尽快得到提高。同时,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科室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使病案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落实。2015年度,病案管理委员会将增加病案管理人员外派学习交流的次数,以提高我院病案的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行病案回收、借阅、和归档制度,保障病历安全管理。
病案是否及时回收、及时上架和首页是否准确录入,都是直接影响查询、复印病案的工作,所以必须严格执行回收、借阅和归档制度。每天坚持核对已回收病历与病房日志,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历未归档情况,清查、催还借出未归还病案,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历下落,向上级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做到病案无泄密、无丢失、及时归档上架。对延期上交病历或遗失病历者,将严格按照本院《医院管理细则》处罚。
三、加强电子病历质量监控,保障病历质量,防范医疗风险。
1、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逐步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病历的质量事关医院的“生死存亡”。根据目前电子病历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同时,加强与电子病历软件开发公司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软件系统,使电子病历管理更规范。
2、充分利用电子病历数字化的特点,逐步引进电子病历质量监控软件,按照卫生部和广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对各项质量监控指标实行动态过程监控,自动记录各种病历书写项目完成的内容和时间、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评分评级。更为重要的是,软件系统根据动态监控结果,自动提示医务人员,让医务人员及时改进,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和医疗质量;使医院领导、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科主任、医务人员通过软件系统及时检查、追踪病历和医疗质量问题,进行实时动态管理,达到传统人工管理无法达到的管理效果。
3、继续每季度一次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住院病历、运行病历和门诊病历书写质量检评,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合格率100%,甲级病历率不低于95%。尽量杜绝乙级病历,确保不出现丙级病历。
4、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病历自控、科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召开病历质控会议,确保各科室每一位医护人员认识到日常工作病历质量存在的问题,逐步提高病历质量,降低医疗风险。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三:
一、病案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病案委员会负责监督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指导各级医师写好、用好、管好病历。
三、病案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有关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决议报院领导批准后成为医院工作的决定,会议要有记录。
四、有关病案及管理的重大问题,质控科、信息科病案室可随时提请委员会主任召开委员会议。
五、质控科、信息科病案室定期向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六、开展全员质量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质量意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七、执行病案标准及评分方法。制定和修改病案质量考核指标。
八、检查落实病案质量管理控制的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病历质量分析。
九、加强病案管理,保存健全科研资料。
十、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制定病案书写标准以及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写好用好病案的要求。
十二、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十三、制定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审定全院医用表格的印制,并监督实施。
十四、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密切协作,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十五、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向院长提出病案管理工作报告。
一、“三基三严”培训学习
(一)、加强对病案及新近人员的培训。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四)、具体培训计划:
九月份:icd-10疾病编码及icd-9-cm-3手术分类的相关内容专项培训。
十月份:学习病历书写质量要求和icd-10疾病编码及
icd-9-cm-3手术分类的相关内容。
十二月份:学习病案服务流程和icd-10疾病编码及icd-9-cm-3手术分类内容。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七
1、制订并实施学校卫生工作计划,重点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 的方针,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
2、定期安排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搞好卫生工作日志,经常了解、分析学生健康状况,及时提出卫生工作总结意见。
3、协同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保护视力、青春期卫生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培养学生卫生员(可由生活委员兼),组织指导他(她)们开展卫生宣传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季节病、流行病的预防工作。
5、负责做好学校食堂、体育锻炼及教育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师生紧急病症的处理。
6、在教职工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配合办公室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全校的清洁卫生工作。
8、经常保持医务室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避免感染。
9、维护医疗设备,节约医药用品,加强医器械和药品的管理。
10、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医水平,搞好全校的`卫生检查工作。
一、卫生室管-理-员是学校的医务人员,具体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在主管部门和校长领导下,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指南,积极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二、根据上级教育、卫生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全年或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提交主管校长审阅后,付诸实施。期末(年末)做好总结,经校长审批后,分别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三、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培训好兼职卫生员。
四、负责组织学生进行预防接种,并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
五、积极组织学生健康检查、监测,建立健康卡,及时总结、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向领导、班主任及家长报告。
六、认真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做到情况明确,防治措施具体,使患病率逐年有所下降,切实做好保护学生视力、急救、转诊等工作。
七、对教学、体育、劳动、饮食(水)设备、环境、个人卫生进行督导;定期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心理咨询工作。
八、要经常积累学生健康、生长发育、疾病、因病缺课、运动外伤等各种资料、数据,及时总结、分析并上报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九、负责对学生食堂的饮食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对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指导、监督,并按时检查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
1、坚持救死扶伤,树立良好的医德和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指示,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医疗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2、草拟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建立卫生保健网,健全学校各项保健制度,督促搞好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3、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定期举行卫生(包括青春期教育)讲座,做好对班级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4、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积累学生身体素质和疾病方面的各项资料,并整理档案。
5、切实加强预防近视眼工作,开展防近视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
6、积极做好学生砂眼、寄生虫、龋齿、柱弯曲、鼻炎、结核病及神经衰弱等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
7、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和突出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以及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工作,配合学校红十字会开展有关活动。
8、热情为师生员工看病,并做好配药记账工作。
9、关心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定期联系体检,分别建立健康档案。
10、定期采购常用药品,添置必需的器械和设备,健全药品账册,做好药品入账、出账和存放保管工作。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八
2015年3月9日至13日学习期间,我们从中医相关基础理论到操作实践进行了强化学习。这期学习班起点高、模式新颖、效果良好。整个课程体系设计科学合理,既关注了当前中医理论历史,又关注了实践的工作实际,既有前瞻的视野,又有丰富的案例分析,更让我学习到了新的操作技能。虽然本期学习班只有短短的5天时间,但我觉得感触很多,收获也很大。下面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汇报一下个人的感受:
一、拓宽了视野,开阔了眼界。
这次学习,我完成了40学时的课程计划,浙江省中医院及知名专家教授的授课,领略了名师的智慧和风采,老师们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知识渊博、理念精深,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都有独到的分析和精辟的见解,他们精彩的讲解不时闪烁出智慧的火花,使我的思维理念不断地受到新的冲击,从而进一步理清了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解开了许多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迷茫和疑惑,大大地拓宽了视野,开阔了眼界。正所谓:聆听的是智者的声音,感悟的是中医知识的力量;学到的是管理的精华。
二、增长了知识,提升了能力。
一是学习了很多中医理论基础疼痛方面相关知识,中医经典在护理中的应用、手法通乳、中药热盐包、腕踝针、药罐等中医特色护理技术临床应用推广等,科学的护理管理及病人管理方法。可以说,通过这次学习,切实地增长了管理知识,增强了工作自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能力。管理的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二是学习了很多新颖的思维方法。如浙江省中医院的蔡亚红老师的中医癌痛病房规范化管理,俞国红老师的护理管理介绍,汪永坚老师分享的乳腺癌中医护理临床路径实践及效果评价,这些新的思维方法,是在既符合政策法规和规律,又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直面现实困难,突破常规思路,创新解决问题的办法,达到问题迎刃而解,效率不断提高,成效事半功倍的效果。实际上,这些思维方式所闪现出的智慧,就是解决问题能力的具体体现。因此,我觉得这些新思路、新方法对实际工作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它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心态更加自信,思路更加开阔,方法更加灵活。三是学习了很多有效的沟通方法。医患沟通在护理管理中的重要性,简言之,沟通,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相互理解,就是消除误会,化解矛盾,摒弃隔阂,就是密切关系,求得谅解,增进感情,达成共识。但凡成功的管理者,无一不是善于沟通的好手。作为一名责任组长,一方面加强团队内部管理,需要与护理成员沟通,良好的沟通,能够使团队成员理解管理者的管理意图,能够激大家的参与感和热情,能够引导团队成员朝着共同的目标团结一致,发奋努力。另一方面创设团队发展的良好环境,要与病人及家属沟通。无论是要争取领导的政策支持,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是要赢得临床科室的大力帮助,这都需要重视沟通,一方面要保持自信、充满诚意,另一方面要善于寻找双方的关注点、兴奋点和共同点,促进工作的有效推进。四是提升了个人修养。丰富的课程内容对提高个人的素养有莫大的帮助。五是观摩了中医护理门诊的开设,坐诊,给病人予以全面的中医调护,使中医护理操作走出病房,走向门诊,扩大的潜在的病人群体,为医院、给自身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三、提高了认识,完善了自身。
在学习中提高,在实践中成长,这是我参加本次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班的重要心得体会之一。通过学习,不仅逐步地提高和完善了自己,而且,通过学习,还促进了反思。一是要注重提高理论修养。通过这次学习,各位老师引用古代文献中的相关经典,深入潜出得将那些刻板的文立文讲解得生动有趣,我深刻地感觉到得自己的中医理论水平和管理理论水平离工作实践对自身提出的要求差距大。这不仅体现在自己学习的习惯上,没有养成有计划、有规律地学习理论知识的习惯,而且体现在自己的学习成效上,既没有对各种理论做到大量涉猎,扩充知识面,又没有精读某种理论,融会贯通,更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因此,以后要在学习上更进一步加强,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在学习中提高、在学习中成长。二是要注重积累实践经验。理论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概括提炼而成。专家们的工作经验和理论成果,都是因为他们不仅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而且是因为他们善于总结,注重积累。因此,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总结、提炼成功的经验,使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并逐步成为自身工作特色,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要注重提高业务水平。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做好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适应现代社会医疗水平日新月异的发展,使医院发展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能够勇立潮头,立于不败之地。
四、发现医院的美丽风景线。
在这5天的学习中,还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那就是省中医院的各们老师、护理姐妹们那优雅干练而忙碌的身影。人们说,看人先看脸,见脸如见心,而我们省中老师们温柔的微笑总能无时不刻的温暖着我们这些离家的学子心。看到病房里的病患对各位老师的赞不绝口,这里面倾注了多少老师的心血,多少护理姐妹们的辛勤付出。你们,是省中最美丽的风景,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在此由衷的说一声,你们辛苦了,谢谢老师!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九
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三、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四、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场所。
4.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1)开始工作前或上厕所后;
(2)处理食物前或处理生食物后;
(3)处理用过的设备或食用具后;
(4)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触摸耳朵、鼻子、头发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7)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后。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十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的高低、服务意识的强弱、工作效率的优劣,都将直接明显地影响实验室的建设、教学质量的提高以及科学研究的过程。随着仪器设备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仪器设备涵盖科学技术的门类愈来愈多,要管好、用好、维护好仪器设备,就要掌握多种科学技术知识,这是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实验技术人员提出的客观要求。我院当前的实验队伍现状远达不到这一要求,专职实验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学历与职称结构不合理,都从一定程度阻碍了实验室的建设与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因此,培训与组建一支数量相对稳定,能适应目前学院专业实验教学要求的实验技术管理队伍,是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当务之急。
培训计划于措施
不断充实实验技术管理队伍
为加强实验技术管理队伍建设,弥补由于专职实验工作人员不足带来的影响,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院决定从引进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中,择优聘任部分人担任兼职实验技术与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学院制定的《兼职实验技术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执行。
加强实验工作人员热爱本职工作的教育
要教育实验室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实验是工作在高等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的对他们进行热爱本职工作的教育,增强他们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这是搞好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键。
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思想教育
教育实验人员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思想,是思想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实验室建设中,需要增强和更新的仪器设备很多,由于学校投资限制,应对实验人呀un进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思想教育,鼓励他们开发对旧设备的改进、挖潜、修旧利废,充分发挥老设备的作用,使实验室建设逐步得到改进。
加强实验工作人员遵守纪律,执行制度的教育
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使实验教学逐步做到秩序化、规范化,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这不仅是顺利进行实验工作的有利保证,它还直接关系到对学生的严谨的科学作风和严格的科学态度的培养。要教育实验人员做遵守纪律、执行制度的模范。
加强领导,抓好业务素质培训
为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学院设一名副院长分管实验室工作,三个专业实验室各设一名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本专业的实验室建设工作。实验室主任应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领导,针对本实验室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使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全面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
考核是对培训结果、实验室工作人员素质及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的检查,各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具体考核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表现,即实验人员应遵守的共同规范;(2)根据岗位责任制和具体承担的任务进行考核;(3)所负责的仪器设备的维护、修理、利用率和完好率等情况;(4)规定的学习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结果报学院核准后,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实验人员技术职称晋升的基础和依据。
情况总结
我院目前有三个专业实验室,其中只有资源工程实验室是一个老实验室,由刘石义和刘凤春两名高级实验师担任实验室技术与管理工作。环境工程和环境信息科学实验室都属于新建实验室,无专职实验人员。为缓解这一矛盾,学院20xx年聘任柯尊伟(硕士)兼管环境信息科学实验室,李梦红(本科)兼管环境工程实验室,20xx年又聘请赵小稚(副教授)、李涯丽(硕士、副教授)、冯雪冬(硕士)兼任实验室管理工作。这些同志都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很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保证了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已制订了有关规章制度,要求新引进的博士生和硕士生轮流到实验室工作,逐步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数量充足,学历与职称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篇二:实验室培训计划
来自 cOOcO.NeT.Cn
培训是一种有组织的实现知识、技能、理念等的传递的一个过程。任何培训都应有其特定的目标、实现的手段和效果的评价。
“实验室员工流动平凡(新人很多),检验任务也重(空余时间不多),怎样可以搞好这一年的培训,简洁又生动!”应该是针对入职新人的培训,这个时期的培训相对比较简单,但却一点不能马虎,原因在于,入职培训直接关系到这些员工今后的工作基础、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因此必须认真的策划、科学的运作和全面的统筹。
具体讲,入职教育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实验室文化教育,二是专业技能培训。
1、文化教育
这里讲的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包含了实验室的工作训条、人文理念、质量方针、任务目标、规章制度、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
这些内容的教育,是新员工接受与被接受这个集体的关键,好的教育可以是新员工很快的融入这个集体,并以集体的任务为己任,知道自己努力的方向和行为规范。可通过团队建设的破冰游戏、互动游戏、高层领导的演讲、座谈会、宣讲、参观等多种方式进行。
2、专业技能培训
一个人认可了一种理念,接下来的技能培训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专业技能应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理论知识是完成实验室工作的理论基础,这些基本知识在学校教育中已经完成了大半,所以相对投入的资源可以适当的减少,但这必须通过理论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交谈来确认其对基础理论掌握的程度,然后制定培训计划。
基本技能是完成实验室工作的操作基础,可以通过观察其具备的基本能力来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实现的手段即培训的方式可以从三个阶段进行,观摩、师带徒、演示。观摩就是让新员工现场观看那些操作技能规范、娴熟的老员工的实际操作来认真的体会操作的要领;师带徒就是手把手的一对一的老带新的一种培训方式,这也是最传统的培训方式;演示就是根据培训的进度,有计划的安排新员工在技术人员、老员工面前演示操作,然后指出存在的不足和不规范的地方。
3、培训有效性的评价
任何培训都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考试,但这不是唯一的方式。应该透过在培训过程中对学员的访谈了解培训方式的合理性、培训师的水平、是否学到了新东西等等。培训技术后,透过考核确认其达到培训目标的程度;透过日常操作技能考察确定其技能是否得到了提高等等。
以上这些仅仅是针对新员工的入职教育,也是最简单的教育,之后还应用提高教育。
所有的`教育培训必须与实验室的事业进步、发展战略和目标相联系。所以,作为实验室培训的负责人,应当把实验室长期发展与当前的检验任务结合起来,共同纳入组织培训的内容。
1.目的
通过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持续保持工作人员的能力,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以及工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保证本实验室的质量和技术活动符合cnas-cl01:20xx《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人员教育、质量体系培训和检测技能培训等活动。
3.职责
3.1各岗位人员必须保证结果的真实性,不受任何来自外界的压力和影响。
3.2总监负责执行本程序,负责实验室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3.3经理负责依据《实验室组织架构图》编制各职级的“岗位工作职责”, 实验室按“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进行招聘人员。
3.5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
4.程序
4.1每年底,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收集实验室人员在管理体系和检测技术方面的培训需求,结合实际工作的情况,在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交实验室经理审核,实验室经理根据提出的培训需求、对照实验室当前及将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培训计划进行补充,“实验室年度人员培训计划”经总监审批后开始实施。
4.2确定培训内容时应从工作需要出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文件方面的内容;
(3)工作人员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以及工作诚实性方面的内容。
(4)消防知识、机械操作安全、用电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5)计算机应用、专业外语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4.3培训方式应根据内容、人数、效果、培训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包括实验室自行组织培训班或研讨会、参加外单位培训班或研讨会、参观考察、个别辅导操作技能等。与检测有关的培训工作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与实验室管理体系有关的由质量负责组织进行,对于来自纠正措施的人员培训任务可临时安排。培训后将培训考核结果记录于“培训考核登记表”中。
4.4开展新的检测项目或由于标准修订增加新内容时,应及时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并对从事该检测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
4.5.1对于公正行为的培训,实验室经理要不定时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公正行为的详细规定如下:
4.5.1.1有关上级部门不得对实验室施加行政压力,总监严加审核后方可向客户发结果报告。
4.5.1.2总监按公司总经理签发的授权令,要抵制并保证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免受来自于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影响以及压力而影响工作的质量。工作人员如受到这些压力而影响工作上的判断时,不要擅自作主,要逐级请示。最终决策人员要对后果负责。
4.5.1.3实验室经理要经常教育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确保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参加与本实验室工作和服务内容相关的经商行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因财经问题影响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如发现实验室工作人员有这些不良行为,实验室经理要立即报告总监,并马上停止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及时、尽量挽回对客户造成的影响(如存在)。
4.5.1.4实验室管理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实验室质量手册的要求。总监监督实验室经理的管理行为;实验室经理负责监督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行为及技术操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如发现违规人员,应马上逐级上报处理。
4.5.1.5实验室经理负责对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人员进行停止工作、工作岗位调整等处理并上报总监。由总监对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进行最终行政处理。如发现由于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良行为对客户造成了影响,实验室总监还要负责挽回对客户所造成的影响。实验室经理要记录工作人员不良行为的处理结果。
4.5.1.6培训计划及实施记录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整理归档;与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由文件和资料管-理-员负责建立“人员档案”,内容包括培训与考核记录、授权任职文件、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等。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十一
第一条本店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法》,《卫生法》的规定,切实做好各部门及个人卫生工作,做到环境清洁,个人卫生整洁。
第二条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一切卫生工作,对在销售过程当中出现的所有卫生问题负责,包括餐厅环境卫生,服务员个人卫生,食品出品过程中的卫生工作,并负责洗涤部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厨师长负责厨房内部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整个过程的卫生管理。包括对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的管理,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三条餐厅主管如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 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第四条 采购人员的卫生工作归属厨师长管理。采购人员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超过保持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第五条 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第六条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四章 食品加工
第七条 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工作归属厨师长管理。要求: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二)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第八条 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第九长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放。
第十二条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第十三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第十四条 制作凉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二)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
(三)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四)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六)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第十五条 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第五章餐饮具的卫生
餐厅用品及人员的卫生工作归属餐厅主管管理
第十六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使用的餐饮具。
第十七条 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八条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六章 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餐厅服务及外卖食品的卫生工作归属餐厅主管管理
第 十九条 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第二十条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第二十一条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第二十二条 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持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持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1总则
1.1为了规范食堂职工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卫生管理,指职工食堂在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的卫生、食堂服务的食品卫生管理。
2职责
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
3内容与要求
3.1食品的采购和贮存卫生
3.1.1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采购车辆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库房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3.2.1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和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3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戴口罩。
3.3.4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5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1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在专用水池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3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食堂服务的卫生要求
3.6.1食堂应当保持整洁,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2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3供应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4供就餐人员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7卫生检查规定
3.7.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厨房、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2总务管理处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食堂经理签字确认后交总务管理处存档。
3.7.3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十二
为了加强幼儿园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有效预防师幼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幼的健康安全。根据上级对饮用水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饮用水水源由自来水供水,供水设施必须安全密闭,有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
二、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供给应用:
1.混有异物,出现异色、异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与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要求的供水设施及用品直接接触的。
三、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1.幼儿园每天用自来水烧成开水,班主任每天为幼儿准备足量的开水,加入凉杯供幼儿饮用,水温在50~70℃之间,为幼儿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做到冬暖夏凉。饮水时须有一位教师监督,注意安全。
2.凉杯内一次加水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每天早晨灌水前对凉杯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水质。
4.杯架每天必须用消毒水消毒,水杯杯口朝上,杯柄朝外。
5.教职工不得使用幼儿水杯。幼儿喝水的水杯一人一杯,每天清洗消毒。
6.保证幼儿自由饮水,养成幼儿良好的饮水习惯。
7.保证幼儿足量饮水。春冬季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夏秋季一日三次,上午、中午、下午各一次。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十三
为适应医学科学不断发展、优质护理不断开展,进一步提高我院护士队伍护理管理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优质护理服务质量,尽快培养一支既精通护理业务又具备科学管理知识、能力的护理管理队伍。现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1、对新上岗护士长进行岗前培训:护理管理知识、护理管理工作流程、护士长领导艺术、沟通技巧、护理质量管理、护理不良事件、法律法规、护理安全管理等。
2、举办一至两次院内护士长管理知识讲座及优质护理经验交流会,更新管理理念、管理技巧及护理服务中人文精神的培养以及护士长感情沟通交流等。
3、改进和加强护士长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将季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各项护理管理工作。
4、安排科室护理骨干进行院内或科内业务学习授课、护理操作培训,实习生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其专科业务水平。
5、安排科室护理骨干参与院级或科级护理质控、各专科护理小组活动,以提高其综合业务能力,优质护理能力。
2、外培程序: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护理部提出培训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3、每年选派护理管理人员和科室护理骨干分步骤地参加省、市级护理培训、学术交流及继续教育学习,提高护理水平;特别血液透析科、手术室、产房助产、等重点专科。
4、分批次选送重点科室(如手术室、血液透析科、产房)或根据科室科室业务发展需要选派护理骨干外出短期进修学习,以定向培养具有综合护理能力和专科护理技能的护理技术骨干,要求进修人员回院2周内将书面进修报告交护理部,护理部将安排专题讲课,并至少完成一项护理新技术的推广,以带动全院护理水平的提高。
三、培训目标。
1、护理部主任每年参加国家级培训一次以上,到省内外医院进行专业访学、参观、考察学习及与省内外同业交流经验一次。
2、重点科室护士长每年参加省级以上培训一次。
3、争取5年内100%护理管理者参加省级以上护理管理培训班并获得资格培训证书。
4、护理骨干每年外出参加培训或进修率达10%以上。
二、选派资格。
1、执业护士,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在相关专科工作2年以上,管理人员应在管理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2、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
3、应具备扎实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较好的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4、有较强的实施能力。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十四
1.负责本地段精神病人的管理、预防、宣传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要掌握本地段病人的发病率、患病率,定期走访居委会,及时掌握病人变动情况。
3.搞好本地段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做好本地段各级人员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4.根据病情变化,做好疾病四期分类管理,填好卡片记录,按照市所的要求管好卡片。
5.定期参加区精神卫生保健所会议,汇报总结工作,按时做好各项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6.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参加社区网格化团队工作及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8.服从社区中心领导工作安排,参与协助社区其它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篇十五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园长保健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负责管理园所内的卫生保 健工作。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5、负责幼儿园的营养膳食管理,制定带量食谱,进行营养计算。
9、督促检查园内的安全卫生。
保健老师工作职责
4、做好儿童的体格发育测量及评价工作。
8、负责检查园所内环境卫生及安全工作,了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
9、填写各项健康记录表格,积累资料,做好各种统计分析。
保育教师工作职责
6、妥善保管好本班使用的各种物品,负责班级幼儿的饮水工作。
7、对幼儿态度和蔼、动作轻柔,注意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不随便使用幼儿物品 8、努力钻研业务、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保育工作质量。
炊事人员工作职责
10、幼儿进餐时,可去班上观察幼儿的进食状况,以便合理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