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振兴 一村一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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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一村一品篇一
(一)建设原则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广东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成兴村强镇的发展工程和富裕农民的民生工程。
二是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择既有地方特色又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三是企业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发挥实施主体主观能动性,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是统筹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要和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既要发展产业,又要兼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优先扶持省定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地区,申报产业扶贫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资金;省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19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2021年全省扶持3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0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实现粤东西北地区全覆盖。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我省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数走在全国前列。
(一)建设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优先直接支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省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省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省级职责。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审定批复;并具体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省财政资金分配和产业适宜区等规划,指导全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建设和维护“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信息管理平台,指导、督导项目实施,视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项目抽验,对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评审、批复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支撑、宣传等工作的省本级资金项目。组织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
(二)市级职责。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视本市实施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抽验。审核推荐辖区内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县级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体责任,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统筹规划、审批、监管和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县(市、区)入库项目,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部门。
(四)镇(乡)级职责。镇(乡)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五)行政村职责。协助镇(乡)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六)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乡)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七)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各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审批程序。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实施主体、镇(乡)人民政府、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一)资金来源。2019-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每年统筹整合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约10亿元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支持区域。统筹整合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的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和贫困山区,兼顾惠州市惠东县、龙门县、博罗县,肇庆市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和江门市恩平市、台山市、开平市等农业产业大县,鼓励符合条件的垦区积极参与。珠三角地区自筹建设资金,自行安排建设数量,并在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内备案实施方案,填报项目绩效。
(三)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四)资金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省财政厅,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由省农业农村厅单独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提供省财政厅办理预算下达手续。县级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奖励措施。省农业农村厅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镇(乡)人民政府和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村委会或镇(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执行。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认定情况将全省通报,并抄送有关市、县政府。
(二)惩罚措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至县财政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级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已列为2019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镇(乡)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省财政厅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省级资金下达3个月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项目审批等工作。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乡村振兴 一村一品篇二
(2)特色水果:种植面积达500亩以上或产值达200万元以上;
(3)食用菌(粪草生):生产规模50万袋(或1万平方米以上)或产值达150万元以上;
(4)高山蔬菜: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或占全村耕地面积的80%)或产值100万元以上;
1.优质特色水果种植。在水果专业村集中连片新植水果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苗木补助200元。
2.优质茶叶种植。在茶叶生产专业村相对集中连片开发、新植优良茶叶品种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苗木补助200元(含市补助100元/亩);新建一家茶叶加工厂的,给予5000元资金补助。
3.乌兔养殖。常年存栏乌兔200只以上的乌兔专业村养殖户,每户补助500元。
4.槐猪养殖。对槐猪养殖专业村的农户,凡户新养殖母槐猪用于生产槐猪的,每头由县财补助400元;凡户养殖菜槐猪的,凭《产地检疫证明》,每头由县财补助80元,其中县槐猪育种场出栏菜槐猪每头补助40元;饲养公槐猪每头由县财政补助500元。
5.竹业生产。
(1)对市县两级毛竹高产高效示范片(基地)、示范户。按照作业设计书及合同要求实施技术措施的,由县林业局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给予每个市级示范片配套补助1万元,市级示范户每户补助2000元,县级示范基地每亩补助120元,县级示范户每亩补助100元。
(2)市竹业发展重点村扶持政策。对按照《市科学育竹重点乡(镇)村管理办法》完成建设任务(劈杂除草+深翻+施肥)的,由县林业局按市县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即每亩给予20元资金和价值40元的毛竹专用肥补助,其中市、县各30元)。
(3)连片号竹管理50亩以上的竹林农户,每亩补助5元。
(4)相对连片500亩以上的竹山,当年新开通宽3米以上能运载毛竹的便道,每公里补助2000元。
(5)新建一个20立方米的竹林灌溉蓄水池,经林业局验收后,给予每立方米补助100元。
由达到“一村一品”标准的行政村向所在乡政府申报,在乡审核的基础上,以乡政府的名义统一向县政府申请验收,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提出申请的村进行核实和验收,通过验收的村,由县政府授牌;
主要措施
(一)完善产业规划,明确“一村一品”发展方向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注重特色,发挥优势”的思路,完善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逐步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特色果茶、优质稻、烤烟、特色养殖、竹业、粪草生食用菌、蔬菜等产业发展。
(二)加强科技推广和服务,提高“一村一品”发展质量
1.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按照“培训跟着产业走,教室建在基地上”的思路,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发挥农广校、农函大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实行灵活多样的开放办学模式,根据“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和绿色证书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由乡农技站、畜牧兽医站、科协、林业站、农机站等单位成立“一村一品”技术服务组,深入村户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2.大力推广农业“五新”技术。切实做好本地名优特色农产品的提纯复壮、改良,加大动植物疫情病虫防治、生态种植模式和农产品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节约型农业和节粮型畜牧业,大力推广“猪-沼-果(林)”、“猪-沼-草”等生态农业模式,开发畜禽便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业经济效益;加强农业机械推广力度,加大政策扶持,提高主要农作物农业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
3.推进农业标注化生产。按照“借鉴、结合、创新、发展”的原则,逐步建立主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业标注体系。抓好标准化生产示范片建设,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进一步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保护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严格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抓好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治理,加快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合理科学施肥。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一村一品”发展效益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观音井农副产品加工园区规划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项目、信贷等扶持政策,做强做大现有的龙头企业,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淀粉、肉类、粮食、果蔬等深加工项目。引导龙头企业与“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品商标注册,发展品牌农业。
2.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政府引导、农户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供销社、龙头企业以及专业大户、农村能人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法登记,规范运作,明晰产权,完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调节机制,增强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3.拓展农产品市场。充分利用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举办和参加展销会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优势特色产品的知名度。支持龙头企业和“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批发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设立产品销售专柜和专卖点,实行连锁经营、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开拓产品销售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提高“一村一品”经济效益。
(四)多渠道增加农业收入,强力推进“一村一品”建设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对达到“一村一品”标准的村,通过年度验收的,每年奖励村3万元。
(2)其他扶持政策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执行。
2.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动员其参加“一村一品”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农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六千”工程、国立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烟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优先向“一村一品”专业村倾斜,支持“一村一品”建设。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防治体系。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乡、村防疫网络,逐步改善动物防疫和监测检验装备。
(五)加强领导,确保“一村一品”建设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建设“一村一品”工作的领导,成立“一村一品”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农技站),办公室负责做好全乡“一村一品”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验收。各村是“一村一品”建设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将“一村一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乡直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扩大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一村一品”发展,为推进“一村一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重点宣传扶持发展“一村一品”的政策措施和各地建设“一村一品”先进经验、致富经典等,激发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一村一品”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明确工作责任。乡直各单位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优化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的环境。乡农技站着力抓好种植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林业站突出抓好竹业发展,提升产量、质量和效益;畜牧兽医站要切实抓好畜牧、水产等养殖业发展;科技部门要积极引进一批适合我乡实际的新技术新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进一步转化;乡经委要做好农产品的销售和招商引资工作;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要加大农田基本建设,搞好中低产田基本建设,搞好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努力改善耕作条件;乡老区扶贫办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推进农村扶贫与产业发展、产业富民相结合的机制和办法;乡信用社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金融服务向“一村一品”专业村倾斜;村级农技员要自觉做好发展“一村一品”相关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一村一品”建设,村级农技员每月津贴预发50元,其余30元用于“一村一品”,发展绩效挂钩,年终发放,实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4.坚持跟踪问效。“一村一品”工程实施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乡建设绿色产业基地、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评考核,乡里把各村发展“一村一品”工作情况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并完善考核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和综合考核,确保“一村一品”建设取得实效。
乡村振兴 一村一品篇三
为扎实推进文化燎原“五个一百”行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把大谢集打造成农业强镇、工业新镇、环境美镇、文明村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三贴近”原则,以开展“一村一品”文化建设活动为载体,以挖掘推广特色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为突破口,以创业文化、合作文化、科学文化、道德文化、法制文化建设为结合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突出抓住农村文化“阵地、队伍、活动”三大环节,繁荣农村文化,推动大谢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二、发展目标及创建标准
1、总体目标:
以弘扬大谢集镇传统文化和本土文化为主线,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镇形成“有组织、有队伍、有阵地、有活动、有特色”的“一村一品”群众文化,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自办”的长效发展机制,打造特色文化品质之村,打响“全国文明村镇”品牌。
2、分步实施目标:根据试点为先,统筹推进的原则,确定分步聚实施目标。
xxxx年(发展18个村),因村制宜,培养、发展、规范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和品牌,培育8秧歌特色村、6个锁呐特色村等特色村,4个健身操特色村,初步形成“一村一品”的模式,年底覆盖率达到20%。xxxx年(发展12个村),着力培养、培训、发展活动项目和内容,使全镇40%以上的村都有自己的活动队伍和场所。xxxx年(发展30个村),覆盖率达到80%,全镇60个村达到“一村一品”的群众文化活动目标。
3、特色文化品质之村标准:特色文化品质之村的标准是“五好”,即“五大文化”建设好,“五大文化”建设内容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得到了体现;文化场所和设施建设好,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和一批活动设施;文化队伍建设好,有一个文化带头人和一支业余文化队伍;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好,群众积极参与文化活动,有一个特色文化活动项目;文化活动机制好,有一个长效的文化活动机制,活动经费有保障。
(一)借力发展,完善文化阵地硬件设施。坚持项目推动,针对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文化设施投入后继乏力的现状,把阵地完善工程与省体育强村、先进文化村及农家乐特色村创建工程相结合,完善一批文化设施;坚持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现有文化活动场所、橱窗,设立大石车灯陈列室、文艺活动演练厅及文化长廊等阵地,努力实现一室多用。
(二)注重特色,组建特色文化活动网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今年,首先在群众文化活动底子厚、基础深、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先试先行。谢集管区发展3个村,以谢集北门秧歌队和王胡同秧歌队表演为龙头,积极探索发展山东邦子、快书文化项目;昌邑管区发展2个村,重点是组建侯花园锁呐队、前昌邑健身操队等队伍;大刘管区发展2个村,重点在大刘村、前贺村、组建秧歌队等队伍。树立发展典型,以点带面,总结推广,逐年发展,使每个行政村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活动项目,最终建立覆盖全镇的“一村一品”群众文化活动网络。
(三)搭建平台,发挥特色文化凝聚和导向作用。加强对村级特色文化培育的培训指导,试点村每月举行一次活动,每季召开一次全镇特色文化发展交流会,每年策划一次大谢集特色文化一台戏,做到周有训练、月有活动、季有交流、年有会演,着力唱响培育特色文化,充分发挥群众文化活动对本地文化的传承作用,使人们在交流情感、分享快乐的同时,既陶冶了情操,又凝聚了人心,既提高了群体素质,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特色文化“一村一品”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福宝,副组长:张彦磊、冯长伟,成员:邵成印、郝文山、闻艳、祝涛、姚明元、翟中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站,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和考核评比等工作。镇文化站要抓好一村一品特色文化的调查摸底和乡土文化人才登记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各村主要负责人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牢固树立抓文化就是“抓方向、抓发展、抓稳定”的理念,把“一村一品”文化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发展目标、完成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
2、政策激励,形成合力。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制定激励政策。组建特色文体队伍,实现统一服装的,奖1000元/村。以上各项年底通过镇考核组验收的,统一发放奖励资金;被评为特色文化品质之村的,给予适当鼓励。充分发挥镇财政资金导向、聚合作用,鼓励扶持热心公益事业和先富起来的农户投资兴办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等,积极发挥乡村文化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
3、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建立班子成员联系试点村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破解发展难题,狠抓工作推进;并把一村一品特色文化工程列入村主要干部业绩考核内容,酌情予以加分,确保完成任务。
乡村振兴 一村一品篇四
充分发挥高校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键课程作用,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培育一批优质教学资源,打造一大批内容准确、思想深刻、形式活泼的优质示范课堂。
聚焦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政课教师队伍作为关键,以高水准教材为遵循,以高水平教学资源为支撑;
以高质量示范课堂为抓手,以高效率工作机制为保障,以高标准教学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思政课思路创优、师资创优、教材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环境创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工作格局、加大精准施策力度,展现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新气象新作为新担当,全面提升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1、推动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
2、完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进一步明确思政课教师的职责要求、配备选聘、培养发展、管理考核等。
3、提升高校马克思***建设水平。
4、召开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现场推进会。拟于20-年下半年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交流展示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乡村振兴 一村一品篇五
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为了全面做好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共xx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我会党风廉政建设,为顺利实施残疾人“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权力监督,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彻底改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领导班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有情怀、敢担当、善作为的领导班子,为残疾人工作争先创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全力保证残疾人工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有效作为,确保各项残疾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强化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实施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保金征收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1、切实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规则,逐步把残联机关建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战斗集体。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定期下访和定期接访制度,围绕事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改进调研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倾听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诉求,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严明纪律、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推进工作开展,以工作推进检验作风建设成效。
2、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教育活动,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先进、对标发展,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专项检查和从严治党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落地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边学习讨论、边调研排查、边改进提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内部管理,着力解决残疾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管理和工作效能,努力建设服务型和人民群众满意型机关。
3、深入开展“残联改革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部署要求,以进一步密切与广大残疾人血肉联系为主抓手,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线,以“讲政治、强基层、转作风、‘专兼挂’、广代表、助小康、信息化、聚主业”为重点,研究制定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要求,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专项活动,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关键点发力,通过破解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整体提升。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1、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2次,班子领导要带头学习,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扎实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十二条落实意见和县委十二条实施意见以及我县制定的反对“四风”方面的制度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政治素养能力和党风廉政工作的能力,提高了勤政廉政为民服务的意识。
3、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围绕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实施政务公开,编制残联政务公开目录,对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要通过新闻媒体、残联网站和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不定期发布。通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设置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残联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残疾人证办理、残保金征收、残疾人民生项目等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利和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年内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认真做好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2、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坚持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坚持“两会”制度。年内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支部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
4、完善廉政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完善廉政建设考核评估体系,为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年终考核评比中,坚持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健全对干部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办法,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5、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6、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请示报告。对上级巡视、巡查、监督检查工作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五)坚持惩防并举,完善惩防体系
1、建立完善惩防体系。切实贯彻上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的具体落实办法,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2、认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研究制定廉政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心谈话活动,每半年,主要负责人要和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每个季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通过廉政谈心谈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加团结,促进工作。
3、完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推行干部问责制,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群众参与监督,共同发挥惩防体制有效作用,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4、加大惩处力度。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决不姑息纵容,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并积极配合纪检机关做好侦察工作。事后及时在单位内通报案情、总结教训、查漏堵缺、提出对策,发挥警示作用,促进廉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的总体工作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同残疾人工作要点结合进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要认真抓好承担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制定落实方案,强化落实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分解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任务落实。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为政不廉、作风不实、以权谋私、效能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乡村振兴 一村一品篇六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20-〕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深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常态落实和规划实施,不断深入推进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努力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校工会、计划财务处、教务处、保卫处、人事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
(一)人防
1.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落实“专职保卫干部人数不低于学校师生总人数的1‰”。加强保卫干部培养力度,为保卫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创造良好条件(人事处、组织部负责)。
2.优化校卫队外包管理体系,强化内招骨干队员素质培养,按“专职保卫人员不少于师生总人数的4‰”配齐配强校卫队(人事处、保卫处负责)。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配备要求,“按总体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实施“辅导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队伍的培训,全面提升辅导员素质及能力(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研工部负责)。
4.建立完善党政办公室、学工部、保卫部、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等多部门线上线下联防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健全门岗、楼栋管理员责任体系,重要部位、重点场所按要求配备保安员负责日常守护,重要岗位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党政办公室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二)物防
5.改善保卫部门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建设。按需制定采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配齐配足安防装备,确保“两校区4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4辆,2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16辆,机动车至少1辆”(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负责)。
6.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安排专项消防维保经费,确定维保公司定期组织检测维修。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周查制、月报制,落实隐患挂牌“清零”制度(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7.校内高地、陡坡、湖泊、水池、楼梯、楼顶、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推进实施“智慧交通项目”,设置规范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机动车测速装置、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严格执行校园行停车有关规定,不断优化校园交通秩序(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8.制定完善《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建立责任人挂牌负责制,完善实验室安全巡查台账,实行隐患通报、督办整改、达标关停机制。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废液仓库的建设与管理,坚持每个月月末集中收集一次实验室化学废液(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保卫处、基建与维修处、各学院配合)。
(三)技防
9.按照国标gb/t28181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强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区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论证并逐步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宿舍门口接入人脸识别系统。按照“明厨亮灶”要求,指导督促承包方加强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保卫处负责,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10.落实校园“110”指挥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施行视频图像采集、存储、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联动管理。严格执行视频资料查看、归档制度,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积极主动与校区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按照“雪亮工程”的建设要求,论证推进校园视频图像采集系统、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平台对接(保卫处负责)。
11.加强档案馆、图书馆、重要库房、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科研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防范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和红外入侵报警装置全覆盖。试行在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负责,计划财务处配合)。
12.严格图书馆门禁系统管理,推进完成大化工楼门禁系统改造升级,试行并逐步完成校内学生宿舍门禁系统建设(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图书馆、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四)心防
13.结合20-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体系,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2个学时。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和安全导师队伍,遴选开设视频公开课,不断丰富教学形式,确保教学效果(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卫处、法商学院配合)。
14.完成700平方米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的装修搬迁工作,力争完成省示范中心达标验收工作。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引进力度,师生比达到1:3000。加强现有专业教师的培养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专兼职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每年每生不低于15元标准划拨专项经费,每年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至少30万元,专款专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建与维修处负责)。
15.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校内的宣传力度,组织好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情景剧大赛等传统活动,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知晓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16.严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预警机制,认真做好危机预防教育、危机前期识别、危机及时干预、跟踪干预、愈后鉴定等工作。大力开展危机干预预防教育,通过《大学阳光生活70问》、馨兰心理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橱窗、广播台、专家心理讲坛等,介绍精神疾病尤其是抑郁症的识别和防治常识,增强学生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形成预防与干预意识。认真落实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全覆盖(休学、参军及保留学籍学生除外),及时启动疑似阳性指标学生的重点筛查和访谈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五)阵地防
17.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思想价值引领真正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发挥课堂、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建立健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网络育人长效机制。深化“1+x”全员导师制,打造“三全育人”工作品牌(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18.结合20-年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按照“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的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19.严格落实《武汉工程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武汉工程大学舆情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实行外宣统一归口管理、内宣责任审核制度,实行舆情周报制,重点对涉及学校的各类外宣信息进行跟踪关注,强化正面引导。严格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管理规定》《社团活动管理审批规定》,强化活动背景、内容、受邀人员的基本审查,有效防止各类组织对校园的渗透(宣传部负责,校团委、网络信息中心、学工部、保卫部、研工部、科学技术发展院配合)。
20.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八项规定》,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大力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师德师风标兵等典型评选活动(教师工作部负责,校工会、各学院配合)。
21.加强网络管理,提高网络安全治理水平。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校园网实名认证制度,对学校各网站、域名、单位上网账号、服务器上网账号等实行等级备案制度。施行网络信息安全月报,定期通报重点风险点和风险单位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参与湖北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遴选一批师生宣传骨干,建立网评员队伍,做好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积极打造校园“绿色网络”空间(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六)环境防
22.加大投入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建设校园人文景观,加强既有楼宇、人文景观和历史性建筑物的命名与保护工作,将“工程大”精神物化到具体的山、水、园、林、路之中,实现校园建筑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挖掘校史、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推进“一院一品”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基建与维修处、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后勤保障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3.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特色化、品牌化(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24.加强校内学生公寓建设及管理。通过新建和整合两校区办学资源,逐步按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男生、女生相对集中分寝室、分楼层、分楼栋居住。强化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辅导员入住和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制度,完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体系,按楼栋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同时注重发挥好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在学生公寓管理中的作用(学生处、基建与维修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负责,相关二级单位配合)。
25.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校内各类住房和外来人口进行清理登记、规范管理,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等乱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加强校园各类违法小广告综合治理,加大防范、清理、打击力度(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七)机制防
26.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信息情报收集、报送、研判、处置工作,密切与公安、国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好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案(事)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建设发展过程中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协调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加快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安全告知教育和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与每位学生在寒暑假三个节点(放假前、假期中、开学初)签订《武汉工程大学安全告知书》《武汉工程大学安全责任书》。围绕开学季、毕业季等重点时段,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作用,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好周日晚点名制度、学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登记(学生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出台《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1+n”大安全工作模式,分级分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可操作性演练,完善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党政办公室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完善《武汉工程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与奖惩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按约束目标和共性目标分类纳入学校对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一)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是青年大学生集中学习、生活的场所。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创造平安校园,对于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二)强化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综合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确保顺利推进,完成“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对照建设要求,及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安排,做到科学设计、分类施策、务实操作,务求实效。
(三)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建设实效。学校“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春秋开学季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将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