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七年级学生奖励方案(模板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七年级学生奖励方案篇一
学校为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特从办学经费中拿出一笔资金,设立“爱心助学”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对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学子给予奖励。并以此为锲机,激励更多学生取得更好成绩。奖励条款具体如下:
一、美院班分班考试时,第一次考试全校排名1、2、3名;第二次考试的1、2名;第三次考试第1名的学生免交美院班的学费;第一次考试的4、5、6名,第二次考试的3、4、5名,第三次考试的2、3、4名,免交进美院班的一半学费。
二、分班后,每次月考各班总分第一名的奖100元,各班第二名的奖80元,各班第三名的奖50元,或美院班前十五名,综合班前七名。
三、设立“进步奖”:对每次月考进步显著的同学给予奖励,奖金50元。
四、对作业完成优秀的给予奖励,盖有“留”字章的两张速写奖5元,一张四开的作品奖5元,对开的奖10元,全开的奖20元。
五、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良好行为,除公开表扬外,另给予2—10分奖励。寝室大扫除搞得很好的,奖寝室每人1分,被评为文明寝室者奖寝室每人1分。
六、对长期严格遵守画室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且学习认真刻苦、专业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精神文明奖”,奖金100元,(每班1——2名,学习期满兑现)。
七、优先录用本画室毕业、专业成绩突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大学生担当助教工作。
以上奖励,旨在鼓励,希望全体同学认真刻苦学习,整体提高专业水平,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七年级学生奖励方案篇二
为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用心性,强化广大员工的团队精神和群众荣誉感,鼓励广大员工按时完成任务,公司特设定产量奖.奖励方案如下:。
一、奖励单位及周期:。
该项考核为团体考核项目,以车缝流水线为考核单位,不以个人为考核对象,以流水线各周合格产成品为考核统计数据。以每周为考核周期。
二、考核原则:。
以生产排期表每一款生产周期为基准,确定每周生产任务,完成给予奖励,不完成没有奖励.
(注:生产排期表以综合效率70%为基准进行编制)。
三、考核方法:。
1、目标任务确定及要求:。
以生产排期表规定各流水线每款生产总天数为总目标,确定从开款之日起至车缝结束之日止,每一天的目标产量,再以周为单位划分成若干个考核周期。每周六根据本周产量实际状况能够对下周生产计划进行调整,但调整之后的计划不得使整款生产时间超出排期表规定的总生产时间,也不得违反正常规律,使得最后一周或几周的生产任务成为不可能实现的目标。
2、奖励范围:。
流水线所有人员,含车工、付工、组长、巡检。
3、奖励额度:。
效率在40%-60%(含):20元/人。
效率在60%-65%(含):25元/人。
效率在65%-70%(含):30元/人。
效率在70%-75%(含):35元/人。
效率在75%-80%(含):40元/人。
效率在80%以上:50元/人。
(注:在计算效率时,每次转款可减全流水线1天出勤时间不计算)4、效率提升:如果相邻两周之间,效率提升到达如下标准在上述奖励标准上给予以下额外奖励:。
效率提升10%(含)--20%奖励5元/人。
效率提升20%以上(含)--30%奖励10元/人。
效率提升30%以上,每达10%,奖励加5元/人。
5、超产:如果产量超出已定计划,超产到达如下标准在上述奖励标准上给予以下额外奖励:。
超产到达10%(含)--20%奖励5元/人。
超产到达20%(含)--30%奖励10元/人。
超产到达30%以上,每达10%,奖励加5元/人。
6、以上4、5两项额外奖励不得重复享受。
7、为到达鼓励持续进步的改善目的,除转款外,任一周的产量计划不得低于上周产量,如低于上周产量,则不得享受本方案内规定的所有奖项。
四、各管理岗位职责:。
生产计划制定人为各流水线组长,生产总监及车缝车间主管为奖励审核及监督职责人,务必审核各流水线生产计划贴合本方案及排期表要求。监督并全力协助各流水线完成既定计划。计算并上报奖励资金。
如发生不贴合本方案的奖励发生,比如整款生产计划不合理,生产前期的若干周生产目标明显偏低,最后一周或几周明显偏高,导致最后不能完成,不能在排期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款生产或整款生产效率低于要求,则已发放的奖金由生产总监、车缝主管及相关流水线组长共同承担。
生产总监、车缝主管每月考核一次,并将结果在每月绩效考核中进行奖惩。以上奖励办法,从2011年5月1日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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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学生奖励方案篇三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吉教计字〔**〕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主要包括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等);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文明寝室。
第三条奖励原则和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等。
第四条单项奖类别及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按年级在籍学生人数8%的比例(被评为先进学生会的系人数增加1-2人)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三好学生。
按不超过年级在籍人数7%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可适当增加评选比例,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发给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标准,即体育达标。
3、每学年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
每学年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标兵,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校组成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年9月份为新生开展巡回报告。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内各类学生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
优秀学生标兵类型包括:学习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和自强自立标兵。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体条件:
(1)学习标兵:中共党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一等奖学金并获得国家或省奖、助学金。
(2)学生干部标兵:中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自强自立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有突出事迹,充分体现“自强自立”精神。
(四)优秀毕业生。
按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论文良好以上。
(五)其他单项奖的评选和奖励,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学生处评定。
第五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每学年评定一次,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10%左右,由所在系上报先进班级事迹材料,学生处审核批准,授予先进班级称号。
(一)评定条件:
1、全班同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发生。
2、班级学习氛围浓厚,有良好的学风,班级集体学习成绩突出(60%以上学生学习成绩优良)。
3、班级领导集体团结一致、凝聚力强,班级工作有显著成绩。
4、积极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班级好人好事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选先进班级:
1、班级出现严重违纪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2、班级无文明寝室、文明教室。
3、校集会和集体活动秩序差。
第六条“先进文明寝室”评选由舍务管理办公室评定。
第七条被评为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除省里给予奖励外,学校要通报全校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条本办法自**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
七年级学生奖励方案篇四
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并能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发展特长。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注。
意学习时事政策、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2.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3.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具有艰苦奋斗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4.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学校劳动、公益劳动、家务劳动、劳动技术课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每年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不得少于16次,累积16小时。
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6.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
“成绩优良”指:政治、语文、外语、数学四科学年总评成绩优秀(85分以上),其他各科学年总评成绩良好(70分以上)。
(三)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3.体育成绩优良(体育课成绩按综合评分法计算),或具有专长,在市区体育竞赛中成绩突出(指得到市区批准的竞赛)。
因病残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应做到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体育课成绩可酌情考虑。
二、“优秀生”条件。
优秀生是三好生中最突出的个人,是指班内思想、品德、表现最突出的个人,学习好的条件是:各门学科学年成绩全部达到优秀标准。学校对“优秀生”颁发奖学金。
(一)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达到“三好学生”标准。
2.学习成绩良好。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四科中学年总评成绩有二科成绩良好,其他各科均可为良好。
(二)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工作效果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是非分明,讲正气、讲原则,并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必须是班(班委会、团支部)、校(团委会、学生会)级的学生干部。
四、“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集体建设和管理目标明确,并做到人人皆知。
2.干部队伍强。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中能起到核心作用。
3.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每学期应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或主题班会二次,且每学年有主题团会在学校评比中获奖。
4.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空气浓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5.学习能形成较好的自觉锻炼风气,认真上好两课两操。
6.班集体有正确舆论,同学是非清楚,班风正。
7.学生模范执行各项校规,校风评比成绩较好,无严重违反校规行为,无吸烟学生。
8.有团结协作的人际关系。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班际之间团结好。
9.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军训、劳动及。
其他各项教育活动,无事故。
10.不断树立同学中各种类型的好典型。
11.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效果好。
五、“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先进团支部”条件。
(一)“优秀团员”条件。
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好。
1)爱祖国、热爱团组织,关心集体,热爱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理解、体贴父母;尊重老师的劳动,理解教师的疾苦;团结、帮助、关心同学。
2)遵守校规校纪,诚实正直,勇于批评自我批评。
3)模范作用好,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对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2)学年各科成绩总评全部达到良以上,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四科之中有两科为优。
3.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自觉上好两课两操。
2)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成绩优良或达到国家规定锻炼标准。
4.组织观念强。
1)在学校一日生活中起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生活,坚持佩戴团徽。
2)模范遵守北京四中学生行为规范。
(二)“优秀团员标兵”条件。
“优秀团员标兵”是优秀团员中思想、品德、行为表现最突出的个人。设五项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干部标兵、学习标兵、关心集体标兵,体育锻炼标兵。
评选措施:
1.“五四”青年节前,支部组织全体团员讨论、推选、被评选者必须得到本支部二分之一以上团员的提名。
2.所评选的优秀团员人数为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所评选的优秀团员必须征求班主任及有关老师的意见。
4.团委会对被评选上的团员颁发优秀团员证书。
(三)“先进团支部”条件。
评选标准:
1.团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在班级思想建设中起核心作用。
2.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开展批评自我批评。
3.组织生活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多样,富有计划性、目的性、思想性、群众性、系列性。
4.组织发展工作有计划,深入细致,坚持三级谈话制。
5.团员模式作用好,严格遵守北京四中学生行为规范。
6.学习气势浓厚,一半以上的团员学习成绩优良。
评选措施:
1.凡基本符合上述评选标准,皆可评为先进团支部。
2.以各年级为单位根据上学期支部工作总结及本学期工作情况,评选本年级先进团支部。
3.团委会听取支部汇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考核。
4.团委会对被评选上的支部颁发先进团支部证书及奖金。
六、被评为各项学生荣誉者,除征求同学意见外,应征求各部门老师意见,学生在班内和在学校其他方面的表现应当保持一致性。
七年级学生奖励方案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大兴教研、以研促学、以研促教的精神;也为了提高教师参加教研的用心性、主动性。实现教师取众家之长,提升业务水平的目的,特拟定本奖励方案。
奖励对象:凡在沐义片及上级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有赛课和公开课任务的教师。
奖励办法:按参赛教师获奖级别,每期末参照《沐义小学常规考核方案》,加相应分值计入个人总分,并给予以下奖励。
沐义片级:参与奖:50元;优秀奖及三等奖:60元;二等奖:70元;一等奖:80元。
维新镇级:参与奖:100元;优秀奖及三等奖:110元;二等奖:120元;一等奖:130元。
片区教研联组级:参与奖:200元;优秀奖及三等奖:220元;二等奖:240元;一等奖:260元。
县级:参与奖:400元;优秀奖及三等奖:430元;二等奖:460元;一等奖:490元。
市级:参与奖:800元;优秀奖及三等奖:840元;二等奖:880元;一等奖:920元。
省级:参与奖:1200元;优秀奖及三等奖:1300元;二等奖:1400元;一等奖:1500元。
本奖励方案自2017年春期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xx小学。
2017年3月1日。
七年级学生奖励方案篇六
为营造爱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升对学习的重视程度,学校决定对在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中取得年级总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发放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组长:陈聂图。
副组长:杜建军李奕奕。
成员:李博文李晶晶董徐宁胡家文许雪皎。
1.各班级按期中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学校对年级排名第一至第二十名的学生统一发放物资奖励和奖状。
2.奖励标准:10元/生,奖状100元,合计1500元。
3.由教务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成绩表进行人员统计并上报学校审批。
4.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后,公布奖励名单并发放奖励。
5.以班级为单位在早操时间统一发放奖励到相应学生。
6.根据学校教务处5月9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期中考试质量分析和班级成绩统计的.通知》的要求,截止5月17日仍未更改提交班级成绩表的班级不纳入奖励范围。
七年级学生奖励方案篇七
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奖金。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并报上级机关审批。
6、学生受奖励情况一律填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生处罚条例。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1、批评教育:
(1)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对因有较明显的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班主任应逐一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1)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毫无悔改者。
(3)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5)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录像经多次帮教不改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3)传播不健康书刊、录像者以及谈情说爱者。
(4)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5)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教导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大过:
(1)经记过教育后仍无效果者。
(2)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3)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4)记大过由教导处上报材料,校务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一经确认以后,一学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可酌情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
5、开除学籍:
(1)经记大过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殴斗致他人伤残者。
(3)严重破坏国家财产,搅乱社会秩序者。
(4)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
七年级学生奖励方案篇八
稳定生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办学的根本。为激励莘莘学子志向高远,从我做起、奋力拼搏,为引导有志学子脚踏实地、潜心学业、博学善思,为稳定优秀学子理性选择、争先夺魁、成就学业,进一步落实学生的奖励机制。具体发放奖励办法如下:
小学一至五年级,中学七、八年级全体学生。
(1)按小学、中学分别设立总分奖:
评选标准,各年级按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一(198分以上,含198分)、二(196分以上,含196分)年级总分依次取前三名,三、四、五年级依次取前五名,小学阶段总分应达到优秀,中学阶段应达到良好指标。如出现并列情况一、二年级取前三,三、四、五、七、八年级取前五数量不变。(若总分在指标以下即使进入前五名也将取消参评奖项)。
(2)按小学(三~五年级)、中学分别设立单科奖:
评选标准,各年级按考试统一考试科目统计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取前三名,中小学单科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如出现并列情况三、四、五、七、八年级取前三数量不变。(若单科成绩在优秀分数线以下即使进入前三名也将取消参评奖项)。
单科奖励具体分配: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秀或良好。
3.学生若有逃学、无故缺旷或者严重违纪现象,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1、组织表彰会议。
2、授予称号。
3、颁发奖状及奖金。
4、号召全年级学生学习。
1、各年级按期末考试统一考试科目,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取前若干名。
2、认真批改试卷,认真统计分析(及时上交教务处)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必要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